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4月11日

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

木兰花旅馆

致有关人士:

我叫威尔弗雷德·勒兰德·詹姆斯。我写这封信坦白交代本人的罪过。

一九二二年六月,我行凶谋杀了我的妻子阿莱特·克里斯汀娜·温特尔斯·詹姆斯之后,把她的尸体坠人一窖老井中隐匿了起来。我儿子,亨利·弗雷蒙·詹姆斯,帮助我实施了这个犯罪行为,但那个时候他才十四岁,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是我利用他的恐惧心理,打消他非常符合人之常情的种种反对意见,哄骗他参与了那场谋杀。比起犯罪这件事本身,我为哄骗他的做法更加感到懊悔。

其间的种种缘由,这份交代记录会公诸于众。

导致我犯下那该遭天谴的罪恶的原因始于内布拉斯加州赫明顿的那一百亩良田。

那块地是我妻子的父亲约翰·亨利·温特尔斯在遗嘱里留给她的。我想把它与我们在一九二二年就已经达到八十八亩的终身保有的不动产农场合并在一块儿。可我那位打心里就不喜欢农场生活(也不喜欢嫁给农民)的老婆想把这块地卖给法灵顿公司,变换成现金。我问她是否真的愿意在法灵顿屠宰厂的下风处过日子的时候,她告诉我,我们可以卖掉她父亲的良田和我们的农场——我父亲的、也是我父亲他祖上的农场啊!我问她有了钱却没了地咋办,她就说,我们可以搬到奥马哈去呀,或者呢,干脆到圣路易斯去开个门市。

“我决不会在奥马哈生活,”我说,“傻子才住在城里头呢。”

照我目前所生活的地方来看,那句话想来真是讽刺,可我不会在此处久居的。

这一点我心知肚明,就如同我明白是什么东西在墙里弄出声响来一样。我也明白,当尘世的命数走到尽头之后,我会在何处安身。我不知道地狱是否比奥马哈更糟。

假如四周没有美丽的乡村环绕,恐怕奥马哈城早就成为地狱了,它不过是座不停地冒烟、四处散发着硫磺臭气的空落落的城市,满城尽是像我一样失魂落魄的人。

为了这一百亩地,我们在一九二二年冬天和春天争得不可开交。亨利夹在当中,不过他倒更偏向我这一边。他长相像他妈妈,但在对待故土的感情上,他更像我。

他是个顺从听话的孩子,丝毫也没他妈妈那种傲慢无礼。一次又一次,他告诉妈妈,说他不愿住在奥马哈或别的城市,还说,只有她妈妈和我意见统一,他才会离开。

可是意见统一这一点,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做到。

我想到了诉诸法律。在这件事上,我作为丈夫,任何法庭都会坚持我有决定这块土地用途和目的的权利。这一点我有把握。可我却给一件事儿拦住了。倒不是担心邻居们的闲言碎语;我才不在乎乡下人嚼舌头呢。是别的。我心里早已恨她。对。

我已经希望她死掉,这就是我没去诉诸法律的原因。

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住着另外一个人,一个陌生人,一个耍奸使诈的人。

一九二二年三月,赫明顿的天空是银灿灿的,每块田地都变成了雪纱一般,我相信,在那时,农民威尔弗雷德,·勒兰德·詹姆斯心中那个耍奸使诈的人已经对我妻子下了判决,裁定了她的命运。这是宣判死刑的判决。《圣经》上说,不知感恩的孩子像蛇牙,可是,纠缠不休、不知感激的老婆比蛇牙还要锐利。

我不是恶魔。我曾试图把她从那个耍奸使诈的人手中拯救出来。我告诉她,如果我们无法达成共识,她可以到林肯郡她母亲那儿去住,一个往西离这儿六十英里的地方——这段距离够远的,算得上是分居了,虽然还够不上离婚,但已表明我们的婚姻正在解体。

“然后把我父亲的地留给你?”她问道,接着把头甩向一边。我对那种傲慢的甩头动作早已厌恶到极点,她那时就像是匹驯养不到位的马驹子,鼻子里还会发出嗤嗤声。

“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威尔弗。”

我对她说,如果她坚持己见,我会从她手中把地买过来。这将不得不等上一段时间——八年,也许十年——但是,我会分文不差地把钱付给她的。

“一丁点一丁点地进账,比一个子儿都没有还要坏,”她应答道(鼻子又“嗤”的一声,头又来了个侧甩动作)。

“这是每个女人都懂的。法灵顿公司马上支付全部现款,而且他们打算给出的高价要比你的出手爽气多了。我才不会住在林肯郡呢。那又不是个城市,只不过是个教堂比房子还多的村子。”

您明白我的处境了吧?您不会不懂她把我置于的窘境吧?难道我就不能博得您的一点点同情?不能?那么就听听这件事吧。

那一年的四月头上——据我所知,距今已经八年了——她满面光鲜、神采奕奕地走到我身边。她把大半天时间都泡在麦克库克的“美容院”里,把头发做成厚厚的鬈子,悬在脸上,让我想到旅馆和客栈里的马桶纸卷儿。她说她有了个主意,那就是把那一百亩良田和农场一起卖给法灵顿公司。她认为,为了得到她父亲的那块地,公司会一并买下农场,因为那块地靠近铁路线(也许她想得有道理)。

“然后嘛,”那蛮不讲理的泼妇说道,“我们把钱分了,离婚,重新开始各自的生活。咱俩都清楚这就是你的心愿。”她说这话,俨然她不这么想似的。

“哦,”我说了声(像是要认真考虑这个意见),“那孩子跟谁呢?”

“当然跟我啦,”她说道,眼睛睁得老大老大。

“一个十四岁的男孩需要跟他妈一起过。”

就是在那一天,我开始做亨利的工作了,我把他妈妈的最新计划告诉他。我们坐在干草垛上。我一脸哀伤,用最悲伤的声音,向他描述,如果允许他妈妈实施这个计划,未来的生活会是什么样:他会怎样失去农场和他的父亲;他会在一个大得多的学校里念书;他所有的朋友(大多是自孩提时代起便认识)会被撇下;他会在一个嘲笑他、骂他是乡巴佬的陌生人中为了一席之地打拼挣扎。另外一方面呢,我说,如果我们能够抓住土地不放手,我相信到一九二五年之前就可以付清所有的银行贷款,过上无债的幸福生活,呼吸甜美的空气,而不是从早到晚眼巴巴地望着猪内脏顺着从前清澈的小河漂流下来。

“现在,你有什么想法?”在要多详细就有多详细地描绘了这个景况之后,我问儿子。

“和你一起住在这儿,爸爸,”他说,泪水顺着他的面颊涌下。

“她为什么非要这样……这个……”

“你接着说,”我说,“讲真话绝不是诅咒,儿子。”

“这个贱货!”

“因为大多数女人都是贱货,”我说,“贱是她们本性中无法根除的一个部分。问题是我们如何应对。”

但是,我内心那个耍奸使诈的人已经想到牛棚后面的那口老井了,那口井只是用来盛泔水用的,因为它太浅太混浊——只有二十英尺深,比闸沟深不了多少。现在仅仅是把儿子引到井的问题上。我不得不引导他,您当然明白这一点。我可以杀掉老婆,但必须拯救我可爱的儿子。

如果膝下无子嗣与你共享、然后继承那一百八十亩或者一千亩土地,拥有它们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装着在考虑阿莱特把玉米良田变成屠宰场的疯狂计划。我恳求她给我时间来习惯那个想法。她同意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当中,我做亨利的“工作”,使他接受不同的想法。这确实是要多困难有多困难。他虽然有她妈妈的长相(女人的长相是蜂蜜,你晓得的,引诱男人上蜂窝去挨蜇。)但是没有她该死的倔性子驴脾气。

只需要向他描绘一下今后他在奥马哈或者圣路易斯的生活前景就行。我提出了就连这两个拥挤的城市也不会满足她这个可能性。她也许会觉得唯有芝加哥才合适。

“那时,”我说,“你也许会发现自己跟黑人一起上中学。”

他对他母亲的态度变得冷淡了。她呢,经历了一番努力——所有的努力都显得笨拙,都遭到拒斥——试图重新博得儿子的感情,之后便用冷漠来回敬了。我(更恰当地说,是那个耍奸使诈的人)为此感到庆幸。六月初,我告诉她,认真思考之后,我决定不让她太平无事地卖掉那一百亩地;而且,如果毁灭和赤贫就是付出的代价,我会和她同归于尽。

她倒是镇定自若。她决定自己(法律嘛,我们都知道,会和掏钱的人交朋友)去咨询律师。这一点我预料到了。我奚落她这个主张。因为她无法支付咨询费。那时,我把我们拥有的一点现金攥得紧紧的。

当我要求时,亨利甚至把他的储钱罐交给了我,所以她就连那么一点儿钱也拿不到。

当然,她去了位于迪兰的法灵顿公司的办公室,觉得非常笃定(和我一样)有利可捞的他们会帮她支付法律费用。

“他们会的,而她会赢。”在我们经常谈话的地点干草垛,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亨利。对此我并没有十成把握,但是我已经做出决定,虽然还不至于过头地把这个决定称为“计划”。

“可是爸爸,那样不公平!”他大声喊道。他坐在干草垛上,显得非常稚气,不像十四岁,倒更像十岁。

“生活向来就不公平,”我说,“有时候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得到你必须得到的东西。哪怕有人受到伤害。”我顿了顿,打量着他的脸庞。

“哪怕有人死掉。”

他脸色发白:“爸爸!”

“如果她死了,”我说,“一切就会照常。一切争论都会了结。我们可以太平地在这儿生活。为了让她走,我已经把我能给的都给了她,可她就是不肯走。现在我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或者说我们能做的只有一件。”

“可我爱她呀!”

“我也爱她。”我说,不管您是多么不相信,我爱她这一点却是真真切切的。

一九二二年,我对她的恨胜过了任何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感觉,而假如爱不是其中的一部分,是不会有那种情感的强度的。而且,虽然阿莱特尖酸刻薄、固执任性,可到底还是个性情火热的女人。我们的“婚姻生活”从来没有终止过,即使为了那一百英亩地开始争吵之后,我们在黑暗中的交媾越来越像动物在发情。

“不一定痛苦,”我说,“而一旦了结了……就好了……”

我带儿子走出牛棚,把井指给他看,他却号啕大哭起来。

“不,爸爸,千万不要。”

但是,当她从迪兰回来(我们的邻居哈兰·考特利用他的福特车带她走了大半的路,然后让她自己走了最后的两英里),亨利恳求她“放手吧,这样我们还照样是个家”的时候,她大发脾气,扇了他一个嘴巴,告诉他不要像狗一样摇尾乞怜。

“你父亲把怯弱传染给了你。更糟糕的是,他把贪婪也传染给了你。”

就像她与这个罪恶毫无干系似的!“律师向我保证这块地是我的,随我处置,我会把它卖了。至于你们俩嘛,你们就一起住在这儿,闻闻烤猪的味道,自己烧饭,自己理床。你,儿子,可以白天耕地耙田,晚上读读他那堆不朽大作。那些书没给他带来过多少益处,但是你也许会读得更透些。谁知道呢?”

“妈妈,这不公平!”

她瞅着儿子看看,像个女人在打量一个擅自摸她胳膊的陌生男人一样。当我看到儿子冷冷地回望的时候,心里好开心啊。

“你们俩可以一起下地狱去了。我嘛,我要到奥马哈开个服装店。这就是我认为的公平主张。”

这次谈话发生在前院,院子位于屋子和牛棚之间,尽是灰尘。她的公平主张就是她撂下的最后通牒。说完这话,她便大步穿过院子,那双漂亮的、城里人穿的皮鞋扬起一片尘土。她一进屋子就把门关上了。亨利转过身来看着我,他嘴角带血,下唇肿胀,眼神里饱含着愤怒。那愤怒是赤裸裸的、纯粹的,只有青春期的人才能感受到的那种。恰恰就是那样一种愤怒才会不计代价。他点点头。我也朝他点点头,表情跟他一般凝重,可我内心那个耍奸使诈的人却在咧嘴大笑。

那一巴掌成了她的死亡令。

两天过后,亨利来到新刨的玉米地找我时,我发现他的心又软了下来。我并不沮丧,也不感到惊讶。从孩子到成人的岁月中,人的情感是一阵一阵的,正在经历这个状态的人起伏变化起来就像是美国中西部农民过去经常放在粮仓顶上的风信鸡一样。

“我们不能这么做,”他说,“爸爸,她是错了。香农说过,因错而死的人是要下地狱的。”

上帝一定惩罚循道宗教堂和循道宗青年会,我心里想……但是那个耍奸使诈的人只是笑了笑。接下来的十分钟,我们在翠绿的玉米地里谈起了神学,当时初夏的云朵——那是最漂亮的云朵了,像纵帆船一样漂浮的云朵——缓缓地在我们的头顶上飘过,后面留下航船尾流一般的影子。

我向他解释道,那样干不是把阿莱特送进地狱,恰好是把她送上天堂。

“因为,”我说,“遭到谋害的男人或女人死的时候上帝不在现场,在场的是人。那男人……或者女人……还没来得及赎完罪,生命就夭折了,因此所有的过错一定会被原谅。如果你以这样的方式来看待这件事,每个杀手便成了天堂之门。”

“可我们呢,爸爸?我们不会下地狱吗?”

我指了指葱郁的玉米地。

“看到我们四周尽是天堂,你怎能说出这样的话?可是,她打算把我们从这儿赶走,就像天使拿起冒着火焰的剑把亚当和夏娃赶出伊甸园一样。”

他盯着我,表情十分不安。黑暗。我讨厌用这样的方式将自己的儿子拽人黑暗,但我在当时和现在都隐约相信,那样做的不是我,而是她。

“而且想想看,”我说,“如果她去了奥马哈,她会在阴间给自己挖个更深的坑。如果她把你带走,你就成了城里的孩子——”

“我绝不会走!”他高声叫嚷出来,惊得乌鸦从篱笆上飞起,打着旋飘进湛蓝的天空,像烧焦的纸片。

“你还小,将来会走的,”我说,“你会忘掉这一切……你会学到城里的方式……开始给自己挖陷阱。”

如果他当时回答,杀手绝无希望在天堂里与受害人重聚,我也许会被驳倒。可是,要么是他的神学理论还没高深到那一步,要么就是他不想考虑这类事情。到底地狱真的存在,还是我们给自己制造了人间地狱?每当我回顾过去八年的生活,我都坚持认为是后者。

“怎么干?”他问,“什么时候干?”

我告诉了他。

“干完以后我们还能继续住在这儿?”

我说能。

“不会让她痛苦吧?”

“不会,”我说,“很快就完事。”

他似乎满意了。即便如此,要是阿莱特本人做事不是太绝的话,事情也许还不至于发生。

我们决定在六月中旬的某个周六晚上动手。那天晚上,天气不错,跟我记忆中的所有晴天是一样的。阿莱特有时在夏日的傍晚喝上一杯葡萄酒,但一般不会多喝。

这么做是有道理的。她属于那种只要喝了两杯,就忍不住要喝四杯、然后六杯、再后整整一瓶的人。尔后,要是还有,再来上一瓶。

“我得留点儿神,威尔弗。我太贪杯了。不过,对我来说,幸运的是,我这人意志坚强。”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门廊上,望着残留在田野上的向晚时分的光辉,听着蟋蟀发出令人恹恹欲睡的“喏咿——咿咿咿咿咿”的叫声。亨利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他晚饭几乎没动。门廊里有一对摇椅,一张配的是妈咪坐垫,另一张配的是爹地坐垫。

和阿莱特坐在摇椅上的时候,我想我听到了一个也许是干呕的轻微声音。我记得我当时想,到那一刻真正来临时,儿子终究还是会下不了手。

第二天早晨,他母亲将带着宿醉醒来,脾气大发,丝毫也不知道自己差点永远见不着内布拉斯加的黎明。

但我还是按照计划向前推行。因为我像一只俄罗斯套娃?也许吧。也许每个人都是那样。在我心里的是那个耍奸使诈的人,但是,在那个耍奸使诈的人的心里却是一个怀揣希望之人。那个怀揣希望的家伙在一九二二年和一九三三年当中的某个时候死去了。那个耍奸使诈的人做绝了坏事之后也消失了。生活,缺少了他的诡计和城府,已然成了一片虚空之地。

我把酒瓶从屋里拿到门廊上,就在我试图给她斟酒时,她却用手遮住了那个空杯子。

“为了弄到你想要的东西,你用不着把我灌醉。我自己也想要。身上有点痒。”

她岔开双腿,把手放到裤裆,让我知道她痒的地方。在她的心里有个粗俗不堪的女人——或许甚至就是个婊子——而酒总是让她放荡发骚。

“不管怎么说,再来上一杯吧,”我说,“有事要庆祝一下。”

她戒备地望着我。就算只喝了一杯酒,也已经让她泪眼婆娑了(好像一部分的她想要得到所有的酒,可又无法得到,正在为此哭泣呢)。在落日的余晖里,她的眼睛呈橘黄色,像是里面点了蜡烛的南瓜灯的眼睛。

“不会有官司的,”我对她说,“也不会有离婚。如果法灵顿公司能够支付我的八十亩地和你父亲的一百亩地,我们的争论就到此为止吧。”

在我们令人烦恼的婚姻当中,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她居然目瞪口呆了。

“你说什么?你是认真的吗?别逗我,威尔弗!”

“我没逗你,”那个耍奸使诈的人说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是诚心诚意的。

“亨利和我就这件事也没少谈过——”

“你们俩像贼一样,这倒是不假。”她说。

她已经把手从酒杯上挪开,我不失时机地把它斟满。

“常常在于草垛上,或者坐在木头堆上,或者就在后面的地里头挨着头嘀嘀咕咕。我还以为你们是在谈香农,考特利。”

接着又是一声鼻嗤,一个甩头,可我认为她此刻也多少有些伤感了。

她呷了呷第二杯酒。若是只呷上两口,她还可以把酒杯放下,然后上床睡觉。如果到了第四口,我就不妨直接把酒瓶子给她,更不用说我准备在手边的另外两瓶了。

“不,”我说,“我们谈的不是香农。”

尽管我曾经看到,他们一起步行两英里路到赫明顿中学时,亨利偶尔会拉着她的手。

“我们一直在谈奥马哈。我想,他想去那儿。”

在她喝完一杯酒、另一杯只呷了两口时,要对她露骨地吹牛肯定是行不通的。我的阿莱特啊,她生性多疑,总是在寻找我内心更深的动机。当然,在这件事上我确实怀有更深的动机。

“至少试试看才知道吧。再说,奥马哈离赫明顿不是很远……”

“对,根本就不远,我已经对你们说过一千遍了。”她又呷了一口,并未像之前那样放下酒杯,而是把它拿在手上。西边地平线上橙色的天光已经变成了青紫色,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这光此时正在她的酒杯中燃烧。

“如果是圣路易斯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

“我已经放弃那个想法了。”她说。

当然,这意味着她已经调查过那个计划的可能性,发现它有问题。无疑是背着我干的。

除了找法灵顿公司的律师之外,所有这一切都是背着我干的。如果她不是想把它当做是揍我的棍子的话,她照样会背着我干那事儿。

“你认为,他们会把整块地买走吗?”

我问,“整整一百八十亩地?”

“我怎么知道?”她边说边呷着酒。

第二杯酒喝了一半了。如果我此刻告诉她已经喝得差不多了,并把酒杯从她手中拿走的话,她肯定不会答应。

“你知道,对此我一点也不怀疑,”我说,“那一百八十亩地就像圣路易斯一样。你早调查过了。”

她狡猾地朝我瞥了一眼,然后突然放声大笑,“也许我真的调查过了。”

“我想我们可以在城郊找栋房子,”

我说,“那里起码有一到两块地可以看看。”

“那样你就可以整天把屁股放在门廊摇椅上,让你老婆干活?嘿,帮我把杯子加满吧。如果我们是在庆祝,那就让我们庆祝庆祝吧。”

我把两个杯子都加满。我的杯子里只倒了几滴,因为我刚刚只喝了一口。

“我想我说不定能找份修理师的活儿干干。汽车和卡车什么的,但主要还是农机。要是我能让那台旧农机宝转起来——”

我拿着杯子,指了指停在牛棚边上的那台黑乎乎的拖拉机——“我想,什么玩意儿我都能修得好。”

“是亨利劝你这样做的吧。”

“他说了,与其一个人单独留在这里明摆着吃苦受罪,倒不如冒险尝试幸福地在城里生活,我信他了。”

“这孩子有脑筋,大男人听他的!终于还是听了!祝贺!”她一饮而尽,举杯还要加酒。她抓着我的胳膊,朝我靠得很近,近得能闻到她气息里的酸葡萄味儿。

“今晚你也许能得到你想要的东西,威尔弗。”

她将沾满紫色酒液的舌头伸到上唇的中间。

“那个龌龊事儿。”

“我正盼着呢。”我回答。假如我得手的话,那天晚上一件更龌龊的事将在我和她合睡了十五年的床上发生。

“我们把亨利叫过来吧。”她说,话语已经开始含糊。

“我要祝贺他最后终于见到了光明。”(我提到过我老婆的词汇里没有“感谢”这个动词吗?也许没提过。

也许现在我已经用不着提了。)她突然有了主意,两眼发光。

“我们给他一杯酒吧!他也老大不小的了!”她用胳膊肘碰了碰我,就像坐在法院两边长凳上的老男人在讲黄段子时的动作。

“要是我们让他松松口,说不定能探到他有没有跟香农·考特利搞上了呢……她呀,是个小骚货,不过倒是有一头漂亮的头发,这一点我得承认。”

“先再来一杯吧。”那个耍奸使诈的人说道。

她又喝了两杯,酒瓶(第一瓶)这下子空了。那一刻,她用最拿手的中世纪吟游诗人的嗓音唱起《阿瓦隆》,边唱还边展示她最拿手的中世纪吟游诗人转眼球。

看着让人难受,听着更让人难受。

我走到厨房,又拿了一瓶酒,断定此刻正是叫亨利的时候。虽然,正如我在前面说过的,我对儿子参与此事不抱多大的希望。如果他愿意做我的同谋,我就干,可我心里在想,当谈话结束、那一时刻真正来到的时候,他会临阵退却的。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就把她安置到床上。第二天早晨,我会告诉她,关于卖掉家父土地的事情,我已经改变了主张。

亨利过来了,他那张白皙痛苦的脸上显示不出丝毫要助人成功的迹象。

“爸爸,我觉得我不能,”他低声说道,“她是我亲妈呀。”

“如果你做不到,那就是做不到,”我说,话音里面丝毫也没有耍奸使诈的人的痕迹。我认命。该是啥样就啥样吧。

“不管怎么说,她也是几个月来第一次开心。醉是醉了,但是开心。”

“不止是喝多了,她醉了?”

“别大惊小怪的;随心尽性是唯一能让她开心的事。跟她一起十四年,该教你明白这一点了吧。”

当他的亲生母亲开始刺耳地、但是一字一字地吐出《风骚的麦吉》时,他蹙了蹙眉头,把耳朵侧向门廊的一边。一听到这首下流的歌谣,亨利就会蹙眉头,也许是因为听到其中的和声部分(“她心甘情愿,帮他把鸡巴插了进去,因为她是风骚的麦吉”),更可能是因为看到她那含混不清的发声样子。早在去年劳动节周末的一次循道宗青年同道的野营会上,亨利就已经发誓拒绝酒精了。看到他震惊的样子,我非常开心。当十来岁的孩子不像劲风中的风向标时,他们就像清教徒一样僵硬。

“她要你跟我们一起来上一杯。”

“爸,你知道我已经向主发誓滴酒不沾了。”

“你得跟她一起喝了那杯。她想庆祝。我们要卖地,迁往奥马哈。”

“不!”

“嗯……瞧着吧。一切由你自己决定,孩子。出来,到门廊上来。”

他妈妈看到他,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双臂缠住他的腰,把身子紧紧地贴着他,并在他的脸上过火地亲来亲去。从儿子脸上表现出来的痛苦样子可以想象,那些亲吻一定是味道难闻,令人不爽。那个耍奸使诈的人趁机把她那只又喝空了的杯子加满了。

“我们终于在一起啦!我的男人们有脑子啦!”她举起杯子干杯,杯中相当一部分酒斜泼在她的胸脯上。她笑了,冲我挤挤眼。

“威尔弗,如果你乖,过会儿就让你把我衣服里面的酒吮干。”

然后,她一屁股坐回摇椅里,撩起裙子,塞到两腿间。亨利打量着她,既感到茫然,又充满厌恶。她望着亨利的表情,笑了。

“没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嘛。我看到过你跟香农,考特利在一起。她是个小骚货,不过她头发漂亮,身条子也不错。”她把杯中剩下的酒一口喝光,打了个嗝。

“如果你不尝尝鲜,你就傻了。可你最好谨慎点。十四岁不是小得不能结婚。在中部这儿,跟你表妹结婚,十四岁不算太小。”她又笑了几声,端出酒杯。我用第二瓶酒给她把杯子倒满。

“爸爸,她喝得够多了。”亨利说,像牧师一样不赞成我加酒。我们头顶上方,最初出来的星星眨巴着眼睛,挂在无边无际的、平坦的苍穹太虚中。这是我平生最爱见到的景象。

“啊,我忘了,”我说道。

“酒后吐真言,这是老普林尼说的……是在你母亲经常鄙夷不屑的一本书里说的。”

“他啊,就是白天手里拿耕犁,晚上钻进书纸堆,”阿莱特说,“除了他在我身上搞别的活动的时候。”

“妈妈!”

“妈妈!”她学着他的腔调,然后朝哈兰·考特利的农场方向举起杯子,尽管农场距离我们够远,连灯光都看不清。可是,即便它离我们再近一英里,我们也还是看不清灯光,因为玉米已经长高了。每当夏日来到内布拉斯加的时候,每家农舍就成了一只船,在巨大无边的绿色大海上航行。

“这里通向香农·考特利和她鲜滋滋的奶子哦。要是我儿子到现在还不晓得她的奶头是什么颜色,那他就是个傻逼。”

我儿子对这番话没做反应,但我从他阴沉沉的脸上看到的一切却让那个耍奸使诈的人很高兴。

她朝亨利转过身来,抓住他的胳膊,酒溅在他手腕上。不顾他厌恶的嘟哝声,她突然面目狰狞地直视着他的脸,说:“在玉米地里或者牛棚后面和她躺在一起的时候搞定她,你就不是傻逼。”

她把另一只闲着的手握成拳头,探出中指,然后用它绕着裤裆点点戳戳地画了个圈:左大腿,右大腿,右肚,肚脐眼,左肚,然后再回到左大腿。

“你喜欢什么就试什么,用你的鸡巴在它四周按啊摩啊,一直弄到鸡巴提了劲来了神,射出东西来。不过,还是别待在家里,免得觉得一生一世都被锁住了,就像你爸妈一样。”

他站起来,拔脚便走,依旧一言不发。

我不怪他。就是对于阿莱特来说,这也是过分粗俗不堪的行为。他一定是亲眼目睹了她的变化,从一个母亲的角色——一个很难相处、不过时有爱心的女人——转变成一个臭气冲天、教唆年轻客人的妓院淫女。所有这一切本来就够糟糕的了,但是,偏偏他对考特利姑娘情有独钟,这就把整个局面弄得更糟了。非常年轻的小伙子们总是情不自禁地把初恋放到显要的位置,要是有人打这儿经过,朝自己的偶像吐上一口……哪怕不巧吐唾沫的人就是自己的母亲……

隐隐约约地,我听到他“砰”地把门关上。接着便是隐隐约约的、但依旧能听得到的啜泣声。

“你伤了孩子的感情了。”我说道。

她倒有自己的看法:感情,就像公平,也是懦弱之人的最后一招。然后,她伸出杯子。我给它加满,知道到了第二天早晨,她就把自己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总认为她还会在那里等候天亮呢),而且还会否认——极力地——要是我告诉她的话。以前我曾见过她这种醉态,但是今天这样子已有多年不见了。

直到我们喝完了第二瓶(事实上是她喝的),外加第三瓶的半瓶,她的下巴才垂到满是酒渍的胸口上,开始打呼噜。因为下巴下垂,喉道有所堵塞,因此,呼噜打这里经过时,发出的声音就像是一条发脾气的狗在低沉地吠叫。

我搂着她肩头,用手勾住她的腋窝,把她拽起来。她嘟嘟哝哝地抗议,还用一只臭烘烘的手有气无力地拍拍我。

“别,别管我。我要睡觉。”

“你会睡觉的,”我说,“不过是在你床上,不是在外面的门廊上。”

我搀着她——摇摇晃晃地打着呼噜,一只眼睛闭着,一只眼睛朦朦胧胧地睁着——走过客厅。亨利房间的门敞开着。

他站在里头,面无表情,显得比实际年龄老得多。他朝我点点头。仅仅把头朝下低了一下,可是,这就等于告诉了我我想要知道的一切。

我把她放到床上,帮她脱了鞋,任由她睡在那里打呼噜。她双腿叉开,一只手离开床垫,垂悬在空中。回到客厅,我发现亨利站在收音机旁边,这是去年阿莱特不停唠叨我买的。

“她不能这样讲香农。”他低声说道。

“可她说了,”我说,“她就是这种样子,上帝就是这样造她的。”

“她不能把我从香农身边带走。”

“她也会那样做的,”我说,“如果我们听之任之的话。”

“你能不能……爸,你能不能也去找律师呢?”

“你认为凭我银行里存着的那么点钱就能找个律师,他就会帮我们打赢法灵顿的律师吗?他们在赫明顿有后台有靠山。而我呢,要割干草的时候,只能晃晃镰刀。他们想要那块一百亩地,而她正打算让他们得到。这是唯一的办法,不过你得帮我。好吗?”

老大一阵子,他都没说话,只是垂着头。

我看到眼泪从他眼里滴落到钩针编织的毯子上。然后,他低声说:“好。但要是我得在旁边看着……我没把握能不能……”

“你可以帮我,而且不用在旁边看着。到棚子里去拿只麻袋。”

他照着我说的去办了。我走进厨房,拿出她最锋利的切肉刀。他拿着袋子回来后看到那把刀,脸色顿时变得惨白。

“非要这样吗?你能不能……用个枕头……”

“那样太慢太疼,”我说,“她会挣扎的。”他接受了我的意见,仿佛我在杀妻之前已经杀了一打女人,因而了解各种奥妙。可我没有。我只知道,在我所有的半吊子计划当中——换言之,就是那些一直想除掉她的白日梦当中——我一直瞅着现在手里攥着的这把刀。因此会是这把刀。

只能是这把刀。

我们站在煤油灯的亮光中——直到一九二八年,赫明顿才开始用发电机供电——面面相觑。夜晚广袤的沉寂降临了,唯独被她那让人生厌的呼噜声打破。但是,房间里还有另外一样东西:她必然存在的意志,这个意志独立于她而存在(我想我当时就感觉到了它的存在,而八年后我更是确信了这一点)。这是个鬼故事,但是,鬼魂甚至在它依附的女人肉身死亡之前就在那儿了。

“好,爸爸。我们会……我们会送她进天堂。”有了这个想法,亨利的脸上放出了光彩。现在看来,这是何等歹毒啊,尤其是当我想到亨利是怎样干完这件事的时候。

“很快就会结束的。”我说。从小到大,我割过一百八十头猪的喉管,这事儿,我在想,会很快了结的。可我失算了。

快点把它讲完吧。每当我夜不能寐的时候——这样的时候可不少——它就在我脑子里反复回放,每一丝挣扎,每一声咳嗽,每一滴血,缓慢而又具体,所以还是快点把它讲完吧。

我们走进她的卧室,我在前头,手里拿着切肉刀,儿子跟在后头,手里拿着麻袋。我们踮着脚尖走。其实,我们就是敲着铙钹进来也不会把她吵醒。我示意亨利站到我的右侧,也就是她脑袋旁边。此刻,我们能听到大本钟牌闹钟在床头柜上滴滴答答地走,也听到她的呼噜声。就在此时,我突然生出一个奇怪的想法:我们像是医生守候在一位尊贵病人的临终床边。可是我又想,临终床边的医生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因为负罪感和恐惧感而颤抖的。

千万不要流太多血,我想,用袋子盛着。要是他在最后一刻打退堂鼓,反倒更好。

可是他没有。也许儿子认为,要是他打退堂鼓,我会恨他;也许他已经将她托付给了天堂;也许他记起了她的中指在她裤裆中间淫荡地画圈。我无从知晓。我只知道他低低地说了声:“永别了,妈妈。”然后用麻袋罩住了她的头。

她呼哧呼哧地喷着鼻息,试图把头从麻袋里扭脱出来。我本想把手伸到麻袋下面去干我的差事,但是他不得不把麻袋往下死死拉住才能控制住她,我就使不上招。

我看到,她的鼻子在麻袋里面看上去就像鲨鱼鳍一样。我也看到他面露恐惧,我知道他坚持不了多久。

我把一只膝盖支在床上,一只手抓住她的一个肩,然后用刀划破麻袋,切到麻袋下面的喉管。她高声尖叫,开始拼命扭动。

血从麻袋的切口处哗啦啦地涌出来。她把手伸出来,在空中击打。亨利“哇”的一声高叫,跌跌绊绊地离开了床边。我想抓住她。她用手拉扯喷血的麻袋,我就砍她的手。三只手指头被砍进了骨头。她又撕心裂肺地尖叫——如同冰块一样又单薄又尖厉的声音——接着手垂了下来,在床罩上抽搐着。我在麻袋上割开另一处流血的裂缝,接着是另一处,再一处。等我切了共计五处裂缝后,她才用另一只没有受伤的手把我推开,然后开始扯拉蒙在脸上的麻袋。她无法把麻袋从头上完全扯掉——麻袋勾住了她的头发——于是只好像戴着发套一样戴着它。

最初的两刀割断了她的喉管,第一刀砍得很深,深到暴露出了她的气管软骨。

最后两下,我砍伤了她的面颊和嘴。砍在嘴上的那刀深得让她露出了小丑般龇牙咧嘴的笑容。那笑容一直延伸到耳根,露出了牙齿。她发出一声似是阴沟里的、受到阻塞的咆哮,是狮子吃食时发出的那种声音。鲜血一直从喉管流出,流到床罩脚下。

我记得我当时在想,血看起来像是她举杯面对着最后一道落日余晖时杯中的葡萄酒。

她试图从床上爬起来。我最初惊呆了,然后变得怒不可遏。婚后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是个麻烦,就是到现在,在这他妈的分离时刻,她还没少麻烦。但对她这么个人来说,我还能指望别的吗?

