就在中南解放军准备分3路南下时,白崇禧也于9月10日在衡阳以武定字第2862号令颁布作战计划,确定了在衡阳、郴州地区集结有力兵团,诱歼衡阳以东之解放军,以达成持久作战之目的。

根据这一作战目的,白崇禧准备以第17兵团防守湘黔边境地区,以第103、第100军西调安江、泸溪归建,确保左翼安全;以第1兵团之第14、第71、第97军及第11兵团之第125军担任邵阳、衡阳公路及其以北地区的防御,迟滞解放军南进;集中第3、第10、第11兵团的5个军于衡阳至郴州地区,即以第7军位于衡阳,第48军位于耒阳,第58军位于衡阳以东之洙水西岸,第46军位于永兴,第56军位于郴州,准备歼击由攸县、茶陵地区西进的解放军第46、第18军;以第126军位于东安地区,任战役预备队。

为实施上述作战计划,白崇禧要求:凡参加衡阳、郴州地区作战的部队应于9月中旬前集结完毕;在衡阳、郴州间铁路和公路上控制大量列车、汽车,以利南北灵活转运兵力,迅速造成局部优势;衡阳机场应集中大量飞机,配合地面作战,摧毁解放军之优势炮兵,以弥补炮兵力量之不足;在粤汉路两侧地区空室清野,断绝解放军之补给,以利作战;在决战期间,担任守势方面的部队,应坚守阵地,以求主力会战胜利;编组突击队和“游击队”,深入解放军后方山区袭击解放军,策应主力作战。

白崇禧对这个作战计划寄予厚望,认为只要在衡、郴以东反击成功,即可遏止解放军的进攻,达到“持久作战”的目的,并可“挽回颓势、振奋人心,转移国际视听”,进而得到美国的援助。(引自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编著:《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国解放战争史》第5卷,军事科学出版社1997年8月版,第372~3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