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捉鬼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

  难道这就是仙人居?

  这个毁坏残败的庄院,就是那个花明柳暗、山清石润的仙人居?

  连大门前的石阶,也已破碎,像是遭受了巨力的撞击,门楼上檐垂橡裂,似曾被利器折过。

  仙人居内的景况,更是惨不忍睹,花折石倾,柱裂屋坏。这里应该发生过一次极其惨裂的搏斗,假山上遍洒的紫血就是证明。

  蓬莱县的捕头张振庭苦着脸道:“宋大侠,这件事说不定还得麻烦你老。”

  宋捉鬼沉着脸不吭声。

  张振庭道:“实实在在是闹鬼,连高家的人自己都说是因为闹鬼。”

  宋捉鬼还是只看不说。

  张振庭道:“否则以高二公子的机智武功,以大公子的暗器工夫,以高家数十名高手的身手,就算是千军万马来了,也能抵挡冲杀一阵,若非是闹鬼,这里本该有外人闯进来留下的痕迹。可自始至终,都是高大公子和高二公子在杀人。”

  宋捉鬼冷冷道:“你亲眼看见了?”

  张振庭道:“没有。但高家还有活人,他们都可以作证。”

  宋捉鬼淡淡地道:“高家还有谁活着?”

  “高大小姐。”

  高大小姐的确还活着。

  她不仅活着,而且还能看、能听、能说话、能发火,而且好像还能动手。

  宋捉鬼刚进屋,一个女人披头散发,嘶吼着冲向他,若非他见机得快,只怕脸上就得添上十道血痕。

  宋捉鬼退步,出手,旋身,抖手,这个女人就被他扔回了床上。

  这女人一开口骂人,宋捉鬼就听出她的确是高大小姐:

  “王八蛋!宋捉鬼,我要杀了你!”

  宋捉鬼柔声道:“丑丫头,你好。”

  他去年曾在她家里呆过一段时间,他那时就一直称她为丑丫头。

  高大小姐嘶叫道:“丑鬼!你这丑鬼,王八蛋!”

  宋捉鬼道:“丑丫头,到底出了什么事?”

  高大小姐凄厉地狂笑起来。泪水却浸湿了乱发:

  “你还有脸来问!若不是你这个丑鬼。我哥哥怎么会……怎么会、…··呜呜呜…··”

  狂笑变成了号哭。

  宋捉鬼倒真吃一惊:“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不要乱栽赃!”

  高大小姐捶床大恸:“秘笈!……就是那本该死的秘笈!”

  宋捉鬼怔住。

  难道那本该死的秘笈真的有问题?

  他忽然走过去,坐在床边,用他那种低沉浑厚的声音说道:“先别哭,把事情源源本本的都告诉我,我为你报仇。”

  也不知是那他那种深沉的语气打动了她,还是哭够了,反正她真的很快就不哭了。

  然后她开始慢慢从头说,宋捉鬼竖着耳朵听,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最早的事要从三年前说起。三年前的某一天,高家收到一封署名“血鸳鸯”的信,信中表示愿送回玉观音,条件是高家表示永远臣服血鸳鸯令。

  经过两年时间的交涉,血鸳鸯令作出了重大让步,将条件降低为高家为其做三件事、并付黄金十万两。

  高家首脑经过仔细讨论,答应了。

  第一件事,就是活捉宋捉鬼,另外两件事则是开放胶东,使血鸳鸯令可任意驰骋,以及将与黄海十三股海盗的黑道生意转交给血鸳鸯令。

  这三件事,高家都做到了。不仅如此,高二公子还巧布奇兵,连施妙计,将那本秘笈赚回了高家。兼之玉观音上本镌有高深玄奥的武学,高家可说是兴高采烈。

  得窥秘笈全貌的只有高二公子和高大公子两人,而高二公子更将王观音上的武学和秘笈所载互相参照,进步神速,可说一日千里。

  高大公于瘫痪多年的双腿,居然也能行走了。

  于是他们除自己更勤奋钻研外,还将部分心法招式授与家中亲属仆众,希望在近期内形成一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高家军”。

  为了保密,仙人居干脆歇业,野王旗上门威胁,他们也都隐忍下来。

  他们决定八月十五那天正式全体“出关”,从那天起,高家将主宰武林。

  但也有例外——高大小姐连一句秘笈上的话都没看。

  高大小姐向来认为,女人只要脸蛋漂亮,其它一切可以不讲究,而高大小姐又一向觉自己美得出奇。

  她不练,也没有人管她。

  高大小姐十日前偶然地碰到一个很潦倒的江湖汉子,就想办法将他“骗”回了仙人居。这个潦倒的汉子人虽潦倒,对付女人倒真的是个打不倒的铁罗汉,高大小姐被他收拾得服服贴贴。

