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宰的肉吃到最后一成时,据说要来人参观采访“铁姑娘牧马班”。场部很重视这事,为此专门在白河上架了座简易木桥。趁河刚开冻,水枯着,桥三两天就竣了工。桥一个墩也没有,就在两岸扯上钢缆,再将木板铺排到缆索上,用铁抓钩一块衔一块地固定。

其实此时未到畜群远牧的季节。沈红霞暗示柯丹:“咱们班提前出发吧。”柯丹立刻说:“这么多畜群挤在场部附近怎么行,把草根根都啃光了。”上年夏天旱,过冬的饲草连往年一半都没打到。全班连忙收拾家当,不几天就迁过了白河。其实柯丹心里很不情愿这样早就迁徙,因为牧人的冬季是懒散而舒适的,再则离场部近能烧上煤,柯丹从小就对烧煤的日子充满向往。但她对沈红霞的主意无半点反驳。柯丹渐渐变成了沉默寡言、温良恭俭让的人。再也听不见她开怀大笑、破口大骂了。除了揍布布,她任何人也不揍。开始姑娘们还不习惯,觉得日子骤然冷清许多。有次几人合伙招惹柯丹,想挑起她性子,结结实实干一架。但她们很快失望了,柯丹明显让着她们,故意让她们占上风,讨便宜,三下两下就输给她们。她们赢得一点也不快活,甚至窝囊。柯丹往日的英雄气概没了,似乎只为敷衍她们,或是让她们打来打去出出气,解个闷。这样的架打起来没趣也没劲,从此这个班里少了一种最能尽兴的情感形式——过去极度的愤恨与极度的快乐都通过它发泄、疏通的。没了这种疏通,日子就有了淤塞感。看着终日缄默,甚至和气中露出奴性的柯丹,人们感到隐隐的一点担忧。这担忧往往出现在她任劳任怨供人差使的时候,人们感到本质的柯丹或许正在休眠,一旦觉醒就会恢复原状,并且比过去更凶猛更力大无穷。因此不管这个沉默的虎背熊腰的柯丹怎样恭顺,怎样服服帖帖地听从每个人调遣,人们仍是莫名其妙地不安。

新架的索桥只能走一个人。柯丹和另一个姑娘面对面上了桥。那姑娘说:“你怎么了,柯丹,快点回去,让我过去你再过。”柯丹扛着两大爿冻得如石板样的牛腔子骨,不便转身,只好一步步退着,退下了桥。那姑娘见柯丹被压得缩头缩脑,嘻嘻笑着说:“班长,这是给参观的人吃的吧?你要有劲再从场部驮些肉来,不能光他们吃啊。”

柯丹连连点头称是,膝盖也跟着屈一屈。用板斧劈了牛肉,柯丹已脱得只剩一件单褂。另一个姑娘从门口探身说:“班长,先别忙穿棉袄,先帮我爬到铺底下去。”

柯丹二话没说就爬。自从要来人参观采访,场部特别关照她们把生活环境尽量改善一下。于是就用架桥的剩余木料搭了个长条通铺,这样虽然夜里睡着会你踢我踹,但白天看着整齐排场多了。要是谁掉了东西到铺下,只好派柯丹肚皮贴地爬进去找。铺太低,柯丹每回若想顺当地爬进爬出几乎得扒光衣服。

“那盒大头针掉下去了,找着了没?”

柯丹在铺下调整瞳孔,一时还看不见什么。

“哎呀,我等着别这些字呢,不是说明天早上就得挂出去嘛!”

过一会儿,柯丹嘴里叼着一只小盒爬出来,额角有块擦伤。

一切准备妥了。“热烈欢迎”之类的红布条幅也挂好了。有人想起一个重要问题:布布怎么处理。记者若问起这小家伙哪来的,谁能讲清?柯丹一把将熟睡的布布抱起,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虽是哀求的神色,眼睛却有了锋芒。“你们别管,我有办法。”

大家让她把办法拿出来在会上讨论。

“你们别管,我反正有办法。”柯丹还是那句话,“我明天早上就有办法。”大家一看她的脸又有些发横,知道逼不得她。她沉默这么久,能量一定储备得相当可观。她绝不是一座死去的火山。

第二天一早,布布就不见了。大家看着铺下那只牛皮口袋,惊问柯丹:“哎呀行吗?”

“闷不死。我晓得闷不死的。”口袋上留了个比鼻孔大的窟窿,其他地方都拿牛毛线一针针缝死了。仍是老法子,在牛皮口袋里灌上沙土,布布等于躺在松软的细沙上,可任意排泄。

“那他搞出声音来怎么办?”

“你们忘啦?布布不会讲话。”柯丹宽宽松了口气。

布布是否先天哑巴,对此抱有怀疑的只有小点儿一个。几个月前,她拿了叔叔的手枪赶夜路,回来把枪藏在刺巴垛里。她不愿让任何人看见它,生怕它招致集体性妒意。她已发现一个规律:班里所有姑娘都必须保持与叔叔绝对相等的距离,谁企图缩短这距离谁就得罪了集体。

第二天早起枪没了。一会儿见布布躲在没人的地方拿它东瞄西瞄,她刚跑过去,他立刻就瞄准她。不到三岁的布布拿枪的姿势跟叔叔一模一样。再过一会儿,见布布大模大样地从她面前走过,手却空了。她将他从头摸到尾,仍是没有枪。她抠了块红糖,塞到他嘴里,诱他道:“你把那个(她用手比划手枪)给我,我给你这个(她指指砖头般的红糖块)。”

布布看着那块糖砖,一点表情也没有。还想不想吃啊,把那个给我,我把这个都给你。她进一步启发。布布突然“嗤”的一口,吐血一样把赭红的糖液吐到她身上,然后猛朝她伸一下舌头,像蛇吐芯子那样迅速。这是个天生酷爱凶器的强盗种。小点儿把这事告诉了叔叔。

叔叔两手拧住他铁疙瘩般的腮帮,急问:“枪呢枪呢?”他仍是没有一点表情。被拧走形的嘴挂下一根明晃晃的唾液。叔叔边拧边嘟哝道:“好种,好样的。”

小点儿说:“他藏的东西谁也找不到,什么东西他一整到手就藏没了。一定要叫他交出来。”

叔叔拧着布布的腮帮扭过头,说道:“我倒不是要那把枪。”

小点儿说:“那你要什么?”

