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十一日风雪交加,天气很坏。北风劲吹,不断将雪片吹落在地,或在空中盘旋。亲人们都劝我把出发日期推迟,但我担心在我的事业刚刚开始时就不遵守日期规定会使我的雇主们对我产生偏见,于是我坚持要按约定的日期出发。

为了不让读者看得厌烦,我就不详细描述在那个黑沉沉的冬日早晨离家时的情景了:那充满爱意的话别。去O地的漫漫长途。在旅舍等候马车或火车(当时有些地方已经通火车了)时的孤寂滋味,最后是在O地与默里先生派来的仆人相会,他赶着一辆四轮敞篷马车来接我去霍顿宅邸。我只想说,这场大雪覆盖了道路,给拉车的马匹和火车的蒸汽机都造成了巨大的障碍,因此直到天黑,我离开目的地还有几小时的路程,而且一场令人手足无措的特大暴风雪终于来了,使O地与霍顿宅邸之间的几英里路程显得如此遥远和可怕。我无可奈何地坐在车中,任凭冰冷刺骨的雪钻进面纱、盖满我的下半身,我什么也看不见,真不知那倒霉的马匹和赶车人怎么还能往前赶路。当时马车行进的速度确实很慢,至多也只能说是在辛苦地爬行罢了。我们的马车终于停住了,我听到赶车人在叫门,有人出来拨开插销,铰链吱吱作响,打开的像是花园的两扇大门。接着,马车沿着一条比较平坦的道路前进,我偶尔能识别出黑暗中有一些巨大、灰白的东西在闪烁,我想那是一些被白雪覆盖的树木吧。马车走了一段时间才在一座有巨大落地窗的、气势雄伟的大厦的门廊前重新停下。

我好不容易才从积雪的覆盖下站起身来并下了车,指望着会有亲切、热情的接待,好补偿一天的劳顿和艰辛。一位穿黑衣服的颇有绅士派头的男子开了门,把我领进一间宽敞的大厅,大厅的天花板上悬着琥珀色的吊灯。他领我穿过大厅,沿着走廊向前,直到他打开后面一个房间的门。他告诉我,这间就是教室。我走进房间,看见两位年轻小姐和两位年轻绅士,我想,他们大概就是我未来的学生。按照礼仪互致问候后,本来正在用一块帆布、一篮子德国毛线做手工活的那位年龄较大的姑娘问我是否想上楼去歇歇。我当然说愿意。

“玛蒂尔达,拿上蜡烛,领她到她的房间去,”她说。

玛蒂尔达身穿短大衣、长裤子,是个身材高大结实、带男子气的十四岁女孩。她耸耸肩,暗暗做了个鬼脸,但还是拿起蜡烛在我前面引路。我们登上房间后面一道又高又陡的两截楼梯,穿过狭长的走廊,来到一间虽小但还算舒适的小房间。她问我是否想喝些茶或咖啡。我本来快要吐出“不”字来了,但是想起当天早晨七点钟以来我还什么东西都没吃,饿得快要晕倒了,就说我想喝杯茶。她说她会吩咐“布朗”的,说完,那位小姐就离我而去。我刚脱掉沉重的湿斗篷、披巾、女帽等物,一位矫揉造作的年轻女人走来告诉我,小姐们想知道,我是想在楼上用茶,还是在教室里用。我以身体疲乏为由,说愿意在楼上用。她退了出去,过了一会儿,又手捧小小的茶具盘走进屋来,把茶盘放在那张当作梳妆台用的五斗橱上。我很有礼貌地向她道谢,并问她明天早晨我该在什么时候起床。

“小姐、少爷八点半用早餐,小姐,”她说,“他们起得虽早,但是在早餐前从不做什么功课,所以我想你过了七点再起床就行。”

