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呢?”酒保波尔向麦克·巴克雷问道。巴克雷微笑着答道:“伊丽莎白·巴托里露出她的本性,变成一个真正的吸血鬼了,一个货真价实的怪物,谁也无法阻止她,因为她就是幽灵。”

    “那么,她就不会死了?”

    “是的。谁也没法杀她了。”

    “拿刀枪也不行?”

    “绝对不行。”

    “那你的故事后来怎么结尾?”

    “老也没个头,故事会变成很长很长。十七世纪的巴托里死了,但死去的只是她的肉体。她生命已经变成吸血鬼,附在深山老林中的千年古树上继续活下去,静静地等待着新的、适合自己托生的肉体在这个世界上出现,她可够有耐性。”

    “托生的肉体出现后,她就会附身吗?”

    “会一刻也不耽误,马上就附上去。因此,十七世纪伊丽莎白·巴托里死后变成的吸血鬼会永远存在下去。”

    “如果世界全都变成曼哈顿那样的大都会,那会怎么样?”

    “没什么两样,波尔。即使电车能在透明的管道里跑,我们的道奇和丰田汽车能在空中飞了,那也一样,吸血鬼绝对不会消失。就像我们这个世界的疑难杂症一样。人类克服了《旧约·圣经》时代的麻风病、用盘尼西林①治好了梅毒和结核病,不是又有了一种艾滋病吗。吸血鬼这种怪物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也许这间鸡尾酒吧的柜台前头就坐着呢。我和你肯定不是,波尔,但别人是不是吸血鬼就难说了。”

    “你可别吓唬人,我可是你的崇拜者。我们这些人比别人更胆小,所以你的书才能那么畅销。”

    “是啊,托你们这些胆小鬼的福,我才能坐在这里喝酒,才能在格里菲斯买上房子。”

    “你们家可是豪宅啊!你厕所的门把也许就是我替你买的呢,因为我足足掏了购买十一本书的钱。”

    “下面的第十二本也请捧捧场。”

    “你是说《比佛利山的吸血鬼》那本书吗?嗯,我得好好想想。因为已经听过你的故事了。对了,巴克雷先生,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就算对你替我买了厕所门把的答谢,请尽管问。”

    “弗洛伦斯后来怎么了?该不会被吸血鬼杀死了吧。”

    “波尔,”巴克雷装模作样地露出一副不屑的神情,“对你的浪漫我常常保持敬意。你的性格即使在这座曾为繁华之都的城市里,还是能让这家酒店生意兴旺不少,这点我不否认。人生是残酷的,即使我的作品里偶尔出现性格不错的女孩,身为作者,我也不能对她投入太多的私人情感。”

    “你的意思是,最后她还是被吸血鬼杀掉了?”

    “你想,吸血鬼进了她家,接连杀了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她哪能轻易逃过一死?”

    “作为你的书迷让我多说一句,这不正是你这个作者该好好考虑的事,我说的难道不对吗?”

    “我可不能只给一个人物以特殊的待遇。”

    “如果你作品中的主人公是畅销恐怖小说作家麦克·巴克雷,你该怎么写?还是见死不救吗?”

    “刚才已经说过,不能给任何人以特殊的待遇。好了……”他站起身来,掏出信用卡递到波尔手里。波尔拿着走向收银台结账去。

    “要看我的驾驶证吗?”巴克雷故意开个小玩笑。最近窃盗案件多发,仅洛杉矶去年就发生了三万九千多起盗窃案,相当于每天一百起。这还是警察破获了的案件数,没被破获的总有几倍、几十倍吧。信用卡盗用案也很多,据说好莱坞就是信用卡盗用犯的天堂。因此光凭信用卡,好莱坞没有一家商店肯把东西卖出去,店家一定会要求消费者提交信用卡的同时出示驾驶证,以便核对持卡者是否与驾驶证上的姓名相符。同时还得看驾驶证上的照片是否就是消费者本人。这就是电影之都好莱坞以及洛杉矶通行的做法。

    “谢谢,巴克雷先生。”波尔把信用卡还给巴克雷,请他在签单上签名。

    波尔看着低头挥笔签名的巴克雷说:“可以帮我个忙吗?巴克雷先生。”

    “什么事?”

