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克拉多克夫妇迈上了这条叫作神圣婚姻的大道。春天来到,带来许多新的欢乐。伯莎用心观察着周围的一切,白昼日益变长,色彩缤纷的藏红花和雪花莲的新芽从地面探出头来。二月的天气温暖而潮湿,唤醒了报春花和紫罗兰。二月是个无精打采的季节,整个世界的心情也是沉闷的,与四月的骚动和五月的活力完全不同;纵观整个自然界,种子正在发芽,万物的脉搏跳动着,仿佛一个女人初次孕育小孩。北海升起的薄雾化成一抹朦胧的面纱,潮湿、白得近乎透明,笼罩了肯特郡的土地。透过这层面纱,光秃的树看上去似乎奇异地扭曲了,枝枝丫丫就像长长的手臂伸展着,似乎要把自己从冬天的束缚中挣脱出来。湿地上的小草绿油油的,小羊羔活蹦乱跳地互相嬉戏,冲着母羊咩咩直叫。画眉和黑鹂早就在灌木树篱上鸣唱了。三月声势浩大地到来了,云朵比平时更高,在烈风的吹拂下疾驰过天空,有时拥簇成厚厚的一团,有时又被吹散,互相推搡着向西飞去。大自然在休憩,屏住呼吸,在万物复苏之前。

渐渐地,伯莎更加了解她的丈夫了。在结婚的时候,除了能确定自己爱他,对他的其他方面真是一无所知。那种感觉不能言传,好像他们俩是大自然手中的木偶,故意让彼此互相吸引,以求繁衍后代。伯莎的情欲犹如烈火,把自己投向丈夫的怀抱,像动物那样爱着——也像神那样爱着。他是亚当,她是夏娃,世界就是激情冲积出来的伊甸园。更多的了解,只带来更多的热爱。伯莎一点点观察着爱德华的内心,高兴地发现他身上有着意想不到的纯洁。后来,认识到他极端的天真,她内心升起一种奇特的幸福感。她还了解到他以前从未谈过恋爱,女人对于他来说是一个陌生的物种,一个几乎完全不了解的物种。她感到骄傲,她的丈夫从来没有和别的女人拥抱过,吻她的那片嘴唇是纯洁的:情话从来没有从中流出,她因此可以断定他的极端贞洁。他的灵魂是纯洁无瑕的。

这样的人,她怎么可能不爱慕呢?只有和丈夫一起的时候,伯莎才会开心。她觉得只要他们还活着,他们就不可分离,会永远陪伴左右。想到这里,她心底温柔地开了一朵花。她就像跟随他左右的小狗,温顺的姿态很是动人。她曾经的骄傲一扫而光,只希望为爱德华而活,把自己的特征融入他的特征,最后合二为一。她要他成为自己的唯一,把自己比作攀缘橡树的常春藤,他就是那棵橡树,是力量的支柱,而她却很脆弱。早餐过后,她就陪着他去农场周围转转,只有必须留在家里照看房子时才有例外。想静下心看书是不可能的,只能把书扔到一边。她为什么要读书呢?肯定不是为了消遣,因为她丈夫永远是她全部的消遣。况且,如果知道怎么去爱,其他知识又有什么用处?独自一人的时候,她常常会拿起一卷书,但思想很快就飘远了。她又想起了爱德华,希望和他在一起。

伯莎的生活是一个美好的梦,一个不需要有终点的梦,因为她的幸福不像惊险重重的远足,而是稳定平和的。她住在一个玫瑰色的天堂,那里没有浓重的黑暗,也没有耀眼的光明。她身处天堂,和人间唯一的联系就是每周去利恩哈姆做一次礼拜。毫无遮挡的教堂旁边种有北美酯松,里面摆着漆得光亮的长椅,空气中隐隐含着一丝发油和利洁时公司的蓝布气味,一切都有一种让人喜悦的人情味。爱德华穿着主日服装,手风琴奏出刺耳的声音,乡村的合唱团唱得跑调了。格洛弗先生机械地复述祷告书中的语句,成功地抽离了所有美感,布道也是照本宣科。教堂中的两个小时,给伯莎一种世俗的感觉,让她意识到生活不完全关乎精神。这一点很有必要。

