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之日记】:

我这个乡下小地主的女儿,变成了统一军人,真是意想不到。走在军营里,战士们都爱看我。女兵也不就是我一个,可她们说我,一看就是大城市里来的洋学生,说我把军装也穿成了时装,腰身苗条。我哪里是大城市的洋学生?正相反。可我好像比汉生还变得更像大城市来的人了。是不是因为我是女人,接受外界事物快?没有那么多固定的想法?啊,我爱这个

军队,气息和大城市里的沙龙太不一样了。这种生活才是真实的。看那个将领继天先生(在这里他们都用了一种充满理想的称呼:同仁。无论男女都一样,一个统一的尊称)多么英俊威风!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他简直是上一人类中普希金、雪莱、罗亭的总化身,又比他们更真实,更勇敢,更诗意。因为他是在用他的生命写诗。

继天同仁说起统一道理来像念诗似的有魅力,听了他演讲的人没有一个会怀疑统一不成功的。能想像,如果他是诗人,有多少女人会为他疯狂。我已经为他疯狂了。可他却是那么一个冷淡的人。昨天我给他当文书,为他工作了一天,他除了分配我工作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就那么不好看么?那么不招他喜欢么?一天工作下来,我想哭。自从离开家,还从来没有这么被一个男人冷淡过!

为继天同仁工作的这些日子,真让人情绪低落,完全失去了当女人的感觉,就是像一个事业的工具。是不是我的虚荣心太强?工农姐妹们会不会有我这些杂念?要是同仁们看到我这些日记会怎么想我?他们已经在议论我了,有人看得出来我爱继天同仁但他并不爱我。因为他每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都慌得不知怎么动作好,又想让他注意到我。我拼命为他做好工作,我为他打扮。(也没什么好打扮的,就这么一身军装。不过是在衬衣上下功夫,不过这全没用。)听说他在军校时就是个绝对的理想主义者。他好读书、好争论、好战、好发动民众,就是不好女色!(按理说这真是我父亲理想中的女婿,可他如果不近女色就无法成任何人的女婿。)他如果长得像杀人犯,我也不会给他找麻烦了,问题是他长得太像诗人!我没法专心干事业!今天军队里的二号领导继书开同仁回来了。他前一阵领着一些队伍在周围闹运动,所以我们从来没见过。继天同仁介绍我给他,说我是个出色的文书。我一见他先是吓了一跳,因为他长得太不像继天同仁。他个子小,皮肤黑,瘦脸,高颧骨,鹰勾鼻,眼睛刺人,除了像军人武士什么都不像。可他一开口说话就热情得让人放松。他对我像见到老朋友似的,又端茶又倒水,不像领导。他问我的生活情况,有什么困难,喜欢吃什么,是不是爱体育。他说他做一手好菜,哪天要做给我吃。他不像威振四方的领袖,像个兄长,和他说话很舒服。

我愈来愈爱和继书开“武士”聊天儿,和他在一起真轻松,完全没有我见到继天同仁的那种紧张。也许是因为我并没有爱上他,不用故意让他注意我。有时我们不忙,还一块儿做吃的。我们做了吃的也邀别的同仁一起吃,大家像兄弟姐妹般相处。书开对谁都非常友好,所以我也并不觉得他对我特殊。今天,他说:“唉呀,京之同仁,我发现你的胳膊比我的胳膊长。”于是我们俩就比谁的胳膊长。比下来,还是他的长。因为他个子小,就老爱和人比长短。真是可爱。可有人说,在战场上,他杀起人来,比谁都凶。他的眼睛在杀人的时候,就像一只狼。有时在近战时,他什么武器都不用,光用他的拳脚胳膊,就能把对方三两下打死,像传说中人物。

近来无战事,部队除了操练学习,就是帮地方整顿。我和书开同仁也在一起的时间挺多。差不多天天见他。我们也愈聊愈多,从统一的大好形势聊到未来,还聊他过去的生活,他在大岛的家。我才知道他们继家是个多么传奇式的家庭。从他那儿,我也愈来愈多的知道继天同仁。很怪,当我愈多的知道他们两人时,我对继天同仁的那种男女之情反而淡下来,替之而来的是一种崇敬之情。虽然继天同仁还是不太看我!

