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多年,我终于可以平静地去说到我的十六岁,以及我当时遇到的人,其中有一个叫王宝。两年之后,他从仓库里走出来,遇见我和于小齐。

十六岁对我来说很重要,上半年还是一个被人欺负的初中生,下半年进了技校就是铁定的混混了。一个人的生命可以改变得如此迅速,可以堕落得如此彻底,这我没想到。从被人海扁到海扁他人,人的脑子一下子明白过来,如梦初醒。那一年如梦初醒的也不只我一个。

刚进技校的时候,胆子还很小,胳膊很细,也没见过什么世面,被高年级的学生称为是雏,也就是刚刚出来耍宝的意思。在学校门口,二十多个高年级学生拦住我们,交保护费,然后跟着他们一起去打架,不会打架的就站在后面呐喊,十足的小喽罗。内心深处对这种暴力行为有点反感,好像一个没吃惯海鲜的人,猛然吃了太多,就会蛋白质中毒。

时间并不太久,我就习惯于自己是个暴徒了。第一次冲出去打架,大飞还点拨我:“看见地上的血,就当是处女血,你就不害怕了,相反还会兴奋。”我说去你妈的,处女能流出一大滩血吗。我不怕血,小时候看多了红颜色,旗帜是红的,笔记本是红的,衣领子是红的,老师的嘴巴是红的,就算我是条公牛,也会对红颜色产生免疫力。不料跑去一看,有个被打伤的人,流出来的血是黑色的,我当场就腿软。你说血怎么可能是黑色的?一点也不光荣,而是无穷无尽的罪恶。第一次看打架,给我的感觉很不好,没有拳脚如飞的精彩场面,倒是有很多惨叫,挨了棍子的人立刻躺在地上,流出血来。后来习惯了,黑色的血是很正常的,因为光线的原因,因为流得太多太粘稠,用水稍微冲一冲它还是会变成红色的。

高年级学生在我们中间挑选他们的跟班,首先要身体好,能打架的,其次要有点钱的,可以时不时上贡给他们。要是又没钱又瘦弱的,那就必须会拍马屁,流氓说点黄色笑话,就跟着一起笑,流氓耍威风,就跟着竖大拇指。天生我才必有用,世界上只有不肯做流氓的人,没有做不了流氓的人。

那伙高年级的学生压了我们整整一个学期,他们都练过身体,人数多,外面喊得到人助拳,要颠覆他们太艰难了。况且我们也愿意跟着他们混,至少不会被外人欺负。打架固然危险,但也不会天天打架,很多时候我们跟着他们去游戏房打电子游戏,在街上调戏女孩子,窝在某个王八蛋家里看黄色录像,学跳慢四步,见识各种刀具和棍棒。当时大飞的任务是给他们做棍子,把铁管锯成两尺来长的一截,大飞锯了两百多根铁管,成了个肌肉男,可惜就是上身肌肉发达,很不匀称。而我的任务是给他们誊写黄色手抄本,抄了二三十万字,练出了一手颜体钢笔字。我都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不是个抄经的和尚,因为写了错别字,所以菩萨罚我这辈子抄黄色小说,而且没有性生活,而且是个呆逼。

那些高年级中间,有一个叫王宝的,长得很帅,风度翩翩。流氓不见得都是杀胚,也有好看的。他最初在我的印象中是个蛮有教养的人,不太爱骂脏话,也不出头打架,经常是撇着嘴站在一边冷笑,吃饭拉屎都是这个表情,你就会怀疑他是不是某个局长的儿子。他爱穿西装,有枪驳领套装,有灯芯绒休闲西装,有呢绒西装外加黑色大衣,各种颜色的领带,冒牌的温州登喜路皮带,皮鞋锃亮,长年累月吹着一个挺刮的飞机头。我们以为他很有来头,后来才知道,他和我们一样也是工人子弟,全家五口人住在一个十二平米的小平房里,完全是穷光蛋。然而,在一群化工技校的小混混中间,他显得卓尔不群,光鲜夺目。我也是穷光蛋,却从来没有想过把钱花在衣服上,我常年穿的都是农药厂的工作服,尺码合适我就谢天谢地了。说实话,穷人要是爱打扮自己,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那个冷笑的表情迷倒了很多女人。