“哦,爸爸,让她停下!”亨利尖叫着,“让她停下,哦爸爸,看在上帝分上,让她停下!”

我一跃而起,跳到她身上,像个狂热的情人,把她拽回到被血浸透的枕头上。

她窒息的喉管深处传来更尖利的号叫。她的眼睛在眼眶内不停地转动,泪水滚滚而下。我用手绞住她的头发,使劲把她的头往回拉,然后挥刀再一次砍向她的喉管。

随后,我把床罩从自己身侧扯落,裹住她的头,却没来得及堵住她颈动脉的第一次喷涌。血全喷射在我脸上,热乎乎的血顺着我的下巴、鼻子和眉毛滴落下来。

在我身后,亨利的尖叫声停了。我转过身来,看到上帝终于展露了同情心(假定主看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也没有背过脸去):他晕倒了。她的扭动开始减弱。终于动也不动了……可我还是骑在她身上,连同床罩一起朝下压,床罩此时已被她的血浸透了。我提醒自己,她从来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我想得对。过了三十秒钟(那台邮购的小钟显示的时间),她的身体再度隆起,这回拼命地弓起背,差点儿把我从她身上甩出去。骑着吧,牛仔,我心想。

或者,也许我大声说出了这句话。这我记不清了,天晓得,其他什么都记得,就是把这一点给忘了。

她瘫了下去。我又数了三十下的滴滴答答声,然后追加,再数了三十下。地板上,亨利动了起来,嘴里呻吟着。他开始坐起,然后又放弃了。他爬到房间最远处的角落,蜷缩成一只球。

“亨利?”我说道。从蜷缩在角落里的身形那边没有传来一点回应。

“亨利,她死了。她死了,我需要人帮忙。”

还是没有反应。

“亨利,现在反悔来不及了。木已成舟。如果你不想坐牢——不想你父亲坐电椅被处死——那就站起来帮帮我。”

他踉踉跄跄地朝床这边走来。头发散落在眼睛上。眼睛透过汗湿打缕的一丛丛头发,闪着光亮,像是躲藏在草丛中的动物的眼睛。他反复地舔着嘴唇。

“不要踩到血。这里要清扫的东西比我想象的要多,我们只能小心。不要弄得满屋子都是血迹才好。”

“我非要看她吗?爸爸,我非得看她吗?”

“不用。我们俩都不用。”

我们把她的身体卷起来,床罩就是她的裹尸布。完事后,我突然意识到,我们不能就这样把她抬到屋外。在我谈不上计划的白日梦中,我只看到一点点血迹弄脏了床罩,她被切开的喉管(被整齐切开的喉管)就放在床罩下面。我没有预见到或者考虑过实际的情况:白色的床罩在光线暗淡的房间里呈黑紫色,不停地渗着血,像是鼓胀胀的海绵在渗水一般。

柜子里有条被子。有一刻,我禁不住在想,要是我母亲看到我把她一针针缝好的漂亮的结婚礼物派上这个用途,不知会有怎样的想法。我把它铺在地板上。我们把阿莱特放在上面,然后把她卷起来。

“快,”我说,“趁还没滴血之前。不……等等……去拿盏灯过来。”

他走了很久,久得让我开始担心他跑掉了。后来我看到灯光沿着短短的过道晃动着,经过他的卧室,来到我和阿莱特合用的房间。曾经合用过的。我能看到眼泪顺着他惨自如蜡的脸滚滚而下。

“把灯放到梳妆台上。”

他把灯放在我一直读着的一本书的旁边:辛克莱尔·路易斯的《大街》。我从来没有读完这本书。不忍卒读。借着灯光,我看见地板上的点点血斑,还有就在床边的那摊血。

“有更多的血在从被子里流出来,”他说,“要是我早知道她身上有这么多的血……”

我把枕套从枕头上抖开,然后把它紧紧地裹在被子的一头,像用袜子捂住流血的小腿。

“抓住她的脚,”我说,“我们现在就需要把这活儿弄好。亨利,你可别晕过去,因为我一个人没法做。”

“我真希望这是一场梦。”他说道,但还是弯下腰来,用胳膊抱住被子的尾部。

“爸爸,你觉得这是一场梦吗?”

“一年之后,当一切被抛到身后,我们会觉得这是一场梦的。”事实上,我是有点儿相信这句话的。

“快。别等到枕套也开始滴血,或是被子的其他部分。”

我们把她抬走,顺着过道,穿过客厅,从前门走出,如同男人们抬着一件家具,上面裹着搬家工用的毯子。一到门廊的台阶上,我的呼吸就变得略微轻松些了。门前庭院里的血很容易就可以掩盖。

一直到我们绕过牛棚的拐角处,老井出现在眼前,亨利都算得上正常。井的四周用木桩围着,防止有人不小心踩到木制的井盖上面。星光下,那些木桩显得阴森恐怖。一看到木桩,亨利就开始大喊,却又叫不出声来,像被人掐住了脖子。

“那根本不是妈妈的坟墓……妈……”

他只说了这些,便晕倒在牛棚后面长满杂草的灌木丛里。一下子,全靠我一个人承载被我谋杀的妻子的尸首重荷。我考虑着把这个怪兮兮的捆子放下——现在这个捆子的外装全歪斜了,被我砍断的手探了出来——考虑的时间都够叫醒他的了,不过我最终还是觉得让他躺在那儿更仁慈。我把她拖到井边放下,掀起了木头井盖。我把木头井盖斜靠着两根木桩放着的时候,迎面喷出井气:那是死水和烂草的臭气。

我极力克制着不要呕吐,可还是抵挡不住。

我抓住两根木桩,平衡了一下身体,然后弓下腰,呕出晚饭和喝下的一点酒。饭食掉在井底混浊的水面上,发出“噼噼啪啪”

溅水的回响声。那“噼噼啪啪”的声响让我想起了骑着吧,牛仔;八年来,这声音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头,随时随刻会浮现。

半夜时分,我常会醒来,脑子里回荡着那个声音,感觉到木桩的碎片扎进了我的掌心,我死死抓着木桩,好像是为了珍贵的生命。

我从井边往后退,被裹着阿莱特的捆子绊了一跤。我倒在地上。那只被砍断的手距离我的双眼只有几英寸远。我把它重新塞回被子里头,然后轻轻拍,像是安慰她一样。亨利枕着一只胳膊,还躺在杂草丛中。他看起来像个孩子,在收获时节苦干了一天之后睡着了。头顶上空,几千、几万颗星星朝着地面闪烁。我能看见星座——猎户座,仙后座,北斗七星——这些都是父亲教会我的。远处,考特利家那条叫雷克斯的狗叫了一声,然后复归于宁静。我记得当时在想,今夜永无尽头。果真如此。在许多重要的方面,它确实永无尽头。

我重新抱起捆子,它居然扭动了一下。

我僵住了,尽管心在怦怦直跳,还是屏住呼吸。我肯定没有真的感觉到,我心想。

我等待它再动弹一下。或许是等她的手从被子里头溜出来,用被砍断的手指抓住我的手腕。

什么都没出现。是我自己想象的。当然是我想象的。于是我就把她推下井去。

我看见没用枕套裹着的被子那一头伸展开来,然后传来水花溅起的“啪啪”声。这声音比我呕吐的声音要响得多了,不过还伴有“嘎吱嘎吱”的撞击声。我知道井下的水并不深,可我希望水能深到足以把她湮没。那“嘭”的声响告诉我,水还没有深到那个程度。

我身后开始传来尖利的笑声,一种近乎疯狂的笑声,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一直从背侧传到后颈。亨利醒了,站了起来。

不,不仅如此。他在牛棚后面蹦蹦跳跳,朝着满是星星的天空挥舞着双臂,一边大笑着。

“妈妈下井了,我才不管呢!”他边说边唱,“妈妈下井了,我才不管呢,因为我的主已经走远——远了。”

我三步一跨两步一走,来到他身边,使出全身的力气扇了他一个耳光,他那张至今还没用剃须刀刮过的毛茸茸的脸上留下了我的血色指印。

“闭嘴!你的声音会传出去的!你的——听,傻孩子,你又把那该死的狗撩起来了。”

是雷克斯在叫,一次,二次,三次。

然后便是万籁俱静。我们站着,我抓住亨利的肩头,仰起头,听四处的动静。汗水从我的颈后往下流着。雷克斯再一次叫起,然后停了。要是考特利一家有人被惊起,他们会认为雷克斯一直在冲着浣熊叫呢。

起码我希望如此。

“到屋里去吧,”我说,“最糟的时刻已经过去了。”

“是吗,爸爸?”他神情严肃地看着我,“是吗?”

“是的。你没事吧?你还会晕过去吗?”

“难道我晕过了吗?”

“的确。”

“我没事。我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子笑。我糊涂了。因为我放松了吧,我想。一切都过去了!”他不禁“咯咯咯咯”

地笑了起来,接着很快用手掌盖住嘴,像个在奶奶面前不经意地说了句脏话的孩子。

“是啊,”我说,“一切都过去了。我们还会住在这儿。你母亲跑到圣路易斯去了……或者可能是到芝加哥去了吧……可我们还留在这儿。”

“她……?”他的眼睛溜到了井那边,井盖子斜靠着三根木桩,在星光下,木桩不知为何显得十分阴森可怕。

“是的,汉克,她的确走了。”他母亲讨厌听见我叫他汉克,她说这名字俗得掉渣儿,可现在她没办法管了。

“她走了,不顾我们的死活。我们当然很遗憾,可同时呢,家务活儿不等人,上学也不等人哪。”

“那我还可以……跟香农做朋友了。”

“当然。”我说,在我的脑子中,我看到阿莱特的中指绕着她的裤裆中间淫荡地画了一个圈。

“你当然可以。但是,万一你一冲动要向香农坦白——”

一种恐惧的表情流露在他脸上。

“决不会的!”

“现在你这么想,我很高兴。但是万一哪天你冲动了,就记住这句话:香农会从你身边跑开的。”

“肯定,她会的。”他嘟哝道。

“到屋子里头,把食品储藏问的两个洗碗桶拿过来。最好也从牛棚里拿两只奶桶。用厨房的水泵把桶灌满,然后在水里放点儿她放在水池下面的玩意儿。”

“要把水热一热吗?”

我听见我母亲说,用冷水洗血,威尔弗,记住。

“不用,”我说,“我把井盖子盖好了就进去。”

他开始转身,却又抓住我的手臂。他的双手凉得怕人。

“没人会知道的!”他冲着我的脸低声说出这句话,声音嘶哑。

“没有人会知道我们干了什么!”

“没有人会知道的。”我说,声音听起来比我感觉的要勇敢得多。事情已经出了岔子,我开始意识到,实际的行为跟梦想的行为根本不一样。

“她不会回来了,是吗?”

“什么?”

“她不会闹我们鬼,是吗?”但是他把闹鬼(haunt)发音发成了haint。这类乡下土话常常令阿莱特摇头翻眼。就是在现在,也就是八年之后,我才终于意识到,haint这词听起来多么像“讨厌”(hate)啊!“不会的。”我说道。

可我错了。

我朝井下看了看,虽然井深只有二十英尺,但是没有月亮,我能看到的只是那床被子苍白而又模糊不清的样子。也可能是枕套吧。我把井盖放低,还原到原位,再稍稍把它拉直,然后走回屋里。我努力沿着我们搬抬那恐怖尸首捆子时走过的小路,刻意拖着步子走,试图抹掉一切血迹。

第二天早上,我会把事情掩盖得更巧妙些。

那天晚上,我发现了大多数人从没必要学会的道理:谋杀是罪恶,谋杀遭天谴(当然是人自己的心智和精神,哪怕无神论者正确,哪怕没有来世),但是谋杀也是桩体力活。我们擦好卧室,已经累得腰酸背痛,接着移到过道、客厅擦洗,最后到门廊。

每次当我们认为活儿已经干完的时候,不是我就是他,总会发现又一个血斑。黎明开始照亮东边的天空时,亨利还在双膝跪地,擦卧室地板之间的缝隙。我呢,在客厅里跪着,一英寸一英寸地检查着阿莱特的织毯,寻找有可能暴露我们的每一滴血。

那里没有一点点血——就这点而言,我们是够幸运的——只有铜钱那么大小的一块血迹在毯子旁边。这滴血看起来像是刮胡子留下的。我把它擦干净,然后回到我们的卧室看亨利进展如何。他现在似乎好多了,我自己也感到好受多了。我想,曙光来临似乎总会驱散最最可怕的事情。但是,当我们的公鸡乔治发出天亮时分第一声雄赳赳的啼叫时,亨利跳了起来。然后他笑了。笑声不大,可还是能觉察出一丝不正常。

但是,不像他在牛棚和老井之间醒过来的那一次笑得让我害怕。

“今天我不能去上学了,爸爸。我太累。而且……我想人们会从我的脸上看出问题来的,尤其是香农。”

我甚至没有想到过学校,这是计划不周的又一个标志。乱套的“计划”啊。我本该把这事儿推迟到学校放暑假的时候干才对。这不过意味着再等一个星期罢了。

“你可以在家里待到周一,然后告诉老师你得了流感,不想传染给其他同学。”

“不是流感,不过我确实病了。”

我也是。

从放床单被褥的柜子里(房子里头有太多东西是她的……不过今后不会是这样了)我们拿了一条干净床单,铺开,把带血的床上用品堆在上面。床垫当然满是血迹,也必须拿走。还有一张,不是很好,放在后棚里面。我把床上用品扎成捆儿,亨利拿着床垫。我们出屋来到井边。不久,太阳就照亮了地平线。天空格外清朗。今天将是一个长玉米的好日子。

“爸,我不能朝井里面看。”

“你没必要,”我说着,又一次掀起木制井盖。我想,一开始我就该使井盖处于高开的状态——事前考虑周到,干活省去麻烦,我爸过去常这么说——现在我才明白,我也许永远做不到。在感觉到(或者认为我感觉到)阿莱特那最后一次盲目的抽动后,我便不这么想了。

现在我能看到井底了。我所见到的情景十分可怕。她坠落在井下,坐着,双腿压在身子下方。枕套裂开了,放在她膝上。

被子和床罩已经松散开来,沿着她的双肩铺展,像是件结构繁复的女士披肩。麻袋绕着她的头悬挂着,像只发套似的,把头发固定在原位。麻袋使得这个画面完美无缺:她看起来简直像是盛装去参加镇上的晚会一般。

是的,镇上的晚会。这就是我高兴的原因!这就是我咧嘴笑到耳根的原因!威尔弗,你注意到了我的红唇膏是啥样了吗?我向来不涂这个颜色去教堂的,对吗?对的,只有想和自己的男人做那种事儿的时候,女人才涂抹这种色彩的口红。威尔弗,你下来吧,为什么不下来呢?别弄什么梯子,只要跳下来就行。让我看看你是多么想要我啊!你对我做了龌龊事情,现在我要回敬你了!“爸?”亨利站在那儿,面朝牛棚,驮着肩,像个等着挨打的孩子一般。

“一切正常吗?”

“正常。”我把那堆床单扔下去,希望它落在她身上,盖住那个可怕的、仰面的咧嘴笑容,但是,一阵风把捆子吹落到她膝盖上了。此刻,她好像坐在一种怪兮兮的、血迹斑斑的云端里。

“盖住她了吗?爸爸,盖住她了吗?”

我抓住床垫,往井里头压。床垫先是竖着坠落到混浊的井水里,然后倚着用圆形鹅卵石砌成的井壁朝下倒去,形成了一个小而倾的屏风,挡住了她,终于遮住了她后仰的头和那该死的咧嘴笑态。

“现在处理好她了。”我把陈旧的木头井盖拉低,放回原位,心里明白,要做的许多事情还在前面:井得填满。唉,不过这事已经被耽搁得太久了。这井是个安全隐患,我在井的四周打上木桩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我们进屋去吃早饭吧。”

“我一口也吃不下!”

可他还是吃了。我们俩人都吃了。我煎了鸡蛋、咸肉,还有土豆。我们吃得一口不剩。苦活儿让人胃口好。这道理人人都懂。

亨利一直睡到快到傍晚。我一直醒着。

有些时候,我就坐在厨房桌边,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苦咖啡。有些时辰,我就在玉米地里走着,从上一垄走到下一垄,听着玉米剑一般的叶子在微风中哗哗作响。时间已是六月,玉米长势正旺,几乎像是在开口说话。这情形让有些人心里不安(有些傻瓜说这实际上是玉米成长的声音),可我却一直觉得安静的沙沙声响让人舒适。

这声音让我大脑清爽。现在,坐在城里的旅馆里,我也思念起了这种声音。城市生活对乡下人来说根本就不是生活。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城市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天谴啊。

坦白,我觉得,也是个苦活儿。

我一边走,一边听着玉米声。我在想法子盘算计划,终于,计划成了。我必须这么做,而且不仅仅是为了我本人。

若放在不到二十年前,处于我这种境况的男人是不需要愁这愁那的。那些日子里,一个男人的事儿就是他自己的,特别是如果他恰巧是个受人尊重的农民的话:他交税,周日去教堂,支持赫明顿星星棒球队,投共和党的选票。我想,在那些日子里,各色各样的事情都会在我们称之为“中间地带”的农场上发生。什么事儿都有过,可从不招人注意,更不用说让人去报道了。那些日子里,一个男人的老婆就是他自己的事儿,没了也就没了。

可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即使那些时光没有逝去……地还在。那一百亩地。

法灵顿公司想要那些土地来建他们该死的屠宰场,阿莱特让他们相信他们将会得到那些土地。这就隐含着危险,危险就暗示着白日梦和半吊子计划再也不顶用了。

在下午三点左右的光景,我回到屋里。

人累,但是头脑清醒,而且终于镇定了。

我们的几头奶牛在大声叫吼,因为早就过了上午挤奶的时间。干完这番累活,我把它们带到草地上,让它们在那儿一直待到日落时分,而不是把它们牵回来,晚饭后再挤第二回奶。它们不在乎;奶牛们逆来顺受。要是阿莱特更像我们的母牛的话,我反思过,她就还能活着,盯着我唠唠叨叨,要买上一款猴院百货商品单上的新洗衣机。

我很可能会给她买。她总能说得我改变主意,除了谈那块地的时候。关于这件事,她本该更明事理的。土地是男人的事。

亨利还在睡。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他睡得很多,我就由着他,尽管平常在夏季里,一旦学校放假,我就会用各种杂活把他的日子填满。他呢,晚上要么到考特利家里坐坐,要么就跟香农一块儿在我们那条满是尘土的路上来回散步,两个人手牵着手,看着月亮升起来。我是说他们不接吻的时候。我希望我们的所作所为不会破坏他如此甜美温馨的消遣时光,但我认为它已经被破坏了。是我把它破坏了。当然,我的预感没有错。

我把这样的想法从脑子里清除掉,告诉自己,他现在睡着,这就已经够了。我得再到井边去一趟,最好单独行动。我们清空的睡床似乎在高喊着谋杀。我走近衣柜,仔细打量她的衣服。女人的衣服真是多,对吧?裙子、套服、衬衫、套头衫、内衣——有些内衣过于复杂,稀奇古怪,男人甚至无法分得清哪一面朝前。把衣服全拿走会是个错误,因为卡车还停在牛棚里面,福特T-型车停在榆树下面。她是步行离开这里的,只带走了她能随身携带的衣服。她为什么不开福特呢?因为我会听到它发动的声音,然后阻止她。这点足以让人相信。

因此……就拿一件手提行李箱吧。

我把我认为女人所需要的东西和她不愿留下来的东西塞进了行李箱,还放了几件她的值钱珠宝和装着她父母照片的金边相框。至于盥洗间里的化妆品,我盘算了一番,还是决定原样不动,只拿走她的佛罗瑞蒽香水和角质背的刷子。她的床头柜上有本《新约》,是霍金斯牧师送给她的,可我压根就没见她读过,于是还是让它原样不动吧。不过我拿走了装补铁药片的瓶子,那是她每月来例假时要吃的。

亨利还在睡,但现在翻来覆去的,像是被噩梦控制住了。我急急忙忙地干着手头的事,想在他醒来的时候赶回屋里。我绕过牛棚,走到井边,把行李箱放在地上,第三次掀起满是裂片的老井盖子。谢天谢地,亨利没有跟来。谢天谢地,他没见到我看到的一切。我想,这一切会让他疯掉的。

这一切快让我疯掉了。

床垫已经转向一边。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在试图爬出井口之前,她已经把床垫推开。因为她还活着。她在呼吸。或者,起初对我来说,情况看起来就是这样的。

然后,如同经历了最初的惊怵之后,人的推理能力开始重新出现一样——当我开始问我自己,什么样的呼吸会导致一个女人的衣服不仅仅胸部起伏,而且从颈部一直到脚边都在沉浮升降呢——她的下巴开始蠕动,好像在挣扎着要说些什么。可是,从她那拉得极大的嘴巴里吐出来的不是词语,而是嚼着她舌头的老鼠。老鼠尾巴最先出现,接着,老鼠从她嘴里退出来,把她的下颌拉得更开,老鼠后腿上的爪子在她的面颊上不住地抓挠,好稳住身子。

老鼠“噗通”跳到她的膝盖上,就在跳跃的一刹那,一大群鼠弟鼠妹从她衣服下面涌出来。有只老鼠的须子上面钩着一块白色的东西——是她衬裙上的一块布,或许是她身上的一块肉。我把行李箱朝它们摔过去。我压根儿就没考虑——我脑子里嗡嗡作响,满是恶心和恐怖——只是随便把它摔了过去。行李箱落在她的双腿上。

大多数老鼠——也许所有的吧——相当灵巧地躲过了箱子。接着,它们成群结队地钻进一个黑乎乎的、被床垫遮住的圆洞(老鼠们一定靠着鼠多力量大,把床垫推向了一侧),然后刹那间没了踪影。那洞是个什么东西,我再明白不过了。那是个水管口,曾经给牛棚食槽供过水,后来水位降得太低,就派不上用场了。

她身上的衣服碎成了片。似真非真的呼吸停止了。不过,她还是在瞪眼看着我。

原来看似小丑的咧嘴大笑,现在倒像是蛇头女怪在怒目而视。我看得清她面颊上老鼠啃啮的痕迹,其中一个耳垂已经没了。

“亲爱的上帝,”我低语道,“对不起,阿莱特。”

不接受你的道歉,她怒目而视,似乎在这么说。等他们看到我这张死脸上到处都是老鼠的咬痕,衣服下面内衣被啃光了,你肯定会在林肯坐上电椅。我这张脸将会是你见到的最后一张。当电烤着你的肝、烧着你的心的时候,你会看到我,而我会哈哈大笑。

我拉低井盖,踉踉跄跄地走到牛棚。

在那里,我的双腿开始不听使唤,如果是在太阳底下,我肯定会晕倒的,就像亨利昨晚一样。不过,我现在身处阴凉,坐下来,头几乎垂到膝盖上休息了五分钟之后,我觉得好些了。老鼠是到她那里去了——那又怎么样呢?难道最后老鼠不是会吃掉我们所有的人吗?老鼠和臭虫?就是最坚硬结实的棺材也迟早肯定会烂掉的,好让活东西进去吃掉死人。世道就是这般,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一旦心脏停止跳动,大脑窒息,我们的灵魂要么到别处去,要么就是熄灭。不论哪一种方式,我们都不会在彼岸感受到将皮肉从骨头上剥离的啃啮。

我朝屋子走去,快到门廊的台阶上时,一个念头让我止住了脚步:那次抽动是怎么回事?万一我把她扔进井里时她还活着,怎么办?如果她还活着,但是人瘫痪了,就像是被我砍断的那些手指头无法动弹,而老鼠从管道口爬出来开始肆虐,情形会是怎样呢?如果她感到一只老鼠扭动着爬人了她轻易被撑开的嘴巴里,开始——“不,”我喃喃道,“她感觉不到的,因为她并没有动。她从来就没有动过那么一下子。我把她扔进去的时候,她就死了。”

“爸?”亨利用睡得糊里糊涂的声音叫我,“爸,是你吗?”

“是啊。”

“你在和谁说话呢?”

“没有。在跟我自己说呢。”

我进了屋。他坐在厨房桌子旁边,穿着背心和短裤,显得茫然忧郁,额前翘着一绺头发,像是被牛嘴舔过似的,这让我想起他曾是个多么淘气的孩子,笑着,满院子地追小鸡,小猎犬波波(那年夏天前早死了)跟在他身后。

“我希望我们没干这事儿。”就在我坐在他对面的时候,他说道。

“做了就是做了,覆水难收,”我说,“这话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了,孩子?”

“大概百万次了吧。”他低下头片刻,然后,抬起头来看看我,眼圈红红的,眼睛充血。

“我们会被逮住吗?会坐牢吗?或……”

“不会的,我有计划。”

“你还有计划不会弄疼她的!可瞧瞧结果是啥样儿!”

就冲他这一句话,我恨不得抽他嘴巴,可我还是用另一只手止住了。现在不是责备的时候。再说了,他说得没错。所有的错都该归咎于我。老鼠除外,我心里想,老鼠可不怪我。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当然一切都怪我。要不是我,她现在就会在火炉边上准备晚饭了。也可能无休无止地唠叨那一百英亩土地,是啊,但她肯定是活得好好的,不会躺在那口井里。

老鼠可能已经回来了,我脑子里有个声音在低声地说,在吃她。老鼠会吃掉她身上的好地方,鲜美可口的地方,那些味道美滋滋的地方,然后……

亨利把手伸过桌子,碰了碰我长满硬节的双手。我惊了一下。

“对不起,”他说道,“我们现在捆在一块儿了。”

我喜欢他这么说。

“我们会没事的,汉克。如果我们脑子不乱,就会万事大吉。现在你听我的。”

他听着。听到某些地方,他开始点头。

讲完之后,他问了我一个问题:我们何时填井?“还没到时候,”我说道。

“那样不会有风险吗?”

“有。”我说道。

过了两天,就在我修补一块距离农场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围栏的时候,看到从奥马哈—林肯高速公路通往我们家的道路上一团尘土飞扬。从阿莱特非常想要融入的那个世界,我们将迎来一位访客。我走回屋里,锤子别在裤带环里,木工围裙系在腰间,围裙上的长袋子里装着叮当作响的钉子。亨利不在眼前。也许他已经到喷水池去洗澡了。也许在他的房间里睡觉。

走到门前院子、坐在砍墩上的时候,我便认出了那辆席卷烟尘的车:拉斯·奥尔森的红孩子配货送货卡车。拉斯是赫明顿的铁匠,乡村送奶工。有报酬的时候,他也常给人当当司机。此刻,在这六月的下午,他干的就是这么个差事。卡车驶进门前的院子里,把我们坏脾气的公鸡乔治和它的一群小母鸡惊得飞了起来。马达还没来得及熄火,一个胖墩墩的男人就出现在行人道上,身上的灰色防尘外套在风中轻摆。他摘掉风镜,露出眼睛四周又大又白(且滑稽的)的圆圈。

“威尔弗雷德·詹姆斯?”

“是我,”我说着,站起身来。我感到十足的镇定。要是他坐着车身一侧带星的福特警车过来的话,我或许就没这么镇定了。

“你是——?”

“安德鲁,莱斯特,”他说,“律师。”

他伸出手来。我打量着他的手。

“在我握手之前,莱斯特先生,你最好告诉我你是谁的律师。”

“目前我正被芝加哥、奥马哈和德梅因三地的法灵顿公司聘用。”

噢,我心想,我毫不怀疑你是。但是,我打赌你的名字甚至还没写在门上吧。奥马哈的大人物们不必为了日常的生计到乡下来吃灰,对吧?那些大人物们正站在桌旁,边喝咖啡边欣赏他们秘书漂亮的腿呢。

我说:“既然如此,先生,我无意冒犯您个人,但为何你不干脆把手收起来呢?”

他就这样做了,仍然带着律师特有的微笑。汗水顺着他那胖嘟嘟的面颊往下流,划出清晰的印痕,一路坐车过来,他的头发被风吹得缠结在一起。我从他的身边走过,走到拉斯那儿。他已经把发动机上方的挡泥板掀了起来,正在捣鼓里头的东西。

他吹着口哨,听起来跟只电线上的鸟儿一样开心。我羡慕起他来,心想,亨利和我也许还会有开心的一天——世事难料,一切皆有可能——但是,不会是在一九二二年的那个夏天。也不会是秋天。

我握着拉斯的手,问他好。

“还算好吧,”他说道,“就是口干。我想喝点什么。”

我朝屋子的东厢点头。

“你知道水在哪儿。”

“知道,”他说道,边“砰”的一声放下了挡泥板,金属的“咣当”声再一次吓得悄悄往回走的小鸡飞了起来。

“还是那么甜那么爽口吧,我想?”

“肯定是这样,”我应和着他,心想:拉斯哎,要是你从另一口井打水的话,我觉得你根本不会喜欢那味道。

“试试就知道了。”

他绕到了屋子的阴凉处,那儿的小棚子下方立着户外水泵。莱斯特先生看着他走过去,然后转过身来对着我。他解开外套的扣子。回林肯、奥马哈或迪兰后,或者,当他不做科尔·法灵顿公司的生意时,不论他把帽子挂在哪里,里面的西装都需要干洗了。

“我也想来点儿水喝,詹姆斯先生。”

“我也是,钉围栏是件热煞人的活计。”

我上下打量着他,“不过比不上在拉斯的卡车里头开上二十英里那么热,我想。”

他搓搓屁股,又露出律师特有的微笑。

这一回他的笑容里有了一丝后悔。我能看到他两眼已经在四处张望了。仅仅因为他接受命令,在这夏季大热天里疾行二十英里到乡下来,就低估了这家伙可不妥当。

“我的屁股可能永远无法复原了。”

有个戽斗系在小棚子的一侧。拉斯把水打得满满的,“咕咚”喝了个干净,喉结在他那干瘦的、被太阳晒黑的脖子上忽上忽下。他又把水打满,递给莱斯特。他满腹狐疑地看着戽斗,正如我当初看他伸出的手一样。

“也许我们可以到里面喝,詹姆斯先生,那样更凉快些。”

“是凉快些,”我应声道,“不过我不会邀请你到屋里去,就跟我不会握你的手一样。”

拉斯·奥尔森看看风向,没有一丝耽搁就回到了卡车上。但是他首先把戽斗递给了莱斯特。我的访客不像拉斯那样大口喝水,而是非常讲究地慢饮细品——换句话说,像个律师——但是他直到把戽斗喝空了才停下。那也像个律师。屏风门“砰”

地关上了,亨利穿着罩衫,光着脚,从屋子里走出来。他瞥了我们一眼,完全是若无其事的眼神——好儿子!——然后就去任何一个血气方刚的乡下小伙子都会去的地方了:看拉斯整他的卡车,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学点东西。

房子这边有一堆木柴,放在一块帆布下面。我坐在上面。

“我想你出门到这里是来办公事的吧。我妻子的事情。”

“是的。”

“哦,既然你水喝好了,那么我们最好就直奔主题吧。我还有整整一天的活儿要做。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从日出到日落。农事艰辛啊。”他感喟,仿佛是个内行。

“是的,再碰上个难缠的老婆,日子就更难了。我想是她派你来的吧,可我不明白为什么——如果仅仅是些法律文书,我想,县治安官的副手就可以送过来给我。”

他吃惊地看着我。

“你妻子没有派我过来,詹姆斯先生。实际情况是,我是到这儿来找她的。”

像是在演戏,到了我装糊涂的时候了。

然后是咯咯发笑,因为咯咯发笑是舞台指令的下一步。

“这恰好证明了一切。”

“证明了什么?”

“小时候住在福代斯时,我们有个邻居——一个叫布莱德理的混账老流氓,大家都叫他布莱德理老大伯。”

“詹姆斯先生——”

“我父亲时不时地跟他做些生意,有时候带我一起去。那是个用平板马车的年代。他们大多时候交易的是玉米种子,起码是在春天,不过,有时候他们也做农具买卖。那时候没有邮购,一件好农具要绕整个县走上一圈才能到家。”

“詹姆斯先生,我看不出这——”

“每次我们去看那个老东西,我妈妈都嘱咐我把耳朵堵起来,因为布莱德理老大伯嘴里吐出来的每两个词中就有一个要么是诅咒,要么是脏话。”我用有些酸溜溜的方式讲着,开始享受这一出戏了。

“因此,确实,我越来越听不下去了。记得布莱德理老大伯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没带辔头的母马不能骑,因为你说不清母马会朝哪条道上跑。’”

“我听不懂。”

“莱斯特先生,你认为我的母马朝哪条道上跑了呢?”

