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想再谈谈艾米丽·狄金森。我恐怕自己的言论会得罪很多美国人,因为我认为她得到的褒奖,超过了她所应得的。她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诗人。然而诗歌和国籍是没有关系的,诗人是天堂的子民,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谈到荷马时,我们会称他为一位伟大的希腊诗人吗?我们会将但丁称作一位伟大的意大利诗人吗?这样做只会贬低他们。因此我们对诗歌的评判也不应该受其作者的生活环境影响。艾米丽·狄金森有一段失败的爱情,然后隐居多年,爱伦·坡喜饮烈酒,对朋友背信弃义,然而这些既不会让前者的诗歌更出彩,也不会让后者的诗歌变逊色。想要读艾米丽·狄金森,最好去看她的各种诗选,她的精华之作都在那里。在那些诗中,她的机智、尖锐和简朴展露无遗(其实对于大多数诗选来说,若择诗时不那么吝啬,那么也许可以使自己的内容更丰富些)。然而,若去读艾米丽·狄金森的全集,你是会失望的。她的精华之作都是在她允许自己自由歌唱时写成的。它们的韵律规整而多变,用词能恰当地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叙述的故事也极其自然。然而,艾米丽·狄金森的精华之作太少了。她就像埃米琳·格兰杰福特一样,随口就能说出什么也不是的诗歌。她写四行一节的诗时,总是用常见的节律,甚至写成民谣的样子,使得诗歌读起来十分单调。这种诗体本就不够自由,她又使它变得更加狭隘,因为她缺乏一对敏锐的耳朵,她的语言也不够精练。她写诗倾向于复杂化,因而当她尝试让诗歌简洁明了些时,却又总是牺牲了抒情之美。她常写一些警句式的诗,这种诗应该像敲钉子时正中钉头一样给世人当头一棒,而她往往敲得有些偏,有些轻。她确实有天赋,但算不上才华横溢。人们对艾米丽·狄金森褒奖甚多,但她鲜有配得上如此称赞的作品,这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诗歌是文学之冠,我们有权利对它严格要求。美国总会出现伟大的诗人(我想,也许已经出现了),他会让人们知道,艾米丽·狄金森受到的溢美之词委实过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