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岁的时候,父亲在一次钻油塔的意外事件丧生。爸爸甚至不是那座油井的工作人员,他只是穿西装、打领带去视察生产程序与钻井台进度的上班族。可是某一天,在装备设置好之前,爸爸摔进其中一个洞。他往下坠落二十公尺,当场死亡,他的脖子断了。

我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理解爸爸永远不会回来了。我们家在休斯敦西方的凯帝市,我坐在前窗的窗台等了好几个月;有时候,我改去站在车道口,注意每一辆经过的车子。不管妈妈多常要我别再寻找爸爸,我就是无法放弃。

我猜那时我以为只要我无比用力地渴望,爸爸就会出现。

我对爸爸只有极少的记忆,或许该说是印象。他一定曾让我坐在肩上一、两次,我记得小腿下面结实平坦的胸膛、在空中高高摇晃的感觉,他有力的手指圈住我的脚 踝,将我固定好。我手中大把抓着的几缕头发乌黑闪亮,一层又一层,我仿佛也听到他唱着总是带给我一夜一夜好梦的墨西哥摇篮曲“天空上”。

我的衣柜上面有个相框,里面是爸爸的照片,那是我仅有的一张照片。他穿着西部式的衬衫和前方烫出一条线的牛仔裤,皮带是打磨过的,镶着绿松石的银搭扣大如餐盘。他一侧的嘴角带着微笑,光滑黝黑的面颊上有个酒窝。

镑种迹象都显示他是个聪明的年轻人,浪漫主义者,也是满怀壮志、勤奋努力的工作者。我认为假使他能多活几年,必定颇有成就。对于父亲,我知道得好少,但我很确定他爱我,即使回忆如此浅薄,我仍感觉得到。

妈妈没有再找另一个男人来取代爸爸。或者更确切地说,她找了许多男人想代替他,不过每一段关系几乎都不长久。也许她不快乐,但她很美,吸引男人注意从来不是问题,然而留住男人又是另一回事。

我十三岁时,妈妈的男朋友已多到数不清。她终于找到觉得可以待在一起一段时间的人,真是让我松了一口气。

他们同意搬到德州东部离他的故乡不远的维康镇同居。如今蓦然回首,维康镇却是我失去一切,也获得一切的地方。在那儿,我的生命被导向另一条道路,引导我走向我从未想过会前往的地方。

抵达拖车营地的第一天,我沿着中央的大马路走着。这条路把琴键般排列的拖车分为两边。营地是由一条条有进无出的路交织成的尘土烤肉网,左侧围了一道新建的 木头栏杆。每栋屋子座落在自己的水泥地基上,外边围着铝制或木头格子。少数拖车前有一小块院子,有些点缀着盛开的紫薇,被高温晒得过干的花褪成淡褐色,树 皮也所剩无几。

午后的太阳又圆又白,宛如钉在空中的纸盘。上面蒸、下面烤,看得见的热浪在凹凸不平的地面浮动。维康镇这里的时间缓如爬行,居民都认为,需要急着去做的事都不值得做。狗狗和猫咪大多躲在阴影处酣睡,偶尔醒来只为了舔舔供水系统流出的几滴温水。连苍蝇都飞得此较慢。

一个装着支票的信封在我的牛仔短裤口袋里悉索作响。妈妈叫我把它拿去给“羽扇豆牧场”这处拖车营地的经理夏路易先生,他住在拖车营地入口处附近的一栋红砖屋里。

我拖着脚步,沿边缘都已碎裂的柏油马路走着,感觉双脚好像在鞋子里蒸煮。我看到两个年龄较大的男孩和一个女孩站在一起,他们的姿势放松而悠闲。女孩的金发 绑成长长的马尾,前额覆着用发胶定型的刘海。她穿着超迷你短裤和小小的紫色比基尼上衣,古铜色的肌肤一览无遗,这也说明两个男孩为何如此乐于与她攀谈。

一个男孩身穿短裤和无袖T恤,另一个深色头发的则穿着褪旧的蓝哥牛仔裤和沾着土块的牛仔靴。他把重心放在一只脚上,一只拇指勾着牛仔裤口袋,空出来的手一 边说话一边挥舞。他高挺精瘦的体型和坚毅的脸部轮廓,很引人注目。在这周遭都昏昏欲睡的环境里,他充沛的活力好像正滋滋作响。

