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上耍了些花招后,我感到很生气,又很好奇,很想喝口酒。这时,我才想起来,自从那天晚上在望夫台酒家喝过酒后,到现在我滴酒没沾。所以一回到家,把车停好我就朝镇码头走去。在镇中心,有几家好酒吧:海湾州酒吧(我们都管它叫博里格)、普博舱板酒吧、鱼和饵酒家(又叫血桶,以纪念在那里发生的殴斗,当然这个名字是非官方的),这都是些好酒吧,但不是豪华酒吧。同以前一样,酒吧里很昏暗,脏得叫你觉得很舒服。你可以蹲着,舒舒服服地喝酒,那种舒服程度绝不亚于待在条件好又可靠的子宫里的胎儿。头顶上面吊着几根荧光灯,老掉牙的自动电唱机有气无力地转着,一点也不刺耳。当然在夏天,像博里格这样的酒吧,顾客比纽约地铁交通高峰时的人还多。据说有个夏天,巴德韦塞啤酒厂或者是谢弗啤酒厂或是那些马尿啤酒厂的某一家公共联系处的人,在酒吧和餐馆之间举行了一次竞赛,看看在马萨诸塞州哪家啤酒卖得最多。结果是,在七月,普罗文斯敦的一家名叫海湾州的酒吧啤酒卖得最多。这一点,我确信不疑。八月间一个周末的早晨,几名高级职员身穿轻便夏装飞了过来,同行的还有一个电视摄制小组,准备把授奖仪式录下来。他们想拜访一下像国民警卫队训练场那么大的有龙虾和炸鱼加土豆片的地方。这种地方你在海恩尼斯能找到。可他们所看到的却是昏暗、恶臭的博里格。那儿的顾客只买得起啤酒,二百人挤在一起,站着喝。博里格从前门到后部发臭的垃圾箱之间的距离,可能只有盖货车那么长。论食物,你能买到夹有火腿、奶酪或是灵格加香肠的“英雄”三明治。电视摄像机转动时,那帮嬉皮士站起来说:“啊,是这种啤酒。质量最操蛋。你那电视录像机上面的红灯是干吗用的?我是说得太多了,是不是?不说了!是不是?”

冬天,这里的人也不少,但你能找到个地方坐下,了解到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中午时,许多商业渔船都将靠岸。船员们都会到这儿来喝上几杯。木匠,贩毒的,捉贩毒的,几个在夏季别墅里干杂活的,在星期五手拿救济支票的未婚年轻母亲和其他拖着脚走去讨口饭吃的,或者找朋友弄杯酒喝的,都在喝着我们那些好马尿。我认识其中的大部分人,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如果他们卷进了现在与我有关的那件事,我可以好好讲述他们一番,因为他们无论长得有多么像,但都是独一无二的。可是,在冬天,正如我说的那样,我们看上去是用一个模子造的。我们一身灰黄色,人人都穿着军队的剩余军装。

一个故事就足够了。我住在一个葡萄牙人居住的小镇。这个故事里,除了斯都迪之外没有本地人。斯都迪把葡萄牙人的脸都给丢尽了。在冬天的一个下午,博里格人少得都有些不自然了。一位约有八十来岁的葡萄牙渔民坐在柜台旁。因为长年劳动,他身子弯曲得好像是棵从海岸边大石头缝里长出来的柏树。这时,又有个渔民走了进来,他患有严重关节炎。他俩一块长大,一起踢足球,一起高中毕业,在同一条船上干活,一起来个一醉方休,可能还相互诱奸对方的妻子。可现在,八十岁时,他们相互怨恨竟跟年轻时在水坑里打拳架时差不多。坐在凳子上的那位,站起来扯着三月风那样粗哑的大嗓门喊了起来:“我原来寻思你死了呢!”另一位停住脚,回头瞅了瞅,像海鸥似的尖声回答说:“死了?我会参加你的葬礼。”他们一块喝起啤酒来。这只不过是另外一种驱散鬼魂的方法罢了。葡萄牙人说话时,知道该怎样喊叫。

我们都跟他们学。在别的地方,他们测量酸雨的浓度或空气污染的指数或土壤里氧化物的含量。在我们这儿,除了捕鱼和出租房子以外没别的工业,也没有农业。空气和沙子都是干净的。但是,在酒吧里感觉不到酒精重量的日子很少有。当我在不眠之夜与鬼城里的精灵携手同行时,我感到大家都注意到了我。我可能是洒在水池中的一瓶钢笔水。我就像根架在微火上的烂木头似的得到众人的欢迎。

同样,正如我以前在酒吧工作时所看到的那样,每间酒吧,就像每一个家庭一样,都有它特殊的习惯。在这个炉子里冒烟的那根木头在另一个炉子里却火苗四起。我的阴郁心情,和随之而来的肾上腺素,再加上头发显示出来的发狂与焦虑的情绪(这是毫无疑问的)没多久就使博里格的气氛发生了变化,欢笑声不断,人人喜气洋洋。一直在自己桌旁喝闷酒的站了起来,朝别的桌子走去。穿戴讲究的和他们的老妇人刚才一直没吱声,现在也开始感到心里迷瞪瞪甜丝丝的了。而这时,我只是在与心里的恐怖秘密交谈着,而不是与在场的任何人搭话儿——普罗文斯敦的每个冬季都可以用那年冬天最受欢迎的人的名字来命名。我自己认为,点燃这把火的是我,尽管我所做的只不过是朝别人点点头,在卖酒的柜台前被围个水泄不通罢了。皮特波兰佬头一个向我凑过来,我们扯了几句,可这几句差一点没把我的脖子扭下来。“喂,”他说,“我和你妻子谈了一阵子。”

“今天吗?”

他闷了半天才回答。我嗓子发干,使了好大劲才挤出这个问题来,当时他刚好喝了口啤酒。除此之外,他也想不起来了。在博里格,这是司空见惯的事。在博里格人们会聊起来,可他们的思路,特别是多喝了几杯,吗啡可卡因上劲时,会像水生蝽一样不知又游到哪里去了。

“今天,”皮特说,“不,不,是几天前。”

“什么时候?”

他晃了晃脑袋。“是几天前。”他可能还会说,“是几个星期前。”我注意到,冬天,人的时间概念不清楚。两个星期前或两夜以前可能发生了什么事,但如果你有说“五天前”这个习惯,那你可能会记得那件事就发生在五天前。所以,我也没再琢磨它。我又转到那个话题上来了。

“帕蒂想跟你说些什么?”

“啊,对了。我说。她想让我照看一下西面山上的那幢大房子。”

“她想买的那幢?”

