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拉菲兹两人,一起做下了形形色色的鸡鸣狗盗之事,但我发现,其中只有少数几次,值得费点口舌来说道一番。倒不是说,其他那些行动中,有什么连我都不愿意去叙述的细节,实际上,正是因为那些行动中没有出现什么造成麻烦的意外,我才觉得它们没什么好说的。

事实上,我们的行动都经过了精妙的谋划——当然都是拉菲兹的功劳。在出手之前,我们就已经将发生意外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

有时候,战利品的市价,会低得让人失望,但我们却几乎从未遇上过事先没有料到的麻烦,或者是极端的两难局面。

尽管如此,我们每次的目标,都还是有一个共性,因为,可想而知,只有极其珍贵的石头,才值得我们付出劳动,以及担当风险。简言之,我们最最成功的越轨行为,叙述出来也许正是最最令人乏味的。此中之最,应属亚尔达翡翠事件。

该事件十分无趣,发生在迈尔切斯特板球周过去八、九个星期之后。不过,那次事件后来又有了一个续篇。我宁可把我们以前所有的偷盗行为都回想一遍,也不愿意再去想这个续篇了。

那是我们从爱尔兰回来当天的晚上,我在家里等着拉菲兹,而他跟往常一样,处理战利品去了。这是我们这项事业里,至关重要的一个部分,拉菲兹自有他的处理办法,我也乐得当个用手掌柜。

依我看,去谈生意的时候,他肯定是扮成了一个穿着俗艳的下等人,而且肯定是一口伦敦东区的腔调。他的伪装看似轻描淡写,实际上却非常精妙,在这方面,他已经修炼得炉火纯青了。

此外,他每次都会找同一个“下家”,这个人表面上是个小本经营的——同时也是臭名昭著的——高利贷者,实际上是跟拉菲兹一样厉害的坏蛋。最近我也跟这个人打过了交道,但我用的是自己的真实身份。

为了弄到那些翡翠,我们需要一些资金,于是我就去这个家伙那儿弄了一百镑,条件嘛,诸位想必也该猜得到。这个老头巧舌如簀、一脸谄媚的笑,冲我不停地鞠躬,眼镜后头一双贼眼骨碌碌地乱转。这么着,在这次的行动中,最初的启动资金,和最终的胜利成果,都来自同一个地方——这样的情形,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很有吸引力。

可是,到现在,我还没能见着这最后的胜利成果。

我左等右等,暮色越来越深,我也越来越烦躁。我不停地透过敞开的窗子往外张望,直到街上那些行人的面目,都已经无法辨认才罢休。

我在屋里飞快地来回走着,一个可怕的猜测攫住了我的心,抓得越来越紧。直到最后,外头的提升式门咔嗒一声开了——同样的猜测,又把我压迫得近乎窒息——终于,房门上传来了熟悉的叩击声。

“好黑啊!”拉菲玆一边说,一边被我拽进了屋,“哦,兔宝,出什么事儿了?”

“没事儿了,既然你已经回来了。”他进屋之后,我关上了门,一边心里如释重负,一边又按捺不住好奇,“嘿,嘿,他们给了多少?”

“五百。”

“真的?”

“就在我口袋里。”

“好小子!”我大声叫道,“你不知道我受了多大的煎熬。让我把灯开开吧。刚才那一个小时,除了你,我脑子里就没想别的。我……我真是蠢,居然以为出什么事儿了!”

白色的灯光照亮屋子的时候,我看到了拉菲兹在微笑。不过,当时我并没有看出他笑容里的古怪,满脑子里想的,就是自己刚才的紧张,和现在的解脱。

我第一个愚蠢的举动是,因为急于表示庆贺,我赶忙倒了一些威士忌,还把苏打水泼溅了一地。

“那么说,你是觉得出了什么事儿喽?”拉菲兹说,他点了一支烟,靠回到椅背上,看起来似乎很开心,“如果真出什么事儿了,你会怎么看?听着,老弟!这事儿无足轻重,而且也已经过去了。兔宝,有人对我紧追不舍,不过我想,这次我可是完全占到了上风。”

这时我才突然发现,他的衣服领子软软地耷拉着,头发缠结在一起,靴子上沾着厚厚的一层土。

“是警察吗?”我又惊又怕地轻声问道。

“哦,怎么会呢,是老拜尔德。”

“拜尔德!可是拜尔德不是买翡翠的人吗?”

