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图片册里的照片上,我完全辨不出阿玫的性别。图片册是六十年代印的,收集的照片是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移民。阿玫属于三十年代唐人街的显赫人物,当时是十六岁。棕色调的黑白照片上,阿玫模糊得只剩了些特点:眼睛奇大,嘴巴奇小,下颌从两颊刹不住地往下尖,成了张美女漫画。阿玫身后,睡莲苑所有的生旦净末丑都在,更不清楚,当时的镜头焦距是对准阿玫一人的。照片下面有一行英文评说,大意是:看这个小美人儿,能相信她是个男孩吗?

我问看守展览馆的老人:这是个名角儿吗?老人说:阿玫吗?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阿玫名字的时刻。

有了名字好多了,我不必混乱于英文的“她”和“他”之间。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凡是学英文晚的人,比如晚过二十岁的,常在讲“她”和“他”时不用心,“他”和“她”随心所欲地颠倒,让听众很吃苦。

老人叫温约翰。这名字写在他胸前别的小白牌子上。温约翰说像阿玫这样的奇物,唐人街历史上有过三个。因为前面两个都让戏班子时来运转,所以才会千难万险地找来个阿玫。阿玫这样的人是存在的,并且一定都长得大同小异,也有相仿的心智、性情,只不过要多少年才能出一个阿玫。老人问我怎么会突然想起来翻找阿玫。我说,是你告诉我有关阿玫的;我迈进这个展览馆时一点儿也不知道来找什么。老人有了种上当的微笑。

展览馆有一个大客厅的尺寸,还有两截走廊,两个拐角,都做展厅用,排着图片和实物。整个空间的拼凑使丰富的阴影更加浓重。它的门比街道矮一层,是那种租金最低廉的公寓改建的。看见“中国移民历史展览馆”的招牌时,要么你错过它的入口,要么你就像落进了陷阱一样落了进来。错过它的人是绝大多数。我就是一脚踩虚落进来的。后来来多了,才觉出阶梯的存在;阶梯是那样陡地一拐,在你认为是下水道出口的地方拐入了展览厅。

阿玫登上旧金山码头时十二岁,只有三年戏龄,手向外一伸,根根指头的功夫都到了。看了阿玫的兰花指,别人的就没法看了。阿玫穿一身白竹布长衫,让移民局的人丝毫不怀疑他同整船的中国农夫毫无关系。移民局长官说话手势很大,阿玫两只乌黑的大眼睛就跟着他的手转。对于中国戏剧中的“远眼”,移民局长官是不懂的。他觉得这个眼神美丽的孩子有点可疑。他想阿玫必是个女孩,扮男装是因为女孩极难入境。“排华法案”排的主要是女人。没有女人的一族人好办,生不了根的。

阿玫不懂一个字却被说话的人深深吸引。他跟随人动作表情的眼睛出神至极,让人感到他是懂的,是更深的一种会意和体谅。这是一切美好误会的最初始。阿玫不肯脱光衣服,三个高大个头儿的洋妇人把阿玫哄着吓着,认为这孩子是懂装不懂。阿玫磨到了最后也没让她们把衣服给剥光。后来阿祥来了。阿祥是戏班的领班,他一看见阿玫就愣了:阿玫明明是三十年又来走一遭的阿陆。阿祥很有手腕,当然让阿玫不损一根纤毫地出了移民局检查站。他拍胸脯担保阿玫不是女的,是女的他阿祥头一个退货。他这样担保时移民局长官们使着一种眉眼笑起来,好像恍然大悟的样子。中国有几千年的太监传统,对于中国人的性别,他们给予例外的理解。

十二岁的阿玫很快成了照片上的样子:腰缠得两个虎口掐上去会指头碰指头;眉毛也拔齐了,只有一线细的影子;嘴巴抿上已够小,涂了色就成了一粒鲜艳欲滴的红豆。

我在街心广场向人们打听阿玫。早晨这里有七十岁左右的老人拉琴吊嗓子。这些老人都很热心地告诉我,他们并没听说过阿玫,而和祥戏院是知道的。和祥戏院改过几次名,但模样基本还是阿玫那年头的。温约翰却坚持说七十岁以上的人没有不知道阿玫的。那时中国人没几样好东西,除了茶、大烟,就是阿玫。早先的赌和窑姐倒是好东西,都给禁了,怎么会不记得阿玫呢?老人温约翰有些着急,为阿玫冤枉,觉得我从头次进了展览馆就没说过实话。他说:再说阿玫闹了那么大一场事!

我问:什么事呢?

