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市的高等华人住宅区,有一条叫做青山的街道,两旁都是精致小巧的花园住宅,有欧式建筑,有日式的矮小的平房,也有着我们的宫庭式建筑,环境幽雅,差不多的住户都是相当富裕的。

在那两列住宅的当中,开辟出一幅约有千余尺公共花园。是供附近住户人家歇息及儿童玩乐的园地。

每逢假日,或是放学黄昏之前,孩子们在花园之中的“儿童乐园”踢皮球,坐跷跷板,荡秋千……。

孩子们凑在一起,总免不了要叫嚣嬉嚷的,那也是特别热闹的时间。

这是一个周末的黄昏,许多住户人家都进市区去,或交际应酬的,或寻找娱乐节目的,只剩下孩子们在公共花园内嬉耍。

一些大孩子们,有自己的主见,攀高爬低的,玩什么侦探抓强盗,海贼黑船帮……木枪竹剑,大打出手,怪叫怪嚷的,吵翻天了,年幼的孩子们却由保姆带着,他们看傻了眼,以别人的欢乐为欢乐。

蓦地,所有的声音完全静止!孩子们全聚到一堆。

原来,有一个扮强盗的孩子在花丛中发现一只华丽的皮箱,他拖不动,集合了许多孩子将它拖了出来,揭开一看,里面赫然是一具艳尸。

“嗳!是个死人!”扮强盗的孩子怪叫起来。

“是个女的死人……”

“不得了,有鬼啦……”

“哇!可怕可怕,杀死了人啦……”

经过一阵怪叫怪嚷之后,那些孩子像受了惊扰的蜂群,刹时间,各自星散拔脚而逃,那些扮演侦探捉强盗的,扮演海贼黑船帮的,都纷纷弃械跑回家去,紧闭大门或是告诉他们的家人。

年幼的孩子吓得哭了,保姆们还在议论纷纷,不一会,花园内发现了箱中艳尸的消息已传遍了高等华人住宅区。

许多好奇者都出来观看,也有人立刻打电话向警署报案的。

不一会,一阵警车哀鸣的声响急疾而至!来了两三部乌黑的警车,还有四五部全副武装的警察摩托车。

首先由警车里出来的是几个便衣警探,接着就是一个身躯矮胖、圆眼睛、团鼻子、阔嘴巴、头顶秃得雪亮,嗓音粗哑的华人探长,他挺着大肚皮,跟随在后。

凡是居住S城有年的人,差不多对这位华人探长鲍化龙都很熟悉。有人尊他为“神探”,也有人给他起了绰号,叫做“包破案”的。

但在另外的一方面又有人叫他做“包乌龙”、“包刮龙”,或是“鲍阎王”的。反正吃这一行饭,有光明面也有黑暗面,老是和犯罪者作战,任何案件发生,总归是毁誉参半的。

鲍探长挺着他的大肚皮,由手下人指引,来到箱尸的眼前,技术人员已开始量地形、画地位、摄影、采取指纹、蒐集破案资料。

因为现场上已经有人动过了,那只装载着艳尸的衣箱原是置在花丛里的,被顽童由里面拖了出来,地面上还有拖曳过的痕迹。但是衣箱原置在的地方仍留着有它的痕迹。

是时早已经是黄昏日落,天空间呈现一片灰黯,光线不够,鲍探长吩咐干探们就地竖起了好几盏大型乾电池水银照明灯帮助照明。一些好事的居民,他们连晚饭也放弃了,就围堵在那儿看热闹,那座小型的花园就被围塞得水泄不通。武装警察只有在四周维持秩序。

“报告探长,现场上全是孩子的足印,想采嫌疑犯的足印恐怕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一位技术人员报告说。

“没有值得重视的发现么?”鲍探长问。

“没有!”技术人员摇了摇头。

“采取指纹方面呢?”

“只有几个孩子的指纹,相信就是从花丛里把箱尸拖出来的那几个!”

