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参谋长联席会议就如何进行谈判的问题,给李奇微发去了由五角大楼和国务院的官员制定的极为详尽的指令。这些指令虽有一些细小的改动,但它们成了李奇微及其继任者在今后两年中一直遵循的蓝图。这份高度机密的电报在一开始列举了“一般性政策”:

我们在此次停战中的主要军事用意,在于停止在朝鲜的敌对行动,保障不再重开战端,以及保卫联合国部队的安全……

苏联和中共会不会认真对待最后达成合理的、可接受的停战安排,他们会不会准备同意一项解决朝鲜问题的可接受的永久性方案,我们对这两点都缺乏把握。所以,在考虑这种停战时,最为重要的是,达成的停战协议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能够为我们所接受。……

你和敌方部队司令员之间的商讨应严格限于军事问题。你尤其不应进行关于最后解决朝鲜问题的讨论,或考虑与朝鲜问题无关的问题,诸如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在政府层面得以处理。

参谋长联席会议希望李奇微在谈判中态度强硬,在提出最初的讨价还价的立场时,要超越美国可以接受的最低条件。但是他一定不得让谈判破裂,除非敌人不接受他最低限度的条件。他必须避免在某种程度上显得“得寸进尺”,那将使国际舆论怀疑联合国军的良好诚意。他务必不使美国的威望处于没有后退余地的境地。联席会议的参谋长们认识到与共产党谈判是十分困难的,但他们向李奇微保证说,“此间完全理解”这一事实。

然后参谋长联席会议规定了美国“最低限度的”立场:停战将限于朝鲜的军事问题,并持续生效,直至其他安排取而代之;各自的司令官将下令停止敌对行动;将建立一条横贯朝鲜的非军事区,地面部队应停留在原阵地,如果已推进至非军事区就应后撤;双方选派同等数量的人员组成一个“军事停战委员会”,该委员会将“能够自由地和无限制地前往朝鲜任何地方”,以监督停战;不准许进行空军、陆军和海军的任何增援,尽管允许在一对一的基础上轮换部队或人员;停火生效时,在朝鲜的作战装备水平不应得到增强。

由于认为共产党在世界各地都不把正式协议当一回事,参谋长联席会议特别重视军事停战委员会,其行动自由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该委员会必须由双方司令官所指派的“精悍的助手”领导,并且要有“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够履行职责和职能”。在该委员会开始工作以前,联合国将不认为任何停战安排有效。

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建立非军事区,参谋长联席会议命令李奇微就此提出强硬的条件。参谋长们希望“在停火安排达成协议时,基本上按照敌对军队当时的阵地”建立一条20英里宽的非军事区。(联合国希望以此绕过迪安·艾奇逊关于在三八线停火的草率之言。)参谋长联席会议对李奇微说:

如果为了讨价还价的目的,需要你同意撤退一些联合国部队,你在目前强有力的军事地位和履行你军事任务的能力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可以这样做。

为了谈判的目的,你最初的要求可以是共产党军队必须沿整个战线后撤20英里或更多。

如果共产党的司令官提及美国政府官员的声明,即美国准备接受在三八线或三八线附近实现和解,你就应采取如下立场,即这类声明不适用于战场上的停战,而可能是政府间就政治解决所进行谈判的一个议题。

你进而应说明,你所提出的军事安排,实际上会涉及三八线以南某些在共产党军事控制之下的地区(如前所说,是指汉城西北的临津江冲积平原),以及三八线以北某些联合国控制的地区。最后结果尽管是军事性质的,但不应有损于政治问题和领土问题,这些问题应由有关当局来做进一步考虑。

谈判中的另一个问题是交换战俘,这在当时似乎是一个不痛不痒的问题。应“尽可能快地在一对一的基础上交换战俘”。在战俘交换完毕以前,应允许红十字会的代表“走访所有的战俘营,以提供他们所能提供的帮助”。迪安·腊斯克于7月3日对盟国的大使们说,一对一地交换战俘是必要的,“因为统统遣返战俘……将使北朝鲜军队完全恢复至它发动侵略时的兵力……而这将彻底改变军事形势”。情况是“困难的”,因为联合国军扣押着约15万名共产党战俘,而共产党则扣押着“不到1万名联合国军人员”。

参谋长联席会议的训令中包含未来停战解决朝鲜问题的种子,但也有可以讨价还价的地方。在以后的两年里,共产党和联合国将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看来是无止境的争吵——第一是停火线的位置,第二是处理战俘问题。但在1951年6月底和7月初,任何一个问题看来都不甚重要。重要的事实是,通过谈判结束战争现在似乎是已经有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