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格雷小姐,你觉得新来的副牧师怎么样?”我们重新上课以后的那个星期天,在刚做完礼拜从教堂回家的路上,默里小姐问。

“我说不上来,”我回答,“我连他的布道还没听过呢。”

“嗯,不过你已经看到他了,不是吗?”

“是的,不过我只是匆匆地打量了一下他的脸,我不能说自己已经能对他的性格作出判断了。”

“但是你总能说出他丑不丑吧?”

“他并没有给我留下特别丑的印象,我不讨厌他那种类型的脸。但是,对于他,我特别注意的是他念经文的方式。我认为他念得很好,至少要比海特菲尔德先生好得多。他念日课时,似乎竭力要使每一节经文都产生最大的影响:就连最不专心的听众都会不由自主地注意倾听,就连最愚昧的人都不会不理解。他念祈祷文时,似乎不是在念那一段文字,而是从他本人的心里发出热烈、真诚的祷告。”

“噢,是的,他也就会干这个。他能坚持不懈地把礼拜做得很好。但是,除此之外他就什么心思都没有了。”

“你怎么知道呢?”

“哟!我知道得很清楚,我可是善于鉴别这些事情的行家。你没看见他是怎样走出教堂的吗?脚步直直地往前走,好像周围没有别人只有他自己。他从来不左顾右盼,很明显嘛,当时他准是什么都不想,只想走出教堂,也许想回家吃饭。他那颗极其愚蠢的脑袋里不可能还有别的心思。”

“恐怕你是想让他对乡绅的座位瞥上一眼吧,”我说,嘲笑她对副牧师所怀的强烈敌意。

“什么!要是他敢这么做的话我早该发火了!”她回答,骄傲地把头往后一仰。她想了一想又说,“算了,算了!就算他很称职吧,但是幸亏我还不用靠他来得到乐趣,就这么回事。你看见了没有?海特菲尔德先生匆匆忙忙走出来就为了能让我跟他点个头,并且及时把我们送上车。”

“看见了,”我回答,心里在说,“我想,他迫不及待地飞快从布道坛上下来,和乡绅握手,并搀扶太太、小姐们上车,在一定程度上有损于他作为牧师的尊严。不仅如此,我对他还抱有怨意,因为他几乎把我关在车门外。”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我虽然就站在他面前,紧挨着马车的踏板正准备登车,他却只顾搀扶太太、小姐们上车,随即就想关车门。这时车里有人喊道,家庭教师还没上车呢,这才阻止了他。他对此连一句表示歉意的话也没说,嘴里向他们道着早安就走了,把照顾我上车的事留给了男仆。

请注意,海特菲尔德先生从来不和我说话,常去那座教堂的休爵士或梅尔塞姆夫人、哈利先生或梅尔塞姆小姐、格林先生或他的姐妹们以及其他夫人、绅士们也一样。事实上,到霍顿宅邸来作客的任何人都从不理睬我。

当天下午,默里小姐又下令为她和妹妹备车,她说天气太冷,不能在花园里消遣,不如上教堂。再说,她相信哈利·梅尔塞姆会到那里去。“因为,”她说,同时向投在草地上的自己优美的身影发出狡黠的微笑,“最近这几个星期天,他一直是上教堂做礼拜的模范,别人还会当他是一位好基督徒呢。格雷小姐,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去,我要你看看他。他从国外回来又有很大的进步,你都想象不到!另外,你还有机会再次见到漂亮的韦斯顿先生,听一听他的布道呀。”

我真的听到他的布道了。他的训诲中那真正合乎福音的真理和他那朴素、真诚的态度,清晰有力的语调确实使我欢喜。长期以来我听惯了前任副牧师干巴乏味的讲道以及教区长那更缺乏教育意义的夸夸其谈,现在听到这样一次布道真使我精神为之一振。海特菲尔德先生会仪态万方地在教堂走廊经过,或者会像一阵风似地扫过,他那华贵的丝质长袍在身后飘拂,并在包厢门口沙沙作响;他登上布道坛就像征服者登上胜利的战车一样。接着他装出一副优雅的姿态,身子落在天鹅绒垫子上,默默地趴上一段时间。他嘴里喃喃地念一段短短的祷告,咕噜一段主祷文后就站起身来,脱下一只鲜亮的淡紫色手套,好让在场的人们看见他手上戴的几只闪光的戒指,还用手指轻轻理一理他那优美而拳曲的头发,挥舞一下麻纱手帕,背诵一小段经文,或仅仅是一句《圣经》作宣讲的开场白,最后才发表正式的布道词。作为一篇文章,我也许还得承认它写得不错,然而我不喜欢它,因为它过于书卷气,过于矫揉造作。它的主题选得很好,论据严密,合乎逻辑,然而,有时它很难让你能安静地从头至尾听完,你免不了会稍稍流露出一丝不赞成或不耐烦的神情。