鲍化龙搔着他那秃得发亮的头顶,摸出松木烟斗,燃着了烟丝趋至箱尸的眼前。

瞧那具女尸的年龄顶多不过二十岁上下,蓄着短发,没施脂粉,好像是一个混血儿,鼻子尖尖的,姿色不弱,她的身材丰满,臂胳和大腿都纤长,穿着一件白领,红黄衬绿叶的大花朵连裙洋装。穿有玻璃丝袜及紧腰的束腹。可是却没有高跟鞋置在箱内。

她的身子是弯曲着像是跪着似的,脑袋枕在膝盖上,整个人龟缩在箱内像睡眠似的。

据鲍探长的经验,这个女人起码死了在两天之上,已产生了尸斑,衣箱内已略可嗅得出气味。

不久,警署的法医也赶到现场。

法医有他的一番手续,签过字后,办案人员始能移动那具尸体。

在同时,鲍化龙探长的手下人已向附近的居民挨户展开了调查工作。查询有没有人认识衣箱中的那具女尸?也或有人曾见过那个女人?但是他们没有得到答案。

有些居民不愿惹事上身,也不参加任何的意见。他们以尽量少说话为原则。

据办案人员的研判,那只箱尸绝对不会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置到花园里去的,一定是在半夜之间偷偷移置进去的,所以询问的重点,也有在最近一两天的晚上可有什么人发现可疑的迹象。

但是他们得到的答案还是“不知道”三个字。

不久,法医初步验尸手续完毕。可以准许办案人员移动箱尸了。

所有在现场上应蒐集的资料和手续都已齐备。于是,办案人员在草地上铺上白布,将尸体自箱中抬了出来。

女尸已经僵硬了,置在白布之上仍然保持着原有的姿势,该女尸的腰间有着一个拇指大的刀孔,好像那就是她的致死伤口,血迹染遍了半幅裙子,正好和她那黄红花朵的洋装相对衬,余外的地方,不再见什么伤痕。她的身上除了亵衣之外,就是那件洋装、束腹和玻璃丝袜。除此以外,衣箱之内再什么东西也没有。

由于那只衣箱已经可以移动,有技术人员在箱口侧角发现几个像是签名式的英文字母。只是它已被泥土涂没了,一定要将泥土抹去始能看得清楚。

这等于说,整个的案子流露了一丝重要的曙光,鲍化龙探长甚为重视。即说:

“不要动那上面的泥土,也许那就是重要的破案关键,将它带回警署去!”

于是,那只箱尸被移上了警车,法医得要经过解剖之后始能得到更多可供研究破案的资料,譬如说,该女子是什么时候被杀的?死了究竟有多少时候?她的血型,她的处女膜……。

所以法医也随着警车回警署去。

尸体运走之后,现场上派有武装警察留守,鲍化龙探长挺着大肚皮仍在指挥他的手下人,继续向发现箱尸的孩子和保姆询问当时的详情。

不久,鲍化龙探长也乘车离开现场,于是,那位在高等华人住宅区的公众花园又恢复了原状,箱尸被发现的所在地,多了盏高竖起的照明灯,和一名武装警察。

一些胆小的居民再也不敢夜出,甚至于绕道而行。但是一些上市镇去夜归的居民还不知道发生惨案,等到邻居互相走告之后始才感到恐怖。

警署的化验室内,法医正在进行解剖,艳尸的各项照片都已经洗印停当,分组分发给各级的办案人员,最重要的首先要查探清楚死者姓甚名谁和她的身分。

技术人员仍在那只衣箱上用工夫,那箱角上的英文签名字母上的泥土小心翼翼地刮下存案,以核对是否是该公园的泥土,也或是外来的。

那英文字母已赫然露了出来,是DCC三个字。

DCC这三个英文字母,浅而易见的是人名缩写,也就说明了他就是衣箱的主人。

假如说,他是外国人的话呢,那么名字就在前面,如:DICK狄克、DONALAD唐奴、DAVIES戴维斯、DEAN甸、DANIEL丹纽……等的。

如他是中国人那么姓就在前面,如姓丁、姓唐、姓戴……等的。

不管怎样,DCC这个人是无论如何也要将他查出来的,这是破案最重要的关键人物。

鲍探长有另一种的想法,也许DCC就是女尸的名字,因为凶手不可能会这样的笨,把刻有自己姓名的衣箱去装载这具女尸。

不久,法医已经有初步的监定报告出来,女尸一百零八磅半,身高一百五十九公分,年龄约在二十岁上下,血型是A,已非完璧,是被人以长约一尺之利器由右腰刺入心脏致死,死者在临死之前曾经酗酒,胃中留有酒精果肴一类的食物。估计她已经死去两天。

死者除了左腰间致死的刀伤之外,右颊有些许的瘀血,好像曾受过重力之掌掴,再者死者的右肩和右臂都有着摩擦或是抓伤的指痕。

鲍化龙探长看过初步的验尸报告单后,即下断语说:“凶手可能是个惯用左手的人,因为死者的伤痕全在右边!”