“她是这么说的。”

“让你去照看?”

“我和我哥哥。”

这还讲得通。他哥哥是个好木匠。实际上,皮特是说他哥哥去照看那个地方。帕蒂可能是让皮特跟他哥哥联系一下。

我知道,帕蒂这么干是不明智的,可我又硬着头皮问道,“你记不记得,是在爱国者队那场球赛前跟帕蒂谈的,还是在以后?”

“噢,那场球赛。”他深深地点了点头。吗啡可卡因正把他带到别处去。他仔细想着——那是什么呢——是球赛,哪一天,还是屁股口袋里的钱。然后,他摇摇头说,“大约两天前吧。”

“嗯,”我说,“算准了。”

贝思·尼森悄悄走了过来。她喝多了。对她来说,这可是很少见的。她很兴奋,这就更不寻常了。

“你把蜘蛛怎么了?”她问我。

“喂,乖乖,”皮特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算了。我得换换地方。”他猫下腰朝她胸部突起的那个部位的毛衣上亲了一口,然后端起酒杯朝一张桌子走去。

“蜘蛛真的和别人吵了起来?”我问道。

“谁知道呢?”她的眼睛亮起来,“蜘蛛发疯了。”

“我们都疯了。”我说。

“难道你不认为,咱们俩在某一特殊方面不正常吗?”她说。

“怎么说?”

“咱俩从没性交过。”

这是冬天里的精神状态。我有意地笑了笑,搂住她的腰。她那无神的眼睛透过眼镜片射出一股淡淡的光芒。

“蜘蛛把刀弄丢了,”贝思说,“硬说你偷的。”她咯咯笑了起来,好像蜘蛛如果没有那把刀,就跟别的男人没穿裤子一样。“他把摩托车也弄没了。”她说,“你告诉他,爱国者队能赢吗?”

“在踢一半时,这么说的。”

“他们真赢了,”贝思说,“在踢一半时,他决定换赌注,说是要气气你。现在他却说他输了那辆摩托车全都怪你。”

“告诉蜘蛛守着女人那个玩意儿吧!”

她咯咯笑了起来。“在中西部,”她说,“我们过去常说‘阴部’。我想,我得给我父母写封信,告诉他们,他们的女儿再也分不清什么是女人那玩意儿,什么是阴部。”她打了个嗝,“我什么也不想对蜘蛛说,”她说,“他的情绪很不好。但告诉他又会怎样呢?”她问道。“‘最坏的人最多情。’你说是吧?”她过于淫猥地瞟了我一眼。

“斯都迪还好吗?”我问道。

“噢,”她说,“你得注意斯都迪。”

“为什么?”我问。

“噢,”她说,“我见谁都说,得注意斯都迪。”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装在昏暗的塑料口袋里那个金发脑袋总是闪在我脑海中的缘故,我所听到的每一句话,似乎都与我的处境有关。是不是空气中有着真正的狂热病?只有我自己——我真心祈祷还有别人——知道那块大麻地里埋的东西。在每张桌子唤酒的声音里都夹杂着这种想法的尖叫声。我想,鬼魂们正在撕扯着酒吧里每一个人那灌满啤酒的海绵状大脑。

贝思看见我没有瞅她,说:“帕蒂·拉伦还没回心转意?”

我耸耸肩。“我听说,她在附近。”

“我想是这样。博洛已回到镇上。”“你看见他了吗?”博洛就是那位黑先生,但他名叫格林·约瑟夫,“博洛”格林。

他第一天到这儿的一家酒吧喝酒,就得了博洛这个名字。“有好多很坏的黑鬼,”他朝我们那张坐满十个人的桌子说,“可我是坏透了腔的黑鬼。”在座的谁也没吱声,静静地坐在那儿,好像在向他的遗体告别似的——我们是东部的“野蛮西部”!可帕蒂·拉伦笑了起来,说:“别舞弄你那个博洛大砍刀了,没人会偷走你的黑色。”从她那欣喜若狂的眼神里,我看得出来,下一个黑先生已按照天意选好了。

“看见了,”贝思说,她又把我从沉思中拽到了她的身旁——我的思路也像水生蝽一样,到处游动——“博洛的确回到了镇子上。他十分钟前来过这儿。”

“你跟他说话了吗?”

“他刚才跟我调过情。”

看她那副高兴的样子,我能肯定她没说谎。

侍者朝我摆摆手,然后指了指服务台后面的电话。这回我那种灵感没起作用。我原以为能听到帕蒂的声音呢,可电话那头是哈坡。

“麦克,”他说,“我一直想找到你。我这是逼我自己给你挂电话。”

“为什么?”

“因为我把你给出卖了。”

“你是怎么出卖我的?”

“我害怕了。我想提前告诉你一声。”

哈坡的语调里有种金属般的焦虑情绪,听上去好像是从一种机械膜里传出来的。我试图搞明白是什么毒品把他弄得这样。他大脑里一定会有许多化学药品。

“是劳雷尔。”他现在说。

“刺花纹?”

“那个女人。劳雷尔。我给警察局长雷杰西打了个电话,把她和刺花纹的事都告诉他了。”

那对雷杰西来说并不太重要,我想,并不重要,除非帕蒂·拉伦由雷杰西陪着,亲口管玛蒂琳叫劳雷尔。

“太棒了,”我说,“阿尔文现在知道我有个刺花纹。那你出卖什么了?”

“我告诉他,劳雷尔在楼下的汽车里等着你。”

“但你为什么会认为那个名字就叫劳雷尔呢?”

“你跟她说话了。隔着我家窗户说的。”

“我说了吗?”

“你是这样喊的:‘我一定会赢这个赌的,劳雷尔。’你是这样说的。”

“我可能是说朗尼。我想我是冲着一个男人喊的。”

“不对,是劳雷尔。我听见这个名字了。我相信劳雷尔死了。”

“谁告诉你的?”

“那天,我站在房顶上。我听到的。所以我才给警察局长挂了电话。我知道我不应该给你刻上那个刺花纹。刻刺花纹后,人会做出可怕的事来的。”

“你还告诉雷杰西什么?”

“我说,我想是你杀了劳雷尔。”他开始哭起来。

“你怎么会信这些?”我问道。

“我看见劳雷尔死了。那天晚上,我站在房顶上,我看见她站在地平线上。她说是你干的。”我听到了电话那头他擤鼻涕的声音。“我与自己的良心斗争了好一阵儿,才给雷杰西挂了电话。这事做得不对,我应该先跟你打个招呼才是。”

“雷杰西说什么了?”

