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奥古斯丁。”霍普说,她是一个小时后回来的。

我仍旧坐在沙发上出神,“嗨。”我模糊地回答。

“你在干嘛?”

我眼睛盯着电视屏幕。“没什么,我刚和布克曼从外面散步回来。”

她扭头望了望,“是吗,太好了,我正想和他谈点儿事。他在哪里呢?”

“哦,他离开了。”我说。

“见鬼,你觉得我现在跑出去追他,能不能追上呢?”

“追不上。”我说,“他大概一个小时以前就走了。”

她坐到沙发上。“真该死,”她说,“我想问问他,这个星期五他能不能替我在爸爸的办公室值班,我 想去阿默斯特看我的朋友维维安。”接着,她把手伸进绣着彩虹图案的帆布坤包里,从里面取出一本小开本 、白色封皮的圣经。

“你和我一起做圣经占卜,好吗?”

“好。”我说。

芬奇大夫一家人都喜欢做“圣经占卜”。这就像是问“水晶魔术球”(一种代替抓阄或投币的球装玩具 ,通过它随机显示的答案,使用者可以决定谁该得什么或该做什么)一个问题,只不过这一次你是在问“上 帝”。具体方式就是一个人把手放到圣经上,而另一个人思考该向上帝请教的某个问题,比如,“我可以把 头发剪短一点儿吗?”接着,那个手放到圣经上的人打开圣经,随意地翻到任何一页,而提问问题的人把手 指放到这页的任何位置,手指停留处所显示的文字,就是上帝给他的回答。芬奇大夫热衷于做这种“圣经占 卜”,认为这是和上帝沟通的一种直接的方式,他的大多数病人都做过这种占卜。不过,没有任何人做得像 霍普这样频繁。

我手捧圣经,而她闭上了眼睛。“准备好了吗?我问。

她睁开了眼睛:“好了。”

我打开了圣经。

她的手指落下来,放到了一个词语“清醒”上。

“啊,我的上帝,”她说,“这真是难以置信。”

“你刚才问的什么?”

“我问的是,我错过了和布克曼见面,是不是意味着我不该去看我的朋友维维安,这是不是一个暗示? ”

“所以呢?”

“呵呵,所以嘛,”霍普说,“我该清醒一下了。上帝对我说,要是我去看望维维安,我就会打扰她的 。维维安上一月得了感冒,而且她七十四岁了,所以她可能需要更多的睡眠。要是星期五到她那里去,我就 可能把她吵醒。”

我点了点头。她抬头看着天花板,“谢谢你,上帝。”她虔诚地说。

霍普和上帝是好朋友,甚至是铁哥们。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宗教仪式无关,与传统信仰无关。这是某种 更为亲近、更为随意的关系。

霍普上周曾开汽车载着我到城里购物,我们在桑顿广场前面寻找停车的地方。当一辆红色的维加小汽车 离开一处残疾人专用的停车位时,霍普高声喊道:“太好啦!”

“你不应该停在这里。”我提醒他。汽车里散发出甜兮兮的,就像是有些人的胳肢窝的气味,我长时间 坐在里面,难免感到恶心,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她不该占残疾人的车位。

“这个位置就是为我准备的。”她说。

我们下了车。她打开后备箱,从里面取出她绣着彩虹图案的坤包。除此以外,她每次出门,还带着一个 带有“公共广播系统”字样的背包,外加一个塑料购物袋。“帮我把后备箱关紧。”她对我说。

我使劲关上了后备箱。不过我看不出这有多大意义,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扒手没什么可偷的。他们 会对放在里面的东西感兴趣吗——一个纪念父亲节的小徽章,一大把气球,一把蓝色的塑料梳子,它通常放 在仪表板上。对了,后备箱里还有一卷卫生纸,一瓶止痛药。

霍普把手伸进包里,掏出了一台电子闹钟。“你有一角钱吗?”

