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制造者前赴后继

    ●铤而走险者不息而生生

    据史书记载,世界上第一个伪钞制作者是古罗马时的皇帝尼禄。他当政时期,在铸造新发行的银币时,在银币的外面包上一层薄薄的银子,里面则是铅或其它金属。尼禄通过此种手段,大发横财。

    在我国,据史书的记载和考古发掘,伪钞的制造略晚于尼禄时期。从长沙马王堆古墓挖掘出的帛上,发现有用文字记载着当时伪造货币的一些情况。那时,我国还未有造纸术的诞生,更不会有纸币的出现。当时的通货全是金属货币。由于科技的落后,制造术还比较粗糙,比较容易被伪造。于是就有人做此营生,大发不义之财,导致当时的假币泛滥,市场上鱼目混珠。这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一份记载了伪造货币的史料。

    到了宋朝后,我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张纸币。它由此而带来了金融业的革命和经济的大流通。纸币具有制造成本低、便于携带等特点。它一出现,马上就受到百姓的喜爱。没有多久,宋朝朝廷就把这一由民间发明并最早在民间流通使用的货币收为官有,张榜天下,下令纸币将作为官币由朝廷制造发行,严禁民间私造纸币。尽管宋朝廷法典明令禁止私铸官币,但是天下为钱财铤而走险者不乏其人。可以说,当宋朝第一张纸币“交子”诞生之日,就开始衍生出第一张伪钞。宋朝以后的历朝历代都在法典中专门注有“私铸官币者处斩”的条文,但金钱的神奇魔力却使一代代假币制造者们前赴后继,生生不息。

    ●元朝伪钞犯罪最猖獗

    元朝继两宋发行“交子”、“会子”和金朝的“交钞”之后,在全国统一了货币体制并发展了这一纸币体制。元朝首次使用法律手段强制发行了不兑换纸币。从此,纸币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首次在我国被确立下来。因此,元朝成为了我国古代唯一只使用纸币而基本上不允许流通金属货币的朝代。元朝开朝之初,中统元年,朝廷开始印制发行“中统元宝交钞”和“中统元宝宝钞”;到至元三十四年又发行了“至元通行宝钞”。规定“至元通行宝钞”的一贯可当“中统元宝交钞”的五贯,并且与“中统元宝宝钞”同时流通使用。到“至元通行宝钞”发行之后,政府的赏赐、军饷等仍以“中统元宝宝钞”为计算标准,但由干“中统元宝宝钞”发行量逐年减少,致使“至元通行宝钞”成了元朝末年流通的主要货币。元朝在货币的印刷和发行上都有一整套的制度。元代在全国各地均设置有交钞库和平准库等机构,掌管纸币的发行及兑换事宜。并且规定在哪一路府发行、换易的“至元通行宝钞”或“中统元宝宝钞”,便在该钞的左上角斜捺一方标明该地点的长方形印记:即“合同印”。相当现在的防伪标记。由此可见元朝政府对反伪和防伪的重视。

    据史书记载:元朝是我国历史上伪钞犯罪最猖獗的朝代。

    1317年,曹州县库吏伍义,勾结伪钞犯,利用职务之便;将假钞倒换出大批库存新钞。他本人仅收好处费就达2250贯。由此可见当时的犯罪数目之大。

    当时的伪钞犯罪尤以江西的铅山县最为猖獗。犯罪分子所伪造的“至元通行宝钞”流往全国各地。北至岭北、辽阳,南到云南、湖广,到处都有他们制造的伪钞的踪迹。铅山的造伪历史较长,由于组织严密,使这一犯罪团伙历经十余年而未被败露,以至犯罪气焰日盛,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黑社会组织—一“青蚨盟会”。这一犯罪组织成员达数百人,以伪造货币为主,偷鸡摸狗,欺男霸女,无恶不做。其魔爪遮盖了铅山县和周边地区。因其与地方官吏相勾结,气焰极其嚣张。铅山县的行政和狱讼都控制在这一黑社会组织手中。受假钞侵害的百姓到县衙告状,状子最后都落到了“青蚨盟会”的手中。告状百姓最后得到的结果:不是家破人亡,就是妻离子散。朝廷对此曾多次派出钦差大臣到铅山县组织查缉,可都遭到“青蛛盟会”的恫吓和威胁,加之当地官吏的袒护,每一次的查缉工作都是不了了之,致使这一犯罪组织横行了十余年。后来朝廷派来重臣林兴祖担任铅山州知府,力主摧毁这一犯罪团伙。林兴祖到任后,没有辜负朝廷重托,为民除此一害。元朝廷为表彰林兴祖的忠诚,在朝廷编纂的《元史》中专门有一章节介绍林兴祖反伪钞的业绩。

