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能与一支高档雪茄的滋味相媲美。我年轻的时候很穷,只有偶尔别人送我一支我才能过过烟瘾。我当时暗自打定主意,一旦有了钱,我一定每天午饭和晚饭后都美美地吸上一支雪茄。说起来,我年轻时定下的目标中,也就这件事实现了。而我梦想得到的东西中,也就这件事始终没有失去,这让我颇感欣慰。我喜欢那种味道厚重但又不太冲的雪茄,烟的长度要适中。雪茄过短的话,你还没有品出滋味,烟就吸没了;雪茄过长的话又会让你感到厌烦。雪茄烟卷的松紧也要正好。过紧的话吸起来费力,过松的话,吸到最后,嘴上就只剩下一小片残破的烟叶了。只有这样一支雪茄,吸完之后,你才会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当你吸完最后一口,扔掉残剩的烟蒂,望着眼前渐渐消逝于周围空气中的最后一缕烟雾时,如果你是一个感性之人,想到为了你这半个小时的满足,凝结在这支雪茄上的辛苦劳动、烦恼与痛苦,还有所必需的复杂的生产组织与种种难题,现在都随着这支雪茄的消逝而灰飞烟灭了,你就一定会产生一种伤感之情。对我这样一个常年在热带阳光的灼烤下汗流浃背,乘船走遍了七大洋的人而言,喝着半瓶干白葡萄酒,吃着一打牡蛎,这种伤感就更加强烈了。如果将牡蛎换成羊排,这种感伤之情就会强烈得让人难以承受。因为羊是一种动物。你不禁要想了,自打地球表面有了生物,又经过了亿万年的变迁,动物们经过无数代繁衍的结果就是它们最终被切成一条条的肉,码放在底部有碎冰的盘子上,或置于银质烤肉架上。也许嘴里嚼着一只牡蛎难以让你产生这种极端严肃的联想。我们通过生物进化的知识知道,这种双壳类生物千百万年来几乎没有变化,因而难以获得人类的同情。这种生物以一种超然的态度生活在地球上,简直就是对我们人类进取精神的一种冒犯;这种生物志得意满地躺在那里,让我们自负的人类顿生厌恶之情。但如果眼前是一盘羊排,恐怕所有人都会被激发出无限的遐思。在羊这种动物的进化历史中,处处可见我们人类的影子,我们在餐桌上温柔的一小口与这种动物密不可分。

有时想想,即使我们人类的命运也同样令人难以捉摸。看看身边那些不起眼的普通人,不论他们是银行职员、清洁工还是站在合唱团第二排人到中年的老姑娘,我们都会有一种好奇之感。我们不禁要想,人类是怎样从生命的原生浆液开始,经过漫漫的历史变迁与生命的演化,经过无数漫长的灾变事件,成了现在他们各自的样子?当这样巨大的兴衰变迁造就了我们现在的人类,你不禁要想,这些人的身上一定寄托着某种巨大的意义。你一定会想,无论这些人的生活中遇到了什么难事,与生命精神或造就了他们生命的事物相比,都是小事一桩。思路突然中断了。正想着世界的起源,你突然又想起了别的事情,似乎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这简直就是个白痴在讲故事!如果不是这件事情有些稀奇古怪,情节又颇具戏剧性,谁还能在这里听我啰里啰唆讲这些琐碎之事呢?

一件本来也许不会发生的小事却产生了重大的后果,这真是谁也无法料到。似乎所有的事情都要靠机遇之缘。我们一个最细微的活动也许就能对他人的一生产生重大的影响,而这些人又与我们毫不相干。如果不是某一天我穿过了街道,我这里要讲的故事就绝不会发生。生活有时真的是非常荒诞,只有特别有幽默感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的乐趣。

一个春日的上午,我正在邦德大街上无所事事地闲逛。到了中午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应该到索斯比拍卖行去看看,看是否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在拍卖。现在街上正堵车,我穿过拥堵的车辆,走到街道另一侧时,碰到了一个我在婆罗洲时认识的男人。他刚刚走出一家衣帽店。

“你好,莫顿,”我向他打招呼道,“你是什么时候回国的?”

“我回国大约有一星期了吧。”

他是一个民政事务专员。英属北婆罗洲总督给我写了一封认识他的介绍信。我就给他去信说,我打算在他那里待一个星期。我说打算住宿在政府开办的招待所内。当我乘船到达那里的时候,他到船上来接我,请我在这段时间里和他住在一起。我不同意他的安排。我无法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一起待一个星期,我也不想让他为我破费。此外,我想自己一个人住招待所会更自由一些。但他不听我的解释。

“我的住处有很多房间,”他说道,“而且招待所的条件很糟糕。此外,我已经整整六个月没有跟一个白种人说话了,我周围那帮人让我烦透了。”

当我跟莫顿乘坐汽艇上岸,回到他住的平房后,他请我喝了一杯。面对我这个客人,他有些手足无措。他突然感到有些窘迫,说话的语气也不自然了。我只能尽量营造出一种轻松的气氛,使他放松下来(但这是他自己的家,原本不该由我来这样做)。我问他有没有新唱片,他打开留声机,拉格泰姆的曲调响了起来,他这才恢复了自信。

他住所的客厅就设在大阳台上,从这里可以俯瞰蜿蜒而过的河流。客厅内的家具陈设非常呆板,与房主经常变换工作地点的政府官员的身份相衬。墙上挂着一些装饰品,包括当地人戴的各种帽子,还有各种动物的角、吹管和长矛;书架上则搁着侦探小说和旧杂志。客厅内还有一架立式小钢琴,琴键已经有些发黄了。客厅内虽说非常凌乱,但待着还算舒服。

不幸的是,我忘了他当时是什么模样了。他很年轻,我后来了解到他当时只有二十八岁。他有点儿像个大男孩,笑起来很迷人。我同他在一起待了一个星期,感觉很愉快。我俩一起到大河的上游和下游,一起去爬山。一天,我俩还同几个种植园主一起吃了午饭。这些种植园主居住在离这里两英里远的地方。每天晚上我们还去俱乐部玩。这家俱乐部仅有的会员是当地一家鞣酸加工厂的经理和他的助手。但他们之间关系密切,很少与外人往来。只是在莫顿提出抗议,说“我带了客人来,你们不能让我没面子”的情况下,他们才同意与我俩打一局桥牌,但气氛并不友好。我俩从俱乐部回到住处吃晚饭,听听音乐,之后就上床睡觉了。莫顿很少待在办公室办公。你会以为他的生活一定很沉闷,但他却是一天到晚精力充沛、情绪高昂。他是第一次出任这类职务,很高兴自己能够独立完成一项工作。他唯一感到焦虑的是在他督建的这条公路完工前,自己就会被调到其他地方去。他是发自内心地喜爱这项工作。是他提议修建这条公路,然后哄着当局拿出钱来由他负责督建这条公路的。他亲自勘察、测绘,独自解决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每天早上去办公室之前,他都要开着那辆快要散架的旧福特车到施工现场转转,查看前一天的施工进度。他心中只有这一件事,甚至晚上梦见的都是这条路。他预测这条公路能在一年内完工,在完工之前他不想被调离。就是画家或雕刻家创作一件艺术作品也比不上他现在这么高的热情。我想,正是他的这股热情使我喜欢上了他。我喜欢他对工作充满热情,喜欢他的诚恳朴实。他为完成这项工作达到了忘我的地步,对自己孤独的生活,对自己是否能得到提拔,甚至对回国的事都无动于衷了。我忘了这段公路有多长,大概有十五到二十英里吧;我也忘了修这条公路的目的是什么,我想莫顿也不大关心修这条公路的目的。他就像一个艺术家完成一件艺术作品一样在专心致志地工作着,他是抱着征服大自然的目的去完成这项工作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学到了知识。他要与热带雨林打交道,倾盆暴雨会将几个星期的施工顷刻冲毁,道路测量时也会出现种种问题。他要负责招募和组织施工队,而且还要面对资金短缺的难题。他靠想象力支撑着自己。他的工作就如同一部宏大的史诗,工作中的酸甜苦辣犹如有着无数情节的英雄传奇故事。

他唯一抱怨的事情是白日太短。白天他有公务。他是法官,也是税务官;在他满二十八岁后还成了所属教区的教父和教母,他要不时到各处去走访。除非他盯在施工现场,否则那些一心磨洋工的劳工们根本就不出活儿。他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待在工地上。碰巧我到那里不久就发生了一件使他非常高兴的事。他曾提出将这条道路的一段分包给一个中国人,但这个包工头要价太高,超过了莫顿的预算。经过了漫长的讨价还价,他们还是无法达成妥协。眼看着道路施工的进度无法完成,莫顿心中怒气冲冲,但却无可奈何。然而一天早上来到办公室后,他听说昨天晚上在一家中国人开办的赌场中发生了一起斗殴事件。一名中国苦力在斗殴中受了重伤,肇事者已经被逮捕。这名伤人者正是那个包工头。包工头被带到法庭,证据确凿,莫顿罚他做八个月的苦工。

“现在他还得去修这条该死的路,但一分钱也拿不到了。”莫顿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两眼闪闪发光。

一天上午,我们看见了这个正在干活的家伙。他身着犯人们穿的布裙,冷漠地干着活。他泰然地接受了自己这种倒霉的命运。

“我告诉过他,如果道路能早日完成,我就免除他剩余的刑期,”莫顿说道,“他非常高傲,竟然拒绝了。其实这对我来说不是小事一桩吗,是不是?”

