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给荣容打过一次电话,她正与朋友一起吃饭,说白天一点也没睡,体力透支,正准备回家怒睡,我估计结果也是没睡多久便会愤然醒来。

202

从晚上七点半,一直到夜里近一点,我仍无法睡去,最后接一书商的电话,干脆冲到了东直门的一家小饭馆,见到几个作家,其中就有建成,我去之时,他又喝多了,再次上演脱裤子的例行表演,但他已无法表演成功,因为肥胖,腹部的赘肉垂下,遮住了一切,另一个状如瘦狗的男作家开始轮流调戏两位女作家,若不是他们这样胡闹,我倒很有兴趣与其中一个女作家攀谈,因为她也是个细腰,且十分风流,但在大家醉醺醺的目光下,我只能无聊干坐,还有一位年轻而已婚的男作家更加悲惨,他面如蒸熟的大螃蟹壳,半醉不醉不说,一会儿功夫,便接到老婆三个电话,不久,他便溜掉了,于是,聚会解散,我把建成等人一一送回家,然后才自己回家,我疲乏得要命,却不困,我想自我有车之后,就总是这样,我送所有人喝醉的人回家,然后再一个人回家,回到位于北京郊区的东高地,回到我的孤独烦闷之地。

回家之后,天光已然大亮,我仍然无法入睡,再次翻看《我的米海尔》,翻着翻着,头一歪,就在沙发上睡着了,但在没有任何打扰的情况下,于三小时之后突然醒来,磕药的恶果,尽显无疑。

203

当我即将坠入爱情之前,总有一丝惧怕,我想我不是怕那种爱不会来临,而是怕那种爱情仍然无法使我的生活有所改变,生活没有改变,说明这爱情没有价值,或者,生活向更加无聊琐碎的方向改变,那也令人绝望,还有更绝望的,那就是,我再次遇到与以往相同的爱情,这是一种重复,一种一成不变,这样的爱情,使生活僵化,也使爱情僵化,要是追求一成不变,根本不需要爱情的帮助,更何况,就是不同以往的爱情也会消失,爱情之所以不同于其他人类情感,就在于它的短暂易逝,当爱情消失了,人们起初往往毫无察觉,但是,人们终会察觉,因为爱情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它是一种新鲜的情感,而新鲜的情感除了可以通过初来乍到获得以外,如要更进一步,还需不断地创造,不幸的是,没有人知道如何创造,因此,爱情在适应了两人之后,便溜走了,只留下两个茫然的恋爱者,如果他们明智,就会决定分手,如果不明智,那就会死撑下去,长此以往,双方恋爱的能力便会消失殆净,我相信,很多人是懂得这个过程的,我就懂得,于是,暗地里,我倒是总有一种干脆与有情人永不相见的念头时常升起。

204

但是,有质量的生活中,不能没有新鲜的情感的加入,也就是说,不能没有爱情。

长期未遇爱情的情感,会被一种情感本身所具有的单调所困扰,我称它做属于情感的郁闷,那种郁闷里有一种化解不开的无可奈何,它是一种停滞的情绪,令人虽生犹死,特别不好受。

205

摆脱郁闷的方法很少,多数时候,人的情感本身便能蠢蠢欲动,但因没有目标,这种蠢蠢欲动就会转化成一种情感的蠕动,当这种蠕动也缓慢下来之际,人也就麻木了,他适应了自己,他虽生犹死,从情感上具有了逆来顺受这一不幸的才能。

206

在"激动"这个词之前,必须加上"莫名的"三个字,如果追根溯源,造成激动的原因其实很难说清,我对于激动的描述是,欲望活跃了。

我在想到荣容之际,就会感到一种激动,但那种激动细想起来,与荣容并无关系,那种激动其实是一种模糊的希望在心中徒然而起,说希望模糊,是因为它很不具体,我不知它究竟为何物。

207

说到伴随着爱情而来的希望,我想在我的情感中,最不能排除的就是对温存的希望。

208

事实上,渴望温存绝不止是一种一般的个人情感,它竟是摆脱孤独的一种渴望。

209

令我悲观的是,我已经知道,孤独是无法摆脱的,特别是,指望通过爱情来摆脱,那完全是异想天开――孤独想望着更多的精神内容用以填充,而一般的爱情却无法胜任。

210

那么,新鲜的情感何以引人入胜呢?也就是说,爱情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呢?

