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玛斯-勃拉司福太太把莫尔斯华斯夫人的《鸽钟》移到倒数第三层书架空位中。莫尔斯毕斯夫人的作品都集中到这里。杜本丝抽出《锦织房间》,深思般地拿在手上。她也许读过《四个风吹的农场》,但都无法像《鸽钟》和《锦织房间》那样记得清清楚楚。她的手指不停地翻动书页……杨美很快就会回来。

    工作进展得很顺利,不错,前确很顺利,只要不停下来看以前喜爱的书就行。这实在很快乐,但也花掉很多时间。汤美傍晚回来,问起工作的进度,她说:“唉,已经整理好了。”可是,她必须动用种种机智与技巧,阻止汤美走上二楼查看书架整理的情形。一切都很花时间。搬进新家,往往要花费许多时间,甚至比想象的还多。而且事实上也有许多事让人焦躁不安。例如电工到家里来,常在地板上占据了好大的地方,而且高高兴兴造了许多陷讲,心在不焉的主妇行走时,往往一脚踩空,而在千钧一发之际,被在地板下模来摸去,看不见的电工扶住。

    “有时,”杜本丝说,“我真希望我们没有离开巴尔敦。”

    “想想那餐厅的屋顶。”汤美说,“想想那屋顶间,想想车库的情形。车子差点都被搞坏了。”

    “请人修理,不就行啦?”杜本丝说。

    “不。”汤美说。“那破房子必须彻底改建,不然就搬走。这新房子总有一天会住得很舒服。这点,我深信不疑。总之,房子可以让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说做我们想做的事,”杜本丝说,“是指我们彼此都想找个地方加以独占?”

    “不错。”汤美说,“各人可以有比较大的空间。超过这个限度,我就难以同意。”

    这时,杜本经想,我们在这房子里还有事要做?也就是说。除了定居之外。还有什么事要做吗?说到定居,最好简单化,否则就麻烦了。当然,一部分是导因于这些书。

    “如果我现在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杜本丝说,“我就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容易识字了。近来的孩子,到了四五岁,甚至到六岁都还不识字,即使到了十岁、十一岁,也有许多孩子不能识字,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那么容易识字。谁都能看书啊。我、隔壁的马丁、马路那头的珍尼佛-西莉尔,还有温尼佛雷德。大家都能看书。虽然拼字拼得不好,但是想看的都能看。我不知道我们如何学会的。我想大概问过人。招牌啊,卡特肝脏药啊。火车开近伦敦时。我常把田里的广告一一读出来,真是兴奋极了。我常想那是什么广告。哎哟,不行,我必须想想现在的工作。”

    她换了几本书。先读《镜国里的爱丽丝》,再看夏洛特-杨格的《历史的内幕》,过了四十五分钟,可是,她的手还没有离开厚厚的破旧的《雏菊的花环》。

    “这本必须再看一遍。”杜本丝说,“以前看过。可是已经过了好多年。啊,读来真是心里怦怦乱跳。诺曼人也会让人接受坚信礼?真奇怪。还有,艾塞尔——是什么地方?是柯克斯威尔或其他什么地方吧——还有什么像佛洛拉这样的一介平民。我不知道那时候每个人都是‘一介平民’。被人认为是一介平民,多么可怜。我们现在又是什么?全都是一介平民吗?”

    “太太,你说什么?”

    “没有,没说什么。”杜本丝转回头望了一下出现在门口的忠仆阿勃特。

    “我以为有什么事情。你按铃了,是不是?”

    “没有。爬上椅子取书,碰到了铃子。”

    “要我拿什么下来吗?”

    “好,那就麻烦你了。这些椅子好像都要垮了,有的椅脚摇摇晃晃,有的有点儿滑溜。”

    “拿哪一本?”

