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解放军强大的军事压力和中国共产党政策威力的感召下,在中共北平地下组织的有力策动和争取,以及北平各界群众及进步人士的强烈要求下,傅作义终于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正式派代表出城与解放军进行和平谈判。从1948年12月19日到1949年1月16日的1个多月时间内,傅作义的代表与平津前线司令部举行了3次正式谈判。

1月15日,天津被攻克,使傅作义失去陈长捷集团这个“讨价要价”的筹码,北平20余万人的守军完全陷入绝境。如此形势下,傅作义不得不指示邓宝珊加紧谈判,尽快达成和平协议。

这是第3次谈判,从15日早晨开始,时间长达3小时,经过谈判,对北平国民党军开出城外的指定地点,进行改编的方案,华北“剿总”和部队团以上军官的安排原则,北平国民党军政机构的接收办法等,达成了基本协议。1月21日双方签署了正式协议。当天,傅作义将协议中的某些要点通过国民党中央社发表。

为及时执行协议,1月21日上午,傅作义以其合法地位,亲自主持了最后一次军以上高级将领会议,会上由“剿总”秘书长兼政工处长王克俊讲述了和平谈判的必要性和需要注意的事项。会上宣读了已达成的协议条文,征求了到会将领的意见。

协议全文如下:

为迅速缩短战争,获致人民公议的和平,保全工商业基础与文物古迹,使国家元气不再受损伤,以促成全国彻底和平之早日实现,经双方协议公布下列各项:

一、自本月22日上午10时起双方休战。

二、过渡其间双方派员成立联合办事机构,处理有关军政事宜。

三、城市部队兵团以下(含兵团),原建制,原番号,自22日开始移驻城外,于到达驻地约一月后,开始实行整编。

四、城内秩序之维持。除原有警察及看护仓库部队以外,根据需要,暂留必要部队维持治安。

五、北平行政机构及所有中央地方在平之公营公用企业、银行、仓库、文化机关、学校等,暂维现状,不得损坏遗失,听候前述联合办事机构处理,并保障其办事人员之安全。

六、河北省政府所属机构,暂维现状,不得破坏损失,听候前述联合办事机构处理,并保障其办事人员之安全。

七、金元券照常使用,听候另订兑换办法。

八、一切军事工程一律停止。

九、保护在平领事馆外交官员及外侨人员财产之安全。

十、邮政电信不停,继续保持对外联系。

十一、各种新闻报纸,仍可继续出刊,俟后重新登记审查。

十二、保护文物古迹及各种宗教之自由与安全。

十三、人民各安生乐业,勿相惊扰。

十四、军统、中统特务分子必须进行登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上述协议于1月21日下达各部队;22日晨见报,同日上午城内守军开始按指定地点出城待编;31日解放军接管城防。

到会将领们绝大多数表示赞同协议,有的还表示说,这样可以免除北平文化古都的一场浩劫,人民生命财产免遭无谓的牺牲和破坏,个人也可避免充当历史的罪人,这是一条最好的出路。但也有如蒋系的两个兵团司令李文、石觉和16军军长袁扑那样,当场抱头号叫:“对不起领袖呀!对不起领袖呀!”

李文、石觉等人迫于形势,最后表示同意协议的条文,但又提出了让他们回南京去的请求。傅作义根据会议的情况,当众宣布决定将协议在《平明日报》上发表,并当面告诉李文、石觉等人:你们可以走,但不能影响部队的安定和协议的执行,要保证部队不出问题。随后将协议的主要条文以“剿总”名义下达守城部队,通知各机关、各单位,要保护公共财产和档案文书,准备移交。

随后,傅作义又分别召集北平市负责人和“军统”“中统”的头头开会,或进行个别谈话,要他们作移交的准备工作,释放政治犯,将在狱中的共产党员、进步青年、学生、工人、进步人士释放出来。

1月26日下午,东北野战军政治部副主任陶铸,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长戎子和,即将就任北平市副市长的徐冰等人,在周北峰陪同下一起进城。当晚傅作义在中南海居仁堂设宴款待。邓宝珊、华北“剿总”副司令郭宗汾、“剿总”副秘书长焦实斋和周北峰、崔载之、九九藏书阎又文等人出席作陪,双方频频举杯,共祝北平问题和平解决。

宴后,傅作义等人同我方代表共同研究了国民党军出城的顺序,分批开出城外的指定地点,双方联合办事机构,工矿企业、政府机关移交等事宜。确定“剿总”司令部改称“结束办事处”,保留1个警卫团,担负傅作义和“结束办事处”的警卫。同时还确定“结束办事处”于1月30日前从中南海移驻五棵松原华北“剿总”旧址,以及其他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