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过兴奋没法午睡,于是几乎整个下午都在琢磨一首情诗(而这是我一九二二年随身日记的最后一则——距我到达卡纳封村正好一个月)。那些日子我似乎拥有两位缪斯:一位是最本质的、歇斯底里的、真正的缪斯,用不可捉摸的意象碎片折磨着我,痛心地揉搓着双手,只为我无力占据她所赐予的魔力和疯狂;还有就是她的学徒、她的模特儿和替身,一位小小的逻辑学家,在她主人撕开的裂缝中塞入解释和改进韵律的填料,当我离开那最初的、短暂的、残忍的完美越遥远,这填料就变得越多。俄语节奏中变幻不定的乐感向我伸出似是而非的援手,就像那些恶魔,为了打破艺术家地狱的黑暗与沉寂而模仿古希腊诗人和史前鸟类。另一种也是最后一种欺骗手段,就是诗歌清样,以字体、羊皮纸和墨香一时间美化一首了无生气的歪诗。想想几乎有五年时间我一直不停地努力、不停地陷入困境——直到我解雇了那个虚饰、含蓄、温顺、悲惨的小助手!

我穿好衣服下楼去。通向露台的落地窗敞开着。老莫利斯、艾丽斯和艾弗坐在正厅前排的位子上,在绚丽的落日下品尝马提尼酒。艾弗正在模仿某个人,语调怪异,手势夸张。绚丽的落日不仅为一个改变人生的夜晚铺展了背景,而且,或许也导致我多年以后建议我的英国出版商出版一本晨曦和落日的大画册,展现最真实的色调,可能还会具有科学价值,因为可以聘请一位学问渊博的天体学家来研究取自各国的样本,分析暮色和曙光在色调上的巨大差异,这在以前是从未论及的。相册最后出版了,价格昂贵,图片部分差强人意;但是文本却由一位不幸的女士提供,她那花哨的散文和借来的诗歌破坏了整本书(艾伦奥弗顿出版社,伦敦,一九四九年版)。

有好一会儿,我无聊地看着艾弗刺耳的表演,一边站着欣赏巨幅落日。一片经典的浅橙色,一抹状如鲨鱼的蓝黑色斜穿其间。周边飘过几缕余烬般的薄云使那色彩更为辉煌,衬着下方一颗红日宛如栏杆柱或象棋中的兵。“看那安息日的魔女!”我正想高喊,却见艾丽斯站起身,只听她说道:“那样可以,艾弗。莫利斯从没见过那个人,这对他根本没用。”

“绝对不是,”她哥哥反驳道,“他一分钟后就会见到他并且认出他(这个动词是艺术家的咆哮),这才是关键!”

艾丽斯走下花园台阶离开了露台,而艾弗也没有继续他的滑稽表演,如今我的意识中突然快速重放当时的情景,发现那表演原来是在模仿我的声音和举止。我生出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自己被剥光了扔下船去,仿佛我被隔离出了自我,仿佛正向前飞出而同时又转身离去。第二个动作占了上风,此刻,在圣栎下,我赶上了艾丽斯。

蟋蟀啾鸣,暮色笼罩小池,外面的路灯光倾泻到停在那儿的两辆车上。我亲吻她的嘴唇、她的脖子、她的项链、她的脖子、她的嘴唇。她的反应驱散了我的坏心情;但我告诉她我认为什么是傻瓜行为,然后她跑回了灯火通明的别墅。

艾弗亲自为我送来晚餐,直接放在我的床头柜上,因为被剥夺了对其演技的回报而灰心丧气,但他竭力掩饰着,并且为冒犯我而花言巧语地道歉,还说什么“莫非我睡衣用完了”?对此我回答,哪里的话,我实在深感荣幸,而且我夏天向来都光着身子睡觉的,不想下楼只是生怕轻微的头痛可能会使我辜负那精彩的模仿表演。

我时睡时醒,仅仅在凌晨一两点钟时熟睡(毫无来由地显示出我初恋小情人在果园草地上的形象),就在此时,硬是被发动机的轰鸣声吵醒。我迅速披上衬衫探到窗前,惊得一群麻雀从二楼窗下繁茂的茉莉花丛中呼啦啦飞走,令我惊讶的是,只见艾弗将一只手提箱和一根钓鱼竿放进停在花园里的车上,车子正噗噗颤动。那天是星期天,我原以为他会整天在家,但现在他却坐到方向盘后,砰地关上车门。园丁挥动双臂为他指示方向;他那可爱的儿子也在,手中握着黄蓝两色的鸡毛掸子。然后我听见她那甜美的声音用英语祝她哥哥玩得愉快。我将身子再探出一点才看见她;她站在一块凉爽洁净的草皮上,光着脚,露着小腿,披着袖子宽大的晨衣,一遍又一遍清脆地道别,虽然他已经听不见。

我穿过楼梯平台直冲盥洗室。几分钟后,当我离开水声哗哗的释放地时,发现她就在楼梯另一侧。她正踏进我的房间。我的马球衫,一件极短的浅粉色东西,难以掩藏我的热切期盼。

“我真不愿意看见一只停走的钟那副目瞪口呆似的表情,”说着,她抬起纤细的棕色手臂,伸向架子上一个旧的煮蛋计时器,我用来代替定时闹钟的。宽大袖子一滑落,我便吻了吻她那幽黑芳香的腋窝,从我们晒日光浴的第一天起,我就想吻它了。

门锁已坏,这我知道;但我还是试了试,却只被报以一阵咔哒声,愚蠢的假象,门根本锁不住。是谁的脚步,是谁稚嫩的病咳声从楼梯上传来?那当然是雅科,园丁的儿子,每天早上他都要擦拭掸尘。他会闯进来,我说道,说起话来有些含混。比如,来擦蜡烛架。噢,那有什么关系,她呢喃着,不过是个勤恳的小孩子,可怜的弃儿,就跟家里那些狗那些鹦鹉一样。你的肚子还是那么粉红,她说,就和你的衬衫一样。亲爱的,请别忘了及时清理干净。

多么遥远,多么明亮,因为永恒而不变,因为时间而日益丑陋!床上有面包屑甚至还有橘子皮。稚嫩的咳嗽声现在低下去了,但我能清晰地听到嘎吱声,放轻的脚步声以及紧贴房门的耳朵里的嗡嗡声。我叔祖的侄子拜访莫斯科郊外别墅的那年,我肯定已经十一二岁了,那是个异常闷热的夏天,我正在那儿过暑假。他还带着热情洋溢的新娘——两人直接从婚宴上过来。第二天午睡时间,疯狂的好奇心驱使我爬到二楼客房窗下的隐蔽处,园丁的梯子恰好竖在窗下的茉莉丛中。梯子只能伸到一楼紧闭的百叶窗顶部,尽管我在百叶窗上方一个突出的装饰物上踩稳了脚,但只能勉强抓住窗台,窗户虚掩着,里面传出含混的声响。我辨得出是床垫弹簧在嘎嘎作响,床边碟子里的水果刀也发出有节奏的叮咚声,我把脖子伸得老长还能看见一根床柱;但最令我着迷的是男人的呻吟,就从我看不见的床上传来。凭着超人般的努力,我终于看见椅背上搭着一件浅粉色衬衫。他,如同发情的野兽,终有一天会死去,就像很多人一样,而现在正一遍遍呼唤她的名字,声音越来越急促,突然我脚下一滑,他恰巧兴奋地高喊,刚好淹没了我跌进枝丛的劈啪声,花瓣雪一般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