    《元史》卷一百九十二,列传第七十九良吏;“林兴祖传”。

    林兴祖,字宗起,福州罗源人。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登进士第,授承事郎,同知黄岩州事,三迁而知铅山州。铅山素多造伪钞者,豪民吴友文为之魁,远到江淮、燕蓟,莫不行使。友文奸黠悍鸷,因伪造致富,乃分遣恶少四五十人,为吏于有司,伺有欲告之者,辄先事戕之,前后杀人者甚众,夺人妻女十一人为妾,民罹其害,衔冤不敢诉者十余年。兴祖至官,日:“此害不除,何以牧民!”即张榜禁伪造者,且立赏募民首告,俄有告者至,倦以不买斥去。且有告获伪造二人并赃者,乃鞠之。款成。友文自至官,为之营救,兴祖命并执之,须臾,来诉友文者百余人,择其重罪一二事鞠之,狱立具,逮捕其党二百余人,悉置之法。民害既去,政声籍甚。江浙行省丞相别儿怯不花荐诸朝,升南阳知府,改建德路同知,俱末任……

    ●官币不可侵犯

    纸币在明清两代得到了大力推行。明清朝廷都把严禁伪造的条文刻印在纸币的正面,时刻告诫人们:

    明朝在“大明宝钞”的正面的下半部分印上了大明律法的条文;

    中书省奏准印启大明宝钞与铜线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贰佰伍拾两没收犯人财产清朝在“大清宝钞”的正面的下半部分也印上了大清法律的禁条:

    清代大清宝钞户部奏行官票凡愿将官票兑换银钱者与银一律并准按部定章程搭交官项伪造者依律治罪不贷

    由此可见明清两代对伪造货币者都是采取的严刑峻法。但最终结果,明清两代伪钞现象也从未匿迹过。

    ●一夜百变国民党货币贬值惊人

    国民党统治时期,连年的战乱,加之政府的腐败,使国民经济困顿不堪。国民党政府为了支撑岌岌可危的政权,只得大量地印刷钞票。因此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疯狂贬值,弄得民不聊生,哀声载道。不法之徒趁机大发横财。国民党政府无力去对付这些伪钞犯罪。因此,伪钞犯罪分子更是肆无忌惮,狂猖已极。不仅伪造国民党政府货币,还伪造各种准许在中国流通的外币,如美钞、英镑、法郎等等。在战乱纷纷的年代,各种各样的假钞在市场上遍地行走,使本来就穷困潦倒的老百姓的生活雪上加霜。解放前夕,国民党为了搜刮民脂民膏,采取了无限制地投放货币的办法,疯狂掠夺。每天市场上的货币都是一贬千丈,可能早晨一麻袋货币可以换回一口袋大米,到了晚上,就只能换一盒火柴。不法商贩为了转嫁货币贬值带来的损失,采取了囤积居奇的方法,哄抬物价,控制市场。百姓只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有的商行和店铺干脆把这种货币贬之为伪钞,亮出了“拒收法币”的牌子。此时的法币信誉何在?与伪钞又有何差别?

    ●台湾空投假币数千亿元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败退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不甘于军事和政治的失败,在海峡的对岸向共产党政府发起了一轮又一轮的伪钞大战。从1949年到1955年间,台湾当局通过海上的走私偷运和空中的投放共向大陆投放了假人民币达数千亿元。美国、英国等西方列强助纣为虐,也千方百计向中国境内偷运假人民币。他们的险恶用心,就是要利用伪钞,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破坏经济秩序。国内的不法分子也趁火打劫,纷纷制造和投放假币。在这严峻的时刻,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坚决挫败了各种造伪阴谋。国内的制贩假人民币的犯罪活动在公安机关的沉重打击下,从此也销声匿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