“你在告诉我你的妻子已经……?”

“莱斯特先生,潜逃了,逃亡了,不辞而别,午夜迁移。作为美国俚语的热心读者和学生,这些字眼我会自然想到。但是,当消息传出去的时候,拉斯——和镇上大多数人——会仅仅说‘她出走了,离开他了’。或者,在这种情况下,离开他和孩子了。我自然想到她会到法灵顿公司她那些爱猪的朋友那里去了,接下来,从她那里听到的信儿会是一则通知,她在卖她父亲的土地。”

“因为她打算这么做。”

“她已经签好所有法律文件了吗?因为我想,如果她签了,我就只能诉诸法律。”

“事实上,她还没有签字呢。不过,一旦她签了,我会建议你不要花钱去打一场必输的官司。”

我站起身来。工装裤的背带从肩头掉下了一根,我用拇指把它钩回原处。

“噢,既然她今天不在,眼下这形势就变成了法律上所谓的‘待议问题’,对不对?如果我是你,我就会在奥马哈城找找。”我笑着说,“或者圣路易斯。她总是在谈论‘圣路’。在我听来,好像她对你们这些家伙已经厌烦了,如同烦我跟她亲生儿子一样。她说谢天谢地总算摆脱了。是你们两家的瘟神。顺便说一句,这是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一出关于爱情的戏。”

“原谅我这么说,不过,詹姆斯先生,这一切在我看来非常奇怪。”他从西装里头的衣袋里掏出一副真丝手帕——我想,像他这样出差的律师有许多个衣袋——开始擦脸。他的面颊现在不仅仅是发红,而是又亮又红了。不是白天的暑热让他脸色红成那样的。

“这地毗邻赫明顿河,紧挨大西部铁路线,考虑到我的客户愿意为这块地支付的金额,很奇怪,真的。”

“对我来说,要认清这情形也需要时间,不过我比你有优势。”

“是吗?”

“我了解她。我保准你和你的客户们认为一笔交易已经做成了,但是阿莱特,詹姆斯……让我们这样说吧,要搞透她的心事,就像是要把果冻固定在地板上一样。莱斯特先生,我们需要记住布莱德理老大伯说的话。唉,这人倒是个土里土气的天才。”

“我能进屋子里头看看吗?”

我又笑了,不过,这一回笑可不是强装出来的。这小子有苦衷,我得承认这一点。他不想空手而归,这也可以理解。他坐在满是灰尘而且无门的卡车里走了二十英里路,回到赫明顿镇上之前,还要在路上再颠簸个二十英里(毫无疑问,这之后,他还要坐火车),屁股被颠得生疼。而当他办完这趟辛苦的差事、最后打道回府的时候,打发他出来的人对他的汇报却不会满意。可怜的家伙!“我也回问你一个问题吧:你能把短裤脱掉,让我看着你的鸡巴,好吗?”

“你太过分了。”

“我不怪你生气。把它看成是……不是比喻,比喻不妥,是一种寓言吧。”

“我搞不懂。”

“那好,你有一个小时回城的时间仔细想想——两个小时,如果拉斯的红孩子轮胎坏了的话。莱斯特先生,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我真让你在我屋子里——私人地方,我的城堡,我的鸡巴——探这嗅那,你在柜子里面或者……不会发现她的尸体。”有一刻很糟糕,当时我差点儿说出或者在井里。我觉得汗从额头冒了出来。

“或者在床下。”

“我可从来没说——”

“亨利!”我喊道,“过来一会儿!”

亨利来了,头低着,脚在尘土中拖着,显得很焦虑,简直像犯了罪一样,不过,这没什么。

“爸爸,有事吗?”

“告诉这位先生你妈妈在哪儿。”

“我不知道。星期五你叫我起来吃早饭的时候,她就不见了。收拾好行李走了。”

莱斯特急切地看着亨利。

“孩子啊,情况就是这样吗?”

“是的,先生。”

“整个事实就是这样,没别的了,只有这个事实,对吗?”

“爸爸,我能回屋里去吗?我还有作业要做,补上病假落下的。”

“那就去吧,”我说,“快点。记住轮到你挤奶了。”

“好的,爸爸。”

他沿着台阶沉重地走进屋里。莱斯特看着他走,然后转过身来对着我。

“情况比眼睛见到的要更复杂。”

“我看你没戴结婚戒指,莱斯特先生。假如什么时候你戴了,而且时间和我一样长,你就会明白家里头的事总是这样。而且,你会明白别的事情:你无法说得清母马会朝哪条道上跑。”

他站起来。

“这事没完。”

“完了。”我说。但我知道这事儿其实没完。不过假如事情顺利,我们离目标就更近了些。假如。

他开始穿过门前大院,又折回来,又一次用他的真丝手帕擦擦脸,然后说道:“如果你认为那一百英亩地是你的,仅仅因为你已经把妻子吓跑……把她的行李送到了德梅因的姨娘家,或者明尼苏达的姐姐家——”

“查查奥马哈吧,”我笑着说道。

“或者‘圣路’。她用不着什么亲戚,不过嘛,她倒是对在‘圣路’生活这个想法蛮津津乐道的。天知道为什么。”

“如果你认为自己会在那里种地、收获,那么你最好再想想。那块地不是你的。只要你在那里播哪怕一粒种子,你会在法庭见到我的。”

我说:“我保准一旦她支气管炎发作,你会很快听到她的音讯的。”

我想说的是,不,它不是我的地……

但也不是你的地。地就搁在那儿。这样也好,因为七年之后,等我到法庭上要求宣告她从法律意义上已经死亡之时,地就成了我的。我可以等。七年,刮西风的时候闻不到猪粪味儿?七年,听不到猪死之前的号叫(太像垂死的女人的号叫了)或者看到猪肠子顺流漂下,把河水染得红红的?对我来说,那样一个七年听起来妙极了。

“莱斯特先生,祝你一天愉快,当心太阳回头。下午三点的光景太阳毒得很,正照到脸上。”

他上了卡车,没搭我的腔。拉斯朝我招招手,莱斯特厉声对他说了句什么。拉斯瞪了他一眼,那意思是说,任你骂任你嚷,返回赫明顿镇上,反正二十英里路。

他们全都走了,剩下车后扬起的灰尘,这时亨利回到了外面的门廊上。

“爸爸,我干得没错吧?”

我抓住他的手腕,捏了一下,装着没有感到我手下的皮肉迅速地收紧,好像他不得不克制把手抽回的本能冲动。

“干得不错。棒极了。”

“明天你打算填井吗?”

我仔细地考虑了这个问题,因为我们的身家性命取决于我的决定。治安官琼斯年事渐高,体重愈长。他不是个懈怠之人,不过,若没有充足的理由,就很难把他请动。

莱斯特最终会说服琼斯到这里来,但可能要等到莱斯特让科尔·法灵顿两个玩命的儿子中的一个给他打电话,提醒治安官哪个公司是赫明顿(更不用提周边的克莱、菲尔默、约克和塞沃特等几个县)最大的纳税户。可我仍然觉得我们还有起码两天的时间。

“不是明天,”我说,“后天。”

“爸爸,为什么啊?”

“因为高级治安官会到这里来,琼斯老了,但是他不蠢。一口填好的井会令他怀疑为什么要填、为何时间如此接近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过一口正在填的井……而且理由很充分……”

“什么理由?告诉我。”

“快了,”我说,“快了。”

第二天一整天,我们都在等着看马路上一路尘土飞扬,朝我们奔来。不是拉斯·奥尔森的卡车,而是县治安官的小车子。结果车没有来。来的是香农·考特利,她穿了件纯棉衬衫和印花裙子,看起来很漂亮。

她问亨利是否还好,如果一切还好的话,是否能跟她和她父母一起吃顿晚饭?亨利说他还好。我看着他们手拉手地走上马路,深感忐忑。他可是保守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这个天大的秘密分量沉重。

想跟别人分享秘密是天底下最自然的事。

再说,他爱恋着这姑娘(或者认为他爱恋着,对于十五岁的孩子来说,这根本就是同一回事儿)。更糟糕的是,他不得不撒谎,而她会知道那是撒谎。人们说,恋爱中的人眼里看不出谎言,可那是傻瓜的信条。

有时候,恋人的眼实际上看得过于清楚透彻。

我先在花园里除草(不过草除得少,豆秧倒是除得多),然后坐在门廊上,抽着烟斗,等着他回来。就在月亮升起的时候,他回来了。低着头,塌着肩,是拽着步子在拖,而不是在走路。我不喜欢看到他那副熊样,不过还是感到如释重负。如果他把秘密说出去——或者只是部分秘密——他就不会是现在这样子走路了。如果他把秘密说了出去,他根本就不会再回来。

“你照我们定好的说了吧?”他一坐下,我就问他。

“照你定好的说了。是的。”

“她答应不会告诉她家人了吗?”

“是的。”

“可她能做到吗?”

他叹了口气。

“也许会吧。她爱他们,他们也爱她。我料想,他们会从她脸上看出些迹象,然后从她嘴里套出那一点秘密来的。即使他们不那么做,她也许会告诉治安官的。也就是说,如果他真的费心去找考特利一家的话。”

“莱斯特会让他那么做的。他会冲着琼斯大叫,因为他的奥马哈老板正冲着他大喊大叫。这事兜了一圈又一圈,没人知道它会在哪里停止。”

“我们本来就不该做的。”他这么思量着,然后又低声有力地说了一遍。

我什么也没说。有一阵子,他也一言不发。我们看着月亮从玉米地里升起,红彤彤的,满满盈盈。

“爸爸,我想喝杯啤酒,好吗?”

我看着他,既惊讶,又不惊讶。然后我走进屋里,给两人各自倒了杯啤酒。我递给他一杯,说道:“明天后天都不能喝了,记住。”

“不喝。”他呷了口,扭歪着脸,然后又呷一口。

“我讨厌对香农说谎,爸。所有这一切都很肮脏。”

“肮脏会洗掉的。”

“这类肮脏洗不掉的。”他说道,又呷了一口。这回,他没有扭歪着脸。

过了一会儿,月亮变成了银色,我到屋后去用厕所,听着玉米和夜风彼此叙说着大地的古老秘密。回来时,亨利已经不见。

他的啤酒杯半空着,放在门廊台阶的栏杆上。然后,我听到他在牛棚里说:“嘘,乖,嘘。”

我走过去看个究竟。亨利搂着艾尔菲斯的脖子,抚摸着她。我想他在哭。我注视了一会儿,不过始终一言未发。我回到屋里,没脱衣服,躺在床上,就是在这儿,我割断了妻子的喉管。过了好久,我才入睡。

如果你搞不懂为什么——所有这一切的原因——那么,读这个故事对你来说也没什么用场。

我按照希腊神话中次要女神的名字给我们所有的母牛取名,可是,艾尔菲斯证明了这名字如果不是个糟糕的选择,便是个具有讽刺意味的笑话。为了防止你记不住魔鬼到底为什么来到我们这个古老忧伤的世界,让我帮你重新回忆一下吧:当潘多拉按捺不住好奇心,打开了留给她保管的盒子时,所有的邪恶东西都放出来了。

当她恢复镇定,重又把盖子合上时,盒子里唯一剩下的东西就是艾尔菲斯,希望女神。可是一九二二年的那个夏天,对我们的艾尔菲斯来说,毫无希望可言。她老了,脾气坏,产不出奶水。我们快要放弃挤她仅有的那么一点东西了。只要你一坐在挤奶的凳子上,她总是想方设法踢你。一年前我们本该把她宰了,变成可以食用的东西,但是哈兰·考特利屠宰她的费用却让我犹豫了。我本人除了会杀猪之外,对宰杀别的一点也不擅长……这么个自我评价,亲爱的读者,你一定也赞成吧。

“她很厉害,”阿莱特(她对艾尔菲斯有感情,也许是因为她从来不挤她的奶吧)说,“最好别惹她。”可是现在呢,我们要把艾尔菲斯派上用场——在井里,事情就这么巧合——她的死也许比几块多筋的牛肉更有用处。

莱斯特来访两天之后,儿子和我给奶牛鼻子戴了件笼头,牵着她绕过牛棚。走到离井还有一半的路时,亨利止下步子,眼里流露出沮丧的情绪。

“爸爸,我闻到她的味道了!”

“那你就回屋里去吧,拿些棉球把鼻子堵起来。棉球在她的梳妆台上。”

他虽然低着头,但我看到了他拔脚时投来的目光。这全是你的错,那种表情在说,全是你的错,因为你放不开。

不过,他会帮我干完要做的事的,这一点我丝毫也不怀疑。不论他怎么看待我,整件事里还有个姑娘,而他不想让她知道他的所作所为。是我强迫他做的,那小姑娘不会理解这一点。

我们把艾尔菲斯牵到井边,到了那儿,她很不情愿向前迈步。我们走到井的另一边,抓着奶牛的笼头绳子,像是抓着五朔节花柱上的绸带一般,全力把她拽过来,拖到腐烂的木头上。在她的重量压迫之下,井盖裂开……塌陷……但是却撑住了。老牛站在上面,头低着,和以前一样显得愚笨固执,露出黄得发绿的牙齿残根。

“现在怎么办?”亨利问道。

我张口想说我不知道,可就是在这一刻,井盖裂成了两半,发出又脆又大的声响。

尽管有一瞬间我在想我会被连带着拽进那该死的井里去,两条胳膊会拽得脱臼,可我们还是抓着笼头绳子。接着,鼻钻断开,向上飞回,朝两端断裂开去。艾尔菲斯掉了下去,痛得“哞哞”直叫,脚蹄不断地击打用岩石砌成的井壁。

“爸爸!”亨利惊叫道。他的双手握成了拳头,堵着嘴,指节压进了上嘴唇里。

“让她别叫了。”

艾尔菲斯发出长长的回肠荡气的呻吟,双蹄继续踢打石头。

我抓住亨利的手臂,拽着他,踉踉跄跄地回到屋里。我一把把他推倒在阿莱特邮购的沙发上,命令他待在那里,等着我回来叫他。

“记住,快要结束了。”

“不会结束的。”他说着,转过身子,脸向下,对着沙发。尽管在这里艾尔菲斯的叫声不可能被听到,亨利还是用双手蒙住了耳朵。亨利听得见。我也听得见。我从食品储藏间高高的架子上取下了那把小口径枪。是点22型号的,但是,对于把牛打死而言,这枪也够用了。假如枪声滚过哈兰农场和我的农场之间的地带,被哈兰听到了会怎么样呢?这也与我们的故事对得上号。换句话说,也就是亨利能够保持冷静足够长时间来讲这个故事。

这里是我在一九二二年学会的东西:总有一些更糟的事情在等着。你认为你已经目睹过最恐怖的事儿了,那种把你所有的梦魇凝聚成一种实实在在的、稀奇古怪的恐怖事儿;唯一的安慰就是,再没什么情况比它再糟了。即便有,一看到它,你的大脑会马上短路,别的什么就再也不知道了。可事实上,还会有更糟糕的事儿,你的大脑也不会短路,不知为何,你还会继续活着。你也许明白,所有的快乐都从你的世界里消失了,你的所作所为让你不可能获得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你也许希望,干脆做个死人算了——可你还是继续活着。你意识到你身处自己创造的地狱里。

可不管怎样,你仍继续活着。因为你没有别的法子。

艾尔菲斯坠落在我妻子的身体上,可是阿莱特那大笑的脸依旧清晰可见,依旧面朝井的上方阳光照耀的世界,依旧好像在看着我。老鼠们已经回来。掉入它们世界的奶牛无疑会让它们退回到那个最后被我作为老鼠大道想起的管道里,但是,接下来,它们嗅到了新鲜的肉味,又匆匆跑出来试探。它们已经在一点点地啃啮可怜的老艾尔菲斯了,当她还在“哞哞”直叫、踢蹄(现在更是软弱无力)的时候;其中一只老鼠坐在我亡妻的头上,像顶骇人的皇冠。它在麻袋上咬出了一只洞眼,用它伶俐的爪子把她的一绺头发从洞眼里拉了出来。阿莱特的面颊,曾经是那么圆润那么漂亮,现在只剩下些碎片子挂着。

没什么比这再糟糕的了,我心想,当然,我已经到了恐怖极处。

但是,是啊,总有些更糟的事儿在等着。

我往下瞥了一眼,震惊和恶心把我僵住了,艾尔菲斯又在往外乱踢了,有一只蹄子搭上了阿莱特剩下的脸。当我妻子的颊骨断裂的时候,传来了“咔嚓”一声,她鼻子下面的一切都移到了左边,好像系在铰链上。那个从耳根到耳根的笑态依然保持着。

这个不再跟眼睛连在一起的笑容变得更加丑陋。好像她不是在用一张脸,而是在用两张脸来吓我似的。她的身体移动了,靠着床垫,使得床垫向一边滑去。头上的那只老鼠很快便蹿到床垫下面。艾尔菲斯又“哞哞”地叫了。我想,要是亨利现在回来,朝井里看一看,他会把我杀了,因为是我使他卷入了这一切。也许我就该杀。可若我死了,就会留下他独自一个人在世上;孤单在世,他便会无助无援。

一部分井盖已经掉进井里。一部分悬在井边。我将子弹上膛,扛枪,瞄准艾尔菲斯。她躺在下面,脖子断了,头侧向岩石井壁。我等着手稳定,然后扣动了扳机。

一枪就够了。

回到屋里,我发现亨利已经在长沙发上睡着了。我自己刚才吓得魂不附体,无暇感觉这有什么奇怪。这一刻,在我看来,他就像是这世界上唯一的真正的希望:虽然堕落了玷污了,但是没到肮脏得无法洗刷干净的程度。我弯身吻他的面颊。他嘟哝了一声,转过头去。我让他继续睡,自顾自走到牛棚去拿工具。三小时以后,等他来和我一起干活时,我已经把悬着的破井盖从井里面拉了出来,开始填井了。

“我来帮忙吧。”他说,声音没精打采,恹恹的。

“好。把卡车开到西边篱笆边上的土堆那里——”

“就我一个人?”他声音里透出的不信只是那么一点点,但我很高兴能听到他话中的情感表露。

“你晓得所有前进挡,也能找到倒车挡,对吧?”

“是的——”

“那你就没问题。我这边要处理的事情很多。你回来时,最坏的部分就会处理完了。”

我本以为他会再一次告诉我,最坏的事永远不会完结,可他没说。我重新开始铲土。我还能看到阿莱特的头顶和麻布袋,一丛头发可怕地从里面钻了出来。在我亡妻的大腿根部,也许已经有了一窝新生的小老鼠了。

我听到卡车咳嗽起来,一声,两声。

我希望曲柄不会弹回,打折了亨利的胳膊。

他第三次转动了曲柄,我们的老卡车大声叫嚷着活了过来。他点火发动引擎,一下,或两下,然后车便开走了。他走了近一个小时,不过,当他返回时,卡车的运货板上装满了石块和土。他把车开到井边,停了引擎。他已经脱去衬衫,汗珠亮闪闪的上身显得过于单薄,我甚至可以数得清他的肋骨。我努力回想我上一次见到他饱餐是在什么时候,起初,我没法回忆出来。后来我意识到,一定是我们杀害她之后的第二天早晨那顿早餐。

我会让他今晚好好吃上一顿,我心想,我会让我们俩都好好吃上一顿。不吃牛肉,就吃冰柜里的猪肉——“瞧那边。”他没精打采地说道,边用手指着。

我看到一股扬尘冲着我们过来。我向下朝井里看了看。弄得还不算好,还没到位。

艾尔菲斯的身体还有一半露在外面。当然,这并不碍事,但是,血迹斑斑的床垫角也从土石中冒了出来。

“过来帮我的忙,”我说道。

“爸爸,我们时间够吗?”他的声音听起来只是略有兴趣。

“不知道。也许够。别站在那里,帮忙。”

多余的铲子斜放在牛棚的一侧,牛棚就位于破碎的井盖残骸边上。亨利抓起铲子,我们开始从卡车后面把土和石块尽快铲出。

县治安官那辆门上画着星、顶上带有聚光灯的小车停在柴堆边上的时候(再一次把我们的公鸡乔治和小母鸡们弄得四处飞跑),亨利跟我就坐在门廊的台阶上。

我们没穿衬衫,共享着阿莱特·詹姆斯做的最后一样东西:一壶柠檬汁。琼斯治安官下了车,往上提了提裤带,然后摘下了他那顶斯泰森牌的帽子,往后梳梳灰白的头发,又把帽子重新安放在白额头和下方红铜色皮肤的接壤处。他是单独来的。我把这看成是个好兆头。

“天气不错啊,先生们。”他注意到了我们的光身子、脏兮兮的手和汗涔涔的脸。

“今天下午干了累活儿,是吧?”

我吐了口痰。

“我自己犯了个该死的错。”

“是吗?”

“我们的一头奶牛掉进老牲口井里头去了。”亨利说道。

琼斯又问了声,“是吗?”

“是的,”我答道,“要杯柠檬汁吗,法官?是阿莱特做的。”

“阿莱特?她还是回来了?”

“不,”我说,“她把宝贝衣服都拿走了,却留下了柠檬汁。喝点吧。”

“等会儿喝。我先要用用你的茅厕。自从上了五十五,简直是走到哪儿就尿到哪儿。真他妈的不方便。”

“在屋后面。就顺着这条道走,找到门上的新月标志就到了。”

他笑起来,好像这是他本年度听到的最滑稽的笑话,然后便朝屋后走去。他会在路上停下来朝窗子里头看吗?会的,如果他是精明人的话。我也听说过,他是个行家里手。至少,他年轻的时候是这样。

“爸爸,”亨利说,声音很低。

我看了看他。

“如果他发现了,我们就无计可施了。我能撒谎,可是不能再杀人了。”

“好。”我说。这对话虽短,却是我八年来常常思考的一次对话。

琼斯治安官回来了,边走边扣裤子的前门。

“进去给治安官倒杯柠檬汁。”我对亨利说道。

亨利去了。琼斯扣好了裤缝门,摘下帽子,把头又朝后面梳了几下,重新戴好。

他身上的警徽在午后的阳光下熠熠发光。

挎在屁股后面的枪不小,虽然琼斯年岁太大,不可能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可是他腰上的手枪皮套看上去像是个盟国远征军用过的家伙。也许是他儿子的。他儿子死在那里。

“茅厕味道真香啊,”他说,“大热天,总是香气扑鼻。”

“阿莱特过去常常在上面撒些生石灰,”我答道,“如果她不回来的话,我也要尽量保持这种做法。到门廊上来吧,我们坐到阴凉的地方。”

“阴凉的地方听起来不错,可我还是站着吧。需要拉拉脊背。”

我坐在垫着爹地垫子的摇椅里面。他就站在我身边,往下看。我不喜欢处于这样的位置,不过还是尽力耐心忍受。亨利拿了只杯子过来。琼斯给自己倒了一杯,尝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还咂咂嘴唇。

“味道不错,是吧?不太酸,又不太甜,刚刚好。”他笑了起来,“我就像个金发姑娘,对吧?”说着,把杯中剩下的喝完。不过,当亨利想给他再倒一杯时,他摇摇头。

“你想我在回赫明顿镇的路上遇到每一个篱笆柱都要撒尿吗?这之后,在往赫明顿城的一路上还要撒尿吗?”

“你的办公室搬了吗?”我问,“我过去认为你就在赫明顿镇里面呢。”

“是在镇里,难道不是吗?他们逼我把办公室搬到城里的那天,就是我卸任让哈珀·伯德维尔接任的日子,如他所愿。不,不,只是进城出席法庭听证。也就做做文件活儿,不过还是得去。你也知道,克里普法官是个什么样的人……噢,不,我想你不了解他,你是遵章守纪的人。他脾气臭,要是哪个家伙不准时,他的脾气会更大。所以,哪怕事情的结局只是说老天帮帮忙,然后把名字签到一堆扯淡的法律文件上,我还是得匆匆忙忙到那里去例行公事,对吧?我希望那该死的小破车在回家的路上不会出故障。”

我没应他的话。他说话的样子倒不像有急事要办的人,不过兴许他就是这个风格。

他摘下帽子,又把头发往后梳了几下,可这回没有再戴上。他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我,然后是亨利,然后又回到我身上。

“我想,你知道我不是自个儿要来这里的。我认为夫妻之间的纠葛不碍别人的事。可事情非得这样,对吧?《圣经》上说,男人是女人的头;如果女人要学乖,应该是她丈夫在家里教导她。《哥林多前书》。如果《圣经》是我唯一的顶头上司的话,我会照《圣经》上说的去做,这样生活会更简单一些。”

“莱斯特先生没有跟你一起过来,我感到很惊讶。”我说。

“哦,他想来,不过我拒绝了。他还想我弄张搜查证,可我告诉他,我不需要。我说你要么会让我四下看看,要么不会。”

他耸了耸肩,面色平和,但是目光警觉有神,转个不停:这儿瞥瞥,那儿看看,这儿看看,那儿瞥瞥。

亨利问到我有关井的情况时,我就说过,我们观察他,判断他精明的程度。如果他很精,我们就带他去看。我们不能显得好像有事瞒着。如果你看到我打了响指,那就暗示,我认为我们得冒险行动了。不过我们得默契一致,亨利。如果我看不到你也打响指,那我就闭嘴默不作声。

我举杯喝下了最后一口柠檬汁。看到亨利望着我,我打了响指。力度不大,看上去只是肌肉拧了一下。

“莱斯特怎么想这件事?”亨利问道,显得怒不可遏。

“我们把她捆起来放在地窖里了?”他的手放在身体两侧,没动。

琼斯开怀大笑,大肚子在裤带后面晃动起来。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不是吗?我也不在乎他是怎么想的。律师是人性这张皮上的跳蚤。我会这么说,是因为我为他们办过事——我会这么说,也因为我跟他们作过对——我的整个成年生活就是这样的。不过……”他那双警觉的眼睛紧锁住我的眼睛。

“我倒是不在乎看一下,只因为你们不让他看。他为此火冒三丈。”

亨利挠了挠胳膊,边挠边打了两个响指。

“我不让他进屋是因为我讨厌他,”

我说,“不过,说句公道话,就算使徒约翰到这儿为科尔·法灵顿公司当说客,我照样也会讨厌他。”

一听到这话,琼斯“呵呵”地朗笑起来,但是他的眼睛没笑。

我站起来。站着人轻松点。我站着比离琼斯高三四英寸。

“你可以看个尽兴。”

“谢谢。这样就让我轻松多了。我回去后,还得应付克里普法官,那就已经够我受的了。我可不想再听法灵顿公司的讼棍对我叽里呱啦的,如果我能避免的话。”

我们走进屋子,我在前头,亨利殿后。

说了几句赞扬客厅多么干净、厨房多么整洁的恭维话之后,琼斯跟着我们沿过道往前走。琼斯敷衍地看了看亨利的房间,然后我们来到了事发现场。我推开房门,进了我们的卧室,怀着一种确信无疑的古怪感觉:血肯定又回来了。血会在地板上凝结成块,在墙上喷散成点,浸透到新床垫上面。琼斯法官会看到这一切,然后会转过身来对着我,取下肉嘟嘟的屁股上方放在左轮手枪对面的手铐,对我说,我逮捕你,因为你谋杀了阿莱特·詹姆斯。

没有血,也没有血腥味,因为房间通风透气好些天了。床铺整理过了,不是照阿莱特的习惯摆放的;风格更像军营,虽然我的双脚使我远离了那场夺去琼斯儿子性命的战争。平脚板男人只能杀老婆。

“房间不错啊,”琼斯评论道,“能采到早晨的光线,对吧?”

“是啊,”我说,“而且大多数下午房间里阴凉阴凉的,哪怕是在夏天,因为太阳只照得到对面。”我走到柜子边,打开。

那种确信无疑的感觉又回来了,而且比原先更加强烈。被子呢?他会问,那条原本放在顶层架上中间的被子呢?当然,他没问,不过,当我请他时,他便欣然上前细看。他那双犀利的眼睛——绿得发亮,几乎像猫一样——这儿看看,那儿扫扫,四处在瞄。

“衣服不少啊。”

他说。

“是啊,”我附和道,“阿莱特喜欢买衣服,也喜欢邮购。不过因为她只带走了那只小行李箱——我们有两只,另一只还在那里放着,在那后面的角落,看到了吧——我必须说她只带走了她最喜欢的那些。而且可能是最实用的。她有两条便裤,一条蓝色劳动布工装裤,这些现在都没了,即便她不喜欢裤装。”

“可裤子适合出行,对吧?不管是男是女,裤子适合出行。女人也许会选择它们。如果走得匆忙的话,就是这样了。”

“我也这样想。”

“她把上好的珠宝首饰和她父母的照片拿走了。”亨利在我们身后说道。我惊了一下,我差点儿忘记他还在那儿。

“哦,是吗?嗯,我想是这样的。”

他在衣服堆里又翻了翻,然后合上衣柜门。

“房间不错,”他说道,手里拿着那顶斯泰森帽子,步履沉重地往过道走。

“房子也不错。女人离开这样的好房间好房子一定是疯了。”

“妈妈一直在说城市的事儿,”亨利说道,然后叹了口气。

“她想开个什么小店。”

“是吗?”琼斯用他那双绿猫似的眼睛直亮亮地盯着他看,“不错!可那样的事情要花不少钱,对吧?”

“她从她父亲那儿得了不少地。”我说。

“是啊,是啊。”他笑了,有些局促,好像是忘了那些地。

“也许这样对大家都好。‘宁可住在荒地,也不要和尖嘴动气的女人住在一起’。这是谚语书上说的。孩子,她走了,你开心吗?”

“不。”亨利说着,泪水盈睫。我为每滴泪都划了十字祈祷。

琼斯说:“好了,别哭。”说完敷衍的安慰话后,他弓下身来,双手架在肥胖的膝盖上,往床下看。

“下面好像是一双女人的鞋子。而且也穿得合脚了。那种适合走路的鞋子。你不认为她是光脚走的,对吧?”

“她穿的是她的帆布鞋,”我说,“那双鞋不见了。”

也确实如此。她过去把那双褪色的绿鞋称为园艺鞋。就在填井之前,我想起了那双鞋。

“哦!”他说了声,“另一个谜团破解了。”他把银托的表从背心口袋里掏出来,看了下时间。

“哦,我最好抓紧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我们穿过屋子往回走,亨利殿后,也许这样他可以悄悄地把眼泪擦干。我们和治安官一起走向他那辆门上带着颗星的马克斯维尔轿车。我正准备问他是否要看一看井——我甚至知道我会把井叫做什么名称——就在此时,他停了下来,用一种让人害怕的和蔼眼神瞅了一下我儿子。

“我在考特利家停了一下。”他说。

“噢?”亨利说,“真的?”

“告诉过你们了,这些日子我走到哪里就尿到哪里,任何时候,只要附近有茅厕我就上,总以为人们会把茅厕打扫得干净,而且在茅厕里等鸡巴滴出点尿液时,不必担心有黄蜂飞来蛰你。考特利一家倒是干净。闺女也漂亮。和你年龄差不多,对吧?”

“是的,先生。”亨利说道,在先生这个词上,他略微抬高了声音。

“我想,你对她有些好感吧?我从她妈妈的话音中听得出来,她对你也有好感。”

“她说了吗?”亨利问道。他听上去又惊又喜。

“是的,考特利太太说,你为你妈妈的事感到难过,还说香农告诉了她一些你说的话。我问她你说了什么,她说她不便说,不过我可以问香农。我问了。”

亨利看着自己的脚。

“我告诉她要保密的。”

“你不会因此生她的气,对吧?”琼斯问,“我的意思是说,一个像我这样胸前有星的大人向一个像她那样的小姑娘打听她所知道的情况时,对她而言,守口如瓶有点难。她差不多非说不可,对不对?”

“我不知道,”亨利说道,依旧看着脚。

“可能吧。”他不是在装不开心,他确实不开心,即便事情正以我们所希望的方式发生着。

“香农说了,关于那几百英亩地,你爸妈大吵了一架,当你站到你爸爸一边时,詹姆斯太太狠狠地抽了你的嘴巴。”

“是的,”亨利面无血色地说,“她喝得太多。”

琼斯转向我。

“她喝醉了还是微醉?”

“在两者之间吧,”我答道,“如果她喝得烂醉,就会睡上一整夜,而不是起来收拾行李,像个贼似的悄悄溜走。”

“你认为她一旦酒醒了就会回来,是吗?”

“是的。这儿到柏油路有四英里多。我保准她会回来。在她头脑清醒之前,沿途一定有人过来给她搭便车的。我想就在林肯—奥马哈这条道上。”

“是的,是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如果她联系莱斯特先生,你就会得到她的音信。如果她打算自己在外面待着,如果她脑子里已经有这个想法的话,她会需要钱来行事的。”

就这般,他也了解这情况。

他的目光敏锐起来。

“她到底有没有钱呢,詹姆斯先生?”

“哦……”

“别吞吞吐吐的。说出来灵魂轻松。天主教徒已经掌握了些情况,对吗?”

