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多年以后,当一切的记忆都已被时间磨砺得粗糙无比,我仍然清晰地记得,在一切开始的那个黄昏,风中带来了黄沙的腥味。

我,是虹日小城的城卫首领。

所谓城卫,不比商队的护卫,其实并没什么事情可做。

虹日城地处通商要道,连结着西域与中原的贸易,也算富庶繁荣。但即使是肆虐沙漠、最为强大的沙盗,也从来没有成为过小城的威胁。似乎是因为某种无声的约定,从我懂事起,从没有一支沙盗敢于靠近小城的三十里之内。

所以,我的工作只是偶尔无聊地站在城墙上,守望着一片无垠的黄沙。

小城今年的最后一支商队,已然赶在三日前,由我的师兄沈源带回了小城。如果不出所料,从明早开始,那覆盖百里的沙暴就会来临,小城将迎来又一次闲适的沉寂。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叹了口气,离开城墙,准备去找沈源,喝上几杯……

或许再叫上云翎?

沈源作为城主的大弟子,一向负责商队的护卫。

虹日城护卫的商队在这片大漠内还算能够畅通无阻,但一旦人关,或者走出西域,仍然大有风险。所以商队护卫的职责重大,实在不是我这样的城卫所能比的。

虽然几乎被同时收入门墙,但沈源无论是文才还是武功,进境却总能将城内的一众年轻人远远地抛在身后,若非他那天生的隐疾,怕是现在,功夫已超过了城主也说不定。

果然不错,此刻,沈源就在家中。

平日只要没有任务在身,沈源永远都愿意呆在家里。这个沉默的人似乎对阳光的温暖有着一种天生的抵触。

还未进入房门,远远便闻到一阵阵的香气,我心下不由一喜。

全城人都知道,沈源虽性情冷漠,却唯独对美食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喜爱。每次,他随着商队出行,踏遍大江南北,总会搜罗无数的美食带回,甚至平日,他还会自己下厨做上一些精致小菜享用。看来今日,我可算赶上了。

不出所料,一进屋,阵阵香气更浓。

我哈哈笑道:“师兄,可分一杯羹否?”

沈源闻声自厨内转出——他今年不过二十六岁,比我大不上两岁,但看起来却直如三十许人。

这并不是说,他长相有多衰老。其实他身形高瘦,面如冠玉,细眉凤眼,细看起来,脸孔上竟有一股女子般的妩媚之气。只是他总爱蹙着眉头,脸色阴沉,加上沉默寡言,故容易给人一种比实际年龄大上许多的错觉。

连我有时都觉得,自己从来不曾真正了解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而其他人则更是无法想象,他那张阴沉俊朗的面容背后,暗藏着一副怎样的心思。就像现在,他其实早就回到了小城,却没和任何人照面,只是呆在自己的屋中,无紧要事一步不曾出门。

看到我的不请自来,沈源的面色难得地显出一丝难以琢磨的情绪,可那表情只是一闪,便迅速恢复平静:“你来得正好,帮我一把。”

陪同沈源端着满满的两个托盘、足有十数道菜肴,我们穿过小城沉默的街道。

沈源长年在外,很少回家,但他只要在家,每日必会亲手做上一大桌美味,孝敬他的父母。

我因父母早逝,自小住在城主府内,故而和沈源也算得上一起长大了。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身为独子,却长期住在城卫训练场内,但每次见到他这一番孝心,我心中却总是有些酸酸的感觉。

子欲孝而亲不在,实在是人生最大的悲。

——当然,即使我的父母在世,让我如他这般亲自下厨做菜,怕也不太可能。

沈源的父母住在城南,恰好和城卫场遥遥相对。我们小心翼翼地端着菜肴,足足走了一炷香的工夫才到。

沈源的父亲沈须大叔独自坐在炕上,面色阴沉,看着沈源迈步进屋,将手中的菜肴放下,他却没有说话,也不见动作,直到看到我随沈源进入,方才一愣,笑道:“好小子,好久没见到你了,功夫练得怎么样了?”