新闻记者是“无孔不入”的,他们不知道由什么地方闻风而来,也或是有些干探和他们建立特殊的交情,暗地里给他们传递了消息,所以他们闻风而至了。

这时候,鲍探长办公室前的会客处挤满了全是各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公司、杂志社、通讯社的男女记者,还有背着摄影机的。

这时候,每一个记者都得“各为其主”,为争取新闻就得“各显神通”了!

有些新闻记者,在平日间和鲍化龙探长是称兄道弟的,吃喝玩乐常聚在一起,但这一晚上,鲍探长拒绝接见任何人。所有的办案人员都受到警告,在未得到上级的允许时,任何人不得将案情泄露。

鲍探长有他的秘书代表发言,换句话说,就是官方消息,他们的做法好像生怕将凶手吓走了似的。

但是新闻记者们还是神通广大的,各显才能,旁敲侧击,甚至于运用各种的手段,和警方展开了“捉迷藏”,又有些赶赴现场挨家访问,于是到了第二天,还是全满版的新闻。警方企图保密的线索反而绘形绘色的上了报。

自然这是一件极其轰动社会的新闻,展开报纸,触目惊心的标题,加上一具艳尸,如“处女膜”等的字眼,惯用左手的凶手,皮箱上DCC神秘的英文字母……立时传遍了整个S城,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话资料。

鲍化龙探长在办案时真个是不眠不休的,所有的干探把资料收集齐全后,一连开了好几次的会议,但是死者是什么人?DCC是什么人的名字?还未有正确的线索。

由于这件案子过于轰动,政府高级主管已打下了官腔,限令三天破案。

老天!破案还有限时的。查不出女尸的姓名,也不知道DCC是谁,怎样破案呢?

上面逼得紧,鲍化龙探长破案心切,经过一番考虑之后,决定悬赏。

凡能指出女尸姓名,死者是什么人者,给奖金一千。

凡能指出衣箱是什么人的,DCC代表什么人的名字,给奖金一千。

一千元在当年不是个小数目,所以悬赏一经公布之后,告密函如雪片似地飞来,大多是一些“捕风捉影”胡诌乱指的,甚至于有些无聊之徒挟嫌诬告,警方反而受了困扰。

全州全国所有失踪人的名单已经寄到,在鲍化龙探长指挥之下,按照性别年龄和身分分别寄出女尸的照片加以核对,并欢迎市民前往警署认尸。

这一来,情势更乱,经过摄影师与化妆师的合作,那女尸的各种角度的照片都拍得十分美丽,尤其是那张最大的一张,是被装置在玻璃罩内的,以白布裹着玉体,只露出女尸的头颈和洁白圆溜溜的肩部。似像是一个睡眠中的美女,至于他们怎么把一具已僵硬曲身的尸体弄成直挺挺的?倒是颇耐人寻味。她的体态娉婷,曲线玲珑浮凸,在单薄的白布覆盖下,若隐若现,甚能引人想入非非。

前往警署认尸的络绎不绝,有真去认尸的,也有看热闹的,有为欣赏女尸照片的美色而来的无聊分子,使警署里热闹不已。

也有叹息,是谁辣手摧花、把这样美丽的动物杀害了?真是可惜!

鲍化龙探长仍然毫无收获,他的心情也渐觉烦闷暴躁。好像除了奇迹出现,他根本无法证明女尸是谁。

由那些好像看杂耍会似地川流不息的市民,没有一个人能认得出女尸是谁,由此可以证明,女尸可能是由外埠而来,问题是她是被杀后运到此间,抑或是到此地之后才被谋杀的?