“没错。”

“那他怎么又来追你了呢?”

“亲爱的老弟,你若给我开口的机会,我自然会告诉你的。这根本没什么,实在不值得这么大惊小怪。老拜尔德最后看出来了,我并不是他以前所认为的那种普通窃贼,于是,他就竭尽全力想要追踪到我的藏身之处。”

“你居然跟我说,这根本没什么!”

“他要是得逞了,那当然就有什么了,不过他还需要继续努力啊。不过,我承认,他的举动让我不得不保持着髙度的警觉。要怪就怪我们这次行动,选择的地方实在是太远了。这个老东西,从早报上知道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因此很清楚,办这事儿的人,肯定是以上流社会绅士的形象蒙混过关的。我告诉他‘我就是那个人’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眉毛都耸立起来了——当时我用的还是伦敦东区的土音,声音厚重,你都可以拿把裁纸刀来把它切割一番。那以后,我拼尽全力,想让自己跟这事儿撇清干系——我信誓旦旦地告诉他,我的一个好朋友,确实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过很明显看得出来,我已经把自个儿给卖了。他不再跟我还价,照我的开价付了钱,一副很爽快的样子。不过,等我匆忙离开之后,就感觉到他在跟着我了。当然了,我并没有回头看。”

“为什么不回头看看呢?”

“亲爱的兔宝,那样做的话可就糟透了。只要你表现得还没有起疑心,对方就会跟你保持距离,只要他们跟你保持了距离,你就还有希望。而一旦你表现出来,自己已经知道他们在跟踪,那就只能拼命逃胞,或者拼死一搏了,我连东张西望都没有,你也要注意,碰到类似情况,绝不要东张西望。我所做的就是,迅速地走到布莱克弗莱尔斯地铁站,用最大的嗓门,要了一张去肯辛顿区高街站的票。列车在史隆广场站发车的时候,我跳下车,飞快地穿过那些台阶,然后绕路回到了那个僻静的工作室。为安全起见,整个下午我都躲在那里。当时我并没有听到任何可疑的动静,只希望屋里能有个窗户可以让我往外看,而不是那个可恶的天窗。不过,看情形是没有什么危险了,而且到那时为止,他在追踪我这件事情,只是我自己的感觉,实际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这么做了。所以,最后我穿着得体的衣服,施施然出了屋子——差一点,我就一头扎进了老拜尔德的怀里!”

“那你当时是怎么办的呢?”

“我径直从他身边走过,好像我这一辈子,当然也包括当时,都没有正眼瞧过这个人似的。接着,我在国王路上了一辆马车,飞奔到克莱普汉姆站,没有买票,就径直冲到最近的一个月台,跳上看到的第一列车,而后在特威肯汉姆下了车,用最快的速度走回里克蒙德,坐地区线去到査灵十字站,再往后就到这里了;我要赶快泡个澡,换身衣服,再去俱乐部吃上一顿最好的大餐。我先到你这里来,是因为我想你也许已经很着急了。跟我出去一下吧,要不了很长时间的。”

“你确信巳经甩掉他了吗?”我问道。

我们一边说,一边戴上了各自的帽子。

“确信,不过我们可以上个双保险。”拉菲兹说道,跟着就走到窗子旁边,站在那里往下方的街道上看了一会儿。

“没问题吧?”我问道。

“没问题。”他说。

我们随即下了楼,然后手挽着手,往奥尔巴尼俱乐部走去。

不过,路上我们俩都没怎么说话。我是在想,拉菲兹会如何处理切尔西的那个工作室呢?不管怎么说,别人已经跟踪他到那儿了。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是眼下的燃眉之急。可当我跟他指出这一点的时候,他却说,有的是时间来慢慢考虑这事儿。

他又一次开口说话,是在我们在邦德街跟认识的一个纨绔子弟点头致意之后,那个家伙那阵子的名声可不是太好。

“可怜的杰克·鲁特!”拉菲兹叹了口气,“看着一个人如此堕落下去,真是悲哀。酗酒和债务都快把他给逼疯了,可怜的家伙!你看到他的眼睛了吗?今天晚上我们居然能碰见他,真是件奇怪的事情。老拜尔德可是放过话的,说要剥了他的皮。天哪,我还想剥了老拜尔德的皮呢!”