虽然每个年龄层的德州人都天生善于交际,能毫不迟疑地跟陌生人攀谈,不过我似乎可以直接经过这三个人,而不引起任何注意。这样最好。

可是当我安静地从小路另一侧经过时,却被猛然爆出的声音和动作吓了一大跳。惊吓之际,我发现两只看来像凶猛斗牛犬的动物盯上了我。牠们狂吠、嗥叫,嘴唇后扯外翻,露出锯齿状的黄牙。我从没怕过狗,但这两只显然来意不善。

本能接管了行动,我拔腿就逃。我磨得光秃的旧运动鞋鞋底在散落一地的卵石上滑了一下,脚步不受控制,双手和膝盖趴在地上。我叫了出来,用手抱住头,满心以 为会被撕成碎片。不过有个气愤的声音进入我血液奔窜的耳朵,碰到我皮肤的不是狗的牙齿,我感觉到一双有力的手抓住我。

我吓得大叫。我被转过去,看向深色头发男孩的脸。他迅速将我审视一遍,然后转身对那两只斗牛犬咆哮。狗儿后退几步,吠叫声逐渐减弱为不耐的低嗥。

“走开,讨厌的狗,”男孩对牠们厉声说。“带着屁股滚回家去,不要出来吓人,你们这两只混……”他打住舌头,瞄了我一下。

斗牛犬安静下来,回身溜走,挂在嘴外的粉红色舌头宛如派对气球下卷起来的丝带,情绪转换之快令人惊叹。

我的救命恩人一脸厌恶地看着牠们,开口跟穿无袖T恤的男孩说话。“彼特,把狗带回玛雯小姐家。”

“牠们自己会回去。”男孩反对,不愿离开穿着比基尼上衣的金发女孩。

“带牠们回去!”命令式的回复传来。“叫玛雯小姐关好那扇该死的门。”

这段对话进行时,我低头检查我的膝盖,看到伤口流血了,还沾有碎砂石。惊吓感逐渐褪去,我陷入觉得丢脸的深渊,于是开始哭泣。我愈用力想对抗紧缩的喉咙,情况愈发不可收拾,眼泪沿着大大的胶框眼镜流下。

“天哪……”我听到T恤男孩喃喃低语。他叹口气,向狗儿走去,捉住牠们的项圈。“走吧,捣蛋鬼。”牠们乖乖地跟着他,彷佛正在参加狗展那般,神气地跟在他的两边小跑步。

深发男孩的注意力回到我身上,嗓音温和。“乖,没事了。不要哭,宝贝。”他从后方口袋抽出一条红色手帕,开始擦我的脸。他敏捷地擦过我的眼睛和鼻子,然后要我擤鼻水。

手帕带着浓烈的男性汗水味,窜上我的鼻腔。那年代,任何年纪的男子都会在牛仔裤后面的口袋塞条红手帕,我看过手帕被当成滤网、咖啡滤纸、口罩,还有一次是临时的婴儿尿布。

“以后看到狗不可以跑走。”男孩将手帕塞回口袋。”不管有多么害怕,妳都应该看着旁边,很慢很慢地走开,知道吗?然后大声喊『不要过来』,而且要让牠们知道妳是认真的。”

我吸着鼻子点头,看向他在阴影中的脸。他宽大的嘴勾出微笑的弧度,让我的腹部一阵骚动,运动鞋中的脚趾蜷了起来。

他离真正的俊美只差那么几毫厘。他的五官太过锋利与放肆,鼻梁好像断过,有点弯曲,可是他拥有似有若无的笑容,蓝得不可思议的眼睛在那身会反射阳光的皮肤衬托之下,显得更闪闪发亮,深褐色的浓密乱发柔亮如貂皮。

“妳完全不必怕那些狗,”他说。“牠们只是爱玩,但就我所知,牠们从没咬过人。来,抓着我的手。”

他拉我起身并扶我站好,我的膝盖感觉像着了火。我只顾着气自己的心如此狂跳,几乎忘了疼痛。他用力地抓着我的手,手指干燥而温暖。

“妳住哪儿?”男孩问。“妳刚搬到围栏边边的那一栋拖车吗?”

