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艾卜努卜等候的第十天,收到消息说奈荷贝特终于将援军集合完毕,正要率军北行,预期两周内到达艾斯尤特。这消息大大鼓舞了士兵,一个个立即由麻雀变成了勇敢的雄鹰。为了庆祝这一大好消息,塔努斯下令备足酒肉,犒赏士兵。当晚,篝火点燃,炊烟升起,火点如同繁星一样布满艾卜努卜村外的田野。空气里到处都是烤羊肉的香味,战士们欢歌笑语,狂欢到很晚才回营休息。

我将女主人和王子留在龙船甲板上,上岸去见塔努斯。他召集手下各路将领召开最终战事会议,想邀我也参加:“你这个老鬼,总是有那么多鬼点子。或许你能告诉我们怎么能击沉那些陆地上驶来的舰队。”

我们一直讨论到后半夜,这次我并没有提出什么有价值的建议。夜已深了,要回龙船已经太晚了,于是塔努斯给了我个草垫子,让我在他营帐的一角铺好睡下。第二天天不亮我就醒了,这是我多年的习惯,但是塔努斯比我更早,他早就起床出了营帐。帐篷外面,士兵们也都开始活动了。我真为自己的懒惰感到罪过,于是赶紧钻出帐篷,看黎明一点点降临在这片沙漠上。

我爬上营地后面的那座山。站在山顶先往河面上看,想看看龙船。可是篝火的青烟与河面的薄雾融在一起,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了。船上的照明灯亮着,却越发显得水面上一团黑。天还是太暗了,我离得也远,分辨不出女主人在哪艘龙船上。

然后我转向东边,看到光线开始从沙漠上升起来,发出珍珠似的光泽。光线越来越强,衬出沙漠的柔和与可爱,远处的山丘变成了紫红色,沙堆也渡上了一层浅紫色。空气清新,野旷天低,似乎一伸手就可以触到地平线。

这时我注意到,远处的地平线上似有一团云,悬浮在湛蓝清透的天空下。那云团很小,还不及我的拇指肚大,我并没有在意,视线掠过它投向别处,后来又移回到这团云上。起初我一点都没觉得有什么异常,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我才有所警觉,意识到这云团在向前移动。

“太奇怪了,”我大声地咕哝道,“可能是喀姆新风要来了。”但这季节不是刮喀姆新风的时候,之前也没有什么强气流,没有丝毫沙漠风暴即将来临的征兆。那天早晨的天气既清爽又温和。

就在我迷惑苦想的时候,远处那片云散开变大了。这云是连着地面的,不是悬浮在空中的,但是它动得很快,铺得也越来越开,不像是地面上我见过的东西。鸟群可能会移动得那么快,蝗群可能会像这样厚压压地铺满天空,但这绝不是鸟,也不是蝗虫。

云团呈黄土色,起初我并不相信这是飞扬的尘土。我曾经见过成群迁徙的羚羊,疾奔着穿过一个个沙丘,但它们从来不会扬起这样的尘雾。可能这是大火引起的烟雾,但沙漠里没有东西能引起大火。那么它只能是尘土,虽然我还是没办法完全相信。这东西越来越快,越来越近,我瞪大了眼睛,惊愕又敬畏地盯着它。

突然我看到这高耸的云团底部有东西闪烁着光芒。我立刻就想到了阿蒙拉迷宫的幻境,与这情景一模一样。那次我见到的是幻境,而这次却是真实的。我慢慢意识到,那些闪烁的光束是盔甲和青铜刀剑反射出来的。于是我撒腿就往山下跑,边跑边大喊危险,但声音淹没在风声中,没有人听得到。

这时我听到下面军营中响起了战号。高处站岗的哨兵终于看到了朝我们逼近的尘雾,拉响了警报。这喇叭声也曾出现在我的幻境中。警报声非常尖锐,似乎要刺穿我的耳膜,劈开我的头颅,我的血液都跟着发抖,心头不住颤栗。结合我的幻境,我知道,今天是决定命运的一天,一个王朝就要垮掉了,这群东方来的蝗虫会吞噬掉埃及的一切。我心里全是恐惧,因为我的女主人和她的孩子正是这个王朝最关键的一部分。

山下的军营一阵混乱,士兵们纷纷跑去拿兵器穿盔甲。他们像是被人捅了蜂房的蜜蜂,拥作一堆,一片混乱。士兵的喊声,将领的叫声都淹没在了刺耳的号角声中。

我看到一群将士簇拥着将法老从帐篷中带出,很快领他到山腰斜坡上,王座早已靠着岩石固定放好,这位置可以俯瞰到整个平原和宽阔的河面。将士们把国王抬到王座上坐定,把弯柄杖和连枷分别放到他双手中,并为他戴好高高的双皇冠。法老坐在那里,脸色灰白,似一尊大理石雕像。在他身下,各路兵团摆出阵形。塔努斯练兵严谨,所以部队只是在战号响起时出现了片刻的混乱,很快就已整装待命。

我顺山往下跑去,跑到国王身旁,塔努斯领主的部队行动迅速,等我刚跑到王座跟前,部队就已经在平原上部署妥当,盘成蛇状,等待那团黄色尘雾的到来。

克拉塔斯带领一个师的部队守在右翼。我从山坡上一眼就认出了他高大的身影。他部下的各路指挥都聚在他周围,河面微风吹过,他们头盔上的羽饰迎风摆动。塔努斯和他的军队就在我的正下方,离得很近,我都能听到他们的谈话。他们讨论的是敌人的行进情况,语气非常严肃。

塔努斯此次部署军队采用的是经典阵式。前排先锋是健壮的长矛手,盾牌交错放置,长矛枪头抵住地面。铜制的枪头在早晨的阳光下闪着青光,持矛的战士个个神态庄重,镇定从容。长矛手后面是弓箭手。弓已拉满,准备就绪,每名弓箭手身后都站着一名箭囊手,背着箭筒,随时提供弓箭,在战场上,箭囊手还负责收集敌人射过来的箭,补充自己的箭筒。击剑手则随时备用,应对那些冲进来的敌兵,阻止敌人突破我们的阵形,也可趁势出击,攻打敌人阵型的弱点。

这样的布局有利于战场作战。几百年来埃及总结出了一些经典的防御战术。我对作战策略也有所研究,还写出了三卷战术战略的书籍,颇具权威,成为底比斯军官培训的必读书。

所以,看了塔努斯的部署,我挑不出任何毛病,信心因此大增。敌人怎么能打败我们这样一支训练有素、久经沙场的强大军队?更何况我们还有一位骁勇善战、足智多谋的年轻将领,从来没有输过一场战争。

可是我又看看那团旋转着奔来的黄色云团,心头便生出一股不祥之感,我的信心又动摇了。这团尘云般的敌人是以前从没见过的,在我们悠久自豪的历史当中,没有哪位将军碰到过这样的事情,这不同于传统的作战。我们面对的,到底是致命的要敌,抑或真如流言所传,这是群魔鬼?

此刻这旋涡样的云团已经很近了,透过那层尘土面纱,我能隐约分辨出云团里的形状。是一些船形异物,和囚犯说的一样,见此情形,我心中爬出一种神秘的恐惧,蠕虫一样爬遍全身每一寸肌肤。不过,这些异物却比水上任何一种船的体积都小,速度都快,它们的速度甚至超过了陆地上的所有生灵。

那群异物移动得很快,也很轻灵,像扑火的飞蛾,因此我很难把目光锁定在其中某一个上。那些异物飞快地转动,一圈接一圈,交织在一起,掩盖在扬起的云团中,等再次出现的时候,很难说清这是同一个,还是另外一个。因此没有办法数得清数量,甚至也没法猜测出这头阵先锋后又会是什么。它们身后是腾起的尘雾,一直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

我们的军队依然坚定地站在阳光下,但我却能感觉到将士们的惊愕和颤抖。塔努斯和部下的将领也不再谈论敌人了,而是默默地站着,恐惧地看着敌人在我们面前展开部署。

这时我注意到那团尘云不再向我们逼近。而是静止挂在空中,渐渐落定,变得清晰了,我这才能隐约辨认出那些冲锋前阵的车辆。但同时我也大为困惑、惊恐不安,因为我看不出前方来敌究竟有多少,一千人?也许更多。