“他纯粹是个王八蛋,白痴,大官僚。他说,他想考虑考虑。麦克,我不相信他。”

“嗯,”我说,“你应该相信我。”

“我觉得你什么也没做。从雷杰西的腔调里就能听出来。我这事做得不对。”

“听到这些我很高兴。”

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在电话里,我能感到他的神智开始错乱了。“我可能没有权力说谁杀了她,”他补充一句,“可现在我知道是谁了。”

“是尼森。”我说。

“我讨厌蜘蛛那把刀,”哈坡说,“一把邪恶的工具。”说完这句话,他把电话撂了。

一只手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一回身看到博洛那双金棕色的眼睛,那双像雄狮一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他的皮肤深黑发紫,有点像非洲人,所以他眼睛的颜色金黄得叫人感到不安。在我头一次见到他时,我就知道,他将是我婚姻上的一块乌云。我没猜错。在格林先生没闯入我的生活以前,还有三个黑人,但他证实了自己是个无可争议的黑人先生。帕蒂·拉伦以前毕竟从没离开过我。

更糟的是,现在我并不恨他,甚至对我自己这种凄凉、当王八的现状也不感到气愤。在我打电话时,他竟能走到我跟前,甚至还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而我呢,只能点点头回报。这就是证据。

当然,我最好还是让一架直升飞机把我从一个小山峰带到另一个山峰上去吧。我用不着从山脚再下到谷底,然后往另一个山上爬。用不着,我是直接从哈坡的话那儿(每一句都能把我的脑袋炸下来)跳进博洛的目光里的。到现在,我可能浑身都注满了可卡因,我感到我与这些过量的刺激再也不沾边了——的确,什么事都来了。可我,唯一的一个候选人,只能管我自己叫大理石眼先生,今晚被跑道上的急转弯弄得麻木不仁了。但这时候除外,这时格林先生又一次把手搭在我肩上,手指恶狠狠地掐了进去——我告诉你——说道,“他娘的帕蒂·拉伦现在在哪儿?”他的满腔愤怒都传到了我身上。他说完这句话后,我突然清醒过来,以同样的暴力把他的手甩到一边,“把你抓午饭的脏爪子拿一边去。”这是中学生吵架时用的话。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不怕他。如果我们俩出去到街上打一仗,我也不在乎。被人打昏在地上这个想法就如一剂止痛药一样,一剂像忘忧药那样好的止痛药。

告诉你吧,我并不怀疑他要对我做些什么。如果你曾到过一家有趣的监狱,你就会知道,那里除了黑人就是黑人,没几个你没和他们吵过的。格林先生可登不上那个大雅之堂,要不我就没命了。但他属于二层人物:很少与人争吵。现在,他的眼睛死死盯着我的眼睛。我没在乎,也盯着他的。在我们俩人看来,房间里的灯都变红了——我的意思是,它真的变红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他见到我十分气愤,结果使向大脑反映颜色的神经被经过的电压弄伤了,还是因为鬼城里的火把一齐朝我们涌来。但我现在顶住的,是他过去二十五年来(从他在摇篮里遇到的第一拳)所遇到的一切愤怒的总和;他今天碰上的是我一生中经历的所有疯狂之结晶。我想,我们俩在这地狱般的红灯照耀下,就是坚持一会儿,也会给弄得头昏眼花。我们俩人站在那,互相瞅了好大一会儿,时间长得使我有时间回忆他自己一生的悲惨故事。那是他在第一次见到我和帕蒂·拉伦那天晚上讲给我们俩听的。那个故事讲了他是怎样失去他的拳击生涯的。

在他那束疯狂的目光射伤我双眼的同时,我能想起这样一个故事来真叫人难以置信,就连我自己也不信。可能我没装得那么勇敢,所以死抱着这个故事不放,希望它能缓解一下他的愤怒心情。你不能打同情你的人。

那个故事是这样的:他是一个私生子。他母亲不承认他是她的孩子,说在医院里,他们把名字牌弄混了。过去,她每天都打他。他大一点儿时,在金手套赛场上,他是见谁打谁。他是泛美拳击大赛美国队的候选队员。但他到乔治亚州找他父亲去了。可没找到,于是喝得酩酊大醉。走进一家白人酒吧。他们不卖他酒,并叫来州警。两个州警进来,叫他出去。

“你们别无选择,”他告诉他们,“卖我酒,要不我就不客气了。”

有个州警用警棍照他脑袋狠狠来了一下,结果他当场就失去了参加泛美大赛的资格。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一点,只是感到很高兴,因为他血流得像被宰了一样。他并没给吓住。实际上,他相当清醒。他逐个地把那两个州警打趴下了。全酒吧里的人一齐伸手才把他治住。他们把他绑上,送到监狱。除了别的伤以外,他的脑壳骨被打裂。他因此再也不能参加拳击赛了。

这就是他讲的悲惨故事。他认为,他所做出的蠢事统统与这个故事有关。但那个破裂的脑壳与他的豪迈气概关系不大(尽管这对帕蒂产生了相反的效果)。后来,我们跟他混熟后,才知道他是位很滑稽的人。他常常学着黑人妓女的动作逗我们发笑。我们和格林先生常见面,我还借过钱给他花。

这回你可能会知道我离灵魂和肉体的毁灭该有多近了。现在我才意识到博洛对我不错,不像我对沃德利那样。这让我感到挺舒服(在过上了老鼠过街的日子后)。我心中的怒火开始渐渐熄灭,和平的目光取代了它。我不知道格林先生是怎么想的。随着我的愤怒渐渐消失,他胸中的怒火也减弱了。“噢,”我主动搭话打破了这种宁静的僵局,“你想说些什么,操他妈的?”

“我从来就没妈可操。”他回答说。

他凄惨地伸出手来。我也以同样的心情在他手上轻轻拍了一下。

“我不知道帕蒂·拉伦在哪儿。”我说。

“你没去找她?”

“没有。”

“我在找她,可没找到。”

“她什么时候离开你的?”

他皱皱眉。“我们在一起待了有三个星期。后来她感到坐立不安,就跑了。”

“当时你们在哪儿?”

“在坦帕。”

“你们见到她以前的丈夫了吗?”

“沃德利,是那小子吗?”

我点点头。

“我们看见他了。有天晚上,他请我们俩到街上吃饭。打那以后,她一个人去看他。那没什么。他并不会做出叫人害怕的事来。我想她这么干是为了弄点好处。可第二天,她跑了。”他看上去就要哭了。“她对我很好。她是唯一一个对我这么好的娘们儿。”他看上去很难过。“我历尽辛苦想找她谈谈。”他盯着我的眼睛。“你知道她在哪儿?我得找到她。”

“她可能在镇上。”

“的确是这样。”

“你是怎么知道的?”

