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艺术或实务的领域中,有些规则太通用这一点是很令人扫兴的。越通用的规则就越少,这算是一个好处。而越通用的规则,也越容易理解—容易学会与使用这些规则。但是,说实在的,当你置身错综复杂的实际情况,想要援用一些规则的时候,你也会发现越通用的规则离题越远。

我们前面谈过分析阅读的规则,一般来说是适用于论说性的作品—也就是说任何一种传达知识的书。但是你不能只用一般通用的方法来读任何一本书。你可能读这本书那本书,或是任何一种特殊主题的书,可能是历史、数学、政治论文或科学研究,或是哲学及神学理论,因此,在运用以下这些规则时,你一定要有弹性,并能随时调整。幸运的是,当你开始运用这些规则时,你会慢慢感觉到这些规则是如何在不同的读物上发挥作用。

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第十一章结尾时所说明的十五个阅读规则并不适用于阅读小说或诗集。一本虚构作品的纲要架构,与论说性的作品是完全不同的。小说、戏剧与诗并不是照着共识、主旨、论述来发展的。换句话说,这些作品的基本内容没有逻辑可言,要评论这些作品也要有不同的前提才行。然而,如果你认为阅读富有想像力的作品毫无规则可言,那也是错的。事实上,下一章我们会讨论到阅读那种作品的另一套应用规则。那些规则一方面本身就很有效,另一方面如果能检验这些规则和阅读论说性作品规则的不同之处,还可以帮助你对阅读论说性作品的规则多一层认识。

你用不着担心又要学一整套十五个或更多的阅读小说与诗的规则。你会很容易了解到这两种规则之间的关联性。其中也包括了我们一再强调的事实,你在阅读时一定要能提出问题来,尤其是四个最特殊的问题,不论在阅读什么样的书时都要能提出来。这四个问题与任何一本书都有关,不论是虚构或非虚构,不论是诗、历史、科学或哲学。我们已经知道阅读论说性作品的规则如何互相连贯,又是如何从这四个问题中发展出来的。同样的,阅读富有想像力作品的规则也是来自这四个问题,只不过这两类作品的题材不同,会造成规则上的部分差异。

因此,在这一篇里,比起阅读的规则,我们会谈更多有关这几个问题的话题。我们会偶尔提一个新规则,也会重新调整某一个旧的规则。不过大多数时候,既然我们谈的是阅读不同读物的方法,我们会强调基本要问的不同问题,以及会获得什么样的不同的回答。

在论说性作品的部分,我们谈过基本上要区分出实用性与理论性,两种作品—前者是有关行动的问题,后者只和要传递的知识有关。我们也说过,理论性的作品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历史、科学(与数学)、哲学。实用性作品则没有任何界限,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分析这类书的特质,并提供一些阅读时的建议指南与方法。

※ 两种实用性的书

关于实用性的书有一件事要牢记在心:任何实用性的书都不能解决该书所关心的实际问题。一本理论性的作品可以解决自己提出的问题。但是实际的问题却只能靠行动来解决。当你的实际问题是如何赚钱谋生时,一本教你如何交朋友或影响别人的书,虽然可能建议你很多事,但却不能替你解决问题。没有任何捷径能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靠你自己去赚钱谋生才能解决。

以本书为例。这是一本实用的书,如果你对这本书的实用性(当然也可能只是理论性)感兴趣,那你就是想要解决学习阅读的问题。但除非你真的学到了,你不可能认为那些问题都解决,消失不见了。本书没法为你解决那些问题,只能帮助你而已。你必须自己进行有活力的阅读过程,不只是读这本书,还要读很多其他的书。这也是为什么老话说:只有行动能解决问题。行动只能在现世发生,而不是在书本中发生。

每个行动发生时都有特殊情况,都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与特殊环境中。你没法照一般的反应来行动。要立即采取行动的特殊判断力,更是极为特别。这可以用文字来表达,却几乎没见过。你很难在书中找到这样的说明,因为实用书的作者不能亲身体验读者在面临的特殊状况时,必须采取的行动。他可能试着想要帮忙,但他不能提供现场的实际建议。只有另一个置身一模一样情况的人,才能帮得上忙。

然而,实用性的书多少还是可以提供一些可以应用在同类型特殊状况中的通用规则。任何人想要使用这样的书,一定要把这些规则运用在特殊的状况下,因此一定要练习特殊的判断力才行。换句话说,读者一定要能加上一点自己的想法,才能运用在实际的状况中。他要能更了解实际状况,更有判断力,知道如何将规则应用在这样的状况中。