我们后来才知道这短暂的停军也是牧人国王的进攻计划,但当时我们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正是利用这片刻的间歇重新部署,鼓舞士气,发起冲锋。

可怕的寂静弥漫在我军中。太静了,静得连微风穿过岩石吹过山脚的声音听起来都格外喧闹。全军上下都一动不动,只有每支部队前竖立的战旗在随风飘动。我看到阵列中间飘动的是蓝鳄团的旗帜,心中稍许有了安慰。

慢慢地,那云团似的尘土终于落地,喜克索斯人那些奇特的船只一排排呈现在我们面前。毕竟离得还远,没办法看得真切,但我看出后面的要比前面的更大。船篷是用布或皮革样的东西制成的,像是风帆。从这些船上,敌人正往下卸东西,大概是很大的水罐,然后搬到前面。我真想不出这是什么样的人,能喝掉这么多的水。这些异族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叫我迷惑,百思不得其解。

寂静、等待,我全身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都因此紧绷,突然,对方行动了。

喜克索斯阵列的前锋中忽然有奇怪的车辆朝我们冲来。稍作休息后,他们现在的速度似乎是加倍了,快得惊人,引得我方军队嗡嗡议论。等车队走近了,我们看清每辆车都由两匹奇怪的野兽拉着,顿时军队发出一片惊愕的喊声。

这野兽气势非凡,有野羚羊那么高,也有野羚羊那种坚硬的鬃毛,竖立在弓形的脖子上,但头上没有野羚羊的角,外形也优美得多。这野兽的眼睛很大,鼻孔往外翻张着,腿很长,还有蹄子,它们阔步飞奔在沙漠里,展现出一种罕见的美。

即使是多年以后的现在,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见到马时的惊悚,依然感觉到当时的颤栗。当时,盯着这些神奇的野兽,我脑海中浮现出追猎印度豹时的美丽画面。但同时我们对这种动物又充满了恐惧,我听到旁边有位军官叫道:“这些怪物肯定要杀人,吃人肉!我们怎么招惹上这种可怕的事?”

一想到怪兽要扑到我们身上,像狮子那样将我们吞掉,全军各部就立刻恐慌起来。但是为首的那辆车却没有径直冲过来,反而调转方向与我们的前锋平行着飞跑了一阵。我看到了车身下面旋转的圆盘,惊愕不已。起初有一阵,我脑子里一片空白,目瞪口呆,根本没法接受这样的事情。我第一眼看到战车时,分不清是车自身就会动还是马拉的缘故。两匹马之间有一条长轭,连接着车轴(我后来才知道这名字),车前高高竖立着一块镀着金叶子的挡板,侧面的两块挡板比较低,方便弓箭手两面发箭。

我只是扫了这些一眼,就很快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那几个旋转的轮盘上,这东西竟能让战车在崎岖的地面上行驶得平稳又迅速。千年以来我们埃及人一直是地球上最文明、最先进的民族,我们的科技水平、宗教文化遥遥领先于其他各国。然而,集我们所有的智慧和学问,竟没有想到过这样的发明。我们的橇车靠的是牛拖着木板蹒跚前进,或者人力拉着大堆的石头在笨重的木质滚轴上移动。

这是我平生见过的第一个轮子,我就这么直勾勾地盯住它,被它的简洁和美丽所吸引,我的脑海里像有一道火光闪过,当即就明白了它的原理和功能,于是责怪自己竟从没有想到过这一点。这真是造物天才的杰作啊,那一刻我意识到我们注定要败在这伟大的发明面前,就像下王国那群叛军湮灭在车轮之下一样。

金色战车飞到我们面前,距离保持在一箭之外。我的目光跳过那些神奇旋转的轮子,掠过那两只拉着战车的凶猛可怕的动物,落在战车座舱中的两名男子身上。很明显,其中一名是车夫,他倾着身子探过挡板,拉着一条拴住野兽头部的革绳,似乎是用来控制野兽行进的。站在他后面的那位高个子则气派十足,应该是国王了。

那人黄色皮肤,鹰钩鼻子,我一眼就认出他是亚洲人。胡子又黑又密,卷曲散乱,用彩带缠着,垂到胸甲旁。他身上的盔甲呈鱼鳞状,发出青光,头上戴着高高的方形王冠,上面配有奇特的金铸神像,还镶有珍贵宝石。他的武器都挂在手边的战车侧板上,剑鞘由皮子和金子做成,剑是宽刃的,剑柄则由象牙和银子做成。剑的旁边挂着的两个皮制箭囊,里面装满利箭,每把箭杆上都饰有鲜艳的羽毛。后来我才知道喜克索斯人非常喜爱华丽的颜色。那国王身边的架子上放着弓,弓形很奇特,我从未见过。我们埃及人使用的弓呈简单的弧形,而喜克索斯人的弓上下两支一直向后弯到末梢处。

战车沿着我们的前排阵线飞奔,那国王倾身将一杆长矛插在地上。这长矛上系着深红色的细长三角旗,我周围的人都不安地低声嘟哝:“他在干什么?那杆长矛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宗教意义吗?还是挑衅?”

我盯着那迎风摆动的三角旗,一片茫然,想不通这意味着什么。战车继续滚动,仍然是在箭程之外,那戴王冠的亚洲人又插下了第二根矛枪,然后驱转车轮回来。他刚才就看到了坐在宝座上的法老,这会儿折回来停在法老对面。那几匹动物流了不少汗,腰窝部分堆着汗沫,像是蕾丝饰带一样。大眼睛剧烈地翻动,鼻孔向外翻张,露出里面红色的黏液。长长的脖子一阵抖动,头点了几下,鬃毛跟着飘动,像阳光下美女的饰带一样飞舞。

那喜克索斯人开始向埃及上下两王国神圣的统治者,拉之子法老麦摩斯打招呼,神情举动很是轻蔑,他讽刺性地抬起一只裹着铠甲的手臂,随意挥动一下,然后放声大笑。此时我们已完全明白他的意图,这几个动作不啻于用标准的埃及语言明确地告诉我们他要挑衅。那肆意嘲弄的笑声飘向我们,军队中有些士兵发出愤怒的咆哮,像是闷热夏季中从远处天空里传来的雷声。

我感觉到山脚下我方军队有所行动,低头看时,塔努斯正往前迈出一步,举起大弓莱妮塔,用力拉紧放出一箭,箭迅速在蓝白色的天空中画出一道弧线。喜克索斯人虽在其他弓箭射程之外,但是莱妮塔大弓却可以射得到。箭像猎鹰一样,向那亚洲国王的胸膛扑去。全体官兵都屏神凝息,惊叹此箭的射程、力道和精确。箭飞到了三百步之外,就在要射中目标的一刹那,那喜克索斯人举起铜盾,箭头立刻扎进了盾中心。那人竟能如此轻易地避过去,还带着几分不屑,我们大吃一惊,不知所措。

然后那喜克索斯人抓起身旁架子上那柄形状奇怪的弓,拉满放箭,动作迅速。这箭比塔努斯射得更高,像长了翅膀一样,从塔努斯头顶飞过,朝着我落下来。我动弹不得,来不及想办法避开,以为定会射中自己,不料这箭却掠过我的头顶,射进我身后法老宝座底部的松木支架中,这明摆着是侮辱我们,那喜克索斯国王再次狂笑,驱转战车,掉头跑回主力部队。

那一刻我知道了,我们这次注定在劫难逃。我们怎么能抵挡住这些飞速行驶的战车?那些奇怪的弓如此轻易就打败了全军中最优秀的射手,那么我们又怎能挡得住?产生这种可怕想法的,不止我一个人。当这群战车骑兵开始向我们的平原扩张时,当他们飞奔着挥手朝我们轻蔑地打招呼时,埃及大军中就发出了绝望的哀号。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些下王国篡权者的部队还没打仗就四散而逃,为什么他剑未出鞘人已毙命。

很快,敌军战车汇合到了一起,分成四队并排前行,径直朝我们奔来。此刻我才猛然惊醒,赶紧沿着山坡向下猛跑,冲到塔努斯身边,气喘吁吁地对着他大声喊:“那些三角旗的矛枪,指的是我们军队的薄弱点!他们的主力会从那儿,还有那儿,冲过来袭击我们!”