现在,四月来临了。莱伊府前面的榆树开始新叶齐发,嫩绿的芽宛如毛毛雨挂满枝头,又仿佛一阵朦胧的雾气,遥看似乎存在,走近却消失了。褐色的田野也披上夏装,茂盛的苜蓿仿佛一夜之间冒了出来,庄稼的长势则预示着丰收。往日也曾有温暖的日子,但只有当太阳是暖洋洋的,心脏是雀跃着的时候,人们才终于肯定:春天来了。温暖滋润的细雨沁入土地,树干上仍挂着无数雨滴,在雨后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害羞的郁金香展开她的花瓣,给大地铺上一层艳丽的色彩。利恩哈姆上空的云层升高了,世界的范围似乎扩大了。鸟儿的嗓子不再像三月的时候那样犹疑不定,而是放开喉咙,让美妙的歌声响彻云霄。莱伊府后院的山楂树丛中,第一只夜莺卖弄着婉转的歌喉。地面种种浓烈气味开始散开,有霉菌和雨水的气味,还有太阳和微风的味道。

但有时雨无休止地从早下到晚,这时爱德华会搓搓手说:“我希望雨下个一星期,这样庄稼就够水了。”

在这样的日子里,伯莎就慵懒地躺在沙发里,爱德华就站在窗户边,看着淅淅沥沥的雨。她记起去年十一月的一个下午,也是站在这个窗户前,脑子里想着冬天的无聊,心里却充满着希望和爱情。

“过来坐在我旁边吧,亲爱的埃迪。我整天都见不到你。”

他没有转身:“我准备出去。”

“哦,不会吧!别出去嘛,坐到我身边来。”

“我只能留两分钟,等他们把轻便马车驾过来。”

他刚一坐下,她就环住他的脖子。

“吻我。”

他吻了她,然后她笑了。

“你这个有趣的孩子,我可不相信你介意多吻我一会儿。”

他没有回答,因为马车到了,他一下站了起来。

“你去哪儿?”

“我要驾车去赫恩找老波茨买几只羊。”

“这就是你的答案?我请求你的时候你就不能考虑留下来一个下午吗?”

“为什么?这里现在没什么事情。而且,应该也没有客人过来。”

她哀伤地说:“埃迪,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他笑了:“如果仅仅是这个原因,我恐怕不能因此而毁约。”

“那我可以跟着你去吗?”

他惊讶地问:“到底怎么啦?”

“我想和你在一起,我讨厌总是和你分开。”

“但我们没有总是分开,真见鬼,对于我来说我们似乎总是在一起。”

伯莎看着地面,声音也低沉了:“看来,你在乎我的存在,完全比不上我在乎你的存在。”

“但外面雨太大,如果你也去肯定会被淋湿的。”

“如果和你在一起,淋湿算什么?”

“行,你那么喜欢,那走吧。”

“你根本不在乎我去不去,对你来说这个无足轻重。”

“嗯,我觉得你冒雨同去太傻了。你明白的,如果我有一点儿办法可想那就不去了。”

“那你去吧。”

她努力咽下了涌到嘴边的刻薄话。

她丈夫高兴地说:“你还是待在家里好一些,我会在五点之前赶回来喝下午茶的。回见!”