任何书里包含了规则—原理、准则或任何一种一般的指导—你都要认定是一本实用性的书。但是一本实用性的书所包含的不只是规则而已。它可能会说明规则底下的原理,使之浅显易懂.譬如在这本与阅读有关的特殊主题的书中,我们不断地简要阐释文法、修辞与逻辑原理,来解说阅读规则。规则底下的原理通常都很科学,换言之,属于理论性的知识。规则与原理的结合,就是事物的理论。因此,我们谈造桥的理论,也谈打桥牌的理论。我们的意思是,理论性的原则会归纳出出色的行事规则。

实用性的书因此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中一种,就像本书一样,或是烹饪书、驾驶指南,基本上都是在说明规则的。无论其中谈论到什么问题,都是为了说明规则而来的。这类书很少有伟大的作品。另一类的实用书主要是在阐述形成规则的原理。许多伟大的经济、政治、道德巨著就属于这一类。

这样的区分并不是绝对的。在一本书中,同时可以找到原理与规 则。重点在特别强调其中哪一项。要将这两种类型区分出来并不困难。不管是在什么领域中,谈规则的书都可以立刻认出来是实用性的。一本谈实用原理的书,乍看之下会以为是理论性的书。从某个程度来说,的确没错。它所讨论的是一种特殊状况中的理论。无论如何,你还是看得出来它是实用性的书。它要处理的那些问题的本质会露底。这样的书所谈的总是人类行为领域中,怎样可能做得更好或更糟。

在阅读一本以规则为主的书时,要找寻的主旨当然是那些规则。 阐述这些规则通常是用命令句,而不是叙述句。那是一种命令。譬如说:“及时一针,胜过事后九针。”这样的规则也可以改为叙述式的说法:“如果你及时补上一针,就省下后来要补的九针。”两个句子都是在提示争取时间的价值,命令式的语句比较强烈,但却不见得就比较容易记住。

无论是叙述句或命令句,你总是能认出一个规则来,因为它在建议你某件事是值得做的,而且一定会有收获。因此,要你与作者达成共识的那条命令式的阅读规则,也可以改成建议式的说法:“成功的阅读牵涉到读者与作者达成共识。”“成功”这两个字就说明了一切,意味着这种阅读是值得去做的一件事。

这类实用书的论述都是在向你表示:它们所说的规则都是确切可行的。作者可能会用原理来说明这些规则的可信度,或是告诉你一些实例,证明这些规则是可行的。看看这两种论述,诉诸原理的论述通常比较没有说服力,但却有一个好处。比起举实例的方法,诉诸原理的论述比较能将规则的理由说明得清楚一些。

在另一种实用性书中,主要谈的是规则背后的原理。当然,其中的主旨与论述看起来就跟纯理论性的书一模一样。其中的主旨是在说明某件事的状态,而论述就是在强调真的是如此。

但是阅读这样的一本书,与阅读纯理论的书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因为要解决的问题终究是实用的问题—行动的问题,人类在什么状态下可以做得更好或更糟的问题—所以当聪明的读者看到“实用原理”这样的书时,总是能读出言外之意。他可能会看出那些虽然没有明说,但却可以由原理衍生出来的规则。他还会更进一步,找出这些规则应该如何实际应用。

除非这样阅读,否则一本实用的书便没有被实用地阅读。无法让一本实用的书被实用地阅读,就是失败的阅读。你其实并不了解这本书,当然也不可能正确地评论这本书了。如果在原理中能找到可以理解的规则,那么也就可以在由原理引导出来的规则或建议的行动中,找到实用原理的意义。

这些是你要了解任何一种实用性书籍,或是在作某种批评时的最高原则。在纯理论性的书中,相同或反对的意见是与书中所谈的真理有关。但是现实的真理与理论的真理不同。行为规则要谈得上是真理,有两种情况:一是真的有效;二是这样做能带引你到正确的结果,达到你的期望。

假设作者认为你应该寻求的正确结果,你并不以为然,那么就算他的建议听起来很完整,由于那个目标的缘故,你可能还是不会同意他的观点。你会因此而判断他的书到底实不实用。如果你不认同仔细、头脑清楚地阅读是件值得做的事情,那么纵使本书的规则真的有效,这本书对你来说还是没什么实用性。