拉菲兹的腔调突然低沉下来,里面还有了一股怒火。

接下来,拉菲兹又是长时间地沉默不语,这让他刚才那股怒火,越发显得触目惊心。

在俱乐部享用完可口的晚餐之后,我们拿着咖啡和雪茄,在吸烟室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坐了下来。有那么一会儿,拉菲兹一直保持着沉默。最后,他终于带着他那懒洋洋的微笑,看向了我,我知道那一阵阴郁的情绪算是过去了。

“我想你肯定很好奇,这么长时间里,我都在想什么?”拉菲兹说,“我一直在想,做事不彻底是多么糟糕啊!”

“呃?”我也冲他笑了笑,“这样的指控可不适用于你自己,对吧?”

“那可不一定。”拉菲兹若有所思地吐了个烟圈儿,“事实上,我刚才想得更多的,不是我自己,而是那个可怜的家伙,杰克·鲁特。那个家伙做事情就是不够彻底,连堕落都堕落得不彻底。看看他跟我们之间的区别吧!他现在处在一个邪恶的高利贷者的魔爪之下,我们则是无债一身轻的守法公民;他酗酒,我们饮酒有度;他的朋友们开始跟他断绝往来,我们的问题却是怎样把那位老兄拒之门外;他最后的出路,不是乞讨,就是借贷,而那就是不够彻底的偷窃;我们则是直截了当地偷,偷完就完。很显然,我们做事比他更地道,虽然我还不是很肯定,不过兔宝,这件事我们自己也没做彻底!”

“什么?那我们还有什么没做昵?”我惊呼道,口气中带着一点点的嘲弄。不过我还是四处望了望,以确保没有人在偷听。

“还有什么没做,”拉菲兹说,“呃,比如说,杀人。”

“开玩笑!”

“这事儿因人而异,亲爱的兔宝,我可不是开玩笑的。我曾经告诉过你,世上最了不起的人,就是犯下了谋杀罪,却还没有被发现的人。至少,他应该为此自得,尽管这样的人,很少会有什么心思去自我欣赏。想一想吧,想一想,你来这里,跟大家高谈阔论,谈的也许就是这件谋杀案,你心里知道这是自己干的,并且在想,如果他们也知道,那他们会是怎样的一副表情!哦,这真是太棒了,棒极了!除此之外,如果被抓住的话,你就能得到一个戏剧性的死亡,差不多是一种解脱。你会连续几周占据报纸的头条,等你被绞死之后,又会有连篇累牍的特别号外——你不会就此默默地腐烂掉,人们会一直记着你,七年,没准儿是十四年。”

“拉菲兹老兄!”我吃吃地笑道,“我开始理解你在饭桌上的差劲表现了。”

“我可是前所未有地认真啊。”

“接着说啊!”

“我是认真的。”

“你自己也很清楚,你做什么都可以,杀人肯定是不会的。”

“我是很清楚,今天晚上我就要去杀一个人!”

拉菲兹本来一直靠在镶着马鞍座毯的椅子上,眼睑耷拉着,热切地望着我,现在却突然探过身来,直盯着我的双眼,眼神冷酷得像刚出鞘的钢刀。

这两道眼神一下击中了我迟钝的神经,其中的含义也已毋庸置疑。我了解眼前的这个人,从他紧握的双手、紧抿的双唇里,我读到了杀人的欲望,更在那双坚定的蓝色眼睛中,看到了一万重的杀机。

“拜尔德?”我颤抖着说道,一边舔了舔嘴唇。

“当然。”

“可你不是说切尔西那间屋子没事吗?”