他不吱声地擦着陈列柜玻璃上的灰尘。掸帚是化纤兽毛做的,摩擦中起着细小的静电。他把掸帚小心拿到门外,在空中用力挥打。似乎这是种有益的运动,他一直重复这样的动作。我说可以用袖珍吸尘器处理掸帚上的灰尘。他说当然可以。我想我们俩之间肯定有一个人在讲废话。

闭馆的时间到了,我从下水道冒出来,对下面霉兮兮的暖和依依不舍。上面是旧金山的冬天,雾在下午四点就从海上过来了,只有唐人街的雾不厚,街两边的铺子门脸儿挨门脸儿,密集的人群破坏了雾的沉积。

华盛顿街口有个小食铺,简陋得无以复加,里面客人却不少。我猜它一百二十年前就这样简陋。阿玫的前辈、俊美无比的阿三那夜戏完之后在这里吃消夜。就是几次唐人街大扫荡中的一次。食铺老板来同阿三打招呼,说阿三你还不回去,一会儿乱到这里就走不通了!阿三付了账把辫子往头上一缠,长袍一角掖在腰上。他走出铺子不久就碰上了人群。人群举着火把,顺路点了一些他们看不上眼的食摊、房屋、旗幡一样垂吊在楼上的广告,等等。还有,晾在公共视野中的衣服、裹脚条子、尿片,店家招牌上拼错了的英文字母,都要拿火去点。

阿三被追到一个垃圾场。追他的三十多个美国汉子都很熟悉阿三。他们叫喊要到阿三两腿之间去摸一摸,证实了就好。阿三是男孩?这太拿他们取笑了。阿三已没路再逃,等死那样等着他们上来。他们就把垃圾场包围起来。阿三突然发现垃圾场是以一棵树为中心而形成的。一棵白杨,直而高,立在垃圾峰峦正中。阿三在一条带毛的臂膀伸向他时一蹿,就上了树干。那个人摸到他光滑阴凉的赤脚,一阵心颤,让那脚溜出了掌心。

阿三爬到了谁也够不着他的树梢。轻盈的阿三仅让树梢添了些扭摆,没有折断的意思。三十多个人就那样仰着脸和阿三谈判,说他们只想证实,仙女一般的阿三是不是中国佬玩的一个噱头。阿三在这场谈判中一直沉默。远处一点又一点的火在阿三的高度看是连成一片的。三十多个老少汉子七嘴八舌对阿三说,他们全着了阿三的魔,阿三要真像戏班子广告上说的那样,是个男孩,他们会彻底倾倒,绝不继续麻烦阿三,调头撤退。

阿三像被说服了,一点点滑到大树杈上。这里他可以站直身体。阿三把长袍内的裤带一松,裤子降落到树下,他叉开腿雄赳赳地朝等待答案的面孔撒了泡尿。阿三撒尿的态度和姿势不仅是男孩的,而且是乡下到处捣蛋、惹祸的野男孩的。三十多个汉子不但不守诺,心情更激动了。

我现在当然认识到,旧金山是同性恋大本营,阿三的麻烦在证实他性别后才正式开始。

六十年之后阿玫听说了前辈阿三的惨剧。阿玫的大黑眼珠凉阴阴地盯着领班阿祥。阿祥把阿三的结局已高度戏剧化了。就是通常意念上的“民族仇恨”—— 一族人和另一族人之间莫名其妙的敌意,在这样戏剧化的重复转述中渐渐变成了不可推翻的历史。阿玫记住了那个结局:前辈阿三坚贞地不肯从树上下来,人们便半带玩笑地点燃了垃圾。白杨树成了一柄巨大的火炬。阿三整个地着起来,从树上坠落到一片火海里,闪闪发光地翻卷。听到此处,阿玫身上一阵疼痛。

阿玫在旧金山落了户,开始上台唱戏了。他先是唱一些边角的角色,但他的样子,一招一式实在太出众了。领班阿祥也顾不上等他嗓子完成变音再委派主角给他。这就是为什么阿玫后来的嗓音总有些尴尬,在真嗓和假嗓的门槛上。好在一个人注定要出名,什么瑕疵都挡不住。观众听阿玫上来两句唱有点别扭,有点人不人兽不兽的怪腔,很快就习惯了。似乎某类特殊的辛辣味道,只要一适应它就再离不开了。阿玫对于人们,无论白人还是中国人,有近似“瘾”的功效。阿玫在十四岁就有了阿三和阿陆十六岁才得到的头衔:“金山第一旦”。

老人温约翰说,其实是“关山第一旦”。当年的华人把此地称为“关山”,而不是“金山”,粤语的发音把“关”与“金”弄混淆了。我遗憾念误的“金山”今天登堂入室成了正宗名字。“关山”其实把那时离乡背井的被迫心情,那种自我流放的苍凉感体现出来了。

现在我不再是无所用心地来打听阿玫的事情。最初我来到这个荒僻的展览馆是为寻找1870年一位中医的蛛丝马迹。直觉告诉我,阿玫或许是更奥妙的一个故事。每个星期我有一个下午的空闲,就搭一小时的车到唐人街边缘的这个展览馆来。展览馆从来就只有温约翰一个人。有时他不跟我客气,坐在那里睡午觉,我便翻阅一些不允许复印的资料图片。我希望翻到阿玫另一些相片。

从展览馆所在的那条街穿进一条小路,便到达唐人街的腹地。这时的人多半是旅游者。再遥远地来,马上就变得像中国一样随随便便,步子是边走边瞧的,交通法则也有了大大的弹性。和祥剧院是阿玫当年红起来的地方。我离开它后往西走,上一截坡再往回看,仍是没有形容它的欲望。没有阿玫,这是个平庸的地方。