注意这段话的意义。在评断一本理论性的书时,读者必须观察他自己与作者之间的原理与假设的一致性或差异性。在评断一本实用性的书时,所有的事都与结果及目标有关。如果你不能分享马克思对经济价值的狂热,他的经济教条与改革措施对你来说就有点虚假或无关197痛痒。譬如你可能和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一样,认为维持现状就是最好的策略,而且在全面考量过后,你相信还有比改变资本不平等更重要的事。你的判断主要是与结果达成共识,而非方法。就算方法非常真实有用,如果所达到的目的是我们不关心或不期望的结果,我们也不会有半点兴趣的。

※ 说服的角色

以上的简单讨论,可以给你一些线索。当你在阅读任何一种实用书时,一定要问你自己两个主要的问题。第一:作者的目的是什么?第二:他建议用什么方法达到这个目的?以原理为主的书要比以规则为主的书还要难回答这两个问题。在这些书中,目的与方法可能都不很明显。但如果你想要了解与评论实用性的书,就必须回答这两个问题。

还要提醒你的是,前面我们讨论过的实用作品的写作问题。每一本实用的书中都混杂着雄辩或宣传。我们还没读过一本政治哲学的书—无论是多理论性的,无论谈的是多么“深奥”的原理—是不是想说服读者有关“最好的政府形态”的道理。相同的,道德理论的书也想要说服读者有关“美好生活”的道理,同时建议一些达到目标的方法。我们也一直试着要说服你照某种特定的方式来阅读一本书,以达到你可能想要追求的理解力。

你可以知道为什么实用书的作者多少都是个雄辩家或宣传家。因为你对他作品最终的评断是来自你是否接受他的结论.与他提议的方法。这完全要看作者能不能将你引导到他的结论上。要这么做,他讨论的方法必须要能打动你的心智。他可能必须激起你的情绪反应,左右你的意志。

这并没有错,也没有恶意。这正是实用书的特性,一个人必须要被说服,以采取特定的思想与行动。实际的思考与行动除了需要理智以外,情感也是重要的因素。没有人可以没有受到感动,却认真采取实际评论或行动的。如果可以的话,这个世界可能会比较美好,但一定是个不同的世界。一本实用书的作者认知不到这一点,就不算成功。一位读者如果认知不到这一点,就像买了一堆货物,却不知道自己买了些什么。

不想被宣传所困惑,就得了解宣传的内容是什么。难以察觉的隐藏式雄辩是最狡猾的。那会直接打动你的心,而不经过你的头脑,就像是从背后吓你一跳,把你吓得魂不附体一样。这样的宣传手法就像是你吞了一颗药,自己却完全不知道。宣传的影响力是很神秘的,事后你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样感觉与思考。

一个人如果真正读懂了一本实用的书,他知道这本书的基本共识、主旨、论述是什么,就能觉察出作者的雄辩。他会觉察到某一段话是“情绪用字”。他知道自己是被说服的对象,他有办法处理这些诉求的重点。他对推销有抵抗力,但并不是百分之百的需要。对推销有抵抗力是好的,能帮你避免在匆忙又欠考虑的情况下买东西。但是,一个读者如果完全不接受所有内容的诉求,那就不必阅读实用性的书了。

另外还有一个重点。因为实用问题的特性,也因为所有实用作品中都混杂了雄辩,作者的“性格”在实用书中就比理论书中还要来得重要。你在读一本数学用书时,用不着知道作者是谁。他的理论不是好就是坏,这跟他的人格怎样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为了要了解与评断一本道德的论述、政治论文或经济论著,你就要了解一点作者的人格、生活与时代背景。譬如在读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之前,就非常需要知道希腊的社会背景是奴隶制的。同样的,在读《君主论》之前,就要知道马基雅维里当时意大利的政治情况,与他跟美第奇家族的关系。因此,在读霍布斯的《利维坦》一书时,就要了解他生活在英国的内战时期,社会中充满暴力与混乱,使整个时代都沉浸在悲哀的病态之中。

※ 赞同实用书之后

我们确定你已经看出来了,你在读一本书时要提出的四个问题,到了读实用性的书时有了一点变化。我们就来说明一下这些变化。

第一个问题:这本书是在谈些什么?并没有改变多少。因为一本实用的书是论说性的,仍然有必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作出这本书的大纲架构。