我问她,是否可以麻烦她七点钟时来叫我,她答应后就退走了。我饿了这么长时间,现在总算喝上了一杯茶,吃上了薄薄一小片面包加黄油,于是就在一小堆烧得不旺的炉火前坐下来,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以舒散心头的郁结。哭过以后,我背了祈祷文,觉得舒坦了,就准备上床睡觉。我发现我的行李一件也没有送上来,就寻找铃在什么地方,但找遍房间的每一个角落也没有发现这种方便设施的任何迹象。我拿起蜡烛,鼓起勇气,开始摸索着走过那条长走廊,又下了那座深深的楼梯。途中遇见一位穿戴体面的女子,我告诉她我想要什么,说话时心里颇费踌躇,因为我不能十分肯定她是谁。是一名高级女仆吗?或者她竟是默里夫人本人。事实上,她恰好是专管默里夫人梳妆事宜的贴身女侍。她露出一副赐予我特别照顾的神气,答应去叫人把我的行李拿上来。我重新回到自己的房间,忐忑不安地等了好长时间(我很担心她会忘记或忽视自己的承诺,不知道应该继续等下去呢,还是凑合着上床,或者重新下楼)。我终于听到门外的笑语声和走廊里的脚步声响成一片,心里才重新产生了希望。不一会儿,一名样子粗鲁的女仆和另一名男仆终于把行李送来了,他们对我的态度都不够尊重。他们一走,我就关上房门,打开行李;取出几件应用物品后,就躺下休息。躺下时我很觉舒坦,因为我身心都已疲惫不堪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心头涌起一阵异样凄凉的感觉,其中还掺杂着对自己所处环境强烈的新鲜感以及一种不能带来快乐的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我觉得自己像是中了魔法,被卷上云端,又突然被抛落在一处与以前熟悉的世界迥异的遥远而陌生的土地。或者说,像是一粒蓟草的种子被大风席卷,落在一片不适宜的土壤的某个角落里,它必须在那里躺很久才能生根、发芽(要是能做得到的话),还要从那似乎与它本性极不相宜的地方汲取养料。但是,这些话仍远远不足以恰当地表达我的感觉,凡是未曾经历过像我以前所过的那种与世隔绝的恬静生活的人,是无法想象的。即使有谁早晨醒来发现自己是在巴哈马群岛的纳尔逊港或是在新西兰。和所有熟识的人们之间隔着汪洋大海,识得其中的况味,他也无法想象我当时的感觉。

我不会轻易忘却当我拉开窗帘向外望去,看到那个陌生的世界时的感觉。我所看到的,只有一片白茫茫的广阔荒野:

荒芜的原野被抛弃在冰雪中,

还有那压得沉甸甸的树丛。

我下楼到教室里去。我并不特别热心想见我的学生,尽管对于彼此进一步相识会带来什么仍不乏某种好奇心。我自行决定了一件事,它分明比别的事情都重要,那就是我得从一开始就称他们为小姐和少爷。一家的孩子和与他们相伴的教师之间使用这种所谓讲究礼节的称呼,在我看来,既冷淡又不自然,当孩子的年龄象威尔伍德的那些孩子那么幼小时就尤其如此。可是,即使在那里,我喊布罗姆菲尔德家孩子们的名字也被视为冒昧、失礼的行为。他们的父母对此很计较,为了提醒我,在对我说话时,故意称自己的孩子少爷和小姐。我过了很久才悟出他们暗示的意义,因为这件事整个地给我留下极为荒唐的印象。但是,这一回我决定放聪明些,一开始就注意礼节、礼仪,让这家的任何一个人对我都无可挑剔。事实上,这家的孩子的年龄要大得多,我这么做不会觉得太别扭的。尽管如此,像少爷、小姐这类小小的称呼用语似乎具有惊人的影响力,它会压抑一切无拘无束、推心置腹的友好感情,使本来可能呈现在我们之间的任何一缕热诚、亲切的闪光统统熄灭。

我不能像道格培里似的,我不愿把一切冗长、乏味的事都说出来让读者厌烦。我不打算接下来用我在当天以及第二天的全部发现和活动的细节打搅读者。然而,粗略地描绘一下这个家庭的各个不同成员,大致看一看我在他们之中生活的最初一、两年的情景,读者无疑地会感到这就足够了。

先从一家之主默里先生说起。据说他是一位爱狂啸豪饮、寻欢作乐的乡村绅士,醉心于猎狐活动,在赛马和马医方面技艺高超,此外还是一位热心的、真正会耕作的农夫,一位胃口极好的美食家。对于他,我只能用“据说”,因为,除星期日去教堂以外,我整月整月都见不到他。此外,当我穿过门厅,或在屋子附近的庭园散步时,这位身材高大粗壮、红面颊、红鼻子的绅士偶尔会走过我身旁。在那种场合,只要他和我近得有必要打招呼时,他通常会随便地朝我点一点头,说一声“早上好,格雷小姐”之类简短的礼节性的话。其实,我还常常能够听到远处传来他的大笑声,更常听到他诅咒或辱骂他的男仆、马夫、车夫或其他倒霉的下人的声音。