当我与莫顿告别时,我让他一回到英国后就联系我。他答应回国后第一件事就是给我写信。一个人可能会在一时冲动之下发出这类邀请,而另一人也可能完全是非常真诚地对待这件事。但如果一个人真把这件事当真了,则另一人就会感到有些惊愕。人们经常在回国后与他们在海外时完全判若两人。在海外时他们表现得平和、自然和友善。他们会有很多有趣的事告诉你,他们会对你非常友好。你会非常急于想做点儿什么,以此来表示自己对所受款待的感激之情。但真要回报起来却很难。有些人很善于当东家,他们会让客人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但他们却可能是些乏味的客人。他们会表现得紧张和腼腆。当你把他们介绍给自己的朋友时,你的朋友们会认为他们乏味至极。你的朋友们会尽量表现得礼貌一些。但这些陌生人走后,朋友们会感到轻松多了,谈话又会恢复到惯常那种轻松的氛围。我想,那些早早就参加了工作,生活在边远地区的人对此会感受更深一些,因为他们从中得到的是苦涩和羞辱感。因此我发现,那些居住在深林边缘,在远离总部的分支机构工作的人很少接受别人的邀请。尽管这些邀请非常诚挚,他们自己当初也是非常真心地接受了邀请,但他们还是不会践约。但莫顿不同,他是一个年轻的单身汉。通常这些人的妻子们更难参与社交活动。其他女人只要扫一眼她们身穿的一点儿也不时髦的服装,看看她们的神态,就能知道她们是外省人,然后用冷漠的态度将她们晾在一边。而一个男人可以玩玩桥牌、打打网球,还可以跳跳舞。莫顿的气质很迷人,我毫不怀疑,只要有一两天时间,他就能适应这种环境。

“你回国了怎么不告诉我呢?”我问他道。

“我想,你可能并不愿意我去打搅。”他笑了。

“你真是在胡说八道。”

我们就这样站在邦德大街的路边说了一会儿话,当然在我看来他变化很大。我在他那里的时候,他从来都只穿一身卡其布的短衣短裤或网球衫,只有在晚上我俩从俱乐部回到住处后,他才会换上一件睡衣上装,下穿马来人穿的围裙来吃晚饭。这身装束可以说是迄今为止人类所发明的服装中,穿着最舒适的晚间服装了。现在他身穿一身蓝哔叽西装,显得有些拘束。在雪白衬衣领子的衬托下,他的面孔显得更黝黑了。

“那条路修得怎么样了?”我问道。

“修完了。我曾担心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耽误我回国的行程。快完工的时候遇到了一两个障碍,但我督促他们往前抢进度。我在回国的前一天开着那辆福特车从这条路的头跑到尾,一路都没有停车。”

我笑了。他高兴的样子很迷人。

“你回伦敦后都在忙些什么?”

“买衣服。”

“这段时间还好吗?”

“好极了。我有点儿孤单,这你知道。但我并不在意。我每晚都去看一场电影。帕尔默一家就要回伦敦了。我想你在沙捞越时见过他们。我们打算一起玩玩。但他俩要先回苏格兰,因为帕尔默夫人的母亲病了。”

他的话虽然是轻描淡写,但却刺到了我的痛处。他们这类人都有这样共同的经历。这个经历让人想想就心碎。离回国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他们就开始制定回国的计划;当他们离船踏上伦敦的土地时,他们会兴奋得难以自制。伦敦!这里到处都是商店、俱乐部、剧院和餐厅。伦敦!他们就要在这里生活下去了。伦敦!他们就要淹没于其中了。伦敦对他们而言是一个陌生而混乱的城市,没有敌意,但充满了冷漠,而他们就要迷失于其中了。他们在这里没有朋友,他们与这里的熟人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他们在这里比在丛林中更感孤独。如果在剧院碰上了一个他们在东方认识的熟人,他们会感到非常高兴(也许对方并不高兴,甚至感到他们这些人腻烦透了)。他们也许会约好在某个晚上见面,在欢声笑语中回味他们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谈论共同的朋友,最后还会相互透露一点儿自己当年的小秘密。当然过后他们也不会为此而后悔。当他们要分手的时候,他们还会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他们会相互拜访对方的家庭,当然很高兴又见到他们的家人了。但今非昔比,环境已经不同了。他们会感到自己有点儿像是个局外人。他们最终意识到伦敦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死气沉沉。当初回国确实令人感到非常快活,但现在他们却有些难以忍受这里的生活了。有时你会想念自己俯瞰河流的平房,想念自己当初在那里旅游的生活。那些在蓝色的月光下造访山打根、古晋或新加坡的日子是多么快乐呀。

我想起了莫顿当时对我倾吐的期望。当时他说,一旦公路完工,他就要请假回国。而现在他回到了伦敦,但他却是一个人凄凉地坐在一家没有任何熟人的俱乐部里吃晚饭,或者孤单单地在苏活区的一家餐厅,吃完饭就去看电影。看电影也是自己一个人,甚至没有人在放映间隙里陪他喝一杯。想到这里,我的心中一阵剧痛。同时我也想到,即使我知道他回到了伦敦,我也帮不了什么忙。上个星期我忙得一点儿工夫都没有。就在我要出国的头天晚上,我还在陪朋友吃饭和看一场电影。

“今晚你怎么安排的?”我问他道。

“我打算上布莱顿酒店去吃饭。那里经常是人满为患,难得订到一个座位。但路那头有一个很有本事的家伙,他给我预订了一个座位。当然那是别人推掉的。你知道,即使难于弄到两个退座,弄到一张退座还是不难。”

“你今晚过来跟我一起吃饭得了。今晚我要跟几个朋友一起在干草市场饭店吃饭。饭后我们要去席罗兹俱乐部玩。”

“那好啊。”

我们约定十一点见面。然后我与他分手去赴一个约会。

我有些担心今晚一起吃饭的朋友可能会让莫顿不大开心。但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哪个年轻人在一年中的这个季节能被我抓住应应急。也想不出有哪个我熟识的姑娘乐于答应我,去陪一个腼腆的从马来亚来的年轻人吃饭和跳舞。不过我相信毕肖普夫妇能够尽他们所能来帮他。不管怎么说,能有几个人在一家俱乐部里陪他吃晚饭,还能在那里看美女们跳舞,他一定很开心。这比他自己一个人在半夜十一点就回家上床睡觉强多了。因为他再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了。当我还是一个医学院的学生时,我就认识了查理·毕肖普。他那时长得又瘦又小,一头浅褐色头发,相貌平平。他虽然有一双又黑又亮的漂亮眼睛,却戴了一副眼镜。他红红的圆脸盘总是一副快乐模样。他非常喜爱美女。我想他们夫妇都没有钱,也没有朋友和亲人要陪着,在某些地方倒是很相配。他总能设法召集一帮年轻人,随他一起到各地去旅游。他人很聪明,但颇为自负,而且好争论,性子急。他说起话来总是带着一股挖苦人的味道。回过头来想想,我敢说当时的他是一个不那么好处的年轻人,但他并不招人讨厌。现在他大概有五十五岁了,大光头,身材见胖,但金边眼镜下的一双眼睛依然机敏而有神。他说话还是那么武断,甚至有些自负;还是好争论,还是带着那么一股挖苦人的味道;但他脾气很好,而且言语幽默。当这样一个人成了你的老朋友后,他的这些习性就不会再惹恼你了。你能容忍他的这些毛病,就如同能容忍自己的身体缺陷一样。他是一个病理学家。他经常送我他刚刚出版的、薄薄的书。书的内容非常专业,配有大量的细菌照片做插图。这些书我都没有读过。我从道听途说中了解到,查理的学术观点是错误的。我想他与同行们的关系也不太好。他毫不掩饰自己对同行们的看法,认为他们都是一些不称职的傻瓜。但他一直做着病理学家这份工作,这让他一年有六百至八百英镑的收入。我想,他对其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完全不放在心上。

我喜欢查理·毕肖普这个人,因为我与他相识三十年了;但我也喜欢他妻子马热丽,因为她人非常好。当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的时候,我感到非常出乎意料。当时他四十出头,且用情不专。因此我当时断定,他恐怕要打一辈子光棍了。他非常喜欢女人,但一点儿也不投入感情。他也并不特别在意要哪一类型的女人。他对女性的评价在理想主义盛行的当今会被认为是粗俗的。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只要能满足身体的需要就行。如果哪个女人想要从他这里得到爱情或金钱,他就会耸耸肩膀,转身走人。简言之,他并不需要女人来满足自己精神上的理想,只要能跟他私通就行。尽管他又瘦又小,长相平平,但奇怪的是,有许多女人居然甘愿让他遂意。至于自己精神上的需求,他能够从单细胞体中得到满足。他是一个说话总是直奔主题的人。当他告诉我要与一个叫马热丽·霍布森的年轻女人结婚时,我当即问他为什么。他咧嘴一笑。

“有三方面原因,”他说,“首先,我不跟她结婚,她就不跟我上床;其次,她能让我开心,能让我笑得肚子痛;第三,她无依无靠,没有一个亲人,必须有人来照顾她。”

