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狗说话的笑话。

有个男人牵狗走进酒吧,侍者说:“抱歉,老兄,狗不能进来。”男人说:“哦,可是你并不知道,这是一只很特别的狗―――它能开口说话。”侍者露出狐疑的表情说:“那好,你让它讲几句话来听听。”男人把狗抱上高脚凳,专注凝视着狗的双眼。“你说盖在房子上面的东西是什么?”男人问。“Roof!

roof!(屋顶)”狗开口说。

“那么,砂纸给你的感觉又是什么呢?”男人再问。“Ruff!ruff!(粗糙)”狗回答。“很好,再说说谁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棒球选手?”男人问。“Rooth!Rooth!(鲁斯)”狗儿立刻说。“够了,老兄,”侍者说,“你们两个给我一起滚出去。”男人把狗抱下高脚凳,一起离开酒吧。他们走出大门,狗抬起头纳闷地看着男人说:“是我说错了吗?难道是狄马乔?”

这是当我和罗丽一起坐在地上,看着它深棕色的眼珠时,心中所想到的故事。目前为止,我已努力了两个小时,试了一些很初步的智能测验。我必须按捺住放弃担任教师的冲动,才能装傻一般用以对待幼犬的方式对它说话:“你去哪儿了呢,狄马乔?”我对婴儿说话一般对它说,并握住它的前爪,举高,直到它翻过身落回地上,进行这个我们常做的小小室内游戏。“嗯,妹妹?”我想抚摸它的肚子,轻声细语地说:“狄马乔去哪儿了呢?”但是,我们还有一点别的事要做,于是我只拍拍它的头,然后以充满威严的语气说:“乖妹妹。”

罗德西亚脊背犬的体型很大。当罗丽站起来时,它的头部高过我的膝盖。这种狗最早是拿来猎狮子用的。在野外,它们能发挥极大的力量和敏捷性追捕兔子或其他小猎物(毕竟在我们这个小镇上想见到狮子并不容易),但在家里时,却又相当温驯稳重。它们名称的由来,是因为脊背中央有一长条逆生的毛流,像乱发般突起在光滑柔顺的棕色体毛上。当你把手放在这道毛流上时,感觉会有些扎手,有如我们小时候刚理完的平头。此外,这还让我想到我祖母家的那张天鹅绒椅子。若没穿长袖衣裤,是不可能坐在这张椅子上的,因为这椅子布料非常硬,不管你从哪个方向摸,都觉得刺刺地扎痛皮肤。然而,只要你用手指细心抚平绒毛,就可以感觉到那股藏在一根根纤维之间的柔软。

在开始进行计划的第一天早上,我先整理出罗丽所有听得懂的词。当然,它最熟悉的就是自己的名字,于是我马上做了一个小实验,以呼唤它名字时所用的音调喊出“巴克雷”、“水床”、“圣诞老人”等几个字眼。它一听见我的声音便坐了起来,凝视着我,露出一副专注聆听的样子,但仍留在原位不动。直到我正确喊出“罗丽”时,它才一跃而起跑来我这里。“妹妹乖,”我称赞它,“真是乖妹妹。”

接着,我对它进行一些指令测试:“过来”、“坐下”、“不动”、“趴下”、“握手”和“换手”、“上来”(下这命令的同时要拍拍沙发,示意它可以这么做)以及“要不要出去”。

在我们新婚的那段日子,露西还教会它这个指令:“保罗呢?去找保罗。”星期六我往往会睡得很晚,有时露西懒得叫我,而我一睁开眼睛看见的就是罗丽的脸,发现它的前爪已搭上床沿,正用那双大眼睛凝视着我。奇怪的是,我永远也没办法报复,无法教会罗丽听懂“去找露西”这个指令。当我说“去找球”或“去找小鹿”(小鹿是指它最喜欢的长颈鹿玩具,因为其细长的脖子很适合玩拔河游戏)之时,它总是活蹦乱跳地马上回应,但它永远也听不懂“去找露西”这个命令。它是不知道露西的名字吗?或是根本清楚得很,只是拒绝服从,不想破坏属于它和露西(它的第一位饲主和最爱的人)所共有的这个把戏?