我笑道:“总之现在还打不过大叔就是了。”

或许是自幼失怙的缘故,小城内的每家对我,都有一种不同于对其他小辈的亲昵,而我每次走到别人家中,总能感觉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温暖——那让我午夜犹觉心酸的温暖。

我笑着和沈大叔搭讪,却见沈源垂手侍立一旁,面色拘谨,仿佛比我还要约束几分,倒像这里是我的家,他才是客人一般。而沈大叔只是一味和我谈笑,并未开口吃喝。

我转向沈源,笑着没话找话道:“听说现在的江湖形势颇不安稳,你们这一趟却无甚凶险吧?”

沈源淡淡道:“上次行商大大得罪了金刀盟,此次本仗着行踪隐秘,人马强壮,没怎么放在心上,没想小霸王孙无病竟然亲自来为难。幸亏老孙见事机警,我们改变路线躲入蜀中,方才有惊无险。”说着,他微微摇头道,“小霸王实在名不虚传,我自问也算练了二十年武功,可在金刀之下竟然毫无还手之力,若非……若非得人相助,我此番怕就回不来了。”

说着,他撩开自己的衣襟,却见一道巨大的伤疤自肋下连到胸前,着实触目惊心。

他说来淡然,我却听出其中无数的惊心动魄。

金刀盟主孙无病以一己之力独霸江东,实乃天下有数的枭雄,此番竟然亲自出手,沈源能够逃脱性命回来,实在是侥幸至极。

沈源面上却不见波澜,似乎根本未将那些关系性命的厮杀谋夺放在心上一般,转身面向沈大叔,深施一躬道:“爹娘,二老的身体可安康?”

沈大叔微微点头道:“我们都好,你不须挂念。商队乃我虹日城的根本,城主将重任交托给你,你更须尽忠职守,拼死护得商队平安。”

沈源躬身应是,再闲聊几句,与我并肩退出。

一路回到沈源的小屋内,我已饿得前胸贴肚皮了,苦笑道:“我们也该开吃了吧?”

说着,我一步跨进,却见桌子上竟然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小碟,里面却是一条糖醋鱼,只略略动过几口,已然凉透了。

糖醋鱼冷了实在是无法下咽。我左右看看,却不见别的吃食,讨好地笑道:“师兄,再做点好东西吃吃吧?”

沈源摇摇头,面色愈发阴沉了:“懒得做。”

“你就吃这?”

“我也懒得吃。”

不知为何,我的心头却掠过一丝隐隐的轻松:“算了,你总不会懒得喝酒吧?走,去小店,我请你!”

城内的人口本就不多,故要想喝酒,只有一家小店——程家三兄弟开的酒铺,附99lib.net带住宿。

沈源点点头。

我则是一脸无奈:“这次就放过你,你带回的那些好东西,不妨留待我下次再尝。这就走吧,叫上云翎?”

最后的四字出口,不知为何,气氛瞬时变得有些尴尬。

过了半晌,沈源方才迈步前行:“你先去,我随后就到。我们到小店门口聚集……对了,不必叫她了。”

说完最后几个字,沈源转身离去。

TWO

不一时,我和沈源已先后踏入程家小店,眼前的情形却颇为让人惊讶。

——那几张比我年纪还要大上一轮的小桌,竟然有一多半都坐上了客人。

虹日城虽然地处通商要道,但一向保守封闭,除了每年特定的那些客商之外,几乎从不曾有这许多的外客。

我离开城墙不过一刻,万万没有想到,就在这风暴前的最后一个黄昏,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来到城中?