“第一个理由你是在炫耀,第二个理由是空话,第三个才是真正的原因。看来你已经完全听凭她的摆布了。”

他的双眼在一副大眼镜下闪闪发光,但很温柔。

“你这家伙,什么事都能一眼看穿。”

“你现在不仅对她百依百顺,而且还为此扬扬得意。”

“明天过来吃午饭,认识认识她。她长得不难看。”

查理是一家不限男女的俱乐部的会员。那时我也经常出入这家俱乐部。我们约定明天在这家俱乐部吃饭。我发现马热丽是一个非常吸引人的年轻女人。那时她快满三十了,很有修养。这让我很高兴,同时也有几分吃惊。因为查理通常只对那些不太有教养的女人感兴趣,这一点逃不过我的眼睛。她的长相虽说不上多好,但挺标致,有一头漂亮的黑发和一双漂亮的眼睛。肤色白皙,看起来很健康。她说话非常率直,让人听起来很舒服。她看起来是一个诚实、单纯、可信任的人。我立即就喜欢上了她。跟她说话很轻松,虽然她并没有说什么奇言妙语,但她善解人意。对别人说的笑话,她马上就能领悟其中的可笑之处,而且她还是一个爽朗之人。她留给人们的印象是能干和务实。她的快活和平和说明她有一个好脾气,而且悟性很高。

他们俩似乎对彼此非常满意。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曾自问过:为什么马热丽要嫁给这样一个脾气暴躁的小个子?他不仅已经开始谢顶,而且也不年轻了。但我很快就发现,答案是她爱这个男人。他俩经常互相揶揄,然后哈哈大笑;他俩的目光不时相对,眼神意味深长,似乎在传递只有他俩才能理解的信息。这真是有些感人呢。

一个星期后,他俩就在一家结婚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这桩婚姻非常美满。十六年后的现在回味起来,想到嬉闹使他俩结合在一起,我还禁不住要同情地窃笑一番。他们非常恩爱,虽然经济上始终不很宽裕,但却其乐融融。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生活对他们而言就像是永远没有尽头的野餐。他俩住在潘通大街的一处公寓内,是我所见过的最小的公寓了,包括一间小卧室、一间小客厅和一个卫生间。但他俩没有家的观念。他们通常只在公寓吃早点,而去饭馆吃饭。这里只是他俩睡觉的地方。他们的小家布置得很舒适,只是来个客人喝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时,房间就显得拥挤了一点儿。马热丽雇了一个按日付薪的清洁女工,将房间打扫得非常整洁。只是查理邋遢惯了,对此感到有些不大适应。室内的所有设施几乎都是两人共用的。他俩还有一辆微型轿车,只要查理休假,他俩就会钻进汽车到欧洲大陆去旅行。每人一个大袋子就能把所有的行李都装进去了,想上哪就去哪。如果路上车坏了他俩也从不烦恼。遇到了坏天气就当作一件开心的事;就是轮胎爆了,他们也只当是又出了一桩笑话。如果迷了路,不得不在野外过夜,他俩就会把这视为最快活的一天。

查理仍然是好争论,脾气暴躁。但马热丽总能保持着平和的态度。她只消一句话就能使他冷静下来,再说几句就能使他笑起来。她为他撰写的关于鲜为人知的细菌论文打字,从科学杂志中寻找资料。有一次我问他们吵过架没有。

“没有,”她回答道,“我俩似乎从来没有什么要吵的。查理的脾气好极了。”

“胡说,”我反驳道,“他是个蛮横、好斗、坏脾气的家伙,他从来都这样。”

她看看自己的丈夫,咯咯地笑了。我明白她认为我是在开玩笑。

“他是在说胡话呢,”查理说道,“他是个傻瓜透顶的笨蛋,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胡说些什么。”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非常甜蜜,非常享受对方的陪伴。只要有可能,他俩就尽量待在一起。尽管都结婚很长时间了,每天中午查理还是开车到城西,与马热丽在一家餐厅一起用餐。如果有人请他俩到乡间去度个周末,马热丽就会写信给女主人,询问是否能为他俩准备一张双人床。如果行的话,他俩就会欣然接受邀请。人们常常为此而善意地取笑他俩,但嗓音可能会带有几分怪声。他俩在一起睡了这么多年,但还是不能各自分开去睡。一般人可能都会对此感到有点儿尴尬。通常来说,丈夫与妻子不仅会在各自的卧室睡觉,如果要让他们共用一个卫生间,他们恐怕都会不高兴。现在一般人家的卧室都是单人间,但如果你要邀请毕肖普夫妇到你家做客暂住的话,一定要准备一个有双人床的客房。这在他俩的朋友圈子中已经人所共知。当然有些人认为他俩这样做不大合适,但满足他俩的这个要求并不麻烦。而且他们夫妇俩都讨人喜欢,满足这个怪癖还是值得的。查理总是精神头十足,说话带着一股嘲讽的味道,非常有趣。马热丽娴静而随和。能请到他俩来做客,是一件让人感到快活的事情。而对他俩而言,没有什么能比俩人在乡间漫步更惬意的了,他俩常常走出很远。

一个男人结婚后,或早或晚都会疏远他的老朋友。但马热丽正相反。她反而使查理与朋友的关系更近了。她不仅使他更能容忍别人,也使他成为了一个更合群的人。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俩不像是一对已婚的夫妇,倒像是一对在一起生活的中年光棍。一般情况下都是六七个男人在争论和打趣,开着下流玩笑,而只有马热丽一个女人陪着他们。她在场不仅不会使他们感到拘束,反而使他们更开心。只要我回到英国,我肯定会去看望他俩。他们一般都在我前面提到的俱乐部吃饭。如果我有空的话,我就会与他俩一起用餐。

那天晚上我与他们夫妇俩一起吃点心,然后我们要一起玩一会儿。我告诉他俩,我已经邀请莫顿过来吃晚饭。

“他这个人可能有点儿乏味,”我解释道,“但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小伙子。我在婆罗洲的时候,他待我非常好。”

“你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我?”马热丽嚷道,“要不我会带个姑娘来的。”

“找个姑娘来干吗?你不在这嘛。”

“我想,让一个小伙子跟我这么大岁数的女人跳舞,他不会很开心。”马热丽说。

“胡说八道!岁数跟跳舞有什么关系!”查理转过身来对我说道,“跟你跳过舞的女人中,有比她跳得更好的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了。但她的舞确实跳得很好。她的舞步非常轻盈,而且节奏感把握得非常好。

“从来没有。”我语气诚恳地说道。

我们三人到达席罗兹俱乐部的时候,莫顿已经在那里等我们了。他穿着晚礼服,显得肤色更黑了。也许是我知道这些西装已经在一口铁皮箱中,伴着卫生球躺了四年的缘故,我总觉得他穿着西装有些不自然。他肯定还是身着卡其布的短衣短裤更感轻松自在一些。

查理·毕肖普是个健谈的人,喜欢一个人说个不停。而莫顿却有几分腼腆。我给他要了一杯鸡尾酒,还要了点儿香槟。我感觉他可能想要跳舞,但不知他是否想到可以请马热丽跳。我深深地感觉到了我们之间的代沟。

“我想应该告诉你,毕肖普夫人可是一个跳舞高手啊。”

“是吗?”他的脸有几分涨红了,“能否请您跳支舞?”

她站了起来,俩人开始跳舞。那天晚上她的衣着看起来不仅是时髦,简直可以用美妙一词来形容了。我估计她那身很普通的黑色服装价值顶多不过六个金币,但穿在她身上,却使她显得像个贵夫人。她的腿型非常好看,而当时流行非常短的裙子,因此她得以受益其中。我猜她可能化了点儿淡妆,但与其他女人对比之下,看起来非常自然。她留着短发型,头发乌黑锃亮,没有一根白发夹杂其中。这个发型很适合她。她的长相称不上漂亮,但她待人的亲切态度,她精神饱满的神态,她健康的身体都给你一种感觉,感到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至少你也会认为她长得漂亮还是不漂亮都没有关系。她跳完舞回到座位上后,眼睛闪闪发光,脸色绯红。

“他跳得怎么样?”她丈夫问道。

“好极了。”

“您的舞跳得也很好,与您搭配非常轻松。”莫顿说道。

查理又开始了他滔滔不绝的演讲。他说起话来讥讽中带着幽默,他之所以让人感到有趣,就是因为他先被自己的话给迷住了。但他所说的话莫顿是一无所知。虽然莫顿出于礼貌摆出一副感兴趣的样子,但我可以看得出,欢快的气氛让他非常激动,他注意更多的却是音乐和香槟,而不是谈话。当舞曲声再次响起来的时候,他立即探寻地瞅瞅马热丽。查理看出了他的意思,笑了。

“再跟他跳一曲,马热丽。跳舞也能锻炼身体,我乐意你去。”

他俩又去跳舞了。查理用爱恋的眼神瞅了她一眼。

“马热丽今天很开心。她非常喜欢跳舞,可我跟她跳舞就喘不上气来。这个小伙子不错。”

我的小小派对很成功。当我和莫顿同毕肖普夫妇告别后,我俩一同步行前往皮卡迪利广场。在路上他非常真切地对我表示了感谢。他说自己真的非常喜欢这个聚会。我与他挥手告别。第二天早上,我就出国了。

