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五点三十分

    管家对我们这天下午的造访表现得非常不自在,尽管她身形高大健壮,但是看上去好像已经丧失了力气,她的脸上频频浮现出焦虑不安的神色。我们进去时史尼金告诉我们,她细读了报上有关这桩命案的所有报道,不断询问他是否有更进一步的消息。

    她对我们的出现感到十分意外,坐在万斯指定的椅子上时,她内心恐惧但又无法逃避。当万斯锐利地盯着她时,她害怕地看了他一眼后立刻转移视线,仿佛当他们目光相遇的刹那,她一直小心隐藏的秘密已经被他发现了。

    万斯直截了当地问她:“普拉兹太太,班森先生会不会很在意他的假发——我的意思是,他会不会常常不戴假发会见客人?”

    妇人看起来松了一口气。

    “噢,不,从来没有过,先生。”

    “普拉兹太太,请你仔细回想一下,班森先生是不是不曾戴假发见人?”

    她想了一下,眉头皱了起来,“有一回我看见他脱下假发给欧斯川德上校看,但那是常常来这里找他的老朋友,他告诉过我他俩过去曾住在一起。”

    “再没有别人?”

    她再度陷入思考当中,几分钟后她说:“没有。”

    “他的顾客们呢?”

    “他对他们特别在意……还有陌生人,”她补充说,“有时天气太热,他坐在这里脱下假发时,一定会把那扇窗的窗帘拉上,”她指着靠玄关的一扇窗,“你可以从台阶上望进来。”

    “我很高兴你指出这一点来,”万斯说,“如果有人站在台阶上轻敲窗户或铁栏杆,屋内的人听不听得到?”

    “当然了,先生,百分之百听得到,有一回我外出时忘了带钥匙,就这么做过一次。”

    “你会不会认为杀班森的凶手就是用这种方式进屋来的?”

    “会的,先生。”她迫切地回应。

    “这个人一定和班森先生极为熟识,才会敲窗而不直接按电铃。你同意我的看法吗,

    普拉兹太太?”

    “是的——先生。”她的声音有一些迟疑,这个问题显然超出了她的能力范围。

    “如果是一位陌生人敲窗,班森先生可不可能不戴假发便迎接他入内?”

    “不——他不会让陌生人进来的。”

    “你确定当晚电铃没有响过?”

    “绝对肯定,先生。”她回答得斩钉截铁。

    “门口的台阶上有没有灯?”

    “没有,先生。”

    “如果班森先生向窗外看究竟是谁在敲窗户,在晚上,他认不认得出那人来?”

    妇人犹豫着,“我不知道——我想不行。”

    “如果你不打开大门,能从屋里看见是谁站在外面吗?”

    “不能,先生,有时我真希望可以。”

    “所以,如果那人敲窗,班森先生一定认识他的声音?”

    “看来确实如此,先生。”

    “你确定没有人能够不用钥匙进来?”

    “怎么可能进来?门是自动上锁的。”

    “是那种自动弹簧锁,对吗?”

    “是的,先生。”

    “那么一定有一个可以关上的锁孔,即使门锁上后也可以从两边打开。”

    “是有这么一个锁孔,”她大声说,“但是班森先生叫人来把它弄失灵了,他说这个东西太危险——我很可能没锁好门就外出。”

    万斯走到玄关处,我听见他开门关门的声音。

    “你说得很对,普拉兹太太,”他检查回来后说,“现在请告诉我:你确定其他人都没有家里钥匙?”

    “除了我和班森先生之外,没有人有钥匙。”

    万斯点头接受她的宣告,“你说在班森先生被杀那晚你没有关上寝室的门……你平时都打开的吗?”

    “不,我平时都关上的,但那天夜里实在太闷热了。”

    “那么你将门打开是非比寻常喽?”

    “可以这么说。”

    “如果房门如平时一般关上,你想你可能听得见枪声吗?”

    “如果我清醒时,也许;但如果我睡着了就听不到,这种老房子的门都很厚,先生。”

    “而且都很精致美丽。”万斯赞美。

    他羡慕地看着通往玄关的两扇巨大的桃花心木门,“你知道吗,马克汉?我们所谓的文明就是不断破坏一切固有的美丽耐用的东西,然后设计一些廉价低级的替代品。所有现代文明的退步史可以从木料工艺品上得知,你看那扇古老的门,把它的斜角嵌板、厚实的木料和精美的雕工,与现代成千上万机器制造的又平又薄的木板比较一下,你就知我所言不假了。”

    他用了不少时间研究那扇门,然后突然转身问正好奇地望着他的普拉兹太太,“班森先生外出晚餐时,是怎么处置那个珠宝盒的?”

    “什么也没做,先生,”她紧张地回答,“他把它留在那张桌子上。”

    “他走后,你看见那个珠宝盒了吗?”

    “是的,我本想把它收起来,后来想还是最好不要去动。”

    “班森先生离开后,没有人到过门口或进屋里来过?”