“我柜子里有个盒子。里面有二百美金,下个月开始请人帮忙摘棉花,用来支付人工费的。”

“还有考特利先生的。”亨利提醒道。

对着琼斯,他说道:“考特利先生有台玉米收割机。哈里斯巨人牌的。几乎崭新。很好使唤。”

“是的,是的,在他院子里看到了。大杂种,对不对?原谅我说话粗口。钱都在那盒子里头,是吧?”

我恶毒地笑笑——但这不是真正的我在笑;打琼斯法官把车停到劈柴堆边上起,就是那个耍奸使诈的人一直在控制着局面。

“她留了二十块钱。很大方。用哈兰·考特利的玉米收割机,所有费用就是二十块。至于说摘棉花的人工,我想,银行里的斯图本华沙先生会给我一点短期贷款。如果法灵顿公司没给他恩惠的话,他会这样做的。不管是哪一种办法,我这里已经安排好了最好的农场人手了。”

我伸手要抚弄亨利的头发,他却避让开去,显得有些尴尬。

“哦,我得到了一则关于预算的好消息。应该告诉莱斯特先生,对吧?他可不会喜欢。不过要是他像他自认为的那样聪明,我想,他会更早、而不是更迟地知道详情,并在办公室等她。人一旦缺钱,总能找到办法应对,对吧?”

“那是我的经验,”我答道,“如果事情办好了,治安官,我和儿子还要去干活呢。那个没有任何用处的井本该在三年前就填好的。我的一头老奶牛——”

“艾尔菲斯。”亨利像做梦般说道,“奶牛名叫艾尔菲斯。”

“艾尔菲斯。”我应和道,“它从牛棚里出来,在井盖上溜达,结果盖子塌了。它自己没能体面地死去,我只好开枪射死它。到牛棚后面来,我让你看看懒惰的报应,还有那双该死的、翘起来的脚。我们把它埋在它躺倒的地方,从现在起,我把这口老井称作‘愚蠢的威尔弗雷德’。”

“哦,我会来的,它是件要看的东西。不过,我今天还要应付那个臭脾气的法官。另选时间吧。”他爬上了汽车,边爬,嘴里边嘟哝着。

“谢谢你们的柠檬汁,谢谢你们的款待。要是考虑到是谁派我到这儿来,你们也许不会这么大方的。”

“不客气,”我说,“我们都有不得不干的活儿。”

“还有十字架要背负。”他犀利的眼光又锁定在亨利身上,“孩子,莱斯特先生告诉我,你有事瞒着。这一点他很肯定。你确实如此,是吗?”

“是的,先生。”亨利说道,声音苍白,还有点害怕,好像他所有的情感都飞走了,就像是潘多拉打开罐子时罐里的东西飞走一样。但是对于亨利和我而言,已经不存在艾尔菲斯了,我们的艾尔菲斯已经死在井里。

“如果他问我,我会告诉他,他错了,”

琼斯说,“公司的律师不需要了解男孩的母亲在喝酒时用手抽了孩子的耳光。”他在位子上摸索着什么,然后拿出了我熟悉的一件长长的S形状的工具,并朝亨利递过去。

“孩子,你是否愿意帮帮腰酸背疼的老人呢?”

“愿意,先生,我很乐意。”亨利接住曲柄,绕到了马克斯维尔汽车的前面。

“当心手腕!”琼斯大声嚷道,“这车像头牛一样乱踢!”说完转向我。他眼里原先的探究光亮消失了。只有绿色。单调的、灰蒙蒙的、冷酷的,像是多云天里的湖水。这是一张男人的脸,他可以把一个铁路上的流浪汉打得半死,并不会为此有丝毫良心上的不安。

“詹姆斯先生,”

他说,“我想问你件事。男人与男人之间的。”

“好啊,”我说。我试图做好准备,应对我确信即将来临的事:你那井里还有头奶牛吗?一头名叫阿莱特的奶牛?可我错了。

“我可以把她的姓名和相貌描述用电报发出去,如果你需要的话。她至多走到奥马哈那么远。一百八十块钱可不够跑路的。把大半生时光耗在持家方面的女人也不知道如何躲藏。她很可能住在东边的出租房里,那儿便宜。我会把她带回家。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拽回家,如果你需要的话。”

“您的建议十分慷慨,不过——”

那双单调的灰眼睛打量着我。

“在做出肯定或者否定的回答之前,仔细考虑一下。有时候女人需要用手跟她谈话,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过后,她们就乖了。敲打一顿才会卿卿我我的嘛。仔细想想。”

“我会的。”

马克斯维尔的引擎“笃笃笃”地发动了。我伸出手——那只割过她喉咙的手——不过,琼斯治安官没有注意到。他正忙着给马克斯维尔点火,调试它的油门。

两分钟过后,在农场道路上,他成了越来越小的灰尘柱子。

“他根本不想来看。”亨利惊奇地说道。

“是的。”

这证明了是件大好事。

看到他过来时,我们已经又快又卖命地铲好了土,现在,除了艾尔菲斯的一条小腿之外,再也没什么东西冒出来了。蹄子在井口下面约摸四英尺。苍蝇如云一般围绕着它飞来飞去。若是治安官当真来看一眼,一定会感到惊奇的。不错,当牛蹄前面的尘土开始上下波动的时候,他会感到更加惊奇。

亨利放下铲子,抓住我的胳膊。那天下午很热,可他的手却是冰凉的。

“是她!”

他低声说道。他的脸似乎没了,只剩下眼睛。

“她在挣扎着要出来啊!”

“别他妈的当笨球了!”我骂道,但是,我也无法把目光从上下起伏的土堆那里移开。似乎井是活着的,而我们正看着它隐藏的心脏在跳动。

接着,尘土和小石子溅散到两边,一只老鼠跳了出来。它眼睛黑如油珠,在阳光下一眨一眨的。这只老鼠大得几乎像一只成年的猫。鼠须被一片血迹斑斑的棕色麻袋布缠住了。

“操你的!”亨利尖叫道。

有东西“呜”的一声贴着我耳朵飞过去;老鼠抬头发愣的时候,亨利用手中的铁铲把老鼠头劈成了两半。

“是她派它出来的。”亨利说,他咧嘴大笑。

“现在老鼠是她的东西了。”

“这样想,你不过是难过罢了。”

他扔下铁铲,走到石堆边,我们本打算等土填得差不多后,用这堆石头来把填井活儿收收尾的。他坐在那里,全神贯注地望着我。

“你有把握吗?你肯定她不会变成鬼来闹我们?人们说,被谋杀的人总归要回头缠住任何——”

“人们说的话多着呢。闪电从来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打上两次,破镜子带来七年的霉运,三声夜鹰啼叫就预示着家里头要死人。”我说的话听起来头头是道,可我还是不停地望着那只死老鼠。还有那片血迹斑斑的麻袋布。那是她的发套。她在下面的黑暗世界中依旧戴着它,可现在发套上有只洞,头发钻了出来。那副表情是今夏所有死去的女人当中最愤愤不平的,我想。

“小时候,我真相信如果我踩到了地上的裂缝,妈妈的背就会断。”亨利若有所思地说道。

“喏,你明白了?”

他把裤子后面的灰尘掸掉,站到我身边。

“可是,我搞定了他——我搞定了那狗日的,对吗?”

“你搞定了!”我不喜欢他说话的腔调——不,丝毫也不喜欢——便拍了拍他的背。

亨利还在咧嘴大笑着。

“假如治安官真的应了你的邀请,回来这儿看看,结果发现老鼠打洞窜到上面了,他也许会产生更多的疑问,你觉得呢?”

这个想法让亨利开始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过了四五分钟,他才笑够,笑声把一群乌鸦从栅栏上吓跑了,那栅栏是用来挡住奶牛不让它们进入玉米地的。不过,最后他还是缓过神来。等我们把活儿干完的时候,太阳早就下山了,我们听到猫头鹰在牛棚顶上啼叫,出发进行月亮升起之前的捕猎。井中的石头紧紧地贴在一起,我想不会再有老鼠蠕动着爬到上面来了。

我们没有费神去换破井盖;犯不着。亨利好像又正常了起来,我想我们俩兴许今夜能睡个像模像样的觉。

“晚上吃香肠、豆子和玉米面包怎么样?”我问他道。

“我能启动发电机,放放收音机里的《坐干草大车参加出游会》吗?”

“可以,先生,你可以放。”

听到这个,他笑了,是过去那种开心的笑。

“谢谢,爸爸。”

我煮了足够四个人吃的饭。我们把饭全吃了。

两个小时之后,我仰坐在客厅的椅子上看《织工马南》的时候,亨利从他的房间走进了客厅,身上只穿着夏天的内衣。

他镇定地看着我。

“妈妈总是执意要我念祷词,你知道吗?”

我冲他眨了眨眼,感到惊讶。

“还在念?不,我不知道。”

“是这样的,即使在我长大到不穿裤子她就不好意思直视我之后,妈妈也坚持要我祈祷。可我现在不能祈祷,或者说,再也不能了。如果我跪下,我想上帝会打死我的。”

“如果有上帝的话。”我说道。

“我希望没有。虽然那样想让我感觉孤单,但我仍然希望没有。我猜,所有谋杀者都希望没有上帝。因为假如没有天堂,就不会有地狱。”

“儿子,我才是杀死她的人。”

“不——是我们一起干的。”

这不是事实——他只不过是个孩子,而且,是我哄骗他干的——可是,对他而言,这的确就是事实,我想对他而言,情况永远会是如此。

“不过,爸爸,你不用为我担心。我知道你觉得我会走漏风声——可能对香农说漏嘴——或者我感受的负罪感太强烈,我会到赫明顿向那位治安官坦白交代。”

这些想法当然曾经在我脑子里划过。

亨利摇摇头,缓慢地,但是用了力气。

“那位治安官——你看到他打量一切的样子了吧?你看到他的眼神了吧?”

“看到了。”

“他会设法把我们俩都送到电椅上,这就是我想到的事,才不管到了八月份我才十五岁。到时,他会到场,用那双严厉的眼睛看着我们,看着那些人用皮带绑住我们——”

“别说了,汉克,够了。”

但是,这没够,对他来说,没够。

“接着拉动开关。我决不会让那样的事发生,如果我有办法的话。那双眼睛绝不会成为我所见到的最后的东西。”他想了想自己刚说过的话,“不会。永远不会。”

“睡觉吧,亨利。”

“汉克。”

“汉克,睡觉吧。我爱你。”

他笑了。

“我知道,可我不大值得被人爱了。”我还没来得及答他的话,他就动身走开了。

于是我们就上了床。我们睡觉时,猫头鹰在捕猎;阿莱特呢,坐在更加幽深的黑暗之中,被牛蹄踢过的下半张脸歪向一侧。翌日,太阳出来了,是玉米生长的好日子,我们呢,继续干着累活儿。

我又热又累地进屋准备午饭时,发现门廊上放着个焙盘子,上面有东西盖着。

碟下面压着张纸条,上面写着:对于你们家出的事,我们感到非常难过,愿竭尽全力帮忙。哈兰说不必担心今夏的收割付款问题。要是你得到你妻子的音讯,烦请告知我们。爱你的,萨莉·考特利。又及:如果亨利来会香农,我会给他带回蓝莓蛋糕的。

我笑着把纸条塞进工作服的前口袋里。

我们没有了阿莱特的生活已经开始。

如果上帝奖赏我们的善举——《旧约》上是这么说的,而清教徒们对此深信不疑——那么,也许撒旦就会惩罚我们的恶行。对此我无法断定,但是,我可以说那是个难得的夏天,热量足,太阳火,恰合玉米的长势;雨水充沛,不多也不少,把我们的一亩蔬菜园子浇濯得清清新新的。

有些天的下午会打雷电,但是从没刮过让中西部农民担心的毁坏庄稼的大风。哈兰,考特利驾着他那台哈里斯巨人牌收割机来了,这台机器一次故障也没出过。我曾担心法灵顿公司或许会搅和我的事儿,但是它没有。我没费周折就从银行弄到了贷款,在十月份之前全部偿清,因为那年的玉米价格飙升,大西部的运费却跌到了低谷。如果你了解你们的历史,你就知道这两样事儿——产品价格和运输费用——在一九二三年换了位,打那以后就一直那样。

对于中部的农民而言,当芝加哥农产品交易市场在第二年夏天崩盘的时候,大萧条便开始了。但是,一九二二年的夏天就如同农民们所希望的那样完美。唯独一件事美中不足,这与我们的另一头母牛女神有关。关于这,我马上会讲给你听的。

莱斯特先生来过两次。他想方设法纠缠我们,可是找不着茬儿,他也一定知道这点,因为那年七月他看起来像是饱受折磨。我想象得出来,他的老板们在纠缠他不放,他只好把皮球再往前踢。或者说是努力着向前推进吧。第一次,他问了许多根本就不是问题的问题,只能算是暗示。

我觉得我妻子出了什么事吗?她一定出事了,难道我不这样想吗?否则,她要么会联系他处理那一百英亩地,要么干脆两腿夹着尾巴(比喻的说法)溜回农场。或者,我认为她有可能在路上迷上了某个三流演员吗?此类事情确实在时不时地发生,是不是?这倒方便了我,是吗?第二次他出现的时候,看起来是烦透了,可他这回偏偏猜对了事情的原委:我妻子是在农场出了事吗?那就是事情的真相对不对?那就是她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原因吧?“莱斯特先生,如果你是在问我是否谋杀了自己的妻子,我的答案是没有。”

“哦,你当然会这么回答,不是吗?”

“这是你的最后一个问题了。上你的卡车去,滚得远远的,别再回来。如果不听,我会握着斧头见你的。”

“打人是要坐牢的!”他站在那儿,衣领戳到了下颌的底部,汗水在他那胖嘟嘟的、满是灰尘的脸上划下了印痕,他嘴唇抽动着,眼睛突出来,那副样子简直要让人心生怜悯。

“没这回事。我已经警告过你别靠近我的房子,这是我的权利,我还要寄挂号信到你公司去陈述事由。如果你再过来,就是侵犯民宅,我会揍你的。还是听我的警告吧,先生。”曾经用红孩子汽车第二次带莱斯特来这儿的拉斯·奥尔森,为了听得更清楚些,就差合起双手托住耳朵了。

莱斯特走到卡车无门的客座一边,猛地转过身来,伸出胳膊,用手指头指着,像位就要上场的法庭律师。

“我认为你杀了她!谋杀案迟早会水落石出的!”

亨利——或者汉克,他现在喜欢被这么称呼了——从牛棚里走了出来。他一直在那里叉干草,现在他握着叉子,摆着持枪的姿势。

“我认为你最好从这里滚开,免得浑身淌血。”他说道。直到一九二二年夏天,我所熟悉的那个善良、腼腆的男孩从来就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可是,眼前这位说出来了,而莱斯特也明白这孩子的意思。他上了车。没有车门可摔,于是他坐定后把双臂交叉在胸前。

“随时回来吧,拉斯,”我高兴地说,“不过,可别带他过来,不管他给你多少钱要你运他这个废物。”

“好的,詹姆斯先生。”拉斯说道,接着,他们就开车走了。

我朝亨利转过身。

“你会用那把叉子戳他吗?”“会的先生。戳得他吱吱直叫。”

说完,他笑也不笑,便走回牛棚。

不过,那个夏天他可不是一直不笑,因为有香农,考特利。他见她的次数很多(多得对他们俩谁也不好;这一点,我是在秋天才发觉的)。她开始每周二、周四下午到我们家来,穿着长裙子,帽子戴得整齐,背个斜挎包,里面装了不少好吃的东西。

她说她知道“男人烧的东西”是什么样子——俨然她已经三十岁,而不是十五岁似的——还说,她想保证我们俩一周至少吃上两顿像模像样的晚餐。虽然我只有一只她妈妈留下的焙盘可供比较,但是我必须说,哪怕才十五岁,她已经是个高级厨师了。亨利和我只会把牛排扔到炉子上的平底煎锅里,她却有法子把老得嚼不动的肉调得美味可口。她在斜挎包里带了些新鲜蔬菜——不仅仅是胡萝卜、豆子,还有(对我们来说)异国风味的东西,像芦笋啦,又肥又嫩的菜豆啦,她把它们跟腌制的小洋葱和咸肉一起烧。甚至还有甜食。此时此刻,在这寒碜蹩脚的旅馆房间里,我闭上眼睛就能闻到她做的各式糕点。我可以看到她站在灶台边上,一边打着鸡蛋或者甩着奶油,屁股同时还在晃来晃去的情景。

就香农来说,慷慨大度是个再合适不过的词:不管是她的臀、胸,还是心。她对亨利温柔有加,处处关爱。这让我喜欢上她了……但喜欢是个太轻浅的词儿,读者。我爱她,而我们俩都爱亨利。周二、周四吃完晚餐之后,我总是坚持洗碗,让他们去门廊上休息。有时,我听到他们喃喃唧唧的,会偷偷张望,看到他们肩挨着肩地坐在柳条椅上,望着西边的田野,像对老夫妻似的手拉着手。有时候我偷窥到他们接吻,那就一点都不像老夫老妻了。

那些吻甜蜜热切,是年轻人特有的那种。

尔后,我悄然离开,心里隐隐作痛。

有个周二下午,天很热,她来得比平常早。她父亲在北边的田里开着收割机,亨利跟他坐在一起,后面跟着一帮人手,都是来自莱姆比斯卡的肖肖尼印第安人……紧随其后的是绰号叫老馅饼的家伙,开着辆收粮卡车。香农要一戽斗的凉水,这我乐意奉送。她站在屋子阴凉的一侧,穿了条大连衣裙,裙子遮住了从喉到脚胫、从肩到手腕的所有部位,看起来怎么也不可能凉爽——简直就像是贵格会的装束。

她表情凝重,或许称得上害怕。有一会儿,我自己也感到有点害怕。他已经跟她说了吧,我心想。事情证明并不是这样。只不过,在某种程度上,是的。

“詹姆斯先生,亨利病了吗?”

“病了?啊,没有啊。照我说,他健壮如牛。吃起来也像牛。你自己亲眼看到的。不过,我倒觉得就是生病的男人对你的烧菜手艺要说个‘不’字也很难啊,香农。”

这话为我赢得了她的微笑,只不过笑容是心不在焉的那种。

“他这个夏天很反常。我过去总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可现在没门儿。他看上去忧心忡忡。”

“是吗?”我问道(语气有些过于热切)。

“你没看出来吗?”

“没有,女士。”(我早看出来了。)“在我看来,他还是从前的他啊。不过他太喜欢你了,香。也许在你看来是忧心忡忡的东西,其实只是他的相思病。”

我本以为这话会给我赢来一个真正的微笑,可是没有。她碰了碰我的手,因为刚刚攥过了戽斗的手把子,她的冰凉。

“我想过,不过……”她脱口说出了余下的话,“詹姆斯先生,要是他爱上了某个人——学校里的某个女生——你会告诉我的,对不对?你不会想方设法……不让我伤心吧?”

一听到这话,我便笑了,她漂亮的脸蛋也顿时放松下来。

“香,听我说。因为我是你的朋友。夏天一向是忙季,阿莱特走了,汉克跟我比独臂的糊裱工人还要忙。晚上回家后,我们吃上一顿——一顿美餐,如果你碰巧在的话——然后读上一个小时的书。有时候他谈到如何想念他妈妈。然后我们就睡觉,第二天起来又要干活。他几乎没空来向你求爱,哪里还谈得上去找别的姑娘。”

“他已经向我求爱了,是的。”她说道,然后朝远处望去,那里,她父亲的收割机正沿着地平线在“突突”地响着。

“哦……那就好,是吗?”

“我刚才想……他那么沉默……情绪沮丧……有时候看着远处发愣,我必须喊他的名字两遍三遍,他才会听到。”她的脸红得厉害,“就连他的吻似乎也不一样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个差别,可就是不一样。要是你把我的话传给他,我会去死的。我会去死。”

“我决不会,”我说,“朋友不会出卖朋友。”

“我想我有点傻乎乎的。当然,他思念他妈妈,我知道他确实是这样。但是学校里比我漂亮的女孩多的是……比我漂亮……”

我抬起她的下颌,让她看着我。

“香农,考特利,我的孩子看到你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他没错。嗨,要是我在他这般年纪,我也会向你求爱的。”

“谢谢你。”她说着,泪珠像细细的钻石出现在了眼角。

“唯一要你愁着的事就是他不对劲的时候,帮助他回回神儿。男孩子需要多打气,你知道的。如果我有不对劲,你只管告诉我就是了。那是朋友间另一桩可以放心去做的事。”

她抱了抱我,我也回了她一个拥抱。

一个有力而温暖的拥抱,但是,相比较而言,这个拥抱对香农来说可能感觉更好。因为阿莱特处在我们之间。一九二二年夏天,阿莱特处在我跟别的任何人之间。对亨利来说,同样如此。这一点香农刚才就已经告诉了我。

八月份的一个晚上,收割已经完成,老馅饼的人也拿到了报酬,回到了居留地,我在夜里醒来,听到了奶牛“哞哞”的叫声。

我睡过了挤奶时间,我想,可是,当我在床边的桌上摸索着找到我父亲的怀表瞥了一眼,才发现时间是凌晨三点一刻。我把怀表靠近耳边,听它是否还在“滴滴答答”

地走,但窗外没有月光的黑暗夜色也能告诉我现在几点。并不是奶牛需要挤奶时发出的不适的轻响,而是受伤的动物才会发出的声音。奶牛产崽时也那样叫,但是,我们的女神们老早就过了那个阶段了。

我起来,往门外走去,然后折回来,从柜子里取出我的点22。当我一手拿着枪、一手提着靴子匆忙走过时,我听到亨利在他紧闭的房门后面呼呼大睡。我希望他不会醒来跟我一起干一件可能是充满危险的差事。那时候,平原上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只狼,但是老馅饼曾经告诉过我,普拉特和麦迪信小河沿岸,有些狐狸群中有晕夏病现象。肖肖尼人称之为狂犬病,牛棚里的声音最有可能是某个发狂的畜生造成的。

走到屋外后,痛苦的“哞哞”声听起来又响又空洞。在回响。像是井里的奶牛,我想。这个想法让我手臂上的肉发凉,我把点22握得更紧了。

等我走到牛棚门口,用肩头把右边的那扇门顶开时,我能听到其他奶牛开始同情地“哞哞”直叫起来,不过,这些叫声与那把我吵醒的号叫声相比只能算是平静的问询……如果我不把这叫声的源头除掉,它也会把亨利吵醒。门右侧有个钩子,钩子上面挂着盏弧形碳灯——我们在牛棚里不用明火,除非绝对迫不得已,尤其是在夏天,这时节棚顶层放的都是干草,每个玉米穗仓库也都堆到了顶。

我用手去摸点火按钮,推了一下。一圈蓝白色的光芒蹦了出来,光艳夺目。起初,我的眼睛被搞花了,什么也看不清楚。我只听到那些痛苦的叫声和蹄子的“咚咚”声,是一头奶牛试图躲避伤害它的东西。那是阿刻罗伊斯。等眼睛稍稍适应了点,我便看到她把头朝两边甩,不停后退,直到后腿撞到了圈门——走道右边第三个——然后,再次蹒跚向前。其他奶牛也在拼命挣扎,完全是一片慌乱。

我拉上靴子,然后把点22夹在左臂下面,大步走到牛圈前。我用力拉开门,然后后退。阿刻罗伊斯是“驱走疼痛之人”

的意思,可眼下这个阿刻罗伊斯却处于疼痛之中。她踉跄着走进过道时,我看到她后腿上满是血迹。她后腿直立,像匹马一样(这动作我从来没见奶牛做过),就在她立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一只硕大的挪威鼠正咬着她的一只奶头。老鼠的体重把奶牛粉红色的奶头拉成如一根直挺挺的软骨。

我惊呆了(而且恐惧),僵在那里,想起了亨利还是个孩子时有时候是怎样从嘴里拉出一根粉红色泡泡糖的样子。别那样,阿莱特总是怪他,没人要看你嘴里在嚼什么东西。

我举起枪,然后又放下。老鼠还在前后晃来晃去的,像个钟摆末端的活重锤,我还怎么开枪?此刻在过道里,阿刻罗伊斯在“哞哞”

叫着,朝两边摇头,好像这样能稍许缓解疼痛。她的四只脚落回到地板上后,老鼠就站在四处散落着干草的棚板上了。它像条诡异而可怕的小狗,须子上面沾着有斑斑血迹的牛奶珠子。我四处巡视,要找个击打老鼠的器具。可是,还我等我抓起之前亨利放在畜栏前的扫帚,阿刻罗伊斯就再一次后腿直立,老鼠“砰”地坠落到地板上。一开始我想是她甩开了老鼠,但马上就发现,粉红色的、皱巴巴的奶头从老鼠嘴里冒了出来,像一只新鲜的雪茄烟。

那该死的东西撕断了阿刻罗伊斯的一只奶头!她用头抵着一根棚柱子,望着我,疲惫地“哞哞”低叫,像是在说:这么多年来我给了你牛奶,没惹出一丝麻烦,不像一些我可以点得出名的牛那样,你为什么让这样的事发生在我的身上?血在她乳房下面流成了一片。甚至在我震惊和极度反感的时候,我仍然认为,她不会因受伤而死去的,但是眼前看到她——看到老鼠,嘴里还含着那只无辜的奶头——使我满腔怒火。

可我还是不能朝老鼠开枪,部分原因是我怕着火,但大部分原因还是,一手提着碳灯,我担心开枪失手。我把枪托放低,希望打死这个侵略者,如同亨利用铲子劈死井里的老鼠一样。然而,亨利毕竟是个反应灵敏的孩子,我却是个刚从熟睡中惊醒的中年人。老鼠轻而易举地躲过了我,快步窜到中间的过道上。咬断的奶头在它嘴里忽上忽下,我突然意识到,老鼠在吃奶头——温热的,而且毫无疑问,里面仍然满满地充满奶水——甚至当它奔跑的时候。我追赶,朝它又砸了两次,全没打中。

接着,我就看到它逃跑的方向了:通向废弃不用的牲畜井的管子。好啊!老鼠大道!井现在已经被填得严严实实,管子是它们唯一的出口。没有管子,他们早就被活埋了。

和她一起被埋了。

不过当然,我想,那东西对管子来说太大。它一定是从外面进来的——也许是粪堆里的老鼠窝。

它朝管道的开口处跳去,把身体拉到了令人惊异的长度。我最后一次用枪托朝它砸了过去,枪托在管口处砸得四分五裂。

可老鼠完全没有打着。我把碳灯放低到管口的时候,隐隐约约地看到,不长毛的老鼠尾巴摇摇晃晃地滑进了黑暗的管道里,还听见它的爪子在镀锌的金属上面划得“吱吱”作响。然后,它消失了。我的心“怦怦”

地剧烈跳动,眼前直冒金星。我深吸了一口气,但是吸进的这口气里,坏死和腐烂的臭气太呛人,我慌忙用手捂住鼻子向后退去。呕吐的需要抑制住了喊叫的需要。

鼻孔里满是那股臭气,我几乎能看到阿莱特坐在管道的另一端,肉上爬满了臭虫和蛆,在流脓滴水;她的脸开始从头颅上剥落,露齿的微笑正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嘴唇下永远的骨头笑容。

我四肢并用,从那糟糕透顶的管道边往回爬,从左边呕到右边,把所有晚饭全部呕光时,我吐出了丝丝胆汁。透过水渍渍的眼睛,我看到阿刻罗伊斯已回到牛圈。

这就好。起码我不需要穿过玉米地去追她,给她套上笼头了。

我首先想把管子堵住——别的事不做,我先要把这事儿做了——可是,当呕吐平息时,清醒的思维重又占了上风。阿刻罗伊斯是首要大事。她是头好奶牛。更要紧的是,她是我的责任。我有个药箱放在牛棚小间里,那里,我常常放些书。从药箱里找到了一大听罗莱牌抗菌药膏。箱角放着许多干净的碎布。我拿了一半,回到阿刻罗伊斯的牛圈。我把圈门关上,这样就把挨踢的危险减少到最低程度,然后坐在挤奶凳上。现在想来,当时我隐约觉得自己活该被踢。我边抚摸她的身体,边喃喃自语,“嘘,乖,嘘”,可亲爱的老阿刻罗伊斯一动不动,虽然我把药膏涂在她伤口上时,她痛得浑身哆嗦。

尽我所能采取措施防止她的伤口感染后,我用那些碎布擦干净自己的呕吐物。

把活儿干好可不是件小事,因为任何一个农民都会告诉你,人的呕吐物就跟没有盖好的垃圾桶一样,会招惹来犯的动物。像浣熊和旱獭什么的,但更多的还是老鼠。

老鼠特别喜欢人剩下的东西。

我还剩几块碎布,但它们不过是阿莱特厨房里扔弃不用的东西,对我下面要干的活儿来说太薄了点。我从钩子上摘下镰刀,提着灯走到柴堆,然后从盖柴堆的帆布上割下了一块。回到牛棚,我弯身把灯靠近管道口,想确定那只老鼠(或者另外一只;有一只的地方肯定就会有更多)是否藏在那里准备保卫自己的领地。但是,就我所见,管道是空的,约摸四英尺长。

没有粪便,这我并不惊讶。这是一条正在使用的通道——现在是它们唯一的通道——只要还能在外面办事儿,它们就不会把它弄脏。

我把帆布塞进管道。帆布又硬又粗,最后我只好用扫帚柄把帆布往里头捣,但还是成功了。

“好了,”我说,“看看你喜不喜欢吧。噎死你。”

我折回,去看阿刻罗伊斯。她静静地站在那儿,我摸摸她,她转过头,温和地看我一眼。那一刻我清楚,现在我也清楚,她只是头奶牛——农民们对自然界往往怀有浪漫的想法,你会发现这一点——但是,她那一眼还是让我泪眼婆娑,我得憋住才能不哭。我知道你尽力了,她说,我知道不是你的过错。

但是,那是我的过错啊。

我本以为会好久睡不着,而刚入睡时,我会梦见那只老鼠窜到干草散落的牛棚板上,嘴里衔着奶头,向它的逃生口奔窜。

可我很快就睡着了,这一觉既无梦又解乏。

醒来时,晨曦涌进房间,我亡妻腐烂的尸体臭气厚重地黏在我的手上、床单上、枕套上。我突然坐直身子,大口喘气,不过已经意识到臭味不过是幻觉罢了。那臭味是我的噩梦。我闻到臭味,不是在夜里,而是在清晨的第一缕、最清醒的晨曦中,而且,双眼还睁得大大的。

我料想虽然涂了药膏,老鼠的咬伤也会感染,但是没有。那一年晚些时候,阿刻罗伊斯还是死了,但不是死于咬伤。不过,她不再出奶,一滴也出不了了。我本该宰了她的,可是没那份狠心。因为我的缘故,她承受了太多的痛苦。

第二天,我交给亨利一张采购单,嘱咐他把卡车开到赫明顿镇。他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卡车?我?单独去吗?”

“你还晓得前进挡吗?你还能找到倒挡吗?”

“嘿,当然啦。”

“既然如此,我觉得你行。也许还不能去奥马哈——甚至林肯也不行——不过,假如你慢慢开,你一定会平安到达镇上的。”

“谢谢!”他张开双臂拥抱我,吻我的面颊。顷刻,我们好像又成了朋友。我甚至让自己有点相信情况就是这样的,虽然我心里清楚得很。证据也许藏在地下,但真相却在我们之间,而且一直会是这样。

我把皮夹给了他,里面有钱。

“这是你爷爷的。你不妨留着它;反正我本打算今年秋天把它当作生日礼物送给你的。里面有钱。剩余的钱,如果还有剩余的话,你可以自己留着。”我差点儿加上一句,别把任何流浪狗带回家,可我还是及时止住了。那可是她母亲常说的俏皮话啊。

他想再次谢我,但却开不了口。

“返程时在拉斯·奥尔森的店里停下来加油。记住我的话,否则你就不是坐在方向盘后面回家,而是要步行回家了。”

“记得。爸爸?”

“哎。”

他拖着脚滑来滑去的,然后腼腆地看着我。

“我可以在考特利家停下来叫香农一起去吗?”

