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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谈起的不是陈天,而是徐晨。

徐晨竹竿似地顶着个大脑袋,不,那是以前的记忆,他的脑袋不再显得大了,像大多数三十岁的男人一样,他发胖了,不太过分,但还是胖了,这让他显得不像少年时那么青涩凛冽。

这是我的看法,我知道他会不以为然,他爱他不着调的,结结巴巴的,消瘦的青春时光——比什么都爱。

“我是一个温柔提供者。”徐晨一边说一边点头,仿佛很同意他自己的观点似的,然后又补充说,“我是一个作家。”

“对,没错,美男作家。”

“偶像作家。”他纠正我。

“人称南卫慧,北徐晨……”我拿起桌上的一张《书评周刊》念给他听,他的照片夹在一大堆年轻美女作家中显得很是突兀。

“胡说八道!”他把报纸抢了扔到一边,“完全是胡说八道!”

“你不是要成为畅销书作家吗?急什么?”我奇道。

“我指的畅销书作家是海明威!米兰·昆德拉!再说说,普鲁斯特都算!”

“原来是这个意思。”

我和徐晨可以共同编写一本《误解词典》,因为几乎所有的问题,我们都需要重新界定和解释之后,才能交谈。我们经常同时使用同一个词,却完全是不同的意思。我们就在这种深刻的误解中热烈地相恋了两年,还曾经赌咒发誓永不分离。

像大多数恋人一样,我们没有说到作到。

但是在讲述这一切的一切之前,我应该首先指出我对故事的情节不感兴趣;其次不标榜故事的真实,像这两年那些领导潮流风头正健的年轻作家们常干的那样。这两点都基于我不可改变的身份——一个职业编剧。

我是以编造故事来赚钱的那种人,对这一套驾轻就熟。想想,一个故事怎么能保证在二十集,900分钟的时间里恰当地发生、发展、直至结束,有的故事要讲很久,有的虽好却很短小,而我必须要让这些形态各异的故事具有统一性,而且在每个45分钟之内都有所发展,出那么几件小事,随着一个矛盾的解决又出现另一个矛盾,到一集结束时刚好留下一个悬念。如果这套戏准备要在台湾的黄金档播出,长度就要加长到三十集,因为他们的黄金档不接受二十集的电视剧,而不在这个档播出就不能挣到钱。所以我曾经接过一个活儿,把一个电视连续剧从二十集变成三十集。加一两个人物是少不了的,男女主人公嘛,只能让他们更多一点磨难,横生一些枝节,多误解一段时间。

我说这些无聊的事儿是为了让读者明白,我讨厌丝丝入扣地讲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那是一种手艺活儿,

稍有想象力的人通过训练都能做到。当然这之间“好”与“不好”的差别就像“会”与“不会”那么大,但手艺毕竟是手艺。

比如说吧,几个月前我和朋友一起看一张叫作《十七岁的单车》的电影DVD,这是个不错的电影,电影节的评委们也看出了这一点,给了它个什么奖。问题是我们饶有兴趣地看到一半,碟片坏了,我们气急败坏地对着那张盗版盘加施了各种酷刑,它依然不肯就范,吱吱嘎嘎地响着就是不肯向前。最终众人只得放弃,个个丧气不已。为了安慰他们的好奇心,我以一个编剧的责任感为他们编造了后面的情节。几个星期后,当时听故事的人给我打电话,说电影的后半部分和你讲得所差无几,你肯定早就知道。我当然不知道,我不是说电影的故事是个俗套,而是说编剧的思路是可循的,如果你还凑巧认识这个编剧,对他的偏好略知一二,那就更好解释了。

我现在想作的是忘掉手艺,忘掉可循的思路,寻找意义。但是说实话,这种手艺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甚至左右我的生活。

曾经有人对我说:“我喜欢你。”

我回答他说:“我还真不好意思说你说了一句蠢话。”

我向你保证我不是真心想说这句话,他一说出上句话,我脑子里马上有了五六种可以表达各种情绪的对应台词。就着当时的氛围我选择了这句,因为这么酸的一句台词后面应该解构一下。这些念头都是一刹那产生的,等我看到那人脸上一脸尴尬,才知道自己选错了台词——不符合我的人物性格。

生活的真实性都值得怀疑,其他的就更别说了。

就我本人而言,我不相信任何作品的真实性,一经描述真实就不再存在,努力再现了一种真实,却可能忽略了另一面的真实,我们永远只能从自己的角度谈论世界,有的人站得高看到的角度多于其他人,但说到底,仅仅是这个差别。我讨厌虚构,真实又不存在,但是我们依然写作。在这真与假之间我希望能够明析事物和事物间的关系,寻找思维的路径,发现某种接近真相的东西。写作对我便是这样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