无法回答――爱情是一种盲目的情感,它随着目标的逐渐具体,逐渐清晰,其本身却与日俱减,只有把爱情与创造力联系起来,爱情才有价值,因为那样看来,似乎人类是用诸如爱情那样盲目的情感去推动人的创造力,但是,这个关系也是不确定的,因为创造力也是一种盲目的能力,虽然在人世间有关于这种关系的证据,但显然,即使在天才身上,更多的爱情也是毫无建树的――当然,爱情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价值,那就是它是一种普通人所要求的乏味的慰藉,他们的爱情在一个个小家小户里深藏不露,因此,与普遍的人类毫无关系,加之普通人本身便毫无价值,因此,前面提到的慰藉也是毫无价值――反例之一,勃拉拇斯与克拉拉之恋的价值――《德意志安魂曲》,甚至几首摇篮曲。

211

孩子是听不懂摇篮曲的,摇篮曲仅仅意味着成年人对童年的思念,也就是对母爱及柔情的思念。

212

从真正的爱情中,是无法显示出人类的道德力量的,相反,倒是使人类的道德显得十分脆弱――它根本禁不住新鲜感的诱惑――道德的对策是且只能是,发展出更新的道德,虽然那已是解释的道德了。

结论是:爱情比道德更有力。

多么奇怪的结论。

213

一般的世俗之爱是要求回报的,因此看起来,更像是相互间的小恩小惠,真正的爱情只要求对方有所察觉,有所反应。

世俗之爱也谈到奉献,但最多也只是做到私人间的白白奉送而已。

真正的爱情,因其巨大的力量无法被个人消解,因此要求向更高层次转化、升华,当爱情面对存在之后,世俗之爱就会显示出它的贫乏及无力,因为死亡会使这种爱情沦为无意义,因此,作为抵抗,爱情必须寻找更长远更有力的形式来面对强大的存在,所以,爱情只能把它对个人的慰藉,升华成对人类整体的慰藉,要实现这种升华,就必须摆脱两人间的卿卿我我,有所创造,当然,这方面,艺术无疑是一种便捷的途径。

214

但是,不知是磕药,还是荣容,都叫我有一种盲目的兴奋,导致我疯疯癫癫,如痴如狂,我无法睡去,我总要醒来,总要莫名其妙地激动,总要转瞬间坠入郁闷。

215

给荣容打了一个电话,我很饶舌,不停地说话,她也愿意说话,我们抢话说――我们聊天,说些边三角四的事情,有关个人经历等等,她告诉我,她与一个歌手混过,歌手善良而偏执,多次被她打击自尊心,因此两人分手,她还说她是个不爱怀孕的姑娘,最后她说,她以前从未对别人说过这些话,我们从中午十一点多说到下午快三点,她告诉我,从包房出来到现在为止,她还未睡觉,突然,她说累了,挂了电话睡去。

216

在电话里,我们说着话,我脱口而出,说她非常吸引我,细腰,性情,还有性格与我彼此相像,好胜心、盲目骄傲等等――我也说了我的写作,我的矛盾,我相信,只要是情感经历,那么坏结果无法避免,争吵,彼此伤害――理智地想想,普通情感十分依赖于道德,但要当一个作家,就得过上不道德的生活,但是,但是――她仍旧是一个我想与之说话的姑娘――我说了又说――

她说她喜欢脚腕长的人,我说我的脚腕也许能凑合,因为跳高运动员要求长脚腕,我曾被选入跳高队,她说,这一点她倒不知道。

她说她被第一次情感经历所伤害。

她说,她只有过一个理想,那就是当一个舞蹈演员,她的理想很快实现,后来,她就从未再产生出理想。

她还说,她是一个为爱而生的人。

217

挂下电话,我想我开始可笑起来了――也许会越来越可笑,最后发展成荒唐――还是不要这样吧――我想,应该在门槛上止住,就到这里。

但我为她写诗,连写两首,是我被她打动了,还是被自己打动了?

多年未发生的情况。

218

由于过分激动,终于睡去,第二天早晨醒来,十分茫然,准备写作,打开电脑,忍不住看了昨天写的两首诗,再次坠入强烈的情感之中,在一种愚蠢的冲动支配之下,我再次拿起电话,拨响荣容的手机,铃声响到第三响,我挂掉电话,我感到她在睡觉。

然后是等待,等待她醒来,等待她回电话。

纯粹的等待,坐于电话边,除了等待,什么也不做。

219

我认为,写诗是好笑的,像我现在这样,太好笑了,必须停止,这是愚蠢。

我满脸蠢相地坐在电话边,像在学习单相思。

我的内心略带嘲弄地审视着自己此刻的形象。

我被内心的嘲弄打垮了。

于是,我灰溜溜地离开电话,默默地洗了衣服,给自己做饭吃,然后,再次睡去,我还是睡不踏实,总是忽然醒来,总是醒。

220

没有电话打回来。

虽然我每个电话必接,但却从未接到她的电话。

电话成了一切。

221

自我分析:

我为什么一直迷恋一瞬间就开始的感情经历?

答案一:

因为这不同凡响,毫无目的一见钟情世间少见。

答案二:

我的生活方式。

因为我没有时间与精力与某人建立长期的虽然稀汤寡水,但却能细水长流的感情,我要专注于我的工作,因此,我只有在无法克服自己寻求慰藉的欲望时,才会出动,而每一次出动,必须立即得手,只有这样,才能使那种出动显得有效率,才能满足我迫切的感情欲求,因此,只要有一点回应的暗示,我便会在迫切的状态中,表现出急切的情不自禁。

答案三:我的精神气质,热爱幻想的双鱼座,动作迅速的B型血。

222

狂热,无聊,不安,不想见人,长期未有的而又似曾相识的感觉,讨厌。

223

顶住来自内心强烈的嘲讽,厚着脸皮,又写一首诗。

写罢,羞愤不止,这不争气的手!

