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几年前的一个盛夏,每一天都是名副其实的烈日当空;我途经耶拿,跟当年马丁博士一样住进了那家古老的“大熊”客店。我和店主人已不止一次地谈过了当儿的风土人情,也在旅客登记簿上填写好了自己的姓名、身份以及住址,即我的出身地。

第二天,我去登临狐塔,此外还爬上爬下游览了一些别的名胜,直到大后晌才回到客店那间宽敞、然而却空荡荡的休息室里。我又热又困,便在冰凉的炉子背后拣把靠椅坐下来,面前摆着一瓶英格海姆酒。壁上时钟嘀答嘀答地走着,一群苍蝇在窗前营营嗡嗡,我得着上帝的恩赐,也打起嗑儿来,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从外界最先闯进睡梦里来的,是一个男子的浑厚而和蔼的声音,像在送别什么人,那么叮咛了又叮咛,嘱咐了又嘱咐。我微微睁开眼:在离我不远的桌旁,坐着一位上了点年纪的绅士,看穿着像位林务官。在他对面,坐着个年轻人,也穿着件绿色外套;他正是在对这个青年讲话。一抹淡红色的落日余晖,已经映照在室内的墙壁上。

“此外,你还得留神,”我听见老人说,“你是个好幻想的人,弗里茨,你不是还写过一首诗吗?可到了老头儿那边,千万别再搞这玩艺儿!好啦,去吧,代我向你的新主人问好;到了秋后的狩猎季节,我会来打听你的情况的!”

年轻人走远了,我也已使自己完全清醒过来。老人却仍伫立在窗前,额头贴在玻璃上,像是想再看一看那渐渐远去的人。我喝完瓶里剩下的英格海姆酒,正好林务官也转过身来,便互相打了个招呼,就跟各自都刚完成了一件重要的工作似的。很快地,由于室内再也没有其他人,我俩便促膝谈起心来。

他是位五十上下的体面男人,留着一头灰白色短发,大胡子上边瞅着你的是一双和善的眼睛;谈吐时不时微微带着幽默,看得出是个内心闲适的人。他点着一只猎人用的短烟斗,向我谈起了刚才那个小伙子:年轻人在他家里学了几年林务,眼下被他引荐到一位老同事和朋友那边深造去了。我想起他对年轻人的劝告,便问他为何讨厌诗人,他却笑着摇了摇头。

“没有的事儿,亲爱的先生,”他说,“刚好相反啊!我是一位乡村牧师的儿子,我父亲本身便是个诗人什么的;至少有一首他作的圣歌,从前他印成传单散发过,如今仍在我的故乡传唱着哩。人们在教堂里唱完《主指引道路》,便唱他这首歌。再说我自个儿吧——当我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就把乌兰特的半数诗歌背得烂熟啦,特别是在那年夏天。”——讲到这儿,他突然用手摸了摸自己微微红了的脸,悄悄地把已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改变话题道:“那一年,树林边上的忍冬花真是从未有过的香啊!可有一次一头小牡鹿,还有另一次——简直不可饶恕——一只野雁,一种多么珍奇的猎物啊,竟让我从枪口下放跑啦!——喏,小伙子的情况还没如此严重;只是那边的老头儿一定会火冒三丈,要是咱们在打猎时多会儿也唱起‘让大地披上绿装,让万木骄傲地生长’;你肯定知道这支美丽的歌吧?”

我确实知道这支歌——弗赖里格拉特不也曾通过如此平凡的事物来抒发自己的爱国激情吗?——不过,眼前引起我注意的,却是老先生那突如其来的激动。“以后那些年,忍冬花还一样香吗?”我低声问。

这当儿,他一下抓住我的手,紧紧握着,使我差点儿叫出声来。“忍冬花的芳香将永留人间,”老人凑近我柔声说,“永远不会消散——只要她还活在世上!”他迟疑了一会儿补充说,同时给自己斟了一满杯澄清的酒,一饮而尽。

我们继续聊了一会儿,他给我讲了不少有关森林与狩猎生活的趣事;他的有些话,使我断定他是一位过着严谨而安静的生活的人。天完全黑了下来;屋里已经挤满旅客,灯也点上了;这时林务官便站起身。“我本来很愿意再坐一会儿,”他说,“只是我的妻子对我又该望眼欲穿啦。眼下家里就咱们俩,儿子到鲁拉上林学院去了。”他把烟斗插进衣袋,唤起那条躺在屋角里我一直不曾发现的棕色猎犬,随即伸手给我。

“您打算什么时候离开此地?”他问。

“我想明天吧!”

他两眼呆视前方,有好一会儿工夫。“您不觉得,”他然后问,眼睛却仍然没看我,“您不觉得,咱们可以把这新建立的友谊再加深一步吗?”

他的话正合我意;在两周来的旅途中,今天算是我第一次与人推心置腹地倾谈。不过,我仍未马上回答;我考虑,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这当儿,他接下去说:“让我坦白地告诉您吧:除去您的人品以外,还有另外一点儿什么使我对您产生了良好的印象;您的嗓音,或者更确切地说您讲话的方式,激起了我的这个愿望;它使我觉得亲切,可我又……”他不再解释下去了,而是突然拉住我的双手。“答应我吧,”他说,“我的林区离此地仅一个多小时路程,在橡树林之间——允许我向我老伴报告您这位贵客几天后的光临吗?”

老人那么恳切地望着我,我很愉快地答应了他,明天就去。他笑着直摇我的手:“一言为定!太好了!太好了!”随后,他向自己的猎犬打了一声唿哨,再一次摘下那顶插着根老鹰毛的便帽朝我挥了挥,便骑上一匹黑马,高高兴兴地去了。

他走后,店主人凑拢来说:“是个好人呐,这位林务官老爷;我早料到你们会交上朋友的。”

“哦,您怎么会这样想呢?”我追问道。

店主笑起来。“哎呀呀,如此说来先生您自己还压根儿不知道喽?”

“您就清说出来吧!我该知道什么呢?”

“哎呀呀,您与林务官的太太是同乡啊!”

“我与林务官太太?这我真是毫无所知;是您第一个告诉我的。可是,我也并未告诉林务官,我的故乡在哪儿呀。”

“喏,”店主道,“那自然没有。再说他也未看过旅客登记簿;要知道这可不像报纸什么的,谁都可以来翻翻!”

我这时却在想:原来如此!我的乡音竟还这么重,因而就无从改变了吗?可是近三十年来,故乡所有和我门户相当的年轻姑娘我都认识,就从未听说有哪个嫁到南方这样远的地方来啊。“您弄错了吧,”我对店主说,“林务官太太做姑娘时叫什么名字,您知道吗?”

“这我就无以奉告了,先生,”他回答,“不过,林务官老爷的先父母,那对老牧师夫妇当年赶着车带这个不满八岁的小妞儿来我店里的情景,在我就还像发生在今天一样呐。”

——我无心刨根问底,便收住话头,只让他把去林区的路更详细地向我讲了一遍。

第二天一大早,露珠儿还躺在叶片上,林中的雀儿刚刚发出晨噪,我便动身了。走了约摸一小时,便来到一片橡树林边;按照他们的指点,我转入左边一条穿过浓荫的宽阔的马车道。可不久,我就必须自行开路,同时眼前也出现了我那新交的家。随后再走不到一刻钟,迎面便传来忙碌的人声,打破了林中的岑寂。林荫退去,面前现出一片清粼粼的池水;水池对面,在朗朗的晨光中,是一座古老而宏敞的邻宅,大门洞开着,门前一溜石阶,门上装饰着一支巨大的鹿角。蓦地,至少有六七条猎犬,大的大,小的小,一起狂吠起来;但听得一声唿哨,又突然全部不做声了。

“您好,您好,欢迎,欢迎!”那我已经听熟的男子的声音喊道。他走出大门,奔下台阶,绕过水地走来,但并非独自一人:一位娇小得活像个小姑娘的妇女,挽着他的手臂;到了眼前我才看出,她也肯定是快四十的人了。她对我表示欢迎,可差不多只是重复着丈夫已经说过的话;然而,她那微微张着的嘴边的善意表情,却久久留在文静的脸上,不容你对她的真诚有丝毫怀疑。接着,我们一同朝家里走去,这时我才发现,她是那么完全地靠在丈夫的手臂上,仿佛想对他说:“你托负着我的生命,而你也乐于为此;你的幸福与我的幸福,是分不开的啊!”

我们走进房里,坐下来喝早晨的咖啡,为等我,喝咖啡的时间也推迟了。屋内的陈设,如一个中产者之家那样简朴;林务官坐在靠椅里,显得十分惬意。“克里斯琴,”他用狡狯的目光扫了我和他妻子一眼,说,“我给你请来了一位贵客,虽然我连他的姓名和身份都还不知道。不过,在他离开我们的时候,他会告诉我们的,这样往后咱们才能再见着他。总算得到机会与一位普通人交往了,而不再老是与某个枢密顾问大人或者少尉先生打交道,这实在令人感到欣慰。”

“好吧,”我笑着说,“我也没有必要隐瞒自己的身份。”接下去便告诉他们,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律师,并说出了自己的姓名。这当儿,林务官太太突然把脸转向我,露出了惊愕的表情。我觉得,她的目光在我脸上停了好一会儿。

“你怎么啦,太太,”林务官嚷道,“我觉得一位律师不是也挺好嘛!”

“我也这么想,”她说,同时递了一杯咖啡给我。咖啡散发出股股香味儿,使我无心他顾。妇人站起身来,去窗前丢了一把面包屑,随后又回到座位上。窗外,从屋顶上泼刺刺地飞下一群鸽子。如阵雨骤降,再加上那些从屋前的菩提树上窜下来的麻雀,那景象实在热闹。

“可美了它们!”林务官笑道,脑袋向窗口歪了一歪,“自从咱们保罗去鲁拉上学以后,她就再也改不了拿面包屑去喂那些饥饿者的习惯了,不管是一个乞丐也好,还是那些偷食上帝马槽里粮抹的雀儿也好!”

妇人安详地放下呷了一口的咖啡,说:“仅有一个乞丐吗?我倒认为还有上帝与他在一起哩!”

“好啦好啦,老伴儿,”林务官大声道,“我看出来,你与我相比是太聪敏了;咱们讲和怎么样!”

我们继续聊着。可每当那张可爱的女性的面庞朝着我时,我都忍不住要细细打量它,想从中找出自己熟悉的特征来。纵使有几次,我于一瞬间仿佛也认出了过去的一个小姑娘的脸蛋,但末了还是不得不对自己说:“不,你不认识她;她,你从来没有见过!”后来,我仔细听她的口音,也听不出家乡的人们总要念混的几个相似的元音或辅音;只是偶尔,我发现她把另一个辅音前的S也浊化了,这个毛病在我本人自然是早就丢掉了的。

上午,我随林务官去周围的森林里转了转。他领我看了他的主要林地,全长满着原生的古橡树以及才指头儿般粗的幼树。他还透彻地向我灌了一大套管理森林的学问。我们看见一头有十四支叉角的牡鹿和一群小鹿;从一处烂泥塘里,一头野猪探出颗大脑袋来,用细眯眯的眼睛瞅着我们。我们未带猎狗。“千万别做声,自己走自己的路,”我的向导警告说,“不然咱们就别想平安无事地回家去。”

午饭后,主人领我去后面楼上为我准备的房间里。“您不是想写信吗?”他说,“这儿有您必需的一切!从前我们的儿子住在这里,倒是又清静又凉爽呀!”他拉我到一扇窗前:“这下面您看得见我们花园的一角,花园前面围绕着一湾池水,再过去是绿色的草地,最后便是高高的黑森林——它为您杜绝了一切尘嚣!——您旅途中累了,静静地休息一会儿吧!”说毕便与我握手告别。

他走了,我便照他的吩咐去做。透过敞开的窗户,传来花园中的莺啼,左近森林里金翅雀的啁啾,以及树梢顶头蓝天上的鹞鹰的鸣叫,一声一声,渐渐远去,渐渐远去,最后便什么都听不见了。

我终于醒来。我睡了很久,怀表上的短针已指到五点,该赶紧写信了,因为六点钟便要差人送进城去。

我因此很晚才从楼上下来。我看见女主人坐在屋前菩提树荫里的一条长凳上,手中做着针线。“给咱保罗做的,”她抱歉似地说,把活计摆到了一边,“可不经他穿啊,这个野小子;而且还不止野哩!——瞧您睡得多熟,太阳都快下山了!”

我打听她丈夫。

“他办事去了,得耽搁一会儿。他叫我向您致意,咱俩也好进一步认识认识——他这么对我说——同时去那枫树林的小径上遛达遛达,走您与他上午没去过的那一边;待会儿他上那里来找我们。”

应我的请求,她又拿起了为儿子做的针线活儿。我们又聊了一些时候,却仍不见林务官回来,她便站起身。“该走啦!”她说,脸红了一下。

我们并肩走在小径上,穿过高高的枫树林;落日的余晖从旁边斜照过来。我们的谈话完全停住了;不时地,我偷眼看她的侧影,仍然无所发现。

“请允许我,尊敬的夫人,”我终于开了口,“请允许我打破这林中的静寂,因为我急欲对您说点什么,向您提出一个问题。您一定理解,一个在异地的人,总是会在心里暗暗思念自己的故乡啊!”

