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埃切森既是一位天才的小说家,又是一位受尊敬的短篇小说集的编辑。1991年,为了汇编他的《黑暗大师》系列小说的第三卷,他约请我和其他几位特约撰稿人——克莱夫·巴克、斯蒂芬·金、迪安·孔茨、卡罗尔·奥茨以及更多的人——从我们的作品中选出最喜欢的一篇。他还要求我们写一份附言,解释为什么选这篇。下列文字便是我的遵命之作。

一位作家如何从他或她正努力完成的许多作品中选出其代表作?在选择这篇《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1983年)时,我重读了其他几篇小说,最终选定用这篇。不仅因为它是我所写的最为恐怖的(虽然我确实发现自己起了鸡皮疙瘩,但未达到那篇《为了这些和我的原罪》,或者那部长篇小说《证言》中间部分描写所引起的寒战的程度),也不仅因为它的风格属于实证性的(如《隐藏的笑声》那样),而的确因为这个故事很典型化,是我反复使用的技巧和主题的一个典范。

让我们先谈谈技巧。像许多小说作家一样,我发现写小说一个很大的难点在于遵循浓缩的原则。这里有个颇具讽刺意味的例子。70年代早期,我初次写作的是《第一滴血》,当我把它交给经纪人时,我做了个压迫感非常强烈的噩梦,所以我照此写了一篇名叫《滴水》的短篇小说,被《埃勒里·奎思神秘小说杂志》购买了版权,成为我第一本商业意义上的书籍。两周后经纪人打电话告诉我有位出版商接受了《第一滴血》。其他作家会理解《滴水》对我而言永远有特殊意义——它使我梦想成真。

我致力于下一本书时(通常会发作可怕的第二部小说综合症:我还能再写吗?),却没有做过短篇小说的噩梦。而作为第二部长篇小说的《证言》,继续给我出难题,加剧我的不安全感。我渴望写出另一部短小、精悍的作品以获得满足感,证明“我能碰运气在两三天搞定”,成为一个催眠术士、魔法师、故事大王。

当时我是依阿华大学文学系的一名教授,凑巧在准备一门课程,我便选择罗伯特·布朗宁的《我最后的公爵夫人》作为教材,感受到一种豁然开朗的刺激。你知道,《滴水》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但我由于对亨利·詹姆斯的崇拜,始终对第一人称的叙事文体抱有怀疑。

那位“大师”评论他那部无与伦比的长篇恐怖小说——《转动螺丝》时,称其故事为“不经意的陷阱”——那是因为第一人称的写法,使人难以判断讲述者对其所遇见的鬼怪的描述是真是假,或者怀疑他是否无可救药地发疯了。詹姆斯实际上并不看重第一人称叙事的写法,称之为“陷阱”,因为用这种手法,读者惟一感兴趣的是:判断故事中的“我”是否在自欺欺人,是一个说谎者呢还是狂人。

因此我怎么能把自己凭直觉去重复、去建立的我在《滴水》一书中所运用的技巧,我感到被迫使用的技巧,被我心目中的一位文学大师所否认的那种技巧,贡献给“黑暗大师”系列作品选集呢?罗伯特·布朗宁的《我最后的公爵夫人》提供了答案。它被称为一种“戏剧性的独白,”为其创作增光添彩的一种技巧,不是用于剧本(角色的内心独白是约定俗成的),而用于一页文字或一首诗歌中!“挂在墙上的画像是我最后的公爵夫人”,布朗宁开创了,或者说他小说中的主人公实践了第一人称的流派。我还想到,文中的叙说者是谁呢?读者如何碰巧听到这些话呢?这种技巧虽然不可信、不自然,却效果奇佳。与此同时,我又爱上詹姆斯·M·凯恩的长篇小说。“大约在正午时分,他们将我从装干草的卡车上抛下来。”这就是《邮差总按两次铃》的开篇语,空前伟大的惊悚小说中空前伟大的开篇句。但凯恩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没有对虚构中的盯着舞台的观众发表讲话。不,那个听天由命的入侵者或罪犯像在写自供状一样在写小说,顽强地冷静地等待着因谋杀罪被处决。

所以我问过自己,为什么不假装从未读过詹姆斯的作品?为什么不把注意力集中在布朗宁和凯思的作品上?这个决定冲破了我作为一个短篇小说作家的障碍,我便采纳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它直截了当,亲切生动,而且使作家便于浓缩。备受折磨的叙述者可以脱口讲出他的恐怖故事。到《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一文结尾时为止,整个故事是布朗宁的风格。然而当那位英雄暨罪犯在旅馆房间内拿起笔、铺开纸,作为一份证明文件,揭示他一直在写恐怖故事时,那些发现他尸体的人将会理解他命中注定的灭亡——那就是凯恩的风格,愿上帝保佑他。多亏他为我指点迷津。

现在谈谈主题。在这么狭小的篇幅里要探讨如此复杂的主题,太难为我了。这个话题在我所有的作品中都找得到佐证。我所能想像得到的最大恐惧是失去家庭,失去亲人,与我所热爱的人们分离。其实生活中,这种恐惧无处不在。1987年6月27日那天,我的年仅15岁的棒小子马修(在忍受了6个月难以置信的煎熬之后)死于骨癌。我在名为《萤火虫》的书中,描写过这种严酷的事实。但在马修离世前的《滴水》和其他几部短篇小说中,我已经描写过这种极至的恐惧。《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中的主人公失去了他珍爱的一切,而这并非由于他的过错,却是命运的安排。因为有时候事物总是阴差阳错,还因为生活,上苍助我,并不是公平的。

当时我也是文学教授,确有一位女学生抱怨我向她传递性骚扰心理暗示。她不断打电话威胁和干扰——不仅针对我(我能应付),还针对我的家人。在《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中大多数情节均是真实的,只是那位学生,据我所知,尚在人世,隐姓埋名而已。

最后,在我离开诞生和长大的加拿大之后,先就读于美国宾夕法尼亚的大学,然后进了依阿华大学。我爱上了一望无际的蓝天和我所在那个州极其养眼的美景,称其为异国情调。如果观看《梦中田野》那部电影,便可理解我的意思。在我看来,恐惧并非一定要出现于传统的霍桑开创的新英格兰式的忧郁心理描写,或者在衰败的压抑的大城市中,也可能发生在灿烂的阳光下和壮丽辉煌中。尚能回忆起希区柯克的《西北偏北》影片中,卡里·格兰特拼命狂奔以求逃脱从“天真的”喷洒农药飞机上射下的机枪子弹的镜头吗?我开始构思一个短篇小说系列,试图利用在广阔的中西部地区和80号公路沿线以及那个空间——互相隔绝的社区之间的壮丽的、因此而令人恐惧的“空间”。我在几篇小说《暴风雪》、《为了这些和我的原罪》中探索这种理念。而别的小说,甚至那篇《时区》里,变化中交织着危险。

因此你如果迫切需要安全感(如那位在《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中的英雄那样,或和该书作者那样),你就选择这个短篇小说作为你的代表作。我亲密的教授为其家庭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和灵魂,真是个好人哪。我太理解他了。因为要是给我机会,我将乐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和灵魂去拯救我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