对自己的一句警告――不能在人世间有所期待。

我应忠于自己的誓言。

224

关键时刻,我竟从我模模糊糊的人生信念中汲取到力量。

看来,信念仍旧关键。

心情渐渐松驰。

225

假松驰。

证据是:徒劳地等电话。

另一证据:抱怨。

下以文字为证――她对我说她为爱而生,但我不知道她是为哪种爱而生?我想不应问及于此,这是对对方才情的不信任,我不能因为自己刻薄成性,从而诱使她说出我会认为不恰当的答案。

再一证据:胡思乱想。

她面对我跳舞时,我身边坐着老金,事实上,她在面对老金跳舞。

除了拉手之外,完全没有对我有利的证据表明她喜欢我。

而且,使劲拉别人的手,并认为对方有所反应,是主观的,对方更可能出现的反应是,硬付,被动反应,并认为很无聊。

226

在绝望与不安中睡去。

在早晨自然醒来。

听到鸟叫,坐起来听,那叫声是多么迷人。

忽然之间,我感到一种平静,是的,荣容引发出我对生活的一种诗情,这种诗情,在我心中埋藏已久,一旦触发,便令我产生爱的幻觉――我等她回电话,焦虑不安,仿佛重返青春,这不是很好吗?

227

来吧,有着爱情的小姑娘,别再贪玩,别再四处游荡,快跑来吧,我在等着与你谈情说爱,等你的施舍,等你的毁灭,像等着春天的冰,像等着狮子的鹿群,像火药等着火星,像等着子弹的眼睛――我就这么等我的爱情。

但是,你呢?你是不是正匆匆赶来?你是不是已经迷失在中途?你是不是已经转身回家?

来吧,短头发的小姑娘,带着你的爱情一起来吧,让我看看你的爱情是副什么样子。

但是,你还是折回吧,因为害怕,因为所有的一切,你还是不要来了。

但是,你还是来看看吧。

228

没关系,别害怕,怎么样对我都可以――对我顺从,对我体贴,对我温柔,让我高兴,或者,对我不忠,爱上别人,跟他私奔,让我痛苦,令我绝望,虐待我,粗暴地骂我,对我冷淡,在我面前摔东西,气得我发抖,恨得我哭泣,指责我,背对我,不看我,离开我,让我走,这些我都能容忍,都能接受,我的爱情也愿意接受――但你不要骗我,不要说谎,你一说谎,我就认为你是肮脏的、下等的、低贱的,如果你低贱,你的低贱就使我的爱情蒙羞,也使我蒙羞,那样的话,我就会鄙视你、蔑视你、看不起你――

229

我在很多时候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的,我猜测,情感是自发的,有自己的意志,并且,情感有自己的目标,一旦找到目标,情感便会有所行动,我想,我是在受情感支配,出于我的天性,我认识到这一点后,便试图抵抗,我相信这种恋爱原则――不能打扰对方,不能拨出第二个电话,不能使对方感到任何麻烦,还有,不能发展讨好性质的爱情,那样会使爱情被贬低。

这种恋爱原则,与斯汤达的原则相悖――也许因为形状丑陋,也许因为其他,总之,他是讨好型爱情的发现者,并把讨好恋人发展成一种艺术,但那不适合我的精神气质――我讨厌他那种在恋爱幻想的支配下,不达市俗目的警不罢休的赖皮嘴脸。

这种恋爱原则的出色之处,在于能使人的自尊心得以保存,自尊心在几经考验之后,还会变得强大,更可免受拒绝之苦,恪守这一原则,需要倔强性格的帮助。

我想我性格倔强。

230

一定要强调自发,不能诱导――要让那莫名的爱情力量自然地显示出来。

要追求奇迹般的一见钟情。

除了一见钟情,别的爱情都不纯粹,因此,是不自然的爱情,不自然的爱情毫无价值,因为其中包含了太多的权衡。

231

我现在相信:只有两个人都非爱不可的时候才去爱,不然就不爱。

232

但是,我必须回头,我需要回忆,因为我写作。

我想,我应写出一些也许以后会永不再想提起的悲哀――关于爱情。

现在,还是不要叫我平静吧――让不安留在我身边,反正对于写作,不安也没什么坏处。

233

胡乱看着阿莫多瓦的《我的母亲》,这部电影我几次开始看,都没看进去,阿莫多瓦似乎江郎才尽了,他早期过分沉迷于电影的形式感,只对人生的荒谬感兴趣,因此,拍到老年,也没有接触到有价值的表达母题――这说明,除了对荒谬冷嘲热讽以外,他对世界没有提出任何有价值的猜测,更不用说为猜测去寻找证据了,这样的大老粗艺术家是太多了,让他们接着混吧,他们的才能,在于可以欺骗笨蛋,并设法使笨蛋始终对他感兴趣,这是毫无意义的伪创作。

