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七日,星期一,中午

    万斯说完后,屋内沉寂了片刻。马克汉陷在椅子里,眼睛凝视着前方。希兹则是勉强带着赞叹的眼神看着万斯。他坚持杰梭涉案的论调基础已经被粉碎,而且他所建立的破案架构显然也摇摇欲坠。马克汉相当清楚这点,他的希望也破灭了。

    “我希望你的灵感能帮上大忙,”他喃喃说着,目光移到万斯的身上,“你的最新发现几乎要把我们拉回原点重新开始。”

    “哦,别这么悲观。让我们用睿智一起面对接下来的挑。战。……要听我的看法吗?……它充满了各种可能。”他改变坐姿让自己更舒服些。“史基需要钱——毫无疑问,他的’丝质衬衫都不够换着穿——而且在欧黛尔死前一星期他向,她勒索不成后,他在上星期一晚上来到这里。他知道她会外出,而且打算等她回来;因为从一般情况判断她可能会拒绝见他。他知道侧门晚上都会上锁,而他又不希望被看到进入她的公寓,所以他借着九点半探访未遇作掩护,偷偷地打开了侧门。侧门打开了,他接着从窄巷转回,并在十一点前溜进了欧黛尔的公寓。当那女子和护花男子回家时,他很快地躲进衣橱,一直待在里面直到那名男子离开。然后他走了出来,那名女子因为他的突然出现吓得惊声尖叫。但是,等她认出是史基后,她告诉敲门的史帕斯伍德没事。于是史帕斯伍德便离开回去找人打桥牌了。史基和欧黛尔开始为钱的事争执——可能还争执得非常厉害。在争吵过程中电话响了,史基拿起话筒说金丝雀外出了。两人继续争执不下,但是此时另一名追求者出现了。他是按铃或是自己拿钥匙开门进来,这我无法确定——可能是后者,因为接线生没注意到他的来访。史基再次躲进了衣橱,而且好像预知到会发生什么似的,把自己幸运地锁在里面。很自然地,他把眼睛贴近钥匙孔,看看谁是这第二个访客。”

    万斯指着衣橱的门。

    “你们看,这钥匙孔和沙发成一直线。当史基透过钥匙孔向外看时,他看到让他血液凝结的可怕景象。这名新来的访客扼住欧黛尔小姐的喉咙打算勒死她。……试想一下史基当时的情绪,我亲爱的马克汉。他蜷缩在一个黑暗密闭的衣橱里,就在离他咫尺的距离,凶手正在杀害一名女子:多么惨不忍睹!我相信他当时一定被吓得膛目结舌说不出话来。他看到这名凶手眼中闪烁出发了狂的愤怒,而凶手也一定非常孔武有力,然而,史基却是那么瘦小。……唉!可怜。史基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一动也不动地在衣橱里等待着。我也没什么好再责备这家伙的了,是不是?”

    他作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这名凶手接下来又做了什么呢?唉!我们可能无从得知了,史基这位饱受惊吓的目击证人,已经去见天父了。但是我可以想像,凶手当时找到了那个黑色文件盒,并从欧黛尔的手提包中找出钥匙打开了它,然后拿走一大叠可能是罪证的文件。接下来,我想,精彩好戏开始了。这位绅士开始破坏公寓内部,好让它看起来像是惯窃所为。他撕破欧黛尔睡衣上的蕾丝,并且扯断肩带;扯下她身上淡紫色的缎带花饰,然后丢到她的腿上;接着拔下她的戒指和手镯,项链上的坠子也被扯走。之后他弄倒台灯,搜刮写字桌,翻乱古希腊式橱柜,打破镜子,踢翻椅子,撕破帷幔。……而史基则始终饱受惊吓,眼睛像是黏在钥匙孔上,一动也不敢动,深怕被发现而成为第二个受害者。因为此刻,毫无疑问地,他完全相信外面的这名男子是个发狂的疯子。——对于史基所处的困境,我没什么好说的。它很棘手,你知道。相当棘手!——破坏行动还在持续,就算他从钥匙孔看不到,也能够听得清清楚楚。而他自己就像一只掉进陷阱被逮到的老鼠,无处可逃。这是多可怕的处境,唉!”