  从九天前开始,仙人居里就出现了异常。

  第一天,有两名花匠突然说自己看见了鬼,一个说是白鬼,一个则说是黑鬼,结果两人动上了手,互殴而死。

  第二天,高二公子的四个叔伯兄弟忽然瘫痪,两个堂嫂竟当众脱光了衣服,乱扭乱舞。

  第三天,高大公子忽然学起了狗叫,四肢着地,用嘴咬人,高二公子及时制住他,才没有出大祸。

  当天晚上,高二公子在密室里发狂。

  他当时正由两个美丽的女子陪着,不知何故。他突然嘶吼起来,抓住李婷婷两只足踝,将她撕成了两片。

  陶碧仙想跑,也被他活活掐死。

  然后天下大乱。

  高大公子从昏睡中暴起咬人,他被制的穴道竟神奇地被解开了。

  一众花匠们则大呼杀鬼,互相拚命,高二公子也闯出密室,乱砍乱杀。

  那几天高大小姐正被欲火冲昏了头,没怎么理会家里发生的怪事,更没料到那些怪事和那个潦倒汉子有关。

  但喊杀声响彻夜空时,高大小姐总算还是丢开了那汉子,胡乱套上了衣裳,就想提剑冲出去“抵御入侵之敌。”

  结果她还没冲出去,背后就挨了一指,就失去了知觉。

  等她醒来时,已身在监中,而看守告诉她,她的家里人已全都死了。

  高大公子一口咬中高二公子的咽侯,而高二公子一剑刺穿了高大公子的心脏。

  蓬莱高家,真正从武林中除名。

  到底是什么魔力,造成了这种骇人听闻的同室相戕?

  宋捉鬼不知道。

  但他知道两件事,其一,那个潦倒的江湖汉子极有可能是高断山。

  其二,他要捉一次鬼,他一定要捉住那个恶鬼。

  一日数惊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没有人比花深深更清楚了。

  这一个多月来,几乎没有一天,她是平平安度过的。

  几乎每天,都有人要杀郑愿,有人要杀她。

  有时候是光明正大的挑战,这种时候不多,只有两次,都被郑愿很轻易地打发了。

  其余的是暗杀。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阴谋,各式各样的武功,各式各样的武器,她都见识到了。

  有时候一个满身脓疮的老丐会变成身手灵敏的杀手;有时候饭店的伙计会捧上一碗毒汤,有时候走在桥上桥会断,桥下会有一大堆掩着杂草的竹签;有时候床上会爬上条毒蛇来……

  她受不了了,实在无法再忍受下去。

  她还看得出,郑愿也忍不住了。

  终于有一天,郑愿开口了:“你回家吧!”

  他的声音有点沙哑,他的神情相当憔悴,眼中布满血丝。

  花深深哭了。

  她知道自己真的该回家了。

  郑愿喃喃道:“我杀过太多的人,我的双手沾满了血。

  这就是报应,这就是天理。”

  阿福忽然道:“这不是报应,也不是天理!你杀的是恶人!”

  郑愿苦笑,轻轻叹道:“恶人的亲朋,未必是恶人,杀恶人的人,也未必是好人。”

  他看着阿福夫妇,微笑道:“你们送她回去吧!”

  花深深哭得歇斯底里的。

  郑愿伸手拍拍她肩头,叹道:“孩子出世后,莫教他杀人的功夫。”

  花深深哭声渐渐低微,渐渐地,她睡着了。

  郑愿忽然抱拳一挥到地:“赶车的老兄,拜托了。”

  阿福流泪了,阿福嫂更是痛苦失声。

  他们情愿陪郑愿面对一切挑战,情愿为他拚命。

  但他们很清楚,有他们在身边,郑愿只会死得更快。

  花家的人很快赶来了,接走了花深深,带走了阿福夫妇。

  武林七世家的高手,几乎都出动了,他们怕郑愿的仇人拿花深深出气雪恨。

  但阿英和小竹却留了下来。

  他们本就不是花家的人,她们的性命属于郑愿。武林世家的人固然不愿收留她们,她们也不愿随之而去。

  花深深离开时,正是黄昏。

  残霞淡淡地涂在郑愿苍白冷漠的脸庞上,映在他黯谈失神的眼睛里。

  他的整个人,就像是一首萧瑟、悲凉、无奈的诗。

  这是黄昏时的英雄。

  这是英雄的黄昏。

  一直到看不见花深深的那辆车,郑愿才轻轻叹了口气。阿英和小竹怯生生的一个抱着他一只手,似在扶着他,又似在寻他的保护。

  她们都在流泪,她们恨自己不能让她们的少爷少些痛苦,多些快乐。

  郑愿看着阿英,又看看小竹,柔声道:“你们也走吧?”