234

我用快进键,大致浏览了一遍故事后,得出以上结论,正要再找找可看的影片,电话响起,我一接,竟是老金,他叫我到88号去玩,想到可以再次见到荣容,我便打起精神,驱车前往,我到了那里,进入包房,再次见到前辈作家与失恋导演,这两个难兄难弟不知身怀何种苦恼,不顾高龄,一而再再而三地混迹于磕药迷中间,他们似乎对HI来HI去十分感兴趣,以为那里面有什么值得感受的东西,事实上,HI来HI去,与随手捡起一块板砖向自己的头部敲击一下,在本质上毫无区别,摇头丸并不是一种普遍体验,但喜爱偏门儿的人却仍乐此不疲。

不幸的是,包房里没有荣容,我抽了一支大麻,在舞池边上晃来晃去,仍然没有找到她,我十分无聊,来到外面散步,不远处,有一个饭馆,我发现自己饿了,于是叫了一碗面条,在等着面条上来的时候,我给荣容打电话,问她过不过来,在我听来,电话里,她的声音好像有点勉强,她说她正与朋友在外面吃饭,她强调,是因为答应了这里的人,所以不久才会过来。

235

我挂下电话,吃完面,再次回到88号,心情低落,在门口,我见到几个熟人,于是便坐在台阶上,与熟人聊天,有时,我扫视门口,看荣容过没过来,我十分敏感,此刻,不祥的预感已经代替了一切,我想我应离开,但我又有一种奇怪的好奇心,想再次看看她的跳舞身影,我无法说清那空洞之舞对于我的吸引力为何如此之大,但是,我很清楚我并不是为了这些,而是为了确定一件事,就是她已不对我感兴趣这件事,我必须要面对我的自作多情,我不能离开。

236

我在门口左晃右晃,一个认识的模特与我打招呼,我与她坐在台阶上东拉西扯,她告诉了我不少关于她的倒霉事,说着说着,自己差点哭出来,模特腰肢细长,人也不错,一般情况下,我会好言相劝,趁机安慰,但当时我的同情心不翼而飞,对她没有丝毫表示,我除了点头以外,一言不发,因为她的倒霉事令我想到自己也许也要遇到倒霉事,因此,越听心情越坏,她喝醉了,试图让我送她回家,我却想摆脱她,于是为她叫了一辆出租车,她看到我不想亲自送她,就改了主意,决定到别的地方转转,我把手机递给她,她打电话给她的朋友,这个人也真是不幸,她的朋友此刻都有自己的事情,无暇顾及她,看着一个细腰美女竟然怅然走空,无人陪伴,真是有意思。

模特有些气恼,她再次把目光投到我脸上,并把我的手机装入她的小背包,我提醒她,那是我的电话,她把电话还给我,我见她脸上有一种令人难过的苦涩,于是决定送她回家,我冲她摆手,走向我的汽车,但她却负气弯腰钻进一辆出租车走了。

我走到自己的汽车边,打开门,坐进去,拿出一瓶水,喝了两口,决定回家,我发动汽车,却见周围几辆出租车把我的车团团围住,竟使我无法开出去,于是,熄了火,点燃一支香烟,一个擦车的小孩过来,准备为我强行擦车,我给了他十块钱,叫他离我远点,我忐忑不安,心绪不宁,一瓶水喝完,我下了车,扔掉香烟,走入迪厅。

237

一进迪厅,我便在舞池里发现了荣容,她正与一个小伙伴站在一起跳,我站到她们面前,但不知说些什么,于是向她点点头,她问我前辈作家来没来,我说来了,她就接着跳,但舞姿僵硬,脸上竟然毫无表情,她跳累了,坐到一边的椅子上,我站到她身边,没话找话地指着舞池里的一个舞姿怪异中年人,告诉她他的一件怪事――但在震耳的音乐声中,我想她根本无法听到我说话,忽然,我在人丛中又看到她的前任男友,一个歌手,像个独行侠似的在舞池边穿过,我低头看她,她对我不理不睬,歪着头,不知在看什么,我知自己碰了一鼻子灰,于是离开她,坐到不远处的一把椅子上。

虽然有一些人从我眼前走过,但我仍可看到荣容,我不知她为何对我如此冷漠,也许是她在电话里对我说了太多的真话,也许她认为她说得太多了,多得不好意思再跟我说话了,并且,她对她说过的话感到后悔,也许,她今晚的注意力在别人身上,事实上,作为一个无聊追求者,如此礼遇对于我已算十分客气,我见她再次走入舞池,与她的小伙伴跳舞,在这里,她完全失去了在包房里的神采,显得无聊而落落寡欢,在她跳舞时,脸上的笑容不见了,代之以一种呆滞而空洞的表情,她换了新衣,与先前穿的都不一样,白色的真丝紧腰短款上装,黑色的不过膝的瘦款筒裙,与她的细长的高跟鞋十分相配,仍然十分有型,显得十分苗条,但不是那种柔软的苗条,而是十分死板,她的小伙伴陪着她跳舞,两人彼此互不理睬,接着,我看到她的前任男友与她擦肩而过,两人表情都很冷峻,似乎素不相识,令我感到说不出的好笑,正在此刻,我接到一个电话,我的一个朋友来了,说到门口说话,我出了迪厅,来到门口,在一棵树下见到他,但见面后却默默无言,半天才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由于他经常混迹于迪厅包房,我向他询问有关荣容的事情,他听我说了半天才说:"噢,原来是她呀,我知道她与一个带眼镜的开迪厅的混过很长时间,别的我就不知道了,怎么了?""没什么,随便问问而已。""别逗长混迪厅的果儿,情况复杂,还没劲,哥们儿认识一个刨根儿队的,你要是想刨根儿,他会一个个给你讲清楚。"他向我提出建议后便进入迪厅了。