今天我和书开同仁去地方政府开会,回来的路上我们又聊起各自的过去,他突然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说,没有。他没说话。后来我们坐在土路边歇脚,我坐在他身边,突然发现他的肩膀非常之宽,怎么从前就没发现过呢?我觉得他的肩膀能包容下很多生命,包括我的。一下,我忍不住跟他坐得近了些。我多想靠在那个肩头上歇歇,这是种什么感情呢?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任何浪漫动人的话。

自从那天那种神奇的感情降临,我和书开同仁的关系好像有点儿变了。我们仍在一起说笑,却互相有点儿紧张。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关系。我们本来是朋友,我本来爱的是继天同仁。也许是我习惯了有都市书生气的男人,继天虽说是军人领袖,但他的举止充满了矛盾;他演讲时热情如火而他平时却冷若冰霜,他敏感又果断,慈悲又冷酷,都使他有种浪漫的、诗意的神秘感。我一直以为他这种人正是我要的男人。可他并不爱任何女人,他活得像个布道者,或者说像个哲学的圣徒。可书开同仁就不一样了,他身上一点儿文静气都没有,虽然他作一手好诗,可那诗体如今读起来又太旧式,更显得他不浪漫。他不是手脚不停的热心帮人忙,就是英勇的在战场上杀敌。一个武夫。静下来时,也还是像一头暂时歇下来的野兽。有时我们什么都不说,坐在黄昏的阳光下,他那双冷酷又有穿透力的眼睛注视前方。这时候他那紧闭的厚厚双唇、锁住的短短秃眉、高挺的鹰勾鼻子,都在夕阳下显得英武动人。我能把他看得那么仔细,可又绝没想过我们能有什么更近的关系,除了那天想在他的肩头儿上歇歇之外。每次想起他,只觉4得特别亲近。我能和继天同仁那么亲近的说话吗?我能妄想在继天同仁的肩头上歇歇吗?我能跟继天同仁肆无忌惮的开玩笑吗?不可能。继天同仁只能是书里的人,只能仰头看着,他其实不像一个真人。而书开同志是活生生的,他才是在燃烧着的人。

终于,我和书开同仁又有个机会单独在一起。我这回大胆地问了他一个从来没敢问的问题:“你有女朋友吗?”他一下脸红到脖子,我发现他有一双小耳朵。他说:“我家里给我包办了,还没娶过来。”这个回答可是我没想到的!简直是太不浪漫了,而且很乡下气!一下让我觉得有回到乡下父母家里之感。我竟喊起来:“你就让他们这么干吗?你就不能主宰你自己的命运?你难道没听说过恋爱自由吗?你能指挥这么大一个军队难道就不能指挥你自己的生活?你是新旨义者吗?你是统一旨义者吗?你是地球旨义者吗?”这通指责,好像一下把他打懵了,又好像使我们的关系突然更明朗亲近。他突然问我:“如果我要我愿要的女人,她敢跟我吗?我这种人是脑袋别在裤腰上活的,说什么时候玩儿完就什么时候玩儿完。”我知道他指的是谁,一阵激动,没想就说:“她会跟着你。因为她要找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英雄,一个无私地为事业献身的人,一个有崇高理想的人,一个不软弱怯懦的人,一个坚强的人,一个愿在暴风雨中安息的叛逆者,一个用行动写诗的人。”他问:“我不是那个人吧?”我说:“你是。”然后我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两人沉默。他突然向我伸出手来:“同仁,你愿接受我的爱情吗?”我的头像一团火,手冰凉,这是不是我终生等待的时刻?我说:“你是我要的那个英雄。我愿作你的朱丽叶特。”他问:“谁是朱丽叶特?”在那个浪漫的时刻,我真不愿解释谁是朱丽叶特。这就是我的英雄,他的浪漫和我的浪漫不是在一个轨道上。我应该说我是花木兰,但我不是。我们紧紧地握着手,好像无言的发誓:我们互相属于对方,属于统一旨义。