我把手伸到口袋里,首先摸到的是瘦骨嶙峋的屁股,我感到骨头有些扎手。我拿出了一角钱。“给。” 我把它递给霍普。

随后,我注意到这里没有停车计时器。“霍普,这里没有计时器。”

“我知道。”她弯下腰,把钱放在汽车前面的马路上。“这是一点小意思,给上帝的。我想感谢上帝, 他帮了我的忙。”

在桑顿广场附近的食品店里,霍普迟迟不能决定该买金枪鱼三明治,还是火鸡三明治,尽管身后还有很 多人在排队等待。她掏出了那本白色的圣经,开始占卜。这次她只能自己搞定了,因为她时间不允许,她很 着急。“收获,”她说,“我的手指放到了‘收获’这个词上。”她想了一会儿,说:“难道火鸡不是用粮 食喂大的吗?我想肯定是啊,这和‘收获’的意思很接近。”然后,她微笑地看着站在柜台后面,看上去多 少有些羞愤的姑娘:“我还是要火鸡三明治,不过五谷杂粮要多放一些。”

这个家庭老搞这种圣经占卜,起初也让我有些羞愤。不过,就像对待其它事情一样,我很快就适应了。

接着,我自己也做这种试验了,而且让我越来越着迷,这一点儿也不奇怪。我会提问上帝:“我该去买 动力铁轨乐队新出的唱片吗?”我打开圣经,把手放到“饥饿”这个词上面。我由此知道这张唱片是狗屎唱 片,我应该把钱省下来。多么简单,多么有效,就像是把一本书翻过来,看看封底,就找到了答案。

或者说,这就像不懂事的孩子遇到问题,只须向父母中任何一位请教,老练的父母总会给出答案。

弗恩·斯图尔特是一个牧师的妻子,是我妈妈亲密的朋友。她的脸上有着苍白的笑容,她的笑容很近, 距离她端的那盘果仁巧克力小方饼只有几英寸远——这种小方饼是她特地为我准备的美食。她和家人住在一 所温暖而舒适的房子里。她的房子坐落在一个青草覆盖的小山顶上,旁边生长着一大片高大的白桦树,白桦 树的枝条俯视着琉璃瓦镶嵌的屋顶。

身为牧师的妻子,弗恩可谓出类拔萃。她和我妈妈一起到商店购买餐巾环(套餐巾用的小器具),喜欢 讨论当代诗歌,参观当地的博物馆。她有一头修长的褐色头发,留着漂亮的刘海儿,有时候,她还把头发用 黑色天鹅绒发卡别到脑后。她讲话时带有轻微的英格兰口音,不过,我听说她是在加利福尼亚的瓦克维勒长 大的,后来和全家人冬季里滑着雪橇,一路搬到了斯托市。她和丈夫是很有品位的中产阶级,他们穿戴讲究 ,喜欢订购Peterman和Bean服装公司的商品名录手册,了解最新上市的服装资讯。弗恩经常穿着talbot品牌 的鹿皮高跟鞋,脖子上戴着一个小型金质十字架。

弗恩说起话来,很少带脏字,不过,她倒是常说废话。

我父母离婚以后,我妈妈和我一时间无处安居。房子被卖掉了,财产也进行了分割。但搬到弗恩那里之 前,我们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是弗恩收留了我们。

她安排我们住在她家对街的一处地下公寓。我立刻就喜欢上了公寓里用铅框固定的玻璃窗,紫铜材料的 下水管道,宽大的橡木地板。有那么几个月,我经常住在这个小小的公寓里,而其它时间,我就住在芬奇大 夫家里,就是浴室旁边的那个房间,这是霍普特地为我收拾出来的。

许多个夜晚,妈妈和我在弗恩家里吃饭。她的家人非常和气,让我感觉受宠若惊。说真的,他们似乎等 待了一整天,迫不及待地等着我们晚上出现。

她的四个孩子都是白皮肤,有一脸可爱的微笑,像太妃奶糖一样让人倍感甜蜜。而女孩子们的脸颊上, 都有两个小酒窝儿。我感觉他们永远都那么神清气爽,仿佛刚刚洗完热水澡出来似的。

当弗恩端着一个瓷碗,把蒸煮过的花椰菜和亲手制作的奶酪沙司放到桌上的时候,他的儿子会用叉子戳 起一根菜叶,首先放到我的盘子里。“就算是你不喜欢吃蔬菜,你会喜欢我妈妈做的法国口味的凉菜。”他 冲我眨眨眼睛。

他的姐姐会故意拍一下他的肩膀:“不幸啊,丹尼尔,只要妈妈愿意,她还会让我们喜欢上利马豆呢。 ”