叔叔说:“我要看看他到底有多大劲。”

小点儿说:“可你没枪怎么行?”

叔叔又加把劲拧:“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要枪了。靠枪让人服你算锤子好汉。”

最后拧得叔叔手也抖起来,他才发出一声含糊的低吼。没有丝毫奶声奶气,完全是副爷们腔。这声吼叔叔没注意,小点儿却听懂了,他似乎说:“疼——”

参观采访的人始终没来。但每天场部都派人骑快马来传信,让她们务必做好欢迎准备。这准备包括挂出红布条幅,不动用那些肉食,以及禁锢布布。结果条幅上的字一点点烂掉,肉食渐渐变质,布布在牛皮口袋里飞快成长。柯丹每天晚上把他放出来时,都发现他冒了一截,用根绳量量,她对他如此惊人的长速又欢喜又发愁。因为在过去的三年里,他除了长一身硬邦邦的肉以外,个头几乎原封不动。现在他必须屈着身体才能被装到口袋里去,似乎正是这种强行束缚刺激了他身心的扩张力,他已习惯待在一团漆黑中,无非重归一回胎膜。他一声不响,本质却在暗中反抗,在不动声色地违拗人意。

有天清晨,一阵清脆的蹄音嘚嘚敲在木桥上。人们跑出去,说是参观团终于来了。但来者却是孤零零的一匹红马。谁也不认识它,它瘦极了,肚子却圆得像只鼓。身上毛色深一块浅一块,一只蹄子微微抬起,全身靠三条腿支撑。它叫了一声,似乎在倾听回应,微侧过头。

“是不是绛杈?”有人说。

“扯什么筋?从省城到这里少说千把公里,它被大卡车拉去的,又蒙了篷布,能跑回来恐怕出了鬼!”有人说。唤它几声,它一点反应也没有。过去的绛杈多乖,一唤就来,打绊数它最省力。

人们只要想接近它,它就做出要玩命或要逃命的样子。它一动,就暴露了它的残疾:这是匹报废了的跛马,四条腿三长一短。残腿在腱鞘处突出一块,想来是断骨耸在那里。它又叫一声,此后每隔一会儿便叫。渐渐地,人们听出它并非空枉地叫,有匹马正与它呼应,应声越来越近。人们终于看见了挺身驰来的红马。

红马一下冲到它面前,它迎了一步,却撞在红马宽阔的胸脯上,摔倒了。任红马怎样拱它推它,它除了刨动四蹄,没有一点站起来的希望。红马深深低下头。

这时,人们险些失声叫起来:红马突然四蹄一软,似卧似跪地也倒下去,倒在那匹来路不明的马身边。两匹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卧着,如同死去。

人们从早一直折腾到夜里,才把两匹马分开。小点儿抬起头对大伙缓缓地说:“绛杈永远是匹跛马了,断了的腿骨已畸形地固定。”红马被牵到一边,默默看着人们轻柔地为绛杈忙这忙那,用刷子蘸了水替它渐渐刷出本色来,又捧了加热过的料豆喂它。

只有红马知道绛杈历经的苦难。它居然挣脱绊索从飞奔的车厢内跳出来,然后在剧烈的伤痛中奔走了许多天,一路舔着结痂的血,从冬天直走到春天。

红马目不转睛地看着一匹小马从绛杈体内娩出,像绛杈当年一样,浑身黏答答的血和热腾腾的气。绛杈像它的母亲一样不厌其烦地给小马舔着。它亲睹着诞生的妻子如今又在它亲睹下为它生下孩子。红马感动至极。

小马一点点矗立。月亮当头,红马看见自己的孩子通体金色,额上有颗闪亮的流星。

人们喜悦:这匹纯种伊犁马驹眉心有条白色。通常管这样的马叫流星马。流星马是很值钱的,这匹金黄的小马驹替她们日后的荣誉与盈利又添了几分希望。

一个马的美满家庭建立了,尽管人们并不以为然。

无血色的朝霞和晚霞周而复始。秃了的草地猛地瘦削,直到下雪,才又肥得臃肿起来。从秋天到第二年开春,小点儿始终和沈红霞待在一块,其间班里发生了许多事:沈红霞以烧毁那封信来宽恕诬告她的人们,一个回省城的指标被大家推让着白白浪费了,叔叔丢了枪以及人们渐渐发现沈红霞在失去了原有的双腿和嗓音之后,又失去一样珍贵的东西——原有的视觉。但任何人都不忍也不敢提醒她:她事实上已开始像盲人那样摸摸索索地仰着脸——手与眼总是不一致。天色稍暗,盲人的一切动作都会在她身上出现。

她总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准确无误地轻唤每一匹不安分的马。“灰子,又咬架了!好好吃你的草吧。”“四十五号,你别带母马跑,它怀孕了!”……有天小点儿端给她一缸棕红的草药汁,她仰着脸问:“是奶还是苞谷糊糊?”小点儿告诉她,两样都不是,是药,能治最严重的夜盲症。她立刻关注地四面八方扭转着脸:“咱们班里有人得夜盲了?!”这是傍晚,目光和太阳一样地暗红。小点儿心里一阵酸涩,忙说:“谁也没有得夜盲。”然后她悄悄把药汁泼掉了。

“小点儿!”她忽然低哑地叫一声。

她以为她要对她说什么,忙走近去,却发现她不过是喃喃自语。像所有盲人那样,带着一种苦思冥想的神色越来越轻地重复叫她:“小点儿,小点儿……”

沈红霞越来越感觉“小点儿”这名字绝不是在牧马班才听到的。在她越来越看不清什么的时候,却突然看清了这个叫“小点儿”的女子。朦胧的视觉中,一个小巧秀丽的女孩身影立在那儿,然后举起手里的什么器皿,从容不迫地倾倒着里面的东西。

同是滚烫的液体。沈红霞终于在什么也看不见的夜色里看透了她。

“我绝不会认错的。”她对女红军芳姐子说,“从她刚到我们这个集体里,我就感觉一种异常气味,现在我知道了,一个罪犯混到集体里来了。”陈黎明嘴里衔着个带土的新鲜牛屎菌,紧张得忘了嚼它。

“可是,你刚才讲过,她在这里除了辛勤地工作,什么坏事也没做过呀……”陈黎明看看芳姐子,然后两人眼里都有类似求情的神色。“她已经悄悄地改过,赎罪了,你刚才是这样讲的吧?”