不知何故,喜克索斯人似乎早知道了我们的布兵顺序,还认出了我们各部兵力负责的范围。敌方国王矛枪所插的两点之间正是我们的精锐部队所在的位置。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可能有奸细或叛徒,不过当时情况紧急,来不及容我再多想。

塔努斯听到我的提醒后立刻行动,大声命令前方警戒队快速跑去拔掉那些三角旗。我真希望能早点拿掉那些旗,这样一来,我们就能用最强的那部分兵力与敌人搏斗,但是来不及了。我们的前哨还没跑过去,对方先头部队就飞奔过来击垮了他们。战车上敌人的箭法好得离奇,一些哨兵被箭击中当即毙命。

还有一些人则转身往回跑,想跑回阵营中来,却都是妄想。战车毫不费力就超过了他们。车夫控制着疾驰的马队,并没有直接把我们那几个人踩在马下,而是在超出他们一臂之遥时,突然转向,这时我才注意到了敌人战车上的刀。刀呈镰形,从那些轮子中间旋转的木轴上向外伸出来,像是某种巨大的鳄鱼,张开了锋利的牙齿。

我看到有个士兵被那旋转的刀刃刺中,顷刻之间他就化成了一团血红的云,一只胳膊被高高抛上天空,其他残骸都被掷到岩石地上,战车却丝毫没有停顿,继续往前飞奔,仍然汇集在一起,径直朝着我方防守薄弱的地方冲过来。我听到克拉塔斯大喊着下令增强防御,但为时已晚。

一队战车方阵冲向我们用矛枪和盾牌筑成的防御墙,他们竟然轻而易举就冲了过来,仿佛这道防线跟河面上的雾水一样缥缈。我们的作战阵式曾经抵挡住了叙利亚精兵强将的进攻,可眼下一秒钟之内,就被击破冲散。

敌人像踩嫩芽一样,把我们最强壮最勇敢的士兵踩在铁蹄之下,转轮上的刀刃刺穿了我军士兵的盔甲和身体,敌人从高高的战车里面,射来雨一样密集的箭和标枪,突破我们的防线,穿过我们的阵形,冲进我们的后防,继续横冲直撞,驱车攻击,把密集的雨箭射向我们毫无防卫的后方部队。

我们的军队正欲准备应对敌人对后部的袭击,这时又有另一支战车方队从前方原野上冲了过来。敌人的第一次袭击就把我们全军隔成了两部分,把塔努斯与右侧的克拉塔斯隔断。而这支紧随其后的车队则把我军兵力割成更多部分,将我们一块块孤立起来。我们不再是一个紧密的整体,百十来人的一群将士,只能背对背紧挨着,抱着必死的决心孤军作战。

喜克索斯人的战车队掀着尘土穿过原野冲过来,一队接一队,似乎无穷无尽。先遣部队都是只有两个车轮的轻骑车队,后面则是四轮的重型战车,每辆车上有十个人。车两边都有厚厚的羊毛屏风挡着,我们的箭射过去,落在这厚厚的软羊毛上,发挥不了任何作用;我们手持长剑的击剑手,也击不到站在高高战车里的敌人。而对方的箭却如雨点落在我军阵营中,将我们的战士打得四散,等我们某个将领重整士兵反攻他们时,战车又跑到了射程之外。他们用那些可怕又可恶的弓,射散我们的进攻,而趁我们后退时,却策马驱车冲向我们。

我深深地意识到,这场冲突成了一场大战,一场大屠杀。右侧克拉塔斯的那支部队,死伤无数,幸存的战士也已经射尽了手中最后一把箭。敌人根据头盔上的羽翎认出了哪些是我们的领队指挥,用箭将他们逐个射倒。我们的士兵没了弓箭也没了将领,全面溃败,他们丢下武器向河边逃跑,但又怎能快得过喜克索斯的战车?

溃军逃到山丘下塔努斯的那支部队,恐慌互相感染,军队混成一团,敌军车队追过来,像野狼围堵羊群一样将他们围住。

在这血肉横飞、溃不成军的混乱中,只有蓝鳄团士兵还围着塔努斯坚定地守在一起,只有蓝鳄团的旗帜还竖立不倒。塔努斯一队人就像是座小岛,矗立在洪水般溃退的人流中,即使战车都没能将他们冲散。塔努斯凭着一名优秀将领的直觉,将蓝鳄团士兵集中在一起,拉回到山上的岩石堆里,致使喜克索斯的战车无法接近。蓝鳄团士兵成了围着法老王座的一堵墙、一道堡垒。我就在国王的旁边,所以成了这道英勇环墙的中心。我很难立住站稳,因为身边战士们蜂拥成团,奋战挣扎,他们随着战势浪潮退退进进,像是挂在岩石上的海藻,随着海浪潮汐摇摆不停。

我看到克拉塔斯从已然溃败的右翼杀出一条路,来到我们这边。他戴着羽毛头盔,引来喜克索斯人无数飞箭,蝗群一样密密地绕着他的头部,不过他并没有受伤,我们开出一道小缝让他进来。他见到我,开心地大笑起来:“呸,塞特刚拉出的热屎蛋!泰塔,这是不是要比为小王子建造宫殿惊险得多啊?”克拉塔斯虽然总想说些俏皮话,但绝不是个幽默之人,况且我当时挣扎着努力站稳,没有办法回答他。

他和塔努斯在王座附近相遇。克拉塔斯咧着嘴傻子一样朝塔努斯笑了笑:“好在我没错过这场仗,回头我还想要一个喜克索斯橇车呢。”克拉塔斯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技师,到如今他还以为那战车是某种形式的橇车,想象力仅限于此。

塔努斯用剑柄轻敲了一下克拉塔斯的头盔,表示问候。塔努斯脸上的表情非常严峻,毕竟,他这个将军刚刚丢了一场战争,丢了一支军队、一个帝国,不过,他仍刻意用轻松的语调跟克拉塔斯说:“我们今天到此为止,准备收工。咱们倒要看看,这些喜克索斯怪物游起泳来是不是也跟跑起来一样快。撤回河上!”说毕,两位大将肩并肩挤出一条路,朝我身边的王座挤过来。

我的眼睛越过他们的头顶,穿过这道小小防御圈,看到远处我们的残军正往河边撤退,敌人的战车则成群追在后面袭击他们。

我看到喜克索斯国王那架金色战车驶出了方阵,劈开一条路朝我们驶过来,把我们的士兵践踏在飞扬的马蹄之下,轮子上的刀将他们搅得血肉模糊。快跑到我们的岩石堆时,车夫一拉绳子,马后腿站住,前蹄跃起一跳,停住了。那喜克索斯国王仍是稳稳站在踏板上,他抓起大弓,拉弓发箭,看样子似乎瞄准了我。我正欲闪身躲避,猛然想到这箭意不在我。箭嗖一声从我头顶飞过,我转身看时,它已射进了法老的胸膛,一半的箭都埋进了肉里。

法老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在王座上踉跄几下,摇摇欲坠。箭插在胸部,将伤口堵严,因此并没有流血,但是箭上的翎毛已染成了鲜红色。法老向侧一滑,朝着我跌了下来,我张开双臂迎上去接住他,仰倒在地,我没有看到喜克索斯国王的战车跑开时的情景,却听到了他嘲讽的狂笑声,那笑声随着战车驶走而越来越远。

我抱着国王,塔努斯俯身问我,“有多严重?”

“他要死了。”这话不假思索就到了我嘴边。无论是箭射入的角度还是伤口的深度,都意味着只可能会有一种结果,但是话到嘴边我又吞了回去。我知道,如果军队得知连埃及国王都被敌人杀了,那么士气就会全失。于是我说:“伤势较重。但如果我们能把他带回到龙船上,就可能会慢慢康复。”

“拿盾过来!”塔努斯吼道,盾拿来了,我们轻轻地把法老放到盾上。法老身上仍然没流一滴血,可我知道他的胸腔此刻就像是塞了个酒罐一样,有液体汩汩流淌。很快,我摸到了箭头,不过还没有从他的后背上露出来。箭头仍然深深埋在他的肋骨里。我猛地一下把突出来的箭杆折断,给他盖上他的亚麻披肩。

“泰塔,”他低声说着,“我还会见到我的儿子吗?”

“会的,万能的埃及王,我对你发誓。”

“那么我的王朝会延续下去?”