桌子周围的所有人都会笑起来,然后,大家双手合十,向上帝祷告和祈福。

对我来说,这些人就如我见过的一家动物园里的动物。他们是那样让人感到新奇,我从没见过像他们这 样的人。我不能确定是否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还是仅仅生活在他们中间,写写关于他们的日记,或者和他 们一起照相。

可以确定的是,弗恩不像我妈妈,她永远不会把圣诞树从阳台上扔出去,或者顶多为她的孩子做那种玉 米淀粉的生日蛋糕,就算万事大吉了。而且我还确信,她永远不可能像我那样,能把香烟头就着牡蛎三明治 一起吞到肚子里。

我的大脑下部的某个区域告诉我,弗恩一家人才是正常的人,而我又何须人也呢?我更像是芬奇大夫家 的一员;我不像弗恩一家人中的任何一个。

很难设想外形俊美、穿着规矩的丹尼尔,会坐在芬奇大夫家的电视房里,指着家里的狗哈哈大笑,因为 小普比尔正躺在客厅的地板上,嘴里咯咯地笑着,他的短裤褪到下面,任由那条狗有滋有味地舔着他的小鸡 鸡。很难设想丹尼尔见到这样的情景,顶多不过是耸耸肩,便转身回到电视房里——这种事情在芬奇大夫家 里司空见惯。

我妈妈终于找到了适合我们居住的地方。地点在艾米莉·迪更森街道上,是一所很大的老式住宅的一半 ,距弗恩家不过几英里远。我妈妈很喜欢我们的新居,因为当年艾米莉·迪更森就住在街道对面。“同为诗 人,我和她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们都选择了这里。在我人生的这个阶段,住在这里对我再适合不过了。” 她得意洋洋地说。而我喜欢这里离北安普顿,离芬奇大夫的家很近,现在,我妈妈不必经常开车送我,我可 以做公共汽车过去。另外,我喜欢这个新居的理由是,这所住宅似乎没有我的位置——我的私人“房间”连 门都没有,因为它只是个小小的角落罢了,这意味着我不必花更多的时间和妈妈在一起了。

芬奇大夫已经告诉我,一定把他的家当成我的家。我可以在任何时候登门,只要我愿意。“你只要敲敲 门,阿格尼丝就会从床上爬起来,为你打开家门。”我知道,霍普其实非常想让我到她家里,纳塔莉也是如 此。她现在住在匹兹菲尔德,和她的合法监护人住在一起,但她经常回北安普顿。而且她也说过,要是我到 那里去,她就会马上赶回来。

起初,纳塔莉有个监护人让我感到奇怪,因为她已经有了一个父亲。不过芬奇大夫认为,人人都有权选 择自己的父母,所以纳塔莉十三岁时,选择了父亲的一个病人作为她的监护人。他的名字叫特伦斯·马克斯 韦尔,年龄四十二岁,家庭很富有。因此,纳塔莉和她的监护人住在一起,她还有监护人出钱,上了一所私 立学校。维基则和一群嬉皮士厮混,在美国各地到处旅行。每隔六个月左右,维基就会借中途停车的机会, 回到北安普顿的家里一趟。

我由此感觉,一个家庭的成员应当经常流动,而我也不必过于依附于任何人,任何住所。在某种意义上 ,我感觉自己像个冒险者,而这恰恰迎合了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强烈的渴望。

唯一的问题就是上学。我刚到十三岁,在阿默斯特教会学校上7年级。当初上小学对我来说是一场噩梦 ,因为在三年级时我曾留级两次。后来,在我父母离婚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阿默斯特,我转到了一所新的 小学。可这没有什么效果,现在我的情况似乎比以前更糟。

从进入校门的第一天,我遭到氯气味道的袭击的那一刻起,我就预感到,我不会在这所学校里呆上多长 时间。氯气的味道是从游泳池飘来的,而一座游泳池的存在,意味着这所学校要强制学生学习游泳,也意味 着讨厌游泳的我不仅要穿上泳装,还要当着其他人的面,浑身冷湿地把衣服脱得精光,再把干衣服换上。

另一个问题就是审美感受。对我来说,这所学校面积庞大的灰色平房,看上去就像是一家肉类食品加工 厂,或者只是为一些毛绒玩具制作塑料眼睛。这种建筑风格让人每天看了泄气,我可不想整天呆在这样的地 方。从另一方面说,附近的阿默斯特电影院我倒是经常光顾。它甚至还有吸烟区呢。我也喜欢汉普郡商场的 “棋王”服装店,那里出售挺括的衬衫,还有一种漂亮的白色西裤,裤线异常清晰,叫人爱不释手。

