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斯医生并未直接回招待所。他刚刚热情地邀请了那两个陌生人,然而这并非因为自己强烈地希望款待他们,他只是在和他们说话时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而已。既然已经丢下了病人离开了福州,那便也不急着回去了。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休假,所以在回去之前,他计划着去一趟爪哇。桑德斯医生想,如果尼克尔斯船长和布莱克能带他一起走,即便不去望加锡市,那也能去一个交通更为便利的岛,到时他便可以坐上一艘蒸汽船,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程金的手术已经圆满完成,然而因为没有船经过塔卡拉,医生本已做好了再住上三周的准备,可是现在却遇到了出海的机会,于是内心深处离开这儿的渴望便翻腾了起来,使得他一想到自己已在塔卡拉无所事事了很久,便焦虑得无法忍受。医生沿着宽阔的街道走着,走了不到半英里,便来到了海边。这儿没有码头,到处都是椰子树,一直疯长到水边。当地人的棚屋就搭在这椰子树林里。孩子们兴高采烈地玩耍着,骨瘦如柴的猪被拴在桩子上。银色的沙滩漫延向远方,海边泊着几艘三角帆船和独木舟。炽热的阳光照在海滩的珊瑚砂上,泛出一层细碎的光芒,即使穿着鞋走在上面,也仍能感到脚底滚烫。沙滩上有许多螃蟹,这些相貌丑陋的家伙一看到有人走过来,就急急地避了开去。有一艘三角帆船底朝天躺着,三名穿着土著围裙的马来人正在上面干活,他们个个都黑得像炭似的。还有一个环礁湖,中间是一处暗礁,整个湖有大约几百码,水很深,也非常清澈,几个男孩子正在附近玩耍。旁边泊着程金的一艘纵帆船。离纵帆船不远处,便是尼克尔斯船长的小帆船,和身旁程金那富丽堂皇的大船比,它显得寒碜极了,船身都褪了色,急需重上一层新漆。若是漂泊在茫茫大海里,它看上去一定只若扁舟。医生心中生出了一丝犹豫,他抬起头,定定地望着天。天空中没有一片云彩,也没有风,椰树叶静静地伫立在枝头,纹丝不动。一艘矮而宽的小艇泊在沙滩上,桑德斯医生觉得这就是尼克尔斯他们划上岸的船,因为他没看到那艘小帆船上有船员。

看够了风景,医生便掉转方向,漫步踱回了招待所。进到房间,他换上了中式长裤和丝质束腰外衣。他早就习惯了如此穿着,穿着它们,他总感到安心又自在。医生拿了本书,坐到了外面的游廊上。招待所四周都是果树,而门前小径的另一头,是一座规模宏大的椰树园。椰树长得又高又直,整齐地排成一列列。明亮的阳光穿过叶隙,在地上投下了斑斑驳驳形状各异的黄色光斑。而在医生身后,随行的男孩正在厨房里为他准备午餐。

桑德斯医生并不是博览群书的人,他很少看小说。他对人的性格很感兴趣,因而喜欢看那些展现人性反常面的书。佩皮斯的日记他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有鲍斯威尔的《约翰逊传》,弗洛里奥翻译的《蒙田文集》以及黑兹利特的散文,他也是看了再看。他也喜欢古老的游记,每当仔细品味哈克卢特笔下那些他从未去过的国家时,他总能心生喜悦。他家收藏了数量惊人的描写中国的书,都是早年传教士写的。他读这些书既不是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也不是为了修身养性,而是因为每当读这些书的时候,他总能从中寻觅到沉思的机会。他看这些书的时候,总带着一种他所独有的幽默感,而正是这种幽默感,使得他能够一边看着那些传教士是如何孜孜不倦地在中国拓展事业,一边暗自叫爽。若那些作者们知道他竟是如此心情,定会大吃一惊。他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但若聊起天来,也让人倍感亲切,不过他不会逼着你和他谈话。他喜欢自己的笑话,但却不愿与别人分享。

现在医生正读着古神父的一卷游记,然而却相当心不在焉,他满脑子都是那两个突然出现在岛上的陌生人。在东方生活了这么多年,桑德斯医生阅人无数,因而很容易便能辨别尼克尔斯船长是何种人物。他一定是惹了一身骚。从口音看,他是英国人,然而却在中国海域游荡了这么多年,也就是说,他很可能在英国本土惹了大麻烦。他那猥琐又狡诈的容貌一看就不是正人君子。他只有一艘小破帆船,所以也不可能成功到哪里去。这个骗子辛苦这么多年,付出的与得到的不成正比,回报少得可怜。一想到这儿,医生便露出了讽刺的表情,他的叹息声也随之落入了静止的空气中。不过也有可能尼克尔斯本身就更喜欢龌龊的勾当,毕竟他可是那种什么都愿意做的人。他说过的话,你听过就得忘掉,一点儿都信不得,也别指望能依靠他什么,否则只有失望的份儿。他说他认识程金。事情很有可能是这样:大概他大多时候是在游手好闲,很少有正经活儿干,因而能在中国雇主手下干活儿,那就该谢天谢地了。若你有什么见不得光的勾当要做,他便是你想雇用的那种人,很有可能他曾经为程金卖过命,做过他某艘纵帆船的船长。