    “没有,先生。”

    “你确定?”

    “十分确定,先生。”

    他起身在室内踱步。当他走过妇人面前时,忽然止步面对着她。

    “你娘家本姓是郝芜曼吧,普拉兹太太?”

    她最害怕的事情发生了,她的脸变得毫无血色,双眼睁得老大,张口结舌。

    万斯和善地站在她面前,在她尚未恢复正常时说:“最近我很荣幸地见到你迷人的女儿。”

    “我的女儿……”妇人开始结巴。

    “郝笑曼小姐,你知道的——那位金发迷人的年轻小姐——班森先生的秘书。”

    妇人坐直身子,从齿缝中进出:“她不是我女儿。”

    “等等,普拉兹太太,”万斯,好像对一个孩子般地叱责她,“为什么要愚蠢地欺骗我们呢?你记得当我指控你对和班森先生喝下午茶的小姐有某种私人情感时,你是多么紧张吗?你怕我以为她是郝英曼小姐……但是你为何如此不安呢,普拉兹太太?我想她是一个好女孩,你不能因她不姓普拉兹而姓郝笑曼而责怪她。普拉兹可以是一个地名,或是坠毁或爆炸之意,有时它又可能是面包或发酵的蛋糕,而郝芳曼却是王宫贵族,比发酵蛋糕要好多了,是吗?”

    他对她展现出迷人的笑容,他的态度令她平静下来。

    “不是这样的,先生,”她申诉,“是我要她用这个姓氏的,在这个国家,任何一个聪明的女孩都可能变成一位高贵的淑女,只要给她机会,还有——”“我完全了解,”万斯愉快地接口,“郝芜曼小姐聪明有智慧,你伯别人知道她的母亲是管家后会阻碍了她的成功之路,所以你为了她的前途而隐姓埋名,真的很了不起……你的女儿自己一个人独居吗?”

    “是的,先生——住在莫尼塞丘,我们每星期都会见面。”她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

    “当然——我相信只要有机会你们一定见面……你是不是因为她是班森先生的秘书才从事管家工作的?”

    她拾起头,眼中露出少许痛苦的神色,“是的,先生。她告诉我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常常要她晚上到家里来加班。”

    “你希望能够在这里保护她?”

    “是的,先生——就是如此。”

    “谋杀发生的第二天早上,马克汉先生问你班森先生家中有没有枪时,你为什么那么紧张?”’妇人将目光移开,“我——没有紧张。”

    “你有,普拉兹太太,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你怕是郝芜曼小姐射杀了他。”

    “不,先生,不是的,”她开始哭泣,“我的女儿那天晚上根本不在这里——我发誓——她不在这儿……”她不住地颤抖,一个星期以来的紧张情绪终于令她崩溃,她显得十分无助。

    “好了,好了,普拉兹太太,”万斯安慰她,“没有人认为郝芜曼小姐与班森先生之死有丝毫关联。”

    她仔细搜寻他的表情,起先她不肯相信——显然是她心中长期恐惧的结果——他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费尽唇舌解释自己所言全部属实。终于,当我们离开时,她的情绪渐渐稳定。

    我们赴史杜文生俱乐部途中,马克汉全神贯注地沉思,一言未发,访问普拉兹太太后所推论出的新的事实令他再度陷于五里迷雾中。

    万斯抽着烟,不停地转头看着两旁经过的建筑物,我们往东行经四十八街,当车子经过纽约圣公会教堂时,万斯命司机停车,并坚持要我们欣赏几眼。

    “基督教,”他指出,“几乎光看他们的建筑即可分辨,仅有少数例外,全城之中看了最不碍眼的只有教堂。美国人建筑美学的信条是:硕大便是美。这些中间有长方形洞的巨型盒子被称之为摩天大楼,美国人崇拜的是它们的高耸巨大,一个有凶十层的盒子应该比二十层的盒子漂亮两倍,是这么算的吧?……看看对街那幢只有五层楼高的建筑物,它比全城中任何一栋摩天大楼都美丽、令人印象深刻。”

    在赴俱乐部途中,万斯只间接提到一次对于谋杀案的看法。

    “马克汉,仁慈的心肠比冠冕还要来得宝贵,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自己认为应该得到嘉奖。普拉兹太太今晚可以睡个好觉,她害怕秘密被揭穿而担惊受伯了好一阵子,她是一位勇敢坚强的老妇人,无法想像未来的贵夫人被人怀疑……奇怪她为什么要这么担忧?”他狡猾地看了马克汉一眼。

    直到我们用过晚餐后才重拾这话题,我们将椅子拉开,望着麦迪逊广场的树梢。

    “马克汉,”万斯说,“现在据弃所有成见,公平地看待这件案子——如同你们律师一向强调的……我们现在知道当你提起武器时普拉兹太太为何那么紧张,以及我认为她对班森喝下午茶的同伴有私人感情时,她为什么坐立难安。这两个谜题已经解开了……”“你是怎么发现她和那女孩的关系的?”马克汉突然插口问道。

