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九日,星期日

    在马克汉作出决定的当天,他、万斯和我前去史杜文生俱乐部,我们坐在角落的包厢里。我们经常一道来这里,因为我们是这家俱乐部的会员,而马克汉则把这里当做是他办公室以外的办案总部(作者注:史杜文生是一家大型俱乐部,也是家豪华旅馆;它的会员大多来自政界、司法界和财经界)。

    那晚,马克汉说:“真是糟透了,这个城市有一半的人认为我的办公室是缺乏调查能力的高级信用社,因为我提不出将坏人绳之以法的足够证据或是有利证据。”

    万斯悠然微笑并拾起头,嘲弄地望着他。

    他用一种懒洋洋的语调回应了马克汉的话:“警方不熟悉司法程序中的破案关键——找不到让一般大众相信的办案证据——想要说服法庭似乎就更加困难了。你知道,这是很愚蠢的想法。律师并不是真的需要证据,他们要的是博学的专业知识和技巧。而一般警察的大脑太过简单,以至于受限在这些法律上,拘泥形式的要求。”

    “没有那么糟,”尽管过去几个星期以来的压力,似乎已经影响到他惯有的沉稳个性,马克汉还是和颜悦色地反驳着,“如果没有证据法则,无辜的人经常就会陷于极度不公平的判决深渊中。在我们的法律之下,即使是罪犯也应该受到保障。”

    万斯微微打了个呵欠。

    “马克汉,你该去教书的。你在回应批评时,对措词能力的掌控真是出神入化。不过,我并没有被你说服。你还记得威斯康辛那名男子遭到绑架,法院宣布法律上认定他死亡的案子吧。即使当他神采奕奕地再度出现在老邻居面前,他被认定死亡的状态在法律上也并没有因此改变。他确实还活着的这个明显事实,法院却认为它不重要,和原案没有关系。……于是,有人在这州还是个疯子,到了另外一州却马上恢复成正常人,这种情形在这个美丽的国度里大为流行。你真的不能期待一个不熟悉司法体系正常运作的门外汉来了解这其中的细微差别。所谓的门外汉呢,总是被一般常识所蒙蔽,他会说,站在河岸边的疯子就算到了河对岸,他依旧是个疯子。因此,这些门外汉会百分之百错误地认为,如果一个人有生命,他就是活着的。”

    “何须发此长篇大论?”马克汉反问,这一次他有点恼火。

    “似乎正好说中了你的痛处。”万斯平心静气地解释着,“警察不是律师,而他们已经陷你于水深火热之中。……为什么你不送所有的刑警到法学院上课呢?”

    “你管的事可还真多。”马克汉反驳说。

    “干嘛藐视我的建议?你要知道这是有好处的。一个缺少法学素养的人,在他知道一件事的可能真相时,他会完全忽略掉所有薄弱的反证,而死咬着那些可能真相不放。

    法院里听到的只是一堆没用的证词,最后作出的判决并不是根据事实,而是根据那套复杂的规则,结果经常让明明有罪的罪犯无罪开释。事实上,很多法官会对被告这么说:

    ‘我知道,而且陪审团也知道你犯了罪,但鉴于法律上得有认定的证据,所以我只能宣布你无罪。去吧,再去犯罪吧!’”

    马克汉喃喃抱怨道:“如果我建议警察同仁去修法律的课程,真不知大家会怎么想。”

    “那么,容我引用莎士比亚作品中屠夫的话:‘让我们杀掉所有的律师吧。’”

    “很不幸地,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乌托邦理论并不适用。”

    “那你准备如何在警方的聪明推断和你口口声声强调的法律程序的正义间寻求平衡呢?”万斯懒洋洋地问。

    “首先,”马克汉告诉他,“我决定以后由我亲自调查所有重大的俱乐部犯罪案件。昨天我召开了办公室干部会议,从现在开始,我的办公室将分头展开实际行动。我打算找出我需要的定罪证据。”

    万斯从烟盒中慢慢拿出了一根烟,在椅子扶手上轻轻敲了敲。

    “哦!所以你要为被定罪的无辜人士平反,让犯了罪却获判无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马克汉被激怒了。他把椅子转过来,绷着一张脸看着万斯。

    他不悦地说:“我不会装作听不懂你的话。你又在拿间接证据论和你的心理学与美学理论作比较。”

    “的确如此,”万斯不在乎地同意马克汉的话。“你知道,马克汉,你奉为准则的间接证据论肯定大受欢迎。在它之前,平凡的推理力量显得一无是处。我非常担心那些即将掉进你法网里的无辜受害人,最后你会让只是单纯出入酒馆的人陷入恐怖的危险中。”

    马克汉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的雪茄。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谈话有时候似乎是在互相挖苦对方,不过至少在态度上没有憎恶对方的意思。他们之间的友谊历久弥坚,不管他们的性情多么不同,或是看法上有多么明显的差异;而相互尊重正是形成他们密友关系的基础。

    终于,马克汉又开口了。

    “为何如此强烈地反对间接证据论?我承认有时候它会误导办案,不过大部分的时候它却是证明有罪的有力推证。真的,万斯,我们伟大的司法机构一直都证明它是目前最强有力的证据。就犯罪的真正本质而言,直接证据几乎是不可得的。如果法院都得靠它才能定罪,大多数的罪犯依旧会逍遥法外。”

    “难道在这之前的大多数罪犯一直都逍遥法外?”