阿玫就是在我站的这个位置上看见了常常打他埋伏的那个人。奥古斯特是个犹太人和意大利人的后裔,第一次看阿玫唱的《雷峰塔》,大概在他五十六岁的那年夏天。奥古斯特在教堂里供一份职,同时私授音乐课。他在遇上阿玫前过着平静的生活,并有一个他极少向人谈起的家庭。人们印象里的奥古斯特个子不高,脸上皱纹密布,一笑就是那个辛酸的笑容。阿玫从饭馆、商店、学校走出来后,在五六步以外回头,便看见了奥古斯特。有次他对阿玫笑了一下。阿玫觉得这个秃顶男人样子不恶,主要是那对自卑的眼睛,引起了阿玫的兴趣。那是冥冥中知道自己天性中致命弱点的人的自卑。阿玫当时是在上学的路上。这一点他和他的前辈们不同,他非常想做个银行职员,就像午间到唐人街来吃饭的那些戴礼帽、扎领带的男人们。不知凭了什么,阿玫认为做个名戏子前景不妙。因此他暗中补习中学课程,打算将来能进入会计职业学校。

奥古斯特老老实实告诉阿玫,他所以设埋伏是因为阿玫和三十年前的阿陆非常相像。阿陆是不明不白消失的,消失时阿陆十九岁。阿玫替阿陆欣慰:三十年后还有如此深厚的一份缅怀。为此阿玫就让奥古斯特送了他一程。在离校门不远的地方,阿玫突然问奥古斯特:“你和阿陆谈过话吗?”奥古斯特说:“没有。”阿玫说:“谢谢你送我。”奥古斯特看着中国男孩江水似的眼睛说:“这是本人的荣幸。”

关于阿陆,完全是没有记载的。我不知老人温约翰的“据说”是根据什么。“据说”是永远自由、浪漫、无责可负。据说阿陆在暗地里展开了一场极为惨烈的恋爱。为什么是“暗地”?因为阿陆知道这场恋爱仅次于犯罪。从阿陆走红到他消失,仅仅三年零四个月。温约翰把时间的零头都咬得很死,让他看守这个展览馆真是物竞天择。他对许多有记载无记载的事都有头头是道的说法。

阿玫越来越清晰地出现在我的想象中。他的优雅与其说是他的天性,不如说是一种巧合——他与生俱有的气质碰巧符合人们理想中的雅致。他绝不会做出那种事来:爬上树,朝下面的人群哗哗哗地撒一泡尿。同样的局势换了阿玫,他就直接让他们烧死。阿玫有不少女性的优点,比如很爱惜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当他知道奥古斯特对他的认识有一定出入,就千方百计向奥古斯特心目中理想的阿玫去靠拢。奥古斯特说:你长得这样美,但并不以此洋洋自得。阿玫马上就把心里的那点得意更深地掩藏起来。奥古斯特说:你喝茶不像其他中国人,把茶叶吐回茶杯里。阿玫于是更小心地吞下茶叶。阿玫像不少女性一样懂道理:美好的形象是必须吃些苦头,做些牺牲才能换取的。

这个时候奥古斯特正和阿玫坐在电影院里,等着下一场电影的开场。两场电影之间的音乐陈旧而遥远,像场内浑浊的黄色灯光一样,为你预备着心情。阿玫在这半年的每个星期六下午,总是由奥古斯特请客来看电影。奥古斯特看电影总是一连看两遍,这样他在第一场电影中感到的要死要活的心情,在紧接的第二场结束后会平息许多。他总是用指尖轻轻拍一拍阿玫的手背,问他:你介意我们再看一遍吗?阿玫便说不介意。他最初认为奥古斯特不愿承认自己的贪占便宜心理,两场电影付一场的钱。后来他发现这个五十六岁的男人真的有毛病,真的能为电影里的死死活活痛不欲生。到了奥古斯特这个岁数还对逢场作戏的事如此看不透,阿玫觉得是很倒霉的。阿玫自己是戏梦人生,要他再去为别人的戏动心,他一颗心是不够用的。阿玫迷恋电影,恰因为它不是真的。

我还想象过台上的阿玫。两条欲神欲仙的水袖带起惊鸿般的圆场,眼睛不是美在它们本身,而是美在它们瞬息万变的神采。他的眼睛从全场扫过,马上会抓住对面昏暗中的另一双眼睛。日子久了,阿玫不看也知道那是奥古斯特的眼睛。以奥古斯特的逻辑,他来看阿玫唱戏,是为了让自己看透阿玫。和看电影一个道理,重复看它便渐渐退到了局外,便破除了它的魔咒。然而奥古斯特对舞台上幻化成无数个美丽女子的阿玫,一直被困在意外中。一次次重复,一次次意外。

这或许是奥古斯特三十年前看阿玫的感受。因为阿陆的生命完全没留下任何印痕,我想试试拿阿玫来重演阿陆。

一天晚上阿玫下了台来,打算卸妆,一股突如其来的血从鼻腔奔流而出。阿玫用一只手捂鼻子,血却从指缝狂溢。他想呼救,但灌进嘴里的血要淹死他似的,连喘息也艰难起来。他抓住铜面盆,鲜红的激流落在盆底,发出柔和的敲击声。他主要是怕毁了身上的白衣白裙,这套行头花去他一个半月的工资。铜盆里的血上涨到半指深浅时,门开了,奥古斯特出现在门口。他极少到阿玫的化妆间来,他把这个看成教养。阿玫一手端着盆,另一只手正慌乱地解脱戏服。奥古斯特在阿玫半溶解的视觉中是个幽灵般的影子。