    万斯抽了几口烟,稍微改变了坐姿。

    “你知道,马克汉,我可以想像史基在历尽沧桑的一生中最糟的一刻,就是在这名凶手企图打开他蜷缩躲藏的衣橱门时,想想看!他进退不得,而离他咫尺站在外面的那个杀人疯子,显然地,正一步一步向他走来,白松薄木地板被踩得嘎嘎作响。……你能够想像凶手最后松开门把转身离去时,那个家伙如释重负的样子吗?或许有人会认为他经此一吓,整个人一定瘫痪崩溃了,不过他没有。他像是被催眠一样惊惶地窥视和聆听着,直到他听到这名不速之客离开了公寓,才拖着吓软的双腿,一身冷汗地走了出来,仔细注视着这个杀戮战场。”

    万斯环顾一下四周。

    “场面不是很好看——对不对?沙发上横躺着那名被勒死的女子的尸体。那尸体让史基不寒而栗。他畏畏缩缩地来到桌边看着那具尸体,并且用右手撑着桌面好让自己站稳——这也是为什么你能采集到他指纹的原因,警官。然后,他突然为自己目前的处境所苦。在这里,他和一个被杀害的人共处一室,别人都知道他和这名女子关系亲密,而他又是有前科的窃贼。谁会相信他是清白的?虽然他或许能指认是谁干下这起勾当的,但他又如何交代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每一件事都对他不利——他溜进公寓、九点半出现在这栋公寓大楼、他和这女子的关系、他的惯窃身份、他的声誉,没有一样对他有利。……我说,马克汉,你会相信他的故事吗?”

    “先别管这个,”马克汉回答,“继续你的推论。”他和希兹听得兴致盎然。

    “从现在开始,”万斯继续,“我的推论进入了你们所谓的自我发展期,也就是随机应变。——史基接下来面临的迫切问题是逃离现场,并且不能让人看到。在这个紧急时刻,他的头脑变得灵活起来:这次如果不成功便成仁。他开始拼命地思索:他可以马上从侧门离去而不被发现,不过到时候,这门会被发现有人打开下,而这和那晚稍早之前他来访的事一联想,很可能会让人推测到这门是他打开的。……不,这样逃走行不通——绝对行不通。他知道无论如何都无法洗脱自己的嫌疑,特别因为他和她的暖昧关系,以及他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动机、地点、时机、方法、行为和他的纪录——都对他不利。他真的非得在离开时不被人发现才行,否则就得背着杀人犯的罪名四处逃窜,直到被捕。真是进退两难!当然,他知道只要他能从侧门离去并且把它反锁,他就绝对地安全没事了,到时候没人能够指出他是如何进来或出去的。对他来说,这是惟一可能成立的不在场证明——虽然很明显地不太站得住脚,但是,如果有位厉害的律师,他可能就胜券在握了。无疑地,他也想过其他逃走的方法,但都是险阻重重。侧门是他惟一的希望,但是要怎么做呢?”

    万斯站起来,打了个呵欠。

    “那是我个人的推论。史基人在陷阱里,用着他那机灵聪明的脑袋想着如何逃出去。在想出方法前的几个小时里,他可能在这两个房间里走来走去,这也或许是他偶尔向老天爷求救时发出‘哦,我的天!,的原因。至于使用镊子,我觉得这点子是他突然想到的。——你知道,警官,从里面反锁门是个老把戏,在欧洲的犯罪文献中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在汉斯·葛罗斯教授的犯罪学手册中,就有一整章是在讨论窃贼非法进出别人家的方法(作者注:万斯这里提到的论述引自《犯罪手法检定大全》此一著作)。不过讨论的都是锁门——而非闸门——的方法。当然,原理是一样的,只是技巧不同而已。从里面锁门,只要把针或是大头针插进钥匙孔中,用线向下一拉即可。但是这房子的侧门没有锁,甚至在门门把手上也没有孔。——这位机灵的史基在房里紧张地来回踱步的同时,也在寻找对他有帮助的东西,或许就在这时候看到欧黛尔化妆台上的小镊子——不骗你,当今的女人可不能没有这种小眉毛夹呢——而他的问题也立刻获得了解决,接下来就只有试试行不行得通了。就在他离开前,他撬开了那个凶手只磨损却打不开的首饰盒,并且发现那枚镶有钻石、后来他拿去典当的戒指。然后他记起要擦掉首饰盒上的指纹,但却忘了擦掉衣橱门内把手上的指纹和留在桌面上的手印。最后,他静悄悄地离开,像我刚刚示范的网上侧门,再把镊子放进背心口袋,而且后来忘了它们还在口袋里。”

    希兹面无表情,严肃地点着头。

    “再聪明的窃贼,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为什么你只单挑窃贼批评呢,警官?”万斯无精打采地说,“你知道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有谁做事不会百密一疏的呢?”他邪恶地嘲笑希兹,“没骗你,即使是警察,在搜索时也忽略了这枝镊子。”

    希兹嘴里发出不满的咕哝声。他的雪茄熄了,他又仔细地慢慢点燃它。

    “你认为呢,马克汉先生?”

