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伍得到叶十朋进大明宫的消息时,已是傍晚时分。先是守卫大明宫的羽林军军士下值后亲自跑来送信请赏,过了不久,安插在大明宫中的太监送来的消息进一步证实了这一情况。

赵宏运那里却没有这一消息,这让程伍有些恼怒。赵宏运手下的那些蠢货一准是把人跟丢了,却又隐瞒不报,以掩饰他们的无能。

太上皇突然插手这件事将程伍的计划全部打乱了。在他的计划中,太上皇原本是一只木偶,如今这木偶突然自己活动起来,而且直接参与到事情的核心部分,这使得原本可以瞒天过海的一部分行动不得不重新安排,否则,在行动的后半段,当需要太上皇出场的时候,也许他会像今天一样自行其事,那么一切也就都将前功尽弃。

这将意味着什么?我该怎么做?

程伍有一个奇特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困难,需要集中精力深入思索时,他总是在练习剑术中激发自己的思维,使头脑更加敏锐。程伍最喜爱的剑并不是中原常见的双刃宝剑,也不是在西突厥守边的将军们偏爱的那种波斯弯刀,他用的是一柄狭窄笔直的高丽剑。这种剑有些像是一柄长刀,单面锋刃,剑脊颇为厚重,劈刺时没有双刃剑常常发出的那种令人讨厌的啸声,最适合于偷袭。当然,即使是两军对垒,偷袭也是最有效,最少损失的战术。

高丽剑似一只行动迅捷的幽灵,从程伍左肩后划出,向右肋下劈去。在这至命的一击中,只有剑刃窄如一线的开口处透出一丝妖魅的凶光,转眼又归于沉寂。这才是杀人的剑术!程伍伫立在黑暗的庭园中,对自己赞叹不已。

太上皇的行动不过如同对手重新布置了兵力,这只是战术问题。要放弃这个倾注了几年心血的计划,程伍办不到。为什么要放弃?太上皇亲自上阵说不定是一件好事,至少他使事情更加复杂了。在这种复杂局面下的战斗,原本是程伍的专长。

在与西突厥的战斗中,突厥人有时占有绝对的人数优势,但是,他们没有统一的指挥,各个部族各自为战,而且每个部族的首领都自以为是最高明的将军。于是,这种强大而又结构松散的对手就给了程伍以少胜多,名扬天下的机会。

如今,皇上与太上皇就是这样一种关系。太上皇亲自参预到阿喀巴事件中来,皇上会怎样看待这件事?虽然皇上不能禁止太上皇的这一行动,但皇上的心中会不会有那么一丝的不快?或者有一点点的不安?为什么会这样?这就是我以往的结论被证实了,即使是亲如父子,在皇位的取舍面前也会将利益放在亲情之上。更何况,皇上还有两位兄长活得好好的,他们原本更有资格继承皇位。

收起了高丽剑,程伍又为自己对事情的透彻分析而自豪。谁说军人都是莽汉,曹操和司马懿都是最好的军人,他们即使被骂为乱臣枭雄,但他们所成就的一代王朝却不知曾让多少人羡煞。

大唐开国以来,类似“玄武门之变”的事情不知发生了多少,再来上一次也不为多。只要让赵宏运这小子盯住了叶十朋,事情成功的希望仍然极大。

当他们李家的显贵们自己先动起手来的时候,程伍统领的金吾卫不但有能力收拾残局,也能够收拾江山。

这一晚,程伍几年来第一次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午时,叶十朋与周洛然在肥记酒店碰头。

许是夏天该到了,天气突然大热起来。叶十朋脱去了夹衣,换上了凉爽的葛衫。再看周洛然,身上穿了一件亮闪闪的丝质胡式长衫,脚上的软靴也换成了丝履,春风满面,兴致勃勃地踏进肥记的大门。

“呦,周郎今儿个可真是漂亮!”如意甜中带腻的嗓音从店堂里面飘了出来。“十爷呀,快脱鞋进屋吧,站在门首让人笑话我不会招呼客人。”

如意今日也换了夏装,在胸部系绊的宽大长裙掩住了她纤细的腰肢与浑圆的丰臀,但撩人的春色却从酥胸半坦的方领中透露出来。

“你再夸他可能会出麻烦。他穿得像个活靶子,能活到今天可不容易。”叶十朋不喜欢周洛然的衣裳,干暗探的人穿这种衣料,满大街的人都会认得你不说,这衣裳白天映日,夜里反光,除非是想自杀,不应当这么招眼。