“悄悄地赎罪?!”沈红霞的脸立刻严峻而阴沉起来。她纳闷这两位年轻的先烈怎么会这样简单幼稚,“假如她真是那个几年前被到处通缉的女罪犯——这点还没有最后证实——那她就理应得到应有的处罚!”

两个经历过磨难与牺牲的女性被沈红霞威严的模样所震慑,她们感到沈红霞比她们时代的人更令她们信服。她在她们中间越来越有威信的主要原因是,她们身上那一丁点动摇和人情味,在她那里已完全不存在。

芳姐子问:“要真是那样,她会被枪毙吗?”对一个被枪毙过的人来说,没有什么字眼比它更让她敏感战栗了。

“也许。”沈红霞冷静地看看这个三十多年前曾被枪毙凌辱过的女性。

“那……那你别那么狠心!”芳姐子干涸了三十多年的眼睛顿时充满泪水,“好歹都是女人啊……”

陈黎明也说:“是啊,她还那么年轻!她在这个草地上吃苦辛劳,等于是自行服苦役了,你应该善良些……”

沈红霞想,牺牲了的女性也同样善动感情,不讲原则,这时刻她俩简直就跟班里那群姑娘毫无区别。“不,”她平静地对她俩说,“我现在向你们说清楚,将来我也会向她说清楚,并不是我要枪毙她,是真理和正义容不了她。”

她俩不再说什么。一则不便对另一个时代的事多发言,二则,沈红霞在她们仨中间的威信已越来越牢固地确立了。

这时,小点儿正把那一大缸治夜盲的草药汁好不容易泼完。

草绿的时候,白河水开始作响的时候,参观采访的人一帮一伙地来了。草地被踏出一条路,这条路永远不再生草。他们看见桥那边站着一排似男似女的人。

过了桥他们才确信这些人是姑娘。

远看感觉她们人多势众,个个强壮;走近才发现她们历历可数,人人瘦弱。

外来者带着颇难受的心情,看着姑娘们近乎返祖的艰苦生活。她们衣衫破旧,双颊上两块此生再也无法消退的紫疤。她们整齐地列着队伍,每人斜挎一个红布小包,手里将一本破旧的“红宝书”按节拍上下举动。来的人们想告诉她们,这个小红布包在社会上早已不流行,这套动作也已落伍。但她们虔诚真挚的眼神使他们谁也不忍开口。等了解了她们的整个生活后,使他们钦佩中带有一点恐惧,这种接近原始的生活方式中或许正诞生着最纯粹的精神,她们备受摧残的形容,使某种既抽象又朦胧的信条得以图解。或许任何伟大的求索都应经过这条艰苦卓绝的路,类似朝圣的漫漫长途。

一批又一批的来者被深深打动了。如此的生活方式、生存形式使他们似懂非懂地受了感化。一个启示隐秘地撼动着他们。

采访者里有许多端相机的。他们的难题是任何角度对她们都不合适,都会歪曲她们,使那些众多的人、整个社会都对她们的形象产生误解,认为这是一群又丑又呆的姑娘。他们频频按着快门,但心里明白每一张都照砸了。这时他们发现一个奇迹。

连日来一直与沈红霞共守马群的小点儿刚一露面,几盏镁光灯一齐对她闪起来。她正走到索桥之间,想勒转马头逃掉是没有可能的。不久,这个身披黑色军雨衣的绝美的牧马姑娘就登在一家很有影响的画报封面上。当小点儿在桥当中进退维谷,所有相机扑上来时,她脱口喊出:“别开枪!”幸亏没人听见,或许只是她心里在喊。她蒙了很长时间才发现那些黑洞洞的不是枪口是镜头。即使这样,她也预感到自己再无藏身之地。她大瞪的眼、紧抿的嘴,使她缩在黑雨帽里的脸显得俏丽而严峻。记者认为她这神色配上这姿容简直美妙得不可言喻,他们用这形象喂饱了所有照相机。

此后,小点儿再也不肯露面。她甚至也想弄个牛皮口袋把自己装起来,像布布那样,多安全多保险。可谁也没料到布布会胀破牛皮口袋。他默默地茁壮成长,不消他挣扎动弹,凭他本身的体积硬是把恁结实的牛皮口袋撑开了线。他听着线在哔哔剥剥地绽着断着,更是一动不敢动。

参观者们听到屋里有什么奇怪的动静。再过一会儿,听见一个口齿不清的声音说:“搞坏了。”大家顿时静下来。又听见一声“搞坏了”。一屋子人相互看看,想知道谁在说话。

正在向人们介绍情况的老杜也停下来,绘声绘色的表情一时散不去。她忽然忘了讲到哪了。她不记得是否已讲过沈红霞的两条腿:它们怎样奇美怎样可怕,像两条灌满纯净透明的浆液的长长的口袋,当她骑上马,它们便软软地搭在鞍上一飘一飘。她也不记得是否讲过那匹不明不白死掉的马:她们在骚动的马群里找到它时,它已被踏成了一张薄薄的饼。她们把它吃了,因为断粮。那锅马肉是黑紫的,还有点发蓝。吃饱后所有人才感到后悔,都用手去捅嗓子眼,希望再把它呕出来,反正它已完成了紧急充饥的使命。结果谁也没能将马尸如数吐出,在恶心难耐中大家恐怖地哭了。她最想讲讲马群突然大片倒下的奥秘。马几乎全部半死半活倒得漫山遍野。她们几乎采集了所有的草,像神农尝百草一样一种一种地尝,慢慢也都倒下了。她们用最冒险又最可靠的方式终于辨识了传说中的“醉马草”。但这回没人哭,爬起来搂在一块笑了,龇着被草染绿的牙笑着证明自己的勇敢。老杜被一声“搞坏了”打断后,愣怔一会儿才继续讲下去。

人们发现她把讲过的话一句不改地重复了一遍。

“搞坏了。”她又被打断,于是再将那些话重复一遍。

连柯丹也在到处巡视,这诅咒般的含糊其辞的低语是从哪里发出的。她对布布不讲话的功能深信不疑。

这时参观者们发出一声欢呼:一个黑色的微型男子汉突然在他们面前崛起。他赤身裸体,身材虽矮小但已像成年男性那样结构完善。他一刹那间便溜出门,谁都没见过这么小个人会如此健步如飞。老杜为避免这些什么都感兴趣、什么都想打听的人就这孩子发问,趁他们还在诧异发呆,她立刻急急促促接着讲,其实仍在不断重复那套话。反正她一口气讲到傍晚,反正她成功地没让一个人插上嘴。她越讲越快,讲得人们做笔记的手都抽了筋。她自己也害怕,如此一直讲、一直讲,她和他们恐怕都脱不了身。