“不行。”我说,还没等我加上一句,他的脸色就沉了下来。

“你要问萨利或哈兰香农是否可以去。你要保证告诉他们,你以前从没在镇上开过车。儿子啊,我相信你不会做有损自己名誉的事。”

好像我们俩谁还剩下任何名誉似的。

我在大门口看着我们的老卡车消失在球状的灰尘中。我如鲠在喉,无法下咽。

我有一种愚蠢但又非常强烈的预感,我再也见不着他了。我相信,这是大多数父母第一次看到孩子独自离开时会有的感觉,他们知道:如果孩子到了没人监护也能出去办事的时候,他就不再是个孩子了。不过,我不会花太多的时间沉湎于感觉之中;我还有重要的活儿要做,况且我打发亨利出去,正是为了能够独自处理那件事。当然,他会看到奶牛出了什么事,而且很可能猜得出是什么东西干的,可我觉得我还是能够让这件事给他带来的心理负担轻一点。

我首先检查了阿刻罗伊斯。她有些无精打采,但除此之外一切正常。然后我检查了管道。依旧堵着,但是我不抱任何幻想;也许会过上段时间,不过老鼠最终还是会咬破帆布,我必须把它弄得更牢固点。我把一袋波特兰水泥拿到屋子的井边,在一只旧水桶内搅拌了一些。回到牛棚,在等水泥凝固的时候,我把那堆帆布团朝管道里头更深的地方捣。起码深进去有两英尺,最后的两英尺我用水泥把它塞满。亨利回来的时候(他情绪很好;他真的带着香农去了,他们一起分享了冰淇淋汽水,是用购物剩下的零钱买的),水泥已经硬了。

我认为肯定有一些老鼠漏网了,可我丝毫也不怀疑,我把大多数老鼠——包括伤害阿刻罗伊斯的那一只——封闭在下面漆黑的世界里。在下面那漆黑的世界里,它们会死去。如果不是死于窒息,那么就是死于饥饿,一旦它们把说不出口的粮食吃光。

那时,我是这么想的。

在一九一六到一九二二的那些年头之间,哪怕是再笨的内布拉斯加农民也发家了。而哈兰·考特利,远远谈不上笨,自然要比大多数人发达得更快。他的农场就说明了这一点。一九一九年,他添了一个牛棚和一个筒仓,而在一九二零年,他又打了口深井,每一秒钟就抽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六加仑水。一年之后,他又购置了室内抽水泵(虽然他还精明地使用后院的露天茅厕)。那时,一周三次,他跟他家的娘儿们可以享受在这乡下真正算得上是令人难以相信的奢侈:热水澡和淋浴,它们不是用厨房炉子上烧热的一桶桶水提供的,而是通过管道首先从井里头把水抽上来、然后再传输到集水箱里。正是淋浴才暴露了香农,考特利一直严守的秘密,虽然我认为我已经知道了,打有一天她说,他已经向我求爱了——她用一种根本不像她的、平淡而毫无感情色彩的语气说着,也不朝我看,目光指向远处,看他着父亲的收割机,还有跟在收割机后面艰难行走的拾穗者。

这是临近九月底的事,一年的玉米已经摘好了,但还有许多园子的收成要做。

周六的一个下午,香农在享受淋浴的时候,她母亲顺着后院的过道走过来,手里抱了一大堆刚从晾衣绳上收好的衣服,因为天色看起来要下雨。香农可能认为她一直把浴室门关得好好的——大多数女土们对自己的洗浴还是严格保密的,而在一九二二年夏末秋初的时候,香农·考特利有着更特殊的理由这样做——但也许门从门闩上滑开,打开了一半。她母亲碰巧朝里头看了一眼,虽然充当浴帘的旧布还挂在U形栏绳的四周,喷撒出的洗澡水却已经把浴帘布浇得半透明。萨莉没有必要亲眼看到这姑娘,看到她的体型就够了。这一次,她没有穿着那贵格风格的宽松连衣裙来遮身蔽体。一眼就足够了。姑娘已有身孕五个月,或者差不多吧;无论如何,她很可能也守不了这个秘密多长时间了。

两天之后,亨利放学回家(现在卡车归他用了),显得慌乱而内疚。

“香两天没上学了,”他说,“于是我回来的路上在考特利家停了一下,打听她是否还好。我想她也许得了西班牙流感什么的。他们不让我进屋。考特利太太叫我走,并说等她丈夫干完活,他今晚会跟我谈话的。我问我是否能做些什么,她说,‘亨利,你做得已经够多了。’”

然后我就记起香农曾经说过的话了。

亨利用手捂住脸,说:“她怀孕了,爸爸,他们发现了。我知道肯定就是这事儿。我们想结婚,可我担心他们不让。”

“别管他们,”我说,“我也不允许。”

他用受伤的、泪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

“为什么?”

我心想:你已经看到你母亲跟我之间发生的一切了,你竟然非得要问?但是,我说出来的话却是:“她十五岁,你还有两周才十五岁。”

“可我们彼此相爱呀。”

哦,那声音听起来想要哭。那声懦弱、没有男子汉气概的叫喊。我的手在工装裤腿上握得紧紧的,但是我用力张开、伸平。

生气无济于事。男孩子需要跟妈妈讨论类似这样的事情,但是,他妈妈现在却坐在填实的井底,毫无疑问,还有一群死老鼠在伺候她。

“我知道你爱她,亨利——”

“叫我汉克!可别人那么年轻就结婚了。”

曾经有人是这样;但不是很多,自从到了本世纪。可我没说出这些话。我说的是,我没钱让他们另立门户。也许,等到一九二五年,如果收成和价格持续好转的话。可现在呢,我们一无所有。还有个婴儿在路上——“本来会有足够的钱的!”他说,“要不是你为了那一百英亩地,成为这样一个卑鄙的家伙,本来会有很多钱的!她会给我一些的,而且她不会像你这个样子对我讲话!”

起初,我太震惊了,说不出一句话来。

自从阿莱特的名字——或者甚至这个模糊的指称代词她——在我们之间消失以来,已经有六周或者更长的时间了。

他用藐视的神情看着我。那时刻,沿着我们的路,我远远地看到哈兰·考特利正在路上。我一直把他当成朋友,但是一个意外怀孕的女儿会改变这情况。

“是的,她不会这样对你讲话,”我赞成道,并让自己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

“她会以更坏的方式对你说话,而且更有可能会笑话你。如果你扪心自问,儿子,你会清楚这一点的。”

“不!”

“你妈妈把香农叫做小荡妇,然后告诉你把鸡巴放在裤子里。这是她的最后一个忠告,虽然话有些粗而且伤人,就像她说出来的大多数话一样,但是,你还是该听她的话。”

亨利的怒气一下子就熄了。

“只是在那……在那夜之后……我们……香农本来不愿意,但是我说服了她。一旦开始,她就跟我一样都好上了这档子事儿。一旦开始,她就主动要求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带着一种奇怪的、半病态的自豪,然后又萎靡不振地摇摇头。

“现在,地闲放在那里长杂草,而我又有了麻烦。要是妈妈在这里,她会帮我解决问题的。钱解决一切问题,那是他说的。”亨利朝着越来越近的那困尘土点点头。

“如果你记不得你妈妈对每个子儿都抠门的话,那么你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健忘得太快了。”我说,“如果你忘记了那次她是怎样扇你耳光——”

“我没有!”他愠怒地说,然后更加气愤地说道,“我以为你会帮我的。”

“我是想帮你。可眼下我想让你自己消失掉。当香农她爸出现时,你人在这儿就像在公牛前面挥舞红毯子。让我想想我们该咋办——还有他是个什么状态——然后说不定会喊你到门廊上来。”我抓着他的手腕,“儿子,为了你,我会尽我所能的。”

他抽出了手腕。

“你最好这样。”

他走进屋里,恰恰在哈兰的新车停下来之前(一辆纳什牌的轿车,虽然上面蒙了层灰,还是又绿又亮,像蝴蝶的脊背),我听到屏风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纳什车“嘎嚓嘎嚓”了几声,回火,然后停了。哈兰下车,脱下防尘外衣,然后把它叠起来,放到座位上。他罩了件防尘外衣,因为里面穿了正装来出席这个场合:白衬衫,领结,周日去教堂的好裤子,带银色搭扣的皮带。他拉了拉皮带,把裤子在平整的小肚子下面理好。他对我一直不错,而我也认为我们不只是朋友,而且还是好朋友,但是,就在那一刻,我开始讨厌他。不是因为他来向我儿子兴师问罪;天晓得,如果我们俩把处境互换一下,我也会这么干的。不是因为这,而是因为那辆崭新锃亮的绿色纳什牌轿车,是因为他那做成海豚形状的银色的皮带搭扣,是因为他那外面油漆得鲜红的新粮仓,还有室内抽水泵。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留在农场的那长相平平、却听使唤的老婆;虽然她有点担心,但是,毫无疑问,此刻她正在准备晚饭。这种老婆遇到任何问题的时候给出的回答都是讨喜的:亲爱的,你的意见总是最好的。女人们,注意:像这样的老婆从不需要担心被切断喉咙,汩汩地流干最后的生命之血。

他大步走到门廊台阶上。我站着伸出手,等着瞧他是接还是不接。他在权衡利弊的时候有一阵迟疑,但最后还是短暂地握握我的手,然后松开。

“威尔弗,我们今天碰到大问题了。”他说。

“我知道了。亨利刚告诉我。迟做总比不做好。”

“要是不发生就更好了。”他痛苦地说道。

“坐下来,好吗?”

他愣了一会儿,才坐到以前一直是阿莱特坐的摇椅上。我知道他不想坐——一个气愤难耐的男人坐着并不好受——可他到底还是坐下了。

“来点冰茶,好么?没有柠檬汁了,阿莱特是柠檬汁行家,但是——”

他用胖嘟嘟的手示意我静下来。胖嘟嘟的,但是很结实。哈兰算得上是赫明顿最有钱的农民之一,但他不是甩手掌柜;每逢割干草或者收获时节,他总是和雇工们一起干活。

“我想日落前回来,赶夜路可不值。我姑娘的烤炉里有只面包,我想你知道谁是厨师。”

“如果我说对不起,会有用吗?”

“没用。”他的嘴唇合得紧紧的,我能看到他脖子两侧的血管在跳动。

“我比大黄蜂还要气愤,可让我更气的是,我没人可以发泄。我不能对孩子们发火,因为他们毕竟只是孩子。可要不是香农怀着孩子,我会把她放在腿上,狠狠揍她一顿,因为她明明知道更多,却没能做得更好。她有家教,去教堂,本不该这样的。”

我想问他是否在说亨利家教不好,可还是闭上嘴,任由他把一路上蓄积的怒气都发泄出来。他已经仔细想过要说的话了,让他说出口,跟他交谈会更容易。

“我想怪萨莉没有早点儿看到姑娘的情况,但是,第一次怀孕常常肚子高,大家都知道这一点……而且,天哪,你知道香农平常穿的那种裙子。也不是最近才开始穿的。自从十二岁开始,她就开始穿那种‘老奶奶出门去’的衣服……”

他把胖嘟嘟的手伸到胸前。我点点头。

“我还想怪你,因为你好像跳过了父亲跟儿子之间常有的那种谈话。”就像抚养儿子的事情你什么都懂似的,我心里想。

“关于他裤子里有把枪,应该上好保险栓。”

他停住了,喉咙里有些哽咽,接着喊了出来,“我的……小……姑娘……她太小了,无法当妈妈啊!”

当然我有哈兰不知道的、但是值得怪罪的地方。如果我没把亨利置身于一个他特别渴望得到女人关爱的境地,香农也许就不会陷入如今这个尴尬的局面。那样,我也许会问哈兰,在忙于怪罪别人的时候,是否也要责备自己。可我保持缄默。我本性并不是个隐忍不发的人,但跟阿莱特一起的生活给了我充分的锻炼。

“但我也不能怪罪你,因为你妻子今年春天离家出走了,在这样的时候你注意力分散是自然的事。因此到你这儿之前,我在家里劈了将近半堆木头,想消煞消煞那门子怒气,这肯定有效。我握了你的手,对不对?”

从他声音里听得出来的自我庆祝弄得我心痒痒地想说话,除非是强奸,我认为探戈需要两人才能跳得成。不过我只是说:“是的,你握了我的手。”

“哦,现在让我们看看你们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吧。你,还有坐在我桌边吃我妻子为他做的饭菜的那个男孩。”

某个恶魔——当耍奸使诈的人离开时进入人身体的家伙——让我说道:“亨利想跟她结婚,给孩子一个姓。”

“真他妈的荒谬,我不想听。我不会说亨利没壶撒尿或者没窗子把壶扔出去——我知道你做得对,威尔弗,或者说,在你能力范围内做得对,但也只能这么说了。这些年光景不错,你还只是比你的银行贷款提前了一步。一旦年辰萧条,你打算咋办呢?而通常都是这样,好几年坏几年的。如果你能从那一百英亩地拿到现金,情况就不一样了——现金缓冲艰难岁月,这大家都知道——但是,阿莱特走了,那些地搁在那儿,像是个便秘的老太婆坐在便器上面。”

只有片刻,我考虑了一下,如果在那操他妈的一百英亩地的问题上,我向阿莱特让了步,正同我在别的许多事情上让了步一样,情况将会是怎样呢。我会生活在臭气中,那就是事情的结局。我得为奶牛们把那口老泉挖出来,因为她们不能喝满是血污和漂着猪内脏的河水。

不假,可那样的话我就会在生活,而不仅仅是生存,阿莱特会跟我一起,亨利也不会变成一个郁郁寡欢、痛苦不堪、难以相处的男孩。这个男孩让自己青梅竹马的好朋友陷入了一大堆麻烦之中。

“你打算咋办呢?”我问,“我觉得你来这趟,脑子里不会没有什么想法吧。”

他好像没听到我的话。他正朝外看,目光掠过田野,落在位于地平线上的、他的新粮仓所在的位置。他的脸色沉重忧伤,但是我写了太多,不愿扯谎:那样的表情并没感动我多少。一九二二年是我一生当中最为糟糕的年头,这一年我变成了一个连我自己也无法理解的人,哈兰·考特利不过是在充满崎岖和痛苦的一段道路上的又一个麻烦罢了。

“她很聪明,”哈兰说,“学校的麦克雷迪老师说,香农是她整个教学生涯中教过的最聪明的学生,而她的教学生涯差不多是从四十年前开始的。她的英语好,数学更好。这一点,麦克雷迪老师说在女孩子当中并不多见。她会做triggeronomy(三角学),威尔弗,这,你懂吗?麦克雷迪老师自己也做不来triggeronomy(三角学)。”

不,我不懂怎么做三角学,但是我知道该如何念这个单词。不过我感到现在并不是我纠正邻居发音的时候。

“萨莉想把她送到奥马哈的一所师范学校。自从一九一八年以来,他们就招女生了,虽然至今没有女生毕业。”他冲我看了一眼,这一眼让人难以接受:是厌恶掺杂着敌意。

“女孩儿总是想要结婚,你明白的,而且还要生孩子。加入东星会,还要打扫他妈的地板。”他叹了口气。

“香本可以成为第一个的。她有技能也有智力。你不知道这一点,是吗?”

是的,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猜想——我现在知道这是我许多错误猜想中的一个——她是块做农民老婆的料,而且,仅仅就是这块料。

“她甚至可以教大学的。我们计划等她一到十七岁,就送她到那所学校去。”

你是说是萨莉计划的吧,我心想,若是单凭你自己,这个发疯的想法从来就不会在你那农民的脑瓜里掠过。

“香愿意去,而且钱也备好了。一切都安排好了。”他转过身来看着我,我听到他的颈腱在“吱吱”作响。

“现在仍然是一切都安排好了。但是首先——差不多是马上——她将去奥马哈的圣欧塞比亚天主教教养院。这一点,她还不知道,可是就快要发生了。萨莉曾想送她到迪兰——萨莉的姐姐住在那里——或者,到我住在莱姆比斯卡的叔叔婶婶那里,不过,我不相信他们哪个能把我们决定的事办得妥当。惹出这种麻烦的女孩也不该到她所认识和喜爱的人们那里去。”

“哈兰,你决定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除了送你女儿到某个……我不知道……孤儿院?”

他变得气势汹汹起来。

“那不是孤儿院!是个干净、健康、繁忙的地方。他们是这么告诉我的。我一直在打听情况,得到的所有报告都是好消息。她要劳动,要上课,再过四个月,她还要生孩子。生好之后,孩子会被送走,让人领养。圣欧塞比亚天主教教养院的修女们会处理这件事。然后她会回家,再过一年半,她就可以去师范学院,正如萨莉希望的那样。当然,也如我所想的那样。萨莉和我所想的。”

“这当中派我什么份儿呢?我想我有必须承担的份儿。”

“威尔弗,你是故意让我难过吗?我知道,你这一年挺不容易的,但你这样伤害我,我还是受不了。”

“我不是在伤害你,但是你要知道,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感到生气丢脸。干脆地告诉我你要什么吧,这样也许我们还能做朋友。”

听到这话,他脸上露出格外冷漠的笑意——嘴唇抽动一下,嘴角的酒窝一闪而过——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他对我说的‘友谊’不抱多少希望。

“我知道你不富有,但是你还要加把劲儿,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来。她在教养院期间——修女们叫做产前保健——要花三百块。我在电话里跟卡米拉修女谈话的时候,她管这叫做捐助,不过,当我听到这词儿时,我知道是一笔费用。”

“要是你打算让我和你对半分——”

“我知道你拿不出一百五十块,但是你最好能拿七十五,因为那是她的辅导老师要花的费用。帮她补上功课的老师。”

“我办不到。阿莱特走的时候,把钱刮光了。”不过,我第一次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在想她是否可能存了些钱。我说她离家出走的时候拿了两百块钱纯粹是在扯谎,不过眼下这情势,就是一分一角也顶用啊。我在心里头留了意,打定主意要翻翻厨房里的柜子和碗盘。

“再从银行贷个短期款吧,”他说,“我听说你已经还清了最后一笔。”

他当然听说了。这些事本该保密的,但是像哈兰·考特利这样的男人就是耳朵长。我感到一股厌恶的心情重新涌上心头。

他曾让我使用他的玉米收割机,每用一次只收二十美金,但那又怎么样呢?他刚才开口要出这个价,甚至更多,好像他的宝贝女儿不曾叉开大腿,说,来吧。

“以前我是用卖庄稼的钱来还贷款的,”我说,“现在我没这钱。我只有地和房子,就这些。”

“你自己去想办法,”他说,“抵押房子,如果那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七十五美元是你的份儿。跟你有个十五岁就当爹的儿子相比,我想你还是占了便宜吧。”

他站了起来。我也站了起来。

“如果我没办法呢?那又怎么样,哈兰?你会请法官过来?”

他撇了撇嘴,摆出一副鄙夷不屑的表情,这让我对他的厌恶变成了憎恨。这种转变是在刹那间发生的,今天我依然感觉到在我心头的那种憎恨之情,虽然众多的其他感情已经从我心中燃烧泯灭了。

“对类似的事,我从不打官司。不过,要是你不尽到责任的话,你我之间就此结束。”

他眯着眼,看看越来越暗的天色。

“我要回去,得走了,如果我想要在天黑前到家的话。这一两周我用不着那七十五美金,因此你还有时间。我不会来跟你要这钱的。如果你不给,就不给。只是别说你拿不出,因为我知道得更清楚。威尔弗,你本该让她把那些地卖给法灵顿公司的。如是你做了,她还会在这儿,而你手里头会有钱。我女儿也许不会大肚子。”

在我的想象中,我把他推下门廊,当他试图站立起来时,双脚跳到他又硬又圆的肚皮,然后我从牛棚里拿出镰刀,戳瞎他的一只眼。而实际上,我站着不动,一只手支在栏杆上,看着他步子沉重地走下台阶。

“想跟亨利谈谈吗?”我问他,“我可以叫他来。对这事儿,他跟我一样感觉糟糕。”

哈兰尚未迈开大步。

“她本是个纯洁的姑娘,你儿子却脏了她的身子。要是你把他拽到这里,我会揍扁他的。我会控制不了自己。”

我心里寻思着他的话。亨利正在长身体,力道大,也许最为重要的是,他知道怎么杀人,哈兰·考特利却不会。

他不需要费劲儿发动纳什车,只要推一下按钮。有钱在各个方面都很好。

“我需要七十五美元了结这桩事。”他喊道,声音盖过了汽车引擎发动的“砰砰”声和“叭叭”声,然后很快绕过柴堆,弄得公鸡乔治和它的一班人马上飞下跳。他径直开回他的农场,那里有马力充足的发电机和室内抽水泵。

当我转过身来时,发现亨利正站在我身边,看起来面色灰黄,怒气冲冲。

“他们不能就那样把她打发走了。”

这样看来,他一直在听我们说话。我不能说我当时感到吃惊。

“能,而且就将要这么做了,”我说,“如果你想做什么傻事,只会把事情搞得更糟。”

“我们可以逃走。我们不会被逮到。如果我们能逃过……逃过我们干的那件事儿……那么我想我也可以跟香逃到科罗拉多去。”

“你不可以这么做,”我说,“因为你没有钱。有钱搞定一切,他说的。咳,我要说的是:没钱搞砸一切。我懂这个道理,香农也会懂。她现在还有个孩子要照应——”

“如果他们让她把孩子送走,就不会有孩子了!”

“那并不能改变一个女人肚子里有了孩子之后的感觉。孩子能使女人在某些方面聪明起来,而男人不懂。我不会仅仅因为她怀了孩子就对你或者对她另有看法——你们并不是头一对,也不会是最后一对,哪怕上帝对她的设想是她大腿间的那玩意儿只用在盥洗室。但是如果你要一个怀孕五个月的女孩跟你一起逃跑……而且她答应了……那样的话,我会为你们俩感到丢人现眼。”

“你懂什么呢?”他问道,一副非常鄙夷不屑的口吻。

“你连割断喉咙的屁事儿都干得那么糟糕。”

我说不出话来。见状,他便走了。

翌日,他没有争吵,便离家到学校去了,尽管他的小恋人再也不在那里了。可能是因为我让他开车了吧。开车还是件新鲜事儿的时候,男孩子会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开的。但是,肯定,那份新鲜感会慢慢消失,而且用不了多久。通常情况下,新鲜过后的事儿就是灰蒙蒙的难看。像老鼠皮一样。

他出去之后,我便走进厨房。从瓶瓶罐罐里倒出了糖、面粉和盐之后,再晃晃它们。什么也没有。我走进卧室,在她的衣服里翻找。什么也没有。我在她的鞋子里头看,什么也没有。可是,每次一无所获,我就更加确信,一定有钱。

花园里还有活儿要干,但是我没有动手去干。反之,我从牛棚后面出去,走到曾经是老井所在的地方。现在这里杂草丛生:毛线稷和乱蓬蓬的秋季黄花。艾尔菲斯就在下面,还有阿莱特。脸侧向一边的阿莱特。带着小丑笑容的阿莱特。带着发套的阿莱特。

“钱放在哪儿呢,你这个不听话的婊子?”我问她,“你把它藏在哪里了?”

我努力清空大脑。以前,当我找不到放错了的工具或某本书时,父亲就会建议我这么做。过了一会儿,我重新回到屋里,走进卧室,将手伸进壁橱。架子的顶端有两个放帽子的盒子。第一个盒子别无所有,除了一顶帽子——那顶她常戴着去教堂的白帽子(在她肯去教堂的时候,大概每月一次吧)。另一只盒子里放着一顶红色的,可我从来没有见她戴过。在我看来,这顶帽子像是妓女戴的。塞进缎子做的帽子内圈里头、而且折叠成药片大的小正方形的是两张二十美元的票子。此时此刻,我坐在一家廉价旅馆的客房里,听着老鼠在墙里面来回奔跑、匆匆穿梭(是的,我的老朋友们在这儿),我告诉你,那两张二十美元的票子就是我倒霉的兆头。

因为它们不够。这你懂,是吗?你当然懂的。你不需要是个三角学专家,就能懂三十五加上四十等于七十五这个道理。

这听起来没什么了不起的,是吗?可在那些日子里,三十五美元够你在杂货店里买上两个月的食物,或者在拉斯·奥尔森的店里买个好用的二手笼头。也可以买上一张直接到萨克拉门托的火车票……我有时真希望自己买了那张票。

三十五美元。

有时候,夜里头,我躺在床上,就能真真切切地看到那个数字。它闪着红光,像个交通警示灯,叫你不要穿过马路,因为火车就要开过来了。可我就是要穿,结果,火车把我碾倒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个耍奸使诈的人,那么,每个人心里也就都有个疯子。那些夜里,每当那个闪闪烁烁的数字让我难以入眠,我心里的疯子便会说,这是个阴谋,考特利,斯图本华沙跟法灵顿公司那些不择手段的律师是同谋。当然,我知道并非如此(起码在白天吧)。考特利和律师莱斯特后来也许和斯图本华沙谈过话——在我干了我干的事情之后——但是,斯图本华沙刚开始肯定是无辜的,他当时实际上是在想办法帮我摆脱困境……当然,也设法为“家乡银行和信托公司”做点小生意。但是,当哈兰或者莱斯特——或者他们俩一起——看到机会后,他们就抓住不放了。那个耍奸使诈的人智胜一筹:你觉得那怎么样?那时候,我什么都不在乎了,因为那时候我已经失去了儿子,可你知道我真正怪谁呢?阿莱特。

是的。

因为正是她把那两张票子放在她那顶婊子红帽子里头让我找到的。你明白她有多么歹毒、多么工于心计了吧?因为不是四十美元把我拖下水的,而是在四十美元跟考特利为他怀孕女儿的辅导老师所索要的数目之间的那笔钱;他要那笔钱,是为了让她可以学习拉丁文,学习三角学,功课跟得上。

三十五,三十五,三十五。

那一周的剩下时间,我都在考虑哈兰为辅导老师索要的那笔费用。周末我也在考虑。有时候,我拿出那两张票子——我已经把它们摊开,但是上面还有折叠的印痕——研究它们。周日晚上,我做出了决定。

我告诉亨利,周一他得开T-型车去学校,因为我要到赫明顿镇上走一趟,问问银行的斯图本华沙先生关于一笔短期贷款的事儿。一小笔。只有三十五美元。

“为什么?”亨利坐在窗边,面带愁容地看着夜色越来越深的西部田地。

我告诉了他。我本以为这次谈话又会引发一场关于香农的争吵,可是,在某种程度上,我需要争吵。整个星期,他只字未提香农,尽管我知道香农已经离家。梅尔特·多诺万到家里来借玉米种的时候告诉了我。

“到奥马哈一所很不错的学校去了,”他说,“嗨,给了她更多自主权吧,我是这么想的。如果她们要投票,最好还是先学习。不过,”沉吟了片刻,他补充道,“我女儿照我教导的去做。如果她懂得什么东西对她更好,她最好还是听我的。”

如果我知道她走了,亨利也会知道,更有可能在我知道之前就知道了——学校里的孩子都是热衷八卦的。但是他什么都没透露。我觉得自己是想给他一个把所有伤痛和指责都发泄出来的理由。这当然不会令人开心,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也许会有益处。不论额头上还是额头后面脑子上的伤口都不要让它长脓。否则,感染会四处扩散。

但是,听到这消息,他只是嘟哝了声,于是我决定稍微再加把力。

“你我共同承担还款。”我说,“到圣诞节前,如果我们把贷款还清的话,钱可能加起来只有三十八美元。也就是每人十九美元。我会把你的那一部分从你干零活的钱里拿出来的。”

肯定,我心想,这话会激起他一阵狂怒……可是,它带来的只是又一声小小的、恶声恶气的嘟哝。他甚至都没有就他不得不开T-型车到学校的事情争吵,尽管他说别的孩子会拿这车取笑,把它叫做“汉克的要命车”。

“儿子?”

“嗯?”

“你还好吧?”

他转过来,对着我,笑了笑——起码,他的嘴唇动了动。

“还行吧。爸爸,祝你明天在银行一切顺利。我要睡觉了。”

就在他站起身子的那一刻,我说:“能亲亲我吗?”

他亲亲我的面颊。这是他最后一次亲我。

他开着T-型车去了学校,我则开着卡车到了赫明顿镇。在那里,只等了五分钟,斯图本华沙先生便把我带到了他的办公室。

我说明了我的需求,但是拒绝透露钱的用途,只是列举了几个个人原因。我想为了这么屁大的一点数目,我没必要说得太具体。我做得对。可是当我把话说完,他把手叠在记事簿上,用一种近乎父亲般威严的表情看着我。屋子的角落里,那只校准者牌时钟“滴滴答答”地带走了一块块不声不响的时间。街上——相当喧嚣——传来了一阵引擎“啪嗒啪嗒”的声音。引擎停止,一片寂静;然后,又一只引擎发动起来。那是我儿子,先是开着T-型车来到这里,然后偷偷地开走了我的卡车吗?我无从确切知道。不过现在我认为,当时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威尔弗,”斯图本华沙先生说,“你克服妻子出走给你造成的心理影响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原谅我提起这个伤心的话题,但是它与我们今天要谈的事情有关,而且,银行家的办公室有点类似牧师的忏悔室——因此,我想我要像个荷兰大叔一样跟你谈话。巧合的是,因为我父母就是从荷兰来的。”

这种话我曾经听过——正如到过这间办公室的许多来访者一样,我想象得出来——于是例行公事地笑了笑,这也正是这句话所要达到的效果。

“家乡银行愿意贷给你三十五美元吗?这还用说。我甚至愿意采取私人对私人的模式放贷,从我自己的钱包里拿钱来做成这笔交易,只是我身上带的钱从来只够在‘漂亮餐厅’买顿中饭,再去理发店擦次皮鞋。带太多的钱总是个诱惑,甚至是对像我这样狡猾的老家伙而言;再说了,公事还是应该公办。但是!”他举起手指头,“你不需要三十五美元。”

“很伤心地说,我确实需要。”我思忖他是否知道其中的原因。他也许知道了;他确实是个狡猾的老家伙。但是,哈兰·考特利也是这样的人。而且,那年秋天,哈兰还是个不知廉耻的老家伙。

“不,你不需要。你需要的是七百五十美元,那才是你需要的,而且你今天就可以得到这笔钱。要么存起来,要么把现金放在口袋里走出银行,对我而言,哪一种方式都行。三年前,你付清了住宅的抵押款。没有拖欠,清清爽爽。因此,绝对没有理由说你不能再借一次。孩子,人们一直在这么做,而且都是最优秀的人在做。看到我们正在准备的文书,你会吃惊的。最优秀的人在做。是的先生。”

“我得好好感谢你,斯图本华沙先生,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抵押贷款自从生效起就像是我头上的乌云,而且——”

“威尔弗,这话说到点子上了!”那只手指头又竖了起来。这次它在来回摇摆,像是校准者时钟的钟摆一样。

“那正是关键!恰恰是那些借了抵押贷款却觉得自己永远可以在阳光底下晃悠的家伙们最后往往拖欠不还,丢光了自己值钱的房产!像你这样拿着银行文书就像是在阴天推着一车石块的人,往往才是还得清钱的人!难道你想告诉我,没有任何需要整修的地方?屋顶要不要补?再添些牲口行不行?”他看看我,显得狡诈,又带着流氓气。

“或者加个室内卫生设备,就像你一条路上的邻居那样?你知道的,这些东西值得啊。有了这些整修,你最终得到的价值会大大超过抵押的成本。钱有所值嘛,威尔弗。钱有所值嘛!”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最后说:“我很想,先生,对此我不说假话——”

“是的,没必要嘛。银行家的办公室,就是牧师的忏悔室——没有多大差别。威尔弗,城里最优秀的男人曾坐在那张椅子上。最优秀的男人。”

“可我来这里只为了贷笔短期的小款子——这你已经非常体谅地答应了——这个新建议要再稍微考虑考虑。”我脑子里生出一个新的念头,它让我又惊又喜。

“我得跟儿子好好谈谈,亨利——汉克,他现在喜欢被这么叫唤。他已经长大了,到了需要有人跟他商量的年龄了,因为我的东西将来有朝一日都是他的。”

“理解,完全理解。但是相信我,这事儿做起来没错。”他站起来,伸出手。

我也伸手握了握。

“威尔弗,你来这里想买一条鱼。我还主动卖给你一根渔竿儿。多好的交易啊。”

“谢谢你。”离开银行的时候,我在想:我要跟儿子好好商量。这个想法不错。

在一颗冰凉了几个月的心里头,这个想法暖洋洋的。

思维是个好笑的东西,对吧?由于满脑子斯图本华沙先生不请自来的抵押贷款提议,我压根就没留意,我开到银行的卡车已经被亨利用上学开的T-型车换了。

我并不能肯定自己能立刻留意到这一点,即使脑子里没有比这更沉重的心事。毕竟,这两部车我都很熟悉;都是我自己的嘛。

直到我斜身进去抓曲柄,看到驾驶座椅上放着一张叠好的纸条,上面压着一块石头,才意识到。

我在那儿站了片刻,半身在车外,半身在车里,一只手放在驾驶室一侧,一只手伸到座椅下面,那是我们装曲柄的地方。

我想,就在我从临时的镇纸下面抽出纸条把它打开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亨利离校并且换车的原因了。长途旅行,卡车要更牢靠。

比如说,到奥马哈的旅程。

爸爸,我已经开走卡车。我想你知道我去哪儿了。别管我。我知道,你可以让琼斯治安官来追我,带我回去,但是,要是你那样做的话,我就会把一切说出来。你也许认为我会改变想法,因为我“只是个孩子,”

可是我不会的。失去了香农,我会什么也不在乎。我爱你,爸爸,即便我不知道为什么,因为我们的每一件事都给我带来了痛苦。

你的爱子亨利·“汉克”·詹姆斯恍恍惚惚中,我开车回到农场。我感到有些人在朝我挥手——我甚至感到正在照看考特利家路边蔬菜摊的萨莉,考特利也在朝我挥手——也许我朝她回招手了,可我记不清是否真的回过了。自从琼斯来过我们农场,问了那些兴高采烈、无需回答的问题,并且用他那冰冷的、探寻的眼神打量过一切之后,这还是头一回,电椅对我来说好像是个真真切切的可能了。如此真切,我几乎可以感觉到皮带在我手腕和上臂绑紧,搭扣压在皮肤上。

不管我是否缄默闭口,他都会被抓住。

这个结局对我而言是不可避免的。他没钱,甚至连加油的六个钢铺儿都没有,因此,他会徒步走很远的路才能抵达艾尔克豪恩。如果他设法偷到些油,也会在接近她现在住所的时候被抓住(亨利认为她是个囚犯,却从未想到她也许是个心甘情愿的访客)。哈兰无疑已经对监护人——卡米拉修女——描绘过亨利了。即使他没考虑过怒气冲天的乡村情郎有可能出现在监禁他心上人的地点,卡米拉修女也会考虑的。

在她的工作范围内,她以前一定已经对付过怒气冲天的乡村情郎。

我唯一的希望是,亨利被警察逮住后会保持沉默,沉默的时间长到足以让他领悟到,他被逮住是因为自己愚蠢的浪漫想法,而不是因为我的干涉。希望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头脑清醒,就像是对着赛马跑道下希望渺茫的赌注一样,可是,除了这样,我还能有别的什么指望呢?就在我把车子开进前院里的当儿,一个疯狂的念头在我脑海中划过:T-型车别熄火,打包,动身前往科罗拉多。这念头持续了仅有两秒钟。我有钱——七十五美元——但在我于朱尔斯堡越过州界老早之前,T-型车就会熄火。但这并不要紧;如果要紧的话,我总可以开到林肯,然后用T-型车和六十美金去换辆牢靠的车。

不,要紧的是地点。是家。我的家。我杀了老婆就是为了保住这个家,我现在不能弃它不顾,仅仅因为我那愚蠢幼稚的小同谋脑子里有了离家出走去追寻浪漫的念头。

如果我撇下农场,那绝不是前往科罗拉多,而是前往州监狱。我会被套上枷锁带到那儿。

那是周一。关于周二和周三没什么好说的。琼斯治安官没来告诉我,亨利在林肯—奥马哈地段的公路上搭便车时被逮住;哈兰·考特利也没来告诉我(无疑,带着清教徒的那般心满意足),奥马哈警方根据卡米拉修女的要求逮捕了亨利,目前他正蹲在监狱里,天花乱坠地讲述关于刀、井和麻袋的故事。农场上万物宁静。我在园子里采摘蔬菜,我修理篱笆,我挤奶,我喂鸡——所有这一切,我都是在恍恍惚惚中完成的。我的一部分,而且不是一小部分,相信,所有这一切都是漫长的、极其错综复杂的梦幻,从这梦幻中醒来时,我会发现阿莱特就在身边打着呼噜,亨利在“噼啪噼啪”地劈柴,准备清晨生火。

接下来,周四那天,麦克雷迪夫人——那位亲爱的、矮墩墩的寡妇,在赫明顿学校教书——坐着她的T-型车来访了,她问亨利是否一切都好。

“某种肠胃流行病正在蔓延,”她说,“我想知道他是否得了这病。他离开学校很突然。”

“是的,他是生病了,”我说,“但不是肠胃病,而是相思病。麦克雷迪夫人,他离家出走了。”眼泪,热辣辣的眼泪啊,意想不到地从我眼里涌了出来。我从前襟胸口的袋子里掏出手帕,可是还没来得及擦,泪水就已经顺着面颊流了下来。

当视线重新清晰的时候,我看到麦克雷迪夫人,这个对每个孩子,哪怕是问题孩子,都很和善的人,也快落下泪来。她一定本来就知道亨利被什么折磨吧。

“他会回来的,詹姆斯先生。别害怕。我以前见过这类事情,在我退休前还可能再看到一两次,尽管我的退休时间不像以前看起来那么遥远了。”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仿佛担心公鸡乔治或某只小母鸡是间谍一样。

“你要提防的是她的父亲。他是个心硬脾气倔的男人。人不坏,可是心硬。”

“我知道,”我说,“我想您知道他女儿在什么地方吧。”

她垂下了目光。这足以算得上是答案了。

“谢谢您来这里,麦克雷迪夫人。我能否请您别把这事告诉别人呢?”