“我那是在撒谎。”

“不管怎么说,你后来已经甩掉他了!”

“那是之前。其实,我并没有彻底甩掉他。今天晚上去找你的时候,我以为已经成功了,可是,当我透过窗子往外看——你还记得吧?——以确保万无一失的时候,他就在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

“当时你可什么也没说啊!”

“我不想破坏你美好的晚餐,兔宝,也不想让你影响我的胃口。可是他确确实实就在那里,当然,他还跟着我们,来到了奥尔巴尼俱乐部。对他来说,这是个绝妙的游戏。这个卑鄙的老家伙,这样的游戏可是很称他的心啊:找我要挟勒索,再到警察那儿要好处,看哪边开的价高。不过在我这儿,他可玩儿不转了,他活不到那时候了,这世上马上就要少掉一个敲诈勒索的家伙。服务生!两杯兑苏打水的苏格兰威士忌。我十一点走,兔宝,就剰这件事没做了。”

“那你知道他住哪里吗?”

“知道,他在威尔斯登区那边,自己一个人住——这个家伙在其他方面也很吝啬。很久以前,我就已经了解到了他的一切。”拉菲兹得意洋样地说着。

我又一次环视了一圏屋子:这是一个青年男子俱乐部,屋里到处都是年轻小伙子,他们欢笑着、闲聊着,抽着烟、喝着酒。透过烟雾,我看到有一个人冲我点头。我也机械地向对方点了点头,然后叹了一声,转过身子对着拉菲兹。

“你应该先给他一次机会!”我极力地劝阻他,“在你的枪口之下,他肯定会答应你的条件的。”

“可那老家伙是不会信守诺言的。”

“你总可以试一试吧?”我说。

“也许吧。这杯酒给你,兔宝。祝我好运吧!”

“我也去。”

“我不想让你去。”

“可是我必须得去!”

那对钢蓝色的眼睛里,闪过了一道可怕的寒光。

“去阻止我吗?”拉菲兹问道。

“不是。”

“你保证?”

“我保证。”

“兔宝,如果你出尔反尔……”

“那你冲我也开一枪好了!”

“我做得出来的。”拉菲兹郑重其事地说道,“那你就是自寻死路了,伙计,不过,既然你要去,呃,那就越快越好,因为去之前,我还得回家一趟。”

五分钟之后,我在奥尔巴尼俱乐部,对着皮卡迪利大街的入口处,等候拉菲兹。我要在外头待着是有原因的,因为我感觉——半是希望半是恐惧——安格斯·拜尔德也许还在跟着我们。如果能和这位高利贷者狭路相逢,我也许可以用一种更加直接、不那么冷血的方法来对付他。

我不会拿他面临的危险警告他,但却会不惜一切代价,去阻止悲剧的发生。不过,我们并没有狭路相逢。现在想来,一直到拉菲兹和我往威尔斯登的方向走出去好远的时候,我心里仍然抱着这一高尚的信念。

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食言的,可要是我愿意的话,也可以那么做,然后再接受应得的惩罚好了。想到这一点,我觉得很是安慰。唉!现在想来,我的那一番好意中掺杂着很多好奇的成分,到最后还完全被兴趣和恐惧所取代了。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走到那所房子,那个过程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历历在目。我们穿过圣詹姆斯公园——现在,我还能回想起当时桥上那明亮的灯火,还有映照在水中的模糊光影——又花了几分钟的时间,等候开往威尔斯登的末班地铁。我还记得,发车的时间是十一点二十一分。拉菲兹懊恼地发现车子不到肯萨尔高地,我们只得在威尔斯登换乘站下了车,步行穿过几条街道,走进了一片相当空旷的乡野。我对那地方很陌生,以后也再没法找到那座房子了。

不过我记得,当时钟敲响十二点的时候,我们正走在一条阴暗的小路上,两边是树林和田野。

“我们到他家的时候,他应该已经上床睡觉了吧?”我说。

“但愿如此吧!”拉菲兹冷冷地说道。

“那你的意思是,我们要破门而入吗?”