“会像阿蒙拉迷宫预言的那样的。”

塔努斯吼道:“来十名壮士!”士兵上前,用这副临时凑成的担架,把国王抬了起来。

“围起来!蓝鳄团,靠着我!”蓝鳄团士兵迅速把盾交错联结,围城一堵墙护住国王。

塔努斯疾步奔向那面仍然高扬的蓝鳄团军旗,把它从旗杆上扯下来,在腰间缠了几下,打上结系牢。

“喜克索斯人要是想要这面旗,就来我这儿取吧。”他呼喊着,手下士兵也呐喊应和,壮着声势。

“现在大家一起!回到船上!快!”

我们一离开那岩石地的掩护,敌方战车就立刻冲了过来。

“别管敌人!”塔努斯看出了诀窍,“杀那些动物!”

第一辆战车向我们冲来,塔努斯拉动莱妮塔大弓,其他射手也学着他,一起放箭。

射出的箭有一半都偏离了目标,因为我们是崎岖的地面上边跑边射的,弓箭手都累得气喘吁吁。有一些箭射中了战车的车体,箭杆有的折断,有的卡进了木板里。还有一些击在马胸部罩着的铜盘上,四散飘落。

只有一支箭射得准、扎得牢。是从莱妮塔大弓中射出的,箭带着翎毛在风中唱歌,射进后面那只马的前额上。那马迅速瘫倒在地,把另一匹同行的马也拖倒在尘土里。战车登时翻了个筋斗,车里的人也从座舱里甩了出去,后面的战车急转调头,以防也遭此命运。我军队伍中响起一阵欢呼声,步调也更快了。这是在这可怕的一天中我们取得的第一次胜利,蓝鳄团为之一振,备受鼓舞。

“跟着我,蓝鳄团勇士们!”塔努斯大吼一声,然后,他开始放声高歌。围在他身边的勇士立刻响应,用力喊出他们的圣战曲。焦急加上焦渴,士兵的声音听起来粗哑又刺耳,一点曲调和美感都没有,但却是振奋人心、沸腾血液的声音。我转过头来跟他们一起唱,我的声音高昂清澈,甜美悦耳。

“荷鲁斯保佑你,我的小云雀。”塔努斯朝我打趣,我们飞奔着跑往河边。战车又朝我们围过来,他们看到了同伴刚才的命运,所以这回似乎谨慎了一些,这可是一整天来敌人第一次表现出谨慎。很快战车就堵住了跑在前面的三个士兵,然后以V字形展开,迎面向我们包抄过来。

“朝那些野兽的头部射箭!”塔努斯喊道,同时发出一箭,又有一匹马应声倒下。战车跟着栽了个跟斗,摔在石头地上,摔得七零八碎,剩下几只围过来的战车赶紧掉头走开。

我们穿过那辆击垮的战车时,有几个人跑上前去,朝那两匹倒在地上的马狠狠刺了几枪,似乎是用报复一下,发泄心头对这些动物的恨意和迷信般的畏惧。他们又杀掉跌落下来的战车士兵,却没有表现出来那么强烈的恨意。

由于已有两只战车遭毁,喜克索斯人似乎不敢再轻易袭击我们这支分队了,于是我们加快速度朝河岸奔去,向着岸边大片的泥泞地和洪水冲出来的壕沟跑过去。那个时候,我直觉意识到,敌人的战车不敢跟着我们进入泥泞湿地,我想我应该是军中唯一一个意识到这点的人。

我在国王担架的一边跟着跑,隔着担架,我看到我军士兵体力都已不支,这场战争,将以我们的失败而结束。

此刻,只有我们这支队伍还比较有凝聚力,剩下的埃及各队士兵全都如惊弓之鸟,成了乌合之众,他们盲目地顺着人潮在平原上奔来奔去。多数人都把武器扔到了一边。战车开过来时,他们就举起双手跪下求饶,而喜克索斯人却并不因此就心生仁慈,他们甚至不愿在这些人身上浪费一支箭,索性直接驱车过来,用旋转的轮刀把他们绞成碎片,还有的从战车里探出身来,拿长矛扎过去把他们刺倒,或者用重头棍棒朝他们头部猛砸下去。有些遇难士兵身上插着矛枪,拖在战车后面跟出老远,敌人才撤回矛枪,尸体便抛落在战车扬起的尘土中。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屠杀场面。我读过的所有有关战争的书籍中,都没有类似的描述。喜克索斯人就这样屠戮着我们的人民。艾卜努卜的平原成了一片镰刀砍过后的高粱地,散放着一堆堆的我军尸体。

一千年来,我们的军队战无不胜所向无敌。而今天在艾卜努卜的平原上,属于我们的时代走到了尽头。蓝鳄团士兵在成堆的尸体中挣扎着高歌前行,我也跟着放声歌唱,但眼睛里却蒙着耻辱的泪水。

我们马上就要到达前面的洪水冲出的灌溉渠了,这时,又有一支战车队从侧面朝我们围过来,三辆马车并排冲向我们。我们放箭过去,马车夫用劲鞭打着马,居然躲过了我们的乱箭。我看见塔努斯两次射箭,但对方战车不断躲闪变换方向,两次都没有射中。车队呼啸着冲过来,冲破我们用盾筑起的防护。

抬着法老担架的士兵中有两位被战车的轮刀绞伤,国王因而跌倒在地。我跪下来用身体挡住他,以防喜克索斯人用长矛刺他,所幸战车并未停留,或许是担心恋战久留反倒被我们围住。他们驱车跑远,待确定我方士兵无法用剑击中他们时,才重整车队,驱车回来,再次进攻我们。

塔努斯赶过来把我从地上拽了起来。厉声斥责道:“要是你死了,还有谁能给我们写英雄赞歌?”之后他喊来几名士兵,命他们抬起国王的担架,迅速向最近的壕沟跑去。

我耳边传来敌军战车再次驶过来的声音,但却没有回头看。平日里我向来跑得很快,这次却落在了担架的后面。我想跳过那道壕沟,但太宽了,一步没能跳过去,反而掉到了沟里,黑泥抹过了我的膝盖。跟在后面追赶我的马车撞在了沟堤上,一只轮子脱落下来,车身陷入了壕沟,差点碾在我身上,好在我及时躲向了一边。

敌人和战马陷入泥中,束手无策,无望地挣扎几下,就当即被蓝鳄团士兵刺死,我则趁机挣扎着走到那辆战车旁。

上边那只轮子还完好无损,在风中转动着。为了弄清它的结构,我把手放到轮上,感受一下它的转动。时间很急,我只停了约有三次深呼吸那么短的时间,但我已经懂了喜克索斯车轮的建造结构,并且还隐约意识到,自己可以将车轮改良一下。

克拉塔斯这时朝我大吼:“泰塔,你要是现在开始你的白日梦,会害死我们大家的。”

我猛然惊醒,顺手从战车里拿了一把那种向后弯的喜克索斯弓,又拿了支箭,想等以后再仔细研究。我挣扎着走出淤泥,刚过了壕沟,就听到身后又一支战车队赶了过来,隔着壕沟向我们放箭。

那几位抬着国王的士兵跑在前面,我则在百步之外,落在最后。身后那些敌军士兵在战车上高声吼叫,但他们没办法驱车追过来,只好隔着壕沟放箭。有一支箭擦着我的肩膀,几乎扎了进来,但箭杆又落在了一边,只在我肩上留下了一块紫色瘀伤,我是后来才发现的。

虽然远远落在后面,但我还是赶在到达尼罗河河岸前追上了国王的担架。河岸上挤满了这次战役的幸存者,几乎所有人都丢了武器,只有少数人没有受伤。大家都只有一个愿望,尽快回到船上。

等担架到了岸边,塔努斯把我叫到跟前,说:“泰塔,我现在把国王交给你,你带他回到龙船上,想尽办法救活他。”

“那你什么时候上船?”我问他。

“与我的士兵同在,这是我的职责。我必须竭尽全力去救他们,让他们上船。”说罢他转身大步走开,从岸上的人群中挑出将领,然后逐一下发命令。

我走到国王那里,跪在担架旁边,他还活着。我大致检查一下,发现他快要失去知觉了。他的皮肤像爬行动物那样又冷又粘湿,呼吸也很微弱。箭伤处虽然只渗出一道浅浅的血痕,但我把耳朵贴在他的胸膛上时,却听到肺里有血液随着呼吸汩汩冒泡的声音,而且嘴角也流出了一道血,像一条红色的小蛇,顺着下巴爬下去。我知道,要是能做些什么来救他,那就必须赶快去做。刻不容缓,我喊来一艘小船,带国王返回龙船。