她点点头。“您只管讲吧!”她说。

“我想我不会弄错,”我开口道,“今天早上,当我说出自己的姓名时,您显然吃了一惊。您过去听见过它吗?我的父亲,至少在本乡吧,可是个有名的人哩。”

她又连连地点头:“是的,我回忆起,在小时候听到过您这个姓氏。”

谁想到,当我接下去对她说出我故乡的名称时,她的眼珠一下便瞪得大大的,一动不动地盯住我的眼睛,泪水夺眶而出,明亮的眸子也变得模糊起来。

我差不多吓了一跳。“我可没想叫您难过哟,”我说,“只是‘大熊’客店的老板从登记簿上知道了我的故乡。他告诉我说,咱俩曾是同一个城市的孩子!”

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如果您也出生在那里,”她说,“那咱俩就是的。”

“不过,”我稍稍犹豫后说,“那时城里的所有人家,我自信都认识,可就是不知您是哪一家?”

“我的家庭您不会认识,”妇人答道。

“这就怪喽!您是几时离开故乡的?”

“快三十年了吧。”

“唔,那会儿我还在家里,后来咱们很多人就不得不漂泊他乡了。”

她摇摇头。“原因不在这儿;原因是:我的摇篮——”她迟疑了一下说,“也许我根本就没有摇篮吧。我出生的那个家,是一个穷工人租来的茅屋,我便是他的女儿。”

她抬起头来,用明亮的眼睛望着我。“我的父亲叫约翰·汉森,”她说。

我极力回忆,却想不起这个人来;汉森这个姓在我们那里多得如海边的沙子。“我认识一些工人,”我回答,“小时候还经常到一个工人的家里去玩来着,而且对他和他贤慧的妻子——他们给了我一些我现在还认为是极好的影响——我至今仍怀着感激之情。不过,您可能说得对,我确实不知道令尊的名字。”

她看来听得很专心;我觉得,她那孩子般的明眸又湿润了。

“您应该认识他啊,”她喊道,“您认识了他,就会更爱那些被称作小人物的人!在我还不满三岁那年,母亲就去世了,我只有他唯一一个亲人,可在我八岁上,我突然又失去了他。”

我们走着,谁都不再吭声。我们抬起手来,把伸到路中间的枫树枝拨开。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像是想讲什么,可好半天才迟疑着说了出来:“我现在想给您,我的乡亲,再讲一个情况。说来奇怪,但它的确又经常发生。我总觉得,从前,当我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我有另外一个父亲——我怕他,躲着他,他老是对我很凶,还打我和我母亲……这是不可能的啊!我自己清人去查过教堂里的婚配登记簿,我母亲只有一个丈夫。我们在一起吃苦,在一起挨冻受饿,可从不缺少爱。还记得在一个冬天的夜里,在一个礼拜天,我那时大概六岁。我们勉强把午饭对付过去了,可晚上呢,已经没有任何吃的了。我实在饿得慌,而炉子差不多已凉啦。这时,父亲用他那双好看的黑眼睛望着我,我便向他伸出小手;转瞬间,我就给裹在一块破旧的毯子里,抱在这个壮实的汉子胸口上了。我们穿过一条又一条黑暗的街道,走啊,走啊。头顶上,星星全都亮了;我的眼睛一会儿瞅着这颗,一会儿瞅着那颗。‘在那上边,住着谁呢?’我终于问。父亲回答:‘仁慈的上帝住在那儿,他不会忘记咱们的!’我又望着那些星星,它们都静悄悄地、慈爱地在俯瞰着我哩。‘爸爸,’我说,‘再求求上帝吧,求他再给咱们一小块面包,今天晚上已经没有啦!’这时,我感到一颗滚烫的泪珠掉在我脸上;我想,这是仁慈的上帝他哭了吧。——我记得,我后来躺在小床上,肚子仍然饿着,但却安安稳稳地,睡熟了。”

她沉默下来,我们在林间的小路上慢慢走着。

“我母亲还在世时,”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父亲的情况就记不那么准了。对那时的他,我只有一个凶暴可怕的印象,我再怎么想,也闹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突然,她蹲下身子,摘了一把那种喜欢长在贫瘠沙地上的淡红色千日红,然后,我们继续往前走,她就开始用千日红编起花环来。

我仍想着她最后的几句话,脑子里漫漫出现了一个狂暴小伙子的影子;他,我是太熟悉了,可又叫不出他的名字。“就连孩子们,”我终于提起话头,眼睛盯着她灵巧的双手,“他们有时也会想到那不可见的四处游荡的死神,感受着恐怖的袭击,因而胆怯地伸出手去,紧紧抱住自己心爱的人不放;再说——您一定清楚地知道,社会给孩子们的都是些怎样的父亲——无怪乎您的想象力,要给自己记忆里的空白填补上这个可怕的印象了!”

高贵的妇人却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您的道理讲得很好,”她说,“只不过,我倒从未吃过这类胡思乱想的苦头。而且,在我父亲死后收养我的这些人,是一个孩子所能指望的最好的人了,他们就是我丈夫的父母。他们当时在去温泉的途中,在我们城里停了几天。”

这当儿,我仿佛听见身后的泥沙路上传来了脚步声,便转过头去,发现林务官已经走近。

“您瞧,”他对我叫道,“我不是又把您找着啦!可你,克里斯蒂娜,”他抓住妻子的手,歪着头,盯住他的眼睛,“你看来心事重重,你这是怎么啦?”

她微笑着,把头靠在他肩上:“弗朗茨·阿道夫,我们刚才谈起了我们的故乡——你可知道,他是我的乡亲啊——只是我们都想不起当时对方的情况来了。”

“我们今天请他来做客,这不就更好了吗?”他应道,同时握住我的手,“至于当年的事儿,那可老早就已经过去了啊!”

妇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挽住他的胳膊。我们又走了几百米,来到林间的一座池塘边上;我从未见过黄色的芬尾花开得像眼前的这般茂盛。

“瞧,你最心爱的花儿!”林务官嚷起来;“只是你会把鞋弄脏的;让我们男人去为你采一束来好吗?”

“今儿个不劳驾两位骑士,”她回答,姿态优雅地向我们鞠了一鞠躬,“今儿个我去过姑娘们那儿,知道这里有个地方可以采到好花,把我的花环扎得更完美!”

“那我们俩在这儿等着你,”林务官对已经跑去的妻子喊道,同时以深沉的、充满爱怜的目光护送她,直到她消失在不远的林中。

紧接着,他突然向我转过脸来。“您可别生气呀,”他说,“如果我请您不要再对我妻子提她父亲的话。在你们身后柔软的泥沙路上,我走了已有好一阵子;夏日的微风,给我送来了你们相当多的谈话片断,剩下的部分我一猜也就猜出来了。要是我早知道你俩是这么近的乡亲——恕我直言——我就会放弃邀请您来做客的乐趣了。真正的乐趣啊,我说;不过眼下这样更好,咱们相互更了解啦。”

“可是,”我有点莫名其妙地应遵,“我向您保证,我对一个叫约翰·汉森的工人,真是一点影子也想不起来了。”

“可您没准儿会突然想起他来呀!”

“我想不会;不过,您尽管放心,我一定保持缄默,虽然我不明白其中的原由。”

“原由嘛,”他回答,“我愿用一句话告诉您:我妻子的父亲,他诚然叫约翰·汉森;可人家都只管他叫约翰·幸福城,即用他年轻时蹲过监狱的那个地方的名字来称呼他。我妻子既不知道这个绰号,也不了解产生这个绰号的那段往事;而我呢——我想您会有同样的想法——也不愿意她什么时候再知道这个。因为要是那样,她孩子般地崇敬着的父亲,就和经常出现在她幻觉中的那个可怕形象吻合起来了,而且遗憾的是,这又并非纯属幻想呀。”

我不由自主地握住他的手;接着我们便往回走去。我沉浸在一幕又一幕涌现在脑海中的往事里;当我再抬起头来时,妇人早已走在我身边,手里又开始编花环了。“请原谅,”我说,“我常常犯这样的毛病,往往由于突然想起什么,便忘了眼前的一切。小时候在家里,每当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哥哥便要提起民间那个古老的传说来,说道:‘别碰他,他那只老鼠又从嘴里跳出来啦!’可我向您保证,以后一定把它管得更牢。”

林务官向我没来谅解的目光。“我们这儿也有同样的迷信,”他说,“不过没关系,您现在是与朋友在一块儿,虽说是新交。”

我们又谈开了。当我们慢慢走近林务官的邻宅时,巨人般高大的橡树已经给路上投下浓黑的阴影,空中也充满了闷热的夜气。一群猎犬跑来迎接我们,不吠也不叫。从池塘背后暮蔼升腾的草地里,不时传来鹌鹑咕咕——咕咕的啼叫。到处都是一派和平的田园景象。

妇人先走进屋去;我与林务官便在大门前台阶旁的石凳上坐下,他的手下人一个接一个走来,或向他报告当天的事务,或接受第二天的指示。猎犬在人中间钻来钻去,也有猎獾犬与猎鹧鸪犬,领头的是一条嗅觉特灵的赤褐色良种狗。林务官没有工夫与我谈下去。接着,我那乡亲出现在敞开着的大门边,邀我们去进晚餐。我们在一间舒适的房间里坐下来,喝着一瓶上好的陈年哈尔特酒,林务官便扯起他那条赤褐色爱犬的历史来:它从一个输得精光的赌徒手中被买过来时,还是条小狗,可对付起此地异常凶猛的野兽来却表现得很出色。接着,又讲开了狩猎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可是有一次,在谈话的间歇里,克里斯蒂娜像从长时间的沉思中清醒过来似地说:“那所小茅屋没准儿还在吧,它在大路的尽头,门上有一个树节疤眼儿,每天傍晚,我都凑着它往外瞧,看父亲下班回来了没有。——我多么渴望再去那儿看看呀!”

她瞪着我,可我仅仅回答:“您会发现很多东西都变啦!”林务官却抓起她的手,轻轻地摇着。

“醒醒吧,克里斯特尔!”他呼唤道,“你想去那儿干什么哟?咱们的客人自己不是也离开了吗?留在这里吧,这里是你的家——再过八天,你儿子就回来过暑假啦!”

她仰起脸来望着丈夫,眼里流露出幸福的神情。“我只说说罢了,弗朗茨·阿道夫!”她柔声道。

过道里的壁钟敲了十下,我们站起身来。林务官点着一支蜡烛,同下午一样送我到后楼上的客房中去。

“喏,”他把蜡烛放到桌上,说,“咱俩现在想法一致了,对吧?您理解我了吗?”

我点点头。“理解了;我这会儿无疑已经知道,这个约翰·汉森是谁。”

“是啊,是啊,”他高声道,“从大路边上的尘土里,我亲爱的父母替我捡回了这个小姑娘;如今,每天清晨,我醒来瞅见她那宁静的脸庞儿,看着她酣睡在自己身边,或者从枕上向我点头问安的时候,我就打心眼儿里感激他们。好啦——晚安!让往昔的一切,也安息了吧!”

我们握了握手,接着,我便听见他穿过走廊下楼去了。可是,在我的脑子里,往昔却不肯安息。我走到敞开的窗前,眺望着池塘,以及那躺在黑色镜面上的如月光一般皎洁的朵朵睡莲。池塘边上的菩提树已经开花,夜风送来缕缕清香;从林中,传来一只不知名的鸟儿的啼鸣,一会儿一声,一会儿一声。然而,这生机勃发的夏夜,没有能吸引我的注意;在我眼前,却轮流地反反复复出现两个荒凉的地方:在我故乡城郊的旷野里,在从前建过一间硝皮房那儿,有一口井栏业已腐朽的废井,儿时我一个人捉蝴蝶去过那里,曾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呆住了;与此交替的另一个地方,是出城向北去的大路尽头那所小茅屋,草盖的房顶,上边总长着大丛大丛的艾蒿,那么低矮,一伸手就可摸着,小屋整个摇摇欲倒,小得仅能容下一间卧室与一个小小的厨房罢了。小时候去郊游回来,我总爱默默地站在屋前,心里幻想着,如果能独自住在这小太国的房子里,既无父母,也没有老师,那该多美呀!稍后,我已是中学生,那里又多了一层情况:从那所小小的屋子里,常传出来吵闹声,使过往行人都停了下来,有好多次我也站在人群中间。一个男人洪亮的嗓门在诅咒着,谩骂着,同时可以听见沉重的殴打声,以及坛坛罐罐被摔碎的声音,其间也隐约可闻一个女人轻轻的嗓泣,但从来不曾呼救。后来,一天黄昏,我看见一个粗鲁的小伙子一脚踢开门,冲出房来,涨红着脸,黑色的鬈发技散在额头上。他把长着个大鹰鼻的脑袋往后一扬,闷声不响地打量着周围站着的人;他的目光射到我身上,使找觉得他似乎在冲着我喊:“给我滚开,你这穿得漂漂亮亮的少爷!我按自己的老婆,与你有什么相干!”

这就是约翰·幸福城,我尊贵的女主人的父亲;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本来的名字叫约翰·汉森。

约翰·汉森出生在邻近的一个村庄里。在服兵役期间,他是个好样的士兵,只不过在入伍之初,差点儿拿刺刀戳翻了那个喊他“德国狗”的丹麦连长,如果不是一位同伴有力的胳膊拦住了他的话。服役期满,他回到故乡,浑身牛劲儿却无处使,连当个帮工的活儿也不是马上找得到的啊。于是只好进城去,暂且寄食在一家地窖酒店的老板那里。酒店中进进出出的有各种各样的外乡人,一批被雇来修建水闸的工友也住在这儿。

其中有个因为好酒贪杯而遭到开除的人,还仍然留在店里,继续大吃大喝,要把剩下的几个钱花完了事。他与约翰都闲得无聊,因此常常搅在一块儿,要么躺在城外的海堤上,要么蹲在晦暗的地窖里。外来汉给约翰讲各种稀奇古怪的流氓和罪犯故事;这类事儿他知道得不少,而且多半都是他亲身参加过的,只是由他讲出来结局都很愉快罢了。

一次,他俩又躺在城外堤坝上的草丛中闲扯,周围只听见西风的呼啸与海鸥的鸣叫。这当儿,小伙子突然心血来潮,决定也亲自去冒冒险。他伸出筋肉强健的胳膊,晃了晃拳头,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见他的鬼!”他嚷道,“既然没有正经活儿做,那就干干这个呗!”