“嗯哼。”我揩掉下巴上的泪水。

“翰迪……”金发女孩的声音带着甜甜的诱惑,“她没事了,陪我走回家,好吗?我房里有东西想给你看。”

翰迪,原来这就是他的名字。他仍然面向我,但活泼的视线移至地面。幸好那个金发女孩看不见藏在他嘴角的秘密笑容,他似乎很清楚她想让他看什么。

“不行,”他轻快地说。“我得照顾这个小表。”

被当成小表的不悦,立即被打败金发女孩的胜利感取代。虽然我无法理解他为何不把握陪她回家的机会。

我的外表不至于平凡无奇,但也没到人见人爱的地步。我从墨西哥裔父亲那儿承袭了黑发、浓眉,还有我觉得比需要大了两倍的嘴。由母亲那儿继承了纤瘦的体型和 浅色眼睛,不过它们不像妈妈的那么清透、海水那般的绿,而是榛果的颜色。我经常渴望能有妈妈的象牙白肌肤和金色头发,可是爸爸的深色系在我身上获胜。

生性害羞又戴眼镜,也使我失色不少。我从来不是团体中的醒目人物。我喜欢待在角落,独自阅读是我最快乐的时刻。这个习惯和我的好成绩,使我注定得不到同侪的欢迎。像翰迪这样的男孩也从来不会注意到我。

“来,”他催促道,带头走向一栋有水泥阶梯的浅褐色拖车屋。他的脚步轻盈,仿佛在垃圾场找东西吃的狗那样机警灵活。

我小心翼翼地尾随,暗自担心妈妈若知道我跟着陌生人走,会有多生气。“这是你家的拖车吗?”我开口问。我的脚在走向拖车时,陷入脆裂的枯草中。

翰迪转头回答:“我和我妈、两个弟弟跟一个妹妹住这里。”

“一个拖车住这么多人啊。”我评论。

“是啊。我不久就得搬出去,里头装不下我了。我妈说我长得太快,快把墙壁冲破了。”

想到这家伙还会长高,简直令人害怕。“你会长到多高?”我问。

他笑了起来,走到接着覆满尘土的水管的水龙头旁。灵巧的转几下,水开始流了出来,他再走到水管末端。“不知道,我已经比大多数的亲戚都高了。坐在最下面一阶,腿伸直。”

我听话照做,低头看向自己骨瘦如柴的小腿,皮肤上覆着孩子气的深色细毛。我修过几次腿毛,不过那还没成为固定的习惯。我无法不将我的腿跟金发女孩光滑的古铜色长腿做比较,困窘的热度在体内升高。

翰迪拿着水管靠近我,他蹲下来,警告道:“可能会有一点痛喔,莉珀。”

“没关系,我——”我打住,眼睛惊讶地睁大。“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他的一边嘴角扬起一抹笑意。“妳的腰带后面有写。”

那一年流行写有名字的腰带,我求妈妈帮我买一条,我们选了用红字写有我名字的浅粉红色皮革。

翰迪用微温的水替我清洗膝盖,冲去血水和砂砾时,我用力吸气。我没想到这么痛,尤其是他用拇指从我浮肿的皮肤上抹去几颗不肯被冲走的砂石。

他在我退缩时,发出安抚的声音,并跟我说话以转移注意力。“妳几岁?十二岁?”

“十四岁又九个月。”

他的蓝眼睛熠熠生辉。“十四岁又九个月?妳的个子实在有点小。”

“我才不小,”我忿忿不平地说。“我念八年级了。你几岁?”

“十七岁又五个月。”

那温和的嘲弄让我愣了一下,不过当我对上他的目光,发现其中闪着戏谑。我从未这么强烈地感受到另一个人类的吸引力,温暖与好奇交杂,形成空气中一个未说出口的问号。

这种事只会在妳的人生中发生一、两次。妳遇到一个陌生人,立刻地,妳只知道妳必须了解他的一切。

“妳有几个兄弟姊妹?”他问。

“都没有,只有我跟我妈,以及她的男朋友。”

“明天如果我有时间,会带我妹妹涵娜跟妳认识。她可以介绍妳认识附近的孩子,指出该和哪些人保持距离。”翰迪将水从我破皮的膝盖移开,那儿的皮肤现在干净且呈粉红色。

“那么刚刚和你说话的女孩,属于哪一类?她是我该保持距离的人吗?”