“那你以为昵?”

我之前根本没考虑过这一层,满脑子里想的都是那件终极罪行。跟它相比,入人室行窃实在是小事一桩,但却依然应当受到谴责。我看到了我们这个计划当中一些明显的缺陷:这个家伙对窃贼及其行事方式了如指掌,他肯定有武器,没准儿还会赶在我们之前开枪。

“要是这样就最好不过了!”拉菲兹说,“那就是一对一的公平对决了,谁被打死都是活该。你不会以为我喜欢犯规,不喜欢公平竟争,是吧?不过他必须得死,不管是什么死法,否则你我就得坐很久的牢。”

“那也比这样好!”

“那就回到你该待着的地方去吧,善人先生。我告诉过你,我不需要你,现在我们已经到了。晚安!”

我根本看不到什么房子,眼前只有一堵髙墙的一个角,孤零零地矗立在夜色之中,墙顶上的碎玻璃,在星星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墙里嵌着一扇高耸的绿色大门,上面布满了尖钉。房前是一条新修的路,路对面的远处有一根路灯柱子;在路灯的微弱光线下,这道门显得坚不可摧,似乎连攻城槌也对它无可奈何。在我看来,这条路边上好像是一个建筑工地,其中只有这么一幢盖好了的房子,孤零零地矗立在路的一头。不过夜色实在太过阴暗,我也只能得到这么一个大概的印象。

不过,拉菲兹曾经在白天来过这里,这次来的时候,也已经准备好了对付那些特别障碍物的方法。这会儿,他正在尽量往上够,把香槟酒的塞子弄到那些尖钉上,接着,又把叠好的运动夹克铺在了塞子上。他往上爬的时候,我往后退了退,看到一个小小的石砌塔尖,剌破了大门上方的天空。

他爬过去之后,我也冲了上去,身体压在了那些尖钉、塞子和运动夹克上。拉菲兹用力拽了拽那件夹克。

“过来了?”

“嗯!”

“那就小心点,这地方,到处都是电铃拉线和弹簧机关。不好对付啊,这个地方!就那样,站着别动,等我把塞子拿下来。”

花园非常小,是新建的;草坪上的草皮,都还是一块一块的;光秃秃的泥花床里,却栽了许多大棵的月桂树。

“这些树本身就是铃铛。”拉菲兹小声说道,“别的东西不会像它们这样沙沙作响——狡猾的老东西!”

我们在草地上匍匐前进,跟那些树保持着很远的距离。

“他已经上床了!”

“我可不这么想,兔宝,我相信他已经看到我们了。”

“为什么?”

“我看到了一点亮光。”

“在哪里?”

“在楼下,一下子就没了,当我……”

拉菲兹的低语声消失了,他又一次看到了那点亮光,我也看到了。前门底下出现了一道金色的亮光,接着就消失了,然后它又出现在了门楣底下,像一条金线,跟着就彻底地消失了。

我们还听到楼梯在嘎吱嘎吱作响,那声音随后也彻底消失了。

接下来,我们一直站在草地上等着,等到脚都被露水打湿了,但却再没看到什么东西,也没听到什么动静。

“我要进去了,”到了最后,拉菲兹说道,“我相信他并没有看到我们。不过,我倒希望他看到了。这边走。”

我们小心翼翼地踩过那条小径,湿漉漉的脚底,却沾上了一些砂石。等我们踩到阳台的时候,这些砂子发出了可怕的碾压声。

这是―个铺着花砖的小阳台,阳台和屋子间隔着一扇玻璃门,拉菲兹第一次看到的亮光,就是从这道玻璃门里透出来的。这会儿,他拿出一颗钻石、一罐糖浆,还有一张棕色包装纸——这些东西他通常都会随身携带——开始划玻璃。