是两声枪响使老杜住了嘴。大家都惊得往外跑。牧马班的姑娘拽这个捺那个,她们已预感要发生什么祸事了。没关系、没问题,草坝子上放放枪是常有的事……但她们感到要稳住这些人比稳住炸了的马群还难。稳住马群只需大嗓子加鞭头子,而对付他们却费尽口舌,还要赔小心般地堆笑。总之,很长很长时间他们总算平静了,尽管眼睛还在狐疑地东瞅西望。这时,他们看见远处杂树丛里走出一个黑色的小身影。

布布感到视线越来越模糊,头和脸渐渐在变大变沉,倒不觉得十分难受了。他自然而然地撑破牛皮口袋后,一再提醒人们,可没得到理会。他只好自作主张由铺下钻出,跑进树林。他伸胳膊伸腿,再次体验着出世的快乐和自由。这个三岁的男孩还没有认识世界却认识了武器。不知凭着什么隐秘的启示,他一见它就认识了它。他准确无误地把持它,并没有将它颠倒或反转。他无师自通地懂得枪口务必朝外,朝自己所有的对立面。他用这把正牌的“五四式”瞄准一棵树,那棵树不知怎么让他感到不顺眼。于是他轻轻松松一扣。“砰!”他全身震得一麻,后坐力使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但他感到这一震一麻一个屁股蹲儿都给了他莫大快意,他的本性在那“砰”的一声中终于得到伸张。紧接着他又看见那树杈上有个精致东西,布满了整整齐齐、密密麻麻的孔。那是个大蜂窝,一些嗡嗡作响的牛角蜂进进出出。布布朝它开了一枪。

他奇怪枪响过后怎么会出现更震耳的声响。一团黄褐色的由无数蜂子结成的球体轰轰响着从空中向他滚来。他刚意识到不妙,整个头脸都变成了黄褐色。他欲叫无声,蜂子把他整个封闭了。又猛又毒的痛感穿透了他小小的身体中所有神经。蜂子已飞得无影无踪,却留了无数钢针在他皮肉里。他动不了,被那些钢针钉在地上了。

布布不知躺了多久,思考着究竟为什么自己要遭此酷刑。他全身的皮渐渐变厚变硬,站起来时,他感到自己体积增大一倍。他木头木脑地走出树林,心里转着报仇的念头。他不知道那嗡嗡嘤嘤的东西是什么,见到一蓬马蝇子,他举手就是一枪。

这一枪险些打中一个记者。他感到子弹滚烫地擦过他的发梢,在身后的泥坯墙上钻了个眼。人群顿时寂然无声,束手待毙地一个挨一个贴墙站着。“他是谁?”有人用谁也听不清的声音问。

牧马班的姑娘根本认不出这个持枪的小凶犯是谁。他脸上没了五官,却净是横肉。头大如斗,浑身嫣红姹紫,粗壮得惊人。他面孔上大约是眼睛的两条细缝透着一线恶狠狠的光。

只有柯丹认识他,也认识他手里那把枪。她一步步绕到他侧面,正要扑上去,小歹徒却突然扭过头。他见柯丹扑来撒腿就跑。柯丹追了几步,眼看有希望擒住他了,他照着她便来了一枪。

众人见柯丹猛地矮了一下,然后越来越矮终于趴下。血从她手缝冒出来。柯丹倒下去同时心想:好小子,才四岁就不放空枪。她捂着受伤的大腿,他枪口若再抬高一点,就把他母亲消灭了。众人想,这大概是世界历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

布布不动了。人们见柯丹躺着流血却不敢上去救她。牧马班的姑娘开始悄悄掩护参观者撤退,因为她们刚才数了,枪一共响了四下,证明现在枪里还有一颗子弹,不知他会把它栽种到谁命里。参观者蹑手蹑脚一个接一个地消失了。从此再也没人来参观采访。热闹了好大一阵的“铁姑娘牧马班”猛地寂静了,似乎静悄悄地在等待那最后一颗子弹炸响。

“布布,我是你阿妈,晓得吗?”柯丹捂着伤口,侧卧在地上跟他谈判。

他严肃地摇摇头。柯丹突然改用当地话跟他咕噜了一阵,意思还是解释妈这个概念。他怔怔地,显然听懂了这些语言。但“妈”这个概念他怎样努力理解仍是不明白。这怪不得他,因为在他最初的意识中,这概念就被根除了。

柯丹有点伤心:这样的谈判该早进行,起码在把他装进牛皮口袋之前就该跟他谈通。现在晚了,他撑破牛皮口袋就独立自主了。

姑娘们想,他准是在报复她们,为他长达近半年的捆束。柯丹的血还在流,再这么流下去人也要瘪掉了。但没人敢靠近她。她与枪口恰好是条直线,至多只有三步。

布布注意力不那么集中了,开始用那把枪到处瞄,似乎找不着一个可心的东西打。但那颗子弹憋在枪膛里总是祸种。于是大家便诱他:布布,看那飞着的小雀雀儿,把它打下来;看那边有个地拱子,打了它吧。布布像没听见,自作主张地朝自己看中的目标认真瞄着。直到天黑,那一枪仍引而不发,搞得人心惶惶,一刻也不得安生。有人说:“指导员偏这阵不来。”有人说:“他来也没用,说不定正赶上挨最后一颗枪子。”柯丹说:“瞧我的。”

她用沾了血发黏的手解开衣扣,露出一对乳房。布布虽然对它们陌生,但还是渐渐趴上去,咂起来。柯丹趁他咂得专心,试着抽他手里的枪。一摸却不敢动了,因为枪口正抵在她肋巴上。布布狠狠地咂,却总也咂不出名堂,柯丹在他生下来后就给他吃牛奶马奶狗奶,虽然那时她被自己两个胀硬的奶子痛死痛活,却鉴于布布隐蔽的身份不敢公然喂他。现在她的乳早已干涸,布布很快厌倦了,愤怒了。他不再咂,而是仔仔细细看了那对乳房一眼,似乎认清了它们。然后便站起身。