推测了这许多后,桑德斯医生对尼克尔斯船长颇有好感,他完全被尼克尔斯的亲切友善迷住了,甚至他那副流氓样儿也因此别有一番风味。而那折磨人的消化不良也为尼克尔斯添加了喜感,使得他更讨人喜欢。于是医生很乐意晚上再和他见一面。

桑德斯医生对人的兴趣并非出于科学态度,也不带人情味。他只是想从他们身上找点儿乐子。他客观地评判他们,每当揭开各人不同的性格复杂性时,他就像数学家解出一道难题时一样雀跃。虽然这些知识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用途,但他的这种满足感是一种美学。而且他也并未察觉到,了解与评判别人给了他一种微妙的优越感。和大多数人比,他很少持有偏见,也不会对人不满。很多人对自己身上的恶习很宽容,而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却没什么耐心;那些心胸稍微宽阔点儿的人,能用理解的姿态包容他人,不过也是说的比做的多;很少有人真的能接受那些与自己不同的行事方式,并且还不心生厌倦。人们一般很少会为有人和别人的妻子通奸这种事而感到震惊,也许能在明知有人在玩牌时出千,或者伪造支票时,还保持镇静(若自己是受害人,那么能有这种反应便更不易了);但要和一个该发“H”音时却不发的人做知心好友,那可是挺难的,而若那个人用刀来舀肉汁,那两人几乎就不可能有交集了。然而桑德斯医生缺乏这种敏感性。煞风景的餐桌礼仪对他来说就和化脓性溃疡一样,是无伤大雅的事情,而是与非对他来说,就如同好天气与坏天气一样,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人和事本来是怎样,他就怎样对待。他虽然总是评价他人,但是却不予以谴责,他是个旁观者,笑看众生。

他是很好相处的人,大家都很喜欢他,不过他却没有朋友。和他做伴很愉快,但却仅限如此,他不会和任何人成为密友。在这个世界上,他谁也不关心,他有自己就足够了。他的快乐不是建立在别人身上,而是源于他自身。他其实很自私,但是因为他为人很客观,又很精明,所以几乎没有人发现这一点,而且也没有人因此而感到困扰,毕竟他什么也不贪,也不挡着谁的路。钱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他也不在乎病人付不付诊费,因此大家都认为他心慈博爱。而时间对他来说,和金钱一样不重要,于是他也愿意给别人看病。每当看到病人们受疾病折磨,求着请他治疗时,他总是很开心。他玩弄着病人和家属,从他们反映出来的人生百态中找乐子。对他来说,每个人都好像是一张书页,而这每张书页又都是前面一张的翻版,将这些书页一张张叠加在一起,组成一本永无止境的冗长的书,便是他的兴趣所在。人们,白人也好,黄种人也好,抑或是黑人,在面对人生的重大时刻时,都如何应对?他总是很好奇这一点。然而不管人们做出了何种反应,都不会触动他内心,也不会扰动他的神经。不过因为死亡毕竟是每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所以他总是对自己面对死亡时又会如何感兴趣。当他试图通过注视人们那或受了惊吓,或目中无人,或愠怒,或听天由命的眼神,而到达人们的意识深处,到达人们那第一次意识到与死神的赛跑已然开始的灵魂深处时,一股轻微的战栗传遍了他的全身,但这也仅是好奇的一种表现方式而已。他的情感并未受到影响,不会感到悲伤,也不会心怀怜悯。他只是略微有些好奇,那些对某个人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怎么对其他人就一文不值了呢?

不过他的举止却充满了同情和怜悯,他很清楚什么说辞能缓解人们当时的恐惧和痛苦。他也不会丢下病人不管,相反,他会抚慰他们,鼓励他们,让他们坚强。行医对他来说,是一场游戏,而出色地玩好这场游戏,给了他无以复加的满足感。他天生待人亲切,但这是本能的友好,也就是说,不管对象是谁,都无所谓,他不会对帮助对象产生兴趣:若你情况危急,他能来援救你,而一旦救完了你,他也就不再关心你了。他不喜欢杀生,不打猎也不钓鱼。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认为每样生物都有活着的权力,所以每当他看到蚊子或者苍蝇飞过,他更喜欢挥挥手赶走它们,而不是一掌将它们拍死。也许他就是这样一个理智得很热情的人。不可否认,他过着一种善良而美好的生活(当然至少你不能把善良狭隘地定义为只和你的感官倾向一致的东西),因为他仁慈又友善,而且将毕生精力投入了救死扶伤的事业。不过如果算上动机,那他就没什么值得称赞的了,因为他的行为,并不是出于爱、怜悯或者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