就连沈源一贯阴沉的脸上也闪过一丝警觉。

剩下的桌子还有两张,我们挑了靠窗的一处慢慢坐下。

沈源摘下腰间水囊,大喝了几口,方才与我一起,注视着这几位陌生的客人。

——左方一桌上是个年轻人,看年纪和我们差不多,二十五六,锦衣华服,神光内敛,丰神俊朗,端的好人才。此刻,他正举着一杯酒,却不便饮,目光凝重,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前方一桌却是完全不同的气氛。只见两条大汉正自豪饮,正面一人年约四十,坐在凳上仍足有一般人站立的高度,一身青色劲装,虬髯虎目,正将一碗烈酒鲸吞入喉,随即大喝一声:“好酒!”声若龙吟虎啸,让我恍觉,房梁都应声微微震颤。

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沈源闻声都不禁抬头看去,低声赞道:“好内力!九霄龙惊神吟,此人莫非是惊神指段九霄?他到这儿来做什么?”

听到这里,我也不由一惊。

九霄惊神,好大的名声!自小,我便听说过无数关于他的那些亦正亦邪的传说。可以说,他是我少年时代当之无愧的偶像之一。

今日一见,果然功力不凡,别说我远远不及,只怕连沈源也未必是其对手。

却听段九霄道:“只有用这大漠黄沙中不死的青黍,加上这沙漠骄阳的酷烈才能酿出如此的烈酒,入喉直如刀割,腹内犹若火烧,和这一比,咱们前日喝的烧刀子直如白水。”

“老李,只这一碗酒,咱们这一趟就算不虚此行了!依我看,天下诸酒,此酒堪称第一。”

被称作老李的人背对我们而坐。只见他背着一架足有普通人身长的长刀,虎背熊腰,虽看不见面貌,但从那渊淳岳峙的模样看来,怎么瞧,都像是一位与段九霄等量齐观的高手。

那老李并未答话,却听一边的锦衣公子悠悠接道:“此七日酒确是绝品佳酿,但自古武无第一,段大侠若说天下诸酒都不及它,却有些过了。依在下看来,诸如江南刘家巷的翠峰露,蜀中的楚河酒,封州倚醉楼的醉千红,便各有千秋,未必输给这酒。”

段九霄大笑道:“唐大公子,这你就错了。别的不说,那醉千红我可才喝过不久,软绵绵的,含在嘴里比水还淡,也称得上酒?”

听这二人说话,竟是彼此认识的。

“唐大公子”四个字一出口,别说沈源眼神一亮,便连我,都已猜出这华服的年轻人是谁了。

当今江湖,白衣侯威压江湖,七大势力划地而治,各霸一方。而其中年代最久远、势力最雄厚、组织最神秘的,当属蜀中唐门。

论及这屹立千年的神秘门派,如今年轻一代中最优秀的人才,便是唐门刑堂堂主唐畔的长子——蜀中十七房唐大公子唐仲生,这三岁习武、五岁炼毒的唐门奇才。江湖人都相信,三年后唐门更换明宗,唐大公子乃是必然人选,届时,也许他将成为江湖七大势力中最为年轻的宗主。

不过,我如此了解他,其实更多倒是因为云翎曾经提过他们之间的那段交情。

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

段九霄、唐仲生、还有那不知名的李姓大汉。这样天下顶尖的高手,平时可是一个都难以见到的,为何竟会同时来到我们这座平静的小城?而这两批人看来彼此认识,却不坐在一处,只如此隔桌说话,看起来也甚是诡异。

唐仲生笑笑接道:“话是不错,不过今日你喝这虹日城的烈酒倒未必会醉,可若是如你这般的饮法喝那醉千红,却保你大醉数日。”

“这七日酒虽然性烈,却让人一喝便心生警觉,反是那醉千红,几无酒性,你只觉可以千杯不醉,却在不知不觉间醉倒于地。我等饮酒,求醉才是王道!”

听得这番议论,我心下稍稍一动。

却听那话音方落,门外一个清朗的声音道:“好议论,这位兄台真是酒国中人。”

话音间,一袭白衣跨入小店。

THREE

是我的错觉?