然而,虽然读任何书都得想办法找出一个作者的问题是什么(规则四涵盖这一点),不过在读实用性的书时,格外是一个决定性的关键。我们说过,你一定要了解作者的目的是什么。换句话说,你一定要知道他想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你一定要知道他想要做些什么—因为,在实用性的书中,知道他要做的是什么,就等于是知道他想要你做的是什么。这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事了。

第二个问题的变化也不大。为了要能回答关于这本书的意义或内容,你仍然要能够找出作者的共识、主旨与论述。但是,这虽然是第二阶段最后的阅读工作(规则八),现在却显得更重要了。你还记得规则八要你说出哪些是作者已经解决的问题,哪些是还没有解决的问题。在阅读实用性的书籍时,这个规则就有变化了。你要发现并了解作者所建议的、达到他目标的方法。换句话说,在阅读实用性书时,如果规则四调整为:“找出作者想要你做什么。”规则八就该调整为:“了解他要你这么做的目的。”

第三个问题:内容真实吗?比前两个改变得更多了。在理论性作品中,当你根据自己的知识来比较作者对事物的描绘与说明时,这个问题的答案便出来了。如果这本书所描述的大致与你个人的体验相似时,你就必须承认那是真实的,或至少部分是真实的。实用性的书,虽然也会与真实作比较,但最主要的却是你能不能接受作者的宗旨—他最终的目标,加上他建议的达成目标的方法—这要看你认为追求的是什么,以及什么才是最好的追求方法而定。

第四个问题:这本书与我何干?可说全部改变了。如果在阅读一本理论性的书之后,你对那个主题的观点多少有点变化了,你对一般事物的看法也就会多少有些调整。(如果你并不觉得需要调整,可能你并没有从那本书中学到什么。)但是这样的调整并不是惊天动地的改变,毕竟,这些调整并不一定需要你探取行动。

赞同一本实用性的书,却确实需要你采取行动。如果你被作者说服了,他所提议的结论是有价值的,甚至进一步相信他的方法真的能达到目的,那就很难拒绝作者对你的要求了。你会照着作者希望你做的方式来行动。

当然,我们知道这种情形并不一定会发生。但我们希望你了解的是,如果你不这样做的话,到底代表什么意思。那就表示虽然这个读者表面上同意了作者的结论,也接受了他提出来的方法,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同意,也没有接受。如果他真的都同意也接受了,他没有理由不采取行动。

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如果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你(1)同意分析阅读是值得做的。(2)接受这些阅读规则,当作是达到目标的基本要件,你会像我们现在所说的一样,开始照着阅读起来。如果你没有这么做,可能并不是你偷懒或太累了,而是你并不真的同意(1)或(2)。

在这个论述中有一个明显的例外。譬如你读了一篇文章,是关于如何做巧克力慕斯的。你喜欢巧克力慕斯,也赞同这个作者的结论是对的。你也接受了这个作者所建议的达到目标的方法—他的食谱。但你是男性读者,从不进厨房,也没做过慕斯。在这样的情况中,我们的观点是否就不成立了?

并不尽然。这正好显示出我们应该要提到的,区分各种类型实用书的重要性。某些作者提出的结论是很通用或一般性的—可供所有的人类使用—另外一些作者的结论却只有少数人能运用。如果结论是通用的—譬如像本书,所谈的是使所有人都能阅读得更好,而不是只有少数人—那么我们所讨论的便适用于每位读者。如果结论是经过筛选的,只适用于某个阶层的人,那么读者便要决定他是否属于那个阶层了。如果他属于那个阶层,这些内容就适合他应用,他多少也有义务照作者的建议采取行动。如果他不属于这个阶层,他可能就没有这样的义务。

我们说“可能没有这样的义务”,是因为很可能这位读者只是被自己愚弄了,或误解了他自己的动机,而认为自己并不属于那个结论所牵涉的阶层。以巧克力慕斯的例子来说,他不采取行动,可能是表示:虽然慕斯是很可口的东西,但是别人—或许是他妻子—应该做给他吃。在许多例子中,我们承认这个结论是可取的,方法也是可行的,但我们却懒得去做。让别人去做,我们会说,这就算是交待了。

当然,这个问题主要不是阅读的,而是心理的问题。心理问题会影响我们阅读实用性的作品,因此我们在这里有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