奥古斯特抱着阿玫,在散发着鱼腥味的唐人街上东跑西跑地截出租汽车,一身都是阿玫的血,看上去极像他刚杀了这美丽的戏子。这样血淋淋的两个人很快招来了警车。警车把他们送进了急救室。一小时后奥古斯特抱着阿玫走出医院。阿玫体重也轻了似的,绵软地贴着奥古斯特。有洁癖的奥古斯特在荤腥的鲜血气味中阵阵作呕。他在医院附近找到一家客栈,把阿玫在床上摆好,开始清洗阿玫和自己身上冷冰冰的血。阿玫在昏睡和昏迷之间,头脸还是杜十娘,两颊各有两片桃红,上端一对叶形黑色是美女面谱上的眼睛。极其对称的桃红、黑色中间劈出一道粉白,它在下端扩展成一个三角形,三角形的中心,便是那一粒红豆的嘴唇。奥古斯特惋惜那红豆在揩血时给揩去了,不然这张以夸张起始以省略终止的怪诞美貌便完整了。奥古斯特从来没有这距离和时间上的充分允许,来看脂粉表层和脂粉之下的双重阿玫。

我接触中国传统戏剧,是在六岁。我的两个表姨和一个表姨婆都在我居住的小城的戏班里。她们一年到头穿黑色灯笼裤,看你的眼神绝对不是普通的生物眼神。那眼神刹那间似有千瓦的亮度,并有个刹那的绝对凝滞,把你摄取下来。她们腰里系一根红布做的带子,中间一段纳了密密麻麻的针线,于是结实过牛皮。红带子从腰前绕向腰后,左手拽住右边一端,右手拽住左边的,再向两个方向用力拉去(同样的方式若去勒一根颈子,那颈子会刻不容缓地断气)。那样勒她们自己的时候,她们脸上几乎杀气腾腾;她们的腰便急骤地在你眼前细瘦下去,细得残酷,不近情理。然后她们戴上两条一米来长的水袖。水袖原本是白的,我看见的时候,它们是种污糟糟的中性颜色。有一个木鱼和一面小锣在某处“嗒嗒嗒嗒”地敲,她们便让两个肮脏的水袖起舞,舞出哭、笑、快乐或愤怒。水袖舞出的情绪符号对于我是神秘极了。她们用小嗓咬文嚼字,比划着祖祖辈辈编辑下来的水袖语言,我就那样近在咫尺地看着她们下凡或飞天。真是看不透的一种好看。我最爱看的却是她们化了妆之后的模样。我有个奇怪的习惯,就是看她们化了妆之后吃饭。她们每人都有个巨大的搪瓷茶缸,一把长柄钢精勺。她们把混着青菜、咸菜,偶尔有两片腌肉的杂烩饭放在一个大炭炉四周。茶缸出来一种好脾气的咕嘟声响,杂烩固有的香味把整个空气变得潮湿温暖,如同合并了的澡堂和厨房。那香味好极了,我从来没体会过那样一股恶馋。我满嘴是旺盛的口水,看着她们戴着美女面谱围炉子坐下,开着我不懂的玩笑,从巨大茶缸中舀出一勺杂烩,精确无误地送入鲜红的嘴唇之间。我说精确无误,是她们轮廓完美的红唇在整套咬噬咀嚼运动中巧妙躲闪,使脸庞的整体画面始终不出破损。我看她们吃饭看呆了,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受,似乎吃饭这件凡俗事物接通了戏和现实。

我边想边说地把六岁时的感受告诉了温约翰。老人不知是否在听我这段并不重要的插嘴。他不太相信我这个年纪的人对古装戏会有任何体验,哪怕是像我这样不着边际的体验。和祥剧院偶尔串通一些人,凑一台古装戏,或者从大陆轰轰烈烈请来个戏班子,观众里绝对没有我这年龄的,老人说。他站起身,从我眼前消失了一会儿,回来时手里有张枯黄的报纸。他指着上面一张照相馆的肖像照片说:这是离开戏台之前的阿玫。它是一张照相馆的广告,并没有说明这个留分头、穿西装的年轻男子是谁。老人说:照了这张相片之后,阿玫就不再唱戏了。

早晨阿玫醒来,见奥古斯特伏在唯一的桌上沉睡。消耗的黄蜡烛流淌成无数根细小的钟乳石,垂挂在蜡台四周。阿玫突然对此情此景感到扑面的熟悉。它一定发生过的,发生在阿陆身上。阿玫认为,阿陆一定通过什么方式让他看到了这场景。阿玫同时感觉周身肌肤有种异样的敏感,仿佛是一场伤害使它发生了彻头彻尾的蜕变。或许是阿陆给了他这层毛骨悚然的苏醒:这肌肤不再是原封不动的阿玫的肌肤了。阿陆通过什么让阿玫感知到这一切,阿玫不得而知。但他知道这肯定是一次重现,因为他知道下一步将会发生什么。果然,事情继续沿着阿玫的预知往下排演—— 一只红蜘蛛在顺着一根看不见的丝上下爬动,隔壁的门“嗵”的一声之后,便响起一对墨西哥男女欢快的拌嘴……然后,就该是奥古斯特醒来的时刻。一点不错,奥古斯特在墨西哥男女的热烈对话中醒来。他醒来的动作使蜡烛最后的火焰刺向空中,然后缩回,熄灭。一切按曾经发生过的发生,次序丝毫不乱。阿玫尤其觉得这时的奥古斯特眼熟极了:那挣扎于清醒和梦境之间的眼神。阿玫认为,这番挣扎主要是奥古斯特不愿看见那个附在阿玫身上的阿陆。