躺在一旁的那位老手,刚才讲故事时只是盯着天空中飘动的浮云,这会儿从侧面觑了觑约翰。“真的吗?”他神秘地说,“——喏,这可是挺好玩的哩!”

约翰没有回答,一队工人打堤上走过来了。流浪汉站起身说:“走,约翰,这伙子人认识咱们;跟着一块儿回去吧!”

第二天后响,约翰想找份工作的希望又落了空,两人于是再去躺在昨天那个地方。流浪汉不吭声,约翰从地里连根拔出革来,摔去打那些从近旁飞过的燕子。

“瞧你闲得无聊,竟破坏起堤坝来啦!”那人取笑他。

约翰咒骂了一声。“你昨天不是要给咱讲什么吗,文策尔?”他问。

文策尔心不在焉地望着海上,那儿恰好有一面白帆在缓缓移动。“我?”文策尔道,“我有什么要对你讲来着?”

“你自己明白。这可是挺好玩的哩,你自己说过。”

“真的吗?就算是吧!我当然记得,不过,那可是危险多于好玩呢!”

约翰放声大笑。

“笑什么!”文策尔道,“这可是掉脑袋的勾当啊!”

“我只是想,肯定很有意思!”

对方跳起来说:“你不可惜自己的脑袋吗?”

“不可惜,文策尔;而且咱觉着,咱这脑袋长得挺牢靠。你就说说,怎么干才合算吧!”

他俩凑得更拢,谈话变成了咬耳朵,而且不时他还去一个人到堤坝顶上望望风;只是连人影儿也不见一个罢了。夜幕降临,两人摸黑回去,走进地窖;一张张桌旁还坐着喝得醉醺醺的吵吵嚷嚷的人们。

三天后,一桩闻所未闻的大抢劫案轰动了全城,所有的警察都出动了,忙得不可开交。出事地点是凸出在大市场边上的那所宅子,里面住着前参议员万茨伯格和一个老仆人。人们发现他的时候,这位瘦弱的老人被捆绑着,堵住了嘴,丢在床边。自此好几个礼拜,就再也不见老先生准时到外面来散步了,害得街上的一班小孩子再也闹不准时辰,上学不是去得太早,就是去得太晚。过后,他终于又出来了,只是胳膊肘下少了一把绸伞,火红的假发上戴着的那顶高高耸起的毡帽更显得颤巍巍的。老尼柯劳斯可更惨,他被一棒打昏过去,好不容易才保住性命,使灵魂和肉体没有分家。

就这件事,使好样儿的士兵约翰蹲了六年监牢,并得了约翰·幸福城这个雅号。怪就怪在判决一下来,城里有些有声望的人竟对被告表示同情。他们特别强调的是:约翰把劫获前参议员的一只金表,在作案的次日就送给了乡下一个准备行坚信礼的表弟。自然,这件礼物随后便成了逮他的物证。“可惜这小伙子,”有人说,“可惜他成了个坏人!瞧他这般行事,不是满有资格当一位将军吗!”另一些人表示:“是啊,他就像那类侠盗,作案主要是为了练技艺,钱倒在其次哟!”

好也罢,歹也罢,约翰可还是得去坐牢,而不久以后就让人们暂时忘掉了。

六年的牢狱生活终于过去。约翰必须蹲满六年,因为在这段时间里,德国既无新王加冕,也没太子降生。当他同服兵役时一样,拿着品行良好证书释放出来后,又回到城里来找工作,可是谁又肯展一个坐过牢的人呢?加之他那对黑色的眸子现在射出凶光,有一股子叫人害怕的骜骛不驯的劲头儿。“这小子看上去很危险,”有人说,“咱可不愿意在黑夜里单独碰见他呐!”

后来,他到底找到活儿干了。在上文提到过的出城向北去的大路边,紧靠卢特恩市长的鱼池,几百年前立过三条腿绞架的那块离城相当远的地方,有大片大片未立界栅的荒地,如今让城里一位做着大买卖的市民用来种苦笑了。他为此雇着五六十名妇女和年轻姑娘,眼下她们正开始在这广表的田地里锄去作物之间的野草。走在环城的大道上,你远远就听见她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宛如推动磨房的小溪发出的喧嚣;不时地还腾起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响彻整个空际。蓦地,一切又悄没声息:原来适才呆在田地另一头的那队女工中的监工,这会儿又踱回来啦。只见他一言不发,只用阴沉沉的目光扫了大伙儿一通。这位监工便是约翰·幸福城。人家觉得,他特别适合干这差事;再说,在这荒郊野地里,他也不会对谁有危险的,而且,统计结果证明,这一考虑完全正确,要知道,如今野草被消灭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迅速和彻底。

——姑娘们中间,有一个我认识,就是笑声如银铃般的那个。从前,她常常到我家的门道里来,立在去地窖的台阶上,向家人乞讨东西。有时候,我碰巧从房里出来,她便张着褐色的大眼睛望着我,默默地望着我,满含着希望。只要我口袋里有一个银币,我也难掏出来拥在她手心里。我还记忆犹新,每当触着她那小手,我都感觉到一种甜蜜的快意。我常着了迷似地痴痴立着,久久盯住台阶上的那块地方,虽然小姑娘业已悄然离去。

那位目光阴沉的监工——姑娘而今便在他手下从事诚实的劳动——他没准儿也与我有了同样的感受吧。他发现,自己常常不是去监视那些做婆娘子活儿,而是一个劲儿地把眼睛盯在这位眼下快满十七岁的少女身上。反过来呢,她可能也以火辣辣的目光偷瞧过他;要知道唯有她一个人,才不畏惧约翰那双眼睛啊。可这个脸上时时反映出心灵痛楚的汉子,对于她这样的姑娘来说,也许是最危险的吧。

这里还须补充一点。在离城更远的旷野的尽头,活儿已经做完的地方,有一口枯井。不知打哪个年头起,井旁的硝皮房就不存在了。三根木桩上悬着几块朽木板条当作井栏,是什么也挡不住的。约翰·幸福城很清楚这并的情况:井口非常狭窄,井壁上长满了青苔与乱草。约翰睁大眼睛往下望,草丛挡住了视线,他怎么也看不到井底;不过并肯定是很深的,因为有一天傍晚,约翰独自在野地里遛达,在经过井边时甩了一块石头下去,过了好一阵才听见石头落在硬实地上的响声。“只有上帝晓得底下是些什么,”他嚼咕着,“水是没有,癞蛤蟆和其他乌七八糟的东西倒会有的是!”他情不自禁地加快步子朝家里走去。

第二天早上下地,对面的多数女工都到齐了,约翰脑子里却还转着隔夜的念头,直到一只乌鸦突然叫了一声,才把他惊醒;这鸟儿是由于他的到来,被吓得从腐朽的井栏上噪叫着飞走了。这当儿,约翰抬头朝前望去,刚好瞧见那个纤弱的褐发少女,高擎着双手没命地向枯井奔跑,后面跟着另一名宽肩膀的女工,一个已经养过三胎私生子的婆娘,正在追赶她。刚才这婆娘刺少女说,她拿眼睛吊漂亮监工的膀子,他是准会给勾上的;其他娘儿们便哄笑:“上,大姐,给她的丑脸吃吃耳刮子!”姑娘这时也极为生气,就着着实实地揭了这婆娘一通老底儿,这下子她便攥起草锄,发疯似地赶起脚步轻捷的女孩子来了。

脸色阴沉的约翰看见姑娘正好朝着井口冲去,便两步跳到了快要垮掉的井栏前。“她要打死我!”少女叫着,一头扑进他的怀里,使约翰都几乎站不稳脚跟。

“好啊,姑娘,”他吼道,“你是想咱俩都从这儿掉下去怎的?这也许倒是再好没有啦!”说着便紧紧把她搂在胸前。

姑娘在他怀里挣扎着。“放开我!”她嚷道,“你要把我怎么样?”

约翰望望四周,只有他和她俩:那个大个子女工一见监工就已溜之大吉,其他妇女也都远远地在地西头干活儿。他的目光又落到怀中的少女身上。

她攥着小拳头揍他的脸。“放开我,”她嚷着,“要不我就喊啦。别以为你可以欺负我!”

他沉默了半晌;随后两人便自不转睛地对视起来。“我要把你怎样吗?”他接着说,“我不会欺负你的——我只不过希望讨你做我的老婆,要是你愿意的话!”

她没有回答,有好一会儿工夫就跟没了生气似地靠在他胸前;他只感到,她肢体的挣扎渐渐变得无力了。

“不想回答吗?”他温柔地问。

冷不防,她一把抱住约翰的脖子,憋得他这个壮实的汉子也险些儿喘不过气来。“愿意,我愿意,”她喊道,“你比谁都美!咱们快离开这并吧!我可不让你躺在那下面,你呆在我怀里更好一些!”她边说边吻约翰,直到自己也透不过气来。

“听我讲,”她随后说,“你住到我们家来吧,住到我与我母亲那所小房子里来吧;你付一半房租!”说完,又抬头望着他,吻他。随后,她把满头鬈发的脑袋一扬,从那鲜红的嘴唇间进出了一串清脆的笑声:她是何等地骄傲啊!“好啦!”她高声道,“我先走,可你得马上跟来。呆会儿你瞧瞧,看我是不是所有女人中最俊的一个!”

她向干活的地方跑去;约翰紧跟着姑娘,神魂颠倒。谁要是这会儿碰见他,想要他做自己的朋友,谁就会毫不犹豫地投进他的怀抱;这个危险的人,眼下变得活像个孩子了。他张开臂膀,又轻轻把少女搂在胸前,就像搂着幸福的化身似的。这个少女带给他幸福;她恰似一只小鸟儿,眼下正在他面前的田野上飞奔。“还需有活儿干,”他高叫道,同时向空中伸出了强健的双臂,“咱们可不能没有活儿子啊!”

到了工作的地方,那个大个子婆娘极力躲开他;然而也只有她才发现,监工的一双眼睛在望着她的丑脸时却笑着呐。“滚开!干吗老瞅着我!”可他又自言自语道,“你就是那条无意间把幸福赶进我怀抱里来的猎狗呀!”

揭发少女呢,却总有本事一次又一次地和自己默不作声的情人会面。“笑啊!你干吗不笑?”她对约翰悄声说,同时使对方望着她那双笑吟吟的褐色眼睛。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说,“可总觉得那口井……”

“那井怎么啦!”她问。

“我想,最好把它除掉!”过了片刻又说,“我总觉得,你多会儿会掉下去的,汉娜,你那么任性——不能让它再这样做着。”

“你是个傻瓜,约翰,”少女柔声细语地说,“从今以后,我怎么还会掉下去呢?要是没有这些蠢婆娘在眼前,我早就飞到你脖子上来啦!”

可约翰却心事重重地走开了。傍晚收工时,他走过无人的旷野,忍不住又在井边上停住脚,拣起一块块小石头来扔进那深渊里去。地跪下来,身子探出井沿,侧耳细听,仿佛那下面藏着一个可怕的秘密,他必须听个明白似的。

天边晚霞已经消散,他才漫步踱回城中,走进坐落在大街上的东家住宅。第二天清晨,使女工们惊异的是,地里来了一个木匠,围着那眼古井造了一圈栏杆。这栏杆虽则粗糙,可结实倒挺结实哩。

九月里的一天傍晚,在大堆栈的一号打包场上,正进行着从下午就开始了的“苦笑啤酒节”的庆祝活动。所有在酒厂干活的人:车夫啦,烧火工啦,蒸馏工啦,以及其他种种名称的工友,全聚到这儿来了。屋梁上,到处挂着翠菊、黄杨叶和秋天里的其他花叶编成的花环。大伙儿刚才已经坐在桌旁,也就是在大木桶上放的几块木板旁边,吃了一顿;眼下他们又在喝着咖啡。花环之间的各式吊灯都点着了,昏暗的场地上,奏出了一只木笛和几把小提琴的乐声——这可是年轻的姑娘们早就伸长脖子在盼着的呐。

约翰已和自己年轻的妻子翩翩起舞。她靠在他臂弯里,跳得热起来了。约翰满怀喜悦,眼睛瞟着站在一旁的黑压压的人群,可他们与他何干呢?——他与自己的舞伴跳着跳着,不小心碰在一张突出到舞池中的大像木桌的棱角上,汉娜发出一声惊叫、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约翰还是去招呼那位年轻力壮的烧火工;“帮咱把桌子搬搬,弗朗茨!”

弗朗茨装作没有听见;约翰便去扯他的衣袖。“干吗?”烧火工半转过脸来喝道。

“一点儿小事,”约翰回答,“这张桌子得搬开,搬到那边角落里去。”

“那你自个儿搬呗!”年轻人道,随即便踅到另一些技在一起的工人中去了。“他要你做什么?”工人中的一个问。

“不知道;他叫我帮助他!可他自己又没少长胳膊!要不是在这儿还得干活,咱早就走啦!”