他可以找一千个理由,他可以说没有什么事比她的陪伴更值得开心,让约定见鬼去吧,他要留在她身边。但是,他走了,吹着口哨走了,一点儿也不在乎。他的拒绝无疑是一种羞辱,伯莎的脸涨得通红。

伯莎想:“他不爱我。”一面想着,突然泪如泉涌。这是结婚后的第一次流泪,父亲去世后第一次流泪。她耻于如此,极力控制它们,但终归徒劳,还是泪如雨下。爱德华的言语残酷无情,她不知道他怎么能说出那样的话。

“我也许早就该料到的,他不爱我。”

她脑海中浮现出心痛难平的冷遇,开始生他的气。他手上有事时,她的拥抱换来的总是被推开;她谈起永不磨灭的爱情时,他总是毫无反应。他难道不知道这样刺痛了她的心吗?当她说她全心全意爱他时,他却在念叨钟表是不是上好了发条!伯莎在不快的回忆中沉迷了两个小时,完全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陡然听到门口传来马车的声音,她第一反应是跑出去迎接爱德华,但克制住了。她现在很生气。爱德华走进来,嚷着衣服全淋湿了得去换换,一面就蹬蹬地上楼去了。他肯定没有注意到,他的妻子第一次没有在客厅迎接他回家:他向来对任何事都不留心。

爱德华走进房间,脸上满是呼吸过新鲜空气后的光彩。

“啊,我真高兴你没去。雨简直就是泼下来的。下午茶怎么样了?我饿了。”

他居然想着下午茶!当伯莎需要道歉、粗陋的理由或得到原谅的请求的时候。他和平时一样兴致勃勃,基本没意识到他的妻子刚刚哭到心碎。

她愤怒地问:“买到你的羊了?”

她急欲爱德华注意到她的失常态度,这样就可以谴责他的过错。但他还是没有注意到。

他大声道:“没,加起来要五英镑,我觉得太贵了。”

伯莎痛苦地说:“那你还不如当时如我愿和我待在一起。”

“照这样看来,也许真是这样。但我敢说驾车穿过农村对我的身体很好。”

他是一个总能从事件中看到益处的人。伯莎拿起一本书,开始阅读。

爱德华又问:“报纸在哪儿?我今天还没有浏览重要新闻呢。”

“我肯定我不知道。”

他们安静地坐着,一直到晚餐时间。爱德华有条不紊地翻看权威的专栏,伯莎打开书,想知道里面说些什么,却被心里的伤痕搅得心神不宁。他们吃饭时也一言不发,因为爱德华不爱说话,他们的交流基本依赖伯莎。好不容易开口了,内容也不过是马上要收新土豆,还有遇见拉姆塞医生了。伯莎只是“嗯”“啊”应付一下。

他后来问了句:“伯莎,你今天很安静。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

“头痛?”

“没。”

他没有再问下去了,确信她的安静是因为生理原因。他似乎没有察觉到,她和平时有些不同。她尽可能地控制着自己的感情,但最后还是忍不住哭了出来,提起他一小时前说过的话。

“我头不头痛你在乎吗?”她哭喊着。与其说是责问,倒不如说是嘲讽。

他抬头吃惊地看着她:“怎么啦?”

她看着他,突然不耐烦地别过脸去。他靠近她,抱住她的腰。

“亲爱的,你不舒服?”他关切地问。

她又看着他,不过现在眼里满是泪水,止不住地啜泣。

“哦,埃迪,对我好一点儿。”她突然心软了。

“告诉我我哪里做错了。”

他把她抱进怀中,吻她的嘴唇。嘴唇的接触复苏了消失一小时的激情,她的眼泪又毫无征兆地掉下来。

她哽咽着,开始抽抽搭搭地道歉:“埃迪,别生我的气。我刚才态度太差了。我无法控制,你没生我的气,对吧?”

“为什么要生你的气呢?”他完全迷惑不解。

“今天下午我很受伤,因为你似乎一点儿也不关心我。埃迪,你一定要爱我啊,没有你我简直活不下去。”

他笑了:“你这个傻瓜。”

她擦干眼泪,终于笑逐颜开了。他的原谅给了她很大的安慰,她现在觉得更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