“有个小子给我打电话,说帕蒂·拉伦叫他打给我的。她想让我知道,她和沃德利回到了普罗文斯敦。她想我,那个家伙说。”

“那个家伙是谁?”

“没告诉我名字。噢,他告诉我了,但没人叫那个名字。在他告诉我时,我就知道没什么用。他用手帕堵着话筒说的。”

“他叫什么名?”

“希利,奥斯汀·希利。”

镇上口头传说的一个小缺点找上门来了。几年前,我们几个人听烦了斯都迪这个名字,开始管他叫奥斯汀·希利。我们管斯都迪叫奥斯汀·希利,没叫多长时间就不叫了。谁也没告诉过斯都迪我们给他起的新名。打电话的那个人肯定是蜘蛛。

“这个希利说,帕蒂·拉伦在普罗文斯敦小旅店里,”博洛说,“我往那儿挂了个电话。他娘的,她根本就没去那样的地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三天前。”

“她什么时候离开你的?”

“一个星期前,可能是这样。”

“肯定有七天了吗?”

“八天,我数过。”

是的,他数着指头过日子,我也一样。

“我非杀了她不可,”他说,“她把我给蹬了。”

“没有一个她不蹬的,”我说,“她的出身很卑贱。这对她来说是种罪恶。”

“我出身和她一样卑贱,”他说,“等我见到她,我一定会做出耸人听闻的事来。”他斜眼瞅瞅我,好像是说,“你能骗别人,可是乖乖,相信我吧。”我的眼神驱散了他的疑云。他说,“奥斯汀·希利说帕蒂·拉伦又来找你了。当我听到这些,我想我要让你尝尝受欢迎的滋味。”他停了一会儿,让我掂一掂这想法的重量,“可是,我知道,我不能那么干。”

“为什么?”

“因为你把我当绅士看待。”

我琢磨着这句话到底有多少是真的,看上去似乎是同意他这种说法。“可是,”他说,“帕蒂·拉伦再也不会喜欢你了。”

“那可没准。”

“她说,是你骗了她,她才和你结婚的。”

我开始笑起来。

“你笑什么,白皮佬?”

“格林先生,犹太人有句老话:‘生活,老婆。’”

他也开始笑起来。

我们就这样说着,笑着。今天晚上博里格可以名垂青史了。当王八的和黑皮肤的奸夫玩得很开心。

“约瑟夫,以后见。”我对博洛·格林说。

“祝你走运。”

我得往回走很远的一段路。脑袋里装得满满的,都捋不出个头绪来。

天下着小雨。我沿商业大街走着,手插在口袋里,脑袋缩进风雨衣的帽子,缩得太靠里了,有辆车跟在后面我都没感觉到。直到大车灯的光束照到我的后背上,我才注意到,在我身后是一辆警察巡逻车,车里坐着一个人。“进来吧。”他说。雷杰西愿为我效劳。

我们还没开上五十英尺远,他便开口说道:“认认你女人,杰西卡。”他说。他指了指前座上的一张纸。“看看。”他告诉我,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支钢笔式手电筒递给我。

我仔细地看了看通过电传直接影印的照片。十分清楚,是杰西卡。“我说,是她。”

“我说,我们用不着你告诉我们,伙计。这是毫无疑问的。望夫台酒家的女招待和老板认出她来了。”

“干得不赖。”我说,“你是怎么找到她的?”

“这没费多大劲儿。我们与圣巴巴拉的潘伯恩办公室联系上了。在那儿,他在社会和业务方面与几位金发女人来往。我们正调查时,她儿子打来电话。他知道,她与潘伯恩到普罗文斯敦来了——正像你从唐隆的情书里猜到的那样。”

“你是说,那个儿子是朗尼的情人?”

“一点没错,”雷杰西说,“那个拿无绳刀片的孩子。”他打开车窗,扯着沙哑的嗓门喊道,“我想,我再也不看电视广告了。”

“你最好别看。”

“我说,马登。奇怪的是汤却把匙沾上了。看起来她的名字不叫杰西卡。”

“她的真名叫什么?”

“劳雷尔·奥克伍德。她的姓拼写方法很怪:w-o-d-e,发音为wood。”

这时,我想起来在那次以尼森大叫一声而结束的降神会之前,我对哈坡说的那番话。“哈坡,”我说,“告诉大家,我们在想方设法与玛丽·哈德伍德联系,她是我母亲的表妹。但我真正想交谈的是个叫劳雷尔的女人。”

这样的巧合就连信号发送器也做不到。我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与雷杰西坐在警车里,以每小时十五英里的速度在商业大街巡逻,我开始很明显地颤抖起来。

“你得喝点什么。”阿尔文·路德说。

“没什么。”我说。

“可能你身上那个刺花纹上要是没刻‘劳雷尔’这三个字,”他建议道,“你身体会好一些。”

“你想把车停下吗?”

“这没问题。”

我们是在商业大街的尽头。我们来到清教徒移民曾在那儿登陆的地方。但现在下着小雨,我什么也看不见。

“好了,”他说,“出去吧。”

我感到不那么惊慌了。一想到在这个被石匠用凿子修过的家伙陪伴下走上二英里半地回家我又有了勇气,想试一试。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我说,“但这对我无所谓。我多喝了几杯,然后开车去找哈坡,让他给我刻个刺花纹。可能杰西卡告诉过我,她的真名叫劳雷尔,但我没记住。”

“当时她和你在一起吗?”

这我得好好想想该怎么回答。“哈坡说她跟我在一起。”

“你这是说你记不住了?”

“记不太清了。”

“所以,你可能会把她杀了,然后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你是在指控我吗?”

“咱俩应该这么想,我是在勾勒一幕剧情的轮廓。我自己认为,我也是个作家。”他再也不能控制住自己。那匹野马扯着嗓子高声嘶叫起来。

“我并不喜欢你讲话的方式。”

“喂,伙计,”雷杰西说,“玩笑归玩笑,但你别把屁股总放在我枕头上。我立刻就可以逮捕你。”

“凭什么?我根本没犯罪。那个女人可能回圣巴巴拉去了。你不要因为捕错了人损坏你的名声。”

“让我用另一种方法讲给你听。”他说,“我现在把你作为谋杀伦纳德·潘伯恩的嫌疑犯来逮捕。”

“你不是说,他是自杀吗?”