他并没有拒绝我的帮助,不过他的接受,也许只是下意识的,就跟我下意识地去帮助他一样。

不管怎样,在我的帮助之下,他把那些糖浆抹到包装纸上,再把纸按到玻璃上,又拿钻石在纸上画了一个圈。这之后,那片玻璃就轻轻地掉到了我们的手中。

拉菲兹探手进去,转了转门锁上的钥匙,然后伸长胳膊,拔下了门底部的门闩,门上看来只有这么一个门闩,因为门跟着就开了,不过只开了一道窄缝。

“这是什么?”拉菲兹说,门口好像有什么东西被他踩碎了。

“一副眼镜。”我小声答道,一边把眼镜捡了起来。

我还在摸索地上的碎镜片,和弯了的镜框,拉菲兹已经绊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这时候,他突然大叫了一声,也没想着要压低声音。

“嘘,伙计,安静!”我压低嗓音恳求道,“他会听到的!”

回答我的是他牙齿打战的声音——他居然也会这样——然后我听到他跪在那里,慌里慌张地划火柴。

“不会了,兔宝,他不会听到的。”过了一会儿,他小声地说道。然后他站起身来,点着了煤气灯。

地上躺着安格斯·拜尔德本人,已经死了,灰色的头发纠结在一起,上头全是血;他身边有根拨火棍,黑色的头上还闪着亮光;他的办公桌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一片狼藉,显然是被人搜过了;壁炉架上的座钟,发着刺耳的滴答声,在约摸一百秒的时间里,屋子里只有这个声音在响。

拉菲兹一动不动地站着,低头看着死者,情形就像一个人,歪打误撞地走到了一个深渊的边缘,正在往深渊底下看。他的鼻孔大张着,我都能听到他粗重的呼吸声。他就那样一动不动地站着,嘴似乎也被人封上了。

“那个亮光!”我声嘶力竭地说道,“刚才我们看到的,门底下的那个亮光!”

拉菲兹腾地一下转过身来。

“没错!我都忘了。我第一次看到亮光,就是在这里!”

“他肯定还在楼上!”

“如果是这样,我们很快就可以把他揪出来。我们走!”

我没有照做,而是伸出一只手,攥住了他的胳膊,请求他好好地想一想一一他的敌人现在巳经死了,我们肯定要受牵连的——现在,则是我们脱身的最好时机。

拉菲兹烦躁地一下甩开我的手,眼里满是轻蔑的神色,冲我说道:“你如果要保全自己,那就请便。”接着他又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这一次,我终于相信,他这么说,是认真的。

难道,他把自己到这里来的目的给忘了吗?难道他打算让这个夜晚,成为一场深重的灾难吗?

我还在想这些问题的时候,大厅里已经闪出了火柴的亮光,接着,拉菲兹就冲了楼梯,楼梯咯吱作响,声音跟刚才凶手探过楼梯时一样。

本能的同情心,他置危险于不顾,虽然我的反应比较迟钝,心里也已经涌起了同样的一股情感。

“道我们可以任由凶手逃之夭夭吗?”我的回答,是跃上吱呀作响的楼梯,赶在拉菲兹之前上了楼。

我眼前出现了三扇门:第一扇门敞着,里头是间卧室,床已经铺好了,但却原封未动;第二间屋子怎么看,都是空的;第三间屋子,则房门紧锁。

拉菲兹点着了过道上的煤气灯。

“他就在那里面。”他说,一边扣上了手枪的扳机。

“你还记得,在学校的时候,我们是怎么弄开书房门的吗?就那么干吧!”

拉菲兹伸出脚,踹了一下锁眼,门锁应声而落,房门也一下子开了。在突如其来的一股气流的作用下,煤气灯的火焰,剧烈地摇摆起来,就像风暴中的一艘小船。

等到火焰平稳下来之后,我看到了一个固定浴缸,两条绑在一起的浴巾,还有敞开的窗子,一个缩成一团的人影。

拉菲兹呆呆地愣在门口:“杰克·鲁特?”他低沉缓慢的声音里充满了惊骇。

带着同样的惊骇,我也不由自主地将这个名字重复了一遍。

缩在浴室窗户边上的那个人影,慢慢地直起了身子。

“是你们!”对方小声说道,他的惊愕程度绝不亚于我们,“是你们两个!这是怎么回事,拉菲兹?我看到你们爬过大门,有一个铃铛响了,这地方的铃铛可真不少。然后你们就闯进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会跟你解释的,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们,你到底干了什么,鲁特?”