    “用我的眼睛啊,”万斯责难地看了他一眼,“记得我们初次与那位年轻小姐见面时,我频频向她送秋波——算了,我原谅你……你记得我们讨论过头盖骨的问题吗?我一见到郝英曼小姐,就发现她在头型、颧骨、下巴和鼻子上酷似班森的管家……然后我注意到她的耳朵,普拉兹太太的耳朵上端极尖,没有耳垂,这种耳型是会遗传的,所以当我看见郝芜曼小姐有相同的耳朵后,立刻确定她们之间的关系。当然,还有其他相似之处,肤色、高度——她们两人身形都算大,肩膀窄,手腕脚踩很细小,臀部……郝芜曼是普拉兹娘家的姓氏是我猜的,但这已经无关紧要了。”

    万斯在椅子上挪动身子,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现在用你的法律思维想想……我们假设在十三日午夜十二点半,凶手来到班森家中看见客厅的灯光,轻敲窗户,立刻被允许入内……你认为来者是个什么样的人?”

    “与班森极为熟识的人,”马克汉回答,“但这个事实对我们毫无帮助,我们不可能逮捕他的每一个熟人。”

    “范围比这个还小,老友,”万斯说,“凶手是班森的密友。至少,在他面前班森不在意自己的形象,脱掉的假发就是最好的证明。你知道假发是每个秃头的风流中年人不可或缺之物,你也听见普拉兹太太的话,在一个送杂贷的男孩面前都刻意隐藏秃头的班森,会以毫无光彩的面貌出现在不熟识的人面前吗?除此之外,他还脱下一排假牙。再有,他服装不整,穿了一件旧外套和一双拖鞋,想像一下这些情景,我亲爱的老友……你认为有多少人能够令班森完全不在乎自己的模样?”

    “也许有三四个,”马克汉回答,“但是我不能将他们统统逮捕。”

    “如果可以,你一定会这么做,但这是不必要的。”

    万斯从烟盒中又取了一支烟,继续说道:“还有许多有利的启示,例如,凶手一定熟知班森家中的格局,他知道管家的卧房和客厅之间有一段距离,关上房门不可能听见枪声;他一定也知道在那段时间内屋子里没有其他的人。别忘了,班森十分熟悉他的声音,因为恐惧窃贼闯空门和上尉的威胁,若稍有怀疑他就绝对不会让人进到屋子里。”

    “这是一个可靠的推论……还有呢?”

    “珠宝。马克汉,你想过吗?那天晚上班森回家时还在桌子上,第二天清晨就不见了,所以很明显是凶手把它拿走了……或许它是凶手造访的原因,若真是如此,谁会知道那些珠宝在班森家中?而谁又特别想得到它们?”

    “没错,万斯,”马克汉缓慢地点头同意,“你说中了要点了。我一直对范菲有强烈的不安,今天下午几乎要下令逮捕他,但希兹带来李寇克投案的消息。证实那是谎报之后,我的怀疑又重新回到他身上,我今天下午不曾提起的原因是想听听你的意见,你刚才所说的一番话和我的想法完全吻合,范菲就是我们要抓的人——”他突然将翘着的腿放下来,“他妈的,你竟然让他从我们手上跑了。”

    “不要生气,亲爱的,”万斯说,“我想他和范菲夫人在一起很安全,跑不掉的,再加上你的朋友班·汉伦先生追捕逃犯很有一手……先放过范菲好了,你今晚不需要他——而明天,你更不会要他。”

    马克汉迷糊了,“这是什么意思?——我不会要他?……为什么?”

    万斯懒洋洋地解释,“他个性乖僻又不可爱,长得也不俊,除非必要,我可不希望他在我旁边出现……附带说一句:他无罪。”

    马克汉迷惑地忘记了发火,他看着万斯足足有一分钟之久,“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如果你认为范菲无罪,那么看在老天的份上,你认为到底是谁有罪?”

    万斯看了一眼表,“明天来我家吃早餐,把希兹搜集来的不在场证明带来,我会告诉你是谁杀了班森。”

    万斯的语气震动了马克汉,他知道除非万斯有绝对的信心,否则不会做出这样的承诺,他太了解万斯了,所以不可能轻视或忽略这样的宣告。

    “为什么现在不能告诉我?”他问。

    “对不起,”万斯道歉,“今晚我要去听管弦乐演奏,你最好一起来,音乐可以纤解你紧张的情绪。”

    “我不去,”马克汉抱怨,“我需要的是一杯苏打白兰地。”

    他陪我们下楼搭计程车。

    “明天早上九点钟过来,”我们坐进车内时,万斯说,“晚一点再去办公室,别忘了打电话给希兹要那些不在场证明。”

    当车子即将开动时,他将身子伸出窗外,“喂,马克汉,你觉得普拉兹太太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