“我是这样想的。但得先进行刑事侦查。在我们的要求下,他们特地从波士顿赶来。超级验尸官,他们喜欢别人这么称呼他们。可我背地里管他们叫超级大心眼。”他说着自己编的笑话又嘶嘶笑了起来。“他们会用发现的东西把你的心弄碎。”

“他们发现了什么?”

“让我告诉你吧。用不了多久就会公开的。潘伯恩可能是自杀,但如果他真是自杀,那是谁开的车呢?”

“你告诉我他钻进车后行李箱里,把盖子盖上,然后开枪自杀的。”

“车后箱底的血都凝了,上面有层抽褶,好像是血刚要凝时有人开的车,从作案的地方往望夫台酒家开去。”

“难道酒家里的工作人员没听见车子回来了吗?”

“如果是早晨三点,他们不可能听到。他们都下班了。我说,咱们别争辩了。车是被别人开走的。血上面的痕迹证明了这一点。”他耸耸肩,“马登,很明显,在朗尼自杀后,有人把车开到了望夫台酒家。”

“能是杰西卡干的吗?”

“是的,可能是劳雷尔·奥克伍德干的。我问你:你和她性交了吗?”

“我想我和她性交了。”

他打个口哨。“我的上帝,你脑袋是桶糨子吗?你怎么连这种事都想不起来?”

“使我感到麻烦的是,我想我是当着朗尼·潘伯恩的面和杰西卡性交的。”

“我并不愿意引用黑鬼的话,但卡修斯·克莱说过:‘你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呆。’”

“你这是什么意思?”

“别让我的赞美老是在你的嘴边转。”他点了支雪茄,然后朝它吐了一口烟,好像它是个爆破筒。“马登,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剧情呢。第一,你当着朗尼的面和杰西卡做爱。第二,你提上裤子就走了。第三,杰西卡安慰朗尼。第四,他开始抱怨起来!我们这些男性同性恋对付不了这样的竞争。他躲藏在车后面的行李箱里。砰!给他留了个礼物——他的尸体。这些同性恋者可能心毒手狠。但她是个值得尊敬的娘们儿,不愿意让公众知道这件事。所以,她把车开回望夫台酒家,丢在那儿,然后朝圣巴巴拉的家走去。”他点点头。“这是有枝有叶的。如果,第一,你能找到她昨晚在哪儿睡觉,尽管我可以事先告诉你,以省下请律师的部分费用,你随时都可以说她回到了你的屋里,满脸泪水地睡在沙发上。除非你把自己的床让给她。”他打开车窗,把烟头扔了出去。“第二,她再次出现时,必须是活着的,用来证实你听说的一切。你得祈祷,她的尸体可别从那片沙丘和树林那边出来。”

“你想过这些了。”

我本想安慰他一下。他只点点头。

“让我再给你讲个情节。你、她和潘伯恩一起坐你的车到韦尔福利特。在回来的路上,朗尼再也忍受不了失去她的痛苦,所以,他拿手枪吓唬你。你停住车,跟他厮打起来,把他的枪打落在一边。在吵骂中,她中了一枪。致命的一枪。你把她丢在树林里,用车把他拉到他的车旁,逼他钻进车后行李箱里——这时,他软得像条虫子。然后,你把车开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打开后车箱盖,把枪管对准他的咽喉,用动人的语调说,‘我不会伤你,朗尼,这只不过是有趣的游戏罢了。我常用这种方法带孩子出去玩。亲亲我的枪口,朗尼。’然后,你勾动扳击,稍微擦了擦,怕你的指纹留在上面。然后,你把车开回望夫台酒家,把你的车开回林子里,把她的尸体丢在那儿。小子,你一切做得都很顺利。美中不足的是,你忘了擦你车的前座了。正像我妻子说的,‘人无完人。’我这个人也有不足之处。我让你溜了,车座上的血一笔勾销。我是个乡下佬,相信我的朋友。这一点儿不假,”他说。“你最好祈祷她的尸体别被找出来。你完蛋后第二个完蛋的就是我,因为我相信了你鼻子出血那番话。”

“噢,”我说,“那你干吗不现在把我抓起来?”

“你琢磨琢磨吧。”

“你没有证据。如果她是在我车里被打死的,她的血会溅他一身。”

“可能你是对的。咱们去喝一杯吧。”

再也没有比这更烦人的了。我最最不情愿的事就是和他一块喝酒。可他猛踩了一下油门,吹着《星辰》小曲,车后扬起一团沙土和一股橡胶味。

我想,我们可能会到参加国外战争的退伍军人的酒吧去,因为那是他最喜欢去的地方。他却把车开到市政大厅,带我沿着地下室的走廊来到他办公室。他用手指了指一把椅子,随手拿出一瓶波旁威士忌。我琢磨我们到这儿,是来为他桌上那些录音设备服务的。

“我寻思,我得先让你看看这个地方的礼仪,”雷杰西说,“然后再享受享受我们的监狱。”

“我们能不能谈些别的?”

他咧嘴一笑,“你说吧。”

“我妻子在哪儿?”

“我正希望你能告诉我。”

“我同和她一块跑了的那个家伙谈过。她八天前就把他甩了。我相信他说的话。”

雷杰西说:“那得核对一下。”

“核对什么?”

“据劳雷尔·奥克伍德的儿子说——顺便说一下,他的儿子也叫伦纳德,可他们管他叫桑尼,桑尼·奥克伍德——帕蒂·拉伦七个晚上以前在圣巴巴拉。”

“这我可不知道。”

“你当然不会知道。她在那儿与沃德利这家伙在一起。”

我以前从来就不清楚“无言以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现在,我明白了。

“波旁酒味道如何?”

我只点了一下头。

“是这样,她在圣巴巴拉与沃德利在一起。他们俩在朗尼的海滩俱乐部里与劳雷尔·奥克伍德和伦纳德·潘伯恩一块吃饭。他们四个人坐在同一张桌旁。后来桑尼和他们一起喝咖啡。”

我仍然说不出话来。

“想知道他们谈些什么吗?”

我点点头。

“过一会儿你得给我讲讲。”

我点点头。

“好啦。据桑尼告诉我……”他接着说,“顺便说一下,从电话里听不出来桑尼是个搞同性恋的人。你不认为潘伯恩在那封信里撒谎吗?”

他用手指画个问号。

“可你认为潘伯恩看上去不像同性恋者?”

我摇摇头。

“我真是难以相信,”他说,“在同性恋窝里究竟有多少玩头。上帝,不是你就是我可能是女性化的爷们儿。”

“你怎么说都行,亲爱的。”我口齿不清地说。

他听了后,哈哈大笑起来。我很高兴,我能发声了。说不出话来是叫人感到震惊的,谁都会想方设法排除它。

我们每人呷了一口波旁酒。

“想抽口大麻烟吗?”雷杰西问。

“不想。”

“那我抽,你介意吗?”

