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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天我常常玩到很晚才回家,才进了屋,电话就响了,我料定是陈天,果然。

“喂,回来了。”

“嗯。你打过电话?”

“打过,你妈妈接的,说你出去玩了。”

“对,出去吃饭了。”

“不跟我吃了?”他声音里有点委屈,前几天他打电话来叫我吃饭,我表示说:“咱们这饭是不是吃得也太勤了点?”

“总跟你吃也不太好吧。”对他最好的办法就是有话直说。

“倒也是。”

“你在干什么?”

“没什么,等你回来,给你打电话。”

“何至于?”

“是有点过火,不过是实情。”

我可不打算鼓励他,没吭声。

“你肯定不想再出来吃点什么吧?”

“现在?”

“算了,你该睡觉了。”

“哪就睡了,起码要到二三点。”

“干什么?”

“嗯,愣神,看书。”

“看书。你喜欢看些什么书?说说看,我对你知道得太少了。”

“现在嘛,我手边放的是本邓肯写的《我的生活》,上大学时候读的书,前两天又拿出来翻,有几段当时还用铅笔划了道呢。”

“是什么?念给我听听。”

“真的要听?”

“嗯。”

“好吧。”我打开书,在桌边坐下,翻开几页,在灯下念给他听。

“‘十六岁的时候,有一次没有音乐伴奏,我给观众表演舞蹈。舞蹈结束的时候,有人突然从观众席里高呼:这是死神与少女!从此以后,这个舞蹈一直就叫做《死神与少女》了。这可不是我的本意。我不过是竭尽自己的努力去表现我当时初步认识到的,一切貌似欢乐的现象之中都暗藏着的悲剧而已。那个舞蹈,按我的意思应该叫作《生命与少女》才对。以后,我一直用舞蹈表现我向生活本身,即观众称之为死的东西所进行的搏斗,表现我从生活中夺取到的短暂的欢娱。’”

念完了,他在那边叹了口气,像是咕哝了一句“孩子”,两个人都不想再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