大伙笑着散开,各人寻找自己的舞伴去了。约翰从听到的片言只语中,也明白了话里的意思。他紧闭嘴唇,继续与自己年轻的妻子跳着,自始至终只与她一个人跳。

在欢乐的舞会进行中间,东家也领着几位朋友来到了打包场;其中有那个曾对被判入狱的约翰表示同情的市长。这时,他的目光一直跟随着这年轻漂亮的一对儿。

站在市长身旁的,是东家太太的姨姐,一位已经有相当年纪的老处女。“你瞧瞧,”她手指头点着那对年轻夫妇,悄声地说,“十个月前还在车里纺羊毛,眼下却搂着自己的幸福跳得有多欢啰!”

市长点点头说:“唔,唔——您说得不错……,不过,他自己并不幸福,而且永远也不会幸福。”

老处女瞪着市长。“这我可闹不明白了,”她说,“这号人的感情不同于咱们。不过,自然喽,您这位不可救药的老光棍当又另有高见吧!”

“我不开玩笑,亲爱的小姐,”市长回敬道,“我很同情这种人:他搂在怀里的幸福倒是实实在在的,可仍然于他无所帮助,因为他在自己内心深处,苦苦思索着一个谜;这个谜,那位被他搂在怀中,他习惯地叫她做幸福的年轻女子,也帮他解决不了,世界上任何其他人,也帮他解决不了。”

老处女仰着头,茫然望着讲话的人。“那他就别思索呗!”她终于说。

“他不能啊。”

“为什么?他看上去不是还挺神气的吗?”

“是的,”市长若有所思地说,“他甚至会变得妄自尊大,有朝一日说不定又会成为罪人;要知道这个谜就叫;我怎样才能恢复失去了的尊严呢?——他永远解不开这个谜。”

“唔!”老处女道,“市长先生,您总是有这种古里古怪的念头。可我想,咱们在这儿呆得够了;花环的味儿太浓,油灯老在冒烟,我这头发和衣服又该臭好几天了。”

他们全走了,留下穷人们继续作乐;只有市长还停了几分钟;这当儿那年轻的一对儿幸福地跳到他面前来了。那位十七岁的少妇,眉开眼笑地望着丈夫的眼睛;他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双眸,忘记了身边的一切。

“这样还能过多久呢?”市长喃喃着,赶上了其他的人。

这样倒又过了相当久,因为那女子虽是穿着破衣烂社长大,却年轻而且纯洁。他们一起住在出城向北去的那条大路尽头的一所茅屋里;前面一间小小的卧室归他夫妇二人占用,她母亲勉强在狭窄的厨房中铺了一张床。约翰的老东家已经了解到,他比别的监工多做了一半的事,加之市长替他说情,便将他长期雇佣下来,尽管经常有人去劝东家赶走这个坐过车的家伙。因此约翰一直有活儿干,他妻子也常常如此,饥缓的忧愁便没有来搅扰这个小小的家庭。屋前还有一块园子,国内长着些女贞树,繁密的枝叶一直伸到大路边。夏日傍晚,妻子常静坐国中,等着丈夫下工回来。丈夫一出现,她便飞也似地迎上前去,强迫他在长凳上坐下。可他从不习惯与妻子并排而坐,总是把她抱在怀中,像抱一个孩子似的。“来吧,”他说,“我并不很累。我所有的不多,我必须把自己的一切都抱在怀里。”有一天傍晚他这样说。这当儿,她凝视着他,用手指抚摩他的额头,像是想从他额头上抹掉什么似的。“越来越深了呐!”她说。

“你说什么,汉娜?”

“皱纹——不,别说了,约翰。我刚才想,桥工们今天过节,其他人都去了,可他们没有邀请你。”

皱纹变得更深。“甭提啦!”他说,“甭再提这个;我反正也不会会的,”说着,他把自己的妻子接得更紧。“这样最好,”他说,“就咱俩在一块儿。”

——几个月后,孩子就要出世了。善良的老婆婆给忙得晕头转向:一会儿为产妇热一罐汤,一会儿又翻出那几件可怜巴巴的小衣服来瞧瞧,这是她近几个礼拜用旧布片替自己盼望着的小孙子缝的。少妇躺在床上,男人坐在她身边;他把工作丢到了脑后,耳朵里听见的只有妻子的呻吟;她紧紧地抓住他的手。“约翰!”她呼叫着,“约翰!快呀,快去找格里滕大娘!可得马上回来哟,别丢下我一个人。”

约翰呆呆地坐着。再过不多久,他就要做父亲啦。他吓了一跳,仿佛突然又看见自己穿上了囚农。“对,对,”他高声道,“我马上去了就来!”

时间是早晨。接生婆就住在同一条大路边上。约翰跑到她家,拉开门冲进去,看见一个胖老婆子正坐在房里喝早上的咖啡。“嘿,是你!”她悻悻地说,“我还以为至少是位公务员呢!”

“可咱的老婆也不比他的差!”

“你老婆怎么着?”接生婆问。

“甭问啦!您快跟我去吧;我老婆难产,等着您去帮助。”

老婆子打量着激动的丈夫,像是在盘算去这一趟如果还不至于一无所获,那又到底能挣到几个钱似的。“你只管头里走!”她说,“我得先喝完咖啡。”

约翰立在门口,走不是,不走也不是。

“走吧!”她又道,“你的小子不会下来晚了的!”约翰恨不得格死这婆子;然而,他咬紧牙关,他的妻子需要她呀。“咱求求您,格里股大娘,别这么慢吞吞地喝哟!”

“唔,唔,”她回答,“我喜欢怎么喝,就怎么喝。”

约翰走了;他看出来,他讲的每一句话,都只能使老婆子更不耐烦。

回到家,他发现妻子在床上痛得直叫。“是你吗,约翰?请来了吗?”

“还没有;她等等就来。”

这“等等”却已是半个小时;约翰呆呆坐在哭喊着的产妇分,一动不动;老婆婆呢,却在厨房为格里滕大娘再熬一杯咖啡。“她什么时候都可能要喝哩,”老婆婆自顾自地叨叨着,“得把她服侍得高高兴兴的呀!”

“约翰!”屋里的产妇叫着,“她还没来吗?”

“没有,”他应道,“她要先喝完咖啡。”他咬牙切齿,紧锁眉头。“她说你至少也该是个公务员的老婆!”

“约翰,约翰,我快死啦!”她突然大叫。

约翰一下跳起来,冲出房去,半道上碰见了接生婴。“怎么样,”她大声问道,“生了吗?你这是上哪儿?”

“去找您,格里滕太太,找您救我老婆的命!”

老婆子笑开了。“放心吧,你们这号子人才不会这么就死掉的!”

说话间,她与约翰到了那所小小的住房前。进屋后,她便去看产妇。“老婆婆呢?”她问。“难道你们什么也没想到准备吗?”接着,便一五一十数出了一大堆人家在这种场合总要为她准备的东西;他们便尽其所有地为她拿了来。

约翰站在床前,浑身颤抖。孩子到底生下来了。接生婆向他转过脸:“给你添了个闺女,不用去当兵喽!”

“一个囚犯的女儿!”他啼咕着,随即跪倒在床前,“求上帝收她回去吧!”

世人对他愈来愈怀敌意;每当他需要他们帮助时,每当他有事去找他们时,他得到的回答都是对他早年失足的谴责。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而要换上其他任何人,都可能听不下去。也许会有人讲:“你有两条粗胳膊,拳头也挺大,干吗忍气吞声,干吗不叫他们住嘴?”是的,确实有一次,一个碎嘴子水手骂他妻子叫花婆,约翰就把这家伙打倒在地,险些地砸碎他的脑袋。后来,在法庭传讯时,多亏那位对约翰怀有好意的市长,才好不容易把事情给抹平了!

约翰的情形不一样呀;当一只无情的手,硬要来揭他生命中的疮疤,或者只要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那两条有力的胳膊便自然而然地软了下来,自卫尚且不能,更别提报复。

但是,尽管如此,幸福仍然与他一块儿住在那所寒怆的小屋里,即使他经常脸色阴沉,沉默寡言,把幸福给吓得飞走了;然而过后它又总是再飞回来,与年轻的父母一起坐在婴儿的小床边,向着他们微笑,使他俩的手不知不觉又握在一起。幸福尚未完全消失。孩子慢慢长大,老婆婆逐渐把带外孙女的事承担起来,汉娜不时地也去干干活儿,帮助挣一点钱。可后来,不知又是谁的过错,使幸福更经常地飞走,以至弄得他们没有这位可亲的女伴陪同,长时间地闷坐在冷冷清清的家里了。是女人的任性,还是他俩那久已沉睡的乖戾脾气,在他们享受了爱情的巨大欢乐之后如今又慢慢苏醒过来,变得越发不可控制了?抑或是文关心中那无法赎免的负罪感,使他的坏性子又表现出来了吧?然而,真正的原因是:在很久以前,他那位老东家突然死了;约翰好不容易才忍着内心的苦痛,坐到大路边上去做起锤碎石的活儿来。

那是一个秋天的黄昏,孩子大概已满周岁;她躺在出生时父亲就为她做的那张小床里,额头冒着一颗颗汗珠儿。汉娜无聊地坐在旁边,小脚向前伸着,一支胳膊垂在靠椅背后。孩子老睡不着,平时承担带孩子这个重担的老婆婆风湿病又发了,起不了床。“你倒是给做个摇篮好不好!”她向丈夫高声说;他刚疲倦地收工回来,把工具撂在屋角里。

“怎么啦?”他问,“孩子不是好好的在小床上睡了一年了吗?我当初做的时候,你自己就挺喜欢嘛!”

“眼下她可不成啦,”她回答说。

“不是都睡着了吗!”

“睡着啦——可把我折腾了一个钟头!”

“那就算咱俩都干了活儿好吧,”约翰不愿意多讲。

可妻子却没有住嘴;结果你一言,我一语,谁都越说越激烈,越说越控制不住自己。

“她明天或后天就会睡得好一些的,”丈夫仍好言说道。“要是还不成,咱们就再弄个摇篮!”

“从哪儿弄?”她追问。“前些时有好木材,你就该把摇篮做了!”

“嘿,那我把小床的腿锯掉,”约翰说,“下面再装四个轮子,这你就有摇篮了呗!”

事实上,摇篮不过是少妇用来出出闷气的借口罢了。只听她那好看的嘴里发出一声冷笑,说:“这个怪种我一个人管得了吗?”

约翰猛地抬起头来;“你想挖苦我是不是,婆娘?”

“挖苦了又怎样!”她咧着嘴,露出雪白的牙齿来冲着丈夫喊道。

“那就让上帝帮助你!”约翰大吼一声,举起了拳头。

她望着他,这时才发现他两眼冒着怒火。突然,她害怕起来,逃到墙角里,身子缩成了一团。“别打哟,约翰,”地嚷着,“为你自己着想,别打我啊!”

然而,约翰生来手快,眼下在火头上就更快了。女人把手按在太阳穴边的深褐色鬈发上,带着惊惧的眼神瞪着他;他的手只轻轻地擦到了她的额头。她未出一声;可是,约翰耳朵里却仿佛听见了凄厉的喊叫:“可悲呀,你;你把自己的幸福给打碎啦!”

他跪下去,自己也不知道对妻子说了些什么。他求她原谅,他把她的手从脸上拉开,他吻她。然而,他的妻子毫无反应;狂怒中,她偷眼觑见那开着的房门,冷不防挣脱他的怀抱,冲了出去。他只听见,她砰的一声随手关上了门。

他转过身,正好看见小女儿直直地坐在小床上,用两个小拳头把被角塞在嘴里,张着一对大眼睛瞅着他。他忍不住走上前去,谁知小女儿却把头一扬,两条小胳膊往后一伸,小屋里使整个儿充满了幼儿尖利的哭声,好像她要以自己的大声嚎啕,来驱走那难以忍受的不幸。约翰不禁骇然,但他没有工夫多想,他这会儿哪里还能顾上孩子呢!他穿过黑暗的园子,奔出篱门。“汉娜!”他喊着,越喊越响,“汉——娜!”可他能听到的,只有从夜空中掉下来的雨滴打在一处处园子里树叶上的刷刷声,以及从背后城里传来的各种车辆的喧闹声。蓦地,他想起那口井,恐惧油然而生:“她自杀了怎么办!”他顺着大路奔去,一直到了地头。他突然被绊了一下,地上发出一点人声。“汉娜!”他喊道,“汉娜,你还活着?感谢上帝,你还活着!”他真想对着黑夜狂呼,以表示自己的欢欣,可是他不能够,他的心急跳着,就像要炸开了似的。他把妻子像婴儿似地抱起来;雨下得更大了,他便脱下身上的衣服来把她裹住,然后将她轻轻地贴在胸口上,慢慢走着,走着,顶着倾盆大雨向自己的家走去,好似生平头一回与自己年轻的妻子单独在一起。

汉娜了无生气,一任丈夫摆布;直到从约翰眼里滚下一颗颗热泪来,掉在她的脸上,她才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把泪水从他的脸上抹去。

“汉娜,亲爱的汉娜!”丈夫喊着。这当儿她又伸出另一只手,抱住他的脖子。

幸福又悄悄走在他们身旁,他还不曾完全赶走它。

谁不知道呢,那些我们称之为“工人”的人们,其不幸往往就在于他们的生活全凭着两只手!激动中,言语不济了,自然便伸出手来,好像这也跟干活儿似的,只要动动手就行了。结果,常常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便闹出大乱子来。而且只要多会儿开了头,便一发不可收拾;因为这种人的多数,虽然也并非坏人,却都是在盲目地过日子,眼睛只盯住今天明天,全不知道从以往的经历中吸取教训。

约翰便是这么个人。在失去了工作和收入的日子里,穷困与种种不顺心的事刺激着他的神经,手便又在自己老婆身上出起气来;而老婆呢,也不比他冷静。街上的一班无赖汉与小青年,这时就聚在小屋前,听着里面发生的悲剧,以此来开心。唯有一个人,就是邻居那位老木工,才怀着一片善意。他走进屋去,要么劝得斗嘴的两口子不再吭声,要么抱着一个轻轻吸泣的很乖的娃娃走出门来。“这种事与你无关,小天使,”老木工说,“和我一块儿走吧!”边嘀咕边把孩子抱回自己家里,到那里便由一个年纪与他相仿的老婆婆,慈爱地从他手中接过去。

可是在盛怒过去后,大家都精疲力竭了,丈夫与妻子又搂在一起,紧紧偎依着,吻着,像是要这样置对方于死地似的——这情形外面的人便全然不知道了。“啊,汉娜!死吧!”有一回,粗野的丈夫喊道,“我与你一块儿死!”这当儿,从妻子的红唇间吐出了一声叹息;她神志恍惚地瞅了瞅激动的丈夫,把已被撕破的内衣从肩上扯下来,露出雪白的胸部。“好的,约翰,拿刀来,打这儿刺进去!”