“难道你不怕在你的办公室里给抓住?”

“谁抓我?我想抓谁就抓谁。就这么回事。”他真的掏出了一支大麻烟,点着了。

“真棒。”我说。

“是不错。”他吐出一股烟,“哪口大麻里都有个笑话。”

“是的,警察先生。”

“马登,桑尼告诉我说,潘伯恩和劳雷尔是坐飞机到的波士顿,然后开车到普罗文斯敦,并装成喜欢帕拉米塞兹房地产的游客。”

“那幢房子叫那个名儿吗?”

“是的,几年前有个希腊人为掩护阿拉伯人,买下了这幢房子。现在沃德利想把它买下来送给帕蒂。这就是他们在饭桌上谈的。”

他又抽了口大麻。

“他们说要复婚。”他说。

“真是妙极了。”我想我也受了大麻烟的影响。

“你知道帕蒂为什么想要那个地方?”雷杰西问。

“她从没告诉过我。”

“据桑尼说,她一年前就盯上那幢房子了。沃德利想把它买下来送给她,就像理查德·伯顿为伊丽莎白·泰勒买钻石那样。”

“这种消息一定会叫你不高兴吧?”我问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和帕蒂·拉伦没用手指头同时伸在一瓶果酱里?”

如果我们是拳击家的话,这句话我只能对我自己说。这是他不得不承认的第一拳。他眨眨眼,一脸怒气烟消云散。我只能这么形容它——好像宇宙被什么捅了一下,产生了一场雷电风暴。

“我说,我说,”他说,“告诉你吧,老兄。别问我你妻子的事,我也不问我妻子的事。”

大麻烟在他指节边上冒着青烟。“我想来一口。”我说。

他把那支烟屁股递给我,我在快要灭的烟蒂上猛吸了一口。

“好啦,”他说,“告诉我今天下午你和沃德利都谈了些什么。”

“你怎么会知道我们见过面?”

“你能想得出镇上有多少人向我告密吗?这部电话,”他敲敲它,吹嘘说,“就是个市场。”

“你卖什么?”我问。

“我卖警察档案里删除的名字,”他说,“我卖废除不重要的起诉。马登,你他妈的好好琢磨琢磨。等你琢磨出味来就直接到这儿,告诉你的朋友阿尔文,今天沃德利在海滩上都说了什么。”

“我要是不说呢?”

“那比坦帕的社会离婚还要糟。”

“你认为你能较量过我吗?”

“我会尽力的。”

我觉得我想告诉他。这并不是因为我害怕了(大麻烟告诉我,你不会再怕别人),而是因为我感到好奇。我想知道,他寻思出什么了。“沃德利,”我说,“告诉我说,他和帕蒂·拉伦争着想买那幢房子。”

雷杰西吹了个口哨。“沃德利计划欺骗帕蒂·拉伦或是你。他以最快的速度反复琢磨着这种选择,就像一台里面嘎嘎响的计算机。他可能想骗你们俩。”他说。

“他是有理由的。”

“你愿不愿意告诉我为什么?”

“几年前,我们在坦帕住时,帕蒂·拉伦想让我把他干掉。”

“你没说过。”

“你害羞什么?”我问,“她没告诉过你吗?”

这是他的弱点。毫无疑问,他不知道如何回答有关帕蒂的话。“我不清楚你指的什么。”最后他说了一句。

“说别的吧。”我说。

这可是个错误。他马上抓住时机。“你和沃德利还说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这时,我一下子想起来了,沃德利可能把我们在海滩上谈的都录下来了。经过一番巧妙的编辑,我看上去就像是个廉价的杀手。“沃德利担心,”我说,“潘伯恩死了。他感到奇怪的是,杰西卡为什么失踪了。他总是说,他应该直截了当地出个价买下那幢房子,但这么干会抬高价钱的。”

“他没对你透露帕蒂·拉伦在哪儿吗?”

“他想让我设法找到她。”

“他怎么酬谢你?”

“钱。”

“多少?”

我为什么要保护沃德利呢?我寻思着。这是不是我家那种已经退化了的偏见?我家人都不愿意和警察交谈。这时,我想到那个信号装置。“两百万。”我说。

“你相信他的话吗?”

“不信。”

“他给你那么多钱是想让你杀她?”

“不错。”

“你能为此作证吗?”

“不。”

“为什么?”

“我不能肯定他是不是诚心要做这件事。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同意的。我在坦帕时就发现,一到商定做件惊人的大事时,我就成了一支受了潮的爆竹。”

“我能在哪儿找到沃德利?”

我笑了笑。“你怎么不问问你那几个向你告密的呢?”

“哪几个?”

“开棕色大面包车的。”

他点点头,好像我走了一步好棋似的。

“告诉你吧,”他说,“他们不知道。他只是偶尔和他们碰头。”

“他想干吗?”

“他是通过私人无线电步话机与他们交谈,然后再碰头。他只是走到他们跟前,马上又扭身走开。”

“这你相信?”

“我还没给他们点儿颜色看看。”

“为什么?”

“要是打伤了告密者的话,你可就会声名狼藉了。除此之外,我相信他们。沃德利会那么干的。他想让人们相信他是个自命不凡的人。”

“可能你并不十分着急在哪儿能找到帕蒂。”

他左右搪塞,高声嚷了一阵,装出很镇静的样子。他用大手指头把那个烟屁股弄灭,然后卷成一个球,扔进嘴里。没有证据,他脸上的笑容暗示到。

“我没错,”他说,“你妻子会平安无事地回来的。”

“你肯定?我可怀疑。”

“咱们等着瞧吧。”他温和地说。

我不知道他说的有多少是真的,他说的假话里胡编的程度有多大。但是在他脸上除了一丝空虚的表情外,什么也看不出来。我又呷了口波旁酒。大麻和波旁酒混在一起不是味儿。

看上去他喜欢这种结合。他又拿出一支点着了。“杀人犯真该死,”他说,“有时你会遇到这样的案子,它会把根扎在你心上。”

我不明白他指的是什么。我接过他递给我的大麻烟,抽了几口,又递给他。

“有这么个案子。”他说,“有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单身汉。他顺便弄个姑娘,把她带到汽车旅馆。他和这个姑娘做爱,并说服她把大腿分开,同时用一次成像快速照相机把这个场面拍下来。然后,他就把她杀了。然后,他又拍一张,死前和死后对比一下。拍完第二张后,他就溜掉了,把那姑娘丢在床上。你知道他是怎样被抓起来的吗?他常常把照片收藏在一个影集里。一个姑娘一页。他母亲是头戒备心很重的看家狗,她把影集的锁头砸开了。当她看到里面的照片时,她昏倒了。醒来后,她立刻向警方报了案。”

“你干吗给我讲这样的事?”