大家眼巴巴看着布布提着枪飞快地跑进树林。等了一会儿,仍没听见枪响,却见布布空着手跑出来了。

柯丹的腿只受了点皮肉伤。人们七手八脚地料理柯丹的伤,而柯丹却把布布抱在怀里,用唾液涂抹他被牛角蜂蜇肿的脸和整个身体。大家恨恨地想:这小祸害怎么没让毒蜂叮死,按说大人叮成这样也差不多死了。现在可好,那把枪不晓得被他藏到什么地方去了,树林子刨翻了也没找着。布布似乎猜到人们对他的恼恨,肿得发横的脸杀气腾腾。他从一线眼缝里,窥这个看那个,人人都不敢与他对视。养下这个崽儿等于埋了颗定时炸弹。见柯丹耐心地慈爱地往他脸上身上抹唾液,有人说:“夜里该把这小子放到外面去。他有枪,让他去打狼。”

冬宰时,人们都亲眼看见这样一件事。一头非常高大的牛,大得所有人都暗叫一声“好家伙”!这头牛又缓又呆地被牵到场地中央,对刀和血泊以及同伴的尸首全无反应。它被杀掉,放完血,突然站立起来,人们全惊叫着跑开。它仍旧迈着又缓又呆的步子走向远处,没有人去追它,眼巴巴看着它走没了。

这年冬宰的牲口量比往常大一倍。吃了一冬肉的人们精壮起来,而过了冬的狼却都更加贼瘦。没了枪的叔叔仍是最棒的猎手,除了使枪,他还有各种各样的打狼绝技。比如将一根木棒系在三丈长的皮绳上,能把一头狼活活打烂。

有天参加场部军马应征会,半夜才回到自己的帐篷。远远看见一条黑影窜进帐篷,是条少见的大个头狼。三丈长的木棒在帐篷里是舞不开的。此时打狼已收尾,狼像绝了迹一样,有时人们一连多日的埋伏和扫荡都是徒劳,人们不甘心是在于没干掉那只灰褐色狼王,它能叼起一头比它体积大得多的牛犊飞奔。

叔叔一想到将要赤手空拳与这头大狼肉搏,他就感到一阵狂喜,满身肌肉活了似的乱窜。他远远地下马,脱下靴子,一点响动也没有地堵在帐篷口。蓦然拧亮的手电中,他看见一双惊恐得发红的兽眼。狼在毒猛的光柱中失散了视力,一时不知往何处跑。叔叔熄掉手电,心里已有数了。他有意将身子挪开条缝,给它一线逃生的希望。就在它迅猛地窜出帐篷的当口,叔叔以更加迅猛的动作转身,扑住了这条肥壮的野兽。不知害了多少条命,它才养得如此膘肥体壮,力大无比,叔叔想。狼在他怀里扭动,他从后面扑住它,因此它的姿势被动,拼命扭过脖颈,张到极限的大嘴就在叔叔的咽喉下。叔叔嗅到一股令人反胃的气味,那是狼所特有的口臭。它们见什么吃什么,有时吃同伴腐烂的尸体,这股臭味实质上是一切腐烂物质的气息。

叔叔用两只膝盖死钳住它的腰部,一会儿一股热乎的液体便从狼裆中溢出来,流到叔叔的赤足上。叔叔知道,他钳碎了它的肾,血与尿交融哩哩啦啦濡湿一大片泥土。狼疼疯了,玩命挣扎,叔叔几乎要捺不住它。扭打一阵,帐篷的支柱被狼撞断,帐篷塌了下来。

叔叔此时半个身体在帐篷外,他索性再撤出一些,用帐篷捂住了重创的狼。

然后叔叔掏出那把大锁头,往狼头部轻轻一磕。再掀开帐篷看,狼已昏厥过去,满帐篷骚臭刺鼻。这时叔叔不慌不忙地将它拴好,扔出帐篷,自己便在塌了的帐篷里一觉睡到天亮。天亮时,那只狼早已苏醒,他一出帐篷就与它打了个照面。他突然感到这只狼眼熟。它吧嗒吧嗒眨眼的可怜相透出几分憨厚。

叔叔终于认出,这只人们传说中的狼王就是曾经当狗豢养的憨巴。憨巴也认出了叔叔,它四脚被牢牢缚住,竟还在叔叔的怒视下蹭出去好大一截。那个军犬专用的皮项圈还套在它脖子上,叔叔拾起皮项圈,狼成了肥硕沉重的一大串,一直曳地。

叔叔扔下它,它不再往远处蹭,却蹭到叔叔腰边,谦恭地舔着叔叔坚硬的皮靴。它用这个奴性十足的动作来乞求宽恕,叔叔冷眼看着它舔。

草地深部有棵很高的柞树。旁边的矮树全被砍光。柞树的所有枝叶也都剥净,只剩一根光秃秃的主干,斜斜地伸在那里,像个天然绞刑架。一只硕大的灰褐色狼被四脚朝天地吊在顶端。它大张着嘴,嘴里支撑着一根铁棍。这就使它有了一副永固的仰天大笑的表情。风一刮,它的四肢便脱节地晃动,晃得十分灵活奇妙,仔细一看,原来它肢体全被截开,又用细绳穿上,因此它比生前动得还活泼。

许多牧人跑来看,说:“是它!”

老狗姆姆与金眼一天路过此地时,看见了它。它已风干缩小,而它大笑的表情依然如生。它似乎在笑在嘲讽金眼,在嘲讽一切违背天性、非自然的忠良。它视这种狗所特有的忠诚为奴颜婢膝。就是死了它也记得金眼被人毒打时的情形——它只有一个发泄方式就是一口咬住木桩,把牙咬出血。金眼的可悲在于它对自己狗的身份信以为真,而在人误解它冤枉它时,它不能把自己恢复成一头狼向人们痛痛快快地反扑。金眼死死咬住木桩任人毒打,木桩和它一齐颤动,仿佛一个拼命憋住不哭出声的孩子。这情形被永远留在憨巴已风干缩小的脑子里。它做了半生狗又做了半世狼,它了解狗因此蔑视狗。它体验过作为狗的屈辱:忍受虐待,遗忘虐待,甚至去舔刚踢过它的脚。狗的自豪不过是依仗人。在它回归原野重返自然时,它作为一只独立的狼来肯定和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它顺其自然,为所欲为地活过,因此它大笑着承受了死。金眼见它兄弟终于遭了报应,人用如此酷毒的方式给了它惩罚,它罪有应得,金眼却禁不住地战栗。