可当他瞪着她,像要想知道她是否把这可怕的话当真时,她又突然叫道:“不,不!别这么做!别这么做!——咱们的孩子,约翰!——这么做太造孽啦!”说着,便急忙遮住自己裸露的胸部。

约翰却慢慢说:“我现在明白了,我是个废物,我对不起你呀!”

“你没有!你没有,约翰!”地嚷着,“是我坏,是我刺激你,是我横竖找你的碴儿!”

他于是把她抱得更紧,吻她,让她讲不下去。

“约翰!”她在嘴被松开,重新吸了一口气后说,“只管搂我吧,约翰!虽说我很疼,特别是在心里,可过后你得吻我,吻得我死去,要是你能够的话!挨打时是疼的,但过后却更甜了!”

约铺望着她,见她是那样美,不禁心里一酸:这是他的妻呀,仅仅是他的妻呀,而不是任何其他人呀。

“我再不打你了,”他说,“随你以后怎样把惹我都行!”他以温存而卑屈的目光,俯视着她。

“不,约翰!”她恳求道,低沉的嗓音听起来是那样温柔,“你可以打我!只是有一点,你昨天犯了,今后可不能再犯!你别打咱们可怜的孩子!你打他,会使我恨你,会使我心里,约翰,最最难受的呀!”

“好的,汉娜,我也不打孩子,”他做梦似地说。

妻子使低下头,去吻那只刚刚才揍过她的手。

这情景没有任何人看见,然而,在后来他俩双双死去以后,却传了开来。

尽管穷愁潦倒,债务逼迫,这所狭小的茅屋仍然是他的家,是他的城堡,因为生活在这里的两个女人,谁也不去揭他的疮疤,只有在这儿他才得以幸免。

这并非出于怜悯,而是她们压根儿就没想到。即便偶尔提到他早年的过失,她们也更多地看着是不幸,很少认为是犯罪;须知,在她们的一生中,是与非常常温在一起,几乎是无从分辨的。妇人还在小姑娘时,就有过一个很者的老头儿做她的朋友;他也因犯了与约翰同样的罪,被判服苦役,有几年锁着铁链从车里出来推过小车。像别人讲自己年轻时的冒险故事一样,他也满不在乎地给小女孩讲了自己的遭遇。他当时住在邻近的一个村子里,常常赶着一匹白色的瘦马往城里运沙子,在家时便刻木屣与镰刀把儿。每次赶车经过,他都像老祖父似的对坐在门槛上的快活的小女孩讲几句慈爱的话。天长日久,只要白发老人在大路上赶着破车进城,小汉娜便留神起来。老人当时送给她的那双小木屣,一直还放在小阁楼上,不久前她才为女儿找了出来。——“老爷子不知这会儿到哪儿去啦?”她在揩去木屣上的灰尘时自言自语说,“过去他可是经常来的呀!”说完便把木屣小心翼翼地并排放到了一起。

这样一位获得了善终的老人,他曾经也是个囚犯。这个事实既未令他本人不安,也未使汉娜不安。

然而不久又发生了一件事,突然使一切全完了。

——那是家里还有点收入,日子过得还算凑合的时候,只是汉娜的母亲生病没过多久便故世了。汉娜痛哭了一场;约翰精打细算着勉强安葬了岳母,结果所挣的一点钱花了个精光,除此还欠了一些债。——在屋前的园子边上,有一棵多年的老神树;从前,礼拜天的早晨,小两口儿常在树荫下坐坐。可在一年多前,由于日子难熬,约翰便把它砍了,准备拿那笔直的树干去卖点钱。据老婆婆说,这树还是她丈夫亲手栽下的哩。不过,那树干一直还躺在院子里,只是那宜人的树荫却没有了。眼下倒算派上了用场;邻居那位木匠把它打过去,为老婆婆做了一副盖子高高的寿木。这样,老婆婆就体面地——这是她临终时还焦心的事儿——被送入了墓穴。

丧葬费多数尚未偿还,其他债务又逼上来了,加之又出现了没有活儿干的时期。

一个礼拜天的早上,汉娜给年已三岁的孩子穿戴完毕;所谓穿戴,也只是那么套上去礼拜堂的可怜见的衣服罢了。约翰坐在桌旁,胳膊肘支在桌上,面前摆着早晨的咖啡,一只手搔着黑色的鬈发,另一只手用粉笔在桌面上写了一些数字。

可过了一会儿,粉笔便在他手指间折断了,捏得粉碎;他茫然地瞪着老婆和女儿。“你在干吗呀,汉娜?”他终于问。

老婆扭过头;在她听来,这话过分生硬。“没干吗!”她用同样的语气回了一句,“给孩子穿衣服呗。”

“那么从前,你与你妈单独过的时候,根本没有孩子让你穿戴,你又该干些什么呢?”

“我去城里讨口!”她回答,口气是那么倔强,那么带刺儿,“去讨口也比这会儿强!你娶了一个叫花婆,你自己是知道的!”

“瞧你就不害臊!”约翰冲口道。

“是的,”她强硬地说,眼睛直视着他的脸。

“那你干吗不学洗衣服呢?你母亲可是会哩;她给老爷太太家干过活儿。你要是会,现在就可以给咱们挣钱,省得像这样坐着挨饿,不更好吗?”

女人沉默了,这可是她从未想到过的。她答不出话来,美丽的脑袋里却翻腾开了。这当儿,丈夫的目光还盯在她身上,压迫着她,像是要化她为乌有似的。喜地,她产生一个念头,一个使她呼吸都停止了的念头,可她仍忍不住说了出来。“倒还有别的营生好干咧!”她道;见丈夫不吭声,又继续往下说,“咱们可以纺羊毛;你在那里头干过六年,也可以教教我嘛!”

约翰恰似脑袋瓜上挨了重重的一击,脸色陡变,神气伯人,吓得孩子赶紧用两只小手抱住了妈妈。

“婆娘!汉娜!”他吼道,“是你对我说这话吗?——你?”

这当儿,她却面无人包地把自己的脸凑过去;约翰抓住她的双肩,把她拉到自己面前,仿佛先得弄弄清楚,这是否是她本人;随后便猛地一下把她推开。女人身旁的椅子被撞翻了。孩子发出一声尖叫。汉娜撞到了炉子上,嘴里发出微弱的呻吟,慢慢滑下地去。

约翰眼睁睁望着这情形,头脑似乎已失却思维能力。可是,当他微微抬起头来,便看见炉子的一颗螺丝钉上——黄铜螺帽已让孩子托下去当了玩具——挂着一滴鲜红的血液。他跪下去,双手在妻子浓密的发间摸着;突然,他的手指德湿了,缩了回去。“血!”他叫道,恐怖地瞪着自己的手;接着,又继续找,神色慌乱,呼吸急促,最后——他摸着了,嘴里迸出一声惊叫。在那儿,在螺丝钉扎进去的地方,鲜血直往外涌。深吗?——他不知道扎了多深。“汉娜!”他把嘴凑到她耳边,压低嗓门呼唤;接着又响亮地喊了一声:“汉娜!”

汉娜终于醒过来了。“约翰!”她的嘴唇间发出了声音,可听去却像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

“汉娜!”他又轻轻唤着,“留下啊,可别死哟,汉娜!我去请大夫,马上,马上就回来!”

“不会有谁来的。”

“会,汉娜,我要他来。”

汉娜哆哆嗦嗦地伸出一只手来抓住丈夫的手,像是不想让他离开。“不,约翰——别叫大夫——你没有罪——可是——他们要把你——关进监牢的!”

猛地,她转过身来。“吻我吧,约翰!”她叫道,像是感到了死亡的恐怖似的。可是,当他把嘴唇贴到她唇上时,他吻着的只是一个死人了。

孩子怯生生地挨过来。“妈妈死了吗?”过了一会儿,她问;看见父亲点了点头,又问:“你干吗不哭?”

约翰双手一把抓住吓坏了的孩子,抱起来贴在胸口上。“我不能啊!”他声音嘎哑地结巴着:“是我——是我杀死了她呀。”他还想说,这时却有人敲门来了。

他转过头,瞧见木匠邻居走了进来。透过薄薄的板壁,老人听见了争吵声,对女人的同情——如今她连这个也不需要了——驱使他朝这边过来。这当儿,他看见死人,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您这是干什么来着?”他慌张地问。

约翰把孩子放到地上,站起身,“又得劳驾您做一副棺木了,”他嗓子喑哑地道,“可我再没有梣树的树干。我是个穷光蛋啦,邻居!”

透过圆圆的大眼镜,老人默默地瞅了他好一会见。“咱早知道,”他过后说,“你配不上这个老婆;你不用辩白——你只告诉我,是怎么出事的?”

约翰叙述了经过,干巴巴地不带一点儿感情,如同讲着别的什么人的事儿;只是讲完后又扑到死人身上,带着恐惧观察那张如今活像在他面前睡着了的女人的脸,伸出他的大手,生怕犯禁似的轻轻地,颤颤抖抖地抚摩着那完全没了生气的脸庞。“多美啊,哦,多美!”他喃喃着,“可就要被钉在光光的木板中啦,跟所有的穷人那样,被钉在光光的木板中啦!”

若木工了解约翰的为人,相信他的陈述。老人知道没有更多的话好讲,他对约翰是责怪多于同情。“静一静,约翰!”他怒冲冲地道,“我给你老婆也像前些时给她妈那样做到寿木;钱等将来你有活儿干了再还我,要是你办得到的话!”

这时可传人站起身来。“谢谢您,老邻居;钱我肯定还您,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还您。因为我必须自己安葬她,要不上帝也饶不了我的!”

孩子害怕了,放下了一直拉着父亲衣角的手。

“要我老伴把娃娃照看几天吗?”沙木匠问,“您家可再没别的人啦!”

“没啦,谁也没啦,”说着,约翰眼里带着恳求怜悯的目光,瞅着站在身旁的小女儿。“问她自己吧,邻居。”他说,然后便垂下了头。可是突然,他感到从下面向他伸来了一双小手;他马上便把孩子举起来,把她的小脑袋紧紧贴在自己的脸颊上。他仿佛觉得,一股活下去的勇气的暖流,又涌回到了他的心中。“不,邻居,”他说,“谢谢您!我的女儿不愿意离开我;她知道,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是不好受的呀。”

老人一去,他的两眼便泪如泉见他跪倒在死去的亲人眼前。“帮帮我呀,孩子;我太难活下去啦!”他嚷着;小女儿却睁着一双大眼睛,仰望着他。

埋葬了妻子,约翰孤零零地往回走滩也不曾来陪伴他,那老邻居给死者做了棺木,送她到墓地后,使自个地回家去了。

约翰克在自己房中,默默环顾着那空空的四壁;这下倒是清静了,可幸福如今又到何处去了呢?——在那张小小的梳妆桌上,其他一些坏碟的旁边,摆着一对草草地画耷玫瑰花样的咖啡盏,是他在几年前结婚那天早上买的。他目光落在上面,眼前似乎还看见当时很满大道的秋天的金色阳光。他晃晃脑袋,那可是早已成为过去了呀!屋外大道上,仍如往常一般传来熙熙攘攘的人声;可小屋里却静得怕人。就连墙角里挂着的印花布帘儿,也是纹丝不动,犹如一切都已死去。他受不了这寂静,便走上去拉开布帘;这时汉娜的一件紧身衣掉到了地上。这还是她亲手挂到那儿的呀!一阵剧痛钻心,他抬起衣服来,踉踉跄跄地倒在一把椅子上,用手蒙住了脸。

这当儿,虚掩着的门嘎的一声开了;他的小女儿挤身进来,得意地把一个布娃娃举到他眼前,这是木匠老婆的礼物。下葬那会儿,她就把孩子接了过去。眼下孩子可再也安静不下来;她穿过园子,从后门溜进房中,让她爸爸也看看自己的宝宝。

父亲目光茫然地望着她;女儿却怀着期待地一直站在他面前。这时约翰抱起她,一边极力镇定自己。“你拿的什么,克里斯琴?谁送给你的?”