    “我太太也是你的小说迷。你在《坐在我身旁》这本书里,描写了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就像这本书里的弗洛伦斯一样。”

    “是吗?我都忘了。”

    “是个正义感十足的男子汉,面对强敌绝不胆怯。”

    “哦,我想起来了!”

    “书里写着,后来他被一个毒贩一刀割断喉咙死了。这让我太太看了很生气。”

    “是吗,这可太抱歉了。”

    “不少读者的看法与我太太相近。你的每本书里都会出现一个让人喜欢的主人公,但在书的结尾,你都会毫不留情地让他被人杀死。所以拜托了,能不能想点办法变一变?”

    “请转告你太太,波尔。问她是否只肯喝带甜味的可乐?还有不加姜汁的蒜味面包?缺了咖啡因的咖啡?要是没了坏蛋的蝙蝠侠、没了布鲁托的大力水手,这种书谁肯买?这道理日本人一定明白,没人肯向不加芥末酱的寿司伸手的。晚安,波尔。”麦克·巴克雷说完转过身去,挥了挥手。

    “晚安,巴克雷先生。真希望你小说里死去的那些善良的人不想找你算账去。”

    听到波尔的话,巴克雷没有回头,只是稍稍举了举右手作为回答。

    他推开酒吧的门来到马路上。六月的洛杉矶已经是夏天了,但是一到夜里,因为空气潮湿,还是有点儿凉。

    “夜晚真迷人啊……”巴克雷喃喃自语道,脸上浮现出一丝刻薄的微笑。

    是的,夜晚的确十分迷人,但对于那些出没在这座曾经的繁华之都各个角落里的毒品贩子们来说,就更迷人了。他们一个个白天养足了精神,一到这个时间就纷纷出来向寻找毒品的瘾君子们招徕生意。

    向右拐进好莱坞大道一直往前走。前面电线杆下有个黑人像蝉粘在树上似的一动不动地靠着。巴克雷以为他睡着了,但走近时黑人又慢慢动了动,也许吸食过什么莫名其妙的毒品吧。

    大多数店家都关灯打烊了,为了防止有人砸碎玻璃进去盗窃,铁制的卷帘门也拉了下来。还亮着灯的几乎全是成人表演的秀场和性用品商店。每家店门前都脏得发黑,门前的人行道上总是挤满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他们手里的纸袋中装着的不是杜松子酒就是威士忌。一旦警察发现他们的酒瓶或者易拉罐的话,就会强迫他们倒进下水道,于是他们宁可改为吸毒。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条街就像个垃圾桶,就连没见过什么世面,只被好莱坞这个虚名吸引来的日本游客,晚上也不想到这里走动。因此,专门练过拦路抢劫的强盗们也因找不到猎物而伤透了脑筋。在只有流浪汉、瘾君子和醉汉的好莱坞大道的人行道上,只有报纸里夹着的广告被风刮得到处飞舞。世界闻名的好莱坞为什么沦落到这种地步?如果拍出《乱世佳人》、《一夜风流》那种电影的时代,有人就把现在的样子真实地表现出来,告诉那些评论家们,这就是未来的好莱坞,那么一定会被嘲笑为过于伤感的科幻电影。但这还是有所改善过的,数年前的情况还要糟得多。

    麦克·巴克雷决定走路回家。他的新作刚刚脱稿,时间还很充裕。他把车停在家里,也没想打辆出租车。加州的法律规定,每百毫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低于八毫克的话,开车是允许的。但喝过那些马提尼酒后,酒精浓度显然已经超标了。