  阿英摇头,小竹也摇头。

  郑愿微笑:“我已经走到路的尽头。往前走,就是地狱。”

  阿英说:“我们陪少爷去地狱。”

  小竹哭得抽抽噎噎的:“当…·,·当鬼就…·当鬼!”

  郑愿道;“你们本不是鬼,也不可能变成鬼,——我知道有个地方,很安全,很舒服,你们可以去那里。”

  阿英冷冷道:“如果少爷不去,我们也不去。”

  小竹破涕为笑:“少爷,我们一起去嘛!”

  郑愿摇头:“你们先去,我还有几件事情要办,待事情都了结,再去找你们。”

  他忽然大声道:“既然我已开了口,你想必不会拒绝?”

  阿英和小竹都很吃惊,不知他这么大声说给谁听。

  对面一家小酒店里坐着的一个少年慢慢转过脸,赫然就是秦中来。

  这位君子已憔悴得像个浪人,但满身正气依然。

  他看着郑愿,点了一下头,但没有出声。

  君子一诺,五岳为轻。

  秦中来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郑愿没有问,秦中来也没有说。

  他们已绝交,他们已不再是朋友。

  但秦中来仍然答应了郑愿的请求。

  阿英和小竹也走了,随秦中来去了金陵君子庐。

  郑愿松了口气,顿时觉得满身轻爽。

  他的确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他现在就可以开始做这些事情了。

  他没有回客栈,也没有回城。

  他向北而行,走得很洒脱,也很轻快。

  就好像他连一点心事也没有。

  黄昏时分,宋捉鬼扶着个丑八怪女孩住进了莱州城外的“荷花客栈”。

  伙计和客人们都偷笑,这两个丑八怪算是丑到一块儿去了,谁也别嫌谁。

  丑八怪女孩叫宋捉鬼“丑鬼”,宋捉鬼称她为“丑丫头”,谁听了都吃惊。

  两个丑八怪同住一间房,自然也合情合理。至于两个丑八怪在房里做什么,谁都猜得出来。

  高大小姐神情有点呆呆的,显得很温驯,她从未如此温驯过。

  宋捉鬼叫她吃药,她就吃药,让她打坐,她就打坐,听话得要命。

  但她总会一个人独自流泪,默默饮泣。

  宋捉鬼一有空就劝她、开导她,希望她想开些,莫要将所有过错都揽到自己身上。

  高大小姐只是听,不发表任何意见。

  高大小姐今天依然很乖。

  宋捉鬼出去转了半天,回来时天已二更,高大小姐早已抹干了泪眼。

  宋捉鬼进门就叹气,道:“济南孟尝公子也出事了。”

  高大小姐不吭声。

  宋捉鬼道:“据说也是走火入魔。”

  顿了顿,又道:‘’好像是同一个‘鬼’捣的鬼。”

  高大小姐木然坐着,好像根本没听见他的话。

  宋捉鬼打住话头,看着她,柔声道:“吃药没有?”

  高大小姐点点头,其实她没有吃。

  宋捉鬼道:“打坐过了吗?”

  高大小姐根本没打坐,但她仍然点头。

  宋捉鬼却很相信她,吁了口气,叹道:“睡觉吧。”

  说完他已开始打哈欠,伸懒腰,然后他就坐在椅中睡着了。

  高大小姐却渐渐有了活气,她眼中开始放光。

  她轻手轻脚溜下床,溜向开着的窗口。

  宋捉鬼忽然从椅中消失,出现在她面前:“丑丫头,你给我省点事好不好。”

  高大小姐僵住。

  宋捉鬼苦笑道:“就算帮帮我的忙好不好?让我好好睡上一觉行不行?”

  高大小姐突然发怒了,尖叫起来:“我要报仇!你放我走,你这丑鬼!”

  宋捉鬼道:“就凭你这几下子?”

  高大小姐又捶又打,又哭又骂:“不要你管!不要你管!