“当然可以……但是孩子们已经在嘀咕了。”

是的,他们会的。

“詹姆斯先生,你装电话了吗?”她寻找着电话线,“看得出来,你没电话。没关系的。如果我听到任何音讯,我会来告诉你的。”

“您是说,如果在哈兰·考特利或者琼斯之前听到任何音讯。”

“上帝会照顾你的孩子的。还有香农。你知道,他们曾经真的是可爱的一对。大家都这么说。有时候果子熟得太早就会遭霜折。这不像话。太不像话。”

她握握我的手——那是通常男人才有的用力一握——然后就开车走了。我想,她当时没有意识到,她谈到香农跟我儿子时用的是过去时态。

周五,琼斯治安官来了,开着那辆门上带有金星的车。而且他不是单独一人。

一直紧随其后的是我的卡车。见此,我的心狂跳起来,接着又沉了下去,因为我看清了坐在方向盘后面的人是谁:拉斯·奥尔森。

我极力平静地等待着,当琼斯进行他的“抵达仪式”时:提提裤带,擦擦前额(虽然那天凉飕飕的,阴霾密布),梳梳头发。

可我无法冷静。

“他好吗?你找到他了吗?”

“没有。没有,不能说我们找到了。”

他走上门廊台阶,“在莱姆比斯卡以东的州界处,巡查人员发现了卡车,但是没有孩子的任何迹象。如果事情一发生你就来报告,我们兴许会对他的健康状况了解得更清楚。对吗?”

“我一直希望他自己回来,”我低声说,“他到奥马哈去了。我不知道到底该告诉你多少,治安官——”

拉斯·奥尔森已经漫不经心地走到能听到我们谈话的地方了,而且耳朵差不多都竖了起来。

“回到我的车上去,奥尔森,”

琼斯说,“这是私密谈话。”

拉斯是个性格温顺之人,他一声不吭,赶忙溜走。琼斯转过身,面对着我。比起上次来访,这回他看上去老大不开心的,而且还丢掉了闲谈扯淡的性格。

“我已经了解得够多的了,对吧?你儿子把哈兰·考特利的女儿搞大了肚子,现在可能已经像兔子一样往奥马哈跑了。他知道油箱快干的时候,就把车子开下马路,进入高高的草地里。很聪明。他是从你身上学到了这份聪明吧?还是从阿莱特身上?”

我一言不发,不过,他已经让我生出了个主意。只是一个小小的主意,但算得上是来得轻巧又方便。

“我要告诉你他干过的一件事情,但是我们得为这件事情感谢他。”琼斯说,“也许这事会使他免于蹲监狱。他把卡车底下所有的草全揪掉之后才愉快上路的。因此,废气不会使草着火,你知道的。引发一场草原大火,烧掉一两千英亩的土地,陪审团可能会为此感到有些不快,你不这么认为吗?即使肇事者只有十五岁。”

“哦,火灾没有发生,治安官——他干得对——那么,你为什么现在谈这个呢?”当然,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琼斯治安官不会在乎大律师安德鲁·莱斯特的喜好。可他跟哈兰是好朋友。他俩都是刚刚成立的治安委员会会员,哈兰人会是因为我的儿子。

“你情绪有点儿不对,是吗?”他又擦了擦前额,然后重新戴好他的斯泰森帽子。

“嗨,假如是我的儿子,我也许也会这样。你知道吗?如果他是我的儿子,哈兰·考特利是我的邻居——我的好邻居——我也许会跑到他家,对他说:‘哈兰,你知道吗?我认为我的儿子要去见你的女儿。你要通知那里的人多留意吗?’可你没有那么干,对不对?”

他给我的主意看起来越来越好了,现在快是把它弹射出来的时候了。

“在她待的地方,他还没出现,是吗?”

“没有,没有,也许还在寻找吧。”

“我认为他出走不是为了去看香农。”

我说。

“那是为了什么呢?难道在奥马哈有更好吃的冰淇淋吗?因为那就是他前进的方向,我敢肯定。”

“我认为他是去寻她母亲去了。我认为她也许跟亨利联系上了。”

这话使他怔了足足有十秒钟,时间长得足以擦擦前额、梳梳头发了。然后他问:“她怎么跟他联系的呢?”

“我猜最有可能是写信。”赫明顿镇的杂货店同时也是邮局,所有的普通邮件都从那里发出。

“他在放学路上常常进去买糖或花生什么的,他们也许就是那时把信给了他。治安官,我并不十分确定,就像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到这里,气势汹汹好像我犯了什么事似的。让她怀孕的可不是我。”

“闭嘴!别那样说一个好姑娘!”

“也许应该,也许不是,但这件事对我来说跟对考特利一家同样意外。现在我儿子走了,可起码他们还知道女儿在哪里。”

再一次,他怔住了。然后他从后裤袋里掏出一个小笔记本,在上面写了些什么,放回口袋,问道:“你并不确定你妻子跟你儿子取得了联系,但是——这就是你在告诉我的?仅仅就是个猜测?”

“我知道他母亲出走之后,他没少谈过她,可后来他闭口不谈了。我还知道,他没在哈兰跟他妻子藏香农的地方露面。”

事实上,在这一问题上,我和琼斯治安官一样感到惊讶……同时又感到庆幸。

“把这两点放在一块儿,你能得出什么结论?”

“我不知道,”琼斯说道,皱了皱眉头。

“真的不知道。我原以为我把事情搞清楚了,不过我以前也弄错过,不是吗?是的,将来还有可能会犯错。‘我们注定会出错,’这是《圣经》上说的。可是好上帝啊,孩子让我的生活艰难。如果你得到儿子的音讯,威尔弗雷德,我会叫他这头皮包骨头的瘦驴回家,而且不要跟香农·考特利接触,假如他知道香农在哪里的话。她不想见到他,这一点我向你保证。好消息是,没发生草原火灾,而且,我们不能因为他偷了父亲的卡车就逮捕他。”

“不能,”我阴森森地说道,“你是不能让我指控自己的儿子的。”

“但是,”他举起手指头,这让我想到银行里头的斯图本华沙先生。

“三天前,在莱姆比斯卡——离州界巡视员发现你卡车的地方不远——有人抢劫了小镇边上的一个杂货店和加油站。那家屋顶挂着蓝帽姑娘标牌的店。抢了二十三美元。案情报告还放在我办公桌上呢。抢劫的家伙年纪很轻,穿着旧牛仔服,嘴上蒙着块印花大手帕,眼睛上面遮着一顶平原居民戴的帽子。店主的母亲正在打理柜台,就在这时,那个家伙拿个什么工具威胁她。她认为可能是撬棍或者撬杆,可谁知道呢?她快八十岁了,眼睛瞎了一半。”

轮到我沉默了。我很震惊。末了,我说:“治安官,亨利是从学校离开的,我记得那天他穿了件法兰绒衬衫和灯芯绒裤子。他没拿衣服,无论如何,他都没有牛仔服,如果你指的是靴子和诸如此类的打扮的话。他也没戴平原居民的帽子。”

“他可以偷这些东西,对不对?”

“要是除了刚刚说的,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就应该闭嘴。我知道你是哈兰的朋友——”

“嗨,嗨,这与那无关。”

事实并非如此,我们都知道,可这点不宜深究。也许我的八十英亩地跟哈兰·考特利的四百英亩地相比不算什么,但是我毕竟也是个土地拥有者,还是个纳税人,我不会被人用气势威逼吓到的。这就是我说话的要点,这一要点,琼斯也领会了。

“我儿子不是个抢劫犯,他没有威胁女人。这不是他会做出的事,他也不是这样教养长大的。”

直到最近,我心里有个声音嘀咕道。

“也可能只是个手头缺钱的游民。”

琼斯说,“不过,我觉得必须向你交代这件事,于是我就这么做了。再说,我们也不知道别人会说些什么,是不是?话传起来很快。大家都长了一张嘴,不是么?闲话又不值什么钱。就我而言,这个话题结束了——让莱姆县的法官为莱姆比斯卡发生的事情操心吧,这是我的座右铭——但是你应该知道,奥马哈的警察正在密切注视香农,考特利所在的地方。你知道的,就是防止你儿子联系到她。”

他把头发梳回去,最后一次戴好帽子。

“也许他会自己回来,什么坏事都没做,若是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整件事作为一笔,我不知道,一笔坏账,勾销掉。”

“好。就是别叫他坏小子,除非你愿意叫香农·考特利坏姑娘。”

他鼻孔张开的样子表明他不喜欢这句话,可是他没接我的话茬。他说的是:“如果他回来,说他见到了他母亲,让我知道,好吗?我们已经把她作为失踪人口登记在册。这样做是有点愚蠢,我知道,但法律就是法律。”

“肯定,我会照办。”

他点点头,朝车子走去。拉斯已经在方向盘后面坐好。琼斯示意他挪开——治安官属于那种自己开自己车的人。我在考虑那个劫持商店的年轻人,极力告诉自己,我的儿子亨利不会干那种事,即使他被逼无奈,也不会狡猾到穿上从别人家牛棚偷来的衣服。不过,亨利现在变了,杀人者学会狡猾,不是吗?这是人的求生技能。

我想也许——但是,不。我不会那样说。那样太脆弱了。这是我的忏悔,我的关于所有一切的最后证词,如果我不说出真相,全部的真相,仅仅是真相,又有什么益处呢?这份证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他。是亨利。我从琼斯治安官的眼神里已经明白,他提出马路边的抢劫案,仅仅是因为我没有像他料想的那样向他磕头求饶。但是,我相信事情就是那样的。

因为我比琼斯知道得更多。帮你父亲杀了你母亲之后,偷几件新衣服、手里拿着撬棍在年迈的老太婆面前挥舞又算得了什么呢?没什么大不了的。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等那二十三美元花光之后。可能在奥马哈。在那里,他们会拿住他。然后一切也许都会败露。差不多肯定的是,一切都会败露。

我吃力地走上门廊,坐下来,双手捂住脸。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过去了多少天,我不知道,但是我记得那些日子是阴雨连绵的。秋季雨天来临的时候,户外的杂活就得拖后,而我又没有足够的牲口或者外屋的活儿可做,没法用室内的杂活打发时光。于是,我就试着读读书,可是,词语好像就是连不到一块儿,尽管时不时地会从书页上蹦出一个单词出来,厉声高叫:谋杀,内疚,背叛!诸如此类的单词。

白天,我就坐在门廊上,把书放在膝盖上面,身子蜷缩进用来抵御潮湿寒冷的羊皮大衣里头,望着雨水“滴滴答答”地从屋子的悬挑处坠落。夜晚,我躺在床上,听头上屋顶的雨水声响,直到第二天凌晨时分,也还是睡不着。雨声听上去像是手指头在胆胆怯怯地敲门,想要进屋。我好长时间都在思考留在井里的、跟艾尔菲斯一起的阿莱特。我开始胡思乱想,她依旧……不是活着(我虽然紧张,但是还没疯),却不知怎么地还有意识,还在从她的简易坟墓那儿观望着事态的发展,而且心情愉快。

威尔弗,你喜欢事情的发展吗?如果能的话,她会问的(在我的想象中,她确实问了)。值得吗?你觉得呢?琼斯治安官来访后约摸过了一周的某个晚上,就在我坐着要读《七角楼》的时候,阿莱特在我身后爬了过来,手从我的头侧绕过,冰凉潮湿的手指头轻磕着我的鼻梁。

我把书甩到客厅地毯上面,大声尖叫,一跃而起。就在这当儿,那个冰凉的指尖往下跑到我的嘴角了。然后,它又摸到我,停在头顶那块头发越渐稀少的部位。这一回,我大笑起来——颤颤巍巍的、满怀愤怒的大笑——弯腰去捡书。这时候,手指再一次轻敲我的后脖颈。我的亡妻好像在说,威尔弗,你注意到我了吗?我走开去——这样第四次就不会磕到我的眼睛上了——然后抬起头。头顶上的天花板已经变色,正在脱落。石膏还没有浮凸起来,但是,如果继续下雨的话,就会了。石膏也许还会分解,成块地往下掉。漏雨的地方就在我读书专用地的上头。当然是。天花板的其他地方看起来还是好好的,起码目前是这样。

我想到斯图本华沙说的话:难道你想告诉我,没有任何需要整修的地方?屋顶要不要补?还有那鬼鬼祟祟的眼神。好像他早已知道了一切。好像他是跟阿莱特联手合谋的。

脑子里别尽弄这些事情进去,我告诉自己,不断地想到身在井里的她已经够糟糕了。不知她的眼睛生蛆了吗?臭虫有没有吃光她的利舌,或者起码把它咬钝了?我走到摆在屋子远处一个角落的桌子边上,拿了上面的那瓶酒,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棕色的威土忌。手颤抖,不过只是略微有点儿。我两口就把酒喝完。我知道把这种喝酒方式变成一种习惯将是一件糟糕的事,不过,不是每个晚上男人都感到他的亡妻轻磕他的鼻子的。酒倒让我感觉更好了。更能掌控自己了。我不需要动用七百五十美元的抵押款项来修屋顶。雨停的时候,我可以用碎木片来修修补补。不过,那样修起来会很难看,会把家里搞得像我母亲所说的破烂垃圾场。然而,这也不是问题的关键。修雨漏会花一两天的工夫。

我需要干活儿,好把冬天挨过去。苦活儿会赶走脑子里头关于坐在肮脏皇位上的阿莱特、戴着麻布发套的阿莱特的种种想法。

我需要来些家修工程,这样,当我累死累活地上床时,马上就能睡得着,而不是躺在那里听雨,想着亨利是否身在雨中,是否可能因为感冒而咳嗽。有时,干活成了唯一的事,唯一的答案。

翌日,我开着卡车进城,干了我压根想都没想到要干的事,如果我不需要借那三十五美元的话:我在银行抵押了房产,拿了七百五十美元。最后,我们全会被给自己的谋划套住。我相信是这样。最后,我们全给套住了。

就在那一周,在奥马哈,一个戴着平原居民帽的年轻人走进了多吉街上的一家典当铺,买了支镀镍点32口径的左轮手枪。

他付了五美元,那钱,毫无疑问,是那个眼睛半盲、在蓝帽姑娘标牌下面做生意的老太太在胁迫下交给他的。第二天,一个头上戴着鸭舌帽,嘴巴和鼻子用红色印花大手帕蒙住的年轻人走进第一农业银行奥马哈支行,用枪指着一名叫罗达·潘马克的漂亮出纳,索要她抽屉里的所有现金。

她递给他约摸二百美元,大多是一元和五元的——农民们卷起来放在工装裤口袋里带过来的那种。

就在他离开银行、一只手把钱塞进裤袋(显然很紧张,掉了几张在地板上)的时候,胖墩墩的门卫——一个退休警察——说道:“孩子,你可不想干这事情。”

年轻人朝天上开了一枪。几个人尖叫起来。

“我也不想打你,”年轻人从印花大手帕后面说道,“但是如果非逼我开枪,我会开的。要是你知道什么对自己有益,就退后,靠到柱子上,先生,站在那儿别动。外面我有朋友在望风。”

年轻人跑了出去,边跑边摘掉脸上的印花大手帕。门卫等了片刻,然后跟了出去。他举着双手(没有随身携带武器),以防万一外面他真有朋友。当然没有。亨利,詹姆斯在奥马哈没有朋友,除了那位肚里的孩子在不断长大的姑娘。

我从抵押贷款得的钱里拿出二百美元的现金,剩下的都存在斯图本华沙先生的银行里。我在五金店、木料场和杂货店购了物,就是那家亨利可能收到了他母亲信件的杂货店……如果她还活着,可以写信的话。在毛毛细雨中,我开车驶出城里,到家时,毛毛细雨已经转为瓢泼大雨。我卸下刚买的木头和木瓦,喂完牲口,挤好奶,然后开始安放杂货——大多是干货和主食,离了阿莱特掌管厨房,这些东西已经越来越少了。干完了这事,我把水壶放在火炉上,准备洗澡,然后脱下湿衣服。从皱巴巴的工装服右前襟口袋里面,我把一摞钱掏出来数数,结果发现还有近一百六十美元。我为什么要拿这么多现金呢?因为我的心思在别的地方。请问,这别的地方是哪里呢?当然是在阿莱特和亨利身上。不用提亨利和阿莱特了。这些多雨的日子里,我满脑子想的就是他们,想得够多的了。

我知道身边放这么多现金不是个好主意。得放回银行,还可以生些利息(虽然并不足以抵掉贷款利息),在此期间我可以考虑一下如何让这笔钱最好地派上用场。

可在那之前,我应该把它放到某个保险的地方去。

我的脑子里出现了装着那顶红色婊子帽的盒子。那是她藏私房钱的地方,钱在那里安全地待了多久,只有上帝才知道。

我这一摞钱太多,帽圈里塞不进去,于是我想,就把它放在帽子里头吧。在我找到理由进城之前,钱只能放在那里了。

我一丝不挂地走进卧室,打开柜门。

我把装着她那顶去教堂戴的白帽子的盒子推到一边,伸手去拿另一只。我已经把它推到了最里面,现在只好踮脚去够了。盒子上系着根松紧带。我把手指钩到带子下面,把它往前拉,刹那间,我意识到,这帽盒子感觉太沉——好像里面装的是砖头,而不是帽子——接着便有一种怪兮兮的、发僵的感觉,好像手指头浸泡在冰水里。

又一会儿,发僵的感觉变成了火烧火燎。

疼得太厉害了,我手臂上的所有肌肉都被拴住了。我朝后趔趄了一下,又惊又疼,嚎叫起来,钱撒了一地。我的手指头还钩在那松紧带里面,这时帽盒子“嘭嘭”地出来了。蜷缩在盒子上面的是一只样子再熟悉不过的挪威鼠。

你也许要对我说:“威尔弗,老鼠和老鼠样子都差不多的。”平常情况下,你说得有道理,但是,这只老鼠我认识;我不是见过它嘴里叼着奶牛的奶头、像是衔着香烟屁股从我身边逃走的吗?帽盒挣脱我流血的手,老鼠“咕咚”

一声掉到地板上。要是我稍微愣一下想一想,它又会跑掉,但是,有意识的思考已经被疼痛、惊讶和恐惧所取代,那种我想差不多每个人看到血从几秒钟前还是完整的身体某部涌出来时都会感到的恐惧。我甚至忘记了自己身上一丝不挂,像出生的时候一样,只是抬起右脚,踩住老鼠。我听到老鼠骨头在我脚下“嘎吱嘎吱”地断裂,感到它的内脏被压扁。血和成了液体的肠子从它尾巴下面喷了出来,带着热气,弄湿了我的左脚踝。它挣扎着,扭动着,想再咬我一口;我看到它硕大的前齿在咬啮,可是够不着我。够不着,是的,只要我脚踩着它。就这样,我踩着它。我更用力,把受伤的手抵着胸部攥紧,感觉到热乎乎的血黏在那里的厚皮上。老鼠扭动着,“啪啪”地扑腾着。它的尾巴首先甩打到我的腿肚子,然后像草蛇一样缠绕住它。血从它嘴里喷射出来,黑眼睛像大理石一样鼓突。

脚踩着垂死的老鼠,我在那里站了老大一会儿。它的身体内部已经粉碎,内脏变得稀巴烂,可它还在扭来扭去,试图咬上一口。最后,它终于不再动弹。我又在它身上站了一会儿,想确定它没玩装死的花头精(老鼠玩装死——哈!),确定它已经死了后,我才一瘸一拐地走进厨房,一边留下血脚印,一边还迷迷糊糊地想到警告珀利阿斯当心“只穿一只凉鞋的男人”的神谕。可我不是伊阿宋;我只是个因疼痛和惊奇而变得有点疯狂的农民,一个似乎遭到惩罚、用血玷污了睡眠之地的农民。

当我把手举到水泵下用凉水冲的时候,我听到有人说道:“别再这样,别再这样,别再这样了。”是我在说话,我知道是我,不过,听起来像个老人的声音。一个已经沦为乞丐的老人。

我还记得那晚的剩余时光,但那就与看发霉相册上的老照片一样。老鼠咬穿了我左手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虎口膜——咬得真的厉害,但是某种程度上说也侥幸。

如果它逮住我钩松紧带下面的那只指头咬,会把整个指头都咬断的。我在走进卧室抓起敌手的尾巴时(用的是右手,左手太僵硬太疼)才意识到这一点。老鼠长两英尺,重六磅,至少。

那么,它就不是那只逃到管道里的老鼠了,我听到你说,不可能的。可它偏偏就是,我告诉你它就是。并没有辨认标记——没有一块白毛或是容易记住的被咬过的耳朵——但我知道它是伤害过阿刻罗伊斯的那一只,正如我知道它不是碰巧蜷伏在柜子里的。

我抓着它的尾巴,把它提到厨房,扔在垃圾桶里,又把垃圾桶拿到外面的泔水坑旁边。在滂沱大雨中,我一丝不挂,可几乎没有意识到。我大多数时候意识到的是我的左手,因为它疼得太厉害,一跳一抽地,大有要把整个意识泯灭掉的势头。

从湿物间的钩子上,我取下防尘外套(我只能做到这个),缩缩身子钻进去,然后走了出来,这回进了牛棚。我用罗莱牌药膏涂抹受伤的手。它上回使阿刻罗伊斯的伤口免于感染,也许对我的手有同样功效。我转身离开,又想到上次老鼠躲过我的事。那个管道!我走到那里,弯下身子,希望看到或许已经咬成碎片的水泥塞子,要么就是空无一物,但是水泥塞子完好无损。当然是的。有一会儿,我似乎跳出来看到了自己:除了披着件没系扣子的风衣,这个男人赤身露体,带血的胸毛一直长到腹股沟,撕裂的左手在厚厚的一层鼻涕般的药膏下面亮闪闪的,眼睛从头上突出来。

跟我用脚踩死它时,老鼠眼睛突出来的样子一样。

不是同一只老鼠,我告诉自己,咬阿刻罗伊斯的那只要么死在管道里,要么死在阿莱特的膝盖上。

可我知道是的。当时我就知道,现在也知道。

是的。

我回到卧室,跪着蹲下,开始捡血迹斑斑的钱。因为只能用一只手捡,所以这活几千得很缓慢。有一次,我撕裂的手撞到了床边,疼得我嗷嗷大叫。我能看到鲜血玷污了药膏,把它染成粉红色。我把现金放到梳妆台上,甚至都不想麻烦用本书或者阿莱特那该死的装饰碟子压住。我甚至记不得为什么之前觉得有必要把钱藏起来。我把红色帽盒踢进柜子里,然后“嘭”

地把门关上。对我的全部一切而言,它可以放在那儿,一直到时间的尽头。

拥有一块农场或者侍弄过农场的人都会告诉你,事故是家常便饭,需要谨慎处理。

厨房水泵边上的抽屉里,我放着一大卷绷带——阿莱特总是把那抽屉叫做“受伤柜子”。我开始把绷带卷放开,但是,后来火炉上冒气的大壶吸引了我的注意。身体还是完好无损的时候,当这样一种剧痛似乎要耗尽我的体力还只是个理论假设的时候,我曾把水放在上面烧,准备用来洗澡。

我突然想到滚烫的、沸腾冒泡的开水也许就是为我的手准备的。反正伤口疼得不能再厉害了,我推想,放在开水里浸一下又能清洗伤口。我在两方面都错了,可是,我当时怎么会知道呢?这么多年以后,这个想法似乎还有道理。我想,如果咬伤我的是一只寻常老鼠,那个做法甚至可能是有效的。

我用没受伤的右手把热水用勺子过到浴盆里(倾斜水壶把水倒出是不可能了),然后,加一块阿莱特用的棕色洗衣皂。我才发现这是最后一块了。男人不习惯储备东西的时候,被他忽视的、需要补充添置的东西就会很多。我拿了块布,走进卧室,双膝跪下,开始擦老鼠的血和内脏。整个清洗过程中,我都在回想(当然)上一次在那该死的卧室清理地板上血污的情景。

那次,起码亨利还跟我一起分担恐惧。现在一人擦洗,而且还处于疼痛之中,着实不好受。我的影子在墙上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地闪现,让我想起雨果《巴黎圣母院》中的伽西莫多。

擦血污的活儿快干完时,我停下来,侧了侧头,屏住呼吸,眼睛睁得老大,心脏似乎在被咬伤的左手上怦怦跳动。我听到一种逃奔的声音,似乎来自四面八方。

是老鼠奔跑的声音。刹那间,我断定无疑。

来自井里的老鼠们。她忠诚的侍臣们。它们已经找到另一条出路。蜷伏在红色帽盒上面的那只老鼠不过是第一只,也是最胆大的一只。它们已经渗入屋子,待在墙里,很快就会出来征服我。她在复仇。当老鼠把我撕成碎片的时候,我会听到她大笑。

风刮得很大,大得晃动屋子,还顺着屋檐发出尖利的“嚯嚯”声。奔逃的声音愈发剧烈起来,风熄时分,这声音才稍微消退了些。我浑身轻松,轻松感如此强烈,居然让我忘却了疼痛(起码有几秒钟)。

不是老鼠;是冻雨。夜色来临,气温下降,雨也变成半固体的了。我继续去刮剩下的血污和内脏。

擦毕,我把带血的水泼下门廊,然后回到牛棚去重新给手敷一层药膏。伤口完全清洗完毕后,我能看到拇指和食指间的虎口膜撕裂了三处,看起来像是下士肩章上的三道杠。左手的大拇指歪挂着,好像老鼠的牙齿咬断了它和其他部分的某条重要的连接线。敷完药膏后,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回屋里,一边想,伤口还在疼,但是起码干净了。阿刻罗伊斯没事,我也不会有事。一切都不会有问题。我努力想象身体的防御系统全都调动起来抵达咬伤之处,像是戴着红帽子、穿着长帆布外衣的小小消防员。

在“受伤柜子”的底部,有东西用一块破绸布包着,这绸布也许曾是从某条衬裙上撕下来的。我发现其中有瓶药片,从赫明顿镇的药店买来的。标签上用水笔写着整齐的大写字母:阿莱特·詹姆斯睡前服一到两片减缓每月疼痛。我吞了三片,喝了一大口威士忌。我不知道药里有什么成分——吗啡,我想——但是确实灵验。

疼痛还在,但是好像属于此时此刻生存在现实其他层面的另一个威尔弗雷德·詹姆斯。头在飘浮,天花板开始在我周围轻轻转动,小小消防员及时到达浇灭感染大火的形象越来越清晰。风刮得更猛烈了,在我半梦半醒的大脑里,从没间断的冻雨拍打屋子发出的低沉沙沙声比原来听起来更像是老鼠了,不过我心里清楚得很。我想我当时甚至在大声自言自语:“我清楚得很,阿莱特,你别骗我。”

在意识越来越模糊的时候,我意识到,我可能会永远走了:震惊、酒醉和吗啡掺和在一起可以结束我的生命。人们会发现我倒在一个寒冷的农舍里,皮肤青紫,撕裂的手放在肚子上面。这念头并没有令我害怕;相反,它让我感到快慰。

在我睡着的时候,冻雨变成了雪。

翌日黎明时分,我醒来的时候,屋子冷如坟墓,我的手肿成原来的两倍。伤口周围的肉苍白得发灰,可前三根指头变成了暗淡的粉红色,是日落时分的那种红色。

只要碰一碰除粉红色之外的其他任何部位,都会激起剧烈的疼痛。不管怎样,我还是把它能包多紧就包多紧,这减轻了伤口的抽痛。在厨房的炉子上,我生了火——一只手做的,费了好久,但还是弄成了——然后把身子往炉子靠近取暖。也就是说,除了咬伤的手以外的身体;那一部分早已经发热了,又热又跳,像是戴了一只里面躲藏着老鼠的手套。

到下午三点钟光景,我发烧了,手肿得厉害,绷带便觉太紧,我只好给它松一松。就是做这么件事儿,也疼得我喊了出来。

我需要看医生,但是,雪下得比以前更猛烈了,就连考特利家,我也无法到达,更不用说一路赶到赫明顿镇。即使天气晴朗,明亮干燥,我又怎么能用一只手开卡车或者T-型车呢?我坐在厨房里头,给炉子喂火,直喂到火像龙一样腾跃起来。我不住地出汗,畏寒发抖,将绑着绷带的手贴在胸前,我记起了麦克雷迪夫人友善地打量我那乱七八糟、不是特别有钱的前院的样子。詹姆斯先生,你装电话了吗?看得出来,你没电话。

是的,我没电话。我独自一人待在靠杀人才保住的农场,没有任何求助的手段。

我能看得出来,绑带没裹住的地方,肉在发红:手腕处全是静脉,它们会把毒素送到身体的各个部位。小消防员们失败了。

我想过用松紧带把手腕处扎紧,使它与别处隔断——放弃左手以保全其他部位——甚至想过用劈柴或者偶尔宰鸡用的斧头砍掉左手。两个想法似乎全有道理,不过又好像太难实施。最终,除了一瘸一拐走到“受伤柜子”去再拿几片阿莱特的药片之外,我什么都没做。这次,我多服了三片,用冷水送下——我的嗓子发烧般灼热——然后,重新坐到火边。我将会死于咬伤。这点我有数,也认了。死于咬伤和感染平常得像是平原上的尘垢。如果伤口疼得我不堪忍受,我会立刻把所有剩下的药片吞光。

眼下,我没这么做——除了害怕死去之外,我认为对死亡的恐惧或多或少折磨着所有的人——是因为我觉得可能会有人来:哈兰,或者琼斯治安官,或者是善良的麦克雷迪夫人。甚至,可能是莱斯特律师,会到场诘问我更多有关那该死的一百亩地的问题。

可我心中最期盼的还是,亨利或许会来。可他没有。倒是阿莱特来了。

你也许会疑惑,我是怎么知道亨利在多吉街典当铺买到那把枪以及杰弗逊广场银行抢劫案的。如果你真的疑惑,你很可能告诉自己:噢,一九二二到一九三三年之间,间隔的时间够长,长得足以让人在塞满《奥马哈世界先驱报》过期报纸的图书馆里填补上许多细节。