238

我抬头,发现挡在我的汽车前面的出租车全走了,于是我决定回家,我上了汽车,仍不死心,再次拨响荣容的电话,准备约她一起去吃宵夜,铃声响了五响,她没有接,我下了车,走入迪厅,在舞池里也没有发现她,于是回到车内,一直把车开回家,我想她一定也已到家,出于一种要与她再说点什么的无聊心理,我再次打电话给荣容,她再次没接,加上昨天的一个电话,总共有三个手机电话她没有接,并且,事后没有给我回电话,再笨我也能看出,这是对我拒绝的表示,也许,她有什么事情,也许是见到前男友心情恶劣,也许根本没有原因,我不愿进行这种深不可测的胡猜乱想,我意识到,归根结底,一切全是是我的一厢情愿――而且,由于我的轻率与可笑,竟使这种一厢情愿强行得逞了。

239

我躺在床上,开始生起了自己的气,由于我的不慎重,使得我浪费掉大量时间之余,还得忍受失败的挫折感及荒唐体验,由于那种气愤是如此的真挚,很快我便入睡了,这一次睡得十分安稳,长期的紧张都在一觉中缓解了,我睡了有20个小时,醒来望着窗帘上的微光,竟不知是置身早晨还是傍晚。

240

我想,很多人都有过爱情一再受挫的体验,当然,每个人的反应有所不同,对于我,受挫往往会引起我激烈的反抗情绪,我的偏执要求我,不能屈服于受挫,而要迎头面对,只有不断地再次投入积极的行动,才能使我的情绪不至真的沉迷于失望与沮丧。

241

随后的几天,我都在一种茫然的状态中渡过,写作情绪一扫而光,事实上,寻找细腰并不是我写作的重点,但是,随着几次失败,它竟然成为我写作的主要障碍,在理智上,我认为我应绕道而行,可理智的衷告此刻已经失效了,虽然我一再奉劝自己镇静下来,但是,从效果上看,似乎所有的奉劝都是徒劳的。

242

几天以后,我在百无聊赖中接到一个电话,那是一个几年前曾卖给我摇头丸并从中渔利的小药贩子,现在他已变换了身份,成为一个神秘的有钱人,他说他曾在88号看到我出来活动,并听一个熟人说我正在写磕药的书,于是打电话找我,问我愿不愿意到他家的一个聚会上去看看,他说他刚从英国回来,带回几种国内鲜有人知的新药,问我愿不愿意尝试。

他的原话是:"发烧级的,来吧,人挺多,晚上十点开始。"

243

此人名为冯雪光,曾经一度觉得自己名子不好,与血光之灾有关,试图改名,不幸的是,改名没多久,就被收进了炮儿局,出来后十分颓废,颓废之余,名子又给改了回去,他与我交往不深,且行踪诡秘,我前一段时间还听到有关他的一些不利传言,但从他的电话看来,此人正意气风发,我知道他从几年前就开始吸食古巴雪茄,且品位极高,正好我这里有一盒四年期的古巴雪茄,我曾拿出一支试抽,倒是十分绵软流畅,不幸的是,我抽完半支后也变得同样绵软,于是决定把剩下的送他,临行前,我还去买了一瓶顶级威士忌,好与雪茄相配。

244

雪光之家位于北郊京顺路边的一个别墅区,我一不小心,竟然开过了,掉头回来,左摸右找,终于找到,已是半夜十一点了,他家门外停着好几辆车,我知道这里的人一定不少,我按响门铃,一个姑娘开了门,我报上姓名,她领我进去,我问她:"冯雪光呢?"姑娘一指:"在那儿。"于是我看到他,正躺在阳台上竖起的吊床上,几年未见,此人肥胖了许多,原来一双细长的眼睛,现在看起来竟像两条刚拆线的伤疤,一双伸出的短腿,活像两根别在腰际的小拐杖,我穿过一屋子人,来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看到我,笑了:"最近听说你出了两本书?"我点点头,把雪茄与酒交给他,果然不出我之所料,他见到雪茄,像见到亲人,立刻打开防潮包装,从中抽出一支,闻了两下,当即点燃,有点像是装神弄鬼儿般地,深吸两口,又看看烟灰的颜色,抬头望向我,做出结论:"四年的――这一拨儿养得不错。"果然了得!