“因为我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我是个执法人员,它对我很有吸引力。每个心理分析学家在内心深处都有点精神变态。要是你在灵魂中没有潜在的邪恶的话,那你绝对当不好警察。我讲的你感兴趣吗?”

“你讲得不怎么样。”

“噢,噢。好的地方检察官是不会让你坐到证人席上的。”

“我想走了。”我说。

“我开车送你回家好吗?”

“谢谢,我走着回去。”

“我并不想惹你不高兴。”

“你没有。”

“我得告诉你。我对那个有快速照相机的小子很感兴趣。他的所作所为与某种事实很相似。”

“这我肯定。”我说。

“沙扬娜拉。”雷杰西说。

到了街上,我又开始哆嗦起来。但这是种解脱,因为刚才我险些碰到我所说的一切。我说的话都连在了一块。离开他办公室后感到宽慰是很自然的。但我恨那个家伙,他脑袋瓜子真灵。他讲的那件事的确叫我感兴趣,让我心里直发痒。

他究竟想告诉我什么呢?几年前,我用一次快速成像照相机,给玛蒂琳拍了不少裸体照片,并一一收藏起来。不久前,我又照了许多帕蒂·拉伦的裸体照。这些照片就像在暗礁中寻食的鱼似的藏在我的书房里,一想到这些照片在我这儿,我心里就不是滋味,好像我有一把打开地牢的钥匙。我又一次问自己:我是那个惨无人道的杀人犯吗?

我很难用语言来描述当时我有多难受。我真的病了。这回大麻烟发挥了作用。我的喉咙开始抽搐起来,一会儿整个胸部、腹部都跟着上下扭动。从我食管里先冒出一股胆汁,波旁酒,然后是肚里的一切东西。我靠着一个篱笆墙,把这种痛苦丢在邻居的草坪上。谁都会希望大雨能宽恕我的过失。

不错,我就像个半截身子压在大石头底下的人,用了吃奶的劲儿,咬紧牙忍住疼,好不容易才抽出身子。可那块巨石又压在了身上。

我知道,我为什么呕吐。我不得不到地洞那儿去一趟。

“噢,不行,”我轻声自言自语道,“空着的!”可是,我不知道。我的直觉和鬼城都那样有劲儿,催我回去看看。如果杀人犯,正如我们常说的那样,总要回到犯罪现场,那么他一定会留下痕迹,因为我确信不疑,为了另一个夜晚证明我没杀人的唯一办法是回到森林那儿。如果我不回去,我可就有罪了。这就是逻辑。这个逻辑越来越有说服力,以至于开门进屋时,我最急迫的任务就是去拿波其车的钥匙。就像以前那样,我开始琢磨起这趟旅行的精神陪伴:公路、乡间大道、中间高两头低的沙路。我提前看到了这场雨在低洼地上汪成的水坑,然后是那条羊肠小道和洞口那块盖着青苔的石头。我甚至看见了,当然是凭想象,在我手电筒光下的塑料袋。我左思右想,一直走到了思路的尽头。在我准备好后想走时,那条狗突然舔起我的手指来。四天来它第一次对我表示亲热,所以我把它也带上了。它那片扁平的大舌头一触到我手心,我马上想到一些实用的理由:它可能有用。因为要是洞里没东西,那谁敢说洞边上也没埋什么呢?它的鼻子会把我引到那儿。

但是,我得承认,我娇嫩的肚子受不了狗身上那股味,我真想不带它去。但它已经跳进车里,严肃得就像一名即将奔赴前线的战士,一条黑色的拉布拉多大狗(顺便说一下,它名叫“呆子”,因为它干什么都呆头呆脑的,什么也学不会)。

我们出发了。它坐在我身边的凹背座椅上,鼻子冲着车窗,我们俩都十分严肃地开着车。车子开到离特普罗那个拐弯处还不到一半路程时,我突然想到那个发送信号装置。一想到有人仍在跟踪我,我心里就扇起了一股火。我把车停在公路边上,把那个小盒子摘下来,丢在里程碑下面的浅沟里。然后,我们又上路了。

我认为没必要把走完后半截旅途的经过讲述一遍。

我和前几次一样,犹豫不决。离目的地越近,就越不敢踩油门。后来我把车子停下,后来又停了一次。最后那次是停在水坑里。我害怕,真像见了鬼一样,我害怕我不能把车发动起来。殖民地时期,这片林子里有块空地,空地上有个绞台。透过濛濛雨水,每个大树杈看上去都吊着个人。我不知道这个场面的效果使谁更加精神错乱,是我还是那条狗。它总是不停地低声哀嚎着,好像爪子被夹子夹住了。

我拿着手电简,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小路上。林中的雾很浓,我的脸湿得像是刚刚用水洗了一遍。大黑狗的肩头紧靠着我的大腿,但离那根歪了吧唧的树只有几码远时,它猛地窜上前去,狂叫起来,声音听上去又高兴又害怕,就像跟我们一样,也要把内心深处的两部分呼唤出来。确实,在兴奋与恐惧混杂的声音中,它听起来更有人情味了,这在以前是从没有过的。我不得不把它叫回来,要不然,它会把洞边石头上的青苔扒下来。

但当我移开石头时,它呻吟了一声。这声音就像我发出来的一样,因为我不想看。然后我再也忍不住了,在电筒的光下出现了一个黑色的、软而滑的塑料袋,上面爬满了虫子。我浑身是汗,手哆嗦着就像被鬼怪碰了一下,慢慢地伸进洞里——摸到了!——再往里伸一点,把袋子拖了出来。袋子比原来想的要沉些。我不想占用更多的时间来讲述我解绳结所用的时间,可我不敢直接把袋子撕开,好像鬼城里的小河会从口子那儿一下子流出来。

绳结终于解开了。我把手电筒举起来,看到了我妻子的脸。子弹从一千个晚间的夜幕里射出来。惊恐的神色凝固在我妻子脸上,脖子根那儿血淋淋的,都给砍乱了。我只看了一眼,连第二眼都没敢看,就把袋子系上了。就在那时,我感到了灵魂的存在。在我解袋子绳结时,就感到它在我心中翻动。