我为自己不能帮莫顿更多的忙而感到遗憾。我知道等我回到英国的时候,他可能正在返回婆罗洲的路上了。我不时会想起他。但到了秋天我又回到英国后,我已经把他忘到脑后去了。大约在我回到伦敦一个星期左右的时候,一天晚上,我偶然到查理·毕肖普也是会员的那家俱乐部去玩,看到他正与三四个男人一起坐在一张桌子前,而这些人我倒认识,所以我走上前去。我这次回来后还没见过这些人。其中一个人叫比尔·马什,他妻子珍妮特是我的老朋友了。他邀请我一起喝一杯。

“你上哪去了?”查理问道,“最近一直没有看到你。”

我立刻注意到查理喝醉了。我非常吃惊。查理喜欢喝口酒,但他很有分寸,从来都不喝高。时光荏苒,我俩都很年轻的时候,他偶尔也喝醉过。也许这件事最能说明他的伟大,而把他年轻时偶尔喝过量的事翻出来不大公平。但在我的记忆中,查理只要喝醉了就会丑态百出。他会显得更加盛气凌人。他的话也更多了,说话的声音也更大了,他会更爱吵架了。他现在就是这样,说话武断,指手画脚,鲁莽地就下了结论,听不得他人的不同意见。其他人知道他喝醉了,一方面对他无理搅三分的劲儿感到生气,一方面又觉得他既然喝醉了,就不要与他计较了。他是一个很难相处的家伙。他这么大岁数了,有点儿发福,还秃了顶,戴着一副眼镜,却醉得一塌糊涂。正常的时候他都是衣冠楚楚,但现在却是衣衫凌乱,全身沾满了烟灰。查理叫服务生过来,又要了一杯威士忌。这个服务生已经在这家俱乐部工作了三十年。

“您桌上还有一杯呢,先生。”

“让你干啥你就干啥,”查理·毕肖普说道,“马上给我拿两杯威士忌来,否则我就要投诉你怠慢客人。”

“好吧,先生。”

查理端起桌上的那杯威士忌,一饮而尽。但他的手有些颤抖,因此有一些酒洒落到身上。

“好了,查理,老伙计,咱们该走了。”比尔·马什说道。然后他转身对我说:“查理今天来这里的时间不长。”

这就更奇怪了。我感到有什么事不对劲,但最好还是什么都不说。

“我这就走,”查理说道,“但我走之前要再喝一杯。这样我今晚就能睡个好觉了。”

在我看来这个聚会没有马上散伙的意思,因此我站了起来,说我要走着回家了。

“我说,”看我要走,比尔说道,“明天晚上你过来跟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就我、珍妮特和查理三个人。”

“好的,我很高兴过来。”我答应道。

肯定是有什么事了。

马什夫妇住在摄政公园东侧的一排住房内。为我开门的女佣将我让进马什先生的书房。他正在那里等我。

“我想在你上楼前最后还是与你唠几句,”他一面与我握手一面说道,“你知道马热丽把查理给甩了吗?”

“是吗?不知道啊。”

“他对这始终不能释怀。珍妮特认为让他自己一个人待在那套凌乱的小公寓内太残酷了,因此我俩邀请他到我们这里住一段时间。我们尽可能地安抚他。他这段时间喝酒没个够。他失眠有两个星期的时间了。”

“她不会永远离开他吧?”

我感到非常震惊。

“她是要这样。为了一个叫莫顿的家伙,她简直疯了。”

“莫顿?哪个莫顿?”

我压根儿也没有想到他可能是我在婆罗洲认识的那个朋友。

“该死,还问呢。是你介绍的他。看你做的这件好事吧。现在咱俩上楼去。我想最好还是让你先明白一下自己的处境。”

他推开门,我俩走出书房。我心里七上八下的。

“但你给我解释解释。”我说。

“去听珍妮特解释好了。她了解事情的前后经过。这件事真让我莫名其妙。马热丽干的这件事让我无法容忍。他这下肯定垮了。”

他引着我走进客厅。我进屋后,珍妮特·马什站起身,走上前来欢迎我。查理正坐在窗前,读着晚报。看到我走到身边,他把报纸放到一边,同我握握手。他十分清醒,说话依然是那种快活的语气。但我注意到他看起来状态很差。我们喝了一杯雪利酒,然后走下楼去吃饭。珍妮特是个精力十足的女人。她个子高挑,容貌姣好。她机警地使谈话持续进行下去。当我们几个男人要去喝杯葡萄酒的时候,她命令我们不许超过十分钟。比尔平时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现在却要千方百计找话说。我恍然大悟。我刚才光想着到底出了什么事,却没有意会到他们夫妇的苦心。显然,马什夫妇是不想让查理陷入到沉思中去,因此,我尽力说些有趣的事,查理似乎也愿意尽量配合我们。他总是喜欢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现在,他又站在一个病理学家的角度,开始分析最近发生的一起谋杀案。这起案件已经开始引起公众的注意。但他的话听起来干巴巴的。看来他现在干什么都没有心思了。你会感觉到他为了回应主人的好意而强迫自己说话,但他的心思在别的地方。这时头顶上的地板跺响了,这是珍妮特不耐烦的信号,我们大家都感到如释重负。这种场合最需要一个女人来缓解气氛了。我们走上楼去,一起打了会儿桥牌。时间很晚了。当我要与他们告别的时候,查理说他要送我一程,可以一直走到马里波恩路尽头。

“查理,现在太晚了,你最好还是上床睡觉吧。”珍妮特说道。

“我睡觉前散散步,这样能睡得实一些。”他回答道。

她有些担心地瞅瞅他。但一个年岁已到中年的病理学教授要出去走走,你是拦不住的。她眼睛一亮,瞅了一眼她丈夫。

“我想比尔也该去散散步。”

我想这句话不大明智。女人们往往有点儿过于独断专行了。查理不高兴地瞅了她一眼。

“完全不需要比尔跟我们出去。”他口气坚决地说道。

“我一点儿也不想出去。”比尔笑着说道,“我累坏了,要上床睡觉了。”

我想,我俩出去后,比尔·马什跟他妻子一定会拌几句嘴。

当我俩沿着栅栏向前走去的时候,查理对我说:“他们两口子对我太好了。如果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干些什么蠢事。有两个星期我都没有合眼。”

我对此表示遗憾,但并没有询问原因。我俩就这样静静地走了一段路。我猜他和我一起出来是想要告诉我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但我感到他并不急于讲述。我急着要表达我的同情,但又担心说错了地方。我不想让自己表现得似乎要急于使查理失去自信。我不知道该怎样引导他说这件事。我相信他也不需要别人去引导。他不是一个说话拐弯抹角的人。我想他是在考虑怎么说才好。我们走到了街道的拐角处。

“你可以在前面的教堂打到出租车,”他说,“我再溜达一会儿。晚安。”

他点点头,然后没精打采地走了。我简直是惊呆了。我无可奈何,只能继续向前走,直到打了一辆出租车。第二天早上我正洗澡呢,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我在身上裹了一条毛巾,就浑身湿漉漉地跑出来接电话。电话是珍妮特打来的。

“喂,你对这一切怎么看?”她问道,“昨晚你跟查理一起待了很长时间啊。我听说他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他在马里波恩大街就跟我分手了,”我回答道,“他什么也没跟我说。”

“是吗?”

珍妮特的语气中透露出她想要跟我长唠一阵。我猜她是在用床边的电话。

“我正在洗澡呢。”我赶紧说。

“哦,你在洗澡间安了一部电话?”她热情地问道。

“没有。”我赶快而坚决地回答,心里有几分不快,“我把地毯都弄湿了。”

“哦!”我感到她的语气中有些失望,还有一点儿不高兴,“好吧,什么时候我可以见你?你能在十二点的时候来一趟吗?”

这个时间不太方便,但我不打算跟她争辩了。

“可以,再见。”

我不容她再说什么就把电话挂断了。天堂里的人们打电话时肯定也是一句废话也没有。

我很挺喜欢珍妮特。但我知道一旦她的哪个朋友遇到了不幸的事,她是最感兴奋了。她是真为这些朋友着急,真心实意地想要帮助他们。但她总要深深地卷入这些事情里面。她是一个人在逆境中的朋友。她愿意卷入别人遇上的麻烦事,乐此不疲。只要有谁的伴侣出了一桩风流韵事,她就肯定会来对你表示同情,并成为你的知己;谁家要是闹离婚,她肯定也会在里面插一手。而她同时又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第二天中午,珍妮特将我让进客厅。看着她急不可耐的样子,我禁不住偷偷乐了。她对毕肖普的不幸极为不安,但这件事很刺激,如果能遇上一个人,她能把这件事的前前后后都告许他,她会乐死了。珍妮特期待这场谈话,就像一个母亲期待与家庭医生讨论她已婚女儿的第一次月子一样。珍妮特知道这件事很严重,她也不可能轻看这件事。她打定主意要从这件事中挖掘出所有的快乐。

“我想,当马热丽告诉我,她已经打定主意要与查理分手时,没有谁比我更感震惊了。”她非常流利地说道。一个人只有一字不落地把这句话至少说上十来遍,才能达到这种流利程度。“他俩是我所认识的人中关系最密切的一对了。他们一见如故,缔结了一桩完美的婚姻。当然,比尔和我的关系很不错,但我俩也要不时地大吵一顿。我想,我有时真想杀了他。”

“我对你与比尔的关系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我说道,“跟我说说毕肖普夫妇的关系吧。我过来就是想听这个的。”

“我就是感觉要见见你。你是唯一能把这件事解释清楚的人。”

“哦,上帝,千万别这么说。如果不是前天晚上比尔告诉我,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是我让他先告诉你的。我突然想到你也许还不知道这件事,我担心你冒冒失失地说错话。”

“你就从头说起吧。”我说道。

“好吧,就从你开始吧。不管怎么说,你是这场麻烦的始作俑者。你向他俩介绍了这个年轻人。这也是我为什么急着见你的原因。你非常了解这个人,而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对他的所有了解也就是马热丽告诉我的那些话。”

“你几点吃午饭?”我问道。

“一点半。”

“我也是在这个时间吃午饭。接着讲这个故事吧。”

但我的话使珍妮特有了一个主意。

“听我说,你把你订的午餐退掉,我也退掉。咱俩可以在这里吃点儿便餐。我这里还有一些冷盘肉,这样咱俩就不用着急了。我三点钟去做头发,这样我们就有的是时间了。”

“别,别,别。”我连忙拒绝,“我不同意这个主意。我至多只能待到一点二十分。”

“那我就只能简单说了。你认为格里这个人怎么样?”