从这个夜晚之后,有一种秘密的质感出现在阿玫和奥古斯特的交往中。这秘密大概是阿陆,大概是有关阿陆失踪的秘密。这秘密实在是非常秘密的,两人时常会突然陷入深深的无语,陷入茫茫的心事重重,却无法猜测它。似乎也因为这层秘密,阿玫变了。他不再像从前那样谢绝奥古斯特的礼物。他十七岁生日时,奥古斯特送了一枚玛瑙戒指给他,他不需任何哄劝便收了下来。之后他迫不及待地等着午餐结束,等待奥古斯特告辞,他好去首饰店鉴定戒指的真伪。首饰店的店主却说很少见到这样好的玛瑙,色泽好,金子的成色也足,式样尤其英俊。

从局外人看来,阿玫有了个赤胆忠心的戏迷。名角总免不了一些鬼迷心窍般的戏迷请吃请喝,赠穿赠戴。前辈阿三也有几件不错的首饰是不用问来由的。然而人们并没有看出一种危险的感情笼罩着两人的交往。连爱上了阿玫的芬芬,都丝毫感觉不出奥古斯特与阿玫间的情谊将进入殊死阶段。

芬芬是个二十岁的年轻女人。她从来不肯讲自己属于哪个具体的阔佬。阿玫这点知识是有的:芬芬是那种叫作“外室”的女人。她有一具暖洋洋的丰满身体,脸圆圆的,含羞或发嗲时下巴向脖颈挤去,便出来并不难看的小小双下巴。芬芬认识阿玫,是通过奥古斯特。奥古斯特在十月初的一个下午问阿玫愿不愿意陪他去给一个女人上钢琴课。阿玫便随奥古斯特来到一座有六个公寓的楼房前。正是“印第安夏天”,他们一路上坡,到芬芬见到他们时,两人的脸都有一层汗和红晕,出现了一种生物在夏天特有的生命力。阿玫一路上听奥古斯特讲芬芬的乏趣和庸俗,当他看见穿蓝白水手裙留齐耳短发的芬芬时,意外得连笑也不会了。

奥古斯特很快就后悔了。芬芬隔着他和阿玫用中国话谈笑,两人的交情在几分钟之内就成熟,接着就有了些放肆。奥古斯特虽不懂他们的话,却懂得两人的表情和语调里的放肆。他甚至嗅到芬芬身体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膻气,是雌性绽放时的气息。她那一个钟头的钢琴课全是荒废,弹错的指法或音符都是她咯咯笑的理由。笑的同时她必定扭头去看阿玫一眼,看他是否完全懂得了她这一笑中藏的台词。她不断把手心在裙摆上揩,抱怨天太热手直出汗。要不就去理头发扯裙子,浑身无一处是老实舒坦的。课后芬芬更明目张胆地用中国话和阿玫交谈,不只是谈,已是在狎昵地微微抬杠了。奥古斯特一个字也不懂,但他们一顶一撞的那份快活,他是懂的。人不必懂鸟兽的语言也能懂它们进入了求偶状态。

芬芬说她去打电话叫些点心来饮茶。奥古斯特马上谢绝了,说他还有下一家等他去上课。芬芬便指着阿玫说:“阿玫没事。阿玫你说你没事,对吧?”奥古斯特看看去留不定的阿玫说:“他晚上要上台的,戏前他一定要睡一小觉、养养嗓子的。”芬芬说:“阿玫的嗓子还用养?阿玫你是哑巴也一样有人来看你戏的!”奥古斯特只好独自走了。芬芬连礼貌都不讲究了。她一向送奥古斯特到门口,这天原地一个鞠躬,早早就把送行完成在客厅中央。

奥古斯特并未走远,在街口找了个甜食铺坐进去。他知道这场求偶会发展得很迅猛,这是一切动物的天性,他俩也对此无法。

太阳颜色变深的时候,阿玫出来了,脸上的笑还没有完全扩散。从奥古斯特的角度看去,这是个整洁秀雅的东方男孩,一点儿瑕疵都容不下。而他明白,破绽已经有了。他走上去拦住阿玫,完全确定那些纽扣、鞋带都被打开又重新系拢。一只原先不够服帖的衬衫领角,现在完全归了位。什么都经了女人的手,什么都给收拾妥了。

阿玫对突然出现的奥古斯特毫无心理准备,脸上血色一褪而尽。阿玫说:我以为你去上课了!奥古斯特脸上的辛酸微笑,此刻在阿玫看来有一丝狰狞。

你不知道有多危险吗?奥古斯特压低的嗓音漏气似的咝咝作响。

阿玫瞪着清亮的眼睛。他此刻的无辜奥古斯特认为是做戏。他说:阿玫,我以为你早知道芬芬是谁。一个大得谁也看不见的人物在养着这个女人。谁同她有染,谁是在找死。你懂了吗?