我第一次出去喊平胸,就是跟着这伙人。站在文化宫门口,王宝教我们怎么喊,然后负手站在一边冷笑。他自己不喊。喊过之后,高年级的学生把我们带到文化宫的假山后面,对我们说:“给你们看点好东西。”然后,王宝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白色的胸罩,B罩杯的,据说是我们学校某个女学生干部的随身配件。当时我们都不好意思直接看那玩艺儿,烫眼睛,下面有反应。王宝说:“那个女的跟我睡过。”他用手指勾住胸罩带子,那玩意就在我们眼前像钟摆一样晃动。我都看傻了,大飞也傻了。大飞说:“你不怕搞大人家肚子?”王宝说:“我有这个。”他从钱包里摸出一个小塑料包装,我以为是避孕套,一看才发现,是一种叫阴道隔膜的东西,也是用来避孕的。这玩意如今似乎绝迹了,九十年代初曾经是很常见的避孕工具。看见阴道隔膜,简直就像看见了活生生的阴道,所有人下面都搭起帐篷。

我见过那个学生会女干部,长得不赖,大眼睛,小嘴巴,梳着政工干部一样的齐耳短发。乍一看,还以为她是个很正派的人,谁知道是个淫娃。这样的女人让我有点发疯,比看见真正的淫娃还刺激。这种心态很要命,我还以为自己的脑子出了问题,不爱红妆爱武妆,后来看了王晶的《制服诱惑》,总算知道是什么心理状态了,原来就是变态,压抑得太久了,想把所有的女干部都骑在下面。

据说,女干部不是王宝骗来的,而是她自己贴上来的。王宝说,他的女人没有一个是费劲追来的,全是主动送货上门,不费吹灰之力。他所要做的就是把她们喂饱了,穿上裤子滚蛋。讲完这些故事,王宝面不改色,他很优雅地把胸罩放回书包里,说:“下回给你们看更刺激的。”后来的展览我就没去,我担心这个王八蛋会掏出一沓卫生巾给我们瞻仰。去过的人说,不是卫生巾,是一条花边小内裤。他的故事还在继续,从学生会女干部,到女高中生,到戴城职大的女大学生,到轻工技校的女老师,到舞厅里的女青年,每一个故事都是绘声绘色,每一个女人都是活色生香。一直到他说到一个煮莲子羹的平胸女孩儿。

有一天他说,他最近在搞一个女孩儿,年纪很小,刚刚十六岁。他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失学在家,也不去读书。这个女孩儿长得还可以,可惜是个平胸,没什么意思。他说,唯一的刺激就是,他是在女孩儿家里搞她,她妈妈随时都可能回家。每次干完之后,女孩都会从厨房舀一碗莲子羹给他吃。我们不明白,吃莲子羹是什么意思,王宝说:“莲子羹是防青春痘的。”

有人问:“是处女吗?”

“听她自己说是的,不过没流血。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王宝说,“看那样子应该是吧,有些处女也不流血的。”

当时我们对处女没什么情结,上帝能发一个四肢健全的女人给我们,已经是厚爱了,就别提那一小块处女膜了。我们主要还是对床上的故事感兴趣,最好能听到各种不同的新鲜内容,比如学生会女干部喜欢用指甲掐人,戴城职大的女大学生喜欢一边看黄片一边玩。关于莲子羹的女孩儿,没什么特别的故事,王宝说她中看不中用。有一天他告诉我们:“我干到一半,觉得没意思,拔出来就走,莲子羹也没吃。”

拔出来就走。这句话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旁边有人开始流鼻血,还有人说:“王宝,你他妈的,我们连一个女人都没有,你就这么浪费粮食。”这个人就这么用黄色故事征服了我们。