“谁是格里?”

“格里·莫顿。他的名字叫杰拉尔德。”

“这我哪知道?”

“你跟他在一起待过。他的住处没有什么信件吗?”

“可能有,但我不可能碰巧去读这些信。”我回答的语气有些辛辣。

“别说这样的蠢话了。我指的是信封。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好吧。他有点儿像吉卜林。你知道这个类型的人是什么样。他工作非常卖力,为人真诚,是为大英帝国扩张疆土立下汗马功劳的人。”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珍妮特有点儿不耐烦了,大声说道,“我是说,他长得怎么样?”

“我想,他长得很普通。当然,如果我再次见到他,我还能认出他来。但我无法把他非常清晰地描绘出来。他看起来很干净。”

“哦,上帝,”珍妮特喊道,“你还是不是一个小说家了?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

“这我不知道。”

“你肯定知道。你跟任何一个人在一起待上一个星期,都不可能不知道他的眼睛是蓝色还是棕色。他的皮肤是黑还是白?”

“既不太黑,也不太白。”

“他的个子是高还是矮?”

“我想应该算中等个吧。”

“你故意想惹我发火吗?”

“绝对不敢。他确实就是一个普通人。他身上没有任何地方能引起你的注意。他长得既不丑,也算不上英俊。他看起来很正派,像是个绅士。”

“马热丽说他长得很可爱,笑起来很迷人。”

“可能是这样。”

“他疯狂地爱上了她。”

“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我冷淡地问道。

“我看过他写的信了。”

“你是说她把他写的信都给你看了?”

“这有什么奇怪吗?当然是了。”

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他们对女人们将他们的隐私泄露给他人总是感到难以保持克制。这些女人真是不知廉耻。她们可以在一起谈论男女间最私密的事情而丝毫不感到尴尬。庄重是男性特有的美德。一个男人虽然知道这一点,但每逢女人们做出缺乏矜持之事的时候,他还是感到极为震惊。莫顿的信件不仅是被马热丽读了,珍妮特·马什也跟着读了,而且马热丽把他迷恋于她的状况也逐日随时告知了珍妮特。根据珍妮特的描述,他对马热丽是一见钟情。自打他俩在席罗兹俱乐部我的那个小型晚餐聚会上相识后,第二天早上他就给她打电话,邀请她过来,找一个能跳舞的地方跟他一起吃早点。我一边听着珍妮特的故事,一边想,她的叙述显然是根据马热丽的描述而来。我决定不带偏见地听下去。让我感到有趣的是,珍妮特同情的一方是马热丽。当马热丽抛弃了她的丈夫后,是珍妮特出主意让查理跟他们在一起住两三个星期,免得他孤零零地待在那个小公寓内,一个人伤神。珍妮特对他照顾得也确实非常到位。她几乎每天都陪查理吃午饭,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每天都与马热丽一起吃午饭。她每天都陪他到摄政公园去散步,让比尔在周日陪他打高尔夫球。她非常耐心地听他讲自己不幸的故事,尽其可能给他抚慰。她为他感到非常难过。尽管如此,她显然是站在马热丽一边。当我表示不赞成她这样的做法时,她气势汹汹地申斥我。这件事让她非常兴奋。她从一开始就参与到这件事中。开始时,马热丽面有得色,又犹疑不决地到她这里,微笑着告诉她,自己有了一个相好的年轻人;直到最后,马热丽怒气冲冲又心神不宁地来到她这里,宣布自己再也无法忍受了,已经带着自己的行李离开了公寓。

“当然,起初我也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解释道,“你非常了解查理与马热丽。他俩简直就是形影不离。他俩的关系这样亲密,别人禁不住都要笑话他们了。他这样一个矮小的男人,我从来都不认为有什么吸引力。但我无法不喜欢他,因为他对马热丽太好了。我有时甚至有些嫉妒她。他们没有钱,住的地方也是一片混乱。但他俩非常快活。当然,我从没想过他俩的关系会出现问题。马热丽也只是把这当作一件有趣的事而已。她对我说:‘自然我没有非常认真地对待这件事。但到了我这样的年龄还能有一个年轻人来追求,确实让人感到开心。已经有好多年没人给我送鲜花了。我告诉他不要再送了,因为查理会认为这样太傻帽了。他在伦敦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而且他喜欢跳舞。他说跟我跳舞就像在做一场梦。他总是自己一个人去电影院太凄惨了。我俩一起看了两次日场电影。每次我答应与他一起出去时,他那副感激的样子真让人可怜。’她接着说道:‘我知道你能理解我。你不会责怪我吧?’‘当然不会,亲爱的。’我这样回答她,‘你对我还不了解吗?我要是处在你这样的情况下,也会这样做的。’”

马热丽并不向她丈夫隐瞒她与莫顿出去游玩的事。而查理只是宽厚地揶揄一番她和男友的事。但查理认为莫顿是一个非常彬彬有礼、讲话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很高兴在自己忙碌的时候,能有个人陪着马热丽一起玩。他从未吃过莫顿的醋。他们三人还一起吃过几次饭,还一起看了一场电影。但不久后格里·莫顿就恳求马热丽在晚上单独跟他出去。马热丽说这不可能。但他不断恳求,让她不得安宁。最后,有一天她找到珍妮特,让她帮忙给查理打电话,叫他晚上过来吃饭,并告诉他要打桥牌,独缺他一人。查理从不在晚上撇开妻子,一个人外出。但马什夫妇是他的老朋友了,而珍妮特又特别重视这件事。珍妮特编造了一些荒诞无稽的借口,让这个聚会看起来很重要,使查理无法不参加。第二天马热丽与她见了面,告诉她昨晚妙极了。他俩一起在梅登黑德饭店吃的饭,还跳了舞,然后在夏日的深夜开车回家。

“他说他疯狂地迷上了我。”马热丽这样告诉她。

“他吻你了吗?”珍妮特问道。

“当然吻了。”马热丽咯咯地笑道,“别说傻话了,珍妮特。他非常可爱,性格非常好。当然,我并不全信他对我说的话。”

“亲爱的,你不会爱上他了吧?”

“我已经爱上他了。”马热丽回答说。

“亲爱的,这不是要有点儿难办了吗?”

“这场恋情不会很长的。他秋天就要返回婆罗洲。”

“哦,你现在确实显得年轻了好几岁。”

“这我知道,我自己也感觉年轻了好几岁。”

不久,他俩就每天都要见面了。他俩在上午见面,然后一起到公园去散步,或者一起去美术馆。中午时分他俩就分手了。因为马热丽要陪她丈夫一起吃午饭。午餐后他俩又会一起开车去郊外兜风,或者开到河边的一处地方。这些事马热丽没有告诉她丈夫。她很自然地认为他无法理解。

“你怎么就从来没有见过莫顿呢?”我问珍妮特。

“哦,是她不让我见。你看,我跟马热丽属于同一代人。我完全能理解她的这个做法。”

“我明白。”

“当然,我是尽可能帮她的忙。只要她跟格里出去时,她总是借口上我这来。”

我是一个非常注重细节的人。

“他们俩就没有做出轨的事吗?”我问道。

“哦,没有。马热丽不是那种人。”

“你怎么知道的?”

“如果真有这种事,她会告诉我的。”

“我猜她应该干了这样的事。”

“我当然问过她。但她断然否认了。我相信她对我说的是实话。她俩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这类事。”

“对我来说似乎有点儿难以理解。”

“这你知道,马热丽是一个品质非常好的女人。”

我耸了耸肩膀。

“她对查理绝对忠诚。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欺骗他。她不能忍受自己有任何瞒着查理的念头。当她意识到自己爱上了格里时,马上就想把这件事告诉查理。我当然恳求她别这样做。我告诉她,这样做不会有任何好处,只能使查理感到伤心。不管怎么说,这个小伙子两个月后就要走了。把一件不会持续很长时间的事闹得满城风雨的不会有什么好处。”

但格里返程的日子越来越近,这促使了这个事件的爆发。毕肖普夫妇早已计划像往常一样出国去旅行。他们这次打算驾车穿越比利时、荷兰和德国北部。查理忙着寻找各地的地图和旅游手册。他从朋友们那里收集到了旅馆和道路的信息。他盼着自己的这个假期,像一个中学生一样兴奋不已。马热丽沮丧地听着他议论这次旅行。他俩要离开四个星期,而格里在九月份就要乘船走了。她与格里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不长了,现在又要浪费掉这么长一段时间。这让她难以忍受。她想起这趟驾车旅行就生气。随着假期一天天逼近,她的情绪也越来越不安。最终,她决定只能跟他摊牌了。

一天,他正在跟她谈论刚听人说起的一家餐厅,她突然打断了他的话。“查理,我不想进行这次旅行了。我希望你另找个人跟你一起去。”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她。她对自己刚才脱口而出的话感到吃惊,嘴唇也有些颤抖了。

“为什么?出什么事了么?”