默里夫人四十岁,是位容貌美丽、精神抖擞的太太,她确实还不需要靠口红或衣服衬垫来增添魅力。她的主要娱乐是,或者说好像是:频频设宴或赴宴以及穿着最时髦的服装。我来这里后,直到第二天上午过了十一点钟才见到她。承蒙她来看我,就像我母亲会迈进厨房去看望一个新来的女仆一样。不,还不如呢!因为女仆一到,我母亲就会立刻去看她,决不会等到第二天;而且母亲和她说话的态度更为亲切和友善,会对她好言安慰,说明她应负责做哪些工作,而这两点默里夫人都没有做到。她只是在跑去指示家里该准备什么饭菜后回房间的途中顺便走进教室里来,对我道一声“早安”。她只是在炉火旁站了两分钟,谈了几句天气和昨天我一路上准是“辛苦了”之类的话。她爱抚着自己最小的孩子——一个十岁男孩——,他刚吃过管家的贮藏室里的什么美味佳肴,正用母亲的睡衣擦嘴、擦手。她对我说,他是个多么可爱的好孩子呀。说完后,她脸上挂着洋洋自得的微笑,就步态优美地走出房间。无疑地她认为到此为止自己已做得够多了,此外,她的屈尊俯就一定已使我受宠若惊了。显然,她的孩子们也持有与她相同的看法,唯有我的见解却大不相同。

在这之后,她还来看过我一两次,当时学生们都不在屋里,她就我所担负的责任对我进行了一番开导。对于女孩子,她似乎只是急于要使她们尽可能获得媚人的外表和可以卖弄的才艺,但在目前的学习过程中又不能使她们感到麻烦和困难。我应当作出相应的努力:要学会尽量使她们得到娱悦并满足她们的要求,要教导她们,使她们的仪态优美、文雅;在教育的过程中要尽量使她们轻松愉快,毫不费力,并且还不能行使我的权威。对于两个男孩子的要求大致与此相同,区别仅在于:并不要求他们具有才艺,为了使他们能接着上学校就读,只要我尽量多往他们脑袋里塞些拉丁文法和伐尔比的《拉丁文选》就行了——所谓的“尽量多”,也以不让他们感到麻烦为限。约翰可能“有些容易激动”,而查尔斯也许有些“胆小或不够开朗”……

“不过,格雷小姐,”她说,“我希望你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好性子,自始至终要脾气温和,有耐心,特别在对待亲爱的小查尔斯时更得这样:他特别胆小,特别敏感,谁要是不以最温柔的态度对待他,他是会完全不习惯的。我向你指明这些,你不要介意,因为迄今为止,我发现所有的女家庭教师,即使是其中最好的也一样,在这方面的表现实在太差。她们缺乏那种温柔、恬静的精神气质,正如圣·马太或是别的哪位圣徒所说的,有了它比穿上漂亮的衣装更好——你准知道我想说哪一章节,你是牧师的女儿嘛。我一点都不怀疑,在这方面正如在其他方面一样,你一定能使我们满意的。要记住,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假如有一个孩子做错了事,而你用说服或温言规劝的办法又不行,你可以让其他孩子中的一个跑来告诉我。因为我可以更直截了当地对他们说话,要是你也这么说话就不合适了。格雷小姐,要尽量使他们快活,我敢肯定你会干得很好的。”

我看得出来,默里夫人对她儿女们的安乐、幸福十分关心,并不断谈论到它,但却一次也没有提起过我的安乐、幸福,尽管他们住在自己家里,周围都是亲人,而我则孤苦伶仃地置身在陌生人中间。当时我的阅历尚浅,对这种反常行为还未能做到见怪不怪的地步。

我刚来的时候,默里小姐,也就是罗莎莉,大约十六岁,她确实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随后的两年间,她的身材发育得更好,她的仪态、举止更增添了优雅,变成一位非同寻常、绝对美丽的姑娘。她那高挑的身材苗条但并不瘦削,体型完美、皮肤细腻、白皙之中还透出一种光艳、健康的红润;浅棕色的、近乎金黄的秀发卷成许多长卷儿;她的眼睛的蓝色虽极浅但清澈、明亮,谁也不会希望将它的颜色加深。她脸上的其余部分长得纤细而不十分端正,当然,也不特别明显。尽管如此,总的说来,你会毫不犹豫地说她是位可爱的姑娘。但是,要是我能像赞美她的身材和脸蛋那样赞美她的精神和气质就好啦。