他的话阿玫是听进去了,至少他认为阿玫听进去了。他的眼仍是瞪着,里面的光芒渐渐熄下去。奥古斯特心想,这就对了。他才十七岁,还没有活够哩。其实阿玫是在把穿蓝白相间海员裙、梳一排幼稚刘海儿的芬芬同奥古斯特说的隐在暗中的大人物联想到一块。联想一再失败。

分手时奥古斯特要阿玫答应他,自此以后不再见芬芬。阿玫点点头,脸上是孩子在接受逼迫时的委屈。这样的乖巧与无助,使奥古斯特深凹的眼里漂浮起一层泪。

我想我知道了一点有关阿陆的结局。其实世间事物也都有一道道微积分潜藏其中,多么复杂难解,只要你不懈地演算,排除重重误差,逻辑最终领你到达结局。因此,我只是从各种访谈、资料查阅中搜集阿陆的数据。逐渐接近答案:阿陆基本是虚构的。

谁会虚构一个阿陆呢?我突然想到,有时人在对另一个人产生不可解释的迷恋时,就把这人想成似曾相识。自欺欺人久了,坚信便建立起来。

老人温约翰从这个下午的第二次午睡中醒来,问我的翻阅可有成果。我的手掌被旧书陈报的霉菌和灰尘腐蚀得毛毛糙糙,也同它们一样陈旧落渣。我把刚才的想法告诉了老人。他受不了“虚构”这个词。他说阿陆绝对是有的,因为奥古斯特对阿玫说过带凶险预兆的话:你不要落个阿陆的下场。

我默想一会,问他:“你是不是说,奥古斯特在三十年前因为妒忌而杀害了阿陆?”

老人愤怒了,说:“奥古斯特从来没杀过人。他那样一个温和的人,天生的软弱。倒并不是因为软弱。奥古斯特看不起凶杀、暴力,他认为那是不可饶恕的粗鄙。若不能征服一颗心,就去制服一具肉体吗?奥古斯特轻蔑这类人。”老人忽然获得了一副绝好的口才。

是被我激出来的。我说,奥古斯特非常非常嫉恨芬芬。老人温约翰说,这是明摆着的。他原以为他送阿玫去急救室的夜晚,阿玫就归他占有了。他对阿玫所有的需求都给予满足,包括阿玫每月定期给父母寄的一笔钱。这笔钱数目不是大得唬人,但奥古斯特也得为此多授十多次钢琴课,或熬夜翻译些宗教文献。后来他发现阿玫并没有把钱寄回故国,因为他根本没有等他赡养的父母。这些奥古斯特都没有生过阿玫的气。连阿玫每月索走的这笔钱究竟做了什么用途都没有过问。近两年中,他几乎忘了自己有个家庭,阿玫让他对他那父亲和丈夫的庄严角色严重渎职。他心甘情愿把自己天性中的要害暴露给阿玫,随阿玫掌握它,触痛它。他不止一次想到离家出走,认为那是他诚实的唯一出路。

我能设想阿玫和芬芬突如其来的恋爱对于奥古斯特是怎样毁灭性的打击。他在第二个礼拜来到芬芬的居处,看到圆形红木小餐桌上有两摊扑克牌,面对面;茶几上有两小垛瓜子壳和两杯剩茶。其实他不需这些物证的,直觉更准确地告诉他,阿玫不仅来过此地,而且他的离去和奥古斯特的到达几乎重叠。空气和光线中都有阿玫,还有芬芬身体散发的那股以甜酸为主的生物气味,也证实阿玫不久前的莅临。

以后的每次授课,奥古斯特都能凭空确定阿玫越来越长的滞留,越来越大胆的亲热举动,越来越恋恋不舍的离别。他甚至看到阿玫美丽的眼神留在了芬芬身上,使芬芬持续地绽放,毫无保留、毫无羞耻地大大绽放。她那据说是唐代美人的身体在彻底绽放时发出的气味使奥古斯特胃部涌动。他不得不与她同坐一张琴凳,因而他一再压住阵阵干呕。他什么也没教,她什么也没学——

都是为了阿玫。

五月的一天,奥古斯特照常来看阿玫做戏。照常,阿玫每出新戏,他都穿上一身隆重的黑色,坚硬的衬衫领使头颅不可能产生任何轻浮和灵活的动作。戏完毕,观众也散尽,他沿过道朝舞台方向走,手杖和脚步在糖果纸、瓜子壳上发出林间漫步般的声响。地上还有一摊摊暗红的槟榔汁、灰白的痰渍。若没有阿玫,这是个多么不诗意的肮脏地方。

这时一个男人走来,一个中国男人。他问:先生你还不走吗?我们要扫场子了。

奥古斯特说他在等人。

那人说:等阿玫吗?