    “上面第三层架子还没有好好查过,上面的两层查过了,我实在不知道第三层有什么书。”

    阿勃特爬上椅子,把一本本书上的尘埃掸掉,再送给杜本丝。杜本丝专心一意地接过来。

    “哇,好极了!每本都棒极了。想不到我忘了这么多书。哎呀。这是《护身符》!这是《萨玛雅德》!这是《新寻宝记》。啊,全是我喜爱的。不,这些不要放回书架去,阿勃特。我要先看一看,先看一两本。啊,那是什么?让我看看。是《红色的帽章》,不错,是历史读物,一定非常有趣。啊,还有《在长袍下》。斯坦莱-韦曼的可真不少,的确很多。当然,这些都是十岁十一岁时读过的。哎哟,真没想到,又遇见《森达城的俘虏》了。回忆引起巨大的快乐,杜本丝舒-口气。“《森达城的俘虏》,是通往浪漫小说的第一步。佛拉维亚公主的罗曼史。鲁利塔尼亚国主。鲁道尔夫-拉森迪尔这个名字,一上床,谁都会梦见他。”

    阿勃特又递一本给她。

    “啊,这更有趣。”杜本丝说,“这也是比较古老的。古老的放在一起。还有什么书?《金银岛》,不错,这也是很有趣的书,当然已经读过好几遍。我还看过两部改编的电影。我不喜欢看改编后的电影,不像原著!啊——这是《绑架》,对啦,我以前就喜欢。”

    阿勃特伸长身子,一下子抱了太多的书,以致《卡特里奥娜》掠过杜本丝头项落下。

    “对不起。太太,真对不起。”

    “没什么。”杜本丝说,“是《卡特里奥娜》。对了,史蒂文生的还有没有?”

    阿勃特小心翼翼把书递出去。杜本丝高兴得叫了起来。

    “是《黑箭》。真奇怪!竟是《黑箭》。这是我最先得到、读过的书。啊,对了,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说你还没有出生呢,对不对?等一等。《黑箭》,嗯,眼睛从挂在墙上的图画中窥看——是真的眼睛呢——透过画中的眼睛向这边看,好极了。真的,吓死人了。《黑箭》,那是什么?那是——啊,是狗,还是猫?不,不是。是‘猫、老鼠和狗罗威尔;英国全在猪的统治下’。猪,当然是指李察三世。每本书都说李察三世是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不是坏蛋。可是,我不相信。因为我连莎士比亚都不相信,他竟然在戏剧的开头就让李察说:‘我决定要做个坏蛋’。啊,对,是《黑箭》。”

    “太太,还要再拿吗?”

    “不要了,谢谢,阿勃特。我已经很累了。”

    “那就到此为止。老爷打电话回来,说要晚半个钟头回家。”

    “没关系。”杜本丝说。

    她坐在椅子上,拿起《黑箭》,翻开书,专心地看了起来。

    “啊。棒极了。真的全忘光了,再看仍然觉得很有趣,以前看的时候也觉得很有趣。”

    恢复了寂静。阿勃特回到厨房。杜本丝深深靠坐在椅背上。时间过去了,蜷缩在已经用旧的安乐椅上,汤玛斯-勃拉司福太太追寻着往昔的喜悦,一行一行阅读罗勃-路易士-史蒂文生的《黑箭》。

    在厨房里,时间也过去了。阿勃特面对火炉,展开了形形色色的作战行动。门外边传来车子声音。阿勃特走过边门。

    “老爷,要我把车子开进车库吗?”

    “不要。”汤美说,“我自己开进去,你忙晚餐吧!我回来得太晚了吗?”

    “哪里,就像你电话里所说那样,其实还早了一点。”

    “啊,真的?”汤美停好车,搓着手走进厨房。“外面很冷。杜本丝在哪里?”

    “啊,太太嘛,在楼上整理书。”

    “什么?还在弄那些发霉的书?”

    “是的。今天做了不少事,不过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

    “哎。”汤美说,“算了,阿勃特。晚餐是什么?”

    “柠檬鱼片,马上就好了。”

    “知道了,十五分钟后再吃,我先去洗手。”

    楼上,杜本丝依然坐在旧安乐椅上,耽读《黑箭》,额头上皱纹微聚。刚才遇见了一种奇怪现象,似乎只能称之为干扰。在看过的那一页——她找了一下:是第六十四页,还是第六十五页?她搞不清楚——总之,在那一页的一些字下面,有人划了线。十五分钟前,杜本丝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现象。为什么在这些字下面划线?这些字既不相关。也不是引用辞。似乎是随便选出一些字,然后用红墨水划了线。杜本丝细声念了一下,“马查姆不由得发出低沉叫声。狄克吓了一跳,掉下了温达克。他们一齐站起来,拔出剑和匕首。艾理斯举起手。他的白眼发光。啊,好大的——”杜本丝摇摇头。意思不通,完全不通。

    她走向桌子,拿起书写用具,取了两三张便条纸。这是最近由印刷公司送来的,为了印上新的住址:“月桂树庄”。

    “无聊的名字。”杜本丝说,“如果常常改变名字,连信都无法投递了。”

    她把有问题的地方写在便条纸上。于是,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现在全都注意到了。

    “这样就完全不同了。”

    她把那一页上划线的字抄下来。

    “果然在这里。”突然出现了汤美的声音说,“快吃饭了。书怎么啦?”