“干了什么?我干了什么?”这个倒霉蛋走到了灯光底下,充血的双眼眨个不停,衬衫的前襟上还有血迹,“你们知道,你们也已经看到了,不过我可以再告诉你们一遍。我杀了一个强盗,就这样。我杀了一个强盗,一个放髙利贷的家伙,一个骗子,一个敲诈勒索的家伙,一个最精明、最残忍,却还没有被送上绞架的恶棍。我已经准备好替他上绞架了。如果时光重来,我还是会杀了他的!”

他恶狠狠地盯着我们,眼神换散,又带着一丝挑衅的意味。他的胸部不停地起伏着,下巴绷得像块石头。

“你们想知道怎么回事吗?”他激动地继续往下说,“最近这几个星期,几个月,他让我备受煎熬,就像活在地狱里。你们大概也都知道吧。可真是个地狱啊!呃,今天晚上我在邦德街遇上了他。你们还记得我遇见你们俩的时候吗?他当时就在你们身后,不到二十米的距离,他在跟踪你,拉菲兹。他看到我跟你们点头致意,就拦住我,问我你们是什么人。他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我想不出来是什么原因,当然也没兴趣知道,因为我已经看到了机会。我说,我可以告诉他,关于你们的一切,如果他愿意跟我私下谈一谈的话。他不愿意。我说他必须得愿意,还拽住了他的衣服。等我放开他的时候,你们已经不见了,我就一直在原地等着,直到他气急败坏地回来。这时候我已经占据了主动,谈话地点得由我来定。我让他带我来他家,向他保证,我会把你们的情况,原原本本地告诉给他。呃,等我们到了之后,我让他给我弄些吃的,把时间一拖再拖。大约十点钟的时候,我听到了大门关上的声音。又等了片刻之后,我问他是不是一个人独居。

“‘当然不是!’他说,‘你没看到女佣吗?’

“我说我看到她了,不过,我估计,刚才我听到的,就是她离开的声音。如果我判断得不对,那么毫无疑问,如果我叫她,她就得过来,于是我就扯着嗓门叫了她三次。当然也没有什么女佣闻声而来。我就知道是这样,因为上周有一天晚上,我来找过他,当时他隔着大门跟我说话,不肯开门。

“呃,等我大喊了三声,连个鬼影子都没过来的时候,他的脸色就已经一片煞白了。然后我告诉他,我们终于可以交谈了。

“我从火炉围栏里拿起拨火棍,告诉他,以前我老是受他的盘剥,不过,看在上帝的份上,以后他再也不能盘剥我了。我给他三分钟时间,让他写一个协议并签名,把我欠他的种种不平等债务,一笔勾销,否则他的地毯上就要溅上他自己的脑浆。他想了一分钟,然后走到办公桌前拿纸和笔。两秒钟之后,他闪电般地转过身来,手里握着手枪,我只好孤注一掷向他扑了过去。他开了两三枪,不过都没打中。如果愿意的话,你们应该能找到那些枪眼。不过每次我都打中了他,天哪!我像一头野善一样,直到把他打死才停手。到这时我就无所谓了。

“我翻他的办公桌,找我自己的那些账单,你们来了之后,我就逃到了这儿。我说过已经无所谓了,现在也还是无所谓。我本来打算今天晚上就去自首,现在也还是要去。所以,你们看吧,我不会给你们带来什么麻烦的!”