“没什么事。我就是不想去了。我想自己一个人待一段时间。”

“你感觉不舒服吗?”

她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突然降临的恐惧。他的关心使她更加难以忍受。

“我感觉挺好。我的一生中都没有这么好过了。我爱上了一个人。”

“你?你爱上谁了?”

“格里。”

他极为震惊地看着她。他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而她误解了他的表情。

“责怪我也没有用。我不由自主地就爱上了他。他几个星期后就要走了。我不想把这点儿宝贵的时间浪费掉。”

他突然大笑起来。

“马热丽,你怎么这么傻呀?你的岁数差不多可以做他的母亲了。”

她的脸红了。

“他也同样爱我。”

“他是这样告诉你的吗?”

“他这样说了无数遍。”

“他是一个该死的骗子,就是这么回事。”

他咯咯地笑个不停。他的胖肚子乐得直抖。他认为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我猜查理这样对待他妻子的方式不对。珍妮特似乎认为查理应该表现出体贴和同情的态度。他应该能够理解这件事。我看得出来,她认为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形:查理嘴唇紧绷,默默地伤心,最后宣布两人断绝关系。女人对他人表现出来的自我牺牲之美总是非常敏感。如果他勃然大怒,打碎一两件家什(当然,他还会买一件新的补上),或者朝马热丽的下巴重重地打上一拳,珍妮特也会对他表示同情。但对她进行嘲笑却是不可原谅的错误。对于一个矮胖的、年龄已达五十五岁的病理学教授而言,要让他像一个洞穴人一样对突然的变故做出反应,这也太难了一点儿。但我并没有指明这一点。不管怎么说,他俩预定去荷兰的旅行取消了,毕肖普夫妇在伦敦度过了八月份。他俩都不怎么开心。他俩的中饭和晚饭依然在一起吃。因为这么多年来形成的习惯难以改变。而其余的时间则是马热丽与格里一起度过。她与他在一起的时间极大地弥补了她所忍受的痛苦。查理喜欢开粗俗的玩笑,对她和格里百般挖苦嘲弄,以此为乐事。他断然拒绝严肃地对待这件事情。他为马热丽如此愚蠢而发火,但显然他从未想过她会干不忠于自己的事情。对此,我与珍妮特有不同的看法。

“他甚至从未怀疑这一点。”她说,“他太了解马热丽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格里终于搭船离开了。他是从蒂尔伯里上的船,马热丽为他送了行。她回来后哭了两天两夜。查理看着她,愈来愈生气。他的脾气变得非常暴躁。

“听我说,马热丽,”最后他说道,“我对你一直很有耐心,但现在你必须重新振作起来。这件事已经超过开玩笑的限度了。”

“你就不能让我自己待一会儿吗?”她喊道,“我什么都没有了,生活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别犯这样的傻气了。”他说。

我不知道他还说了些别的什么话。但他将自己对格里的评价说给她听就太不明智了。我推测他一定是用极其恶毒的语言描述了格里。他俩大吵了一架。以前他俩从未这样激烈地吵过。她过去之所以能够忍受查理的冷嘲热讽,是因为她知道,再过一个小时或一天,她就又能见到格里了。而现在她永远也见不到格里了,就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语言刺激了。她已经忍耐了几个星期,现在,她把自我控制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也许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都对查理喊了些什么。他本来就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最后他动手打了她一巴掌。这一下将俩人都吓了一跳。他抓起帽子,转身冲出了公寓。婚后尽管生活艰辛,但他们始终共享着一张床。但当他后半夜返回家中后,他发现她在客厅的沙发上为自己搭了一个地铺。

“你不能睡在这儿,”他说道,“别犯傻气了,到床上睡去。”

“不,我不会去的。让我自己在这里待着。”

这一晚他俩接着争吵。她已经打定主意,以后每晚都在沙发上睡。但公寓这么小,他俩谁也逃离不了对方。甚至对方的一举一动自己都能看见,对方说的话也都得灌进自己的耳朵里。他俩在一起亲密地生活了这么多年,出于本能他俩也要待在一起。他试图跟她讲清道理。他认为她傻得令人不可思议,不断跟她争吵,想要让她知道自己是多么执迷不悟。他不让她自己一个人待着,也不让她睡觉。他一讲就讲到后半夜,直到俩人都精疲力竭为止。他认为自己通过讲道理,能让她摆脱这场爱情。有一段时间,他俩两三天时间都不说话。一天,他回家后发现她正在痛哭。看到她在流泪,他乱了方寸。他告诉她,自己多么爱她。他回忆起两人这么多年来所度过的幸福时光,试图用这个办法来感动她。他打算让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他许诺再也不提起格里了。他俩真的能忘记经历的这场噩梦吗?但这样一种和解的想法已经使她感到厌恶了。她对他说,自己头痛欲裂,让他给自己拿瓶安眠药水来。第二天早上他出门的时候,她还假装在睡着。但他一离开家门,她就将自己的东西打上包裹,离开了公寓。她有几件继承来的廉价首饰。变卖掉这些首饰后,她手上有了一小笔钱。她在一家廉价寄宿公寓内租了一间屋,没有告诉查理自己的住址。

查理发现马热丽离开了自己后就垮了。她逃离带来的打击彻底击溃了他。他告诉珍妮特,自己无法忍受这种孤独。他给马热丽写信,乞求她回来;他请珍妮特为他求情,他愿意做出任何保证,他卑躬屈膝。但马热丽执拗地不愿回去。

“你认为她终有一天会回去吗?”我问珍妮特。

“她说绝不回去。”

现在已经是近一点半了,我必须走了。我驾车向伦敦城另一端驶去。

两三天后,我接到了马热丽打来的一个电话。她问我能否见她一面,提议到我的住处来。我招待她喝茶。我尽量对她表现得友好一些。虽说她的风流韵事与我无关,但我内心深处认为她是干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我猜自己的态度也有几分冷冰冰的。她的长相从来也称不上漂亮,流逝的岁月也改变不了这一点。她的一双黑眼睛还是那样好看,让人感到吃惊的是,她脸上一点儿皱纹都没有。她的穿着很普通,即使是化了妆的话,她也是非常在行,反正我没有看出来。她仍然透出那么一种魅力。她是一个非常自然的人,和蔼中带着幽默,使你感受到她的魅力。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想请你为我做件事。”她开门见山,一点儿也不拐弯抹角。

“什么事?”

“查理今天就要离开马什夫妇的家,回到自己的公寓了。我担心他头几天会很难过。如果你能请他吃晚饭或陪他活动活动,那就太好了。”

“我得看看我的书。”

“据说他现在喝酒喝得很凶。他是在作践自己。我希望你能提醒提醒他。”

“据我所知,他最近是在为家里的事而烦恼。”我说话的语气可能有几分讥讽的味道。

马热丽的脸红了。她痛苦地看了我一眼。她的脸部扭曲着,就好像我刚在她脸上打了一拳似的。

“当然,你认识他的时间要远远超过认识我的时间,所以你自然会站在他的一边。”

“天哪,告诉你实话吧。这些年来我之所以熟悉了他,主要还是你的缘故呢。我从来都不太喜欢他。但我认为你的为人非常好。”

她对我笑了。她的笑容很甜。她知道我这个人从来不说瞎话。

“你认为我对他称得上是个好妻子吗?”

“绝对。”

“他经常惹得别人不高兴。很多人都不喜欢他。但我从来都没有感觉他难处。”

“他非常喜欢你。”

“这我知道。我俩在一起的这些年一直很不错。十六年来我俩都很幸福。”她停顿了一下,目光渐渐下移,“我只能离开他了。我俩不可能再回到一起了。这种吵吵闹闹的生活太可怕了。”

“两人不愿生活在一起,就不要勉强。我从来都持这种观点。”

“你瞧,对我俩来说情况就太糟糕了。我俩的关系一直都非常亲密,从来都是难舍难弃。结果,现在我却不愿多看他一眼。”

“我想,目前你俩的处境都不容易。”

“我爱上了他人,这并非我的过错。你瞧,这与我对查理的爱完全不同。我对格里的爱包含着母爱,意在对他进行保护。我比查理要理性得多。他这个人很难相处,但我跟他相处得一直都很好。但格里不同。”她的声音变得温柔起来,她的面容也出现了光彩,因而显得有些漂亮了。“他让我变得年轻了。对他来说我是个女孩。跟他在一起我有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感到很安全。”

“我也认为他是一个不错的小伙子。”我语速很慢地说道,“我想他以后会过得很好的。我遇见他的时候,他从事的工作对于那么年轻的人来说很不容易。他现在也才刚二十九岁,是不是?”

