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晚上注定是不眠的。一方面终于达成了约会张爱玲的梦想,令我始终有种不敢相信的忐忑和惊疑;另一面,《日本桥》的绿色沁人肺腑,想得久了,便有种晕船的感觉。也许,是穿越时空的负作用未消?

 我裹着睡袍缩在床角坐了很久,猛一抬头,看进镜子里,却见自己的整个姿势,典丽含蓄,似曾相识——那不是张爱玲相簿里的定格?

 这一刻的我,与她像到极处,仿佛附身。

 张爱玲爱上胡兰成,一遍遍地问:“你的人是真的么?你和我这样在一起是真的么?”

 同样的话,我也好想问沈曹。

 忽然有电话铃声突兀地响起,是惊魂,亦是唤人还魂。

 是子俊,他说现在已经在火车上,明天早晨抵沪,然后说了声“明天见”就匆匆挂了。

 我的心一下子就乱了,本来就纠缠如麻的心事,现在更是千丝万缕扯不清。明天,明天子俊就回来了,我要告诉他沈曹的事吗?可是我和沈曹,到底有什么事呢?他说过他希望回到十年前,改写我的爱情史,他毫不掩饰地表达过他对我的兴趣和欣赏,可是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承诺,甚至没有过清楚的爱的表白。让我对子俊说些什么呢?说我爱上了别人,决定与他分手?十年交往,就这样轻轻一句话便可以揭过的么?

 张爱玲说每个男子都有过至少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中一颗朱砂痣。

 女人,何尝不如此?

 每个女人的心里,也同样是有着两个男人的吧?一个是她的知心,一个是她的知音。嫁给了知心,心就是空的,会觉得永远没有回声;嫁给了知音,又变得失声,永远活在不能把握之中。

 得到多少,失去多少。爱与理想,只要选择,便注定是错的。

 所谓错爱,无非是爱情的过错与错过。

 天一点点地亮了。

 我像往常一样,拎了菜篮子奔市场里买鱼,好煮姜丝鱼片粥等待子俊到来——他说过每次远途归来,总是没有胃口,最渴望的就是一碗我亲手煮的鱼片粥。

 如果不是沈曹,也许我会这样心甘情愿地等在屋子里,为子俊煮一辈子的鱼片粥吧?

 然而现在我更渴望的,却是和沈曹共进一杯龙井茶。

 茶性易染。听说在茶庄工作的人,是不许吃鱼的,更不能让手上沾一点鱼腥。

 拎着鱼篮走在嘈杂的菜场中,我忽然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糟糕——我怎能心里想着一个人,却在为另一个买鱼煮粥呢?

 鱼片在锅里渐渐翻滚起来,如我七上八下的心。

 子俊进门的时候,粥刚刚好。他夸张地把自己一下子抛到床上去,喊着:“累死了,累死了,香死了,香死了。”

 奇怪。见到他之前,我挣扎烦恼了那么久,可是见了面,却丝毫没有尴尬的感觉,一下子就恢复到旧模式中,好像从没有分开过似的。十年的交往下来,有时根本分不清我们之间犹如咖啡与奶的情愫,究竟是爱还是习惯。

 我把粥端到床前茶几上,笑他:“语无伦次的,什么死啦?”

 “我累死了。粥香死了。”子俊端起碗,呼噜呼噜地喝起来。

 我满足地看着他,心中漾起本能的幸福感。有时候,幸福也是一种本能反应。

 一切都是模式化的。他放下粥碗,开始整理行囊,一样样地往外拿礼物,同时汇报着大同小异的途中见闻,并随口讲述些新搜集的搞笑段子。“有个蜜月旅行团,分配房间的时候才发现,有一男一女是单身,男的失业,女的失恋,想出来散散心,贪图蜜月团优惠多,就合伙报了名。可是现在怎么办呢?团员的房间是预订好的,多一间也没有了,虽然这两个男女不是夫妻,可是也只能合住了。”

 “但是报名前旅行团不要检查结婚证件的么?”

 “别打岔。且说这一男一女住进同一个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床…”

 “你们开旅行社的通常订的不是标准间吧?应该有两张床才对。”

 “才不是呢。这是蜜月旅行团,所以订的都是夫妻间,一张床的。只有一张床。于是这一男一女就说,我们猜拳定输赢吧,赢的人睡床,输的人睡地毯…”

 “那这男的也太没风度了。”我评价“他应该主动要求睡地毯才对。”

