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金山县纪委坚持从制度创新入手,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县委常委、委书记杨新在全县廉政工作报告中,谈到选人用人时总结道:一是实行重要部门空缺职位初始提名推荐制度。把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当财政、交通等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县委召开全县党政领导干部*推荐大会,根据初始提名推荐得票情况,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产生考察对象,确保把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任职。二是实行日常跟踪考察干部制度。为防止出现考察“失真”问题,县委在严格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的同时,坚持把干部提拔考察与日常跟踪考察相结合,建立干部履职谈话、任免谈话、廉政约谈等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履责谈话,县纪委在干部提拔任用之前坚持进行廉政约谈,县委组织部定期开展“部长访谈”全面了解干部的勤政廉政情况,及时指出少数干部在思想政治、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三是实行县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先由组织部门逐一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征求分管领导意见等情况。县委常委根据考察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各抒己见。在县委常委发言之前,县委书记不发表个人意见,有效克服了先由一把手“点拨引路”、其他常委“跟风跑”等现象。四是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度。出台关于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暂行办法,规定县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和全委会研究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坚持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在金山县的历史上,王超同志任县委书记时,县直一级单位的正科级实职领导的任命都实行任前公示制。王书记上任时,时任县委副书记的李春谢绝了组织部门的好意,不去市直机关任职,留在了金山县。王书记上任,李春大权旁落,他假称有病在家休养半年,在此期间,他让心腹在王超书记办公室和住地安上摄像机和录音机,讲换届前11个乡镇负责人和县直10个单位的一把手同王书记的交往和谈话制成光盘,找到王书记后,把这盘光盘送给王超书记,让他好好看看这份学习资料。王超看了光盘后,在常委会上宣布:以后任命干部,必须过县委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书记李春同志这一关,金山县大型招商引资项目古城锰矿,由李春同志负总责,任指挥长。这两个决定,表示王超书记对李春德妥协。没有一个县委书记是在他的副手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王超对李春,一是团结,二是尊重,李春是何等聪明之人,他知道见好就收。后来李春出事了,王超主动承担了自己应当担当的职责,他对市纪委和市检察院的办案领导说,对李春同志违法金额数目的认定,体现了人文关怀,按照市委书记的批示,特事特办,速办速决。金山县委准备在全县范围内以李春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王超调任,李春倒马,新上任的县委书记孙锋和县长曹旭锋开始了金山政坛新的局面。在选人用人上,加强监督,提高了公信度,金山才有了一个稳定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