不错,我确实去看报纸了。而且,我给在内布拉斯加到内华达短暂而又多灾多难的路途上见到我儿子跟他怀孕女友的那些人都写了信。多数人回了信,相当愿意提供详情。那种调查性工作是有用的,其结果毫无疑问令人满意。不过,调查是在多年以后才进行的,是在我离开农场之后,而且只是确认我已经知道的情况而已。

已经知道?你问道,我的回答很简单:是的。已经知道了。我知道的并非完全是事情发展的原貌,但起码是部分的实情,最后一部分的实情,而且是在事情发生之前。

怎么知道的呢?答案很简单。我的亡妻告诉我的。

当然,你不相信。这我理解。任何理性的人都不会相信。我所能做的就是,重申一下这是我的忏悔,我在世上的临终之言,我所说的每句话,都是认真的。

当晚(也可能第二天晚上;因为高烧,我记不清时间了),我在火炉前迷迷糊糊醒来,又听到了奔跑的沙沙声响。起初,我以为又开始下冻雨了,可当我站起来,从厨台上发硬的面包撕下一片时,却看到地平线上一缕薄薄的橘色晚霞和金星在天空闪耀。风暴已过,可奔跑的声音比原先更大了。不过声音不是来自墙内,而是来自后廊。

门闩开始晃动。一开始仅仅是抖动,好像试图拉动门闩的那只手太虚弱无力,无法把它从闩扣中拨出来。抖动停止了,我刚刚断定自己压根没有看到门闩的晃动——只是因为发烧产生的幻觉罢了——它却轻轻的“咔嚓”一声打开,门就在一阵寒风中转开了。站在门廊上的,是我的妻子,依旧戴着麻布发套,此时上面点缀着雪花。从原本应该是她最后的安息之地走到这里来,一定是个缓慢而又痛苦的行程。她的脸因为腐烂而显得松松垮垮的,下半部滑向一侧,咧嘴的笑容比以前更加阔大。这是会心的笑容,为什么不是呢?死人什么都明白。

她的四周包围着她忠实的侍从。是它们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把她从井里弄出来的。

是它们支撑了她。没有它们,她只会是幽灵,心怀歹意,却无助无救。她成了它们的女王,也成了它们的傀儡。她宛若无骨,踩着一种与走路无关的、令人恐怖的步子,来到了厨房。老鼠在她的周围奔跑着,有些爱慕地仰望着她,有些憎恨地看着我。她在厨房里晃来晃去,巡游曾经属于她的领地,泥块从她连衣裙的裙边掉下(此时已没有被子和床罩的痕迹),她的头在被切断的喉管上方快速地上下摆动,前后翻滚。有一回,头一直向后倒到肩胛骨,然后猛地向前,伴随着低低的肉被撕裂的声音。

当她终于把浑浊迷糊的目光转向我时,我已经退到了厨房角落放劈柴木箱的地方,现在木箱里几乎已经空了。

“别过来,”

我低声说,“你甚至根本就不在这里。你在井里,即使你没死,你也出不来。”

她发出咯咯大笑的声音——这声音听起来像是人被厚厚的肉汁呛住了——同时她不停步地走过来,真切得足以投下一层阴影。我能闻到她正在腐烂的肉味儿,这个过去时常在激情澎湃时把舌头放到我嘴里的女人。她就在那里。她真真切切。她的忠诚仆从们也是真真切切。我能感到它们在我脚上来回奔跑,每当它们嗅我裤脚的时候,胡须便会撩到我的脚踝。

我的脚跟撞到了木箱,就在我想弓腰远离走来的尸体时,我失去了平衡,一下子坐到了箱子里面。我撞到了肿胀感染的手,却几乎忘记了疼痛。她在我的上方弯身下来,她的脸……悬荡着。肉已经从骨头上面脱落,她的脸向下垂着,像张画在孩子气球上面的脸。一只老鼠爬到了木箱的一边,“噗通”跳到我的肚子上,跑到我的胸口,闻闻我的下巴。我能感到其他老鼠在我弯起的膝盖下面四处奔跑。不过它们并不咬我,因为它们此行的任务已经完成。

她俯得更低。她身体的气味让人难以忍受,她翘起的、咧到耳根的笑容……现在写字的时候,那笑容历历在目。我告诉自己去死,可我的心依然在怦怦跳动。她那挂着的脸滑向了我的,两张脸碰在了一起。我能感到我的胡根把她的皮一块一块地拉下;我能听到她破碎的下颌在“吱吱嘎嘎”地磨着,像是上面带着冰的树枝。

然后,她冰凉的嘴唇压上我发烫的耳背,开始嘀咕只有死去的女人才会知道的秘密。

我尖叫了一声。我答应寻死,在地狱里取代她的位置,只要她停止这一切。可她不依不饶。她不会停止。死人不会罢休的。

我现在才知道这一点。

把二百美元塞进口袋(或者更可能是一百五十美元;记住,有些钱掉在地板上了),逃离了第一农业银行之后,亨利消失了一阵子。用刑法术语说,他“隐匿”

起来了。讲这话时,我是带着某种自豪感的。我本想,他进城之后差不多马上就会被逮住,但是,事实证明我错了。他处于热恋之中,他急切而又绝望,对于我跟他一起犯下的罪恶,他依然怀有强烈的负罪感和恐怖感……不过,尽管有了那些分心的事儿,我的儿子还是表现出勇敢、机智、甚至某种令人心酸的高贵。想到最后这点让我感觉最糟。至今,它还让我为他虚掷的生命(三条虚掷的生命;我无法忘怀可怜的怀孕的香农·考特利)充满悲伤,为我领着他,如同牵着一头脖子上系着绳子的小牛,走进毁灭而感到羞辱。

阿莱特把他藏身的棚子指给我看,然后是藏在外面的自行车——那辆自行车是他用偷来的现金买的第一样东西。当时我无法准确地告诉你,他到底躲藏在何处,但多年后,我终于锁定他的藏身之地,并且到过那里;只是个路边的披棚,棚子一侧刷着的皇冠可乐广告已经褪色。那里距奥马哈西部边界几英里之远,从男孩镇上可以望见。一个房间,一扇没有玻璃的窗户,没有火炉。他用干草和杂草把自行车遮好,设计自己的计划。后来,大概是抢劫第一农业银行之后的一周吧——那个时候,警察对一件小小的抢劫案的兴趣已经淡薄了——他开始骑自行车到奥马哈去。

傻男孩才会径直到圣欧塞比亚天主教教养院去,让奥马哈的警察诱捕呢(正如琼斯治安官笃定地预料他会那么做一样),亨利可机灵得多了。他估摸出教养院的方位,但没去接近它。相反,他找了最近的卖糖果和冷饮的小店。他猜得没错,只要可能(也就是说,只要她们表现好,值得院里准许她们放一个下午的假,而且口袋里还有些钱),教养院的女孩子们会经常光顾那里,虽然她们没有被要求穿校服,但是,从她们邋遢的连衣裙、沮丧的目光以及言行举止——轻佻而又羞怯——来识别出她们还是相当容易的。那些挺着大肚子、又没戴结婚戒指的女孩更是格外惹人注目。

傻男孩会试图在店内搭讪某个不幸的夏娃的女儿,因而引起注意。亨利却在外面选了个地方,在位于糖果店和糖果店隔壁的杂货店之间胡同的人口处。他坐在货箱上读报纸,自行车斜靠着身旁的砖墙。

他在等待一位比那些只满足于舔舔冰淇淋、然后匆匆回到修女们身边的女孩更胆大些的姑娘。也就是说,一位抽烟的姑娘。守在胡同里的第三个下午,这样一位姑娘到了。

后来,我找到了那位姑娘,与她谈过话。

不需要做多少侦探性质的工作。我相信,奥马哈对于亨利和香农来说像是个大都市,不过在一九二二年,奥马哈只是比一般中西部镇子稍大些却硬要冒充城市的地方。

维多利亚·哈莱特现在是位有三个孩子、令人尊敬的已婚妇女,不过在一九二二年的秋季,她还叫维多利亚,斯蒂文森:年轻、好奇、叛逆,怀有六个月的身孕,非常喜欢“甜美伍长”。当亨利递给她烟盒时,她十分乐意拿上一支抽抽。

“再拿两根稍后抽吧。”他邀请道。她笑笑。

“那我就是胆大包天喽!回去后,修女们会查我们的包,把口袋内外翻个遍。为了呼气时不带烟味儿,我还得嚼上三块‘黑杰克’口香糖呢。”她边说边开心地、毫不在乎地拍拍她那鼓鼓的大肚子。

“我遇上麻烦了,我猜你能看得出来。坏女孩!我的男朋友跑了。坏男孩!可全世界根本就不在乎男孩坏不坏!因此,接下来就是衣冠楚楚的人把我送进了监狱,企鹅当了卫兵——”

“我听不懂你的话。”

“嗤!衣冠楚楚的人是我爸爸。企鹅就是我们喊姊妹的修女们!”她笑了起来,“你是个乡下佬,对吧!多傻!不管怎么说,我服刑的监狱叫做——”

“圣欧塞比亚教养院。”

“答对啦!”她吐了口烟,眯着眼。

“嘿,我打赌,我知道你是谁——香农,考特利的男友。”

“给那女孩一只丘比娃娃吧。”汉克说。

“要是我的话,不会去离我们那里两个街区以内的地方,这是我的忠告。警察有你的体貌描述。”她开心地笑了起来,“你跟其他六个,不过,没人是你这样的土包子,也没人的女朋友长得像香农那么好看。她是个真正的美人儿!”

“你猜我为什么在这里而不是那里?”

“你为什么在这里?”

“我想跟她取得联系,但是我不想被当场逮到。我给你两块钱,帮我给她捎个信儿吧。”

维多利亚眼睛睁得大大的。

“好家伙,为了两美元,我都愿意把喇叭藏到腋下,给加西亚捎个信。把钱给我。”

“如果你能保密,就再加两元。现在和以后都不能说。”

“保密这件事儿,你不用多付钱,”她说,“我喜欢给那些假清高的婊子捣捣乱。晚饭多吃一点,她们都要打你的手!要是你再想偷饭钱,他们会打烂你的手。这就像是孤儿格列佛了!

“他把便条给了维多利亚,她转交给了香农。当警察最终在内华达州的艾尔克逮到亨利和香农的时候,便条就放在她装东西的小袋子里。我见过警察拍的便条照片。

“可在这之前,阿莱特早就告诉过我便条上写的是什么内容了,而且,便条上的实际内容与她所说的字字吻合。

“两周之内,每晚我都在你住地的后头等你,从子夜到天明,上面写道,你若不出现,我就当你我之间结束了,然后我就回赫明顿去,永远不再打扰你,即便我会永远爱着你。我们是很年轻,可是我们可以谎报年龄,在别的地方(比如加利福尼亚)开始美好的生活。我有些钱,而且知道该怎样挣得更多些。如果你想给我捎信儿,维多利亚知道该怎样找到我,但是只能一次。次数多了就会不安全。

“我认为哈兰·考特利和萨莉·考特利也许得到了那张便条。如果是这样,他们就会看到,我儿子在他的署名外画了一颗心。我不知道,是不是那颗心说服了香农。

“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需要说服。有可能她在世上最想要的就是把那个她已经爱上的孩子生下来(而且给他合法的身份)。这个问题是阿莱特骇人的声音从来没有回答的。或许,这样或那样,她根本不在乎。

“遇见维多利亚后,亨利每天都会到那个胡同口去。我肯定他知道也许来的是警察,而不是维多利亚,但是他觉得自己别无选择。在他守候的第三天,她来了。

“香农立刻就回信了,但是我现在才找到机会出来。”她说,“有个草包在那个她们不要脸地叫做音乐室的洞里出现了,那之后,企鹅们一直是战备状态。”

亨利伸手要了便条,维多利亚给了,换了支“甜美伍长”。上面只有四个字:明早。两点。

亨利抱住维多利亚,亲了一口。她嘻嘻哈哈地笑了,眼睛亮闪闪的。

“哇哦!有些姑娘把运气全占了。”

毫无疑问,有些姑娘的确是幸运儿。

可是,当你考虑到维多利亚最终有了丈夫和三个孩子,而且在奥马哈城最好地段的枫树街上有个舒适的家,香农却没能逃过那年的厄运……你说,她们中到底哪一个更走运呢?我有些钱,而且知道该怎样挣得更多些,亨利曾经这么写道,他确实就这么做了。

吻别了活泼的维多利亚(她给香农捎回了他说他会准时守在那里的音信)之后仅几个小时,一个年轻人,鸭舌帽在前额拉得低低的,嘴巴和鼻子上蒙着印花大手帕,抢劫了奥马哈第一国家银行。这一回,抢劫者劫得了八百美元,算是收获颇丰。不过这回的银行门卫是个年轻人,对自己的职责更富有热忱,这就不妙了。劫贼只好在他一条大腿上开了一枪,以便成功逃脱,虽然查尔斯·格林纳活了下来,但是由于伤口感染(我能感同身受),他丢了那条腿。

一九二五年初,我在格林纳父母的家里见到他时,他对此事表现出了哲学家般的超然态度。

“我还活着就算幸运了。”他说,“他们在我腿上绑止血带的时候,我躺在他妈的足有一英寸深的血泊中。我敢说,用了整整一盒德雷夫特清洁粉才把血擦干净。”

当我试着替我儿子向他道歉时,他摇摇头,示意不要。

“我本不应该靠近他的。虽然帽子拉得很低,又用手帕遮住了半个脸,可我还是能看到他的眼睛。我本该知道,除非中弹倒地,他是不会罢手的,而我根本就没机会掏枪。这一点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但是,我当时太年轻,现在年龄大了。年龄变大是你儿子永远没有机会得到的东西。我为你的损失感到难过。”

那场抢劫之后,亨利的钱足够买辆车——一辆像样的旅行车——不过他很明智。(写到这里,我又感到一阵自豪:虽不强烈,但不容否认。)像他这般年龄的孩子,也就一周或者两周前才开始刮胡子的,四处招摇地去买一辆差不多全新的二手车?无疑会把警察引过来。

所以,他没买车,而是偷了一辆。也不是旅行车。他准备弄辆像样的、又难以描述的福特牌双座小客车。就是他停在圣欧塞比亚天主教教养院后面的那辆车;也是香农提着旅行袋从房间里溜出来,悄悄爬下楼梯,从紧挨厨房的洗手间窗户里钻出来,然后爬进去的那辆车。他们还有时间交换了一个吻——阿莱特没说,但我能想象——然后亨利便发动福特,一路向西。

天亮的时候,他们已经上了奥马哈—林肯高速公路。他们一定经过了离他老家很近的地方——还有她的老家——大概在那天下午三点左右吧。他们也许朝那个方向看了,不过我怀疑亨利是否减速;他不想在一个可能被辨认出来的地方停下来过夜。

他们作为在逃犯人的生活开始了。

阿莱特对我悄悄说的有关他们逃亡生活的话,比我想要知道的还要多,这里我没有心情把各种细节赤裸裸地写出来。如果你想了解得更多,就给奥马哈公共图书馆写信吧。交点费用,他们会给你寄几份胶版复印的与“情侣匪徒”——他们正是以这个称呼扬名的(他们也是这么称呼自己的)——有关的故事。要是你不住在奥马哈,兴许也能从本地的报纸中发现他们的故事。故事结局被认为相当令人痛心,值得成为全国报纸报道的内容。

英俊的汉克和甜美的香农,《世界先驱报》这么称呼他们。在照片上,他们显得难以置信的年轻。(他们当然就是这么年轻。)虽然我心里不想看那些照片,可还是看了。有不止一种办法被老鼠咬,对吗?偷来的车子在内布拉斯加多沙丘的乡下爆胎了。就在亨利换轮胎的时候,两个男人朝他们走了过来。一人从挂在外衣下面的枪套里拔出手枪——在过去西大荒的岁月里,这被叫做“匪徒拔钉锤”——并且用枪指着两个亡命鸳鸯。亨利根本就没机会去拿枪,枪在他外衣的口袋里,而且,如果他试图去拿,几乎肯定会为此丧命。

就这样,抢劫者被抢劫了。亨利和香农在凉飕飕的秋日天空下手拉手地走到附近的一家农舍,当农民出来开门问他能否帮忙的时候,亨利用枪抵着他的胸口,说要他的车和所有现金。

农民告诉记者说,跟他一起的女孩子就站在门廊上,看着远处。农民说,他认为她在哭。他说,他为她感到难过,因为她才那么一丁点儿大,却像住在鞋子的老太太一样怀了孕,跟这样一个亡命之徒一起旅行,注定了是悲惨的结局。

她是否曾经试图阻止他?记者问。试图说服他放弃那样做?没有,农民说。她只是转过身去,站在那里,好像认为要是她没有看到,事情就跟没发生一样。那农民的雷奥老爷车被发现丢弃在麦克库克火车站附近,座位上留了张便条:把车还给你。能做到的时候,我们会把偷的钱寄给你。我们从你那儿拿钱,只是因为身陷困境。你真诚的,“情侣匪徒。”这名字是谁的主意呢?很可能是香农的,便条上是她的笔迹。他们用这名字是因为不想暴露真名,不过,这样的事情总会生出不少传说。

一两天之后,在科罗拉多州阿拉珀霍一家小小的边疆银行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

劫贼——戴一顶压得低低的鸭舌帽,印花大手帕蒙住大半张脸——单枪匹马行事。

他所劫得的不到一百美元,驾着辆据报道说是从麦克库克火车站偷来的霍普莫比尔,扬长而去。第二天,在夏延韦尔斯第一银行(也是夏延韦尔斯地区唯一的银行)里面,年轻人跟一位年轻女性汇合。她同样用印花大手帕把脸蒙了起来,但要把她的大肚子隐瞒住是不可能的。这回,他们劫得四百美元,高速驶离城区,向西开去。

警方在通往丹佛的路上设下了路障,但是亨利机灵地绕过,一路幸运。离开夏延韦尔斯不久,他们就向南拐,专挑泥路和羊肠小道行驶。

一周之后,一对自称亨利和苏珊,弗里曼的小夫妇在科罗拉多州的斯普林斯登上了驶向旧金山的火车。至于他们为什么忽然在大章克申下车,我不知道,阿莱特也没说——我认为是看到了什么令他们害怕的东西。我所知道的是,他们在那里抢劫了一家银行,然后在犹他州的奥格登抢劫了另外一家。也许这就是他们为了新生活筹钱的方式吧。在奥格登,当一名男子在银行外面试图堵住亨利的时候,亨利开枪击中其胸部。但是,这名男子仍然与亨利扭打在一块,于是香农把他从花岗岩台阶上推了下去。他们逃跑了。被亨利击中的男子两天之后死在医院里。情侣匪徒成了谋杀犯。在犹他州,受到指控的谋杀犯是要被绞死的。

那时候靠近感恩节,至于是在感恩节的前头还是后头,我不清楚。落基山西部的警察得到了关于匪徒的描述,他们时刻警戒着。我那时已经被躲在柜子里头的老鼠咬伤了——我想——或者快要被咬伤了。

阿莱特告诉我说,他们死了,可他们没有;也就是说,当阿莱特跟她的随从们来拜访我的时候,他们还没死。她要么是在撒谎,要么是在预言。对我而言,两种都一样。

他们的倒数第二站是内华达的迪斯。

那是十一月下旬或者十二月上旬一个极其寒冷的日子,天空一片白色,开始飘雪。

他们只想在城里唯一的一家餐厅里吃点鸡蛋和咖啡,但他们的运气似乎到头了。柜台服务员来自内布拉斯加的艾尔克豪恩,虽然他多年没有回过家,但他母亲依旧尽心尽职地给他邮寄大扎大扎的《世界先驱报》。前几天,他刚刚收到一扎报纸,因此认出了坐在小包间里面的这对奥马哈“情侣匪徒”。

他没有打电话报警(或者打给附近铜矿的保卫,那样可能会更快更有效),而是决定来个市民擒匪徒。他从柜台下面取出生锈的老牛仔手枪,然后用枪对着他们,要他们举起手来。亨利没有照做。他从包问里溜出,朝那家伙走去,说道:“朋友,别这样,我们无意伤害你,我们会付钱走人。”

柜台服务员扣动了扳机,可老左轮枪没打出火。亨利从他手中夺过枪,看了看旋转的弹膛,笑了。

“好消息!”他告诉香农,“子弹在弹膛里放得太久,受潮了。”

他把两美金放在柜台上面,付了饭钱,接着犯了个可怕的错误。事到至今,我相信不管怎样,他们的结局都会很糟糕,可我还是希望,我能越过多年的时间,对他喊道:不要把子弹在膛的枪放下。别那么干,儿子!无论子弹是潮还是不潮,都要把子弹放到口袋里!可是,只有死去的人才能越过时间喊叫。我现在明白了这一点,而且是根据个人经历知道的。

就在他们离店的时候(手拉着手呢,阿莱特在我发烧的耳边低语道),服务员从柜台上抓起老左轮手枪,双手握着,再次扣动了扳机。这次,手枪打着了火。尽管他很可能认为自己在对着亨利瞄准,子弹却射中了香农,考特利的后腰。她尖声喊叫,往前趔趄,走出餐厅,来到雪中。

亨利及时扶住她,她才没有跌倒。亨利帮她上了最近偷来的车里,又是一辆福特。

服务员试图从窗户里面朝他开枪,这一次,老枪在他手中爆炸了,一块金属片炸飞了他的左眼。我从来没有为此感到歉意。我可不像查尔斯,格林纳那样能够原谅别人。

严重受伤的情形下——也许已经濒临死亡——香农开始了分娩前的阵痛。亨利开车穿过厚厚的积雪,朝西南三十英里外的艾尔克飞驰的时候,他可能心里想,在那里可以找个医生。我不知道那里是否有医生,但是肯定有警局,而且柜台服务员带着在脸颊上慢慢凝固的眼球打电话报了警。两个地方警察和内华达州巡逻队的四名成员在镇子边缘守候着亨利和香农,不过亨利和香农没有见到他们。迪斯和艾尔克之间有三十英里,亨利却只走了二十八英里。

靠近镇子边界的地方(但离附近的村落仍然很远),亨利的最后一点运气耗尽了。

因为香农一边在座位上流血,一边抱着肚子尖声喊叫,情急之下,他一定是开得飞快——太快了。或者,也许他轧到了路上的一个凹坑。不管是那种情况,福特车打滑,驶进了沟里,停下了。他们坐在荒漠高地的旷野中,风一阵紧似一阵,在四周刮起了雪花。亨利在想什么呢?他在想,他和我在内布拉斯加所干的勾当导致他和心爱的姑娘来到内华达的这地方。阿莱特并没有告诉我,不过她不需要。我知道。

透过下得越来越密的大雪,他看到了一个像是建筑物的东西,于是把香农从车里弄了出来。她设法在风中走了几步,就再也走不动了。这个懂三角学、也许会成为奥马哈师范学校第一个女毕业生的姑娘把头靠在她年轻恋人的肩上,说:“我再也走不动了,亲爱的,把我放在地上吧。”

“孩子怎么样?”他问她。

“孩子死了,我也想死,”她说,“我疼得受不了了。太疼了。我爱你,亲爱的,不过把我放在地上吧。”

他没那么做,而是把她抱到那个建筑物里。那东西其实是一个边界工棚,跟男孩镇边上那个一侧刷有皇冠可乐褪色广告的披棚没有多大差别。里面有只火炉,但没木柴。他出去捡了几片碎木块,大雪还没有把它们湮没。可当他再进棚子时,香农已经失去了知觉。亨利点着炉子,把她的头放在自己膝盖上。他生的小炉火还没有燃成灰烬,香农就已经死了,那时候就只剩亨利一个人了,坐在简陋的边界工棚的小床上;那里,十来个脏兮兮的牛仔曾经在他前面躺着,个个喝得神志不清。亨利坐在那里,抚弄着香农的头发,外面风在呼啸,铁皮做的棚顶在颤抖。

这些事情,是在那两个短命的孩子还活得好好的时候,阿莱特告诉我的。她告诉我这些事的时候,老鼠就爬在我四周,她浑身臭气,我感染而肿胀的手正火燎火燎地疼。

我恳求她把我弄死,切开我的喉管,就像我切开她的一样,可她不愿意。

那就是她的报复。

我的访客来到农场的时候,可能是两天之后,或者甚至三天之后,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时间只过了一天。我不相信,没有援助我能坚持两天或者三天。我已经不吃,也几乎不喝了。可是,当重重的敲门声开始的时候,我还能设法下床,踉踉跄跄地走到门口。部分的我认为,也许是亨利吧,因为部分的我竟然还敢于希望,阿莱特的来访是在我精神错乱时孵化出来的幻觉……即便不是幻觉,她说的也是谎言。

来人是琼斯治安官。一看到他,我的膝盖立刻松了一下,猛然向前跌去。要不是他抓住我,我会摔到门廊上去的。我打算告诉他有关亨利和香农的情况——香农将被枪打死,他们最终会在艾尔克郊外的一个边界披棚里,他,琼斯治安官,得赶在这一切发生之前,设法叫人阻止。我开口,却是含糊不清的一串词,但他听出了名字。

“他跟她逃跑了,我知道了。”琼斯说,“但若是哈兰过来告诉你这事,他为什么扔下你这副样子不管?是什么东西咬了你?”

“老鼠。”我好不容易回答道。

他用一只胳膊架着我,半扶半搀着我下了门廊台阶,朝他的小车走去。公鸡乔治在木柴堆旁边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奶牛“哞哞”地叫着。我最后一次喂它们是在什么时候?我记不清了。

“治安官,你得——”

可他打断了我的话。他认为我在胡言乱语。为什么不呢?他能感觉到高热从我身上烘出来,看到高热在我脸上发光。扶着我一定像是拿着个火炉。

“你需要省点力气,你需要感激阿莱特,因为要不是她,我绝不会到这儿来的。”

“她死了。”我又挤出一句话。

“是的。她死了,没错。”

于是,接下来我告诉他,是我杀了她。

噢,轻松了。我头里面一根被堵住的管子神奇般地敞开了,一直困在管子里、受到感染的幽灵终于消失了。

他把我像一袋粮食般扔进了他的车里。

“我们会谈到阿莱特的,但不是现在。我要带你到仁慈天使医院,如果你不吐在我车里,我将感激不尽。”

当他把车子开出前院,把死去的公鸡和“哞哞”直叫的奶牛抛在身后的时候(还有老鼠们!不要忘了它们!哈哈!),我再次试图告诉他,对香农和亨利来说,也许为时不晚,还有可能挽救他们。我听到自己说,这些都是可能的事,好像我是狄更斯故事里将要降临的圣诞幽灵。然后,我就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二月二号,西部的报纸上都在报道“情侣匪徒”

躲过艾尔克警方,又一次逃脱。他们没有逃脱,可是无人知晓这情况。当然,阿莱特除外。还有我。

医生说坏疽并没有蔓延到上臂,所以冒着让我丧命的风险,只截掉了我的左手。这场赌他打赢了。被琼斯治安官送到赫明顿镇的仁慈天使医院的五天后,我面色苍白、失魂落魄地躺在病床上,失去了二十五磅的体重和一只手,但是还活着。

琼斯面色沉重地来看我。我等着他通知我,他要以谋杀妻子的罪名逮捕我,并在我剩下的那只手上扣上手铐。可是他并没有那么做。他只是告诉我,他为我的损失感到难过。我的损失!那个蠢货知道什么叫损失吗?为什么我现在坐在这个寒碜的旅馆房间里(不过倒不是一个人!),而不是躺在谋杀者的坟墓里?我要用三个字告诉你:我母亲。

像琼斯一样,我妈也喜欢在谈话中夹杂反义疑问句。对他来说,这是他在一生的执法过程中学会的谈话策略——他问出他的那些愚蠢的小问题,然后观察谈话对象是否有任何负罪感的反应:眨眼,皱眉,或是目光小小的转移。对我母亲而言,这是她从她自己的英国母亲那里学来的说话习惯,又把这个习惯传给我。我已经丢掉了曾经有过的英国口音,但是从没丢掉母亲那种把陈述句变成疑问句的说话方式。

你最好现在进来,是不是?她会说。或者你爸爸又忘记吃中饭了,你得拿给他,对不对?就连有关天气的观察也用疑问句表达:又一个雨天,是吗?十一月下旬的那一天,琼斯治安官到家里来的时候,尽管我发着高烧,病得厉害,但是我没有精神错乱。我清楚地记得我们的谈话,如同一个人也许记得一个特别生动的梦魇一般。

你需要感激阿莱特,因为要不是她,我绝不会到这儿来的,他说。

她死了,我答道。

琼斯法官说,她死了,没错。

接下来,我就照我绕膝学舌时那般说话了,我杀了她,是不是?琼斯治安官把我母亲修辞性的反义疑问句当成了一个真实的问句。多年后——在我失去农场、在工厂里找了份工作之后——我听到工头对小职员发火,因为他在收到前台送来的货运表格之前就把订单错发到了得梅因,而不是达文波特。可我们总是把星期三的订单发到得梅因,这个即将被开除的小职员抗议道,我只是猜想——猜想让你和我都成了蠢蛋,工头回答。

这是句古话,我想,但是我第一次听到。

每当我猜想的时候我就想到了琼斯治安官,有什么好奇怪的呢?我母亲把陈述句变成疑问句的说话习惯使得我免除了电椅死刑。

我从来没有因为杀妻而被陪审团审判。

直到现在。

陪审团现在就跟我在一起,远远超过十二个,沿着房间四壁的护壁板排队站立,油亮亮的小眼睛望着我。要是女佣拿着新床单进来,看到那些毛茸茸的陪审员,她会尖声高叫着跑掉。不过没有女佣会来,两天前我就在门上挂上了请勿打扰的牌子,到现在,它还在那里挂着呢。我没出去。

我可以要街上的饭店送饭,但我想,食物会让他们扑上来。不管怎么说,我并不饿,因此这也不算什么牺牲。他们,我的陪审员们,到现在为止一直都有耐心,不过,我猜,他们的耐心不会持续太久。和任何陪审团一样,他们急于找到证据,这样才能拿出裁决,获得象征性的费用(在我的情况下,是用肉来支付的),然后,回家跟家人团聚。因此我必须结束。时间不会太长。困难的部分已经做完。

坐在我病床边上时,琼斯法官说的是:“我想你在我的眼神里看出来了。难道不是吗?”

我仍然病得不轻,不过已经恢复到足以谨小慎微的程度了。

“看出什么了,治安官?”

“我到你家去要告诉你的消息。你记不得了,对不对?对此我并不惊讶。威尔弗,你是个患病的美国人。我当时确信你会死去,而且我认为不等我把你弄回镇上,你也许就会死。看来,上帝跟你还没结束。”

某个东西跟我还没结束,不过,我怀疑那是否是上帝。

“是亨利吗?你来告诉我有关亨利的情况吗?”

“不,”他说,“我来谈的是阿莱特。坏消息,最坏的消息,不过你不能怪自己,因为并不是你用棍子把她赶出家门的。”

他向前倾了倾身体,“威尔弗,你也许觉得我不喜欢你,但这不是真的。这个地方是有些人不喜欢你——我们都知道他们是谁,不是吗?——不过别把我跟他们放在一起,仅仅因为我必须考虑到他们的利益。你有一两次惹我生气,而且我相信若是你把儿子看得更紧的话,你还会是哈兰·考特利的朋友,不过我一直敬重你。”

对于他的话,我表示怀疑,但是我双唇紧闭,一言不发。

“至于说阿莱特出了什么事,我要再说一遍,因为这话值得重复:你不能怪自己。”

我不能?我想,就算是由一个从来称不上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执法人员得出,这结论也是荒谬的。

“亨利遇到了麻烦,假如我现在得到的报道是真的话,”他沉重地说,“而且他把香农,考特利跟他一起拽进了热水里头。他们可能会在里面被煮开。你不必非要对你妻子的死承担责任,对你而言,单单是应付这两个孩子就够呛了,你不必——”

“尽管直说吧。”我说道。

他来访之前的两天——也许就是老鼠咬我的那一天,也许不是,但约摸就在那个时间——一个带着他最后一点农产品的农民走进莱姆比斯卡,看到三条科依狗在距离马路北沿约二十码的地方为某样东西撕咬得不可开交。要不是看到一只磨坏的女士漆革皮鞋和一条粉红色的衬裤躺在阴沟里,他也许还会继续往前。他停下脚步,用来复枪吓跑了狗,走到田里一探究竟。

他发现的是个带着连衣裙碎布的女人骨骼,还有几块人肉挂在上面。头上是黯然无光的棕发,是阿莱特色彩浓烈的赤褐色头发在外面风吹日晒了几个月后会变成的那种颜色。

“后齿的两颗已经没了。”琼斯说,“阿莱特少了两颗后齿?”

“是的,”我撒谎道,“因为牙床发炎,掉了。”

“就在她离家出走之后我来的那天,你儿子说她拿了值钱的珠宝。”

“是的。”珠宝此刻就在井里。

“当我问她是否可能拿钱的时候,你提到了二百美元,是吗?”

啊,是的。那些我胡诌的阿莱特从柜子里取走的钱。

“对的。”

他点点头。

“看,这就对了,这就对了。一些珠宝和钱。那就说明了一切,难道不是么?”