是的。

那人犹豫了一阵,像是把英文先在嘴里摆好。他说:阿玫惹了祸,班主不准他同任何人来往,一下戏就给班主带走了。

阿玫惹了祸?阿玫惹了什么祸?奥古斯特此刻的语音再也不是一向的静悄悄了。

那人说:我是扫地的。我只知阿玫惹了祸。

奥古斯特双手拄在手杖上想,果不出所料,那个玩赏芬芬的大人物开始对阿玫下手了。他又想,离家出走的时机终于成熟,他要带阿玫远远离开。

第二天,阿玫正在化妆间描脸,奥古斯特门也不敲就进来了,嘴里喃喃两声“对不起”。到了奥古斯特失去绅士风度的时候,阿玫明白这个正在逼近垂暮的男人要孤注一掷了。阿玫精心地画着已成他招牌的红豆小嘴,一面听奥古斯特控诉他的无信无义、他的卑鄙下作,竟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偷情。

阿玫完成了最后一笔,可以顶嘴了。他从走样的镜子里看着奥古斯特白得发灰的脸上,鼻尖是红的。那发自内脏的抖颤已浮现到眉宇、眼球、两颊,以及头发完全脱落而形成一块正常皮肉的头顶。

十七岁的美丽男孩转过一张符号化了的美女面孔。他问:看我——像不像阿陆?

奥古斯特看着男与女之间的这个美丽的小怪物,无言。阿玫从这无言中看懂了,他完全把他看成了阿陆。阿玫一直只知道阿陆有个很坏的秘密下场,但这一刻他从奥古斯特眼里看见他已非常接近那下场的秘密了。

阿玫一只一只地往头上插珠钗、绢花,佩上耳环。阿玫有一对标准的女性耳朵,茸茸的耳垂上两个眼儿。然后他叫来一盆热水,将两只手泡进去。五分钟后拿出来,包在湿热的毛巾中将手指朝手背方向弯去。手像无骨那样柔韧。阿玫的柔韧性是无极限的,浑身都有这种无限的柔韧。然后他又玩了另一套。他人向后仰去,仰向地面,直到两只手抓住了脚腕。他的身体在奥古斯特眼前成了一个残酷的美丽拱形。奥古斯特不敢再看下去,这纤细如幼竹般的身体已不再属于人类,它幻化成了不可思议的图案。阿玫恢复原形时说:我已经知道阿陆的下场了。

我偶然去卡斯特罗街。那是男同性恋者的圣地。奇怪的是,那里有一家女性服饰店,里面的所有服饰你不会在其他地方看到,别致极了,带有二十年代或三十年代女性服饰的神秘韵味。店员的妆面和发式也少见,至少你不会在金融区上下班的女人身上看见如此装扮。加上店内格局和有些邪味的灯光,每件衣服都有种阴险的美丽。我混在同性恋人口之中,当然只为了进入这家店。路上有个露天咖啡馆,我放慢脚步,看同性恋人们怎样社交。碰巧就看见一个中年男人在和一个男青年默默注视。两人的目光隔着好几桌人碰在了一起。那样温情似水的美丽目光能使发射这目光的眼睛变得异常美丽。因此,我认为这两个正在眉目传情的男性都有着无比美丽的眼睛。

第二个礼拜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老人温约翰。他微微一笑。我说:“等我买了东西原路返回,又路过那个咖啡馆,你猜怎么着?”老人又微微一笑。我说:“他和他已坐到一块儿去了。”

老人说:“我一点儿也不惊讶。”

奥古斯特再也找不着阿玫化在浓妆里的眼睛时,他就什么都明白了。他说,阿玫,我知道你爱上了芬芬。阿玫说:“没有!”他说:“你和她做爱了。”阿玫的脸在一层粉黛下显出厌烦。阿玫说:“随你怎么说吧。”

沉闷了片刻,奥古斯特说:“我不能看着你去送命。”

阿玫不作声,往手上扑奶白色的粉。

这一刹那,奥古斯特做了决定:离家出走。要么带阿玫一同走,要么在阿玫面前把自己结果掉。

就在他铁了心的时候,阿玫抬起脸,眼睛又找到了眼睛。眼睛同眼睛厮磨了一会儿,阿玫说:“芬芬很命苦。芬芬把她吃的苦头都讲给我听了。”奥古斯特看着阿玫黑而透彻的眼珠抽搐着疼痛。阿玫又说:“她很可怜,不是吗?”奥古斯特忍了一会儿,忍不住了,说:“那我呢?”阿玫表示惊讶——你不是有自由吗?东南西北对你不都是敞开的吗?他的目光摆脱了奥古斯特的目光,说:“芬芬什么都不属于自己,她的美丽也是给别人派用场的,这你都知道。”奥古斯特沉默下来。

阿祥来催场了。奥古斯特把自己带薰衣草香味的洁白手帕递给阿玫,让他擦掉为暗娼芬芬流在两腮上的泪。他以一种祖父的关爱语气说:“你知道阿陆的下场就好。”

那之后的两个礼拜,奥古斯特和阿玫都心照不宣,一字不提芬芬。但奥古斯特明白事情绝对没有完。事情的根在黑暗里伸向四面八方。他静悄悄却十分急促地做着离家出走的准备。处理日记,处理多年来收藏的一堆秘密信物。他同时还在起草两封很长的信,说服妻子和母亲,他多么不愿伤害她们。并要说服她们,把他的消失当作死亡来对待。死亡不应牵涉到一个人的道义、良知,因此接受他的死亡是方便她们,于她们有利。

一切大致就绪了,他在十一月初的这个傍晚来到阿玫的住处。阿玫住在一个腌卤店的阁楼上,进门就是床,出门就是楼梯。阿玫人却不在,留了个字条,说是他去海边了,在海边等他。阿玫这晚不唱戏。