士兵们把国王抬上小船,我在他旁边坐定,然后大家划桨朝抛锚停在水中央的龙船划去。

龙船上挤满了国王的随从。随行的妃嫔侍女,以及所有没有参加这次战役的朝臣和祭司,都站在船上看着我们驶过去。等走近了,我便认出了我的女主人,她脸色苍白,一脸担忧,拉着儿子站在人群当中。

龙船上的人低头望着我们的小船,一看到躺在担架上的国王,还有国王脸上那道我擦也擦不掉的血,就立刻爆发出一阵哭喊和哀号。女人们尖声恸哭,而男人们也像狗那样,绝望地号啕起来。

国王被抬上船放到了甲板上,我的女主人站得最近。身为王后,她得第一个赶来照顾国王。其他人都让出地方,好让她能弯下身子去擦国王身上的泥土和脸上流下的血迹。国王认出了她,喘着气叫出她的名字,要见自己的儿子。女主人把王子叫到跟前,国王怜爱地看着孩子,脸上带着温柔的微笑,他想摸摸孩子,却没有力气,抬起的手又滑回到了身边。

我命令船员把法老抬回寝处,女主人快步走到我身边,急切地低声问道:“塔努斯呢?他安全吗?泰塔,告诉我他还活着。”

“他很安全。什么也伤害不了他的。我跟您说过迷宫的幻境,今天这些都是有预见的。现在我必须得去看国王了,另外我还需要您的帮助。让女仆照顾迈穆农,您跟我来吧。”

我身上还沾着黑乎乎的泥,法老也是,他也掉进了那个壕沟。我让洛斯特丽丝王后和另外两名妃嫔为国王脱去衣服,擦洗身子,然后铺上干净的白色亚麻床单,让他躺好。交代清楚后,我回到甲板上,船员从河里拔上来几桶水,我就用这些河水把国王身子冲干净。我从来不许自己带着污垢灰尘就去做手术,因为我凭经验发现,污物会加剧感染,不利于病人康复。

在甲板上洗澡的时候,我一直看着东岸,我们的残军挤作一团,借助壕沟和泥泞湿地来保护自己。这支曾叫人无比自豪的强大军队,如今却这般可怜,我心里充满了羞耻和恐惧。这时我看到了塔努斯高大的身影,大步走在他们中间,所到之处,士兵们立刻从泥泞中站起来,重新集合,军队恢复了纪律。我甚至还一度听到风中传来了士兵们振作士气的呐喊声。

如果敌人这时派出步兵在湿地里展开屠杀,我军必定会全军覆没。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存,即便是塔努斯,要杀出来也是太难了。想到这里,我忧心忡忡地凝视着东方,不过却没有看到敌军步兵持盾持枪大举进攻的迹象。

艾卜努卜平原上还是尘土滚滚,可见敌军仍是在靠战车作战,并没有派出步兵团围剿塔努斯,因而塔努斯还能救回一些士兵,这算是在这可耻的一天中得到的些许安慰。这场教训我会铭记于心,也正因为此时的教训,才让我们在后来很多年后的战争中立于优势。战车可能会赢得一次战役,但若想巩固胜利,则必须靠步兵的力量。

河岸上的战斗现在全交给了塔努斯,而我则需要在龙船船舱里迎来另一场战斗——与死神的较量。

我回到国王寝处,悄声对女主人说:“我们并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塔努斯正重整军队呢,如果有谁能把埃及王国从喜克索斯人手中拯救出来,那这人非他莫属。”然后我转身面向国王,暂且把所有事情都抛到脑后,全心投入到我的病人身上。

我边检查伤口边喃喃地说着自己的内心想法,这是我的习惯。我用滴漏判断了一下时间,从国王中箭到现在,尚不到一个时辰,而伤口附近的肌肉却全都肿成了紫色。

“必须把箭拔出来。否则他活不过明天早上。”国王闭着眼睛,我以为他听不见我的话,可当我说时,他却睁开眼来,直直盯着我。

“我还有希望活吗?”他问。

“希望总是有的。”我故作轻松,连自己都听出了语气中的虚假,国王自然也知道。

“谢谢你,泰塔。我知道你会尽力救我的,我现在就宣布,即使医治无效,也赦你无罪,免受惩罚。”他这种宽宏大度很少见,我知道历代御医中,有好几个都因救不了国王的性命而被迫以死谢罪。

“箭头扎得很深。拔箭时会很疼,不过我会用麻醉药粉为您止痛。”

他问道:“我的妻子,洛斯特丽丝王后在哪儿呢?”女主人立即回答:“我就在这儿,陛下。”

“有些事情我要宣布。把所有的大臣和文书召来,记下我的诰令。”很快,这些人都进来,默默地挤在这又热又小的舱室里。

法老朝女主人伸出了手,命令道:“抓住我的手,仔细听我的话。”女主人俯身跪在他旁边,遵命握住他的手,国王喘着气,轻声对大家说:

“如果我死了,将由洛斯特丽丝王后代我儿摄政。认识她这么多年来,我已充分了解了她的为人,她性格坚定,判断力强。若非如此,我是断不会将如此重担委托给她。”

“承蒙陛下信任,谢大埃及国国王。”王后洛斯特丽丝低声跪谢。然后,虽然屋子里其他人都在听,法老却直接对她单独说道:

“你要选些贤明正直的人来辅佐你。你要教导儿子,我跟你讨论过的那些君王美德,你都要教给他。你知道,我的心思都在这件事上。”

“我会的,陛下。”

“等他长大了,能执掌王权时,不要握权不放,要把连枷和弯柄杖交给他。他是我一脉相传的血统,是我王朝的延续。”

“我会欣然遵从您的命令,他不仅是您做父王的儿子,也是我做母后的孩子。”

“你执政时,行事要英明,要关爱百姓。会有许多人想夺走你手中的王权,除了这支新的强敌喜克索斯人之外,甚至连你身边的近臣,也有觊觎王权的。但是你必须与他们斗争。保护好双皇冠,完好无损地交到我儿子的手中,你也要尊他敬他,亲口称呼他一声神圣的法老。”

国王停下来沉默了一会,我以为他已经有些意识恍惚了,但突然他又摸索着抓住女主人的手。

“还有一件事我要你去做。我的陵墓和祠庙尚未完工。现在,国家领土遭到侵犯,我们又败得这么惨重,陵墓和祠庙怕是也一样要受到威胁。除非我的将士们能抵抗住喜克索斯人,否则他们一定会洗劫底比斯。”

“我们请求神灵的保佑,愿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女主人喃喃道。

“我要你发誓,要亲眼看着我裹上防腐尸布,把我所有的宝藏都放入墓里陪葬,一切都要严格按照《死者之书》中的仪式去做。”

女主人沉默了。我想那个时候她就意识到法老交给她的这个任务是多么的艰巨。

他把她的手抓得紧紧的,指关节都变得发白,抓得她惊过神来,这才说道:“我发誓,对着您的生命和不朽的声名起誓,我对着各位朝臣和所有的家眷扈从起誓,我以您的保护神哈比的名义发誓,以三位圣神奥西里斯、伊西斯和荷鲁斯的名义发誓。”

王后洛斯特丽丝看了看我,眼神里带着哀怨的请求。我很了解她,一旦作出承诺,便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兑现。她这点跟她的爱人一样,塔努斯他们两个都束缚于道德法规。我也知道,为了她的诺言,身边追随她的人也得付出同样的代价。今天对国王的这份承诺,有一天会成为重担落在我们身上,王子迈穆农和奴隶泰塔也都一样逃不过去。可是,又能有什么办法叫她拒绝国王病床上的临终托咐呢?我朝她微微点点头。等以后我再好好细究这番誓言,字斟句酌,看看能不能做出稍微合理的变通解释。