他最爱宣讲的主题是:教堂纪律、典礼、仪式、使徒传统;人们有责任尊敬和服从神职人员;不信奉国教是骇人听闻的罪行;绝对有必要遵守各种神圣的宗教仪式;凡是企图对宗教问题进行独立思考。对《圣经》作出自己的解释并根据它来指导行动的人都是放肆无礼,应当受到谴责。有时(为取悦于富裕的教民)他宣讲穷人必须尊敬和服从富人的道理——宣讲中贯穿着从神父们的著作中引来的话,以支持他的箴言和告诫。他对神父们的认识似乎远远超过他对使徒们和福音书作者们的认识,同时他认为前者的重要性至少不亚于后者。他偶然也会给我们作不同种类的宣讲,有人还会说他讲得好呢,但是,他的宣讲阴暗、可怖:他把上帝描绘成一名可怕的工头,而不是慈爱的父亲。尽管如此,我听的时候总愿意这样想:他对自己所说的一切是真诚的,他一定改变了观点,变得笃信宗教了;尽管他表情阴冷、严峻,但他还是虔诚的。但是,一走出教堂,我的这些幻想往往就会烟消云散。我听见他和梅尔塞姆家的人们、格林家的人们或默里一家人谈话时那兴高采烈的声音,也许他笑的就是他本人所讲的道,他希望自己讲的话已经足以让那些坏蛋们好好琢磨琢磨了,也许他会想到这样的情景而欣喜万分:老贝蒂·荷姆斯会扔掉烟斗,改掉三十多年来已成为她日常安慰的罪恶的习惯;乔治·希金斯会吓得不敢在安息日晚间散步了;托玛斯·杰克森的良心会受到痛苦的折磨,他原先确信自己死后必能愉快地复活,如今他对此已没有确实的把握了。

因此,我不得不认为海特菲尔德先生是这样一个人:“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这就是藉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据我观察,新来的副牧师在这些特殊问题上与教区长毫无相似之处,对此我感到非常欣慰。

“哎,格雷小姐,你现在对他有什么想法?”作完礼拜,当我们在马车里坐好各自的位置后,默里小姐问。

“还和以前一样,没有恶感。”我回答。

“没有恶感!”她惊讶地重复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想说:我对他的看法并不比以前更坏。”

“不更坏!我可不这么想,真的——而是相反!他不是越变越好了吗?”

“噢,是的,真是大大提高了,”我回答,因为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她所指的不是韦斯顿先生,而是哈利·梅尔塞姆。这位年轻绅士刚才热情地走上前来和两位年轻小姐攀谈,还殷勤地搀扶她们上车,要是她们的母亲在场,我看他不见得会如此冒昧。他倒没有像海特菲尔德先生似地企图把我关在车门外;当然,他也没有主动表示要帮我一把(即使他表示了,我也会拒绝的);车门关上之前,他一直站在那里陪着笑和她们瞎聊;他向她们举帽致意后,就回家去了。在这个过程中,我几乎没有注意过他。然而,我身边的两位姑娘却比我注意得多,马车往回走时,她俩一直在谈论他,不但谈论他的容貌、谈吐、姿态如何如何,就连他脸上的每一个部位、衣服上的每一件饰物都没有放过。

“你可不能把他独占了,罗莎莉,”谈话结束时,玛蒂尔达小姐说,“我喜欢他,我知道他可以做我的一个又可爱又有趣的伴儿。”

“好吧,他非常欢迎你呢,玛蒂尔达,”她姐姐回答,语气中装出毫不在乎的样子。

“我敢肯定,”她妹妹又说,“他就像爱慕你一样地爱慕我。格雷小姐,你说对不对?”

“我不知道,我可不了解他的感情。”

“唉,不过我知道他确实是这样的。”

“我亲爱的玛蒂尔达!除非你改掉你那粗鲁、笨拙的举止风度,否则没有人会爱慕你的。”

“哼,废话!哈利·梅尔塞姆就爱这种风度,爸爸的那些朋友也一样。”

“好吧,你可以迷住那些老家伙和他们的小儿子们,但是,我可以肯定,别的人决不会喜欢你的。”

“我不在乎,我不像你和妈妈似的,总是算计着要搞钱。我的丈夫只要能养得起几匹好马、几头好狗,我就十分满足了。其他东西,都让它们见鬼去吧!”

“对了,如果你用这种吓人的方式说话,我可以肯定没有一个真正的绅士胆敢接近你。真的,格雷小姐,你不能由着她这么下去。”

“默里小姐,我没法阻止她。”

“玛蒂尔达,你以为哈利·梅尔塞姆爱慕你实在是大错特错了。我向你担保,他根本没有这个意思。”

玛蒂尔达正准备用愤怒的言词回报她,幸好,我们的路程结束了。仆人打开车门,放下踏板让我们下车,从而打断了姐妹俩的这场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