请不要误会,我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要揭露。她充满活力,无忧无虑,对于顺着她心意的人,她可以表现得非常令人愉快。我刚来时,她对我冷淡而傲慢,接着又无礼而专横,但是,我俩进一步熟悉以后,她逐渐不再对我故作姿态,后来她终于深深地依恋我了。当然,这是就她对于一个具有我这样的性格和地位的人可能产生的依恋而言的,因为,至多半个小时,她就会想到我只是她家雇来的一个穷牧师的女儿。但是,总的说来,我相信她对我的尊敬超过了她所能意识到的程度,因为我是这个家里唯一坚持向她晓喻善良的做人原则的人,我始终对她讲真话,始终想到教师的责任。我这么说,当然不是想自我标榜,而是要显示我暂时在那里供职的那个家庭的不幸状况。我为这家人全都可悲地缺乏原则而遗憾,尤其是为默里小姐遗憾,这不仅因为她喜欢我,还因为她虽然有缺点,但是她身上仍有那么多招人喜爱、引起好感的地方。我真的喜欢她——只要她的缺点不表现得太过分,从而激起我的愤怒、忍不住要对她发脾气。然而,我宁愿这样劝说自己:她的缺点是她所受的教育造成的,并不是她的本质不好。她从来没有充分受过明辨是非的教育:像弟弟、妹妹们一样的品性,从小就在任意对保姆、女家庭教师、仆人们颐指气使中受到了损害。没有人这样教育过她:要节制自己的欲望,不要任性使气,要为他人的福利而牺牲自己的享乐。她本来天生一副好脾气,从不粗暴,也不乖僻,可是由于长期受到娇纵,习惯了蔑视情理,于是她时常显得烦躁和反覆无常。她的心灵从未受到适当的栽培,她的才智至多也不过平平而已。她很活泼,观察力也还敏锐,在音乐方面有些天赋,在语言方面也有一定的才能,但是她在十五岁以前从未下过功夫学习任何科目。在这以后,由于爱出风头才把她的潜在能力调动起来用于学习,但仅限于学习一些可以在人前卖弄的技能。我来的时候,她的学习状况还是这样:除法治、德语、音乐、唱歌、跳舞、刺绣和稍稍学过一些绘画以外,其他什么科目都不学。说起绘画,她想用最少的劳动产生最引人注目的效果,她的画,主要部分还常常要由我来完成。音乐(主要指钢琴演奏的技巧。)和唱歌这两门课,除了由我偶尔加以指导以外,家里还为她请了当地最好的教师。她确已熟练地掌握了音乐、唱歌和跳舞方面的技能。事实上,她用在音乐方面的时间过多,我作为教师还常常提醒她这一点。但是她的母亲认为:既然她喜欢,那么为了掌握这门如此有吸引力的艺术,花再多的时间也不为过。我对刺绣本来一无所知,除非平时通过观察从学生那里学到了一些。但是,我刚学得有点儿入门了,她就把我派上了各种各样的用场:刺绣工作中所有一切使人厌烦的工序都让我替她干,譬如:把活儿在架子上绷紧,在网形粗布上先钉出轮廓,整理好毛线和丝线,绣上背景部分,数针数,把绣错了的地方拆去后改好,还有就是把绣得厌烦了的活计拿来让我替她绣完。

默里小姐十六岁时有点儿男孩似的顽皮,但并不过分。就这个年龄的女孩而言,这是很自然的,可以容许。但是,到了十七岁,这种倾向以及性格的其他方面都退居次要的位置,很快就被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热情所吞没,那就是一种想吸引和迷惑异性的野心。但是我对她已经说得够多了,让我回过头来再看看她的妹妹。