一丝笑容闪现。“那是谭琳。对,不要接近她,她不怎么喜欢其他女孩。”我坐在阶梯上,他起身去关水,再走回来俯视着我,深棕色的头发落到前额。我想将它拨回去。我想要碰触他,不是出于感官的享受,而是惊叹。

“妳现在要回家了吗?”翰迪弯身问我。我们的手掌交握,他拉我起身,先确认我站稳了才放手。

“还没,我出来办一件小事,有张支票要交给夏先生。”我摸摸后面的口袋,确定支票还在。

这个名字让他平直的深色眉间皱出一丝不悦。“我陪妳一起去。”

“不用了,”我说,虽然心里因这提议而涌起一股喜悦。

“我们一起去,妳妈妈要妳独自去管理室之前,应该先搞清楚状况。”

“我不懂。”

“见过他之后,妳就会懂了。”翰迪抓住我的肩膀,坚决地说:“无论如何,以后如果需要去找夏路易,先过来找我。”

他的抓握带着感染力,我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急促。“我不想麻烦你。”

“不麻烦。”他低头看了我片刻,而后后退一小步。

“你真好,”我说。

“才怪。”他摇摇头,用一个笑容回复。“我不好,但先是玛雯小姐的斗牛犬,又来个夏路易,总得有人看着妳。”

我们沿着主车道走,翰迪略收步伐配合我,当我们的速度完美对应时,我的内心深处感到一种强烈又尖锐的满足。我可以像这样,和他肩并着肩……永远走下去。我的生命中能让我感到真正圆满、不带寂寞地在一旁窥视的时刻并不多,这是其中之一。

我说话时,觉得声音听起来懒洋洋的,仿佛我们正躺在树荫下的草地上。“为什么你说你不好?”

一阵听来无奈的轻笑声传来。“因为我是不知悔改的罪人。”

“我也是。”当然,那不是真的,但如果这个男孩是不知悔改的罪人,我也想跟他一样。

“不,妳不是。”他的口气带着佣懒的肯定。

“你根本不认识我,怎么可以这样说?”

“从外表就看得出来。”

我偷偷瞧他一眼。我很想问他还从我的外表看出了什么,但恐怕其实我心知肚明:杂乱纠结的马尾、过长的短裤、大大的眼镜和未修的眉毛……这些实在不是男孩最狂野的绮想。

我决定换个话题。“夏先生很凶吗?”我问。“所以我才不应该单独去找他?”

“他大约五年前从父母那儿继承了这片拖车营地,从此骚扰每个经过他面前的女人。他烦过我妈一、两次,直到我跟他说要是他再毛手毛脚,我会确保他成为地上的烂泥。”

我毫不怀疑这个声明。翰迪或许很年轻,但他的体型已足以对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我们抵达红砖的牧场式建筑,它像壁虱般紧贴着平坦的不毛之地。一座写着“羽扇豆牧场移动住家房地产”的巨大告示牌,插在房屋最靠近主车道的这一侧,告示牌 角落钉着一丛丛褪了色的塑料羽扇豆,那是德州的州花。告示牌再过去一点,有一列插进土里装饰庭院用的粉色红鹤,它们整齐的沿着道路排放,而且上面竟然都是 弹孔。

我后来才发现,朝邻居的土地练习打靶是某些拖车住民的习惯,包括夏先生在内。他们射击整排的红鹤,看见摆饰弹跳晃动就知道自己射中了。当某只红鹤的弹孔多到不能再当射靶时,便被有目的地移插到拖车营地的前门,藉以宣示此地住民的射击技巧。

“营业中”的牌子挂在前门旁边的侧窗上。因为翰迪坚定的陪伴而感到安心,我走向前门,先试探性地敲了敲,然后将门推开。

一名拉丁裔清洁妇正在入口处忙碌地拖地,角落有台录音机送出愉快的波尔卡节奏的德州民俗音乐。她抬眼看了一下。连珠炮似地用西班牙语说:“小心。地板是湿的。”

我认识的西班牙字不多,抱歉地摇摇头,但翰迪毫无困难的响应:“谢谢,我们会注意。”他抬起一只手放在我的背部中央。“小心,地板是湿的。”

“你会西班牙语?”我略微惊讶的问他。

他深色的眉毛高高扬起。“妳不会?”

我摇了摇头,感觉羞愧。尽避有墨西哥血统,我却不会父亲的语言,这个事实总让我隐约觉得困窘。

一个高大壮硕的人影出现在管理室门口。乍看之下,夏路易是个好看的男人,但属于颓废型的那种英俊:他的脸和身体流露出自我放纵的腐败,条纹西部衬衫的下襬 拉到外面,试图遮掩突出的小肮。虽然长裤的质料看来像便宜的聚酯纤维,靴子却是染成蓝色的蛇皮所做。他端整的五官被脖子、以及脸颊周围的红色肿胀感给破坏 无疑。

夏路易以漫不经心的兴趣看着我,嘴唇往后扯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他先跟翰迪说话。“这个小偷渡客是谁啊?”