 “好好听故事。这两个人猜拳,结果是女人赢了。于是她便睡床。可是到了半夜,男的实在冷得受不了,就央求这女的,让我上床吧,我实在太冷了,我保证规规矩矩的。这女的说,那可不行,我和你睡一间房已经很委屈了,再睡在一张床上,那不是跳进黄河洗不清?可这男的一直求一直求,女的心软,便答应了,可是拿了一只枕头放在两人中间说,这是界河,你可不能越过来。这男人答应了,一夜无事。第二天,他们一团人出去观光,忽然一阵风来,这女人的纱巾被吹走了,挂在一棵大树上。女人很是惋惜,直说呀我的纱巾,这纱巾对我很有意义的。于是这男人不由分说,嗖嗖爬上树替这女人把纱巾取了下来,并且温柔地替她围在了脖子上,没想到女人忽然变色,啪地打了这男人一记耳光,并且骂了一句话…”

 我配合地笑着,赞着,却觉得自己的灵魂分成了两半,一半留在屋子里煨着鱼片粥,另一半,却飞在空中寻找日本桥…直到子俊将我唤醒:“你猜猜看,这女的说了一句什么话?”

 “什么?”我定一定神,随口猜“是嫌这男人动手动脚,不规矩吧?”

 “不对。”

 “那么,是恨这男人动了她的很有意义的纱巾?”

 “也不对。”

 “那…我猜不着了。”

 “我就知道你猜不着。这女的说啊:这么高的树你都爬得上去,昨晚那么矮的枕头你翻不过来?”子俊得意地报出答案,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

 我也只得咧开嘴角做个我在笑的表情。

 子俊这才注意到我的不对劲:“喂喂,你是起得太早了没睡好还是有心事?”

 我振作一下,忍不住问:“你说,这世界上会不会有这么一个人,他是照着你的理想打造出来的。因为理想中的人总是由一个一个细节,一个一个特征组合的,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具体的形象。所以这个人也就是一部分一部分的,一段一段的细节,无法把他具象,量化,落实。”

 子俊莫明其妙:“你在说什么?你是看到一个人的鼻子了还是眼睛了?还一部分一部分的。”

 “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苦恼于无法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也许这个问题根本不该同子俊讨论,可是不问他,又同谁讲呢?而且多年来,我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不论有什么心事,都会对子俊讲出来。有时,根本不是为了向他要答案,而只是在倾诉中让自己理清头绪。

 “那什么意思呀?一段一段的,上半段还是下半段?”子俊坏坏地笑起来“要是上半段还比较正常,有头有脸有美感,要光剩个下半段,两条腿顶截腰自个儿走过来,还不得把人吓死?不过如果是个女人呢,当然还是下半段实用些。”

 我哭笑不得。“算了,不同你说了,根本鸡同鸭讲。”

 “好了好了,不闹了,我现在洗耳恭听,你慢慢说,到底你是什么意思?怎么叫一个照着理想打造的人?”

 “如果有一个人,我是说如果,他就和你想象中的一模一样,你喜欢什么,他也喜欢什么,他做的一切,都是你最渴望的,你刚想到一件事,他已经替你做好了,甚至比你想象得还要好。他就像上帝照着你的理想打造出来的一份礼物。可是理想毕竟是一种虚幻的东西呀,就像电影一样,是种作品,是把真实的生活割裂开来,用一个个细节来表现的,不是完整的。所以你能接触到的这个人,也只是由一个个的细节组合起来的,你只能看到他最完美的这一面,却无法把握他的整体,也无法想象一个完整的他,是否可以让人真正拥有。”

 和往常一样,在诉说中,我已经慢慢地自己得出了结论:“没有人可以真正拥有理想,只为,当理想成为现实的时候,也就不再是理想了。理想从来都不是一件具体的事物,而只是一个概念,一种意象,如果能在某个瞬间拥有理想,已经是最理想的了。”

 “我还是听不懂。”子俊放弃了,十分苦恼地看着我“阿锦,我真的很认真很认真地在听了,可是你到底要说什么?东一个理想西一个现实的,你到底是说你有个理想呢?还是说你幻想了一个什么人?”

 我也看着他,既无奈又歉疚,让子俊去思考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太难为他了。就像我从不觉得他的笑话有什么好笑一样,他也从不理解我的思索有什么意义。

 于是,我笑着揉乱他的头发:“别想了,我随便说说的。”

 再见沈曹,无端地就觉得几分凄苦。

 想见,又怕见;终于见了,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开口。眼角时时带着他的举手投足,却偏偏不敢四目交投。

 和子俊谈了十年的恋爱,如今才知道,爱的滋味是如此酸楚。

 他是来与老板商谈合作细则的,只在办公室停留了数分钟便匆匆离开了,可是屋子里仿佛到处都是他的身影和气息,让我久久不能还神。

 《张爱玲相册》摊开在扫描仪上,黑白图片从书页里转移至电脑屏幕,我挑出八岁和十八岁的两张,按照忆忆仔细地上色,还原袖边镶滚的花纹图案,一边想起那袖子褪下去后,露出的伶仃瘦腕。

 下次再见张爱玲,又将误打误撞到哪一年哪一月呢?下次再见沈曹,他的研究可已取得进展,容我再次试用?