杰克·鲁特的话说完了。我们站在这栋孤零零的房子的楼梯平台上,耳边依然回响着他那低沉、浑厚、急切的声音。死者就躺在楼下,我们面前则是毫无悔意的凶手。我知道,有人听了这个故事之后,必定会被这种执迷不悟的态度打动,事实证明我想得没错。

“太荒唐了!”踌躇片刻之后,拉菲兹说道,“我们不会让你去自首的。”

“你们用不着阻止我!那样有什么用呢?女佣看到过我,我被逮到只是个时间问题,我不能忍受这样的等待。想一想吧,等着那帮人来拍你的肩膀!哦,不,不要,我要去自首,就这样一了百了。”

杰克·鲁特的慷慨陈词慢慢地有了变化:声音开始颤抖,态度也开始犹豫。看起来,他对目前的情势有了一个更清晰的概念,已经开始想着怎么逃脱了。

“听我说,”拉菲兹劝道,“我们也是冒着危险到这里来的。我们像贼一样闯进来,也是像你一样,想为自己的不平,讨回些许公道。不过,难道你没看到吗?我们在玻璃上开了一个洞——就跟那些惯偷干的一样。其他的事情,也都可以归到惯偷的头上!”

“你是说,我不会有嫌疑吗?”

“是的。”

“可是我不想逍遥法外,”鲁特歇斯底里地大叫道,“我杀了他,这我自己知道,可这是出于自卫,不是谋杀。我必须主动坦白,承担后果,否则我会疯的!”

他双手抽搐,嘴唇也颤抖起来,眼里噙满了泪水。拉菲兹粗暴地抓住了他的肩膀。

“听好了,你这个白痴!如果我们三个现在当场被抓,你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吗?六个星期之后,我们就会一起被绞死!你现在这么说话,好像我们正在俱乐部里坐着似的。现在可是凌晨一点,屋里亮着灯,楼下就是一个死人,你不知道吗?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赶快振作起来,照我说的去做,否则,就连你自己也会变成一具死尸的。”

“我倒希望这样!”鲁特呜咽着,“我希望他一枪把我的脑子给崩开。他的枪就在他身下。哦,上帝啊,上帝啊!”

他的双腿直打哆嗦,惊恐到了极致。我们只好两个人一起,把他架下楼去,然后穿过前门,来到了屋外。

屋外寂静无声,只有被我们搀着的那个几近崩溃的可怜家伙,在压着嗓子呜咽。拉菲兹回到屋里待了一小会儿,之后,整个屋子又回到了漆黑一片的状态。我们从里面打开大门,出门之后再小心翼翼地关上。星光在那些碎玻璃片和锃亮的尖钉上闪耀着,一如我们刚到这儿的时候。

我们就此逃脱了。关于我们逃脱的过程,就没有必要费笔墨了。我们这位凶手先生的架势,就跟已经上了绞架似的——他被自己做下的事情,弄得五迷三道,就算是六个喝醉酒的人,也没有他这么麻烦。

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威胁他,说要让他自生自灭,要跟他撇清关系。不过,我们三个的运气实在好得不可思议,虽然我们不配有这样的好运。从那里到威尔斯登的路上,我们一个人也没碰上。后来是有些人看到了我们,可是,当人们在晚报上看到,肯萨尔高地发生可怕悲剧的消息时,那些人中又有谁会联想到我们头上来呢?他们看到的只是两个歪系着白色领带的小伙子,搀扶着另外一个小伙子,那是什么情形,还不是一目了然吗?

我们走到玛伊达谷,然后大大方方地坐车去了我家。不过只有我上了楼,他们俩都去了奥尔巴尼。接下来的四十八个小时,我没有再见到拉菲兹,早上我去看他的时候,他没在家,也没留下什么话。

等他再次出现时,报上关于此次谋杀的报导,已是沸沸扬扬;而制造了这起谋杀的那个人,已经坐在了利物浦至纽约的一艘客轮的统舱里,航行在浩瀚的大西洋上了。

“我没法跟他争辩,”拉菲兹是这么跟我说的,“他要么坦白自己的罪行,要么就得逃离这个国家。于是我在工作室给他化了装,然后搭第一班火车去了利物浦。如果我是他的话,就会尽量挺直腰杆,安然面对眼前的一切,可他说什么也做不到——不过他那样倒好了!后来,我上他的寓所去销毁文件,你猜我看到什么了?警察正在搜査,对他的逮捕令已经签发了!那帮白痴觉得,那个破了的窗户是故意伪造的,所以就发了逮捕令。如果他被逮着了,那也不是我的错!”

这么些年过去了.,我还是觉得,那也不会是我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