沉思的,饮酒的,大笑的,还有那刚因惊讶而抬头的沈源,同时静止了下来。来人仿佛有一种令时间停止的魔力,霎时间,自己那沉重的心跳成为我唯一能听到的声音。

我抬头看去,只见当先一名贵公子,一身素衣,经历了城外八百里的瀚海沙漠,依旧纤尘不染,白得耀眼。他身后一人,却是一名身着鹅黄衣裙的女子,面貌清秀,斜跟在白衣人身后半步左右,看来应该是他的侍婢。

看此二人也无甚出奇之处,却为何竟会让一干豪客惊惧至此?

静静听着自己的心跳,我的心中忽然泛起一丝波漾。

唐仲生、段九霄、或者再加上虹日高手沈源,这些随时可以令江湖震动的人物,竟然同时因为一个来者而惊惧。

这就是力量吧?一种让众生动容,让天下惊惧,无人可以忽视的力量。人生在世,大丈夫当如是耶!

白衣人走到唯一空着的一张桌边,径自坐下,那少女安然侍立一旁。

仍旧无人说话,店内静得令人怵然。

小店老板程二叔颤颤巍巍地从后台走过,脚步声打破了一片寂静:“客官,您要点什么?打尖还是住店啊?”

白衣人温和地笑笑,并不说话。那侍婢俏声道:“做几个拿手菜上来,快一些。我们吃完还要赶路的。”

这句话一出口,我只觉得店内那种莫名的紧张瞬间减低了不少,仿佛所有人都暗自松了口气。

程老板——城中年纪最大的老者之一,平日我们都叫他程二叔——笑道:“两位要赶路可要尽快了,明早开始,这里就要刮沙暴了。这沙暴三日内不会停息,一飙起来,除了我们这虹日城和墨岩山两处处于风眼之内,可保无恙之外,百里内移山填海,谁也走不了。”

他说着话,给那白衣人斟上一杯香茶:“二位少待,我这就让伙计们准备,二位休息好后出发,夜半时分就可以离开飓风范围,到达百里外的塔木绿洲了。”

程二叔平日并不是如此多话之人,大概还是因为那股莫名的紧张,也将他牵扯其中了吧。

沈源的脸色数变,终于慢慢站起身,朝那神秘的白衣人走去。我也赶忙站起,紧随其后。

就见沈源一抱拳道:“想不到侯爷竟然光临敝城,实是我等的荣幸。”

侯爷?

霎时间,我省起了此人的来历。

天下侯爷虽然不计其数,但能够如此令群豪耸动的,怕是只有一人:白衣侯!

九字江山白衣侯。

当今江湖的顶峰,传说中以一人之力威压七大宗门的神话;一段惊才绝艳,天下无双的传奇。

想不到有朝一日竟能亲眼得见这等人物,我心下不禁一阵激荡。

白衣人微微一笑道:“虹日城真不愧被称作人间蜃景,果然气象万千,我等途经……”正说话间,他缓缓举起桌上清茶,语声却忽地一顿。

仿佛针刺般,汗水瞬间浸透了我的掌心。

店还是这间小店,人还是那些个人,却不知为何,似乎正有洪荒猛兽挣脱了锁链,裹挟而来的惊人杀气几乎让我不能呼吸!

我强忍恐惧,抬头朝那杀气的来源看去,骤然惊见一双眸子——那是侍立于白衣人身后的侍婢,此刻,她的双眸竟似变成了血红,而那一片红色的左眼中,隐约有两个瞳孔。

这一切只是一刹那间的事,还没等我开始惊讶,刺痛般的杀气已然消失无踪,那双奇异的眼睛也恢复得与常人无异。看看周围,沈源的面色仍如平常般冷漠,另两桌客人也毫无反应,难道方才那诡异的情形只是我一个人的错觉而已。

我不及细想,却见那白衣人的嘴角斜斜微扬,透出一丝凉笑,那笑容就像一个顽童看到了心仪已久的玩具。

就听他的话锋一转,接续道:“……此地,看来是应该盘桓几天了。店家,可还有上房?”

话说完,也不管其他人的反应,白衣人径自举起桌上的清茶,竟只朝我一个人微一致意,浅笑道:“根基不错哦。”言毕,却不便饮,又放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