玛蒂尔达·默里小姐是个真正爱热闹的顽皮姑娘,对于她无需多费唇舌。她比姐姐小两岁半,五官长得粗大些,肤色也黑得多。她本来有可能长成个俊美的女子,但可惜骨骼太粗,动作不灵巧,远远称不上是位漂亮姑娘,但目前她对此还并不在乎。罗莎莉不仅知道自己具有的全部魅力,而且还夸大了,即使把她的魅力放大三倍,她对自己的估计仍偏高。玛蒂尔达也觉得自己的长相不错,但对这种事还不怎么在意。她对精神品质的修养更不放在心上,也不想学会一些能装饰自己外表的技艺。她学习功课和练习弹琴时那种漫不经心的样子足以使任何教师感到绝望。留给她的作业既少又容易,只要肯做,她本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迅速完成,但她总要拖到很晚,她做得很苦,我也很不满意。短短半小时的钢琴练习,她总是乱弹一气,一面弹,一面还放肆地指责我,不是责怪我的纠正打断了她的弹奏,就是抱怨我为什么不在她弹错以前就提醒她,或者还说一些别的同样不合情理的话。有一、两次,我大胆地对她这种蛮不讲理的态度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但是每一次都受到她母亲满含责备意味的忠告,使我认识到,如果想保住自己的位置,我甚至必须听任玛蒂尔达小姐按自己的方式行事。

然而,只要做完功课,她的坏脾气也就过去了。当她骑上她那匹精神十足的小马或是和那几只狗或弟弟、妹妹们(尤其是她最喜爱的弟弟约翰)一起嬉闹时,她会快活得像一只云雀似的。如果玛蒂尔达是一头牲畜就好啦,她精神饱满,活泼好动,充满生命力;但是作为一个有理智的人,她愚钝无知,野性难驯,满不在乎,不可理喻。因此,对于一位负责要开发她的智力、改善她的风度并帮助她掌握那些能装饰自己的技艺的教师来说,非常令人沮丧的是她和她的姐姐不同,对于学习弹琴、唱歌之类的本领也同样不放在心上。她的母亲对她的缺点也不是完全不知道,曾多次指示我应该如何帮助她养成高雅的品味,应该努力唤醒并寄希望于她那沉睡着的虚荣心,要巧妙地运用暗暗讨好和谄媚奉承的办法诱使她对学习目标的注意——这是我干不来的。我怎么能把她学习的道路准备得滚光溜滑以便她能一点不费力气地在上面滑行呢?她母亲的指示,我实在做不到,因为,要是学生本人一点都不肯努力,那么任凭我怎么教导都是不得要领的。

在道德方面,玛蒂尔达不顾后果,刚愎自用,性如烈火,蛮不讲理。她内心世界的可悲状态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她从她父亲那里学会了破口大骂。她母亲对这种“不像小姐样的癖好”感到十分震惊,还大惑不解地问,“她是从哪里学来的?”“不过,格雷小姐,你很快就能让她改掉的,”她说,“这只是个习惯;每次她这么做的时候,你只要轻轻地提醒她一声,她肯定很快就会把它改掉的。”我对她不仅是“轻轻地提醒”,我还试图让她牢牢地记住这种行为有多么错误,让有教养的人听到了有多么刺耳,但这一切都是白费。她只是满不在乎地大笑一声说,“啊,格雷小姐,你吓坏啦!我真高兴!”或者说,“得了吧!我实在忍不住,也许是爸爸教我的:我的这些骂人话都是从他那儿学来的,还有一些也许是跟车夫学的。”

我去她家时,她的弟弟约翰,或称默里少爷,大约十一岁,是个漂亮、结实、健康的男孩,总的说来,人很诚实,脾气也好,要是给予正常的教育,本来会成为一个正派的小伙子。然而现在他却变得像一头熊那么粗鲁,凶暴,桀傲不驯,毫无原则,无知,不服管教——至少,一个处于他母亲监视下的女家庭教师是管教不了他的。他学校里的老师们也许比我更有办法——因为没过一年,他就被送进学校,让我大大松了一口气。进学校时,他对拉丁文确实一无所知,对其他更有用而更遭忽视的学科也一样,真让人丢脸。毫无疑问,这一切的责任都要推在负责教育他的那个无知的女教师身上,她竟敢接受她完全没有能力执行的任务。整整一年以后,我才卸掉了教育他的弟弟的责任,后者被送进学校时,其无知的程度和前者一样让人丢脸。

