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中,那个夜晚所发生的事件完全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过程。

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调查,根据证人的证言记录,根据第二天清晨对杀人现场的技术勘验,可以证明:那天夜里龙小羽跟踪祝四萍走进制药厂扩建工地,伺机对其实行奸淫。这一点有两位在同一时辰经过工地后门因而得以目击的民工予以证实。龙小羽尾随祝四萍一直到达工地的办公室,虽然工程已经停了,但办公室还留了几个人做些日常的维持,所以四萍白天还照常来此,所以她有这间房子的钥匙。龙小羽尾随四萍进了这间房子,意欲与之发生关系,遭到四萍的挣扎抵抗。在搏斗中,龙小羽用铁锹木柄将其击昏,然后实行强奸,奸后用尖刀刺入四萍腹部,将其残杀灭口。

公安机关的证据看上去确凿充分,除了目击者的证词之外,尸检报告还查出四萍在死前不久和龙小羽确实发生过性行为,而且身上留有挣扎和厮打的痕迹。现场勘查报告说明在现场发现的一只铁锹木柄上留有龙小羽的指纹和掌印,虽不完整,但足以认定。那只铁锹木柄也因为与四萍头部的伤口完全吻合,所以被认定为杀人凶器。公安机关还在龙小羽的住处,起获了龙小羽的一件外套,上面血迹未消。经化验为四萍的血迹无误。

如此等等,各种确凿铁证还有许多。公安机关从一开始就将目标锁定在龙小羽身上。在四萍被害的第二天即基本确认龙小羽为犯罪的主要嫌疑人,但在血迹鉴定和指纹比对的结果尚未做出之前,龙小羽即已畏罪潜逃。平岭市公安局通过省公安厅和公安部发出全省乃至全国通缉令,市局刑侦大队还派出专门小组前往龙小羽的老家绍兴石桥镇进行追捕,但他们发现石桥镇已经没有龙小羽的家了,也没有龙小羽的一个亲人。

除了石桥镇之外,公安人员失去了侦查追捕的方向,他们不知道龙小羽投奔了何处,何处还有他的亲朋好友,同学故旧。

他们更不知道,龙小羽在平岭还有一个爱人,就是罗保春的女儿罗晶晶。

的确,没人知道龙小羽和罗晶晶的关系,连罗保春在内,谁也搞不清龙小羽会去哪里。罗保春也只是听王主任汇报过公安局到公司来调查龙小羽的情况,如此而已,对公安局通缉和侦查龙小羽的详细情况则不甚清晰。公安机关在尚未侦查到龙小羽的具体去向,破案线索茫然不清的情况下,当然不能向保春制药公司的人透露更多的案情,对龙小羽在此案中究竟有多大嫌疑也并未向公司做出更多介绍。

龙小羽这个人的来无影去无踪在保春公司被大家窃窃私语了几天,很快成为往事,取而代之的是关于祝四萍的死亡抚恤和赔偿问题,开始沸沸扬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