最后是狼。狼被集合在这高高示众的同类面前,静默地坐着。已风干变硬的四肢经风一刮像风铃那样晃动作响。狼在它被动摇晃的肢体上看到一种号召与鼓动。一大片狼在太阳升起之前以完全相同的姿势坐着,被人一贯认为是狡诈凶残的狼脸上,呈现出正义与悲壮。它们就这样坐着,直到太阳升起。这在狼是罕见的,狼很少公开与太阳照面。

金黄色流星马驹三个月时,它的父亲红马光荣应征了。那时人们顾不上欢送它,整个牧马班为陆续赶来的一批批参观者忙碌了半年。这期间只有沈红霞与小点儿守护马群。马群已繁殖到四百九十匹,不断地有马驹出世,因此小点儿几乎一天到晚双手沾着血。红马与其他二十多匹马应征几乎毫无声势,不像往日那样给应征马披红挂彩,再一程又一程地长相送。天不亮时,沈红霞就赶着它们过了白河。

送红马应征的前一夜,小点儿蓦然觉醒,她听见帐篷外有什么声音。探头一看,见沈红霞正在沐浴。月亮很大,照着她赤裸的身体。她骨架很大,按说该是个体魄强壮的身材,但她却很消瘦,辜负了天生优良的体格基础。她是坐在那里浴洗的,身下垫了件雨衣。小点儿注意到她两条修长优美的腿软软地搭向一边,像没有知觉的身外之物。那两条腿已开始萎缩,力量和肌腱一同退化了。她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在深夜浴洗,虽是初夏,但此地的夜还是寒重霜浓。小点儿见她洗得十分认真,动作透出某种神圣和神秘的意味。

这些天,小点儿一直觉得沈红霞是个不可思议的人物,此刻越发唤起她想探究她的迫切心情。她注意到她洗下的水都仔细用一只大盆盛接着,然后她开始哑声呼唤:“红马,哦嗬,红马。”她边喊边全身裸着慢慢站起。

没有蹄音,而“嗖”地一阵风,红马已立在她面前。她双手捧着盆,用浴洗了她全身的水饮它,她像盲人那样高高仰着脸。小点儿想,她曾经多么艰苦痛楚地两度征服了这匹红色骏马的心,而绝不采用这方式来骗取它的生理直觉。她曾多次表示她蔑视这种简单易行又百灵百验的驯化手段,她视这手段为龌龊。她只靠她的意志与坚韧获得了与红马最尊严的沟通。现在,她与红马的感情比所有骑手与坐骑的感情都来得深沉可靠。与其说红马对她服帖不如说对她怀有钦佩。她尊重红马桀骜不驯的品格,从不用手喂它食物,从不用哄骗的方式给它打绊。她与它的关系从未间断过搏斗与冲突,但他们的感情是真实的,不是靠某种计谋轻取的。红马早已不是她的骑马,在她决定送它应征的半年前已将它放养到马群中了,但只要沈红霞一声召唤,它立刻应召而来,四蹄站得笔直,俨然如战士。而今夜她却用这盆水饮它,头一回使用这个一向被她反感的方式。

沈红霞离了拐杖的双腿渐渐支撑不住,她倒了。不是一下跌倒,而是一点点瘫塌下去。似乎她体内不再有实质,全部身心都在刚才浴洗时溶解于水。红马舔着盆里仅剩的水,渐渐舔得盆底轻柔地沙沙响。她像盲人那样根据轻微的响动来判断物体方位,像盲人那样用感觉而不是用视觉来聚精会神地看它。

沈红霞双手抱住红马长鬃披散的脖颈。她喃喃诉说却低哑无声。小点儿压根听不清,或许连她自己也听不清,弄不清她究竟与红马在倾诉什么。也许什么也没说,只是无知觉无意义地呻吟。而红马却听懂了,它怔住了,渐渐支起头,它预感到要发生什么。女主人反常的举止使它预感到它一生的转折就在眼前,但它尚未预知到永远的别离。

它又慢慢屈下颈子,舔着沈红霞的脸,舔那满脸的泪水。整个马群在安睡或嚓嚓食着带霜的草,天边有了一条光亮的纽带,暗暗的红马渐显出纯红的本色。小点儿没想到沈红霞会哭。她过去对她是否有泪腺都怀疑。这个从未爱过任何男性、从未尝到爱情的姑娘却将初恋给了一匹马。

这个女性用谁也没机会没福气领略的柔情爱抚她的红马。她此刻的目光会令所有男人动心,她此刻的脸简直称得上美丽,可惜这一闪即逝的美与一切男性失之交臂。他们永远错过了她最美的一瞬,他们至多只崇敬她,误会地认为她过于坚贞,毫无亲近可能。

小点儿感到嘴角被蜇了一下,原来她为这场景淌下了真实的泪。她感到不便惊动它与她,悄悄钻回帐篷,抱住头,感到脑子既混乱又清静。她听见沈红霞吆着所有应征马远去时,赶忙钻出帐篷。马与人快要不见了,留下一个空荡荡的灰白黎明。

沈红霞赶着马群往前走,她知道芳姐子和陈黎明在目送她。她俩已伴了她长长一程。路上,陈黎明突然叫起来:“你的头发!你的头发里有一些白了……”其实沈红霞也看见她头发中掺杂的白发。当两人为此惊异时,芳姐子无言地摘下军帽,她俩看见她已是满头花白。

马已跑远,她别了她们追去了。远远响起欢送军马应征的锣鼓,过于寂寥的草地上这热闹显得十分零散破碎。

马听见锣鼓一刷齐站住,又一刷齐地转头望她。

有个人对沈红霞说:“跟我来。”她立刻从这声音听出另一个人的指令。她跟他走出军马应征的会场,随着八九点钟的太阳照透了雾,她视觉恢复了。她渐渐看清在前面引她的是那个女人:应该是她妈妈又务必不能承认的母亲。

沈红霞纳闷极了,她怎么会一大早出现在这里。她跟她上了小楼,在楼梯口看见神色紧张的父亲。他显然垂手肃立在这里久等了。然后三个人竖着排成一列,走进独一无二的大房间。途中她已知道一切:为了来看她送马应征,他受伤了——他们的轿车翻到沟里,偏偏唯一伤了他。