245

奇怪的是,随后的时间,他抽着我的雪茄,喝着我的酒,并拉着我,与我聊起了我的小说,令我吃惊的是,他对我的小说倒背如流,还对每一段落加以评点,再加上他自己的个人经历,总之,他认为我写出了他的经历,并且,他还不太满意,认为还有很多事可写,他说得如此真诚,令我躲闪不及,于是被他按住,他十分讲究品位,有的段落,他说起来,还必须叫我到安静的地方听,也就是说,他把我拉到屋外,说到另一些段落,他又把我拉回屋内,说应该在吵闹的音乐中讲,他的品位真是害人不浅,我被他拉着,从屋内到屋外,从厨房到门厅地转来转去,对我写过的东西,我多半已记不得了,但在他的顽强陈述中,我只能从头跟着回忆一遍,他把我拉到他的书房,找出我的书,让我为他签名,顺手从书架上拿出一个小包儿,递到我手上:"这两片药,别乱吃,必须在我的指导下吃,我看着你吃,知道为什么吗?就是外国的运动明星也得在教练的看护下吃,你知道这是什么药了吧?贵着呐!"然后把药放进我的兜中,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注视着我,对我说出如下令我现在写出来也感到酸倒大牙的话:"我太喜欢你的小说了,我猜你一定是个用情很深的人。"

无须多言,那天夜里,我被他裹挟着,东跑西颠,真是受够了他发给我的洋罪,忽然,他被人叫走了,临走前,对我说:"你先在这儿呆会儿,我有点事儿,回来咱们再聊,我觉得咱们有很多事可聊。"然后他叫来那个给我开门的姑娘,让她照顾我,接着匆匆忙忙地离去了。

246

给我开门的姑娘是个木瓜,长得倒是挺机灵,但说起话来,特别生硬,她不由分说,把我拉到沙发上,给我递来一瓶矿泉水,然后问我要不要药要不要大麻,我说今晚算了。于是,那个姑娘便一言不发地坐我身边,眼睛看着前面,不再理睬我。

大厅里,约有十几个完全陌生的男女在嗑药,从他们的服装与举止上看,约有一半是白领,另一半路数无法说清,我知道自己再次误入无聊场所。

置身于一帮无知而空虚的磕药迷之间,令我感到一种不舒服,我对此想了半天,才明白,原来叫我不舒服的是,在电子音乐中,人们在借助药力,拼命地表现他们的无聊与空洞,这种表现在我眼里是低贱的。

另外,我还想到荣容,荣容之特别,就在于她给这种表现之中夹进了生与俱来的小混混的满足与愉快,她就像一股清新的歪风,吹过那些正经八摆的空虚乏味,令我在被拒绝之后,也不得不承认她非常有型。

247

当然,我还没傻到真的等冯雪光回来,我坐了半刻,很快便从他家夺身而出。

在我走出大门,坐上自己汽车、在拧动钥匙发动汽车之际,我发现,天色已经蒙蒙发亮,恰在此刻,一辆宽大的墨绿色丰田吉普飞奔而至,刹那间停在我的并排,驾驶副座的车门打开,一个身穿酒红色无袖连衣裙的姑娘敏捷地跳下,看也不看四周一眼,径直向门口跑去,我没有看到她的脸,但她的背影却一下子印在我的脑海中,因为那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细腰,她一边小跑,一边抖动她的头发,两条细长白皙的胳膊左右摆动,更吸引我的是,她的腰肢也在漂亮地扭动,我感到很奇怪,因为她分明是在正常地跑动,但在我眼里,却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十分飘逸而醒目,后面一个身着西裤衬衫的拎着包的老帅哥跟上她,片刻,两人便一起进入屋内。

我倒车,将车驶出车位,准备回家,但在我要走的一刻,头脑中却出现一种念头,想看看那个姑娘的正脸,因为她的背影正是我朝思暮想的那种身影,腰肢细成一握,使裙子下摆看起来却像是一朵倒开的怒放红花。

我放弃了自己的念头,根据我的人生经验,太多背影好看的姑娘只要一回头,就能把你吓死,当然,还有一些别的经验,比如,电话里说话声音好听的姑娘必然长相欠佳,姐弟中,如果姐姐比较强,那么弟弟必然特不争气之类――这些经验虽然说不出有什么根据,但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灵验,甚至百试不爽。

于是,我打消念头,决定回家,免得进去看罢她的正脸后悔不迭。

248

随后的几天,我投入读书写作,我试图硬写,虽然没有与细腰谈成恋爱,那么我何不把细腰改成粗腰,或者干脆略过不提即可,我决定静待时机,连日奔波令我怒火中烧,且说不出的疲倦,大概别人也有这样的经验,那就是,徒然升起的欲望要是几次得不到满足,这欲望会因为自己的不耐烦而转瞬消失,而且消失得毫无道理,我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忽然之间,我过得风平浪静,虽然这种风平浪静的生活有时会让我有一种错觉,觉得我也许会出奇不意地死去,忽然死去,中断我的人生,因此,能够更多地写出作品,对我来讲更有意义,尽管受着才智的限制,但我仍有一部分书可以写出,我可以暴死或速死,但我争强好胜的天性要求我,在临死前,要有所创作,要把创作与人生意义相提并论。