    马克汉没理会他的打岔。

    “举下面这个例子来说:十多个大人看见一只动物跑过雪地,而且作证指出这只动物是一只鸡;然而,有个小孩同样也看到了这只动物,却宣称它是一只鸭子。他们于是前去检查这只动物的脚印,结果发现这些蹼状脚印是鸭子留下来的。那么,是不是说,我们无法证实究竟是鸡还是鸭?”

    “我同意你的鸭子论。”万斯不以为意地说。

    “非常感谢你的认同,”马克汉乘胜追击,继续说,“我进一步推论下去:十多个大人看到一个家伙穿过雪地,信誓旦旦地说她是一名女人;然而有个小孩确认那家伙是个男人。现在,你还会不同意雪地上男人脚印的这项间接证据,证明了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

    “不尽然,”万斯回答,慢慢地把脚伸到他的面前。“当然喽!除非你能证明人的脑袋比不上鸭子的脑袋。”

    “这关脑袋什么事?”马克汉不耐烦地反问。“脑袋影响不到脚印的。”

    “鸭子的脑袋当然不会影响,但是人的脑袋却非常可能——而且,无疑地、经常地——会影响这些脚印。”

    “我是不是正在人类学的课堂,上着达尔文物竞天择论的课,或是形而上论?”

    万斯明确地告诉他:“无关那些抽象的东西,我只是根据观察所得在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而已。”

    “好,根据你出众不凡的推理,那些间接证据的男性脚印,究竞显示是男人还是女人?”

    “都有可能,也有可能都不是。”万斯回答。“这项证据应用到人身上,按照常理推论,我认为这个穿过雪地的家伙有可能是穿着自己鞋子的男人,但也有可能是穿着男人鞋子的女人;或甚至是一名高大的小孩。简而言之,根据我的了解,我只能说那些足迹是直立猿人的某个后代脚上穿着男人的鞋子留下来的——性别和年龄不详。至于有关鸭子的足迹,我倒可以接受你的说法。”

    马克汉说:“还好你没说鸭子自己会穿上胶鞋。”

    万斯静默了一会儿,然后说:

    “你知道,你这位现代梭伦(译注:希腊七贤之一,雅典的立法大家)的问题就在于,你企图把人性简化成一套公式。然而事实是,人的生命异常复杂。他机灵狡猾,长时间以来最让人害怕的就是他工于心计。他是一种卑劣诡诈的生物,即使是在他那徒然而愚昧的正常生存竞争过程中。在说的一百句话当中,自然而然有九十九句是谎话,只有一句是实话。鸭子虽然没有像人类受到老天爷关爱而被赋予优势,但却是坦率、绝对诚实的一种鸟。”

    马克汉问:“那么,你要如何判定这位在雪地上留下男性足迹的人士的性别或年纪?”

    万斯向天花板吐出一个烟圈。

    “首先,我会否定十二位视力不佳的大人和那位眼力不错的小孩所提出来的所有证据。接下来我会无视于那些雪地上的足迹,然后在不受可疑证词影响和对具体线索仔细求证的情况下,研究判断这位逃逸人士犯罪的真正动机。在分析过各种不同的因素后,我会告诉你的,将不仅是这名犯人究竟是男是女,而且能描述出他的习惯、个性以及人格持质。我可以完完整整地告诉你这个人留下来的是哪一种足迹:他是踩高跷呢,还是骑脚踏车,或者飘在空中根本没有留下痕迹。”

    马克汉冷笑着,“我想恐怕你比那些提供给我法律证据的警察还要逊。”

    “至少我不会拿着证据冤枉那些没嫌疑却被真凶栽赃嫁祸的人,”万斯反击道,“而且,你知道,马克汉,只要你认定了脚印是犯罪证据,你绝对会让真凶称心如意,逮捕那些无辜的人。也就是说,那些与犯罪无关的人却成了你调查的对象。”

    他突然变得认真起来。

    “注意了,老家伙,眼前的线索似是而非,搀杂了神学论者口中所谓的黑暗力量。这许多让你感到焦虑的犯罪外表,很明显只是障眼法。我个人不相信那些无恶不作的帮派混混已经结社成党,而且选俱乐部这种可笑的场所当做他们的大本营。这种想法太夸张了,充斥着俗不可耐且令人厌烦的新闻渲染手法,真是太哗众取宠了。与战争不同的是,犯罪并不是明显的集体表现,它只不过是见不得人的活动。你知道吗?犯罪活动是属于个人层次的事。一个人计划杀人,他不会像打桥牌一样需要呼朋引伴。马克汉,亲爱的老家伙,别让这种不切实际的犯罪学观点毁了你一生,也别只顾着埋头调查雪地上的脚印,它们会彻底误导你,让你在这邪恶的世界里变得不被依赖。我要提醒你,聪明的罪犯绝不会笨到留下他的脚印让你拿着尺子去量它的大小。”

    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悲怜却又嘲讽地望着马克汉。

    “你有没有想过,说不定你的第一件案子就是因为脚印搞砸的?哎呀!到那时候你该怎么办?”

    “只要把你带在身边就万无一失了嘛!”马克汉回讽,“下一个重大案子发生时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办案呢?”

    “这可真让我受宠若惊。”万斯说。

    两天后报纸的头版头条刊出了令人震惊的玛格丽特·欧黛尔谋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