她看见白发苍苍的老人被人扶起,父亲在他被扶起的同时“啪”地行了个军礼。沈红霞这次站在父亲背后,清清楚楚看见一个普通军人的敬礼过程。她认为他所以敬礼敬得漂亮带响,是因为有种挣扎感。

“你是我的女儿。”老将军说。她见父亲对此话毫无意见。“你要记住你是我的女儿。”他身边的人正解开他头上一圈圈的绷带,他不能动,所以只好让他们忙碌地绕着他转圈。一个人转过去另一个人接过绷带再接着转。渐渐地,她再次看见他两只通红透明的耳朵。

接下去,她第一次看清他的脸。他躺下了,太阳正照在他面孔的伤疤上,一块陈年的但仍很新鲜的疤痕将他嘴扯歪了。从此这小楼再不许人随便进,这将要变成一位老将军的纪念馆。人们不明白他为什么执意要将自己埋在草地,从城里一批批地运来他的遗物——其中有一绺拴着红线绳的头发。

送交了军马后,叔叔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挤在一群吵嚷嚷的人群里。他打问一下,据说那些人在等待招工指标。他们已在此等了半年多。从去年招了一批知青回省城或进自治州后,他们就在这里生了根似的等。还有人暗中发票,票面上写有号码,说下次再来什么指标都不能让上面的人无声无息地分光,得按票上的号数来。这种自发的秩序自然维持不住,每隔一小会儿数目顺序就被推翻一次,排在后面的人另找纸笔,按自己的愿望重编一次号码。谁编号谁就把自己和至亲好友写到头几名,于是势必立刻被推翻。光是编号就半年没编出头绪。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编排的号数顺序合理。那个向叔叔介绍情况的人说:“场部机关已经半年不得清静了。”

“那下批指标什么时候来?”叔叔问道。

“鬼晓得。”

“他们不吃不喝?”

“鬼晓得。”

“咋没人管这些舅子们?场首长呢?这种现象怎么了得?地荒了没人种,牲畜也不去放!怎么没人管呢?”

那人斜了叔叔一眼,心想:地荒了横竖要荒,这地方本来也种不出什么;放牲畜更荒唐了,一下跑来几千知青,这些放养的牲畜还不够他们自己吃的。知青热火朝天地干这干那,原来的老职工只好闲着酗酒赌博,现在牲畜眼看越吃越少,草场越来越瘦。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场首长早就一茬茬换光了,现在留下的几位正忙着办移交手续。军马场不久就要移交给地方政府,那时连一年发一次的堪用军装和粮食都停了,靠自己去挣,盈亏自负,再没那一笔笔往里贴的钱了。

那人问叔叔:“你是哪个连的?怎么啥情况都不摸?”

“铁姑娘。”叔叔说。

那人忙问:“什么什么?”

“我×!老子是铁姑娘牧马班的指导员啊!”

“老天爷!”那个人说,“原来你和她们还活着。”他边走开边嘟哝,“奇怪,现在还有什么铁姑娘牧马班!”

叔叔忽然又看见那熟悉的身影。他挤进人群,手里马上被塞了一张写着号码的小纸片。他随手扔掉它,立刻有人哄上去抢。很快,又一张新纸片塞到他手里,上面的号码比刚才多了一位数。他好不容易挤到跟前,一看,这人跟杜蔚蔚长得极相像,看见他挤过来,她就扭过脸。

“老杜!杜蔚蔚!”

她不搭理他。

他终于捉住她的肩膀,推几下:“老杜,你跑这来干什么?你也想当逃兵?!”

她甩开他往更挤的地方挤,一边嚷:“谁是老杜!”叔叔放心了,原来她不是老杜。他想:老杜毕竟在班里风里雨里干了几年,想必也不会对草地对马群对情同手足的班集体如此寡情。回到班里一看,老杜果然在。班里少的不是老杜,而是布布。

布布于一夜之间一声不吭地消失了。

自从他开了那四枪,人们始终在等待最后一颗子弹被他放掉。所有人,包括柯丹每天都在心里默默企盼,劳驾你快让我们听那最后一响吧。有天一个姑娘狂呼着跑来报告班长,说她在树林里看见了布布的手枪!柯丹问:“那你为啥不捡它回来?”她说:“莫法捡。”

那枪上被屙了一泡屎,屎上又落满大蝇子,枪实际上是压在苍蝇和屎下面,因此没法拿。柯丹便随她钻进密匝匝的杂树林,屎和苍蝇都在,枪却没了。一抬头,看见远处布布正大摇大摆地往树林深处走,提着那把枪。她们悄悄跟上去,布布却在关键时刻回了头。

她们不敢再追,怕挨他那最后一颗枪子。

晚上所有人都在他身上摸,把他脱得精赤条条也未找出枪来。大家一致决定:把这个小歹徒关在门外,冻冻他,什么时候他告饶了,把枪交出来,再放他进来。柯丹对这决定表示赞同,只是尽量给布布穿厚些,那一身火红的羊毛捻成线织的毛衣毛裤连同毛帽子全给他穿戴严实,才把他推到门外。

柯丹一夜不成眠,坐在地上,耳朵抵着门板,只要布布有声哼哼,她就开门。天将明时,她忍不住了,开门一看,布布不见了。

整整三天三夜,柯丹骑着马找遍这块两河夹角的草场,没有得到一点蛛丝马迹。她近乎疯狂的意识中突然闪出一个念头:从布布失踪那天夜里,就再也没见过金眼。

金眼是狼!她悔痛地想,为什么在憨巴暴露真实身份被宰掉后,至今她才认识金眼,至今才对它做出唯一正确的结论。

这时,夜空霎时一白,显出盘根错节的闪电。她在草地上生活这么多年,头回看见如此痉挛的上苍。她疲惫不堪地推开门,见浑身纯黑的金眼端端坐在屋当中,马灯被飓风刮得在屋梁上钟摆一样荡来荡去,金眼巨大的阴影投在四壁和天棚上,变幻出狼的各种凶狠动态。她轻轻掩上身后的门,又背着手闩上门插。这时门外响起姆姆疲沓而急促的脚步声。