这天晚上,鲍化龙和办案的干探会议完毕正在办公室内研读那些告密函,他得将它分门别类,有值得研究的,有可以直接扔进字纸篓的。

忽地,鲍化龙探长接到一个颇值得重视的电话。

打电话来的是一位女性,嗓音娇滴滴的,她不肯吐露姓名,自称是告密者。

她说:“DCC三个英文字,是代表丁先智,这个人是一位纨袴子弟,就居住在箱尸案发生的高级华人住宅区,丁先智的衣饰用具,差不多都刻上DCC三个字的英文字母,假如说,女尸是案发前两天死去的,在那相同时的一个深夜里,曾有看见丁先智带着一个女子进入那所发现箱尸的花园,但到了最后,只看见丁先智出来,没有看见那个女人,可能就是死者呢!丁先智习惯用左手……”

鲍化龙探长希望那告密者露面,但是她很快地就把电话挂断了。

鲍化龙茫无头绪,既然有了线索,又不得不查,于是他立刻和留守案发地点的干探连络,指令他们立刻取得丁先智的详细资料。

干探们先从该华人住宅的户籍档案上下手,丁先智住在C街十六号,是一位华侨富家子弟,父亲在南洋有广大的橡胶园、锡矿、好几栋银楼、当铺、大酒店……。

丁先智的生活颇为靡烂,什么样的女朋友全有,几乎夜夜笙歌,他的住宅,几乎隔个一两天就开舞会一次。飞男飞女混杂,吵闹得邻居全都不安。

干探们在鲍化龙探长的指挥下,作深一步的了解,向丁先智的左右邻居进行调查。

丁先智的邻人,可说没有一个人对这年轻的纨袴子弟有好印象的,人缘之劣,简直无可想像。

也或是他的胡闹,经常通宵达旦,吵得左右邻人均感不安。

“一些污七八糟的女人,经常争风吃醋大打出手,丁先智却引以为乐,真不知道他的祖上作什么孽?”一位邻居的老人很气愤地说。

“丁先智曾强奸一个年轻的女佣,闹到警察分署里去了,事后赔款了事!”另一位居民说。

“他们经常七八个男女混杂睡在一起,一夜至大天光,真不成话!”一位年龄稍大思想较为保守的妇女说。

但当干探出示女尸的照片,又全没有人认识或是见过。

“唉,仗着家中有着几个造孽钱,可说是无恶不为,什么样的丑事全做得出,恐怕就只差杀人了……”一个邻居少女说。

干探既得到这些资料,即到分署里去翻阅丁先智强奸女佣的档案——事实并非强奸,而是酒后调戏,而且调戏的并不光只是丁先智一个人,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事后赔钱遮羞了事。

除此以外丁先智酗酒,打架,午夜在平台放炮竹等的违警劣迹真不知道有多少。

据说,在箱尸案发生之后,丁先智还一直未返过家呢!

鲍化龙探长获报后,立刻会同司法当局签出搜索票,亲自到丁先智的住宅里去进行搜索。

那是一间精致小巧的花园洋房,分楼上楼下,住宅内布置得非常奢侈,简直不像是一个正在念书时候的学生所住的寓所。一间极宽大的客厅,开辟了有一舞池,弹簧地板,四周绕配有七彩明黯的灯光,舞池旁建有酒吧,置有各式各样的洋酒,酒吧底下的空酒瓶就有好几箱,靠着墙畔有着好几座身历声电唱机和录音机,播音筒散布在整个屋子的每一个角落,连厕所厨房全有,不论在任何地方全可以听到音乐。

丁先智果然没有在家,处理家中事务的是他由南洋带来的一位老管家胡修老先生,另外请了两位女佣,一位是管烧饭的,另一位是洗衣打杂的,都很年轻,俐落干净。

查看丁先智的衣饰用具,他的西装、衬衫、手帕、颈巾等物,都绣上DCC三个英文字的签名字,只可惜它是草写,和尸箱上的DCC字样不同,另外如丁先智的自来水笔、烟匣、打火机、烟斗、鸟枪、衣箱等物,也全部刻有DCC三个英文字,也许这是他的癖好,忽的,鲍化龙探长发现为鸟枪柄上所刻的DCC三个字是正写和尸箱上所刻的颇为相似……。

鲍化龙的最有力助手吕灿,他上二楼搜查丁先智的寝室,可有了重大的发现。

他发现一件血衣,那是一件绣有DCC三个英文的衬衣,两只衣袖和胸前染有大片的血迹。嗨!这一来,丁先智可不就是凶手了吗?得来全不费工夫。

另外的两位探员程大谋和陈彪在丁先智寝室前的小会客室内——也可以说是幽会室发现了女人的胸罩和粉红色的三角裤。另外是一只非常精致的高跟皮鞋,是金色亮片制的,圆钢圈鞋跟,问题是只有一只,另一只不见了。

鲍化龙探长说:“把高跟鞋拿回去和女尸核对一下,假如尺寸对了,就没错啦!”