我站起身来,准备离开,两条腿一步一步往前挪,像灌了铅一样。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走。我也没拿定主意是把她带回去呢,还是让她在这个该死的地方安息。我正迷迷糊糊地不知道该做什么好时,大黑狗停止了哀嚎,把头和肩伸到洞里,用前爪扒拉几下。忽然,它又向后退了出来,嘴里叼着个绿塑料袋。现在我看见了杰西卡·庞德的脑袋。我不能管她叫劳雷尔·奥克伍德。

我双手拎起两颗人头,把它们拿到车里。这件事,听上去是不是有些奇怪?我一只手拎一个塑料袋,把它们放到车后行李箱里,很小心,生怕混淆了死神的面纱——塑料袋,多可怜的盖尸布呀!黑狗跟我一起走着,就像个送葬者似的。小路两旁,大树静静地站在那儿。波其车的马达起动时的轰鸣声,在这墓穴般的寂静中就像炸弹爆炸一样响。

我们把车开出林子。因为我并不知道我在做些什么,我把车停下来,去找那个发射信号装置。我正找时,斯都迪和尼森赶来想害我们。你听这些是不是合情合理?

后来,我仔细琢磨过这件事。我想,在我把发射信号装置卸下来之前,他们一直在跟踪我。他们肯定是等了一会儿,然后驱车赶到他们认为我会停车的那个地方,但既没发现汽车,也没看见房子,只有愚弄他们的那个盒子发出来的声音。那个声音不是从公路上发出来的,但是他们不知道具体地点。于是他俩停下车,等了起来。

当我手拿信号发送器,从里程碑前的壕坑里站起来时,我才看到他俩往这边来。这时,他们开始往我这边跑。我记得,当时我认为,他们是想知道我从洞里偷了些什么——这证实了我当时是怎样的疯狂。疯狂的特征是这样的:你浑身的血从一个超验时刻流到另一个超验时刻,根本没感到害怕。既然考虑到这件事,我想,他们当时一定气坏了,在大雨中足足等上该死的三十分钟,只是为了他们那个发声的小盒子。所以,他们准备好要收拾掉我,因为我没有很好地使用他们那台精致的仪器。

他们朝我和狗扑过来。尼森手里拿着把刀,斯都迪拎着个轮箍。我和那条狗从没有在死在一块的条约上签字,但这时,它却不离开我半步。

我说不出来我们是从哪来的劲儿。车后行李箱里有两个金发女人的头在保护着我们。那两颗人头,如果再加上我的这颗,就是二百年的化身了。这给了我反抗的力量。我疯狂的行为又给了我更大的力量,因为通过提高其逻辑的表现力,我正在把我那两个女人从肮脏丑陋的坟墓中移到高雅舒适的安息场所。

所以,我气得简直要发疯了。在过去的五天里,愤怒像火药似的一下子塞满了我的脑袋和四肢。看到蜘蛛、斯都迪杀气腾腾地扑过来,我就好像勾动了扳机一样。我记得大黑狗是怎样蹲在我的身边,它的毛像钢钉一样直竖着。就在那一瞬间,发生了一件事,从而结束了它的生命。我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仅仅用了还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大黑狗猛地向尼森扑去,一口咬住蜘蛛的脸和脖子,但同时蜘蛛的刀尖深深地刺进了它的心脏。它死时还趴在蜘蛛身上。蜘蛛一边尖叫一边跑,双手捂着脸。斯都迪和我打得时间稍长一些。

他兜着圈子,找时机抢那个铁器。我躲开他,时刻准备把手中的信号发送器朝他脑袋扔过去——现在,这是我的信号发送器了。可那件东西并不比一块石头沉多少。

无论在气头上还是平时,我根本不是块打架的料。我的心跳得不行。我不是那块铁器的对手。我必须看准时机,朝他下巴上狠狠来一家伙——我的左手打架不行,所以我只好等他抡那个铁箍时再进攻。和铁箍交手没别的打法。你得让对方先动手,等武器抡过去以后,再扑过去。斯都迪懂这个。他左右挥舞铁箍,但从不大甩。他在等着,让我自己因高度紧张,而不打自垮。斯都迪等着,我们来回兜圈子。我能听见,我的呼吸声比他大。这时,我把信号发送器朝他扔去,砸在他脑袋上,随后用右手朝他脸上打去,可只打在了鼻子上,不是下巴。铁箍落到了我的左胳膊上。他没站稳,所以没使出全身力气,但我的胳膊算是交待了。我疼得差一点被他第二次抡起的铁箍打中。他挥动着铁箍尽扑空,因为从鼻子流出来的血已淌到嘴里,他感到他脸上的骨头被打碎了。

他又扑上来,我一低头,随手抓了两把路边的碎石子,朝他脸上扔过去。他什么也看不着,用尽全身的力量把铁箍朝我抡过来。我轻轻往边上一跳,抡起右拳用尽全身力气照着他猛地砸去,顿时我胳膊像被电击了一样。他和他那个铁箍一起倒下去。然后,我朝他的脑袋猛踢了一脚。这可是个错误。那一脚把我大脚指头弄断了。疼得我无法用铁箍砸他的脑袋。我捡起铁箍,一蹦一跳地朝他们那辆车走去。蜘蛛手捂着脑袋,靠在车上哼哼着。我体验到了发疯的喜悦。我抡起铁箍,把车窗、前灯、后灯砸了个稀巴烂,然后还不满足,又想把车门砸下来,但没成功,只把折页弄断了。

蜘蛛在一边瞅着,等我砸完时他说:“喂,伙计,发发善心。我需要包扎一下。”

“那你为什么说我偷了你的刀?”我回答说。

“那是别人偷的。我弄到一把,但屁也不顶。”

“它在我那条狗的肚子里。”

“真抱歉,伙计,我原来并不想害它。”

这回他可告饶了。我没理睬他,小心地绕过斯都迪,这样我就不会用那个铁箍砸他的脑袋了,我跪在呆子身边,它就躺在波其车附近。波其车是它最喜欢的战车。我用那只好胳膊把它架到车的前座上。

然后,我开车回家了。

用得着我给你讲述一下这种战争的优点吗?我剩下的勇气使我把两个塑料袋子拎到了地下室,把它们放到一个纸箱里。(我还没对你讲这件事呢,二十四小时后,这两颗人头发出的味儿简直让人受不了。)然后,我在院子里挖了个坑,把狗埋了。我是用一只好胳膊,一只好脚干的——地面在雾雨中变得很松软——然后我冲了个澡,上床睡觉。要不是在路边上打了一仗,我绝不能睡着,早晨起来可能就得上精神病院,晚上我睡得像死人一样,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就看见我父亲在我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