我和书开的事就停在那次握手之后,好长时间没有什么大进展。因为战争又来了,书开和继天都上了前线。直到仗打完——我们打了胜仗——书开才来找我单独谈,说有人到他家乡给我们造谣说我们有不正当的关系,有人编了黄色小调骂我,说他家里听说我们的关系后很生气,他爷爷他妈都来信训斥他。他问我有什么想法,我说为了自由我早就离家出走,又最后来这儿参加统一,早把生死度之于外,还在乎什么别人的谣言?只是不想连累他与家人的关系。他说他更下了决心要跟我在一起,他说他想跟我结婚。结婚!这个词闪在我脑子里又沉重又庄严,尤其是跟他这么个叱咤风云的人物结婚,我只觉得神圣!同时,又想,我们可真是两个保守制度下的男女,自从订下关系,除了握手,什么都没干过,现在就要结婚了!我还不知道和他接吻是怎么回事,在床上是怎么回事,什么都不知道,就要结婚了!这是不是就是统一堂人的爱情?还是宗教式爱情?两个多不同的观念,却有这种一致之处!我就要和这个大英雄结婚了,他不像我的浪漫情人,倒更像我的兄长。我跟他从没有那种小说里写的昏头昏脑的恋情——那种恋情多让人陶醉!可我好像从来没有过——可我将是他的妻子了。回忆过去,我曾与汉生爱得像一阵轻风,那么不实在,轻飘飘,谁都不知道对方就搬到了一起住,因为我们是新型的现代人,我是新的女性。当时爱汉生也更多是为他那新生活方式及不同风度所吸引。后来才发现他不过是抄了城市现代人的样子来活着,他脑子里还是一个乡下少爷。我与雨莱更是纸上的爱情,他不过是在寻找诗的模特时见到我,哪里是爱我这个人。现在我与书开虽然有不同的经历,有不同表达感情的方式,但我们有过最多的工作接触,思想交流。我们的关系最初并不是在男女的基础上,而始于事业友情,不是更好吗?他除了不会耍城里书生那些小把戏来勾引女人外,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男子汉吗?哎呀,我好像又糊涂了,如果你只是崇拜一个人,只是他的朋友,只因为他合乎你的理想,但并不曾为他疯狂过,你是不是应该当他的妻子呢?

昨天,我和书开结婚了。是继天主持的婚礼。他虽然是那么冷漠的一个人,在婚礼上却非常庄严,比我还庄严。我为他的严肃感动。他一定也是个非常有感情的人,至少他非常爱书开,他对书开像对弟弟,不像是对侄子。他好像很舍不得把书开交给我。

晚上,我想在上床前跟书开说点儿浪漫的故事,否则直接脱衣上床,有点儿尴尬。我对他说起娜拉、海涅、普希金,希望这些上一人类的浪漫文学能把我俩带进一种气氛,想让书开温柔地吻我——到现在他还没吻过我!想听到他说些动听的话,比如:我爱你;比如:你是我的灵魂。他从来没说过这些话。我从挎包里拿出从前用手抄的诗集,挑着念。这些都是我从各种诗集里挑出来的最动人的句子。我一气念完五首,等他的反应,他看着我,半天没反应,然后突然把我的手拉过去,一直把我拉到他怀里,让我坐到他腿上,念道:“玉人鬓金钗溜,整顿纤纤呈素手,沉醉东风汗漫游。”我听了不禁哈哈大笑,说:“我可不是闺秀佳人,你用错文章了。”他说:“你是什么?”我说:“我是自由女神。”他一下把我搂住,红着脸说:“让我亲亲你吧。”我把脸凑过去,他先亲了我的脸,然后慢慢把嘴巴往我的嘴巴那儿挪,好像很不好意思。我这回倒先主动,把嘴巴往他嘴巴上一靠。我们就接吻了。他好像不会接吻,吻了一会儿,停下来问:“不知从古到今是不是都这么亲嘴儿?”天啊,问得真煞风景。我赶紧说:“这叫接吻,不叫亲嘴儿。”他又问:“接吻和亲嘴儿有什么不同?不是都把嘴贴在一处?”我说:“亲嘴儿是最原始的肉体需要,接吻是灵与肉的需要,不一样。”然后我们又接吻,这回他放松点儿了,在吻我时,嘴慢慢张开包住我的嘴巴。我刚要更进一步吮吸他,他就又停下来问:“这不是一样吗?都是亲嘴儿。”我只好说:“一样一样。”他笑起来,落出白白的尖牙。突然他像野兽似的咬住我的唇,我被他弄疼了,可又被他激起兽态。他咬我的嘴唇和舌头,咬我的脖子,他脱光了我的衣服——根本没看我为他穿的内衣!他在我全身都印上了他的牙印儿。噢,我爱他,他像一只兽似的占有我,他的强壮宽阔的胸膛压在我的脸上,他在我身体里蠕动,他喘息,他和我战争,他向我显示力量。噢,我要他。

真怪,他睡着的时候,我仍是热血沸腾,还想再让他征服我。我想让这个战场上的英雄一次一次的征服我,永不要停。我想永远当他身子下的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