她温柔地笑了。她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从未对他隐瞒过自己的年龄。他说这没有关系。”

我知道她说的是实情。她不是那种刻意隐瞒自己年龄的女人。她在告诉格里自己年龄的时候,曾感到这是一件极其快乐的事情。

“你今年多大了?”

“四十四岁。”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已经给格里写了信,告诉他我已经离开了查理。只要我一接到他的回信,我就打算去跟他一起生活。”

“你将一个年轻人在爱的冲动下所说的话当真,做出了如此重大的决定,你确信这样明智吗?”

极度兴奋的表情又出现在她脸上,让她看起来真的很漂亮了。

“是的。这个年轻人碰巧是格里,所以我完全相信自己的判断。”

我的心情很沉重。我静静地想了一会儿。然后我向她讲了格里·莫顿督建那条公路的故事。我讲的有点儿夸张,我想这样效果会更好一些。

“你给我讲这个故事想说明什么呢?”我讲完后她这样问我。

“我只是想,这是一个不错的故事。”

她摇摇头,笑了。

“不,你是想通过这个故事来告诉我,他非常年轻,非常有热情。他是个工作狂,因此,他不会将很多时间用在其他兴趣上。我不会影响他的工作。你对他的了解不如我。他非常浪漫。他将自己看成了一个开拓者。他对于自己亲自参与了一个新国家的开发而激动不已,连我都被他感染了。这难道不是一桩宏伟的事业吗?与之相比,我们在这里的生活真的很无聊和平庸。当然,那里的生活非常孤独,甚至有一个中年妇女陪伴也很不错。”

“你打算嫁给他吗?”我问道。

“我完全听他的。我不想做任何他不愿意做的事。”

她说的话非常简洁,但她甘心屈从的态度深深地打动了我。她走后,我感到自己已经不怨恨她了。当然,我依然认为这件事她办得很蠢。但如果男人们干了蠢事使伴侣一时感到愤怒,则女人们干的蠢事会使对方的一生都怒气难消。我想一切都会过去的。她说格里非常浪漫。他确实如此。但在平凡的现实生活中,人们不会总是去干傻事,浪漫也就随之而去。因为最终他们会狡猾地意识到,现实情况是,那些只注重浪漫的表面意义而一意孤行的人,最后都吃亏上当了。英国人很浪漫,所以其他国家的人都认为英国人虚伪。但英国人绝非都是些伪君子。他们是真心实意地想建立一个理想的天国。但这个过程是艰难的,英国人有理由在这个过程中拾起任何能找到的稳当投资。英国人的心灵就像惠灵顿将军指挥下的大军一样,需要充足的物资保障。我猜格里收到马热丽的信后会有十五分钟的时间心情很糟。我并非多么同情他,只是想看他如何摆脱这个困境。我想马热丽会由于深深的失望而感到痛苦。这样,对她也没有太大的伤害,然后她就会回到她丈夫的身边。我相信经过这场磨难之后,他们俩的余生会生活在平和、平静和幸福之中。

这件事很是不同寻常。碰巧最近几天我不能与查理·毕肖普有任何约会。但我写信给他,邀请他于下周的某个晚上跟我一起吃晚饭。虽然有些犹疑,但我还是建议饭后一起去看场戏剧。我知道他是个大酒鬼,如果喝高了,他就会唠唠叨叨个没完。我希望他不要在剧院也说个没完,惹别人讨厌。我们约定在我们所属的俱乐部内碰头,七点左右开始吃饭。之所以定在这个时间,是因为我俩想去看的那场戏要在八点一刻开始演出。我先到了那里,就坐下来等着他。但他根本就没来。我给他的公寓打电话,但没人接。我估计他可能正在路上。我不喜欢看戏看不到开头。我焦急地在俱乐部的大厅内等着,这样只要他一到,我俩就可以直接上楼。为了节省时间,我已经点好了菜。时钟指向了七点半,然后是八点差一刻。我认为没有必要再等下去了,因此就上楼到餐厅,自己一个人吃了晚饭。但他还是没有出现。我要了一个从餐厅接到马什夫妇家的电话,一个服务员过来告诉我,是比尔·马什接的电话。

“我说,你知道查理·毕肖普在哪里吗?”我说道,“我俩约定在这里吃晚饭,然后去看戏。但他没来。”

“他今天下午死了。”

“什么?”

我大吃一惊,说话的语气引得周围两三个人都抬头看我。今天餐厅爆满,服务员都在不停地忙碌。电话放在收银员的柜台上。一名负责送酒水的服务员托着一个盘子走过来,盘子上放着一瓶霍克酒和两个高脚玻璃杯。他递给收银员一张记账单。一个大块头服务员正引着两个男人坐到一张餐桌前,他挤了我一下。

“你在哪里打电话呢?”比尔问道。

我猜他听到了我周围盆盘刀叉撞击发出的声音。我告诉他后,他要我一吃完饭就马上到他那里去,说珍妮特有话要对我说。

“我马上过去。”我答应道。

我到他家的时候,比尔跟珍妮特正坐在客厅里。比尔在看报,珍妮特在玩着单人纸牌游戏。当女佣把我领入后,她马上走了过来。她走路的样子有种弹跳感,稍有点儿下蹲,但脚下不出动静,就像一头美洲狮在逼近猎物。我立即就看出来,她现在是如鱼得水,非常适宜这种情况。她握住我的手,把脸扭到了一边,好不让我看到她盈满了眼泪的双眼。她说话的声音低沉,充满了悲痛之情。

“我把马热丽带回了我家,让她上床睡了。医生给她开了一剂安眠药。她全都服了进去。这件事太可怕了,是不是?”她说话的声音介于喘息和抽泣之间,“不知为什么在我身边总出现这类事情。”

毕肖普夫妇一直没有雇做家务的用人,只是找了一个钟点工,每天早上过来打扫房间,清洗早饭后用过的刀叉碗碟等。钟点工有房门的钥匙。这天早上,她如往常一样打开房门,清扫了客厅。由于妻子离开了家,查理的房间非常凌乱。看到他还在睡觉,她也没有感到突然。但上班的时间到了,她知道他需要去上班,还有工作等着他完成。她在卧室的门上敲了敲,但没有回答声。她认为自己听到他在呻吟,便急忙推开房门。他面朝上地躺在床上,打着呼噜。他还在睡着。她叫他也没有反应。但他身上的某些症状让她感到害怕。她去叫对门的住户。对门住着一个记者。她按门铃的时候他还没有起床,穿着睡衣给她开了门。

“打搅您了,先生,”她说道,“您能不能过来一下,看看我的东家怎么了。我想他不大对劲。”

这个记者走过过道,进到查理的公寓内。在床边有一瓶已经空了的安眠药。

“我想你最好还是找个警察来。”他说。

一个警察来了,他立即用电话向警局要了辆救护车。他们把毕肖普送到了查令十字街医院。但他再也没有清醒过来。他咽气的时候,马热丽陪在他的身边。

“警方当然要进行一番调查了,”珍妮特说道,“但这件事情很明显。最近三四个星期他严重失眠,我猜他一直在服用安眠药。他一定是意外地服用过量了。”

“马热丽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她的情绪非常不稳,脑子乱成了一锅粥。但我告诉她,我确信他不是自杀身亡的。我的意思是说,他不是这样想不开的人。我说的对吗,比尔?”

“没错,亲爱的。”

“他留下遗书没有?”

“没有,一个字都没有。奇怪的是,马热丽今天早上收到了他寄给她的一封信。哦,几乎称不上一封信,就是一个字条。字条上写着的是:‘亲爱的,没有你我太孤单了。’但这张字条说明不了什么,她向我保证不对警察提这张字条的事。我的意思是说,让别人联想起其他事情来有什么好处?人人都知道,只要是扯上了安眠药,事情就说不清道不白了。不管出了什么事,我今后都不会服用安眠药了。这件事明显是个意外事故。我说得对吗,比尔?”

“没错,亲爱的。”他答道。

我看得出来,珍妮特打定主意要相信查理·毕肖普不是自杀而亡。但她内心里有几分相信她自己的话呢?我不是一个够格的女性心理学家,对此我分析不出来。当然,也许她是对的。一个中年科学家由于中年发妻离开了自己而自杀,做出这样的假设太荒谬了。极有可能的情况是,由于饱受失眠的折磨,在极不理智的情况下,他服用的安眠药超量了,而他全然没有意识到。不管怎么说,验尸官的结论就是这样。他被告知,最近查理·毕肖普酗酒成瘾,导致了他妻子的离家出走。很明显,他并未产生要结束自己生命的念头。验尸官对死者的遗孀表达了自己的同情,反复强调了滥用安眠药的危险。

我不喜欢参加葬礼,但珍妮特恳求我这次一定要参加查理的葬礼。他生前所在医院的几个同事恳切地希望能参加这个葬礼,但由于马热丽不同意,他们被劝阻了。参加葬礼的只有珍妮特和比尔,马热丽和我。我们要到太平间去接灵车。他们提出让我等着,车到的时候叫我。我就在家等着。我看到车开过来了,就下楼了。但比尔下了车,在我的家门口堵住我。

“稍候片刻,”他说,“我要跟你说点儿事。珍妮特要你在葬礼后到我家来吃茶点。她说让马热丽闷闷不乐地待着不好,我们可以一起打打桥牌。你能来吗?”

