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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从小热爱的那些诗人作家,个个放荡不羁、道德败坏,被人指责为寡廉鲜耻。第一个是拜伦,然后是王尔德。上中学时的蓝皮日记本上我工工整整抄着拜伦和王尔德的诗句——“我对你的爱就是对人类的恨,因为爱上了人类,就不能专心爱你了。”“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最后一定是悲剧。”《拜伦传》是我十五岁那年,从动物园那家后来改成粤菜馆的书店里偷的两本书中的一本。

仅仅用没有钱来解释我偷书的行为是不充分的,作为一个中学时代的北京市三好学生,海淀区中学生智力竞赛三等奖获得者和红五月歌咏比赛的报幕员,我以此表明我内心的立场,我站在拜伦和王尔德们一边,对一切道德准则表示蔑视。

我蔑视而又能够遵守那些准则说明了什么?虚伪?掩饰?克制?胆怯?所有那些可以指认我是个好少年的证明,都是勉勉强强获得的。市级三好学生——我已经被告之不符合要求,但因再无其他人选学校不愿平白丢掉一个名额而给了我。智力竞赛——整个过程中我只回答了两个问题,而其他学校的学生因为回答的又多又错,所以我等了奖。歌咏比赛,鬼知道为什么选中我,我想是因为我总爱读些超过我理解范围的诗,不过结果证明我是不称职的,因为我在报幕时忘了让下一个队作准备而在礼堂里引起一片混乱。

总之,我是一个不能确定的,勉强可以被称为好学生的人。这勉强已经预示了我将开始的模棱两可,左右为难的人生,准备遵守世俗的准则,而在内心偷偷着爱着拜伦和王尔德,渴望与众不同的生活。

“犯罪不是庸俗,但所有的庸俗都是犯罪。”

“只有特别之物才能留存下来。”特别,就不论善恶。我寻求特别之物。

“我不仅要做一个恶棍,而且要成为一个怪物,你们会宽恕我所做的一切。换句话说,我要把你们的衡量标准变成荒唐可笑的东西。”

这是我知道的,最令我颤抖的豪言壮语,在一百年以前,被最优雅的人用优雅的态度说出,比长发愤怒青年的重金属喊叫更对我的胃口。

徐晨说:“可以理解,道德败坏的人没有禁忌,更加有趣。”“有趣”——我努力想追求正确的生活,实际上却一心向往有趣的生活。但我既缺乏力量,又不够决断,追逐这种并不适合于我的生活的必然结果是痛苦多于欢乐。但那时我坚持相信那个“白痴”公爵梅希金的说法:“她的眼睛里有着那么深的痛苦,是多么美丽啊!”

我不能一一列举我做过的蠢事,花了很多年我才意识到,实际上对我来说一句不得体的蠢话比背叛、残暴、欺骗这样的所谓罪恶,更加难以接受。罪恶里还时常蕴藏着某种激情和勇气,激情便与美感有关,而平庸与乏味则毫无美感。对我来说这是直觉的反应,达不到年轻歌德的高度——为善和美哪样更大这种问题而深受折磨。确立某种生活准则,并有勇气去坚持这些准则是必要的。可惜大家通常既无勇气坚持善,也无勇气坚持恶,甚至没有勇气坚持随波逐流。更加不幸的是,我对他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领悟力,有了这份本可不必的理解,做起事来便难免拖泥带水,对一切都失去了明确的尺度。这对我的生活是个致命的错误。

错误当然不都是丑陋的,有些东西因为错误而格外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