那时候,我回到家里,深夜手淫,脑子里都是王宝的故事。一方面觉得刺激,另一方面对这个王八蛋恨之入骨。我的早期性教育太糟糕了。一边手淫,一边想到那个莲子羹的女孩儿,有几次甚至停下手来,觉得很伤感,差不多要让我阳痿。

九一年夏天,那个下雨的午后,在于小齐家里,她说到自己有个男朋友是我们学校的,后来她端上来一碗莲子羹,我眼睛前面黑了一下,有一个巨大的钟槌在敲打我的太阳穴。那时候我已经十八岁了,于小齐也是十八岁,还很年轻,但是已经长大了。我吃着莲子羹,想到那句毕生难忘的话,拔出来就走。我看到她的床,有一道闪电照亮了它。

后来我就不跟王宝混在一起了,那伙高年级的学生和我们一年级打了一架。我们不再怕他们,身体也练好了,该怎么打群架也知道了。那次群殴打得很惨,双方都有人受伤,大飞被人踹到了河里,还是我把他捞上来的。开打之前,王宝就溜了,我们都想趁这个机会揍他,他跑得比兔子还快。一个月之后,他因为搞一个有妇之夫,被户主追杀到学校,学校忙不迭地把他开除了。那以后就再也没见到他。

那次群殴在我生命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打过这一架,我就知道自己不是以前的我了,不用站在街上被傻逼欺辱,不用围在傻逼身边听什么黄色故事。妈的,拳头大,人格才高尚,不然光吹嘘自己,又有什么意思?王宝被开除之后,我偶尔和大飞谈起他,大飞说他是个傻逼,我也承认。但是与此同时我又想,这个人居然曾经影响了我,曾经在我生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很不是滋味。我以为那些重要人都应该是亲爱的人,那是一种幸福,事实上,被憎恨的人,憎恨你的人,也有可能成为重要的角色,只是我们不愿意去承认这件事。承认这件事,就意味着整个人生全部失败,悲哀得就像自己前世是个做鸭的。


那年夏末,我在波顿商场的地下室再次遇到王宝,那无非是一次巧合,我起初都没能把他认出来。

他穿着一件短袖的衬衫,头发梳得溜光,由于光线很暗,一开始我没看清他,只是一道黑影生长在幽暗的地方。他晃着膀子从仓库里走出来,指着我说:“你们是哪儿的?这里不许抽烟!”

我懒得跟他啰嗦,就把烟扔在脚下,站起来对于小齐说:“我们走。”于小齐早已站起来,看着王宝不说话。

王宝说:“别走,跟我到办公室去交罚款。”

我不想在这种时候惹麻烦,一则身边没钱,二则心情不好,为了抽烟这种事被人训一顿,很煞风景。我走过去,发了一根烟在他手里,说:“算啦,师傅,抽根烟,帮帮忙。”王宝说:“牡丹烟你也好意思拿出来?”说着把烟接了过去,叼在嘴里,等着我给他点火。

这时我才看清了他的脸,他比以前壮实了,不过我也不差。

我说:“王宝,是你啊。”

王宝细看了看我,说:“噢,你是化工技校的,忘记你叫什么名字了。”

我有点犹豫,最后还是给他点上烟,说:“你现在在这里混?”

王宝说:“我给波顿商场看仓库。”

他看见了我身后的于小齐,他愣了一下,低头抽了口烟,与此同时我也从那块玻璃中看到了她,我看不见她的脸,只是她整个身影被灰尘所笼罩。在我们的头顶上,一盏日光灯忽然熄灭,又眨了几下,重新亮起。

王宝拍拍我的肩膀,用不高不低的声音说:“现在你在搞她?”

屈辱和狂怒一下子涌上我的脑袋,我让开肩膀,恶狠狠地说:“你什么意思?”