  宋捉鬼捏住她双腕,沉声道:“现在我做主,我当然要管。”

  他将她扔回床上,关上窗子,又走回椅中,接着睡觉,很快就又打起了呼噜。

  又是一个黄昏。

  雨后的黄昏,宁静、清新、温爽、恬静。

  朱争凝视着窗外的暮色,凝视着即将黯淡的残霞,凝视着树叶上即将干涸的水珠。

  他的生命之路,岂非也已走到了尽头?

  若若叹着气,揉着昏花的老眼,喃喃道:“天要黑了。”

  朱争嗯了一声,没有回头。

  若若又道:“小仙走了这么多天了,一点音信也没有。”

  朱争淡淡地道:“最好永远没有。”

  若苦唉声叹气地摇着头,嘟嚷道:“听说小愿儿也过得不好,媳妇走了,孤家寡人的,要他命的人太多了。”

  朱争轻轻一叹,微笑道:“除了他自己,谁也休想要他的命。”

  若若有点紧张了:“你是说他会想不开?····不会的,愿儿这孩子从小就开朗得很,他不会看不开的,不会的,我晓得他不会的。”

  朱争道:“我原先也认为他不会。”

  “现在呢?现在他就会了。”

  朱争微微颌首:“是的。”

  “怎么会呢?”

  “因为他有一把刀,我给了他一把刀。”朱争缓缓道:

  “只要这把刀他驾驭不了,他迟早会想不开的。”

  若若气愤极了:“那你为什么要把那柄‘龙雀’给他?”

  朱争落寞地苦笑了一下,喃喃道:“我对他期许太高了。……而他也实在是个天才,他能和那把刀息息相通,他的表现实在太令我满意了。”

  若若默然。

  “我终究还是忘了,人毕竟是人,人心自有真情,这真情迟早会爆发出来的。”

  若若理解他说的“真情”是指什么。

  那是天良,是人的天性。

  再邪恶残暴的人,也是人,不是畜牲。

  杀人的人偶尔杀一两个大恶人,或可引为此生最大的荣耀,但恶人杀多了的人,只会觉得痛苦。

  杀恶人也是杀人。

  被恶人欺凌的人或许会认为杀恶人的人是好人,是救星,是侠士,但杀恶人的人心中那份作为“人’的天性必然会谴责他的行为。

  同类相戕,即使在野兽中,也不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更何况人呢?

  如果有一位大侠,从未杀错过一个好人,也从不放过能追到的恶人,那么,当他杀足一百个恶人之后,若仍能一点“感觉”都没有,那么他就简直不是人,而是神。

  只可惜,世间本无神,硬被造出来的神,终究会被还原以人的本来面目

  朱争浩叹。

  若若轻声问:“还能挽回吗?·,…·比方说,把刀收回来?”

  朱争摇头:“他被刀控制了。他在试图挣脱,如果我们现在收刀,他会崩溃。”

  一个人,正全力推着一扇抵死的门,如果抵门的人骤然跃升,这个推门的人就会一下失去依托。

  若若流泪了;“那……那岂非…,··岂非只有看他自己的造化?”

  朱争点头。

  若若饮觑不已:“我们就…··,看着?一点忙也帮不上吗了’

  朱争又点头。

  两滴昏浊的老泪,溢出眼角。

  又是黄昏。

  郑愿又应付过去了十七场厮杀,其中有七场是陷阱,三场是突如其来的袭击,五场是来自背后的黑刀,另两场则是他和“龙雀”之间的“厮杀”。

  他已精疲力尽,身体的每一寸肌肉都像要剥落,神经却偏偏一直绷得紧紧的。

  和“人”的厮杀,并未使他疲于应付,而和他袖中“龙雀”的无声较量,却使他有了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

  每次当“龙雀”躁动雀跃时,他就得分出巨大的精力来克制它的杀气,也克制自己心里的杀气。

  他实在已经快崩溃了。

  如果他控制不住“龙雀”,就只有两种后果。

  一种是他变成一个见人就杀的杀人狂。

  另一种就是走火入魔,变成一个任人宰割的人。

  这两种后果都令他不寒而栗。

  这个黄昏,他走到了微山湖。

  他疲惫得连眼皮都快抬不起来了,他只想找个地方躺下去,好好睡一觉。

  他已经许多天没好好睡上一觉了。

  这时候,他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声音又甜又亮:

  “喂,郑愿,你是不是郑愿?”

  郑愿吃力地转头看去,发现残霞中有个快被夕阳熔化了的身影。

  郑愿疲惫地笑了笑,点了点头。

  但他已刹那间警觉起来。焉知这不会又是一个陷阱呢?

  那人却一蹦三跳地跑了起来,脸儿通红通红的。

  “喂,喂,你还记不记得我?还记不记得?”

