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人居住的地方,平常总是人烟稀少,因为他们几乎人人都躲避耕田种地的劳作。这不幸的反感如此强烈,以致他们咒骂敌人时,但愿对方降格为耕者,认为只有渔猎二事才算高贵的营生,并且无愧于他们的身份。

可是,往往有些年头,渔猎收获甚少,所以他们常常苦于饥馑。何况根本没有一个地方盛产野味鱼类,足够供养一个大民族,因为禽兽总是逃避人类丛聚之处。

而且野蛮人的村镇,每处两三百人,村镇之间互相隔离,休戚不相关,不下于两个帝国,所以不能互相支援。和那些条件优越的大国各部分之间能互相呼应、互相救助的情况不同。

在野蛮人之间还有一种风俗,为害之大实不下于上述种种,那就是妇女们的残忍习惯:堕胎。目的在于使她们自己不至于大腹便便,引起丈夫的不快。

为了反对这种混乱现象,此间订有可怖的法律。这种法律严厉到暴戾的程度:任何姑娘怀有身孕,倘不呈报有司,万一婴儿发生意外,母亲该当死罪;羞怯与耻辱,甚至意外事故,均不能恕罪。

一七一八年,莱麦丹月九日,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