查尔斯少爷是他妈妈的心肝宝贝。他比约翰小一岁多一点,但个子要小得多,脸色也较苍白,没有他哥哥那样活泼好动和身体健壮。他是个爱发脾气、胆小、任性,自私的小家伙,只有在恶作剧时才生动活泼,只有在撒谎时才聪明伶俐。他撒谎不仅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过错,而且还是嫁祸于人的一种恶毒的把戏。事实上,查尔斯少爷是我的一大磨难,要想和他平安相处是对我的耐心的一场考验,要看管他就难上加难,要教育他或自命为教育他更是不可想象的事。他十岁时连最浅近的书里最容易的句子都念不对。根据他母亲指示的原则,不等他想一想或查一查某个词的注音,我就得把每个词的读音都告诉他。为了激励他用功读书,我本想告诉他别人家的男孩已远远领先于他的事实,可是就连这样的话也不许我说。无怪乎在我负责教他的两年间,他几乎没有取得多大的进步。他那一点点拉丁文文法和其他知识都要我反复向他讲述,直到他说懂了为止,接着我还得帮他复述一遍。如果他把极容易的算术题做错了,我得立刻演算给他看,替他们答数计算出来,而不是留给他自己去算以达到培养演算能力的目的。所以,他当然不肯费力把题目做正确,他时常连算都不算,只是胡乱写个答数。

我并非一成不变地总按这个规定办事,因为这样做违背了我的良心。但是,如果我贸然行事,稍稍背离这种规定,就不大可能不引起我的小学生的愤怒,接着又是他妈妈的愤怒。他会用恶意的夸张向妈妈告状,加油添醋地说我如何违背了她的规定,结果常弄得我或是要被解雇或是要辞职。但是,为家中亲人们着想,我只得压抑我的自尊,忍住心中的愤怒,设法坚持下去,直到那个折磨我的小家伙被送进学校。他的父亲宣称:家庭教育“对他没起作用,显然,他母亲把他娇宠得不成样子,而家庭教师根本管不住他。”

我还要再说一说我对霍顿宅邸的观感以及发生在那里的事情,暂且让我那枯燥乏味的描绘告一段落。那座宅邸非常气派,比布罗姆菲尔德先生的住宅更古色古香,更宏大,也更华丽。花园虽然布置得没有那一家的雅致,也没有修剪得平平整整的草坪、栅篱护卫下的幼树、挺拔的白杨树丛和枞树园,但是,那里有一座宽阔的鹿苑,被许多漂亮的古树点缀得十分美丽。周围的田野本身也令人赏心悦目:肥沃的农田,繁茂的树木,宁静的绿色出径,还有那景色宜人的树篱(它两侧的低坡上都遍布着野花)。但是,从一个在崎岖的山区长大的人看来,这里低平的地势使人有沉闷之感。

我们离村里的教堂约有两英里远,因此,每个星期天早晨,家里的马车总要去教堂,有时去的次数更多些。一般说来,默里先生和夫人认为他们一天里在教堂露一次面就够了。但是,孩子们常常愿意再去一次,为了能在教堂附近的空地上闲逛一天。假如我的几名学生愿意走着去,并且要我陪着,这对我倒合适。要是坐马车去的话,我在马车里的位置总会使我头晕恶心,因为我被挤在离那扇打开的车窗最远处的一个角落里,而且座位的方向与行车方向正好相反。在教堂里,若不是在礼拜刚做到一半时就被迫离开,那么一阵虚脱和眩晕的感觉也会搅乱我虔诚的心,而且还担心自己会晕得越来越厉害。星期天本应是个受欢迎的休息日,能享受到圣洁的宁静,可是事实上,令人苦恼的头疼却整天与我作伴。

“这也太奇怪了,格雷小姐,你怎么一坐马车就会恶心?我可从不这样,”玛蒂尔达小姐说。

“我也不这样,”她的姐姐说,“不过,我敢说,要是我坐在她的位置上,我也会恶心的。格雷小姐,那真是个讨厌的、可怕的位置,我算奇怪你怎么能受得了!”