“可我也没必要跟着你学,把自己打扮得像个脚夫,你还差一条麻绳,一根扁担。”周洛然故意抖了抖哆哩哆嗦的衣襟,迈步进了酒店。

“你们两个可真是有趣,怎么一天一个脾气?怪不得昨晚俺爹说,十爷是个怪有趣的人……”讲到这里,如意仿佛突然意识到自己讲错了话,一只手掩在口前,像是要将那话按回去,一对大眼睁得溜圆,绿玉一样的眼珠上下左右地一阵乱转,像是已经完全惊慌失措的样子。

叶十朋与周洛然虽然一直在斗口,但到底都是金吾卫出身,反应出奇地敏捷。叶十朋一手把住如意的手臂,将她带至店堂深处,周洛然则已将早来的几个老酒客赶出了大门。

“金吾卫办案,赶快走人。”当金吾卫就是有这点好处,可以随时以维护京城治安的名义便宜行事。周洛然将一块“店东有喜”的木牌挂在了大门外,又四下看了看,没有发现凑热闹的闲汉,这才回到店中。

如意此时已经痛痛快快地把知道的全都交代了,肥记老板在城西三十里铺,但阿喀巴的遗物是不是在那里,她一无所知。

“怎么办?把她交给坊丁?”周洛然问道。

叶十朋却突然问道:“有一件事情我还没有问你,程伍是不是在替皇上找这批东西?”下面也许得出生入死了,他必须要把他与周洛然的关系弄得清清楚楚才行。

“多半不是。”这原本也是周洛然昨晚想了半宿的问题。“如果是皇上要这批东西,就不会偷偷摸摸地只派咱们两个人。皇上对这件事多半不知情,但程伍也没乱了规矩,维护京城治安,防止犯罪原本是他份内之事。”

“太上皇贸然找咱们俩人办这件事,他大约是在赌运气。我今天和你一起出城也是赌运气,如果你是程伍的私人儿,我这条老命可就卖在你手里了。”

周洛然笑了,用手拍了拍两肋道:“空着手我不是你的对手。”在他丝质窄袖的长衫里藏不下兵器,而叶十朋两手如钩,腰间多处凸起,显然武装到了牙齿。“还有,如果这小妮子讲的是实情,咱们得割了尾巴再动身。”

说话间,周洛然向对面街边一指。那里有个脚夫模样的人在等生意,与之不相称的是,他的手中牵了一头价值不菲的健骡。“这家伙前天就跟过咱们。”

“好吧。你备好马匹先出城,咱们在金光门外碰头。这丫头就留在这里,关了店门反而可能惊动程伍和赵宏运。”

当叶十朋径直走到监视他的脚夫面前时,那个脚夫露出了很地道的谦恭笑容,目光却盯住了叶十朋的肩头。

臭小子。叶十朋心道,只有练家子才会盯住别人的肩头而不是注视双眼,因为,人在动手行凶之前,最先动作的就是肩部。

“生意怎么样?”明知对方知道自己是谁,叶十朋却大大咧咧地像是全然不知。

“马马虎虎。”那人哈了哈腰,却没有兜搭生意的意思。

叶十朋这时出人意料地转过身去,招手将旁边靴履肆中一位从一大早就在那里试靴子的客人叫了出来。“老弟,帮我看看这头牲口,几岁口了?”

那人满面疑惑,盯了脚夫一眼,又看了看叶十朋面上婴儿般灿烂的笑容,有些不知所措。当他们两人聚到健骡头前时,叶十朋突然伸出树干般粗壮的手臂,同时卡住两个人的后脖颈,用力向内一合。

只听得清清楚楚地一声闷响,两人瘫软在地上。就在两人身躯软下去的一瞬间,叶十朋从他们的腰间取出了两块金吾卫的腰牌,迅速藏在自己怀中。

肩扛木棒,长年站在街角维持治安的坊丁识得叶十朋,“十爷,办案子?”

“把这俩小子带回去,我明天再审。”

屁股后边打扫干净了,这才好办事。叶十朋此时也许被老院主言中了,他对武三思的档案充满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