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个约摸十六岁的少年坐在柜前的凳子上,好生生的谈话中不时跳出一些挑逗字眼,如同作画时画错了一条线,既不能继续画下去又不能抹掉。

“那是你的一双腿。”

“你的眼睛能看透木头嘛!”她回敬道。

“我在街上就看见你了。”他回答。这时她转身去侍候别人。等她忙完了,他要一杯白兰地。她摇了摇头。

“我十八岁了!”他抗议。

“把身份证给我看看。”特丽莎说。

“不!”少年回答。

“那么来点软饮料?”特丽莎说。

少年一言不发起身就走了。约半个小时之后,他又转来,动作夸张地找了张凳子坐下,十步之内都能嗅到他口里的酒气。“软饮料拿来!”他命令。

“怎么啦,你醉了!”特丽莎说。

少年指着特丽莎身后墙上接的一块牌子:严禁供应未成年孩子酒精饮料,说:“禁止你们卖酒给我,但禁不住我喝酒。”

“你在哪儿喝醉的?”特丽莎问。

“对门的酒吧。”他哈哈大笑,再一次要软饮料。

“你干嘛不在那儿喝?”

“因为我想看见你,我爱你。”

他的脸古怪地扭曲着,特丽莎很难断定他是讥笑、是求爱、还是开玩笑。或者他纯粹只是醉得不知自己在胡说些什么。

她把软饮料放在他面前,回到别的顾客那里去了。“我爱你”这句话似乎使少年用尽了力气,他默默地喝光了酒,把钱放在柜台上,没等特丽莎有机会看他便溜走了。

他走了一会儿,一个秃顶的矮个子喝着他的第三杯伏特加说:“你应该知道,给年轻人喝酒是犯法的。”

“我没给他酒,那是软饮料!”

“我看见你倒了什么!”

“你说什么?”

“再给我一杯伏特加,”秃头又加了一句,“我已经看你有一阵子啦。”

“闭嘴!也不感谢一个漂亮姑娘给你的眼福?”一个正好走近酒柜的高个头男人,见此情景插了进来。

“站一边去吧!”秃子叫道,“关你什么事?”

“那我又问一句,关你什么事?”高个头反驳。

待特丽莎端上伏特加,秃子一饮而尽,付上钱,走了。

“谢谢你。”特丽莎对高个头说。

“不用谢。”高个头说完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