我统计了一下,罗丽大约知道十五个不同意义的字眼:吃饭、散步、很好和不乖……数量相当于人类婴儿在十三个月大时所能掌握的字眼。不过这种比较并没什么帮助,因为婴儿只要到了十六个月大,他们知道的字眼就会膨胀两三倍,还能开始说出“妈妈果汁”或“车车嘟嘟”之类不完全的句子。对狗来说,它们一旦学会辨别这一长串指令后,这一生中就仅能或多或少维持在这个数量了。而且,就表面上来看,狗并没办法像人类一样,具有把单字连接起来组成句子的能力。

然而,让我感兴趣的是人在婴儿时期的语言发展,他们对语言的理解,早在能使用语言之前就已开始了―――在一岁到三岁之间,婴孩掌握的字眼大约超出他们可说出的五倍。是什么机制让十三个月大的婴孩发生如此大的变化,从理解跃进到使用?我相信,这个疑惑将是我整个研究计划的最核心的问题。

罗丽强过人类婴孩的地方,在于它具有敏锐的感知力,能掌握一些我们人类所无法察觉的非语言的线索。即使隔着两个房间,它仍能听见系鞋带的声音而立刻起身,知道这声音代表有人可能正准备出门,而且说不定它可以跟着出去。它能辨别银制餐具在抽屉里发出的当啷声,以及有人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时的声响。当露西站在浴室镜子前化妆,而它嗅到这个动作所产生的特殊复杂气味(也许是化妆粉刷的刷毛味,结合粉底香味及睫毛膏浓浓的颜料味),它便明白这味道的含意。此时它会从不知哪个地方钻出来,站在浴室门口,在发现浴室的门微微敞开后,便把鼻子伸进门缝,耐心等待自己是否会被邀请参加露西即将进行的任何冒险。

我继续对罗丽进行初步的智能测验。我拿了一块狗饼干给它看,再用杯子把饼干盖住。它嗅了一下杯子,旋即把杯子拨倒取得狗饼干,整个过程只让我的秒表跑了六秒。这个成绩相当优秀,证明它具有极佳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接下来,我再测验它的记忆力,先拿了一块狗饼干,在它的注视下藏在客厅角落,然后把它带到另一个房间待上五分钟。当我们再度回到客厅时,它便直接扑向藏有饼干的那个角落。这让我开心极了。

我在进行第三种测试时,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这项测验是以毛巾盖住它的头,然后计算它需要多久时间才能把毛巾甩开。此为另一种类型的解决问题测试,而我满心以为罗丽会以优异的成绩过关。然而,当我把毛巾盖上去后,它竟然不想反抗,除了脑袋因承受了毛巾的重量而微微低下外,身体一动也不动。我等了足足一分钟,又再等了一分十五秒,它却没有摆脱毛巾的打算。它弓着身体、顶着厚厚的绿色毛巾站在那儿,使我联想到一名头戴面纱的寡妇,突然感到难过。于是,我决定替它把头上的毛巾拿下,可正要这么做时,电话铃声却响了。我先去接了电话,而当我挂断电话转过头来时(这是一通打错的电话,我和对方通话的时间不超过五秒),罗丽不知何时已把毛巾甩开,早已好端端坐在那里看着我了。我这才想到,它在我注视它的时候,之所以一动也不动,是因为不知道我的意图,说不定它还以为我希望它顶着毛巾安安静静地站着。这项测验是今天所做的游戏中最奇怪的,而光凭这第一次接触,它当然搞不清楚游戏的规则。

突然间,我觉得好累,觉得我们两个都受够了。我蹲下来,张臂抱住这只大狗。“好了,妹妹,”我温柔地说,“我们去散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