    路灯下一个黑人流浪汉举着一块:“要工作!要面包!”的纸板站着。巴克雷掏出一张折成四折的五块美元纸钞,塞进黑人脏兮兮的夏威夷衫口袋里。

    “谢谢,先生。”黑人讨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洛杉矶的流浪汉非常多。这里只有冬天才会下雨,接下来就是最适宜这些流浪汉们生存的季节了。每到这个时期,许多周边地区失去工作和财产的人,都会成群结队地拥向这里。

    美国的社会冷酷无情,成功和失败者泾渭分明,成功者绝对不会救济所有的人。经过加气站就会发现,几乎所有加州的加气站都是自助式的,如果全部改为日本式的人工服务,将会给洛杉矶的无业游民提供不少就业机会,但就是没人愿意把这提出来。如果流通渠道用人太多,只会提高商品价格,这将降低那些成功者的生活水平。

    从好莱坞大道左转进入佛蒙特大道后,这里树木明显增多了,越往前走,越能产生森林般的感觉。树木丛中,整齐划一地露出一栋栋玲珑精致的白色洋房。房子之间距离之大,甚至感觉有点浪费。每栋房子都经过精心设计,像是一座西班牙式的小城堡。作家麦克·巴克雷的家就在这里。

    这条路不久就变成蜿蜒的坡路,一直通向格里菲斯公园,在那里可以把全美数一数二的洛杉矶夜景尽收眼底。

    巴克雷打开面对柏油路的金属防盗门。大门位于一株高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一进大门就是长长的红砖铺成的台阶,一楼车库可以宽宽松松地停下四辆高级轿车。他爬上台阶站在玄关门前。咦?他心里一惊。右边的白色法式飘窗的玻璃微微开着,也许父亲已经回家来了。

    巴克雷和父亲两人一起住在这套大房子里。玄关只有一个,但进去后各有专用的浴室和厨房,可以各自独立生活。两人各有三间浴室,以便分别接待三对客人,所以偶尔玄关也会忘了锁上。即使这样,里面两个家庭各有一个独立的大门,那边就会锁上。因此这个两家共用的玄关,充其量只算共同的接待处大门而已。但是麦克·巴克雷的父亲新近丧妻,就是说,麦克的母亲刚死,父亲成了单身,因此对于两个独身男人来说,这座房子显得相当宽敞。

    进入玄关后,麦克转身把门关好,顺手从里头插上了锁。没想到的是,大厅里一片漆黑。他一盏盏地过去打开灯,厅里几盏照向天花板和白色墙壁的间接照明灯陆续亮了起来,因为大厅十分宽敞,所以开灯也得花上一点时间。大厅亮了以后,突然感觉一股奇怪的冷气袭来,感觉厅里空荡荡的。父亲好像还没回来,难道玄关旁边的法式飘窗一直都没关上?实在太不小心了。

    格里菲斯目前的治安不算太差,不知这种情况还能持续多久。巴克雷走近窗户,把它关紧后拉上了窗帘。

    他松开领带,经过沙发和桌子,上了三级楼梯,走到大厅一角的吧台,取出冰镇过的玻璃杯,按下制冰机的把手,往玻璃杯里加进两颗冰块。他想找把冰锥,但是没有找到。他把领带放得更松,解开外套扣子,然后从酒柜上取下一瓶波本酒,往冰块上倒了一些。他把玻璃杯先放在吧台上,脱下上衣搭在左手上,然后右手拿着杯子。下了楼梯往客人用的更衣柜走去。走到一半又停了下来,他把酒杯举到眼睛位置,自言自语地说道:“为了可爱而又可怜的弗洛伦斯!”然后喝了一口酒。因为动作太大,波本酒洒了一些在大理石地板上,他有点儿醉了。

    这倒不必过于介意,因为每周两次女保洁员会来清理卫生。麦克·巴克雷算是成功者中的佼佼者,周末已经预订要请美国当下最红的女影星共进晚餐。无论他如何为所欲为,也决不会受到任何指责。如果有谁敢于表达不满,至多也不过是几个热心的读者,抱怨他安排书中讨人喜爱的角色死去而已。