“我不明白——”

“因为你没有从执法人员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她在路上遇到抢劫,就是那么回事。某个坏蛋看到一名妇女在赫明顿和莱姆比斯卡之间搭便车,带上了她,杀了她,抢了她的钱和珠宝,然后把她的尸体运到最近的田里,这样,从马路上就看不到尸体了。”从他长脸上的表情中,我能看得出来,他在想她很可能不仅被抢劫而且被强奸了,并认为还好她的尸体没剩下多少让人可以确认这一点。

“嗯,很可能就是这样。”我说。不知什么原因,我居然能够不露声色一直等他走了为止。然后,尽管转身的时候撞到了残肢,我还是大笑起来。我把脸埋在枕头里面,但连那样也掩盖不住我的笑声。护士来的时候——一位又丑又老的悍妇——进来时,看到泪水从我脸上奔涌而下,她猜想(猜想让你和我都成了蠢蛋)我一直在哭呢。她的态度软了下来——这是件我之前觉得根本不可能的事——又给了我一粒吗啡。毕竟,我是悲恸的丈夫,失去儿子的父亲。我该得到安慰。

你知道我为什么笑吗?是因为琼斯法官善意的愚蠢?是因为一个死了的女流民恰巧出现,此人也许被醉酒的同行男伴杀死?两个原因都有,但多半还是因为那只鞋。那个农民停下来查看科依狗到底为何争斗,因为他看到了阴沟里的女士漆革皮鞋。但是,在刚刚过去的夏季的那一天,当琼斯治安官询问她出走时脚上穿的什么东西时,我告诉过他,阿莱特的帆布鞋不见了。可那个蠢货把这点给忘了。

他从来就不记得。

我回到农场的时候,差不多所有的牲口都死了。唯一幸存的是阿刻罗伊斯,她用责备的、饥饿的眼神望着我,哀怨地“哞哞”叫着。我像别人喂宠物一样怜爱地喂着她,而且她也的确算是宠物了。一个对家庭生计再也不能作出贡献的牲口,除了叫它宠物,你还能把它唤作别的什么呢?曾经,若我住院,哈兰会在妻子的帮助下照看我家;在中部,我们就是这样与邻居相处的。但是现在,哪怕他坐下吃晚饭的时候,我那头要死的奶牛“昂昂”的痛苦叫声飘过田野、传到他耳中,他也不来了。要是我处在他的位置,我也许也会如此。在哈兰,考特利(和所有世人)看来,我的儿子不满足于仅仅毁掉他女儿,他还跟踪她到了那个原本该是避难所的地方,把她偷走,逼迫她成了罪犯。那些“情侣匪徒”的报道一定是多么痛苦地吞噬着他的心啊!就像是硫酸!哈!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农民家和赫明顿镇的主街上都开始进行圣诞装饰的那段时间——琼斯治安官又来到了农场。一看他的脸,我就明白他带来的是什么消息。

我摇着头,“不,什么都别说。我不想知道。我不能知道。走开。”

我回到屋里,试图把门堵上不让他进来,但是我身体虚弱,加上只有一只手,他便轻而易举强行开了门进来。

“威尔弗,坚持住,”他说,“你会挨过这一切的。”

就像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似的。

他朝顶上放着装饰性陶质啤酒杯的柜子里看看,发现了我喝得空得可怜的威士忌瓶子,把最后剩下的只有一指阔那么深的酒倒进了杯中,然后递给我。

“医生会不赞同,”他说,“不过呢,他人不在这儿,而你马上会需要这杯酒。”

“情侣匪徒”在他们最后的藏匿之处被发现了,香农死于柜台服务员的子弹,亨利死于他射进自己脑袋的一颗。尸体被带到艾尔克的陈尸所,等待指令。哈兰·考特利将料理自己的女儿,但是不会过问我的儿子。当然不会。是我自己处理的。

十二月十八日那天,亨利坐火车到了赫明顿,我在火车站,还有卡斯汀兄弟的黑色灵车。我的照片被人家反反复复拍下。有人间了我许多我甚至都不想回答的问题。

在《世界先驱报》和远远不如它有名的《赫明顿周刊》上,头版头条新闻都是以悲恸的父亲为题撰写的。

但是,要是记者在葬仪社看到我,当那口廉价的松木棺材打开的时候,他们会看到真正的悲恸;他们也许会以尖叫的父亲为题撰写报道。我儿子把香农的头放在膝上,朝自己的太阳穴开了枪,那颗子弹穿进他脑袋时爆炸了,在左侧炸飞了一块头骨。可那还不是最糟糕的。他的眼睛没了。

下唇被嚼没了,牙齿突了出来,仿佛一个狰狞的咧嘴笑容。鼻子只剩下一点红色残根。在警察或助理治安官发现尸体之前,老鼠已经把我儿子和他的心上人当做了美餐。

“把他修整好,”在我终于能够冷静说话时,我对赫伯特,卡斯汀说道。

“詹姆斯先生……先生……破损是……”

“我明白破损情况。把他修整好。再把他从那狗屎盒子里搬出来,装到你最好的棺材里。我不在乎棺材的价钱。”我弯腰亲吻了他那张残缺不全的面颊。没有父亲应该白发人送黑发人,但是,如果还有父亲应该得到这样的命运,那就是我。

香农和亨利葬在赫明顿荣光堂的墓地里,香农在十二月二十二日下葬,亨利是在圣诞夜。参加香农葬礼时,教堂里满是人,哭声连天,声音大到足以掀翻屋顶。

我知道,是因为我当时也在,至少是在现场待了一会儿。我站在后面,没人注意到我,然后在塞思贝牧师挽词念到一半的时候偷偷溜了出去。塞思贝牧师也主持了亨利的葬礼,不过,我几乎无需告诉你的就是,到场的人要少得多。塞思贝只看到一个人,不,还有一个。阿莱特也在那里,紧挨着我,坐着,没人看到她。她笑着,在我耳边上低语。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你喜欢吗,咸尔弗?值得吗?把葬礼费用、下葬费用、陈尸所费用、运尸费用,以及处理我儿子残肢断体的费用加起来正好超过三百美元。我用房屋抵押款支付了。除此之外,我还有别的什么钱呢?葬礼完毕,我回到空落落的屋子里。

不过,我首先买了一瓶威士忌。

一九二二年在它的口袋里还留下一个阴谋诡计。圣诞节过后的那天,一场巨大的暴风雪从洛基山咆哮而来,厚达一英尺的积雪和达到飓风级别的强风袭击着我们。

黑暗降临,大雪先是变成雪雨,继而变成强雨。午夜时分,我坐在漆黑的客厅里,用一小口一小口的威士忌护理着疼得我嗷嗷直叫的残肢时,屋后传来“嘎吱嘎吱”

的声音。是那边屋顶坍塌的声音——是我用房产抵押款,至少是一部分,来维修的那块屋顶。我举杯向它致敬,然后又呷了一小口。寒风从我肩头四周吹进,我从湿物问的衣钩上拿了件外套,穿在身上,然后重又坐下,又喝了些威士忌。不知什么时候,我迷迷糊糊睡着了。三点钟左右,又一阵“嘎吱嘎吱”的坍塌声把我吵醒。

这回是牛棚的前半部分倒塌了。阿刻罗伊斯再一次侥幸存活,第二天夜里,我把她带到屋里跟我待在一起。为什么?你也许会问我,我的回答是,为什么不呢?他妈的为什么不呢?我们都是幸存者。我们都是幸存者啊。

圣诞节早晨(我是在冰冷的客厅里呷着威土忌,陪伴着我幸存的奶牛度过的),我数了数抵押贷款还剩下的钱,意识到这钱还不够支付暴风雪导致的损失。我不大在乎,因为我已经对农场生活没了兴趣。

不过,想到法灵顿公司要盖杀猪场、污染河流还是让我气得咬牙切齿。尤其在我为保住那该死的一百英亩地付出高昂代价之后。

我突然明白,因为官方已经正式确认阿莱特死亡而不是失踪,那些地就都归我所有了。因此,两天之后,我便忍气吞声地去找哈兰,考特利。

听到我敲门前来开门的这位,以前过得比我好得多,但是,就跟我一样,那一年的打击给他造成了伤害。他体重降了,头发掉了,衬衫也是皱巴巴的——虽然不像他的脸那么皱巴巴的,而且衬衫总还可以熨平。他看起来有六十五岁,而不是四十五。

“别打我,”看到他把手攥成了拳头,我说,“听我把话说完。”

“我不会打只有一只手的人。”他说,“不过,希望你长话短说。我们就在门廊这边说清楚,因为从今往后你都别想再进我的家门。”

“好。”我说。我自己体重也下降了——很多——而且,我还浑身打颤。不过,寒冷的空气吹到残肢上和那只看不见的手上倒是感到挺舒服。

“我想卖给你一百亩好地,哈兰。是阿莱特死心塌地要卖给法灵顿公司的那一百亩地。”

听到这话,他笑了笑,眼睛在新近深凹的眼眶里发亮。

“时乖命蹇,是不是?半个房子和半个牛棚坍陷。赫密·高顿说,你弄了个奶牛跟你住在一块儿。”赫密·高顿是个跑乡下送信儿的,也是位出名的长舌头。

我出了个低价,低得让哈兰嘴巴往下张开,眉毛向上竖起。那时,我才注意到一股味道从整洁的、设备齐全的屋里头飘出来,与这屋子十分不搭调:炸焦了的食物的味道。做饭的显然不是萨莉·考特利。

也许过去我会对这样的事儿感兴趣,可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我当时只想着让这一百亩地脱手。便宜卖掉它好像是件正确的事,因为它们让我支付的代价是如此高昂。

“那真是美元打折到便士。”他说,然后,又用明显心满意足的口气说道,“阿莱特会在坟墓里打滚的。”

她可不仅仅是在坟墓里打滚,我心想。

“威尔弗,你笑什么呢?”

“没什么。除了一件事之外,我对那块地再也不操心了。我操心的事只有,别让那该死的法灵顿公司的杀猪场跟这块地沾边。”

“哪怕把你家都丢了?”他点点头,好像我问了个问题。

“我知道你在银行抵押贷款的事。小镇无秘密啊。”

“就算是这样也没关系。”我回答他,“接受我的出价吧,哈兰。要是不要的话,你就疯了。他们会用血、猪毛、内脏填满那条河——那也是你的河啊。”

“不是我的。”他说。

我盯着他,怔怔地,说不出一句话。

不过他又点头了,好像我问了个问题。

“你以为自己清楚对我做了什么,但是你并不完全清楚。萨莉离开我了。她到麦克库克她娘家人那儿去住了。她说也许会回来,说她要把事情好好想想,可我觉得她不会回来了。因此,这就把我跟你放到同一辆老破车里了,是不是?我们两个男人,今年刚开始时是有老婆的,现在又都丢了老婆。我们两个男人,今年刚开始时孩子是活生生的,现在都死了。我能看到的与你唯一的差别就是,在这场暴风雪中,我没失去半个屋子和大半个牛棚。”

他又想了想,“我还有两只手。就这些,我想。”

“什么……她为什么要——”

“噢,动脑筋想想。为了香农的死,她怪你,也怪我。她说要是我不那么火大,把香农送出去,她还会活着,还住在这条路上,在你的农场,跟亨利生活在一起,而不是躺在冰冷的地下。她说她还会有个孙子。她说我是个自以为是、刚愎自用的蠢蛋。她说得对。”

我把那只剩下的手朝他伸过去。他“啪”

地把我的手打开。

“别碰我,威尔弗,我警告你。”

我把手收回到身边。

“有件事我确信,”他说,“如果我买下你那块地,不管它怎么划算,我都会后悔的。因为那块地是遭天谴的。我们也许不能在样样事情上看法一致,但是,我敢打赌,在那件事情上,我们看法一致。如果你要卖掉它,就把它卖给银行吧。这样,你可以把你的抵押合同取回,此外还能得到一些现金。”

“他们会转手倒卖给法灵顿!”

“也没那么糟啊。”是他在这件事上说的最后一句话,边说,边当着我的面把门关上。

那一年的最后一天,我开车到赫明顿镇去了,在银行里见到了斯图本华沙先生。

我告诉他,我已经决定不再在农场上生活。

我告诉他,我会把阿莱特的一百英亩地卖给银行,用卖地所得把抵押合同赎回去。

像哈兰·考特利一样,他说不。有那么一刻,我只是坐在椅子上,面对着他,无法相信我所听到的。

“为什么?那是块好地啊!”

他告诉我,他为银行工作,而银行不是地产机构。他称我为詹姆斯先生。在那间办公室里,我叫威尔弗的日子结束了。

“这真是……”荒唐是在我脑子里出现的词语,不过,他还有可能改变主意,我不想冒险去冒犯他。我拿定主意要卖地(还有那头奶牛,我还得为阿刻罗伊斯找个买家,可能是个陌生人,用一袋魔豆做交易)之后,这个主意就在我身上产生了一股痴迷的力量。因此,我压低声音,保持平静。

“斯图本华沙先生,那不完全正确。拉爱德那块地方在去年夏天拍卖的时候,银行就买下了。还有三个那地方。”

“情况不一样。我们拥有你原先八十英亩地的抵押,这就够了。至于你要如何处置那一百英亩地,我们毫无兴趣。”

“谁来见过你?”我问他,然后意识到我不必问了。

“是莱斯特,对吗?科尔·法灵顿的狗腿子。”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斯图本华沙说,不过我看到他眼睛里有光芒闪了一下。

“我想你的悲恸和你的……你的伤……已经暂时破坏了你清楚思考问题的能力。”

“哦不,”我说,接着便开始笑。这是危险的失衡的笑声,就连在我自己的耳朵听来也是如此。

“先生,我一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清楚地思考过问题。他过来见过你了——他,或是别的人,我肯定科尔·法灵顿付得起钱,聘用他需要的奸诈律师——你们做成了一笔交易。你是他们的同——谋!”我笑得越来越厉害了。

“詹姆斯先生,恐怕我不得不请你离开。”

“也许你事先把一切都精心设计好了,”我说,“所以你当初才那么急切地想说服我进行他妈的抵押。或许,当莱斯特听说我儿子的事情时,他就看到对我趁火打劫的好机会来了,然后就跑来找你。也许他就坐在这张椅子里,说,‘这对我们两人来说都有好处,斯图——你得到农场,我的客户得到河边的那块地,而威尔弗,詹姆斯呢,只能见鬼去了。’事情不就是这么回事么?”

他已经按下桌上的电钮,此时,门开了。

这不过是家小银行,没有雇用保安。不过,斜着身子进来的银行出纳是个健壮如牛的小伙子。从长相上看,他是罗尔巴切尔家的人;我跟他父亲一起上过学,要是亨利不死,会跟他妹妹曼蒂一起上学的。

“有情况吗,斯图本华沙先生?”他问道。

“假如詹姆斯先生现在离开,就没事,”

他说,“你愿意送他出去吗,凯文?”

凯文走进来,我慢慢从椅子里站起身,他恰好抓住我左肘上方。他穿着吊带裤,带着领结,看起来像个银行家,但手还是农民的手,硬,而且长满老茧。我那还在恢复的残肢警惕地抽动了一下。

“过来吧,先生。”他说。

“别拽我,”我说,“我原来长手的地方疼着呢。”

“那就过来。”

“我以前跟你父亲一起上过学。他就坐在我旁边,在春季考试周时,他常常抄我的卷子。”

他把我从椅子上拽离,在那儿,我曾经被叫做威尔弗。好个老威尔弗啊,一个傻得不远抵押贷款的人。椅子差点翻过来。

“詹姆斯先生,新年愉快。”斯图本华沙说。

“祝你新年愉快,你这个骗钱的婊子养的。”我答道。见到他脸上惊恐万状的表情,也许是我这一生中遇到的最后一桩美事。我现在已经在这儿坐了五分钟,咬着钢笔头,努力想回忆起一桩好事——比如一本好书,一顿美餐,公园里一个惬意的下午——可是我却想不出来。

凯文·罗尔巴切尔陪我穿过大厅。我想那是个准确的动词,陪,而不是拽着我。

地面是大理石铺的,我们的脚步声在回响。

墙壁是深深的栎棕色。在高高的出纳窗口上,两个女职员正为一小群年关岁末的客户服务。一个出纳员年轻,另一个年长,但是她们瞪大眼睛的表情倒是如出一辙。

不过,倒不是她们那惊恐、几乎勾起人淫欲的兴致吸引了我的注意,完全是别的什么东西抓住了我。出纳窗口上方有一根三英寸宽的栎木栏杆,在栏杆上奔跑的——“当心那只老鼠!”我高喊道,并用手指着。

年轻的出纳员发出不大的尖叫声,同时往上看去,然后与年长的出纳员对视了一下。那不是老鼠,不过是天花板上电风扇匆匆落下的影子。此时,大家都朝我看了。

“看什么看!”我对他们说,“看个够!看吧,看到你们该死的眼睛掉下来!”

然后我到了街上,嘴里喷出冬天寒冷的空气,那空气看起来像是香烟的烟雾。

“别再回来,除非你真有业务要办,”凯文说,“而且,除非你舌头规矩一点。”

“你父亲是我上学期间遇到的最爱作弊的家伙。”我告诉他。我想要他揍我,可是他只是走回银行,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人行道上,站在我破旧的卡车前。

那是一九二二年的最后一天,威尔弗雷德·勒兰德·詹姆斯进城的全部遭遇。

等我到家的时候,阿刻罗伊斯已经不在屋里了。她在院子里头侧卧着,嘴里喷出一团团白气。我能看到雪地上她拖脚行走的痕迹,知道她奔跑着离开门廊,落地不顺,摔断了两条前腿。似乎我的身边就连好得无可挑剔的奶牛也很难幸存。

我走进湿物间去拿枪,然后进屋,想看看——如果可能的话——到底是什么东西把她吓得全速奔跑,逃离她的新安身之地。是老鼠,当然。其中的三只老鼠就坐在阿莱特最宝贝的餐具柜上,用漆黑而庄重的眼神看着我。

“回去告诉她别再烦我,”我对老鼠们说,“告诉她,她作的孽够多了。看在上帝的分上,叫她别再烦我。”

它们只是坐在那里,看着我,尾巴缠绕着丰腴的深灰色身体。于是,我就端起打害兽的来复枪,射中了中间的那一只。

子弹把老鼠打得碎裂开来,墙纸上到处飞溅着它的残骸。墙纸是阿莱特九年或十年之前精心挑选的。那时亨利还只是一点点小,我们三人之间什么都好。

其他两只逃跑了。回到它们秘密的地下通道去了,我毫不怀疑。回到它们朽烂的女王那儿去了。它们在我亡妻的餐具柜上面留下的是几小摊老鼠屎,三到四块麻袋碎片,那是亨利在一九二二年初夏的那个晚上从牛棚拿过来的。老鼠们终于把我最后一头奶牛弄死,并且给我带来阿莱特发套的几块碎片。

我走到外面,轻拍着阿刻罗伊斯的头。

她把脖子朝上伸伸,哀怨地“哞哞”叫着。

让它停下吧。你是主人,你是我世界的上帝,因此,让它停下吧。

我让它停了。

新年愉快。

那是一九二二年岁末,也是我故事的结尾;其余部分都是后记。使者们拥挤在房间里——如果这家老旅馆的经理看到它们,他会怎样高声惊呼啊!——不必等待很久,他们的裁决就要做出。她是法官,他们是陪审团,而我将是自己的行刑者。

我失去了农场,那是当然。农场还在的时候,没有人,包括法灵顿公司,会愿意购买那一百英亩地。当屠宰场最后冲杀进来的时候,我被迫以低得丧失了理智的价格卖了。我肯定这是莱斯特的诡计,而且我还肯定,他为此得到了一笔奖金。

哦,罢了。即使我有经济资源可以依赖,在赫明顿我还是会失去自己小小的立足之地,那一点让我获得了一种有悖常理的慰藉。人们说,我们陷入的经济大萧条在上一年的黑色星期五就开始了,但是,像堪萨斯、爱荷华和内布拉斯加等一些州的人都知道,经济大萧条是在一九二三年开始的。当年春天的暴风雪中幸存下来的庄稼,却在随后的干旱中全部死光,那是一场持续了两年的干旱。那些数量不多的进人大城市市场和小城市农业交易所的谷物带来的是乞丐般的价格。哈兰·考特利无事可做,一直干闲到一九二五年左右,后来银行把他的农场买下了。在阅读《世界先驱报》上银行销售项目的时候,我碰巧看到了那一则消息。到一九二五年时,这样的项目有时会占据报纸的整个版面。小农场早已开始消失,我相信百年之后——也许就只有七十五年——它们全都会消失的。到二零三零年(如果还有这么一年的话),内布拉斯加在奥马哈以西的所有地区将变成一片大农场。这农场可能属于法灵顿公司所有,那些运气坏透的、只能靠那片农场生活的人将会在又脏又黄的天空下勉强度日,带着毒气面罩,防止被死猪的臭气呛着。

每一条河流都会因为屠宰的血而泛红。

来吧,二零三零年,唯独老鼠们快乐。

美元打折成便士,那天,我主动要求把阿莱特的地卖给他时,哈兰这么说。最终,我被迫更大幅度地压价才把这块地卖给了科尔·法灵顿。律师安德鲁·莱斯特把文件带到赫明顿镇我当时住的宿舍里,在我签字的时候他笑了笑。他当然会笑。

大人物总是赢。我是个傻瓜,居然曾认为会有不同的结果。我是个傻瓜,我曾经爱过的每一个人都为我的愚蠢付出了代价。

有时候,我心里纳闷,萨莉·考特利是否回到了哈兰身边,或者,哈兰在失去了农场之后是否去麦克库克找她了。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香农的死可能结束了他们原先幸福美满的婚姻。毒药如水中的墨水一般扩散啊。

同时,老鼠们开始从护壁板里转移进来了。原先的正方形已经变成几近闭合的圆圈了。它们都知道这是后记,在一次无可挽回的行为以后,发生任何事情都无关紧要了。可是我会写完。我活着的时候它们不会得到我,最后小小的胜利将属于我。

我的棕色旧夹克挂在我坐着的椅子后背上。

手枪放在口袋里头。等我完成最后几页忏悔书的时候,我会用得着它。人们说,自杀者和谋杀者皆会下地狱。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完全熟悉地狱之路,因为最近这八年我一直都在地狱里。

我去了奥马哈,像我过去常说的那样,如果它真是一座傻子城市,那么,我首先就是个模范公民。我靠着卖掉阿莱特那一百英亩土地的所得开始买酒喝酒,甚至在酒价大幅跌价的情况下,我两年就喝光了所有钱。不喝酒的时候,我就去走访亨利一生中最后几个月所到过的地方:莱姆比斯卡那个屋顶上有蓝帽姑娘标牌的杂货店(那时小店已经关门,封掉的门上有个牌子,上面写着:该店属于银行所有,待售),还有加油站,多吉街上的典当铺(在那里我模仿儿子买了我现在口袋里的这把手枪)、第一农业银行奥马哈分行。那位漂亮年轻的出纳还在那里工作,尽管她的姓不再是潘马克了。

“我把钱递给他的时候,他说谢谢你。”

她告诉我,“也许他走上了歧途,可他的教养还是不错的。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我说,“但我认识他家里人。”

当然,我去了圣欧塞比亚天主教教养院,但是,我没试着进去,向女教师或女舍监或者不管什么头衔的人打听香农·考特利的情况。那是一幢冰冷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庞大建筑,厚厚的石头和在石头上切开的长条形窗户完美地表达了人们心中的教皇等级体系对女人所持有的看法。为数不多的怀了孕的姑娘们悄悄溜出来,眼神沮丧,耷拉着肩膀。望着他们,我便明白香农为何如此愿意出走的原因了。

让人觉得蹊跷的是,在胡同里,我感到自己的心跟儿子最贴近。这胡同紧挨着加乐汀大街药店和冷饮店(斯拉夫特的糖果和最佳的家制软脂奶糖是我们的特产),距离圣欧塞比亚天主教养院只相隔两个街区。那儿有个货箱,可是太新了,不大可能是亨利在等一位够胆大的姑娘用消息换取香烟时坐在上面的那只。不过,我还是权把它当成是真的。我喝醉的时候,这么假想就会比较容易。在加乐汀大街出现的大多数日子里,我的确是酩酊大醉。有时候,我佯装又是一九二二年了,是我在等待维多利亚·斯蒂文森。如果她来了,我就用整整一包香烟跟她做交换,让她为我带个口信:要是一个自称是汉克的年轻人现身打听关于香农的情况,告诉他走开,别烦人家。到别处去。告诉他,他父亲想要他回农场,也许两个人一起努力,他们还可以拯救农场。

不过,那个姑娘不是我能接触到的。我遇到的唯一的维多利亚是后来的版本。

那个维多利亚有三个漂亮的孩子,还有一个体面的头衔:哈雷特太太。那时候,我已经戒酒,在比尔特—莱特服装厂有了份差事,我跟剃须刀和用来刮胡子的肥皂又重逢相识了。有了这副体面的外表,她倒蛮愿意接待我的。我告诉了她我是谁,仅仅因为——如果我诚实到底的话——撒谎不是个选择。我从她稍稍瞪大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她注意到了我们父子相似的长相。

“哎呀,他可是蛮讨喜的,”她说,“而且为爱疯狂。我也为香农难过。她是个好姑娘。这像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不是吗?”

不过,她把悲剧发成了“交易一啊”这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回到过加乐汀大街,因为对我而言,阿莱特的谋杀已经破坏了这个毫无瑕疵的、年轻的奥马哈太太最初善意的动机。她认为这是浪漫。我纳闷,要是她听到我的妻子在被血浸透的麻袋里发出最后的尖叫,或者,要是她瞥见我儿子那张少了眼睛、缺了嘴唇的脸,她还会觉得这是浪漫吗?

在同样也被称为傻子之城的盖特威城的那些年,我有两份差事。你会说我当然有工作,不然就要在街头讨生活了。不过,比我诚实的人甚至在他们想戒酒的时候还在继续喝,比我体面的人到头来却睡在路上。我认为我可以说,经历了这么多年迷失的岁月之后,我又努力过上了踏踏实实的生活。有些时候,我真的相信就是这样,可夜里躺在床上(听老鼠在墙里奔跑——他们是我常年的伙伴),我知道真相:我还在努力要打赢。甚至在亨利和香农死了之后,在我失去农场之后,我还在努力要打赢井里的尸体。她,还有她的仆从们。

约翰·汉拉罕是比尔特—莱特工厂的仓库工头儿。他不想雇用只有一只手的男工,可我恳求他让我试一试。当我向他证明,跟拿他工资的别的员工一样,我也可以拉起装得满满一集装货架的衬衫或工作服时,他便接受了我。我干了十四个月的拖运工,常常一瘸一拐地回到住宿地,背脊和残肢火辣辣得疼。可我从不抱怨,我甚至抽出时间来学习缝纫。就是在午饭时间(实际上只有十五分钟)和下午的休息间歇,我也做。别的男工出去到卸货码头抽烟,讲黄段子,我却在自学怎么锁边,一开始,先缝我们的麻布货袋,然后就缝公司的主要存货,也就是工作服。最后,我发现掌握了窍门后,我甚至还可以装拉链,这本事在服装流水线上算是不小的技巧了。我会把残肢压在衣服上,把衣服定好位,同时用脚操作电动踏板。

缝纫的报酬比拉集装货架要高,而且,对我来说也更轻松一些。不过,缝纫楼层漆黑幽深,干了四个月左右,我就开始看到老鼠们在一堆堆的、刚刚染成蓝色的劳动布上面奔跑,或是蹲坐在运货的手推货车下面的阴影里。

有几回,我叫我的同事们留意那些鬼东西。他们却声称没有看到。也许他们真的没看到。我倒认为,更有可能是他们担心缝纫楼层会被临时关闭,好让灭鼠的人进来工作,缝纫人员会因此丢掉三天或甚至一周的薪水。对于有家有口的工人们来说,关门几天算得上是灾难。对他们而言,告诉汉拉罕先生我有幻觉非常容易。我理解。当他们叫我疯威尔弗的时候,我也能理解。可这并不是我放弃不干的原因。

我放弃,是因为老鼠们源源不断地进来。

我一直在存钱,准备在寻找另一份差事的时候靠它过日子,但事实证明并不必要。离开比尔特—莱特工厂三天后,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份广告,奥马哈公共图书馆招聘图书管理员——这岗位必须要有推荐信或者学位。我没有学位,但是,我一生一世都在坚持阅读,而且假如一九二二年教会了我什么,那就是如何欺骗。我伪造了来自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市和斯普林菲尔德市公共图书馆的推荐信,谋到了这份工作。我确信夸尔斯先生迟早会核对这份推荐信,然后发现我在造假,因此,我只好努力工作,争取使自己成为全美最优秀的图书管理员,这样,当我的新老板发现欺骗一事时,我干脆就求他宽恕,希望得到原谅。不过,并没有当面对证这样的事。我在奥马哈公共图书馆已经干了四年。从理论上说,我认为自己现在还保有这个岗位,尽管我已经一周没上班,也没有打电话请病假。

是因为老鼠,你知道的。它们又在那里发现了我。我开始看到它们蹲伏在装订室一堆堆的旧书上,或者沿着库中最高的书架东窜西跑,会心地往下朝我看看。上周,在文献室,我为一名上了年纪的读者拉出一卷《大英百科全书》时(这卷内容是从Ra到St,毫无疑问,含有一个条目“褐鼠”,更不用说“屠宰场”了),我看到了一张饥饿的、灰黑色的脸从书架的空白处盯着我看。正是那只咬断了阿刻罗伊斯奶头的老鼠。我不知道怎么可能会是那样——我肯定我已经弄死了它——但是现在不用怀疑了。我认识它。我怎能不认识它呢?有一片麻布,沾有血迹的麻布钩在它的须子上。

发套!我把这卷《大英百科全书》拿给了那位老太太(她披了一件白色貂皮长围巾,那东西又细又黑的眼睛冷冷地看着我)。

然后,我干脆走到外面去了。我在街上游荡了几个小时,最后来到了这里,木兰花旅馆。之后我一直待在这家旅馆,把我做图书管理员——这份工作已经无关紧要了——攒下的那些钱开销着,写我的忏悔,这才是重要的事。我——一只老鼠刚刚在啃我的脚踝。好像在说,快点儿,时间快到了。袜子上开始渗出一点点血迹。这并没有扰乱我的心神,丝毫也没有。我见过比这更多的血;一九二二年,有一个房间到处都是血。

此刻我想我听到了……难道是我的想象吗?不。

有人来访。

我堵上了管道,可老鼠还是逃脱了。

我填上了井,可她还是找到了出路。这次我认为她不是一个人。我想我听到两组蹑手蹑脚行走的脚步声,不是一组。或是——三组?难道是三组?难道本来会在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里当我媳妇的那个姑娘也跟他们在一起?我想是的。三具尸体沿着过道,轻手轻脚地来了,他们的脸(剩下的部分)因为老鼠的啃啮而变形,阿莱特的脸还是侧向一边……被一头垂死的奶牛踢中。

脚踝上又被咬了一口。

又一口。

管理人员怎么能——嗷!又一口。不过,它们不会打赢我。

我的来访者们也不会,虽然此刻我能看到门把在转动,我能闻到他们的气味,剩下的肉悬挂在他们的骨头上面,发出屠宰的臭气宰枪上帝啊它在哪停止啊,让它们停下《奥马哈世界先驱报》,1930年4月14日图书管理员在当地旅馆自杀身亡旅馆安保人员遭遇离奇现场奥马哈公共图书馆管理员,威尔弗雷德,·詹姆斯的尸体于周日在当地的一家旅馆被发现,其时,旅馆工作人员正努力与其取得联系,但未获回应。附近房间的住户一直在抱怨“闻到一股臭肉般的气味”,周五下午晚些时候,该旅馆的一位女服务员报告,说听到“一名男子低沉的喊叫声,似乎痛苦万分”。

旅馆安保主任反复敲门之后,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便用万能钥匙打开了房门,发现詹姆斯先生的尸体趴伏在房间的写字台上。

“我看到了一支手枪,推断他自杀了,”

这名安保人员说,“但是,没有人报告曾听到过枪击声,也没有闻到枪开过的火药味。检查枪支时,我断定,它是一把保养不善的点25手枪,但是子弹没有上膛。

“那个时候,我当然已经看到了血。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场面,也再不想见到。他把自己全身都咬遍了——胳膊、大腿、脚踝,甚至脚趾。这还不够。显而易见,他一直在忙于某种写作计划,不过他把纸张也都嚼光了。满地板都是。看起来像是老鼠啃完纸张为了做穴留下的。最后,他咬破了自己的手腕。我相信他就是因此而身亡的。他一定是疯了。”

撰写这篇报道的时候,詹姆斯先生的身世仍然鲜为人知。奥马哈公共图书馆图书管理主任罗纳德·夸尔斯在一九二六年下半年招录了詹姆斯先生。

“显然他运气背,少掉了一只手,成了残疾人,可是他了解书,又有很好的推荐。”夸尔斯说,“他平易近人,但总是与他人保持距离。我相信,在申请这儿的岗位之前,他曾在工厂干过活,他还告诉同事们,在失去手之前,他曾在赫明顿县拥有一个小农场。”

《世界先驱报》对这位不幸的詹姆斯先生很感兴趣,并向可能了解他的读者征寻信息。他的尸体目前停放在奥马哈的陈尸所,等待其亲友来处理。

“如果没有亲友出现,”据陈尸所的塔特绍尔医生说,“我认为他将被安葬在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