  郑愿想不起来,他的脑瓜已经木木的,转不动了。

  那人跑到他面前,忽然挺起胸,扭着屁股走了几步,道:“记不记得?”

  郑愿还是不记得。

  那人恨声道;“你这人真是的!去年今天,你在我摊子上吃过面,后来又砸过轿子呀!”

  郑愿浑身一震,想起来了。

  她就是那个摆饭摊的小姑娘,只不过这个小姑娘已长大了,胸脯更高,眼波更媚了。

  真正是奇遇。

  郑愿苦笑:“原来是你,我记得你很不知道害臊。”

  她抿着嘴,低下头,瞟着他,羞答答的,一副“深闺”少女的形象。

  郑愿莫名其妙地觉得浑身轻松多了,疲惫的感觉也越发浓重了,他只觉天晕地旋。

  眼前一黑。

  郑愿栽倒。

  远远跟踪他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这些人有的扮成商贩,有的扮成走镖的,有的扮成农夫,有的扮成回娘家的小媳妇。

  也有的扮锡匠,扮剃头匠,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

  这些人,在这个黄昏,看到了极其诡异、极其震怖的一幕——

  大名鼎鼎的大侠郑愿看见了一个村姑,说了几句话,忽然栽倒在地。

  然后那村姑伸出一只手。

  右手。

  这只手扯着郑愿的后襟,将他提了起来。然后那村姑大笑了三声,声音尖锐凄厉。

  所有的人于是都意识到出了件轰动江湖的大事,他们都朝那个方向冲了过去——

  郑愿栽了!——

  郑愿将毙命于此时、此地!

  锡匠打扮的中年人先是惊呆,然后就有许多念头刹那间一齐涌上心头——

  郑愿栽了!

  郑愿被那个村姑抓住了!

  冲过去!

  冲过去救郑愿!

  骑在驴背上的花袄小媳妇发出了撕裂人心的惨呼:

  “放下少爷!少爷——”

  她是阿娇。

  紫雪轩的阿娇。

  更多的人,只有一个心思——

  赶上去,割下郑愿的头!

  他们是设陷阱的人,捅黑刀的人,搞突袭的人。

  他们是郑愿的死敌。

  小姑娘提着郑愿,转身飞跑,后面一大群人怒吼悲嘶着拚命追赶。

  小姑娘的轻功居然好得出奇,提着郑愿,跑得居然比风还快。

  难道她想一个人报仇,想把郑愿提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好折磨?

  所有的人都这么想。

  芦中人也这么想。

  芦中人跑在“队伍”的最前面,一面跑,一面嘶吼。

  他要救郑愿!

  一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他并不恨郑愿。

  他甚至崇拜郑愿,感激郑愿。

  阿娇被人绊了一下,跌倒了,立即被无数只脚踏过。

  阿娇躺在血泊中,但她还想爬起身,还想上去救少爷

  是少爷救了她的命,是少爷为她报T仇。

  可她已无法再报答他了。

  阿娇的口中.不住有鲜血涌出。

  小姑娘跑到一处断崖边,站住,猛然转身,尖叫道:

  “都给我站住!”

  芦中人站住,所有的人都站住。

  小姑娘冷冷道:“你们都想杀郑愿;我也想杀他,总共只有一个郑愿一条命。何必弄得你抢我夺的?所以,我今天就曾大家代劳了。”

  所有的人都吼道:“不行!”

  小姑娘道:“崖下是一片深不可测的沼泽。”

  大家都以为她还有话要说,没想到小姑娘手一扬,郑愿的身子已飞起在空中。

  一片惊呼声中,小姑娘的身子也已飞起在空中,宛如残霞中的仙子。

  人们发疯般冲到崖边,低头看着那片沼泽,后面的人都堆着前面的人,前面的人已有不少失足落崖。

  但他们并没有真的落下去。

  身在空中的小姑娘双手中突然抛出了十几道金光闪闪的丝线,缠住了那些失足的人。

  然后小姑娘仙子般飘落在人群后面,将那十几个失足的人扯了回来。

  这下没有人敢再拚命推操了,人们静静地俯视着沼泽。

  沼泽上还有半截身子,那是郑愿的一双腿,还在挣扎。

  渐渐消失。

  无情的沼泽,成了一代大侠的坟地。

  而且有这么多人注视着他渐渐死去。

  这是不是对“侠义”一词的极大讽刺?

  芦中人忽然跪下来,恭恭敬敬地朝郑愿消失的地方磕了三个头。

  暮色正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