    他的心情相当不错,虽然有点儿微醺,但倒进嘴里的波本酒依然感觉甘甜。接下来弗洛伦斯的结局该如何安排?巴克雷想道。只要我的手指一动,想创造出多少有魅力的角色,完全不在话下。

    右手拿着酒杯,左手托着外套,巴克雷往更衣柜走去。嘴里边走边哼着曲子。正当他伸手拉开柜门前,眼前更衣柜的门突然猛地自己打开了,里面出现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

    怪物的身高和巴克雷差不多,当它伸直在更衣柜里弯着的身子时,两人面对面对视着,一股异样的臭味直扑巴克雷的鼻孔。

    怪物的头顶几乎没有头发,大厅淡淡的间接照明下,怪物头顶绷紧的皮肤闪闪发亮,脸被血染得通红,那不是普通人类的脸,只见眼皮浮肿,眼皮下勉强睁开的双眼就像岩石的裂缝般细得几乎看不见,缝隙中露出的充血的双眼紧紧盯着巴克雷。

    巴克雷也看着怪物。它有一张鲜血淋漓的脸,算不上皮肤但凹凸不平的脸颊和额头,上面纵横交错着像是伤疤似的奇怪的裂痕,以及异样地隆起双耳和覆盖在上头的薄薄的几丝头发。只有头部的侧面才有头发。

    紧接着,巴克雷听到一声类似南方小岛上的什么鸟类高亢的叫声,那是眼前这个怪物张开大嘴发出的声音。

    巴克雷的左肩感觉一阵难以忍受的剧烈痛楚。等他回过神来一看,怪物那张奇丑无比的脸就贴在他的鼻尖前。酒杯已经摔破在地上。他回头看了看,左肩上正插着一把冰锥。就在他抬眼看见的同时,怪物已经把冰锥拔了出来,鲜血霎时喷了出来。

    这时,巴克雷才终于大叫起来。可是,说时迟那时快,冰锥已经刺进了他的脖子。

    怪物又拔出冰锥,往他左胸刺去。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又拔起来,再次刺向他的脖子。

    已经烂醉了的巴克雷终于倒在地上,怪物坐在他的身上,用冰锥在他身上胡乱刺来,连续刺了二三十下。巴克雷只能发出漏气般的声音,一点儿也动弹不得,怪物还在他身上到处乱扎。作家的脖子往外汩汩地喷出血来,黑白两种颜色的大理石交叉拼成的地板上转眼间已经流了一地的血。

    巴克雷的嘴巴轻轻颤抖着,嘴唇不断开合,嘴里可以看见沾满血迹的牙齿。他的嘴里也充满鲜血,偶尔还会喷出血水咳上几声。

    看到他的惨状,怪物好像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它走回更衣柜,从里面提出一个像是很重的东西,那是一把沾上少许泥土的斧头。怪物毫不犹豫地朝作家的喉咙砍下去,一连砍了两三斧,巴克雷的头颅从身上掉了下来。

    巴克雷的头发原本染成淡银色,现在上面沾上一层红色的血迹。怪物伸手抓起头发,把他的头颅举过头顶,好像往上观察脖子上的切口,却突然又把嘴巴凑了上去,拼命吸起血来。

    然后,它呆呆沉默了好久,突然发出一阵尖锐的怪笑,快步跑到吧台,端起放在吧台上的银盘,再把作家的头搁在盘上。

    怪物双手举着盛着头颅的银盘,在大理石拼成的地板上高兴地蹦了起来,它开怀大笑,乐不可支地疯狂跳舞。

    于是麦克·巴克雷的脑袋横着倒在银盘上,然而怪物没想把它摆正,只是用力摁住头颅的左耳,继续跳着舞。麦克·巴克雷的眼睛闭紧了,嘴唇微微张开,似乎受到惊吓,还在不知所措中。怪物高声笑着,喜不自禁地唱起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