 于我而言,沈曹与张爱玲已不可分,与我的理想意念已不可分。对他的感情,不仅仅是爱恋那样简单,更是一份对理想的追求。

 然而当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是违心地说:“这段时间,我很忙,大概没机会见面了。”

 午餐时,老板满面春风地叫我一起下楼,席间免不了提起沈曹。阿陈眼神闪烁地暗示我,沈曹一早有同居女友,是个小有名气的摄影模特儿,上过多家杂志封面的,两个人由工作拍档发展到床上对手,已经好几年了。

 我不知阿陈的话有几分真,理智上告诉自己,摄影师和模特 儿,天经地义的一种恋爱关系,多半是逢场作戏吧,沈曹条件这样优秀,足迹飞越欧亚两陆,风流些也是难免的,总不能让他青春岁月闲置十数年来等我出现。我还不是早有子俊在先?

 而且,有婚姻生活的上海男子难免沾带些厨房气,要么酒足饭饱舒适慵懒如老板,要么含酸带怨局促委琐如阿陈,断不会如沈曹这般潇洒。

 然而心里却仍然不能不在意,沉甸甸仿佛装了铅。

 又不能去问沈曹。

 交往到这个阶段是最尴尬的,初相识时打情骂俏卖弄聪明,说什么都是情趣。一旦双方动了真情,反而僵持起来,说话举动都像做戏,客套得欲假还真。话来话去,总是说不到重点,直接打问人家三十年过往经历,未免交浅言深,恃熟而骄。不问,却终是挂心。

 胡兰成回忆录《今生今世》里说张爱玲自与他交往“忽然很烦恼,而且凄凉。女子一爱了人,是有这种委屈的。她送来一张字条,叫我不要再去看她,但我不觉得世上会有什么事冲犯,当日仍又去看她,而她见了我亦仍又欢喜。以后索性变得天天都去看她了。”

 这样的委屈,我竟然也是一样的。莫非,是想天天见到沈曹?

 胡兰成那个人,实在太懂得女人的心,怎怨得张爱玲不为他烦恼,为他倾心,为他委屈,甚至送他一张照片,在后面写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写出这样文字的女子,是尤物;辜负这样女子的男人,是该杀!

 然而胡兰成又说:“我已有妻室,她并不在意。我有许多女友,乃至挟妓游玩,她亦不会吃醋。她倒是愿意世上的女子都欢喜我。”

 我惊心于张爱玲的大方,抑或是一种无奈?然而那样的潇洒,我却是不能够,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不能搀一点儿假。

 阿陈忽然停下咀嚼,盯着我看。我被盯得莫名其妙,只好也瞪着他。阿陈大惊小怪地说:“锦,你真是太贪吃了,吃西餐呢,一定要斯文优雅,你看你,汤汁淋漓的,这蛋汁洒得到处都是,真是太失礼了。要是带你出去吃大餐也是这样,可怎么见人呢?”

 老板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头来,看看盘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我哭笑不得,捧着一份三明治夹蛋不知吞下去好还是放下来好。在两个大男人挑剔的注视下吃东西,真怕自己会得胃结石。

 然而这还不够,阿陈还要回过头对着老板更加亲昵地嗔怪:“您看阿锦,年轻轻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衬衫,少有女孩子这样不懂得穿衣裳的。”

 我叹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评我的口红颜色了。可是如果让我顺应他的品味去搽那种薰死人的香水,我宁可停止呼吸。

 这顿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回到办公室,我冲一杯咖啡狂灌下去,狠狠吐出一口气,才觉呼吸顺畅。

 正想再冲第二杯,猛地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差点没让我把刚喝下的咖啡喷出来——沈曹来了!

 怎么也没想到沈曹会不避嫌疑地——不,岂止是“不避嫌疑”根本是“大张旗鼓”“明目张胆”“招摇过市”“惟恐天下不乱”——闯到办公室里来约我。

 他甚至不是在约我,而是直接下命令。他找的人,是阿陈:“我可不可以替顾小姐请半天假?”