“我对哈比发誓,对众神发誓。”王后洛斯特丽丝说道,声音温和却字字清晰,以后的岁月里,我曾千百次后悔,真希望她未曾说过这样的誓言。

国王满意地舒了口气,松开她的手。“那么,泰塔,来吧,我准备好了,不管神会给我安排怎样的命运,我都准备好了。只不过,让我再亲吻我的儿子一次。”

于是有人把英俊的小王子带到他跟前,我则顾不上那么多的礼仪,把满屋子的王公贵族都赶了出去。然后我给他调制了一剂麻醉药,我特意把药的剂量加大,因为我知道,病人若疼痛挣扎起来,手术刀稍一滑动,那我所有的努力都会前功尽弃。

他把药全喝下去,我等了一会,见他的瞳孔渐渐变小,上下眼皮慢慢合上,这才把王子送回到照顾他的女佣那里。

离开底比斯时我就料到可能需要处理箭伤,所以把我的手术勺都带上了。手术勺是一种弯曲勺型手术器具,是我自己的发明,不过迦萨和孟菲斯两地各有一个江湖郎中,竟然都声称这是他们自己的发明。我把手术勺和手术刀都在灯焰上加热消毒,然后用热酒洗净双手。

女主人看到我准备这些,说:“我觉得你用手术勺并不好,你看,箭头扎得很深,离心脏又很近。”有时候她说的话,让人觉得学生反倒超过了老师。

“可是如果箭留在肉里,肯定会坏死的。那像跟我把他的头从脖子上砍下来一样,他必死无疑。只有这么做我才有一线机会救他。”

我们彼此盯着对方的眼睛,相互看了一会,谁也没有说一句话。这情景就是当年阿蒙拉迷宫幻境中的一部分。我们真的希望幻境中的预言成真吗?

“他是我丈夫,是法老。”女主人抓住我的手一字一句地说:“救救他,泰塔。要是你能,你就救救他吧。”

我答道:“你知道,我会的。”

“需要我帮你吗?”她以前也经常这样帮我。我点头同意,然后俯身开始手术。

若要把箭头取出来,可能采用的方法有三种。第一种是直接拔出。我曾听人说过,大马士革一名医生将病人放在一棵小树下,把箭柄连在柔韧的枝条上,然后将病人挪离小树,靠树的力量将箭头猛地拽出。我从没试过这种残忍的疗法,因为我相信很少有人能受得了。

第二种方法是,将箭往里再推,穿过身体或关节处,使箭头在另一边露出来。这种方法需要用棒槌顶住将箭头挤出来,就像将钉子穿透木板一样,然后将箭头部分踞掉,箭柄抽出。这种治疗方法和第一种一样残忍。

我的方法就是这泰塔手术勺。我决定以我的名字来命名这种工具,一是因为有些人竟冒充说是自己发明的,二是也应该让后世人知道我的才能。

我先是仔细看了看从敌人战车里带回来的那把箭。我奇怪地发现箭头竟然不是青铜,而是打火石铸成的。当然,打火石更便宜,更容易大批量购买,不过,我还很少见到这样的将军,长途征战去攻打其他王国,竟然在武器上还这么节俭。这支打火石铸成的箭头充分说明喜克索斯人资源的匮乏,这可能是他们如此野蛮地发动战争攻打埃及的原因。战争要么是为了争夺土地,要么就是为了财产,可见喜克索斯人是两样都缺。

我只希望刺进法老胸部的箭头也是同样的形状和样式。我选了一对适合夹拿这种锋利尖石的手术勺。我带了许多手术勺,大小不一,我选的那对,能刚好扣住这种箭头,还能罩住箭上那可恶的倒钩。

此时,麻醉药已经完全发挥了药效。法老躺在云白的亚麻床单上,不省人事,折断的箭柄露在皮肤外面,有食指那么长,被他那层卷曲的胸毛遮住。我再次把耳朵贴近他的胸膛,听到他轻微的呼吸声和肺部血水的汩汩声,庆幸他还活着。我用一团肥羊肉擦了擦选好的手术勺,好让器具能比较润滑地进到伤口里面。我把勺先放在手边,然后拿起一把最锋利的手术刀。

洛斯特丽丝王后早已为我选好了四名强壮的守卫,我一准备妥当,就朝他们点头示意,这四人立刻抓住法老的手腕和脚踝,将他紧紧按住。洛斯特丽丝王后则从我的药箱里拿出一块木管,放进国王嘴里,一直塞到喉咙深处。这样一能保证他气管畅通,二能防止他因剧痛而乱咬,吞下舌头或者咬碎牙齿。

“首先我得把箭柄处的伤口切开拉大,这样才能伸进去够到箭头。”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将手术刀顺着箭柄划进去。法老全身顿时一硬,立刻就被那四名守卫毫不留情地按住。

我动作很快,因为我知道在这种手术中,若要救活病人,速度至关重要。我在箭柄两边各切开了一道口。人的皮肤既结实又富有弹性,会挡住手术勺,所以我必须把皮肤拨开,好让手术勺能穿过去。

我放下刀,拿起那对油腻腻的手术勺。顺着箭柄伸进去,手术勺很容易就进到了深处,只留下长柄在伤口外面。

法老此时不停地挣扎扭动,幸亏有这几名卫士牢牢按住。大颗的汗水从他全身的毛孔里流出来,他头顶上那稀薄的花发都粘在了头皮上。尖叫声透过木管从他嘴里传出,在船上不停回响。

我告诫过自己,在手术过程中不要去考虑病人的痛苦,我把手术勺继续往伤口深处滑动,一直到我觉得碰到了箭头的打火石。这才真正到了手术的关键部分。我紧紧握着这两把手术勺的把柄,像镊子一样,我抬起把柄将两个勺分开,在箭头处摸索,分别靠近箭头的打火石和倒钩,我希望是刚好能把它们完全套住。

我小心翼翼,同时抓住两把手术勺的把柄和露在外面的箭柄,将它们一齐拔出。如果倒钩没有套好,就会立即钩住法老的肉,那么套着箭钩的手术勺就会拔不动。所以当我感觉到勺和箭柄全都开始往外移动时,心头一阵轻松,差点叫出声来。不过,肌肉又粘又湿,阻力很大,我必须用尽全力去拔箭柄。

箭头、倒钩、还有箭柄上缠绕的那些芦饰,当我费力地把这些东西从法老胸膛里慢慢全部拽出时,他的痛苦达到了极点,叫声凄厉无比,表情惨不忍睹。麻醉药早已失效,他这痛,是硬生生的、火辣辣的、撕心裂肺的痛。我知道我在做的事情有多可怕,因为我都能感觉到肌肉的撕扯。

我也是满头大汗,汗水流进了我的双眼,灼得我视线模糊,但我不敢停下来,继续用力往外拔,突然,那带血的箭头出来了,掉在我的手里,一时之间我来不及收力,往后打了个趔趄,撞到了船舱壁上。我已筋疲力尽,靠住船舱壁支撑了一会儿,看着黑色粘稠的血从伤口处喷出来,却无力走过去,缓了一会儿,我才恢复了些体力,蹒跚着走过来止血。我在伤口处涂上珍贵的药和晶状的蜂蜜,然后用干净的亚麻绷带紧紧包扎起来。我一边做,一边吟诵着包扎伤口的咒文:

我把你绑起来,哦,塞特的作品;

我塞住你的嘴。

从我面前逃回去吧,血色的潮汐;

从我面前撤回去吧,死神的红花;

我把你赶回去,哦,塞特的红犬。

这段咒文专门用于刀伤箭伤引起的流血。任何伤都有专门的咒文,从烧伤到动物的抓伤咬伤,各不相同。要做一名医师,必须学会这些咒语。我心里一直都很怀疑咒语的灵验性,但是我觉得,我在给病人治病时,应该使用各种可能的方法,这是我的责任。

伤口包好后,法老似乎平静了许多,睡了过去,有几个女眷在旁边照看着,于是我走出船舱回到甲板上。手术耗尽了法老的体力,也一样榨干了我的精力,我要去呼吸一下河面上的凉爽空气,好使自己尽快恢复。