我以眼角余光看到清洁女工停下拖地的工作静立着,似乎经常听到这个词汇,也因而理解它的意思。

我看到翰迪的下颚立刻紧绷起来,放在腿侧的双手紧握成拳头。我迟疑的开口:“夏先生,我——”

“不要那样叫她。”翰迪的语气让我的颈背汗毛直竖。

他们敌意外显地对峙着,以目光较劲。已过壮年的男人,和尚未迈入那阶段的男孩,不过要是真有一场打斗,我很确信谁会是赢家。

“我是裘莉珀,”我试着缓和气氛。“我母亲跟我刚搬进来。”我从后面的口袋掏出信封,伸长了手递给他。“她叫我把这个交给你。”

夏先生接过信封塞进衬衫口袋,将我从头打量到脚。“裘黛娜是妳妈?”

“是的,先生。”

“那样的女人怎么会生出妳这个深色皮肤的小孩?妳爸一定是墨西哥人。”

“是的,先生。”

他发出轻蔑的窃笑,摇了摇头,嘴唇慢慢弯成另一个笑。“跟妳妈说,下次自己拿支票来,我有事跟她说。”

“好。”急于离开他的地盘,我扯了扯翰迪坚硬的手臂。翰迪再次警告地瞥了夏路易一眼后,跟着我走向门口。

“最好不要跟像康家这种白人垃圾为伍,小女孩,”夏路易在我们身后喊道。“他们是麻烦,而翰迪是最烂的一个。”

只和他共处这么片刻,我已觉得像陷在胸口这么高的垃圾堆中,寸步难行。我转身不可思议地瞥翰迪一眼。

“那人是个混蛋,”我说。

“没错。”

“他有老婆小孩吗?”

翰迪摇头。“就我所知,他离过两次婚。镇上有些女人似乎认为他是金龟婿。外表看不出来,不过他是有点钱。”

“来自拖车营地的租金?”

“还有一、两个副业。”

“什么样的副业?”

他发出毫无笑意的大笑。“妳不会想知道。”

我们各有所思地静静走到围栏的叉口。如今暮色降临,生命的征象开始出现在拖车营地:车辆弯进来,各种声响和电视的声音穿透薄薄的墙壁、炸东西的香气。白色的太阳倚在地平在线,颜色渗了出来,直到天空浸染成紫色、橘色和绯红色。

“是这里吗?”翰迪问,在我们那整洁的铝白色拖车前停步。

我在看到妈妈的侧影出现于小厨房的窗户之前,就点了头。“对,是这里,”我松口气大声宣布。“谢谢。”

我仰头从褐框眼镜后面凝视翰迪,他伸手帮我拂开从散乱马尾跑出来的发丝。他结茧的指尖在我的发际感觉有些粗糙,像猫咪舌头舔过的那种痒痒的感觉。“妳知道妳让我想到什么吗?”他研究着。“姬鸦。”

“这种东西不存在。”我说。

“存在。牠们大都住在南方的格兰河谷和更过去的地方,不过偶尔会往北飞到这里。我看过一只。”他用拇指和食指比出十一、二公分的高度。“大约这么大,很可爱的小鸟。”

“我不小,”我抗议。

翰迪微笑,他的影子映到我身上,替我挡住了落日刺眼的光线。我感觉到一股不熟悉的躁动。我想朝影子的底端走去,直至碰到他的身体,感受他的手臂环绕着我。“妳知道,夏路易没说错,”他说。

“关于什么?”

“我是麻烦。”

我知道。我狂跳的心知道,我虚软的膝盖知道,还有我灼热如针扎的胃也很清楚。“我喜欢麻烦。”我挤出话,他的笑声在空气中盘旋。

他迈开长腿,优雅地大步离开,成为一个坚实的深色人影。我想到他从地上拉起我时,那只手的力量。我一直看着他的背影,直到他走出我的视线,我的喉咙有种刚吞下一匙温暖的蜂蜜,略微刺痛又浓稠的感觉。

夕阳在远方绽射出长长的光束,余晖镀亮了地平线,仿佛天空是一扇大大的门,而上帝正在看世界最后一眼。

晚安,维康镇,我想着,走进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