屋里很静。她看着它,心想:这是个多么漂亮的恶棍啊。

姆姆开始用两爪挠门,发出咝咝的尖叫。

柯丹环视一眼,这才发现屋里静悄悄的没一个人,所有被窝都空瘪着。人呢……

叔叔一见天上出现经络般的闪电,就知道草地上有什么生灵要送命了。比他预料的还惨,马死了几乎过半,瓢泼大雨中,姑娘们如同烧融的蜡烛一样浑身涌着大股水柱。她们被如此巨大的天灾震蒙了,见叔叔赶到,一齐向他拥来,凄厉地喊:“指导员,快救救我们的马……”他从来是什么都不信的,这回终于信了牧人中家喻户晓的一个恐怖神话。他双臂搂住所有姑娘,感到一大把年轻的心脏在他怀里破裂,迸出血和泪。

这块肥茂的草场在五百年前驻扎着一个富有和睦的小村,有农有牧,人畜兴旺。某天,小村里所有的人畜死个精光。

三百年前又有几户人家在这里发达起来,最终仍是全毁了。逃出去的几个孩子和老人说,人和畜在死时的一瞬通体明亮。

一百年前有一伙流浪汉来此,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在地上掘,结果挖出几块又红又绿、色彩鬼祟的石头。

那是一种稀有的金属矿,谁也不知道这三角洲是座富矿,只是不敢轻易走进这里。这种闭塞的地方,五百年前和三百年前的故事就像昨天刚发生的新闻一样被人传播。这一带地道的、不串种的血族牧人是从不越白河或黑河的。矿藏就在不深的土层下,只要天空有足够的电流,便会与地下的金属矿物接通。因此这样大批的牲畜死亡绝不是一般性质的雷击。就这么简单的道理,但千百年来成为疑团搁在那里。这一带的人从不知什么叫矿。在他们心目中唯一可开采的矿藏就是牧草,牧草冶炼的产品便是畜群。

关于这座丰饶的矿被勘探开采,那是公元二零零零年以后的事了。那时这里的畜群已近绝灭,什么羊啊狼啊统统不见了,都被浩浩荡荡开进来的成千上万的人吃光赶尽,那时的草地才真正丧失它古老的贞操。

许多年前,我去过女子牧马班,那时我多大?大约十来岁,是被两少一老三个记者带去的。他们带我去的目的我已记不清了,也有一种可能是我当时发生了人们后来赋予它概念的早恋——我很爱其中一个年轻的男记者。是我硬缠着他们把我带到了那个荒凉草地上的。

我跟过牧,还跟过夜牧。每回跟女牧马员夜牧,我总是躺在带臭味的毡衣上很快睡着,有个神色庄重的姑娘却始终不睡。夜里,我强撑开眼皮,见她孤独地坐着,一动不动。白天我问她夜里观察到什么,我相信她肯定比任何人都观察得多。可惜她不爱说话,有天夜里,我听见她轻声唤:“大青,别跑!灰子,白鼻,都回来!”她的视觉与感觉灵敏得令我吃惊,不用看,也知道哪几匹马打算出乱子。还有天夜里,我听见她在悄悄饮泣,我正要爬起来,手被与我并排躺着的姑娘拉住,她对我耳语:“莫去看她,她最喜欢的一匹马明天要参军。”在我印象里,她就是始终孤单单地坐在那里,有个白天,她不知埋头干什么,我突然看见她间杂在黑发中的白发。也许她夜以继日,提前衰老了。后来军马场移交给地方了,知青们陆续返城,牧马班最后仅剩了她一个人。

我已长成个大姑娘,决定去找她,一路上看见许多马和其他大牲口的白骨。找到她时,她也准备返城。她指着那些白骨对我说:“一下大雨,草地上纵横交错的水流就自然而然把它们集中到低洼处。”我想问问坚持到最后的放牧生活是怎么过的,但我想起她是个异常寡默的女性。我问她:“马是不是全死光了。”她狠狠瞅我一眼。

她告诉我,就踏着这些白骨,她把最后一群数量可观的马上交了。

我这里还留有一张她的相片。现在你知道了吧,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现编的。下面我接下去写我的故事,还没完啊。

清晨,姑娘们处理了马尸,回到住处,见柯丹披头散发地站在门口,门在她身后严严地关着,老姆姆心慌意乱地跑跑停停,站起坐下。她对众人说:“我把它脊梁打断了,是它吃了布布。”她打开门,人们看见金眼像旱獭那样四脚摊开,肚皮贴地地趴着,一双纯金的眼睛仿佛比过去大了许多。老狗姆姆挤撞着人们的腿,跑到它面前,嗅着它舔着它。

它黑色皮毛上沾着血污。柯丹昨夜在它齿缝里发现一块鲜红的东西,扯出来一看,是布布身上的红毛线。

姆姆不懂人们在议论什么。当它见她们用脚把金眼踢出门时,它顿时明白一场冤案开始了。姆姆知道一切,但没人懂得也没人相信它的辩诉。那夜孩子的失踪经过姆姆全了解:孩子起初在杂树林游荡了一阵,后来他发出一声闷闷的叫喊就被掳走了。金眼追上去,撕咬拼搏。它身上沾着的是人血,但绝不是布布的血。姆姆亲眼看见它最后的一扑,那已是筋疲力尽,它叼住布布的裤腿,撕下一块红色。它忠实地叼着这点鲜红的物证,跑回来,坐在屋里不吃不喝地等。金眼望着人们,眼里没有一点乞怜。它的目光最后看见哺养它的姆姆。

姆姆发疯一样刨着脚下的土,直到几声枪响后,它才静下来。姆姆与金眼面对面望着。一大摊殷红的血中,姆姆看见一个黑色的高贵魂魄正在离它而去。金眼还没有最后咽气,它鼻翼微微翕动,华贵的金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条最丑陋的老母狗,它向它永别的同时,头一次感到它是它唯一的母亲。

姆姆僵住了,连上去再吻它一下的力气也没有。它从没吻过它,一旦它有这个企图,它就摆脱它,显出狗类所缺乏的孤傲和自尊。现在它作为一种非狼非狗的生命被消灭了,它是狼与狗两种优秀属性的集合体,它剔除了这两种动物本质中的杂质,但它死了。

它金色的眼睛没有合上,始终望着姆姆,对它的养育和教化,不知是感激还是怨艾。人们把它埋了,并在新土上踩了又踩,从此消除了一切本性改良的可能。

姆姆离开了这里,不久,人们便传说有条可怕的疯狗在草地上流窜,它已老得没了牙,但不知为什么,人们还是惧怕它惧怕得要死。它并没有伤害过谁,但人们远远看见它走,它跑,它静止不动,都觉得不妙。它默默的存在竟成了人们的一块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