不过,和一个真正的大问题相比,这些好处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我一来到学校,就要被那些正常的美 国孩子所包围。他们有好几百人,在各个房间里聚集着,移动着,就像是芬奇大夫厨房里的蟑螂一样——当 然,我对那些蟑螂已经不那么在意了。

我和这些孩子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们的妈妈会把蜡烛那么大的胡萝卜切成碎片,一口一口地吃下去,而 我妈妈能把整只蜡烛咽到肚子里。还有,他们在十点钟准时上床睡觉,而我呢?凌晨三点钟以后,我的生活 才刚刚开始。

我在芬奇大夫家里住的时间越长,越是能够体会到,这个学校多么浪费我的时间。对于那里的孩子们来 说,它徒有虚名,它不过是个干涸的蓄水池,没有更宏大、更长远的规划或者想法。而且,纳塔莉也说过, 即使她不得不去上公立学校而不是私立学校,她也不会上这种教会学校。

大夫一家人让我懂得,一个人可以拥有自己的规则。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任何成年人都无权按照他们 的想法,替你安排一切。

所以,我每个月只会到那里上一天学,有时候一连两天都去。剩下的二十八天,我做属于我自己的事情 。我通常做的事,就是写日记,看电影,或者阅读斯蒂芬·金的小说。我保持足够的警惕,不让自己连续旷 课三十天,因为那样的话,到了年终,学校当局就会公布一份“核心鉴定”,我担心鉴定的结果,就是把我 送进少年犯管教所。

我的技巧,就是经常到年级大教室应付课前点名,接着就抽身而退。我这样做,势必使学校的记录产生 虚假和混乱。唉,谁让它漏洞百出,总是可以让我钻空子呢?另外,我没有任何朋友,也不知道任何人的名 字,更使我难以被人注意,成为众矢之的。

一天下午,我很早就放学回家了。我在大教室露面,顺利应付完点名之后,就从那所工厂里悄悄溜了出 来。这是晴朗的一天,当时我口袋里有七美元。我一直想到电影院去,看看那里正在播映的德国影片,所以 我向迪更森街道方向走去,我想从妈妈那里再要五块钱。

当我打开门的时候,我看到了弗恩和妈妈。弗恩的脸朝下,趴在妈妈的两条腿之间。

我妈妈四肢伸开,躺在沙发上,眼睛紧紧地闭着。弗恩的脑袋左右摆动,就像一条狗正舔一块肉骨头。 她们两个都一丝不挂;我妈妈的蓝色睡衣搭在沙发的把手上,弗恩的罩衫和裙子堆放在地板上。

一开始,妈妈没有注意到我,不过弗恩睁开眼睛,把头转向门口方向,她的嘴仍放在妈妈身上。她一眼 就看到了我。就在那短短的一刻,从她的目光里,我看到了一种真正的恐惧。

我感到恶心,我想呕吐,我震惊得无法自制。我转身离开。当我走出大门时,我听见弗恩在后面高声尖 叫,就像是一种大型动物,喊叫声完全是从胸腔发出的。

我的妈妈也尖叫起来:“弗恩!弗恩!没事的!”

我走到外面的门廊上,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感到自己有些麻木和迟钝,我咧开嘴巴,似乎是哭,又似 乎是笑。街道很安静,两边都是二层楼房,篱笆修建得齐齐整整,私人车道一尘不染,还有一只猫在嗷呜地 大叫。所有的人都在关紧的门后做着一切事情。我回头看着那座黄色墙壁的房子,绿色的百叶窗,停在车道 上的灰色小货车。你真是无法想象这一切!