    “这本书好奇怪,”杜本丝说,“简直搞不懂。”

    “什么奇怪?”

    “这是史蒂文生的《黑箭》。我想再看一遍,拿起来看,一切都还不错,可是,突然间,每一页都有点儿怪异。这些字下面都用红墨水划了线。”

    “啊,是有人喜欢划线。未必都用红墨水,但常会在书上划线。在自己想记住或引用的地方。我的意思,你懂吧。”

    “我懂,可是这跟你说的不一样。还有,这——这是字啊。”

    “你说字!”杨美说。

    “到这边来嘛。”杜本丝说。

    汤美走过来坐在椅子扶手上,然后念道:“‘马查姆不由得发出低沉叫声,连死去的发号开车的人也吓了一跳,落下了窗子,所以两个巨汉——什么嘛,看不懂——贝壳是预定的记号。他们一齐站起来,拔出剑和匕首。’简直莫名其妙。”

    “嗯。”杜本丝说,“起先我也这样想,简直莫名其妙。可是。它并不莫名其妙,汤美。”

    楼下,铃声响了。

    “吃晚饭啦。”

    “没关系。”杜本丝说,“吃饭前,我必须先告诉你这件事。饭后再说也行,可是总觉得奇怪,不马上告诉你。我不舒服。”

    “好啊。你又有什么大发现?”

    “不,没什么发现,只是抽出一些字来。好——看,就是这一页——马查姆的第一个字母M。M和A划了底线。后面还有三个,啊,不,三个或四个字划了线。这些字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随便选出来划上底线。这些字里的字母——似乎需要找适当的字母。其次是在“压抑”的R上划线。然后是‘叫喊’的Y、‘杰克’的J、‘射击’的O、‘破灭’的R、‘死亡’的D,接着又是“死亡”的A、‘瘟疫’的N——”

    “喂,算了吧。”

    “等一等,我想查清楚。我已经抄下来,你也会懂的。就像我最先所做那样,把这些字抽出来。依序写在纸上,就变成这样了:M-A-R-Y。这四个字母都画了底线。”

    “这又怎么样?”

    “变成梅丽啦。”

    “不错,变成梅丽了。确有人叫梅丽。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想表示这是她的书。自古以来,人就常在书或类似的东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不错。总之,这是梅丽。其次划线的字母就成了J-o-r-d-a-n。”

    “不是很好吗?是梅丽-乔丹啊,这很自然。连这孩子的整个姓名字都知道了。她叫梅丽-乔丹。”

    “可是,这本书并不是她的!在开头部分,用歪歪斜斜孩子气的字体写了‘亚历山大’几个字。我想是亚历山大-帕金森。”

    “啊,这真的很重要吗?”

    “一定很重要。”

    “走吧,我饿了。”

    “忍耐一下嘛,再等一会儿,到底线结束的地方——唔,再四页就结束了。字母是从不同页数的奇怪地方选出来。不是因为有关系才选出来。字简直不重要——只有字母。从M-a-r-yJ-o-r-d-a-n就可以知道。这还好。其次四个字母是什么,你知道吗?d-i-dn-o-td-i-en-a-t-u-r-a-l-y。这意思是‘自然地’,却不知道应该用两个l。那是什么意思呢?是‘梅丽-乔丹不是自然死亡’。接下来的文句是:‘凶手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知道是谁。’就此结束,再也没有了。但已经足够让人心里怦怦跳,是不是?”

    “喂。杜本丝,”汤美说,“你不会从中衍生出什么意义来吧?”

    “你是什么意思?什么从中,什么意义?”

    “我是说凭空造出悬疑事件。”

    “哦,这对我倒是一个悬疑事件,‘梅丽-乔丹不是自然死亡。犯人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知道是谁。’汤美,你说,这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