王宝说:“没什么意思,她蛮不错的。”

我伸手从他嘴上把香烟拔下来,扔在地上。王宝退了一步,他的声调没变,足够让我和于小齐都听见:“别冲动,我现在跟白锦龙混,你要动了我,明天就把你弄死。”白锦龙这个名字让我再次犹豫了一下,但我还是决定动手。我伸手去叉他脖子,忽然觉得自己的胳膊被于小齐拉住。

她说:“我们走吧。”

王宝说:“你这个傻逼。”

我说:“王宝,我要把你肠子打出来。”

王宝忽然喊起来:“来人啊!有人在仓库里抽烟,还打人!”然后对我笑笑,说:“怎么样?去联防队练练?这儿的联防队我全认识。”

我试图挣脱于小齐,但她把我的胳膊扭得非常紧,我愤怒地回头看她,只见她脸色铁青。她大概用上了全身的力气,几乎把我的右手扭到了身后。在狂怒之下我大叫道:“放开我!放开我!操你妈,王宝!”我冲着他踢出一脚,没踢到他,自己反而被于小齐拽得失去了平衡,一脚踢在墙角那块玻璃上,还好穿着球鞋,要是还穿着拖鞋我就惨了。玻璃被我踢倒,砸在地上,蒙尘的镜子闪着奇异的光芒四散崩裂。

我甩开于小齐,和王宝厮打在一起,先是用耳光扇来扇去,后来挥拳如雨,也不知道是我打他多些,还是他打我多些。商场里冲下来很多人,把我倒拖开来,十七八只手扭住我的胳膊我的脖子我的腿,我好像是被一只章鱼抱住了。王宝撸撸头发,微笑着走到我面前,用食指掂了掂我的下巴,说:“小傻逼,吃醋了?”我张嘴咬他手指,没咬上,两排牙齿撞在一起,差点把自己的嘴巴咬破了。他抬手扇了我一个耳光。

后来我被他们拖到仓库里,几个人把我按在地上,脑袋上套着一件衣服,什么都看不见,只觉得有人在踢我。我听见王宝说:“怎么收拾他?”有人说:“用橡皮棍子打,没有外伤。”又有人说:“别用棍子,用电警棍,20万伏的,一家伙就让他服气。”我大骇,隔着一层衣服狂喊救命,说:“我爸爸是法院的,我叔叔是武警支队的,你们要是敢动私刑,我让他们踩平你们波顿商场!”王宝在我腰里踢了一脚,说:“别信他的,他化工技校的,他爸爸会是法院的?”我说:“我姨夫叫崔卫忠,你们解放路派出所的。”这可不是我撒谎,我的姨夫确实是这一片的警察,尽管只是个户籍警,也够我抬出来救急了。实在是不想挨电警棍。感谢我二姨,嫁了个警察。

那几个人把我松开,把头上的衣服摘掉,我站起来一看,都是五大三粗的。仓库里很暗,没怎么看清他们的脸。那几个人说:“你活腻了,敢到波顿商场来闹事?知道这是谁投资的吗?”我说:“我没有闹事,我跟他有私仇。”我在几个人之中寻找王宝,没找到,已经跑了。那几个人说:“有私仇就出去打架,在这里闹什么?别以为你亲戚是警察,我们就不敢打你。”其中一个人走上来,扇了我一个嘴巴,说:“这耳光让你长长记性,滚吧。”

正午时分,我从波顿商场的后门出来,马路空无而苍凉,阳光就像我踢碎的那块玻璃,穿过零星的树荫,七零八落地照在地上。脸上火辣辣的,后背和腰里都在疼,不过还好,没有挨电警棍就算万幸了,那玩意的滋味我本人没有尝过,但是耳闻目睹过,别人告诉我,电警棍的滋味终生难忘,就像烙铁烙在了记忆中,等到老了以后,变成一个痴呆,连性高潮是什么味道都想不起来了,但电警棍还是会留在脑海中。

我绕到商场正门去找于小齐,想来她不会扔下我开溜,果然,她正坐在马路对面哭呢。看见我走过来,她站起来擦眼泪,说:“打你了?”我说我没事,虽然挨了几下,但我这个年纪正是扛打的时候,所谓黄金时代。于小齐说:“刚才营业员说,你惨了,肯定被打得半死,这个商场是一个老流氓开的,保卫科都是白锦龙的人。”我说:“还好,老流氓也要给我一点面子。”于小齐说:“我吓死了!”