    “情况并没有变得更明朗。”马克汉消沉地回答。

    “我可不是凭空臆测,”万斯说,“我不认为它让情况变得浑沌不明,而且我的推论中已经有很明确的讯息。请注意:史基肯定认识或知道这个凶手。一旦他顺利地从这公寓逃走后,又重拾了一点自信,毫无疑问地,他勒索了这名杀人凶手。他的死对我们来说,只显示他惹恼了对方而后被干掉了。此外,我的推论也清楚解释了那个被撬开的首饰盒、那些指纹、被翻得乱七八糟的衣橱、在垃圾桶找到的珠宝——那个拿走它们的人根本就不想要它们——还有史基的沉默。我的推论也说明了侧门是怎么打开和门上的。”

    “的确,”马克汉叹了口气,“它似乎理清了每一件事,除了最重要的一点——不知道凶手是谁。”

    “没错,”万斯说,“我们去吃午餐吧!”

    困惑的希兹愁眉苦脸地回市警局去了。而马克汉、万斯和我则是前往黛梦尼卡餐厅,那里的烧烤很不错。

    “案情发展现在似乎指向克莱佛和曼尼克斯,”我们用完午餐后马克汉开口说,“如果你那同一个人杀了史基和金丝雀的推论正确无误,那么林格斯待就排除了嫌疑,因为星期六晚上他确实人在艾波索卡医院。”

    “的确,”万斯同意,“林格斯特医师毫无疑问被排除在外了。……没错,克莱佛和曼尼克斯——他们是最可疑的嫌犯‘双胞胎’了。除了他们两人外,也看不出其他的可能了。”他皱着眉头啜饮着咖啡,“我最初怀疑的‘嫌犯四人帮’中又少了一人,真不喜欢这样。涉案范围已经缩小了很多——能想的已经不多,可以说,就只剩两个选择。如果我们最后把克莱佛和曼尼克斯的嫌疑也排除了,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们到时候怎么办——呢,怎么办呢?凉拌!只,有凉拌。然而,他们四人当中有一人是凶手,这个事实真是差堪告慰。凶手不可能是史帕斯伍德,不可能是林格斯特。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克莱佛和曼尼克斯了:四减二等于二。简单的算术,是不是?惟一的麻烦是,这命案没那么简单。天啊,真的不简单!——我说,如果我们用代数、球面三角学,或是微积分学解题,等号后面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答案?让我们把它放进第四次元——或是第五、第六次元……”他用手指揉着太阳穴,“哦,答应我,马克汉——答应我,你会为我请一位善良仁慈的看护。”

    “我知道你的感受。我这个星期以来也饱受同样的折磨。”

    “就是这个‘嫌犯四人帮’的看法让我快要发狂了,”万斯抱怨,“它困扰着我就像要对我施加砍断四肢的酷刑一样。原先锁定的四名可能涉案嫌犯,如今只剩下两个。我的感觉和精神都已错乱。……我要我的‘嫌犯四人帮’。”

    “恐伯你得为还保有其中两人感到满足了。”马克汉有气无力地回答,“他们其中一人条件不符,另一人目前躺在病床上。也许你可以送些花到医院,如果这样能使你振奋的话。”

    “一人卧病在床——一人卧病在床,”万斯重复着,“的确,的确——可不是吗!四减一等于三。精确来说;还有三个人!……从另一方面看,没有任何一条线是直的。所有的线都是弯曲的,它们可以在空间里绕成圆圈。它们看起来是直的,其实不然。外表是会骗人的!……让我们安静一下,好好地想一想。”

    万斯从大玻璃窗向外看着第五大道,若有所思地抽着烟。当他再度开口时,语气镇定而从容。

    “马克汉,如果以你的名义邀请曼尼克斯、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到你家聚一晚——就在今天晚上——会有困难吗?”