好像紧紧过了几秒钟,我听见门打开了,我感到有双手放到我的肩上,使我转过身去。弗恩站在那里。 她穿上了衣服,不过没有系上扣子。她的头发有些凌乱,她哭泣着,她的双颊汗涔涔的,她试图把我拉到怀 里,拥抱我,亲吻我的脸颊,我的额头,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想挣脱,我不想让她的嘴碰我。

随后,她跑动起来,她穿过草坪,跑到她的汽车跟前。由于羞愧,她的头低垂下去,就像是在避雨一样 。她把手提包紧紧压在胸口上。

我想到了她的儿子,穿戴讲究而整洁的丹尼尔。我想到了晚饭时,丹尼尔把一篮子面包交给我的情景: “我妈妈做的面包特别好吃,来吧,吃一块吧。”

我回到屋里时,见我妈妈光着身子,盘着腿坐在沙发上,抽着一支摩尔烟。她的乳房大得吓人,像面口 袋一样垂下来,耷拉在膝盖上。她粗重地呼吸着,把烟杆放到嘴唇上,狠命地吸着,就像是婴儿在吃奶一样 。我想不到居然有人那样做——像弗恩那样——对她做那种事情。上帝,我要崩溃了!

“我希望你更喜欢呆在学校里,”我妈妈说,“虽然我知道,上学是一件枯燥的事,你更愿意同我在一 起。你能把我的睡衣拿给我吗?”

她轻松的态度让我恼火。她从不关心别人,她只关心她自己。我把她的睡衣从长沙发的靠背上扯下来, 用力扔给她,险些碰上她的摩尔烟。

“留点儿神,奥古斯丁!我手上拿着烟呢,烧着了怎么办?”她瞪了我一眼,样子很生气,“别这样好 不好?你要是为刚才的事恼火,可以把想法说出来。”

“我真不理解你。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结巴了,“你和她在一起 ……多久了?”

我妈妈把她睡衣套到头上,然后站起来,顺着身体套下去。“哦,很早以前,我就爱上了她。几个月之 前,我们有了身体上的接触。”

“是在我们住在她家隔壁的时候吗?”

“奥古斯丁,这些是我私生活的细节,”他的食指和中指夹住烟杆,大拇指顶到太阳穴上,仿佛若有所 思,“这是我和弗恩之间的事。”我妈妈说起话来,永远像是在接受《女性与家庭》杂志的采访,她就跟个 名人似的。

真相大白了。几个月以来,弗恩和妈妈已经是恋人了。原来我妈妈是一个同性恋。我不知从哪里听来的 ,说同性恋可能是基因遗传。或许我也是从她那里继承过来的。我很担心我还从那里继承了什么。我到了三 十五岁,是不是也会变疯,变成精神病呢?

她走进了厨房,我跟在后面。我看着她把一勺咖啡倒进杯子里,又加上了一些热水。

“不管怎么样,我很为你担心,”她朝水杯吹着气,接着喝了一大口,“我担心你,还有你的学业。”

“可我不想再忍受那个地方了!”我说,“芬奇大夫经常说,如果一个人到了十三岁,你就不能够限制 他做什么事情。到了十三岁,他就是自由的了。”

“是的,我知道他说过。”我妈妈说,“但是法律规定,你必须上学。”

“行了,去他娘的法律。”我点上了她的一支香烟。

“你最好不要抽我的烟。你自己不是有一盒烟吗——尽管我不希望你学抽烟。”

“哼,我非抽不可。”

“是,我知道。我刚刚说过,我只是不希望你抽烟。”

“好吧。”我说,我想把烟头掐灭。

“别,别把它弄灭。我来抽。”她把烟抢过来。她接着说:“好,我知道我不能强迫你去上学。我不能 强迫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

在这样的时刻,她怎能指望我去想上学的事呢?而且,要是我真的呆在学校——那才见鬼呢,你可以想 象我会错过什么!弗恩女士,牧师的妻子,她不只是彻头彻尾的同性恋,而且是我妈妈的情人!

“她的家人知道吗?”

“不知道!”妈妈直截了当地说。她转向我,表情严肃:“她的丈夫,她的孩子,他们都不知道我们之 间的事,这一点很重要。”她说这话的语气,似乎相当担心我会马上跑出去,跑到弗恩家里,大声宣布:“ 各位,你们猜猜看,你们猜猜看,趁着厨房的面包还没烤熟,你们的妈妈在卧室里干什么呀?”

这时,房间内的光线多了起来,仿佛一架照相机的镜头盖打开,长镜头伸出来,聚焦到她的脸上。我的 耳畔响起一曲曼妙的音乐,袅袅地弥漫在整个房间里。我妈妈站在刚刚打开的窗户前面,她的睡衣浸润在阳 光里,她的身体形成了一道高大的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