我不受也得受,因为我根本没有挑选座位的机会。我本该这样回答她们,但是,为了不伤害她们的感情,我只说,“噢!路又不算远,只要在教堂里不恶心就行了,坐哪儿都无所谓。”

如果有谁要我描述我们平日一天时间的分配和安排,我会觉得这是件很困难的事。我一日三餐都和学生们一起在教室里吃,用餐的时间由他们随意决定。有时饭菜还没有做到半熟,他们就打铃;有时他们让饭菜在桌上摆放半个多小时还不吃,等到吃的时候又要发脾气,因为土豆凉了,肉汁上边的油都凝固住了。有时他们下午四点钟就要吃茶点,但更多的时候又因为仆人们没有在五点整送上茶点而大发脾气。要是仆人服从他们这次的命令,五点钟准时送来,他们又会让食物在桌上一直摆放到晚上七、八点钟,似乎这样才是对遵守时间的鼓励。

至于他们什么时间上课,那情形与吃饭大致相同。他们连一次也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从未问过我什么时间上课方便。有时玛蒂尔达和约翰决定“吃早饭以前把所有讨厌的事情都打发掉,”清早五点半钟就让女仆来叫我起床,连一点顾虑和歉意都没有。有时,他们让我准备好六点整上课。我匆忙穿好衣服,下楼来到空荡荡的教室,焦虑不安地等了好长时间才得知他们又改变了主意,此刻正在床上睡大觉呢。还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如果是在一个晴朗的夏天早晨,布朗会走过来告诉我说,少爷小姐们要度一次假,已经出门去了。我只得一直等到他们回来吃早饭,等得我差一点饿晕过去,而他们出去以前早就吃过东西了。

他们常常喜欢在户外做功课,我对此并不反对,只是坐在湿草地上会沾上黄昏时的露水或不知不觉中着了凉风,这一切虽然对他们似乎毫无损害,但我却常因此而患感冒。他们身体健壮,这很好;但是,如果有人能教他们懂得应该稍稍关心那些身体不如他们的人就好了。但是,我不能责怪他们,也许这正是我自己的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坐在什么地方,我从未提出过反对意见。我真傻,我宁愿拿身体冒险,也不愿惹恼他们。使我不得安宁。他们做功课时那种不成体统的样子和他们在选择学习时间和地点时的任意胡为简直可以媲美。在接受我的教导或复述他们学过的功课时,他们会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或躺在地毯上,伸懒腰,打呵欠,互相交头接耳,或眼睛望着窗外。可是,我却连捅一捅炉子或拾起掉在地上的手绢也不行;每当我这样做时,总会有一名学生起来指责我说,“你这么不专心,妈妈会不高兴的。”

女家庭教师在家长和学生们心目中的地位如此低下,就连仆人们也看出来了。于是,他们按照同样的标准调整了对待我的态度。我常常不惜冒着不利于己的风险站出来替他们说话,不让少爷小姐虐待他们、委屈他们,我始终尽可能不去麻烦他们,但是他们竟完全忽视我最起码的安适,常无视我的要求,蔑示我的指示。我相信,并不是所有的仆人都这样,但是总的说来,仆人们大都愚昧无知,缺乏推理、反思的习惯,很容易被主子的轻视态度和恶劣榜样所腐蚀。我想,这家的上梁首先就不正。

有时,我感觉到目前的生活已经使我降低,我对不得不忍受这么多无礼的待遇感到十分羞辱。但有时我又想,对这一切如此计较真是太傻了,我担心自己一定是非常可悲地缺乏基督教的谦卑或博爱、宽容的精神,它“是恒久忍耐……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凡事包容,凡事忍耐。”但是,靠了时间的流逝和我的恒心,情况稍稍好转了——当然只是逐渐地、不知不觉地。我总算摆脱了那两个男学生(这带来不容忽视的好处),至于那两个女学生,正如我在前面已经提到,其中一个渐渐变得不十分盛气凌人了,而且开始显示出某种懂得尊重人的迹象。“格雷小姐是个怪人,她从不恭维人,当她称赞别人时,总有很大的保留。但是,只要她说别人的好话或肯定他们的某些长处,那么被她肯定的人完全可以相信,她的赞扬是真诚的。总的说来,她待人亲切,性格安静,脾气温和,但是有些事情也会惹她发火的。她发火别人当然不会太在乎,不过,还是别让她生气的好。她心情愉快时会和人们交谈,有时使人非常惬意,并且还很有趣,当然,那是按她自己的方式而言。她的行为方式和妈妈大不相同,不过有她这么个人来调剂一下还是很不错的。她对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见解,而且总是固执己见。她的见解常常使人厌倦。她总是在思索: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她在宗教问题上的虔诚使人吃惊,她对善良的人们的喜爱也让人没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