女儿还未及回答,就有一只手杖敲起门来,接着,一个老妇人白发苍苍的头,从门缝里探进来了。她长着一对快活的小眼睛,朝父女俩点了点头,没牙的嘴始终张着。

约翰认识这张脸,它正是屈斯特尔一玛利肯老婆子,一个在我故乡颇常见的那种干干净净的女叫花子。她是一位乡村教师的女儿,年轻时在城里当用人,嫁了一个小手艺匠。丈夫死后,她又靠正当劳动挣扎着过了一些年,可后来很快老了,穷了;眼下她只有一笔辛辛苦苦地积攒起来的送终钱,成年藏在身边的皮包里,说什么也不肯动用。至于必须吃的东西,她就日复一日地去向她从前帮过工的人家,或者这些人家的后嗣,或者其他肯给她施舍的人们乞讨。在她去“赶羹”的路上——她自己这么称呼她的营生——约翰经常碰见她,而且每次都很和蔼地给她让路。

这会儿,他又和蔼地朝老婆子点点头。“真是穷人跟穷人打堆啊!”他说,“您找我什么事,马利肯?”

可老婆婆仍然只有脑袋与手杖头伸进了屋。“约翰,”她说,“你愿意要一个老婆子吗?我想借你的一张空床栖栖身哩!”

“床单都卖啦,玛利肯。”约翰应道。

“不打紧,约翰,床单我自个儿有,这你甭操心!”

“您要这空床干吗呢?”

“唉,”老婆婆回答,“这我就得从头说起了:你知道,我住着屠户尼森的一间小房,横竖不过六步宽,可倒也干干净净,谁都能进得去的!”

“怎么?”约翰打听她,“他现在把您给赶出来啦?”

老婆婆朝屋里跨了一步,微微笑着,举起手杖来吓了吓约翰:“才不咧!只是那破房子必须拆掉,而新房子我这号人就甭想住过去了。所以我才想起你这儿,约翰!虽然人家都不相信你,可我对你却更了解!你给我过夜的地方,我便代你把房间收拾得跟我的家一般干净,你上工去了,我便帮你照看克里斯琴。”她把手指头做了个小兔儿模样,向小女孩和善地点点头,小女孩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脸。“我只需一个能放平这脑袋的安身处,”她补充说,“其他就什么也不要了。说到我的一点点吃的,你知道,我自己就会张罗响!”

约翰点点头说:“不错,我知道,您会乞讨。”——同时却悲哀地轻声自语道:“我老婆小时候也同样子过啊!”

可老婆婆却嚷起来:“你说什么,约翰?”一边用手杖往地上戳。“这不是乞讨!这是我过去的主人和他们的朋友理当给我的;我是一个上了年岁的仆人,他们可不能见我饿死不管呀!”

约翰沉思地望着她;小女孩从他的怀中溜下地来,把自己的布娃娃举到老人面前。“瞧瞧!”她说,“这是我的!”同时把小脑袋连连点着,加重说话的分量。

屈斯特尔一玛利肯顺着手杖蹲到地上的女孩跟前。“嘿,太好啦!”她说,“没准儿就是彭菲娜公主吧!是的,我认识她;当我像你这般大的时候,我见过她的祖母;我可以给你讲她的故事呐!只要你爸爸不赶我老婆子出去!”

“不,我要你留下!”孩子嚷着,伸出手去拉老婆婆枯瘦的手指,布娃娃都险些儿掉了。

约翰朝小女儿点点头;“要是你想留她,克里斯蒂娜,你就告诉她,让她明天来吧!”

这样便谈妥了。“可爱的小姑娘!”老婆婆嘴里不住地念叨着,拄着拐杖,走出小房,沿着漫长的大道,如她原来往的地方去了。

这一来小屋里又住了三口人;可是现在里边那么安静,使一班好事之徒与游手好闲的人再无热闹可瞧,一个个都扫兴而去。只是在夏天,有时还可以在小屋前面看见一幅动人的景象,但已不能使他们再停下脚来。那是一个穿戴朴素、然而总是干干净净的小姑娘,怀中抱着一个布娃娃或者一点别的什么玩具,坐在小屋的门褴上,太阳光照得她褐色的头发亮闪闪的。每当城里的钟楼报告正午到来,她便急忙把布娃娃朝门槛上一放,向着城里的方向跑过去几个人家——老玛利肯只允许她走这么远——探着小脑袋往大路上张望。过一会儿,她又小心翼翼地转回家门口,一边却不住地扭头往后看;她心不在焉地把布娃娃拿到手里,但不多会儿又呆不住了。终于,她发出一声娃娃才有的无比幸福的欢叫,飞一般地扑到下工回来作短暂休息的父亲怀里。接着,约翰便托负着自己这小小的安慰,经过邻居门前,向家里走去;这当儿,老婆子也闪着快活的小眼睛,守候在门边了。“快进来,约翰,快进来!”她喊着,“马铃薯我已给你煮好了;从附近面包铺买的一小罐牛奶也搁在桌子上!”说完,她便系上一条干净围裙,提起瓦罐子,进城“赶羹”去了。

约翰从梳妆桌的抽屉里取出一个很粗糙的黑面包,切下两片来,掰开了泡到分成两小碗的牛奶里。然后,他们就和着一点儿盐,吃热气腾腾的马铃薯。木匠邻居的猫儿溜了进来,在女儿的小腿上磨赠;克里斯琴便丢一个蘸了盐的马铃薯给它。可那猫只是嗅嗅,用舌头舔一舔,随即便用爪子把马铃薯球儿播得满屋乱滚,乐得父女俩大笑起来。“猫儿不爱吃马铃薯,”约翰说,“这家伙嘴刁着哩!你觉得好吃吗,克里斯琴?”

孩子边嚼边点头,他便又从抽屉里取出点什么来。“瞧啊!”他高声道,“饭后甜食来啦!”那也只不过是刀尖上排了一点点乳酪罢了;他拿来刮在女儿的碟子边上。“好,”他说,“用它就你最后一个马铃薯吧!”这时候,孩子的两眼便闪着欣喜的光。

屋门上的铃儿响了,玛利肯提着瓦罐走进来;约翰便抓起帽子,又去上工。

有一天,克里斯琴跑进厨房,看见老婆婆正坐在炉子边上,一勺一勺地从罐子里舀着,吃得津津有味。厨房中飘着一股怪美的气息;而孩子中午又只吃了不多一点儿,脸上还明显地流露着食欲。

老婆婆放下手里的勺子。“来,孩子,来吃一点!”她唤道,“吃了对你身体有好处!”

克里斯琴却后退了一步,摆了摆小脑袋:“我和爸爸已经吃过啦。”

“可吃的不是参议员太太礼拜天的汤啊!”

“他不许我!”孩子悄声说。

“什么?”老婆婆嚷道,“谁不许你?”

“我爸爸,”孩子仍然轻轻地说。

老婆子气得脸红筋暴。“这样,这样!”她嘟囔着,把握着勺子的手撑在膝头上。“是的,是的,我相信是这样:他不许你和我一块儿吃我讨来的汤!”她本来还想说什么,但话到舌尖又吞了回去;不能让孩子听见啊。“来,”她说着把罐子放到一边,“我饱了;咱们到园子里去,没准儿还能给你摘到几颗醋栗子哩。你是个幸孩子!你要永远听爸爸的话;听话你就会一切都好!”。

两人一起踱到园中,可采到的酷栗子少得可怜;只是老婆婆讲的苗菲娅公主祖母的故事,却使小女孩忘记了一切,连腹中的食欲也不知不觉地消失了。

——这是深深铭刻在孩子心中的那段时光的一支插曲;在这之前的一切,对她来说都已朦胧不清了。今天,那位曾经就是这个女孩的妇人对我谈起来,还称这是她童年生活的黄金时代。

约翰把自己对木匠邻居许下的谎言兑了现,分文不差地偿清棺木钱,到底算是自己把年轻的妻子埋葬了。

可爱的小姑娘猝然间失去了母亲,而今每天下午都由老婆婆领着,蹒跚地走在大路上,着实引起了城里人们的同情。这同情虽然不久便告消失,却也帮助约翰找到了工作,而在往常,他是不会有活干的。加上多半是做包工,他力气大,手又巧,收入便也不坏。一个夏日的傍晚——孩子这时大约五岁多一点——约翰下工回到家中,把一周来的工钱尽数放在面前的桌子上清点,然后拨出一份来做房租。这时老玛利肯站在一旁,把桌上那许多钱瞅了又瞅,最后说:“也分一点给我吧!”约翰惊异地抬起头,她便笑吟吟地补充道:“你以为,约翰,我也想向你乞讨吗?”

“不,玛利肯;可您要多少呢?”

“只要八个银毫子,拿去买块小黑板和一本启蒙课本!”

“您还打算学写字念书吗?”

“不,约翰,感谢上帝和我放世的父亲,这个我不再必要了!可是克里斯琴却到该学的时候了!我老婆子港可以教她;从前我可是我爸爸最好的学生呀。”

约翰把她要的数目递给她。“您说得很对,玛利肯。”他道。

——这样,比起一般穷苦孩子来,克里斯琴就早几年学到了这些困难的东西,而且学得比较容易。而今,在小屋前停下来的已是与从前不同的人了:老太太们,退休教师,都沉思着,带着慈祥嘉许的表情,俯视着坐在门槛上的女孩。她全不顾额前的褐色发卷掉到了眼睛上,目不转睛地低头念着课本,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嘴巴把一个个黑色的印刷符号拼成清脆的语音,小小的食指在课本上一个字一个字地移动。

父亲下工回来,她便郑重其事地给他看,今天她在黑板上和书里又有了多大的进步。接下去便吃简单的晚餐;晚餐后,父女俩有时到室外的星空下,走上大路。如果那儿太吵,他们便踱进小小的园子,或者到通地头的小径上去遛达。这时约翰常常把女儿抱起来,轻言细语地给她讲自己白天的经历,讲他在干活时仅仅想到的事,不管她懂还是不懂。他没有任何别的亲人,可永远地沉默却是谁也受不了的呀。偶尔,孩子也把小脑袋凑上来,笑眯眯地对他点一点头,但有时候,她却害怕起来,请求道:“别讲啊!别讲这个,爸爸!”他不明白,这个女孩乃是他新的幸福,乃是对他失去了安慰的安慰;要知道,他对于死去的妻子,是既想念又负疚,常常见欲心碎。梦中,那早已化为泥土的美丽容颜还来惊扰他,使他突然从床上坐起,对着黑夜呼唤她的名字,直到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一切都已无可挽回地成为过去。夜里孩子也有时叫妈妈,哭着伸出小胳膊找她。第二天傍晚,他抱着女儿走在寂静的街道上,便告诉她,他在睡梦里常常是多么幸福,醒来却又多么可怕。

这时孩子多半声音颤抖地问:“夜里妈妈来过吗?”

“没有,克里斯蒂娜,那只是梦啊!”

孩子又问:“妈妈好看吗?”

这当儿他就把女儿紧紧按在心口上说;“对于找她是人世间最美的人!难道你都不记得了吗?她去世时你已三岁了呀!”讲到最后一句,他突然说不下去了,手脚发起冷来。他能如此满不在乎地谈起她的死吗?他可不愿欺骗自己亲爱的孩子啊。——可小姑娘在沉默片刻后,又悲伤地说:“爸爸,我真的一点也想不起妈妈的模样儿来了!”

“以前我们从来没钱去照相;我们也没想到自己会死呀!”约翰回答;他的声音哆嗦起来,“但死神却时刻跟着我们,你只要伸一伸手指头,他就来啦!”

小女孩吓得把头贴在父亲胸前。“不,不,”他说,“不是这意思!你尽管把两只小手都伸出去好啦!仁慈的上帝在天上保佑着我们;他答应让我们再见到死去的亲人;只不过在这之前你必须等待。”

“嗯,爸爸,”孩子应着,同时把小嘴凑到他嘴上,“可你一定不要离开我。”

“听上帝安排吧。”

——他们回到家;这时要是老玛利肯还未入睡,或者被开门的铃声惊醒,她就会骂约翰;深更半夜不该带孩子出去,闹不好会害了她的小命的。

这时他多半会自言自语地说:

“宁可今日早死去,强似将来受苦凄。”

不久,四十年代那个可怕的冬天到了。飞鸟被冻僵,从空中往下掉;森林里,鹿子冻得硬邦邦的,倒在给雪压弯了的大树中间;腹内空空的穷人们,为了免于同样的命运,只好钻进薄薄的被窝;屋里升不起火,因为工作也让严寒给冻设了。

约翰把孩子抱在怀中,像是正在思索,为什么人家在这种时候不可怜可怜穷人,给他们一点活儿做。他还不知道,人家对他的怜悯早已完了。长时间没剪的头发,茸拉在他深陷的脸颊上;他用胳膊紧紧地搂着女儿。桌上,盐罐旁边,躺着两只盛了些马铃薯皮的瓦碟,说明中饭已经吃过。屋子里半明不暗,冷气森森,因为玻璃窗结满冰花,日光几乎射不进来了。“睡会儿吧,克里斯蒂娜!”约翰说。“睡觉好,睡觉比什么都好。夏天总会再来的呀!”