奥古斯特赶到阿玫说的那个海边,却看见芬芬等在那里。按说芬芬是不被允许独自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的。海边肯定远远逾越了芬芬那看不见的牢狱之墙。芬芬穿一身醒目的橙红旗袍,短发收拢在一个极大的假发髻里。芬芬鲜艳醒目,可以去做航标了。芬芬告诉他,阿玫去买便当了,他们三人将在海滩上吃晚餐。这样的时分在海滩上野餐,奥古斯特感到非常蹊跷。最令他吃惊的还不止于此:芬芬主动给了他一个结实无比的拥抱之后,一只胳膊就留在他的臂弯里。芬芬的肢体贴着他,如同绷带贴着伤口,动或不动都是那种不适的敏感。他很快发现,自己竟与芬芬手挽手在进进退退的海水边散起步来。芬芬不时怨着风大天冷,肉乎乎暖洋洋地贴在他身上。奥古斯特看清她旗袍边沿的图案是细小晶莹的珠子拼出的。他纳闷芬芬怎么把如此盛装穿到海边来了。

半小时后,奥古斯特和芬芬走回来。他突然发现沙滩上除了他和芬芬的足迹之外,有了第三个人的足迹,但绝不是阿玫的足迹。奥古斯特能够识别阿玫留下的任何形式的踪影。奥古斯特迅速地思考,事情究竟怎样了。天已经很暗了,海变得凶残起来。奥古斯特断定,第三个人一定在附近。

就在这时,芬芬说:“你知道阿陆的故事吗?”

她身体更加一团肉地贴上来。她见他在假装没听见。

芬芬说:“阿玫说,只有你知道,是什么原因世上就没阿陆这人了。”

奥古斯特想,阿玫不是说他弄清阿陆的下场了吗?谁在撒谎?撒这个谎是什么意思呢?他对芬芬说:“等阿玫来了我再讲。”阿陆的故事若好好讲,应该是很曲折的。

一直到海完全成了黑色,阿玫都没来。奥古斯特把芬芬送到公寓门口。芬芬说她最怕这个时间独自上楼梯。他只得送她上了三层楼。芬芬用钥匙打开门。门开得只够她把自己揉进去。奥古斯特怀疑里面有个人。他说他又饿又渴,能否进去喝杯水。芬芬笑着道歉:“太晚了,改天好吗?”奥古斯特下楼时心里的疑团解开了:芬芬房里绝对有个人。

奥古斯特的尸首是第二天清晨四点被发现的。匕首是从背后来的,刺得很利落,因此奥古斯特的面部表情相当宁静,连密布的皱纹也平展许多。这个地段离唐人街不远,却是个高级住宅区,清一色的白种人。一年前有个男人带一个姑娘来租房,房东太太一见姑娘是中国人,马上说她无房出租。后来房东太太把房租涨了一倍,让那个叫芬芬的中国姑娘住了进来。据说这个高级住宅区在奥古斯特发生不幸之前,有五十六年的绝对太平无事。

我想,怪不得阿陆的故事没人知道,唯一知道它的人死了。

我问老人温约翰:“阿玫呢?”

老人说:“阿玫唱戏唱到他从会计学校毕业,真的就混入了穿西服打领带的金融区人群。”

老人很狡猾,他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我不得不挑破了。我说:“按说芬芬的主子应该对阿玫下手,因为芬芬真正的姘头是阿玫。”

老人说:“你怎么知道是芬芬的主子?也许是阿玫的主子呢?”他老谋深算地看我一会儿,又说,“你还是没跟上。”

“没跟上”在英文中的意思是“没弄懂”。

我看看表,早已过了闭馆时间。我赶忙请老人给我办借书手续。温约翰却不慌不忙,一笔一画在借书表格里填写。我留意到他的手。这是双被长久珍重的手,和他整个形象不同龄。我说:“能让我再看一眼阿玫那张照片吗?”老人一愣,说:“我给你看过他那张半身照?”我说当然。他说:“我怎么会把它给你看的呢……”

我终于为阿陆想出了合理的结局。他和一位富有的白人姑娘恋爱上了。这犯王法的爱情发展到难解难分的一天,私奔便成了唯一的出路。白人姑娘才十五岁,身上怀着十九岁的阿陆的胎儿。两个年轻人完全沉迷在这恋爱的悲剧因素和叛逆感中。在很远很远的一个海滩上,出现了一具风华正茂的尸体。那个地方离旧金山有九十多里,极偏僻,因此唐人街没有一个人知道阿陆被杀害的事。唐人街的人只当是从来没有一个阿陆。遭了谋害的阿陆,被马车载到九十多里外的海滩,再被抛弃。凶手是白人姑娘的父亲雇来的。但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凶手是暗恋(或许明恋)阿陆的一个(亦可能多个)白人男子。这个结局我怎样努力都难以使它圆满。它总有不少漏洞。

一天下午,我在唐人街碰到一个十六七岁的东方男孩子。他从我身边一擦而过。我突然觉得他似曾相识。我转身跟上他,叫住他,问他可知道某某食铺的方位。他指给我方向。纯正的英语,嗓音十分清秀。

我远远看见他消失于地面之下。那是他拐进了“中国移民历史展览馆”。

后来我机关算尽,结识了这个男孩。他姓温,他的爷爷曾是唐人街的著名粤剧花旦。直到现在,他的爷爷偶然还会在港口广场吊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