此时天色已晚,太阳疲倦地挂在西边荒凉的山上,用最后一丝红光照着沙场。沙场上并不见喜克索斯步兵的袭击,塔努斯仍在河边召集残兵败将,带领他们回到等候在河岸的船上。

我看着船载着疲惫的伤兵驶过泊在水面上的龙船,心里升腾出万分同情。这是有史以来最可怕的一天。这时我又看到喜克索斯车队掀起的尘雾已经开始向南边底比斯的方向移去。那云团般的尘雾在夕阳的照射下变成了血样的颜色。对我来说这是一种征兆,刚才的同情立刻变成了恐惧。

塔努斯来到龙船上时天已经全黑了。借着火把的光,我看到他的脸色像沙场上的尸体一样苍白,而且满面尘土,疲惫不堪。斗篷上的血迹和污泥都已变干,把斗篷弄得硬梆梆的。他眼圈发黑,双眼青肿,一见到我,第一件事就是询问法老的情况。

“箭已经取出来了,”我告诉他,“但伤口很深,靠近心脏,他现在非常虚弱,不过若是能熬过三天,我就能救回他的命。”

“你的女主人和孩子怎样?”他问我。每次我们见面,他都会这么问。

“洛斯特丽丝王后很累,手术时她一直在旁边帮我。不过现在她还在国王房里。王子还是那么英俊健康,正由女佣陪着睡呢。”

我见塔努斯拖着步子摇摇晃晃,知道连他这么强壮的人体力也已透支。于是伸手扶住他道:“你现在必须休息。”他却甩开我的手。

“把灯拿来,”他命令道:“泰塔,准备好笔和纸。我必须快点传信给奈荷贝特,以免他碰上喜克索斯人的马车队,遭遇和我同样的命运。”

于是我和塔努斯就在空旷的甲板上连夜起草,由他口述,我执笔,给奈荷贝特写下一封急信,内容如下:

法老军队师部总指挥,伟大的埃及雄狮,尊贵的奈荷贝特领主阁下,我特向您致意,愿您安康长寿!

我特向您告知,我部军队已在艾卜努卜平原上遭遇喜克索斯军队。敌军兵力强大,残忍凶猛,乘坐之物造型奇怪,速度奇快,我们无法抵御。

再向您告知,我军大败,损失惨重,已无法再跟喜克索斯人作战。

另告知阁下,法老身受重伤,性命危在旦夕。

请阁下务必避开在平地上与喜克索斯人交战,对方的乘骑快捷如风。可借乱石堆避难,或在船上等候,避开敌人。

喜克索斯人没有船只,我们若想取胜,唯有借助船队。

请阁下务必保存实力,等到两军会合后再商战计。

我祈求荷鲁斯及众神保护您。

法老军队普塔师部总指挥,塔努斯·哈莱布领主特呈。

信写好后我抄了四份,塔努斯召来信使,下令送交埃及雄狮奈荷贝特王,奈荷贝特正率军从南方赶来增援我们。塔努斯派出两艘快船各带一封信朝上游驶去,然后派出跑得最快的两名信使,也各带一封,避开在河东岸行进的喜克索斯军队,沿河西岸南上寻找奈荷贝特。

“必会有一封信成功交到奈荷贝特手里的。你什么也不要再做了,”我安慰他道,“现在你得睡一会,要是你把自己累垮了,那么整个埃及就会和你一起垮掉。”

此时已是半夜时分,他却决意不回船舱休息,而是像狗一样蜷缩在甲板上。这样,若有任何新的紧急情况,他便能立即起来应对。但我回到了船舱,一来能守着国王,二来也好安慰一下我的女主人。

黎明的第一道光线还没有到来,我就又回到了甲板上。我听到塔努斯正下令烧毁我们的舰队。没等我开口询问是怎么回事,他就看到了打着哈欠的我脸上的疑惑,于是严肃地对我说:“各队将官已清点了士兵人数,我已收到各军人员名单,昨天在艾卜努卜平原上,我军三万士兵迎战喜克索斯人,如今只剩七千人,其中五千人受伤,还会有许多重伤士兵死去。没有受伤的人中,水手太少,仅有一半战舰能有人手操作。其他的船只我必须放弃,但绝不能让这些船落在喜克索斯人手里。”

他们把芦苇一堆堆铺好,用来引火,芦苇一旦点着,火势迅速蔓延。这景象叫人不忍观看,即便不是水手的我和女主人,也都无比地心痛和悲哀。塔努斯情形则更糟,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龙船的船头,看着他的船就这么一片片燃烧,宽阔的肩膀不住抽搐,脸上透着绝望和悲伤。对他而言,这一艘艘船是活的生命,是美的杰作。

当着官宦扈从的面,女主人不能走到心爱的人跟前,不能站在他身旁给他安慰,但她悄悄地抓住了我的手,我们两人看着壮丽的战舰像巨大的火炬一样燃烧,心里默默地为塔努斯难过,为整个埃及哀伤。每一艘船都如同一支燃烧的火柱,都冒着黑烟,火光足以遮住日出的光芒。

最后,塔努斯下令剩下的这一百来只舰船起锚,我们这支小舰队,带着满船的伤兵,掉头返回南方。

我们身后,是焚烧战船的火光,是直冲长空的万丈浓烟,而我们前面尼罗河河东的平原上黄土飞扬,那是喜克索斯的战车队沿东岸往南驰骋时卷起的尘云,他们朝着上王国的中部,朝着无助的底比斯城和城里的财宝驶去。

看来连神也要抛弃埃及,放弃我们了。这个季节通常都会刮起强劲的北风,而这天,风却先是悄无声息,而后竟突然起了南风,我们本就是逆流行驶,现在又刮起逆风,满船还多是伤兵。因此虽然船员奋力划桨,船行速度仍是很慢。我们没办法甩开喜克索斯的军队,被他们无情地抛在后面。

我是国王的医师,职责所在,我得守在国王身边。可是,舰队中每一艘船上,都有许多伤兵在等死,而我原本能救活他们。我白天和夜里都守在法老身边,每次当我想要稍作休息,走到甲板上透透气时,都会看到附近的船上又有尸体抛下水,落水时溅起一层水浪,而每一个飞溅的水浪下面,都有一群鳄鱼在等着。这群可怕的动物像秃鹰一样尾随着我们的船队。

法老恢复得很快,第二天我就能喂他一小碗肉汤了。那天晚上他要再看看王子,于是差人把迈穆农领到了跟前。

迈穆农这个年龄,正是像蚱蜢一样多动、像八哥一样喧闹的时候。法老一直都对他很好,甚至都有点溺爱的倾向,迈穆农因此也很喜欢和国王呆在一起。小男孩长得很漂亮,很健康,皮肤跟她母亲的一样干净白皙,两只眼睛又大又黑,泛一点绿光,忽闪忽闪的。头发像是刚出生的黑色小羊的毛发,又卷又黑,但是在阳光下,却闪着塔努斯头发的那种红色光泽。

这天法老跟迈穆农在一起似乎格外开心。这孩子是他让女主人做出的承诺,是他能够永生的希望。我想早点送走迈穆农,好让国王多加休息,他却坚持要孩子待到日落之后。我知道迈穆农淘气爱动,让人既费心又费神,很可能会累着国王,但却没办法干涉,后来王子该吃晚饭了,才由女佣哄着领走。

王子走后,我和女主人继续候在国王身边,可是他却眨眼工夫就睡着了,睡得跟死了一样,脸上虽没涂抹脂粉,却跟他铺的亚麻床单一样白。

然后就是受伤后的第三天,这才是最危险的一天。如果他能撑过这天,我就敢保证能救活他了。可是,黎明时分我醒来时,却闻到房间里有股夹杂着麝香的腐臭。我伸手去摸法老的皮肤,手指却一阵灼热,像触到了火炉上的水壶一样。我立刻召唤女主人,她正睡在布帘后面的凹室里,跌撞着赶紧跑了出来。

“怎么了,泰塔?”她没再问下去,答案已清清楚楚写在我的脸上了。她站在我身边,看着我把包扎伤口的绑带解开。包扎最能显示医生的手艺高低,我绑的亚麻绷带都是用细线一针针缝好的,现在我得先用剪刀剪断细线,才能揭开绷带。