“就这些吗?”我问道。

我穿着燕尾服和晚礼服裤,系着一条黑领带。

“哦,这就行了。这样可以让马热丽分分心。”

“好吧。”

但我们最后没有打桥牌。珍妮特一身黑色装束,但发型时髦,衣服漂亮。她以高超的技巧扮演着一个深表同情的朋友的角色。她也流了一点儿泪,然后轻轻地擦了擦眼睛,以免碰到涂了睫膏的眼睫毛。当马热丽肝胆欲裂地哭泣的时候,珍妮特温柔地搂着她。当别人遇到麻烦的时候,她确实能帮帮忙。我们在葬礼后回到马什夫妇的家。这时送来了一封给马热丽的电报。她拿过电报就上楼了。我猜这是查理的一位朋友发来的唁电,他刚刚听到查理的死讯。比尔去换衣,珍妮特和我来到客厅,我俩把桥牌桌抬了出来。她摘下帽子,将帽子放到钢琴上。

“人不要过于虚伪。”她说道,“虽说马热丽的情绪非常不稳,但她现在必须要振作起来。打打桥牌能让她恢复到正常的状态。当然了,我也为失去查理而感到非常悲痛。但就查理而言,我想他从来就没有从马热丽离开他这件事中恢复过来。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对于马热丽来说,事情简单多了。今天早上她给格里打电话了。”

“说了些什么?”

“告诉他关于可怜的查理死了的事。”

这时女佣走进客厅。

“你能上楼去一趟吗,太太?毕肖普夫人说她想要见您。”

“当然,能去。”

她迅速离去,我一个人被撂在了客厅。比尔这时走过来陪我。我俩喝了杯酒。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珍妮特又回到客厅。她递给我一封电报。电报上写着:

看在上帝的面上等着信。

格里

“你认为这句话是什么意识?”她问我。

“就是这个意思嘛。”

“愚蠢!我当然要告诉马热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都没有。但她感到有点儿烦躁。她肯定是通过电话告诉他查理已经死了。我想,她现在可能不会有心情打桥牌了。我的意思是说,在她丈夫刚举行完葬礼的当天就进行这种游戏不大合适。”

“确实,我同意。”我说道。

“当然他会发电报来。他肯定会的,对不对?我们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挺直了坐着,等他的电报。”

我看再继续这场谈话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就起身离开了。两天后,珍妮特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莫顿给马热丽发来了唁电。她将电报的内容逐字读给我听。

惊悉噩耗,不胜悲哀。望你节哀,多多保重。

爱你的,

格里。

“你怎么看这封电报?”她问我。

“内容很恰当啊。”

“他当然不会说自己高兴得要跳起来了,对不对?”

“要是那样的话就太不深沉了。”

“但他还是用上了‘爱你的’这三个字。”

我在头脑中想象着这两个女人怎样反复揣度着这两封电报。她们仔细琢磨每一个字的含义,从各种角度来进行分析。我几乎可以听见她俩无休无止的交谈声。

“如果他现在让马热丽感到失望,我不知道马热丽能否受得了。我真怕她再出点儿意外。”珍妮特继续说道,“当然了,他是否是个绅士还有待观察。”

“别胡说了。”我说完这句话后就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的几天,我与马什夫妇又在一起吃了两次饭。马热丽看起来憔悴不堪。我猜她正在烦躁而焦虑地等着那封还在路上的信。她身受悲痛和害怕的双重折磨,瘦得不成样子。她现在极度脆弱,不得不去看心理医生。之前她从未有过这样的举动。她变得非常和蔼。别人对她表示关心,她会非常感激。她的笑容也没有了自信,甚至有点儿怯懦,带着无边的哀婉。她无助的样子非常惹人同情。但莫顿远在数千英里之外。一天早上,珍妮特又给我打来电话。

“信到了。马热丽说可以让你看这封信。你能马上过来一趟吗?”

她紧张的语气已经让我大致知道了信的内容。当我到达她家后,珍妮特立即把信拿给我看。我读完了信。可以看出,这封信的用词很谨慎,我猜莫顿反复修改过这封信。信的内容充满了抚慰,显然他刻意避免说任何可能伤及马热丽的话,但信中流露出他心中的恐惧。显然他被这种情况吓得浑身发抖。显然他觉得应付这种局面的最好办法是用点儿玩世不恭的语言。他对那块殖民地上的白种人肆意取笑了一番。但如果马热丽突然出现,他们会说些什么呢?他很可能很快就被炒鱿鱼了。人们往往认为在东方的生活自由自在,非常轻松,但事实并非如此。这里的生活比克拉珀姆还要紧张。他太爱马热丽了,想到那些可怕的女人们对马热丽嗤之以鼻的情景,他就无法忍受。此外,他现在被派往一个驻地,那里离周围其他地方有十天的路程。她无法生活在他住的小屋内,的的确确是个小屋。那里当然也没有旅馆。他得深入丛林中去工作,一去就是好几天。这里不是一个适于女人生活的地方。他告诉她,自己把她看得非常之重,希望她不要再烦恼了。他不禁想到,她要是能回到她丈夫身边就好了。如果他认为自己成了她跟她丈夫之间的障碍,他将永远也不会饶恕自己。是的,我完全相信,写这样一封信真是不易。

“他写这封信的时候当然不知道查理死了。我曾告诉马热丽,他这一死把一切都改变了。”

“她同意你的说法吗?”

“我想她现在有点儿失去了理智。你怎么看这封信?”

“哦,写得很明白。他不打算要她。”

“两个月前他可是拼死拼活地追求她呀。”

“此一时彼一时了。人的变化之快真是难料啊。对他而言,离开伦敦的这段时间感觉起来得有一年了。他又回到了老朋友中间,又开始了他过去感兴趣的事情。亲爱的,马热丽拿自己开玩笑没有什么益处。他已经回到属于他自己的生活中了,那里没有她的份。”

“我已经建议她不要管这封信,直接找他去。”

“她这样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如果让她直接面对他的拒绝,那太可怕了。”

“那她怎么办呢?哦,这也太残酷了。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她真的是非常优秀。”

“你这样想就可笑了。正是她的优秀惹来了这些麻烦。她为什么要跟莫顿来场婚外情?查理本来可以不知道这件事,那样也就没有这些糟糕的后果了;她与莫顿本来可以度过一段快活的时光,然后意识到一段让人舒心的插曲也要有一个优美的终结,这样分手后就没事了,这段事情也能成为两人一段愉快的回忆;她本来可以心满意足地回到查理身边过平稳的生活,继续做她的贤妻,她从来不都是个贤妻吗?”

珍妮特噘起了嘴唇。她轻蔑地瞅了我一眼。

“但还有贞洁的问题要考虑呢,你懂吗?”

“让贞洁见鬼去吧。贞洁只能造成毁灭和不幸,一文不值。你称这种行为为贞洁,我管它叫怯懦。”

“她不会在与查理共同生活的时候背叛他。虽然有些女人能干得出来,但她想起这个念头都感到厌恶。”

“天哪,她本来可以选择在精神上对他保持忠诚,但肉体上对他不忠的。这是一种女人们认为很容易玩的戏法。”

“你真是一个可恶的玩世不恭者。”

“如果客观地看问题和按常识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被称作玩世不恭,那我肯定是一个玩世不恭者。如果你喜欢的话,也可以称我可恶。现在我们就来客观地分析分析。马热丽是一个中年妇女,查理五十五岁了,他俩已经结婚十六年了。当一个小伙子对她百般殷勤的时候,她自然会昏了头。但不要把这称作爱情。这是一种生理学现象。她如果认真看待他所说的任何一句话,那她就是一个傻瓜。说出这些甜言蜜语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如饥似渴的性本能。他一直在忍受着性饥渴,在四年的时间里他没有碰过女人,至少是没有碰过白种女人。他当时是说了一些疯话,许了一些诺,但她竟然当真了,这会毁了他,这太可怕了。他看中马热丽只是一个巧合。他想要她,因为得不到她而更想要她。我猜他把这当成了爱情。但我可以肯定地说,这只是淫欲。如果他俩真的上了床,查理现在就不会死。正是她该死的贞洁才引出了这一系列后果。”

“你怎么这么蠢呢?你没看出来她是身不由己?她只是这次才控制不了自己的。”

“我更喜欢称一个控制不了自己的女人为一个自私者、一个荡妇或一个傻瓜。”

“哦!住嘴。我请你到这里来不是让你来胡说八道,说这些恶毒话的。”

“那你让我过来干什么?”

“格里是你的朋友,是你把他介绍给了马热丽。假使她陷入了困境,那也是他造成的。但你是这一切麻烦的根源。你有责任给他写信,告诉他,他必须对她负责任。”

“我要是写这样一封信那我才该死呢。”我回答道。

“那你最好就离开这里。”

我转身就打算离开。

“嗨,不管怎么说,万幸的是查理买了生命保险。”珍妮特说道。

听了这句话,我转过身来,对她说道:

“你还敢管我叫玩世不恭者?”

在这里我就不重复我甩给她的那些骂人话了。我一面谩骂,一面摔门而去。但珍妮特依然是那个非常不错的女人。我经常想,娶了这样一个女人一定非常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