249

生而为人,就会对别人有所影响,我想我应坚持到底,给继续生存的亲人以信心,以力量――发现人生荒谬是没什么意思的,如何积极地面对荒谬倒是一件值得想想及尝试的事情。

250

面对死亡及死亡的预感,有时只是凭空想想,人们也会觉得有些害怕,是的,所有的人都会害怕,也许一种害怕与另一种害怕并无本质区别,我无法知道别人如何害怕,我只知道自己如何害怕,我还知道,害怕是一桩蠢行。

251

比起害怕这桩蠢行来,我认为还有更蠢的蠢行,那就是害怕思考,只有浑身蠢行且懦弱无能的人才相信什么"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想,要是真有上帝的话,他嘲笑的一定也是说这话的人,这是自甘低贱!人们何时才能懂得,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类的思考更高贵的了,只有对于这个世界的沉思,才使得人类成为他们自己,那沉思不是别的,乃是人类奋不顾身、不屈不挠、无所畏惧、坚毅果敢的精神写照,想到人类在坚定而有力地对这个世界的本质沉思默想,就连上帝也会惊慌不已,因为人类在此刻已站在上帝身边,与其平起平坐,而不是张着低贱的大嘴巴,等着上帝往他们嘴里施舍吐沫用来起劲地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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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萦绕于心的一个问题:关于表达与被表达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我再次得出一个结论:没有什么关系,表达是一种形式,而事物则是世界的表相,可以说,什么也不是,是表达让事物有了存在的可能性,就是这样。

一个旁敲侧击的反驳:索绪尔的能指与所指,形式与意义,索绪尔确定的一件事是:符号是任意的――也就是说,能指与所指之间不存在内在联系,那么,他究竟确定了什么呢?他确定的是,形式与意义无关,一个任意符号由两个各自独立而毫无关系的基本元素组成,那么,这个任意符号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是说,从表达的最基本的元素入手来了解表达,是不明智的,应当从别的方面入手来阐述这个问题,而且,关于表达,是很难得出结论的。

维特根斯坦的后期思想:他相信,表达是有意义的,但他无法提出完美的逻辑证明,因此,关于表达的有效及其意义,只能从信念上加以肯定。

即便如此,也不能相信这么一种无知而悲观的说法――人的表达是一种只在人类中流行的无意义的游戏――必须建立起对表达的信心,还要更深地探索,不能放弃。

向所有艰难的迷途的羔羊致敬,为他们生前所遇到的真正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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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活中,很多事情我们司空见惯,百般重复,即使这样,我们大多时候直接面对的也是无聊,就连我在创作的时候,很大程度上都要与无聊做斗争,斗争的方式是,我必须把那种无聊表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简直就是无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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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真正的无所事事反而使人显得很忙碌,朋友装修房子,我帮着买东西,朋友嗅蜜,我帮着准备饭菜,朋友苦恼了,我陪着他们,总之,一天忙到晚,但我仍觉得自己无所事事,为什么呢?我想,我是在为自己的无所事事而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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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无法恋爱的事实,一种更准确的猜测是:我并不可爱,甚至简直可恨或可笑。证据是:我四处奔波,忙来忙去,姑娘们只是对我嗤之以鼻,真是一嗅一瞪眼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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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放弃"大老粗之恋",即通过欺骗的手段,与无知无识的姑娘假好一通,用以满足自己尚不自知的性欲,还有,我不能把自己装扮成令人喜爱的样子,那是假象,即使能够以此获得爱情,也是以假象追求假象,那不是追求,那是自我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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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有个说法,把好恋爱叫做艳福,这是强调爱情令人快慰的一面,而忽略了其令人痛苦之处,我不相信艳福,因为我从未遇到过什么艳福,有时我想,要获得艳福的一个途径是,找到一个姿色异常出众的妓女,用昂贵的价钱买到一夜之欢,天明时分,赖账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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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些人是经历过所谓艳福的,拿破仑就是其中之一,很多人都知道《拿破仑法典》,更多人知道拿破仑一个接一个地打胜仗,而我呢,却知道他有很多次艳遇,当然,他本人并不在乎艳遇,但我想,若把那些与拿破仑睡过觉的女子集合起来,定能开起一家世上最迷人的妓院,当然,就是把那些女子真的投入战争,只要那是一场色情战,那么拿破仑定会再次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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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里,我接大庆一个长途电话,大庆有个习惯,就是一旦他开始说起别人的笑话,就会对着电话改变人称,他不说"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而是说"他们说",因此,我对大庆的"他们说"三个字尤为敏感,每当他说出这三个字之后,我必竖起耳朵,详细倾听,这一次大庆就用"他们说"三个字作为开头,我知道,做为朋友丑闻的著名线报,大庆广播电台终于搞到新闻啦!

