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八章再见省长(上)

 林夕却毫不在意,道:“我当不当这个市长不是你说得算的,要天安的老百姓说得才算,要组织任命才算,与你毫无关系,用不着你来操心。你有空还是想想你自己吧,打骂执法人员,冲击政府机关,如果真往重了判,判你几年都是轻的,多想想以后的路应该怎么走,别没事找事,给你爸爸丢脸。带走。”

 “好,好你个林夕,不但随意批捕市人大代表,意连我也敢抓,咱们走着瞧。”没等他再说下去,就被人带走了。

 徐磊走后,林夕和张得对视一眼,却都从对方眼中看出几丝惊诧,没想到这个徐磊竟是为了萧良而来,他们二人之间又会有什么关系?

 林夕将张得带到自己的办公室后,才道:“张厅长,看来省里已经有人坐不住了,竟想让这个二世祖来打先锋,你回去让人好好问问这个徐磊,到底是从那里得来的消息,又是谁让他来的。”

 张得点点头道:“你放心,我一定会问个明白。”说完向林夕告辞,去审徐磊去了。

 林夕坐在那里暗中盘算,能说动这个徐磊的也不是一般人物,在省里也应该地位不低,徐省长当然是不可能,不说他的人品,只要不是傻子,就不会让自己的儿子此时来天安趟这趟混水。那到底是谁呢?林夕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也只能是静观其变,等张得的消息。

 张得对徐磊这件事也不敢怠慢。可他也不好自己出面来审徐磊,只能找来两个问案经验丰富地老同志去审问。徐磊开始还摆出一副公子哥的面孔,又是要给父亲打电话,又是要找律师的,可张得已经将情况告诉了两名老同志,两名老同志经验丰富,对徐磊连唬带吓。几句话就让徐磊老实了,将事情交待了出来。

 一个小时后。两名老同志就将一份审问记录放在了张得的办公桌上。张得看后却惊出一身冷汗,他知道事关重大,不敢擅自作主,忙放下手头工作去找林夕。

 在林夕的办公室里,林夕看过材料,半天没有说话,沉思许久才对张得道:“看来咱们的估计没有错。可仅从徐磊交待的材料中,还是找不到幕后地那只黑手到底是谁。不过我看这件事应该立即通知徐省长,让徐省长也好有所准备,免得这个徐磊再被人当枪使,最后闹出什么乱子,坏了徐省长的声誉。”

 原来据徐磊交待,他此次来到天安,正是为了萧良而来地。

 昨天晚上徐磊与他那帮狐朋狗友一起吃饭。桌上有人提起说萧良被逮捕了,大家顿时议论纷纷,都说萧良为人豪爽,而且是全省著名的白手起家的企业家,说怎么说抓就抓了呢。

 特别是徐磊与萧良交情不浅,萧良通过种种途径结识徐磊后。不但经常带徐磊出去吃喝玩乐,而且还时不时的以种种理由给徐磊大笔现金,供其挥霍,徐磊当然把萧良当成铁哥们一样。

 此时听说萧良被捕,加上喝了点酒又有其他人推波助澜,徐磊头脑一热就夸下了海口,说萧良的事包在他身上。也许是以往顺风顺水惯了,不管他犯了什么错,人家看在他父亲的面子上都迁就于他,这次他以为只要自己一句话。放个人还不是小菜一碟。

 可他低估了萧良此次犯下的案子。更高估了自己地身份。如果没有他父亲,他徐磊算个屁。这次就偏偏遇到了林夕这个不把他当回事的人,吃了大亏,最后身陷牢笼。

 林夕说完,张得点头表示同意,徐立志省长在政界风评不错,为人正义,张得也担心徐省长最后因为儿子的关系,被卷到这件事当中,道:“林市长,这事在电话里怕说不明白,要不你亲自跑一趟吧。”

 林夕点点头,马上起身将桌上的文件收拾了一下,道:“我马上就走,萧良的事你可盯住了,如果没什么意外,我下午就回来。”

 告别了张得,林夕乘车赶往春城。在车马上要进春城时,林夕打电话给徐立志,徐立志听说林夕要向自己汇报天安的有关情况,很高兴的道:“好啊,正好我现在有空,你就到我办公室来吧。”

 林夕见到徐立志先将天安近来的情况作了汇报,特别是说到天安市最大地黑帮头目已经全部抓捕归案,徐立志满意的点点头,道:“好,这么说天安的一片乌云终于要散了。”没等林夕说话,徐立志又道:“虽然你们的手段不太光明,但总算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不过以后可要注意,你们这是钻了我国法律还不健全的空子,知道杰克杀妻案和麦克**案吗?如果是在法律健全地国外,你们以这种手段抓捕的这些人,最后就是有罪也会被判无罪的,以后可不要这么干了。”

 林夕当然明白徐立志的意思,他所说的杰克杀妻案和麦克**案是美国最经典的两个案例。

 杰克杀妻案,只因为警察取证时违法了有关法定程序,在没有收查证的情况下越墙入室收查证据,导致最后虽然所有的证据都证明杰克有罪,但法官仍以所获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为由,宣布杰克无罪。而麦克**案则因为警察在抓捕麦克时没有向其告知沉默权,导致最终虽然证据证明麦克有罪,但法官却同样以程序违法宣布麦克无罪。

 而徐立志所说的正统国法律不健全,也正是说正统国的法律还存在这样地漏洞。假如这两个案子发生在正统国,那两名犯罪份子是绝对逃不掉地,你别管我如何获得的证罪,只要说你犯没犯法就是了,是,那就定罪没商量。

 一般人以为如此说来,反而是正统国法律人情,更符合正义和天理,可那里知道,这却完全损毁了更应追求地、能够保证正义和天理真正实现的法制。却将人情置于法律之上,虽然维护了个别案例的权益,却牺牲了法制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