“仁慈的哈比,请为他祈祷吧!”洛斯特丽丝看着恶臭的伤口掩嘴祷告。伤口处结的那层黑痂裂开了,粘稠的绿脓慢慢往外流。

“坏疽!”我低声道。手术后医生最怕的噩梦就是坏疽了,都已经熬过两天了,这种可怕的脓液居然还是涌了出来,病毒就像是冬天里在草床上点的一把火,在法老身体上蔓延起来。

“我们该怎么办?”她问我,我只能摇摇头。

“他活不到今天的黄昏了。”我跟她说,但我们还都守在床边,等着这逃脱不掉的宿命。法老快要死了,这消息很快在船上传开,屋子里不一会儿就挤满了祭司、妃嫔、家眷和大臣。我们都静默着等待。

塔努斯来得最晚,他站在人群最后面,摘下头盔夹在腋下,以示尊敬和默哀。他的目光并没有落在病床上,而是落在洛斯特丽丝王后身上。她把脸移开背对着他,但我知道,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能感觉到他的凝视。

她头上蒙着绣花白色亚麻披肩,腰部以上都裸露着。自王子断奶以来,她的乳房就没有了奶水的负担,仍像少女时一样苗条,分娩和哺乳都没有在她胸部留下疤痕,腹部也没有堆积赘肉,嫩滑的皮肤洁白无瑕,仿佛刚刚涂过香味精油一样。我把湿布铺在法老灼热的身子上,想降降体温,但他的体热很快就将湿布蒸干,每隔一小会儿就得更换一次。法老不安地来回扭动,发狂地大喊大叫,就这样被另一个世界的恶魔和妖怪纠缠着,只等时辰到了就被带走。

他时不时念几句《死者之书》里的诗句。从小祭司就教他背诵这本书,这是从黑暗通向天堂的地图和钥匙:

这条水晶路有二十一道弯,

长路狭窄如同青铜刀片。

守着第二道塔门的女神阴险莫测,

她指的路都是歧途。

火焰女神,你这宇宙中的荡妇,

你张着雌狮一样的大嘴,

用身体吞噬着男人,

让他们沦陷在你的双乳之间。

渐渐地他的声音变弱了,身体也不再那么剧烈扭动了。正午刚过,他抖了几下发出一声叹息,之后就僵直不动了。我俯身去摸他的喉部,希望还有气息跳动,但他已经咽气,身子开始变凉。

“法老走了。”我低着声音说道。然后把他睁着的眼睛合上,轻声说:“愿他永生!”

哭声立刻响成一片,女主人和其他妃嫔放声痛哭。这哭声像一群无形的虫子爬上我的皮肤,袭来一阵阵寒意,所以,我一有机会就赶快离开了船舱。塔努斯跟着我走到甲板上,一把抓住我的胳膊。

“你是尽了全力救他吗?”他厉声质问。

“这不会是你又耍了什么诡计吧?”

我知道,他这样粗鲁地对我,是他自身内疚和害怕的表现,所以我温和地答道:“他是被喜克索斯人的箭害死的。我做了一切我能做的去救他。这是阿蒙拉迷宫冥冥之中的定数啊,我们谁都没有罪没有错。”

他长叹一口气,用一只胳膊揽过我的肩膀。“我没有料到会这样。我心里只想着自己对王后和儿子的爱。我应该高兴才对,她终于自由了,但是我却高兴不起来。失去的、毁掉的都太多了,我们每一个人,在迷宫的碾磨机下,都不过是一颗终要被碾碎的玉米粒而已。”

“今后我们会有一段幸福时光的。”我向他保证,虽然我自己也觉得这话无根无据。“但是还有一项神圣的任务摆在我的女主人面前,也等于是加在你我二人的身上。”我告诉他洛斯特丽丝王后曾对国王发誓,说会把国王的肉身保存下来,举行盛大葬礼,让他的灵魂得以进入天堂。

“那你告诉我该怎么帮她。”塔努斯的回答竟如此简单,“不过,喜克索斯人正举兵横扫上王国,敌军在我们前面,我不能保证法老的陵墓不会遭到侵犯。”

“那么,必要的话,我们得另找陵墓安葬他。眼下当务之急是如何保存尸体。这种大热天里,日落前尸体就会腐烂生蛆。我不会尸体防腐处理,但是我知道只有一个办法能让我们守住承诺。”

塔努斯派了几名船员进到龙船的货舱里,挪出一个巨大的陶缸来,这缸是贮藏腌制的橄榄叶用的。然后按照我的指示,塔努斯把陶缸倒空,装满沸腾的热水。趁水热时,把三大袋上等海盐倒了进去。然后他又将四个稍小一点的酒缸同样装上盐水,都放在甲板上冷却。

与此同时,我回到船舱里开始了我一个人的工作。女主人想帮我,她觉得这是她对过世丈夫的责任,但是我把她打发走了,劝她去照顾小王子。

我把法老的尸体切开,从左腰窝切到髋骨处。打开后,我用手术刀切除胸腔和腹腔里的器官。当然心脏我没有动,因为心脏是代表生命和智力的器官。两个肾我也留住没有切除,因为肾是存水的器官,代表着神圣的尼罗河。我把盐塞满胸腔和腹腔,然后用羊肠线缝合起来。

如果有防腐处理用的工具,就可以通过鼻孔从头颅里取出黄色的软稠的黏浆,但我没有工具,就暂且略去这一项,毕竟这点并不重要。我把内脏器官分成肝、肺、胃和肠等部分,用盐水将胃和肠清洗一遍,这一步非常恶心。

清洗完毕后,我借机仔细观察了一下国王的肺。右边的肺很健康,呈粉红色,而左边的肺被箭穿透,像刺破了的膀胱一样,里面都已腐烂,充满了黑色的脓血。一个老人,肺部伤成这样,居然还支撑着活了那么久,这简直是个奇迹。这一刻我才如释重负,这样的伤势,没有人能救得了他,我的治疗没有一点差错,这绝不是我的失败。

最后我让船员将冷却的盐水缸搬进来。塔努斯帮我将法老的身体摆成胎儿的姿势,放进大缸里。待确定整个身子全都浸没在浓盐水中之后,我们把他的内脏器官分别放进另外几个小一些的缸里。我们用树脂和蜡把这几个缸一一密封严实,牢牢捆好,放进甲板下面的加固货舱里,这加固舱是国王储藏财宝的地方,我想,躺在金银堆里,法老一定会很满意。

为了帮女主人遵守她的誓言,我尽了全力。等到了底比斯城,如果它还没有落入喜克索斯人手中,如果城里百姓还没有遭到屠杀,我就可以亲手把国王的尸体交给尸体防腐师了。

我们驶到艾斯尤特城时,明显看到喜克索斯人已经来过,他们只留下一小队兵力包围艾斯尤特城,主力部队仍继续南下。尽管这支围攻军队只是一支不足百辆战车的分遣队,对伤亡惨重的我们来说仍是太强大了,我们不敢贸然发动袭击。

塔努斯的主要目的是营救困在城内的莱迈姆和他的五千士兵,然后继续逆河而上与奈荷贝特领主的三万援军会合。我们把船抛锚停在河面上,确保敌军战车无法攻击到我们,随后,塔努斯开始用信号向城头上的莱迈姆传达意图。

多年前我帮塔努斯拟定了一套信号,凡视力所及范围之内,都可以借助两面彩旗传达消息,特别适用于隔河相望的两岸、遥遥可见的两山,或是从城墙上向下面的平原或河面传信。所以,塔努斯先用两面旗帜发出消息,通知莱迈姆做好准备,当晚我们就要行动。然后,在夜色的掩护下,二十艘舰船快速划向城墙下面的沙滩。此时,莱迈姆已打开了城墙侧门,率领军队冲破喜克索斯警戒哨,杀了出来。趁敌人还没来得及套马驾车,莱迈姆及其军队已经安全上船了。

突围成功之后,塔努斯立即向停在河面的其他船只发出信号,下令起锚出发。我们就这样放弃了艾斯尤特城,任由敌人洗劫抢掠,而我们却奋力划桨,争分夺秒逆流前行。那天夜里,每次我们回头,都能看到艾斯尤特城上空火光一片,把北方的地平线都照得通红。

“希望可怜的城民们能原谅我,”塔努斯对着火光喃喃说道,“我别无他法,唯有牺牲他们。挽救中部的底比斯城,更是我的职责。”

他是位伟大的军人,面对艰难抉择从不畏首畏尾,但他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为城民的苦难而悲痛、忧伤。此时此刻,我对他不仅仅是喜爱,更是由衷地钦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