“嗯!”孩子呵着手。

“等等!”这时他取出一条汉娜披过的羊毛巾,盖在女儿身上。“这是你妈妈的帔巾,”他说,“瞧你的小脚有多冷。”

她任父亲摆布,身子与他贴得更紧;约翰希望她快点睡着,可是不成。他把最后三块木炭小心翼翼地塞进炉子里,但屋里仍旧冷得要命。这当儿门铃响了,过一会儿老玛利肯走了进来。她举手挡住自己的小眼睛,屋里晦暗的光线使她老眼发花;接着她向父女俩点了点头。“我相信,”她说,“你俩在一块儿可以互相暖和暖和!咱一个人就没这么美喽。你瞧,约翰,怪我从前不会生孩子。只有一回,却是个死胎,那当然不算数。”

约翰头也不抬。“这样倒好,你今天就只需要一个人挨冻,”他说,同时把孩子冰冷的小脚捏在自己的大手里。

“可不,可不,”老婆婆应道,“咱自有办法对付;你别为我操心,约翰!老参议员夫人不是很喜欢听从前的故事,听那个哥萨克冬天的故事吗?咱就给她讲啊,讲啊,约翰!今儿个他们给我喝了三杯热咖啡,这样又可以熬一阵子,只要冬天暖和一些就好啦!一她笑道:一你俩该跳跳舞哩!我从前就常这么办的;只是眼下我这腿再也跳不动了!”

这当儿孩子从帔巾下探出小脑袋来,说:“爸爸,明天可就是圣诞节啦,咱们房里该会暖和一点了吧?”

约翰只是目光阴郁地望着她;老婆婆却在他与小姑娘身旁蹲下来:“孩子,上帝的小天使!”她喊着,用温暖的手抚摩小姑娘的额头与脸颊,另一只手却伸进口袋里,摆弄着参议员夫人除咖啡外还当作节礼给她的几个银毫子,这一点她刚才没有提。“会的,会的,克里斯琴,不要担心!我主基督降生时也是躺在温暖的马槽中的啊!”约翰仍未做声;女儿的话使他心如刀绞。蓦地,在他的脑海里闪现出旷野里的那口枯井;他仿佛看见木板井栏在雪地上闪着微光。应他的请求修建这井栏的老东家,已经死去多年;还有她,当年就是为了她才修井栏的,如今也已不在人世——谁还顾得上当时的那些事呢?从前,这些木板保护了他妻子;如今,它们又何尝不可以暖和暖和他的孩子呢!——他感到热血冲上了脑顶,心剧烈地蹦跳。

把脑袋贴在他心口上的孩子听见了他的心跳。“爸爸,”她说,“是什么在你身子里怦怦跳动呀?”

“良心!”——他不禁一惊。谁也没有说出这个词儿来,可他却似乎听得清清楚楚,好像就在耳边。

“我冷咧!”小女儿又说。

这时那口枯并重新出现在他眼前。“你在我床上暖和一会儿吧,”他急切地说,“在那里你会睡着的;过一下我再唤醒你。”

“行啊,行啊,克里斯琴,”老婆婆高声说,“我坐在你旁边;睡吧,孩子,世界太冷啦!”约翰则奔出房门,到了院子里低矮的工具棚中,插上门,摸黑挫利手锯,在棚内的磨刀石上磨利斧头。

接着到来的那天夜里,温度计的水银柱又降了好几格。白雪覆盖着田野,天空中寒星瑟缩——好一个沓无人迹的蛮荒世界。然而,那些住在出城向北去的大路边,卧室朝着园子一面的病人或未能高枕安眠的人,却听见在无垠的寂静中,远远地从城外传来斧子的砍击声。说不定他们中还有谁从床上爬起来,贴着冰花闪闪的窗户往外张望,尽管什么也看不见。除此而外,就再没谁去关心,是什么人到这般时候还如此辛勤地在野外干活儿了。

第二天早上,老玛利肯醒得很迟;她从床上看见炉子里已噼噼啪啪地燃着火,心想这下她那几个银毫子就用不着花掉啦。约翰站在屋子中央,默默望着女儿在一分舒舒服服地穿衣服,不时地还把小手伸到炉壁上去拍两下。“哦,”她高兴地嚷着赶快缩回手,“可烫着哩!”

雪渐渐融化;太阳露脸的时间越来越长;雪钟花已经凋谢,紫罗兰绽出大颗大颗的蓓蕾;鸟儿连同各种各样的流浪汉,也一齐回来了;在他们中,也有某些个不受欢迎的人。

约翰在下边城里为人种菜园。一天傍晚,他扛着铁锹从一条胡同里转出来,准备走上大路回家里去。他一心只想着自己的女儿,规在她总是到大路上来迎他,虽说已不像从前那么热烈;要知道到秋天她就要满七岁啦。蓦地,从背后传来了脚步声,像是想赶上他似的。约翰不禁一愣:“是谁这样走路来着?”——一段不愉快的回忆向他袭来,不过他还想不确切;他只是觉得,身后有什么祸事在紧追着他。他没有扭头,和加快了步子,因为这时路上还很亮。谁料身后那人也走得更快了。约翰还在极力思索:这到底是谁啊?——冷不丁,一条瘦胳膊挽住了他的手臂,一张头发剪得挺短、生着一对锐利的小眼睛、胡子利得光光的苍白的囚徒的脸盯住了他。

约翰吓得连脚心都凉了。“文策尔!”他失声喊出。“你打哪儿来?”

“打你也呆过六年的那地方来,约翰!咱后来又试过一次。”

“放开我!”约翰说,“我不能让人看见我和你在一起。生活已经够艰难啦。”他走得更快,可另一个人却总跟在他旁边。

“只陪你从这条路走上去,”文策尔说,“你肩上可是扎着诚实的象征嘛;它兴许也能帮助咱恢复恢复名誉咧!”

约翰停下来,从他身边退开:“你自个儿往左拐,要不我就把你打翻在地!”

瘦弱的囚徒看样子让这汉子的盛怒给吓住了,怪笑着,提了提破帽子道:“再见,约翰先生,你今天对老朋友可是不客气啊!”他把手插进裤兜,往左穿过市政厅的拱门,出城去了。约翰提心吊胆地继续走自己的路;他仿佛觉得,这一来全完了。离着家门还有几所房子,女儿就迎上前来,把身子倚在父亲的手臂上。“你怎么一声不响,爸爸?你病了吗?”走了几步后,她问。

约翰摇摇头;“嗯,孩子,只要过去发生的事能不再者是发生就好了!”

小姑娘满怀同情,温柔地望着他,尽管心中英名其妙。“仁慈的上帝也不能帮帮忙吗?”她住生生地问。

“我不知道,克里斯蒂娜;不过咱们求求他看!”

——第二天,约翰没有见到他怕的那个人;他也没有从城里经过,而是绕着城外的菜园子到了做工的地方,后来又同样地走回家。可傍晚,却看见那家伙朝他家走来,约翰一眼便认出了那张而今又长出了胡茬的苍白的囚徒脸。

“唉,约翰,好朋友,”文策水冲地喊,“咱知道,你想躲开我。你还真生我的气吗?”

约翰站着未动。“你这嘴脸叫我高兴不了,”他说。

“是吗?”文策尔应道,同时从裤兜里掏出几个马克来。“咱打算在你这儿住一个礼拜,约翰!对我来说要找个住处可真不容易啊!”

“你跟魔鬼一块儿住去吧!”约翰说。这当儿,他抬起头,正好瞧见一个宪兵从岔道上朝他踱来。约翰指了指宪兵;文策尔却说:“咱不怕他,咱有证件。”

宪兵还未走拢,他便掏出一个小本本递过去,那家伙于是官派十足地读起来。文策尔又伸出手去准备要回他那宝贝;宪兵却不动声色地把它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你还没有来警察局报到咧,”他断然道,“跟我走!”同时很快地瞥了约翰一眼,让囚徒走在头里,自己跟在后面,手按着刀柄去了。

市长正坐在他那间市政厅的办公室里,宪兵便走进去,向他报告获释的囚犯文策尔的事。

他微微一笑。“老相识呐!”

“咱在母牛路背后碰见他,那个约翰·幸福城与他混在一起,”宪兵报告说。

市长沉吟了片刻:“唔,唔——约翰·幸福城,还可以想象。”

“自然喽,市长先生,他俩呆在一块儿就够叫我疑心了,何况还是晚饭前后,又在城外;通常这时候是谁也不到那儿去的。”

“你的意思,洛伦茨?”市长问。“这个约翰·汉森如今已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和自己的女儿老老实实地在过日子。”

“很对,很对,市长先生;不过,他们当初一块儿蹲过监狱,眼下又很快搅在一起,这不会是无缘无故的步。”

市长摇了摇头。他冬天借过一笔小款给约翰,约翰一开春便给他还回来了。“不,洛伦茨,”他说,“你别给我找这人的麻烦;我比你了解他,再说他眼下又有活干,才不愿把工作搞丢哩!现在去带文策尔来吧!”

“遵命,”宪兵道,接着便是一个向后转,出门去了。他考虑得如此周密的对约翰·幸福城的判断,竟遭到了驳斥,使他暗暗怀恨在心。因此还在当天,他逢人便讲开了这件可疑的事儿,并且添油加醋。首先听他讲的是一些工人与手艺匠,他们接着又传给用人和老妈子,最后老妈子再报告给老爷和太太,不多时便闹了个满城风雨,人人都在讲文策尔又与约翰·幸福城勾结起来,正在酝酿着危险的阴谋了。尽管第二天文策尔便获得释放,随后又从一处官府给支到另一处官府。从此销声匿迹,可约翰脸上却留下了魔鬼的印记。他原指望在下边城里某团的活计能干完整个夏季,甚至于他个几年;要知道东家一再地夸奖他勤道利落哩。谁知这时人家却带来口信,叫他不用再去了。他到别的人家去问有无工做,得到的都是冷冷的拒绝。好不容易总算在邻村找到了点挣钱很少的农活,但做不多久也就完了。他垂头丧气,尤其是不忍心看女儿的脸蛋。小茅屋中已经穷相毕露;只有聪敏的老婆婆不断想出新的借口,才把自己“赶羹”的收获分给小姑娘一些。

这样熬到了八月底的一天晚上;父女俩整整一个白天都没吃一口东西。约翰坐在女儿床边,孩子已经困得不行了。他望着女儿可爱的小脸蛋,呆呆地坐着,头脑里害怕得不知该想什么好。突然,在孩子睁开眼来看他的时候,不知怎的他竟喊出声来;“克里斯蒂娜!”接着停了片刻,“克里斯蒂娜!”他又喊,“你不可以去讨饭吗?”

“讨饭!”孩子被这个词儿吓住了。“讨饭吗,爸爸!”她重复着,“你是说……”孩子的眼睛一下子激动地盯住他。

“我是说,”他讲得很慢,却非常清楚,“我是说,你去别人家,向他们讨六个芬尼,或者更少一点,三个芬尼,或者讨一块面包。”

泪水从女儿眼里滚落下来。“爸爸,你干吗问这个?你不是常说,讨饭是可耻的吗?”

“可有时候,耻辱还不算最可怕。——不,不,”他大声喊着,一把搂住了女儿。“别哭,啊,别哭,我的孩子!你不要去乞食,永远也不要去乞食!我们宁肯吃得再少一点!”

“再少一点吗,爸爸?”小女孩疑虑地问。

约翰没回答。他把头埋在女儿的小身子里;她觉得,她感到,她爸爸在无声地抽泣。小姑娘指去自己脸上的泪水,沉思着躺了一会儿,然后把小嘴凑到父亲耳边。“爸爸!”她轻轻地喊。

“嗯,孩子?”他抬起头来。

“爸爸,我想,我也可以去讨饭!”

“不,不,克里斯蒂娜,别再想这个!”

“好的,爸爸,”她用自己的小朋睛紧紧抱住父亲由脖子,“可在你生病和饿了的时候,我也愿意去讨饭的!”

“咯,孩子,你可知道,爸爸给实着哩!”

女儿望着他;他看上去并不很健康,可仍微笑着。“好,睡吧!”他说,同时把她的小胳膊从自己脖子上解开,把她放到床上。女儿呢,似乎也放宽了心,闭上眼很快便睡着了;只是小手还紧紧抓住父亲的手,直到后来抬头地慢慢松了,呼吸也更加平稳,完全睡熟才放开。

约翰仍旧呆坐着;一弯月牙地升了起来,给室内撒满清辉。汉子望着小女孩,堕入了绝望之中:叫他怎么办呢?上贷款处吗?——可谁肯为他作保?——去找市长借吗?——可谁在盛夏就开始借债呢?——去年冬天已经借过,他还确切地记得时间:在井栏的木板已烧完,房内又开始冷起来那会儿。市长当时倒是借给了他;只是老先生那双锐利的眼睛,在瞅着他时是何等异样啊。“拿去吧,省得你又生歹心,约翰!”他说。约翰身子底下的两条腿便突然打起哆嗦来。难道市长已经知道那件事,或者仅仅是猜测呢?他这么问自己。接着,他感到呼吸急促。他是个坐过牢的人,人家把啥坏事都算到他头上;怪不得打那以后他就再没有活干了!他感到人们的疑心像飘悬在头顶的乌云一样,压迫着他。他纵然已经还清借款;可是,不——不能再去找市长!——在木匠家里的菜园里,还有几畦马铃薯,看来完全被忘记了——然而约翰咬紧牙关:是在老人家的帮助下,他才得以埋葬了妻子的啊。这当儿,他的思路改变了方向,集中到了放火炉的那块地方,集中到了淡淡的月光辉映着的黄铜螺钉上。“汉娜!”他凄然唤着,“你真的死了吗!”在难以想象的悲痛中,约翰向面前伸出了又开五指的双手。可一瞬间,他脑子里的场景又换了,饥饿毕竟更加有力量。忽然,他眼前展现出一片马铃薯地,在旷野里那眼被他盗窃过的枯井旁边。如今,那井已藏在高高的麦地中间。马铃薯还未来得及收,让其他的农活占了先。“只刨几株得啦!”他喃喃着,“能吃饱一顿就行!”蓦然间,他产生了那种被歧视者特有的执拗心理;“明天也许又会有活干了——要没有,就找仁慈的上帝去!”

