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伙计,我跟你们讲,”他说,“我家里有两个很不错的小孩,还有个漂亮老婆。各位听着,我这人真不配当爸爸,不配当丈夫。”

“可别这么想。”一个朋友拍拍他的肩膀。

弗兰西听到这群侍者圈子外有几个人在议论爸爸。一个小矮子说:

“你听这伙计是怎么说自己妻儿的。有料啊。这小子很搞笑。工资他拿回家给老婆。小费自己留着买酒喝。他和麦克加里蒂酒吧有个很搞笑的交易。他把所有小费上交。麦克加里蒂给他酒喝。现在他也不知道,是麦克加里蒂欠他的,还是他欠麦克加里蒂的。不过这个办法对他倒适合。他总是醉醺醺的。”这些人随后走了。

弗兰西心头隐隐作痛。不过,看到爸爸周围站着的那些人都喜欢他,他一说话他们都笑,都在认真听,这伤痛的感觉又缓和了些。她知道大家都喜欢爸爸。

是的,每个人都喜欢约翰尼·诺兰。他是个情歌歌手,他唱情歌。从古至今,谁不喜欢自己中间的歌手?尤以爱尔兰人为甚。他这些侍者哥们真的喜欢他,他招待的客人喜欢他,老婆孩子也喜欢他。他依旧活泼、年轻、帅气。老婆还没有一腔苦水,对他恶言相向。孩子们也还懵懵懂懂,不知以他为耻。

弗兰西收回了自己的思绪,不再去想去工会总部的那一天,继续听爸爸聊天。爸爸在回忆。

“就拿我来说吧。我这人啥也不是。”他平静地点着了一支五分钱的雪茄。“土豆歉收那年,我们家人从爱尔兰跑到这里。开轮船公司的伙计说可以带我父亲去美国,那边有事情等着他。他说船票他先垫上,日后用工资抵。就这样,我父母亲到了这边来。”

“我父亲就跟我一样,什么事情都做不长。”他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烟。

弗兰西一声不吭地烫着衣服。她知道他只是在自言自语。他也不指望女儿明白这些。他只是希望有人在倾听。他几乎每个星期六都说同样这些话。一周其他时间他都在喝酒,进出家门,也说不了几句话。今天是星期六,是他说话的时候。

“我们家的人都不识字。我自己也只上了六年级。老头子一死,我就把学停了。你们这些孩子很幸运。我保证你们会把书念完。”

“好的,爸爸。”

“我那时候才十二岁。我去酒吧给醉汉唱歌,他们朝我身上扔分币。然后我就去酒吧、饭店……招待人……”他沉思了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一直想做真正的歌手,打扮得像模像样,正正经经上台演出。不过我文化不高,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成为舞台歌手。做好本职工作吧,你妈说。她还说,你不知道自己有事情做多么幸运。就这样,我进了侍应生兼歌手这一行。这工作不大稳定。我要是当个一般的侍应生还好些。我就是因为这个才喝酒的。”他前言不搭后语地说。

她抬头看了看他,似乎要问个问题。但是想了想她又把话吞了。

“我喝酒,是因为我完蛋了,这个我也知道。我不能和其他男人那样开卡车;这个身材,也不好去当警察。我必须灌啤酒,想唱歌的时候就唱。我喝酒,是因为我本事太小,担子太重。”他停顿了好一阵,然后低声说:“我过得不开心。我有妻子有孩子,却天生是个懒人。我从来不想有家室。”

这话又让弗兰西心头作痛了。他不想要她,还是尼雷?

“我这样的人成家做什么?可是我爱上了凯蒂·罗姆利。对了,这可不是怪你妈。”他匆匆忙忙地说,“要不是她,我也会娶希尔蒂·欧黛儿。要知道,都到现在了,你妈妈还在吃她的醋。我遇到凯蒂的时候,就跟希尔蒂说:‘从此你和我,各走各的吧。’然后我和你妈结婚了,然后我们生了孩子。你妈是个好人,弗兰西,这个你不要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