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人都走了。诺拉在海边的某个地方疯,她也许会抽大麻或和着吉它的琴声唱歌。我根本就不知道像她这般年纪的年轻人如今都唱些什么歌。肯定不会唱“传声头像”或凯特布什的歌曲。我不知道今天的人是如何用吉它来演奏“技艺”乐曲的,又是如何和着吉它的琴声唱歌的。我真的不知道。

薇拉不知道到哪儿去了。今天我休息,可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先是睡了一觉,当然是一直睡到晚上。一直到晚上,一切都挺好。然后,我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转来转去,心想,现在,我们得设法过得愉快一点。可我什么点子也想不出来。不一会儿,夜幕降临了,还剩下那么一丝天光,湛蓝湛蓝的。假如我的身子再探出去一点儿的话,就会摔下去。即使摔下去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空气那么稠,仿佛有生命似的,不会伤人。鸟儿在发疯。它们唱得飞快,为的是赶在天黑之前把歌唱完。然后它们得去歇息。天黑之后,空气好像变成了肉,鸟儿得费很大的劲才能穿过去。空气中有一种使它们、也使我发疯的东西。可谁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缘故。也许是夜色,是我窗外的夜色。夜在呼气,它把气吐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我独自一人,呆在我的窗边,呆在夜的边缘。我很想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可谁也不在。只有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坐不住了,既无法入睡,也不能思想。天太热了。鸟儿唱得很欢。外面城市里有什么东西在等待着我。假如我出去的话,我会去寻找。什么也找不到。于是,我走了出去。鸟儿的歌声非常刺耳。应该把它们的舌头烧成酱,把它们拔光了小身体上的毛烤来吃。

我路过一个酒吧。这个酒吧被漆成了一片的问题并作出恰当的回答。不过,我确实无法想象这个女人应该长什么模样。我更情愿去看一个加油站。也许,每个人不知在什么时候都会去点燃一个加油站的。我想象着自己是怎么来做这件事情的。我将一根火柴塞进加油枪里,然后跑开。接着在一定的距离外倚在一棵树上抽烟。这时候,加油站爆炸了,火光冲天。我在一旁观看。我终于在我的一生里干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可现在我并不想干这件事,因为我身边没有火柴。我不知道该如何用打火机来点燃加油枪。当我回到家里时,我的屋子向我狞笑。我被雨水淋得湿透,也没有找到幸福。当我躺在床上时,我看到墙上反射出来的轿车灯光。这些灯光就像一条吞食了磷的蛇所留下的痕迹。突然间似乎有人把我的眼睛给拨正了,让它们在一张三维的图像上看到了什么。我看见夜对我说话,它说:“听着,期待一种未知的东西要比拥有你在等待时所想象的、但却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更让人激动。”随后,夜去睡了。外面大都市发出的嗡嗡声犹如母亲或其他什么人为催我入睡而唱起的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