他仍久久地坐在床边,坐了几个钟头,直至月色西沉,他认为所有的人都睡了,才悄悄地摸出卧室,到了院子外面。空气郁闷,只偶尔有一丝儿风;大地上黑沉沉的什么也看不见。约翰可是把路模熟了的,单凭腿碰叶茎时的感觉,他已知道终于到了马铃薯地里。他再朝里走了一段,因为他觉得仿佛四处都有眼睛在盯着他。一忽儿,他弯下腰在苗丛下刨起来;一忽儿,又吓得缩回了手。其实使他受惊的不过是地里常有的小生物罢了;一只手脚虫,一只癞蛤蟆什么的,从他手上跳过。他带来的小口袋已经装满。他站起来,把袋子提在手里掂了掂;然而一转念……他已经把口袋倒提着,准备再把马铃薯全部抖到地上,只是一只手还捏住底下的袋口罢了。他脑子里如像装着一架天平,七上八下,摇摆不定。末了,他慢慢地自语说:“我不能呀,仁慈的主!我的孩子!她可要吃苦了;让我救救她吧!我也是个人啊!”

他伫立着,侧耳静听,似乎夜空中将有一个声音回答他似的。随后,他提起口袋。径直向前跑去,越跑越远,越跑越远。这当几,高耸的麦芒刺着他的脸,他几乎也感觉不到。半点星光也没有,完全看不见路;他穿过来穿过去,就是找不着出去的路径。蓦然间,他回忆起十年前当监工的那会儿,这一带他走得多熟呀。当年,他的妻,一个十六岁的姑娘扑到他怀里来的那个地方,离这儿不会很远吧!他陶醉在甜蜜的回忆里,继续往前走去。他的脚每跨一步,麦穗都发出均匀的刷刷声;一只鸟儿,也许是一只鹧鸪或彩鹀,扑打着翅膀从他面前飞起,他也压根儿没有听见。他只顾这么走啊,走啊,好像要永远走下去似的。

突然,远方的地平线上,发出了一点微弱的闪光;雷雨眼看就要到来。他停了片刻,心想:黄昏时他已看见乌云。这时他一下辨出了东西南北。他转过身,加快脚步;他想赶紧回家去,回到他女儿身边去。可是突然,他感到脚下有点不对劲儿,踉跄了一下;他还未回过神来,后脚又跟上去了。这一脚却完全辟了个空。——只听一声划破夜空的惨叫,他恰似让大地给吞没了。

几只鸟惊得飞上了天空,接着一切又归于寂静,旷野里连脚步声也听不见了。唯有麦浪发出单调的沙沙声,以及那亿万只小虫咬噬着植物根茎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空气越发沉闷,一场大暴雨终于酿成;接下去,大地的一切其他声响,都淹没在隆隆的雷声与哗哗的雨声中。

在出城往北去的大路尽头那所小茅屋里,这时一个可怜的女孩从睡梦中醒来;她适才梦见找到了一个面包,可一咬却是块石头。迷迷糊糊之中,她把手伸向靠墙的大床上去拉父亲的手,但抓到的只是一个枕头角;转眼间她又静静地睡着了。

——约翰·幸福城再没有回来,再没有来看他的女儿。警察当局多方查找他的下落,结果仍然踪迹杳然。他的失踪,成了小城里人们好几天的话题。一些人断言:他逃走了,以便同他的同伙文策尔会合,然后随他飘洋过海,到那个盗贼们都过得挺舒服的地方去;至于船钱,他们在去汉堡途中自有办法弄到;而那个小东西嘛,也尽可由老玛利肯代为照看的。另一些人则认为:他到水间外面的海堤上,到从前他与文策尔商量作案的地方去寻了死,后来一退潮,就漂到海上去啦。

这两种意见,还在一次聚餐会上进行了辩论。“喏,您看呢,市长先生,”让市长邀来做客的从前那位啤酒厂主的老姨姐问他道,“您有何高见?”

至此一言未发的市长,这时若有所思地吸了吸鼻烟。“唔,”他道,“我有什么好讲呢?——这个约翰自从犯罪受到了惩罚以后,就像常有的情形那样,变成了他亲爱的同胞们逐猎的对象。如今,他被他们赶进了死亡;要知道他们对他是毫无恻隐之心啊。我又有什么好讲呢?倘若一定要我讲的话,那就是:诸位现在可以放过他啦,因为如今他将受到另一位法官的审判。”

“真是哩,”老处女大为惊异地说,“您对这个约翰·幸福城总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看法!”

“约翰·汉森!”市长一本正经地更正道。

——我渐渐醒悟过来:眼下我是远离故乡,站在林务官家敞开着的窗前。月亮升起在对面的林消上,照耀着房舍;我听见草地里又传来了鹌鹑的啼叫。我掏出表来一瞧,已经午夜一点过了!桌上,残烛所剩无多。在一种如梦似醒的状态下——从年轻时起我便有此毛病——我回顾了一个人的一生;它的结局,在出事的当时,对我一直还是个谜。这当儿,我却一下子明白过来了。我仿佛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个不幸者的尸体,还低缩在可怕的深渊里。在我今天听到女主人的名字后,我便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有一次,从那阴森森的井底,还传出他活着时的声音,并且传到了一个活人的耳朵里;可惜这人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在可怜人失踪后的第二天晚上,我在一个朋友家串门;这时他的儿子手拎着捕蝶网兜,面无人色地冲进房来。“有,有,有鬼!”他嚷着,一边还不停地东瞅西瞅,好像家里仍不安全似的。“你们甭笑,我亲耳听见来着!”——原来,他刚才在硝皮房那口枯井旁的马铃薯地里,捕捉黄昏时喜欢出来飞的鬼脸蛾;冷不丁,在离他不远的麦地里,他听见在喊自己的名字:“克里斯蒂安!”他从未听见过如此低沉嘎哑的声音,吓得掉头就跑,身后却有什么跟着追赶,要来抓他似的。

三十年后的今天,我才恍然大悟:那不是闹鬼,他听见的也不真是喊“克里斯蒂安”,而是井底下的那个人,在绝望与思念中,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在呼唤着自己女儿的名字“克里斯蒂娜”呀!

除此而外,我还明白了另一件事:在出事的几天以后,我童年时的一位老朋友,一个工人,到枯井旁的地头去帮着割了几天麦子。一天傍晚,他对我说:“呆会儿咱们可以去抓一只老鹰!”

“大老鹰吗?”我问。

“大着咧,少爷!我刚才看见有一只飞进那口枯并去了——天晓得井下有什么东西——可它的翅膀太长,在狭小的井口里张不开,老打在井壁上,别想一下子出得来。可惜我们当时没有棍子接它,而且冲你飘来一股臭味儿,好像那畜生刚刚啄食过死尸似的!”

对于这些话,当时我未加注意;眼下回忆起来,却不寒而栗。迎面吹来湿润的夜风,令我感到惬意;特别因为这风是来自今天,而不是来自那过去。我后来听说,那口井在几年前被填起来了。“上床吧!”我轻声对自己说,“而你,我的灵魂,也该安息啦!”

我吹熄蜡烛,却让窗户做着,以便所有生命的气息与音响都能来到我的身边。睡意产生得比我预想的快,而且梦里只出现了一个欢乐的场面:晨光朗照的故乡的大道上,一辆马车辘辘驶来,但见在两位慈祥的老人中间一个宽敞的座位上,坐着小小的克里斯蒂娜,她快活地向我点着头,经过我的身边,穿过城门向郊外驶去。

老玛利肯我没有多想;我知道,她多年前便已永远地安息在圣乔治养老院里了。

——第二天早上,我到下面主人房里会得很迟;棕色的猎犬从起居室门前的草褥上跳起来,摇着尾巴迎接我这客人。我走进屋,里边一个人影也没有;只见女仆推开侧门,探进脑袋来瞅了瞅,好像奉命专门等我到来然后好去报告,瞅一眼后便匆匆地走了。我趁空观看墙上的油画,画上清清楚楚可以认出两代人来;在一面墙上,是施特茨克与老里丁格尔的狩猎画与动物画;在另一面墙上,沙发的上方,我却看见卢本斯那幅把耶稣取下十字架的名画,以及分别挂在这画两边的路德与梅朗赫通的画像。沙发侧面,在窗户旁边没有光线的墙角里,在往昔的阴影中,却挂着一张退了色的照片。一个千日红花环,跟我们昨天在林中散步时约翰的女儿采的那种花一样,投准儿就正是她编的那个花环吧,围绕在黑色的像框上。

我几乎是怀着恐惧地走上前去;那是一个穿着制服的士兵的像片,跟乡下小伙子在服役期间寄回家去的那种像片毫无两样。头部还马马虎虎看得清楚,正是那张我仅仅见过一次、却终生难忘的工人约翰的脸,只不过还未带丝毫苦闷与负疚的表情,大胆的鹰钩鼻子下面蓄着两撇小黑胡,目光严峻,却也流露出对未来的信心。这不是约翰·幸福城;这是约翰·汉森,是一直还活在自己女儿心中,她昨天还为他采来永不凋谢的千日红编花环的那个人。这一位约翰,还跟后来的“观影人”没有任何关系。我真是恨不得对我高贵的女主人说:“驱走你脑子里的幽灵把!那个幻影与你亲爱的父亲,他们本是一个人啊!他失过足,受过苦,但却是一个人!”

这当儿,我听见主人说着话,穿过背后通花园的房门走进来了。我眼睛离开装饰着花环的照片,转过身去迎接他们,接受他们早晨的问候,听他们对我迟迟起不来床说打趣话。

——我们又一块儿度过了一个美丽如春的夏日。但到傍晚,我与林务官带着他忠实的猎犬又去林中散步时,便再也忍不住了。我对他讲了一切,把昨天夜里的回忆以及自己感受到的每一细节,都告诉了他。

“唔,”他沉思着,以诚挚的目光望着我,“真是一首诗哩。您到底不仅仅是位律师!”

我摇摇头:“您可以称它为诗;您还可以称它为爱与同情,就像我在我的两位主人身上很快发现了的爱与同情一样。”天已经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了,但我仍感到他向我投来友善的目光。“我感谢您,亲爱的朋友,”他接下去说,“不过我妻子的父亲——关于他的事诚然我听到的很少——他在我印象中却从来不是这个样子的。”

“那又是怎样的呢?”我问。

他没有回答;我们沉吟地并肩走着,一直回到家中。

“瞧你俩走得才慢哩!”克里斯蒂娜太太出来迎接我们说,“你们都快把我给忘了吧?”

第二天早上我走的时候,夫妇俩一直送我到了林中小径接上大道的地方。“我会写信给您的!”林务官说。“我平素不是个爱写信的人,可这次情况不同,我一定要写信给您;我们必须尽力把您抓牢,使您以后再来看我们。”

“是的,请您再来!”克里斯蒂娜高声道,“答应我们吧、这样与您分别才不会使我们太难受!”

我高兴地答应了他们。随后夫妇俩与我握别;我停下来,目送他们远去:妻子的身体紧紧靠着丈夫,丈夫用手臂轻轻搂着她的腰,很快到了一个转弯的地方,我再也看不见他们了。

“祝你幸福,约翰·幸福城的女儿!”我低声喊道,“但愿他留给你的,只有他的别名中的第一个词,只有‘幸福’;这幸福将忠实地伴随着你,因为它在你们那里适得其所!”

——十四天后,收到了林务官的第一封信,我花了很长时间丢下案卷去读它。“我还必须解除您对我的诺言,”他写道,“因为在您走了的那天晚上,我就把她父亲的故事对我的克里斯蒂娜讲了,原原本本地如我从您嘴里听到的那样讲了。您说得对,那才是他的本来面目,虽说后来变成了另一个样子,但却并非他女儿想象中的那个变幻无常的‘双影人’。即使夫妻之间,这件事也不能相互瞒着啊。尽管结果她大哭一场,使我几乎害怕起来,甚至担心该不是她父亲的天性又在我柔弱的妻子身上苏醒了吧。然而,她很快又恢复了本来的模样;而眼下——我的朋友,林子边上的忍冬花又开了,而且开得我从未觉得过的那么香!约翰·幸福城的像片周围,如今换上了一个圆圆的玫瑰花环;他女儿在他身上不只有了一位父亲,而且有了一个完整的人。——克里斯蒂娜让我转达她对您的感谢与问候,但我无法按她女性的方式用笔表达出来;我只请您把它想象成最最热诚就是了。”

在当时那封信里,林务官就是这么写的。此后,尽管我们每年都有几次书信来往,但世事蹉跎,我却未能再去。而眼下,在我书房左边墙角里的两把椅子上,已摆着我那只整理好了的旅行手提箱。屋外的园篱边,忍冬花又在飘香了,屋内也一切收拾干净,准备一个礼拜不再办公。须知,明天我将去我的朋友那里,去约翰·幸福城的女儿和我可敬的林务官那里——这已确定无疑。他在我答应去后写来那封信,欢欣之情跃然纸上。“我们满怀喜悦地期待着您,”他写道,“您现在来可正是时候。我们的儿子也考完试回来了;他妈妈如今爱他爱得几乎入了迷,常常细细地端详地的脸,想从他脸上找出这点那点像她父亲的地方。快来吧,我们眼下就只差您这位朋友啦!”

——是的,只要上帝的阳光明天早上还让我醒来,我一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