 阿陈吓一跳,赶紧堆出一脸谄笑来说:“可以,可以。当然,当然。”那样子,就好像舞女大班,而我是他手下随时候命出台的红牌阿姑。

 我总不成在公司里同沈曹耍花枪,而且也不愿再看到阿陈在言不由衷地恭维我的同时害牙疼一样地咧着嘴咝咝着,仿佛很为沈曹居然会看上我这件事感到诧异和头疼。是有这种人,巴不得将别人踩在脚底下,看不得手下有一星半点得意,看到别人中奖,就好像自己腰包被抢了一样。最好别人天天大雨倾盆,只他一人走在阳光大道。

 拎了手袋出来,心里又是懊恼又是惊奇,藏着隐隐的欢喜与心痛。

 一进电梯沈曹立刻道歉:“对不起,我没有别的办法约你。”

 我张了张口,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见到他,才知道我盼望见面,盼得有多辛苦。但是,这样霸道的邀请,我总该有点生气吧,不然也显得太不矜持了。

 然而还没来得及打好腹稿兴师问罪,沈曹已经转移话题,他心仪地看着我,由衷赞赏:“自从所谓的‘波西米亚’风格流行,已经很少见女孩子懂得欣赏简单的白衬衫了。记得十年前,我在美院窗口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也是穿着一件白衬衣。当时我就对自己说,‘这是一个仙子’。”

 我差点泪盈于睫。

 赞美的话谁不愿意听呢?尤其是从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口里说出。

 我知道有许多女人的衣橱宛如没有日照的花园般五彩缤纷,但我打开衣柜,终年只见几件白衬衫,乍一看仿佛永远不知道更衣似的,只有极细心的人才懂得欣赏每件白衣的风格各自不同。

 我立刻就原谅了他的擅作主张,连同午餐时被阿陈抢白的不快也一并忘了。

 被不相干的人损上十句百句有什么关系,只要得到知己一句诚心诚意的肯定已经足够。

 车子一直开到“AlwaysCafe”还是靠窗的座位,还是两杯咖啡。

 不同的是,沈曹替我自备了奶油。

 他还记得,上次我在这里对他说过张爱玲每次点咖啡总是要一份奶油,并且抱怨现在的咖啡店用牛奶取代奶油滥竽充数。他记得。

 我的心一阵疼痛,第一次发现,咖啡的滋味,真是苦甜难辨的。

 上次在这里喝咖啡,到今天也没有多久吧,可是中间仿佛已经过了许多年。

 一日三秋,原来说的不仅仅是思念,也还有犹豫挣扎。

 沈曹开门见山:“听说你男朋友回来了?”

 听说。听谁说?阿陈吗?真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在我和沈曹之间传播消息。我无端地就有些恼,点点头不说话,从手袋里取出一串姻缘珠来,翻来覆去地摆弄,当作一种掩饰也好,暗示也好,总不成这样干坐着不说话吧?

 这两只珠子是子俊带给我的礼物,说是如果谁能把小木柄上的两个珠珠对穿,就是三生石畔的有缘人。但是我扭了一个晚上,左右穿不过去。问他个中窍门,他笑而不答,只说给我七天时间试验,做到了有奖。

 我问他:“为什么是七天?”

 他说:“上帝用七天创造世界,人类用七天寻找姻缘。”

 “这么深奥?”我有些意外,但接着反应过来“是卖姻缘珠的这么说的吧?是广告语?”

 子俊不好意思地笑了:“又被你猜着了。你等着,早晚有天我也说两句特深奥的话,让你佩服一下。”

 正想着子俊的话,沈曹忽然从我手中接过姻缘珠,问:“就这个小玩意儿,要不要鼓捣这么久?”三两下手势,两个小珠儿已经乾坤大挪移,恰恰对调了位置。

 我惊骇:“你怎么会做得这么简单?你是怎么做到的?是不是以前玩过?”

 “这游戏我早就听说过了。不过没这么无聊,当真来试过。可是看你玩得那么辛苦,就忍不住出手,解了你的心结。”沈曹看着我,话中有话。他分明知道关于姻缘珠的传说。

 我终于问出口:“那个女模特…是怎么回事?”

 “分手了。”他答得痛快。

 “那么是真的有过了?”

 “我不知道你指哪个女模特,我有过很多女朋友,中国外国的都有。不过现在已经一个都没有了。现在我是清白的单身贵族,专心致志追求你一个。”他望着我,眩惑地笑“你呢?什么时候和那个裴子俊摊牌,投向我的怀抱?”

 有了答案了,我却又后悔——为什么要问呢?明明我不能够给他答案,却偏又要向他要答案。多么不公平!我明明已经有了子俊,却要为沈曹吃醋,我有什么资格?

 我低下头,无言以对。

 他忽然叹了一口气,说:“范柳原曾经说过,白流苏最擅长的事情是低头。原来你也是一样的。摧毁了一个香港才成全了倾城之恋,如果我想和你有个结果,难道也要整个上海做陪嫁?”

 我震撼。沈曹沈曹,他每一句话,总能如此轻易而深刻地打动我的心,宛如我生命中的魔咒,魅力不可挡。

 眼泪滴落在咖啡杯里,如风吹皱一池春水,动荡如我的心。

 他再次叹息,站起来说:“走吧,我带你去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