事实上,这一则新闻的焦点人物,早就应出现在我的小说中,但他一惯表现低调,念及于此,我决定不予记录此人的丑态,但他最近忽然猖狂起来,竟不承认自己好色,真是气飞了我的门牙!为什么?因为太不属实了。

这里介绍一下此人,此人名为老干葱,是一个职业摄影师,他不仅摄影技术出类拔萃,还有文化到会说英文及德文,事实上,这在摄影师中凤毛鳞角,当然,一个人若是真的才能出众,必然表现在很多方面,老干葱就是这样,我是说,他在好色方面也独领风骚,随便举一例,一到夏季,老干葱那双对艺术十分敏感的眼珠儿,便如轴承里的小滚珠儿一样转动起来,恨不得掉到姑娘的乳罩里,我是说,只要他一坐到姑娘旁边,便会利用上身修长的优势,脖子很自然地一弯,脑袋一伸,直取姑娘的领口儿,好心的姑娘往往让他过过眼瘾算了,但碰到倔的,还就不让他看!一听聚会时有老干葱,在炎热的夏季,倔姑娘也能不畏酷暑,穿着高领衫前来赴会。

老干葱肤色偏黑,脑袋虽然聪明得可以记住很多事儿,但体积却很小,还皱皱巴巴的,与小恐龙有一拼,如果砸开他的核桃壳儿,那么只需几勺便能把里面的浆糊吃净,他的身材扁平狭长,也就是说,贼瘦贼瘦的,这种瘦法,真是瘦得他够呛,走起路来小屁股一扭一扭,瘦款牛仔裤到他身上,竟像是一条裙裤儿般的飘逸,正是这么一个人,还总有运气获得姑娘的赏识,更可气的是,在一次剧组恋情中,竟能得到一个姑娘给他织的毛衣,细想想看,也没什么了不起,从省时省力的角度看,姑娘也许是愿意给他织毛衣的,若是图省事,甚至把一条毛裤腿儿改装一下,便能成为一件适合他的紧身毛衣。

大庆在电话里说:"他们说,老干葱又出事儿了。"与此同时,我想老干葱一定是在回味他的艳福,当然,我现在在小说里也帮他回味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大庆实是不得已才向我打出电话,他被一个姑娘的谈心电话弄得无法入睡,于是要把姑娘介绍给我,让我也听听姑娘的悲愤――这个姑娘是位年轻的录音师,由于被老干葱拿下后准备抛弃,因此便向老干葱的朋友大庆哭诉老干葱的丑行,最令姑娘想不开的是,老干葱死不答应与她结婚,这与姑娘前几次恋爱的后果相同,要不是大庆耐心劝导,差点使姑娘对人生失去信心――

由于大庆的耐心规劝,姑娘总算是从失恋的经历中缓过来,在一个晴朗的上午,毅然抓起电话,打给老干葱,姑娘以最后一拼的口吻对老干葱说:"你想想吧,要么现在就散,要么就地久天长,马上决定!"电话的那一头,老干葱沉吟片刻,竟拖长声调说出以下厚颜无耻的拖拉话:"现在就散?有点可惜吧――我还真觉得有点可惜――"

至于老干葱与姑娘的结果,当然是被姑娘一刀两断了,之所以姑娘这样干脆,是因为姑娘改了主意,转扑大庆了。

我听这一消息的第一反应是,摄影不该找录音谈恋爱,除非两人都有要拍一部声情并貌的私人色情片的强烈愿望,不巧的是,摄影老干葱还就是找上了录音,于是麻烦接踵而至,因为录音对于短暂恋情毫无兴趣,要的是天长地久,老干葱一听就傻眼了,当然,老干葱傻眼时也有一套绝活儿,那就是唉声叹气,作为朋友,我知道他在叹什么,他叹的是又一次没能管住他的性欲,也就是说,他那酷爱调皮捣蛋的阴茎再次淘气成功了!

听到大庆的这个消息,我立即喜笑颜开,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忧愁,准备趁老干葱过生日之机,力挽狂澜,送他一把锋利的小锯,把他那根既伤风败俗又爱惹事生非的混账阴茎干脆锯掉,叫它以后不要躲在他的裤裆里装神弄鬼儿,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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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葱之恋的作用也许连老干葱自己也没想到,那就是他的成功,再次点燃了我对姑娘的渴望,看到短短的时间内,老干葱把姑娘脱手都成功了,而我却连一个也没有到手,真是让我觉得没脸见人,一种爱情自卑感油然而生,我自轻自贱地感到自己是个劣等滞销货,竟然想尽办法都无从售出!

以我的资质,若要献身精神世界,我的预感明显地提醒我,那是痴心妄想,一定会被拒绝,要知道,神比人要挑剔得多,不是什么人想被选上就被选上的,我必须具备一种与生俱来的超人的天赋,我知道,我并没有这种天赋,于是,对我来讲,最完美的人生就是为爱而死了,不幸的是,这种想法也无法在现代得逞,那令我愿意为之一死的爱情对象无处可寻,如果偏要死,也只能胡死一气,以泄私愤,但那么做,不也太看轻自己了吗?而且,为时尚早,我还没彻底绝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