走在路上的时候,我有点气不过,说:“你说你找什么男朋友不好,找王宝这样的。”

于小齐说:“我那时候年纪小。”

我说:“年纪小就更不应该找。”

于小齐说:“你能不能别说了?太倒霉了,怎么会遇上这个人?”她一生中遇到这种事情只会归结为倒霉,我就不行,我要操他娘一百遍才消气。后来她又问我,怎么会知道王宝就是她以前的男朋友。

我说:“你爸爸告诉我的。”

于小齐吓了一跳,说:“不可能,他一点都不知道,要知道的话早就气死了。”

“他不知道,”我叹了口气,“都是我瞎猜的。”我没跟她说莲子羹的事。

我们走到解放路尽头,我自行车停在那里。于小齐捏捏我的胳膊,拍我的腰,说是怕我受内伤,或者骨头断了还没觉察。我说:“小齐,你是不舍得我,还是不舍得自己的人体模特啊?”于小齐说:“我呸,挨了打还贫嘴。”她从口袋里掏出那顶棒球帽,已经被踩得脏不拉叽的了,她再次把帽子扣在我头上,说:“脸有点肿了,好遮住一点。”

给我戴上帽子的时候她又哭了,就这么站在街上,哭得好像是一个雨中的稻草人。我慌了,说:“刚才不是哭过了吗?”

于小齐说:“刚才是吓的。”

我说:“你别多想啦,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于小齐说:“路小路,这是你第三次因为我挨打了。”我说不是,前两次都是挨打,这次是对打,我没吃什么大亏,至少没有在王宝身上吃亏。我早晚还要去找他。于小齐说:“你还是不要去找他了,都忘记这个事情吧。”说完又哭。

我安慰她说:“小齐,你马上就要去上海了,这些事情都过去了。你去了上海就什么事都不用去想了,学会了卡通就可以挣很多钱,我都比不了你,你看,我就是一个工人,一个月挣一百五十块,你呢,一个月挣三千,你就什么事都不用去想,挣那么多钱多有面子啊。挣很多钱,就没有人敢欺负你了。”我结结巴巴地说了半天,觉得很悲伤,就不说了。

她用手背在脸上胡乱抹了几下,伸到了我衬衫口袋里掏香烟。我们蹲在树荫里,我忽然觉得浑身的力气都没了,可能是饿的,但又并不觉得饿。还是这个夏天,景物和光线依然如故,我却有陌生感,好像我闭了太久的眼睛,忽然睁开时看到的世界。

于小齐抽着烟,把王宝的事情告诉我,讲得也很简单:初三毕业那年,她没考上任何学校,也不想去招工,就只能晃着。王宝和她是一个学校的,比她高一届,以前就认识,还在一个兴趣小组玩过。毕业以后她又遇到了王宝,就跟他谈恋爱了。后来发现这个人品行有问题,他同时谈着好几个女人,于小齐就跟他分手了。

她没说到上床的事情,我也没问,不知道怎么问。

讲完这些,她说:“你可别告诉我爸爸。”

我说:“知道。”

她又补充说:“你以后也永远不要再问我这件事。”

我说:“好的。”我心想,你最好也永远不要问,王宝曾经对我说过些什么。


永远。

说起来我年轻的时候用过很多极端的词,永远啦,到死为止啦,这些词都没什么分量,说出来纯粹是为了给自己壮胆。可是在九一年的那个中午,于小齐说,永远不要再问这件事,我就知道,自己真的要永远去守住一个秘密。可惜这个秘密既不是为了她,也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那个婊子养的王宝。

有些事情是永远也对质不出真相了。我十六岁听到的那些故事,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旦对质,就会像傻逼一样无聊。谎言,或者是无耻的真话,这没什么区别,最好的办法是在这些人脸上砍一刀,他就知道什么是牛逼了。

我对自己说,这事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