    马克汉喀啦一声放下杯子,眯起眼睛看着万斯。

    “这又是什么新的余兴节目?”

    “去你的!回答我的问题。”

    “好——当然——我可以安排。”马克汉迟疑地回答,“他们现在多少都还在我的管辖范围内。”

    “所以这项邀请会以和命案有关的名义发出去——喔,是不是?而且他们不太可能拒绝你,亲爱的老家伙——对不对?”

    “对,我认为他们不会拒绝。……”

    “等他们来到你家,如果你建议玩几把扑克牌,他们应该会接受而不会觉得奇怪吧?”

    “或许吧,”马克汉虽这么说,却对万斯奇怪的要求感到迷惑,“我知道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都会玩扑克牌,而曼尼克斯应该也会。但为什么是玩扑克牌?你是认真的,还是你已经被弄得痴呆而神智不清了?”

    “哦,我绝对是认真的。”万斯的语气让人对他所说的事毫无置疑的余地,“等着瞧吧!玩扑克牌,会是破案的关键。我知道克莱佛是玩牌的个中老手;至于史帕斯伍德,当然,上星期一晚上曾和瑞丰法官玩过。这让我有了一个想法。而曼尼克斯,我们先假设他也会玩。”

    他身子前倾,认真地说着他的计划。

    “马克汉,扑克牌游戏十之八九是项心智活动。一个玩扑克牌的好手可以在一个小时内从牌桌上看出对方的本性,远胜过相处一年对他的了解。当我说可以借由犯罪本身的成因引导你找出任何命案的凶手时,你曾经挖苦过我。但是基本上我得先了解这位我要引导你找到的人,否则我无法把犯罪的心理因素和凶手的本性连结在一起。在这个案子里,我知道是什么样的人犯罪,不过我对嫌犯们却因了解不够而无法指出谁才是真正的凶手。无论如何,在我们玩完扑克牌后,我希望能告诉你是谁计划并且杀害了金丝雀。”(作者注:最近我无意间看到一篇乔治·陶熙博士写的文章,他是芝加哥大学人类学教授,并且著有《为什么我们像个人》一书。我看到的那篇文章,非常贴切地佐证了万斯精确无比的看法。在这篇文章中陶熙博士说:“扑克牌是现实生活的横切面。一个人牌桌上的牌品如何,现实生活中他的人品就如何。……他的成功或失败,从他打牌时的行为反应就可以看得出来。……我穷极一生之力从人类学和心理学的观点研究人类行为,然而我发现一种更好的实验就是,观察一个人在看到我加注后也跟着加注的反应。……心理学家所阐述、深信和掌控的行为,会在玩扑克牌时一览无遗。……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说,我从扑克牌上了解了人类的行为。”)

    马克汉非常惊讶地看着万斯。他知道万斯是个扑克牌精,也知道他在玩牌时能出人意表地读出对方心中的盘算;不过他对万斯借此方式能够破案的说法还是存疑:然而万斯说得如此认真,这让马克汉印象深刻。他不用开口我也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他正在回想前一个谋杀案,万斯便是借由类似的心理推论让凶手伏法的。他也告诉自己,尽管万斯的要求让人无法理解,而且看来毫无道理可言,不过要求的背后总是会有他的道理。

    “该死!”他终于抱怨起来,“整个计划看起来愚蠢极了。……不过,如果你真想和这些人玩牌的话,我不会特别反对。丑话先说在前头——它不会有任何帮助的。想用这个可笑的方法找出凶手,这个想法真是荒谬极了。”

    “好了,”万斯叹气,“小小消遣嘛,无伤大雅啦。”

    “但是你为什么也要找史帕斯伍德呢?”

    “我没有别的意思,真的——当然,除了他是我‘嫌犯四人帮’成员之一外,我们还需要多个人手。”

    “好啦,不过可别事后要我以谋杀的罪名把他关起来。我有我的原则。有些人可能不这么认为,但如果我知道一个人实际上不可能犯罪,我是绝对不会去起诉他的。”

    “说到这点,”万斯拉长了声音,“惟一让你觉得他不可能犯罪的理由是‘具体事实”而具体事实是可以瞒天过海的。真的,你知道吗?如果你们可以彻底地忘记它,你们这些学法律的会干得更好。”

    马克汉没有再回应什么,只是相当深沉地看着万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