有了血衣、高跟鞋、女人亵衣……命案就渐见明朗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凶器,假如能寻出凶器,和尸体上的伤口吻合,全案就可以宣告侦破了。

鲍化龙探长一面派人将亵衣和高跟鞋火速送返警署和女尸核对。一面下令搜索凶器。

丁先智的住宅,原是洋里洋气的,厨房用具除了碟盘碗筷之外,还有一套套的银器餐具,刀叉匙瓢之外,有割肉刀、面包刀、水果刀,随便那一件都可以作凶器。问题就是要和尸体上的伤口吻合。

不久,赴警署去的干探有电话打回来。向鲍化龙探长报告说:“女尸的胸围三十六寸,和丁先智房内搜出来的胸罩正好相同,那条三角裤是松紧性的,相差些许根本无所谓,最有力的证据,就是那只高跟鞋,女尸脚大小尺寸正好相符合……”

“报告探长,凶器寻着了!”干探吕灿又有了新发现,那是一柄锋利无比的猎刀,差不多有尺长,亮闪闪的,刀柄是用牛角骨所制,有云石混合着的灰白色,镶有金边和饰花,甚为精致,刀柄上同样的刻有DCC三个英文签名式字母。

鲍化龙探长忙验看那把猎刀,刀长约有一尺,刀宽约有三公分,刀背极厚,刀口锋利无比,他记得女尸腰间的伤口,也差不多是如此!

“探长,你再看这鞘上有着血迹!”吕灿又另外举起一只皮革制的刀鞘,鞘口间真染有斑斑的血迹,似是猎刀用过之后,未经拭抹干净就入鞘时染上的。

鲍探长即问:“在那儿寻获的?”

吕灿说:“大概丁先智有打猎的嗜好,他除了猎枪之外,猎刀有三四把之多,但是这一把特别,它是收藏在他的猎靴内!”

鲍化龙一点头,即拿起了电话听筒,和司法当局连络,请求立刻逮捕丁先智。同时丁先智的管家胡修老先生和丁宅的两个女佣一并传讯。

但这时候,丁先智并不在宅内,据说,自箱尸案发生之后,丁先智就始终没在家中露过面。

他的管家胡修老先生说,丁先智经常是如此的,他有时候会在S市住上三五天不返家,不过在风花雪月的场所是绝对可以寻得着他的踪影的。

逮捕令一下,警署的干探已火急赶往S市密布于各公共场所之中,如舞厅、夜总会、酒吧、娱乐场所等……。

丁先智的大名,在各风花雪月场所并不陌生,这是有钱的大少爷的好处,四下里流芳,查他的踪迹并不困难。

据线民报告,丁先智在最近和一位H港来的二流女影星终日混迹在一起,差不多的公共场所可以看到他们出双入对。

鲍化龙探长也赶抵S市亲自指挥部署,差不多全市最豪华的酒店和旅社全查询过了。

他们发现那二流影星的住处,于是便展开“守株待兔”的方式,大批人马鹄候着。

果然。在子夜过后,只见丁先智酒气醺醺的。臂膀挂着一位年轻的女郎,正大步跨入酒店的夜总会。

警探一拥上前将他逮捕。

“你们干吗?”丁先智是有钱的大少爷,从未遭遇到这类的事情。

“你被逮捕了!”警探立刻出示逮捕令。

“逮捕?”丁先智惶然,呐呐说:“为什么逮捕我?”

“干了什么事情,你自己知道!”干警探的,以他们的习惯,这样说。

“究竟什么事……”有钱的大少爷,好像开始恼火了,尤其是在女朋友面前,显然是很失面子的。

鲍化龙探长在旁向干探挥了挥手,意思是不要和他们多噜苏。

于是,丁先智便被推上警车。

只是丁先智在警车内咆哮,叫嚷着说:“你们妨碍自由,我要找我的律师……”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那位二三流的女影星和丁先智还没有夫妻名分,见丁先智出了事,那有不溜之理?

但鲍探长眼快,他恐防丁先智还有同谋,便吩咐干探将她留住,查看她的护照,并声明暂时“限制出境”,次日请她到警署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