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我们知道什么是时间的话,那么,我相信,我们就会知道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是由时间做成的。造成我们的物质就是时间。”——博尔赫斯

格林威治时间2005年5月31日凌晨0点

送走龙舟,春雨放下绷紧的神经,洗了个热水澡。如雪的肌肤依然紧致,莲蓬头的水珠下,显出婴儿般的红嫩,每个毛细孔都张了开来,贪婪地吸收水分。飞溅的水花落到身上,再高高地弹起,溶化到浴室的蒸汽中。青春还刚刚到来,怎能让她轻易流走呢?春雨闭着眼睛,享受着片刻的安宁,虽然知道此刻更需要的,是一个宽阔的肩膀。

躺在床上想早点睡着,耳边似乎又响起了他的声音,就像凌晨的那个梦,还有清晨森林里的小屋。心跳越来越快,仿佛他就要来敲她的门了。

春雨索性从床上爬了起来,已过了子夜零点,她撩起窗帘的一角,注视着黑夜里的花园,只听到淋漓的细雨声。

窗外不就是博尔赫斯笔下小径分岔的花园吗,那里埋藏着什么秘密?值得旋转门饭店如此神秘,留着个吉斯夫人不知何方来历?值得弗格森教授为之而远赴中国,最终在回家路上送了自家性命?

她忽然确信无疑——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里就能找到谜底。

或者找到高玄。

任何力量都已无法阻止她了,无论在那神秘的花园里,藏着多么可怕的妖魔鬼怪。

“夜闯后花园!”

春雨在心底对自己默念着,仿佛某个传统戏曲的曲目——古时候痴情种的书生,要将心爱的女子从妖怪手中救出。

拿起雨伞,披上件黑色的外套,当然也没忘了带手电筒,她冲出了319房间。

走廊和楼梯一片寂静,大堂里空无一人。春雨悄悄走到饭店后门,闯入了迷离的夜雨。

冷风冷雨打在脸上,虽有伞却挡不住凉风,虽有手电却只能看到眼前几米远。毕竟是女孩子,孤独与恐惧又袭上了心头。但已走到花园门口,她不想再退回去了,再说最近这一年来,她的神经已锻炼得很坚强了。

借助手电筒的光线,春雨走进了花园的小径,这条路前天早上还走过,但现在感觉与白天完全不同。风雨交加中只记得脚下的路,是一条铺着卵石的小径,她沿着脚下的卵石往前走,路有些湿滑就搭住旁边的树干。

很快看到那扇生锈的大铁门,里面还是中国式的凉亭,手电光线只能照出一角。凉亭后就是那道月亮门了,虽然在国内园林里,常见到这种月洞门,但在雨夜还是第一次。这场景让她想到了聊斋里种种鬼故事,美丽的女鬼或狐仙,不是总习惯于出没这种古园子吗?

她几乎忘了自己正身处国外,便鼓着胆子推开月亮门——原来两块木板门只是虚掩着,里面飘出一股植物腐烂的气味。

春雨战战兢兢地走进了月亮门。里面是条铺着卵石的小径,两边是更加茂密的树木,枝叶全都伸展到了头顶,挡住了天上的自然光线。好在雨已经越来越小,也许很快就会停下。

大约两分钟后,她看到了第一个岔路口,小径分出两条路,她用手电往两边照了照,全都是黑不隆咚的一片。

京戏里有一出名为“三岔口”著名段落,一男一女在黑暗中打斗,谁都看不清对方,就像面对一条道路的三岔口。

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忽然,耳边似乎跳出了一个声音:“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

这是博尔赫斯的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里的文字,主人公余准就是循着这个原理,找到了艾伯特的花园。春雨赶紧点了点头,这也许是抵达迷宫中心的基本准则之一。

于是,她选择了向左走。

走进左边岔路,依然是条弯弯曲曲的卵石路,走了大概几十米,又出现了第二个岔路口。

还是向左走、向右走的问题。

春雨依旧选择向左走。

就这样她走到了第三个岔路口,仍然按照既定原则向左走。这样的好处在于——当她从迷宫退出来时,也能按照每个路口向右走的原则。最简单的原则最管用,迷路的可能性也越小。

半个小时过去了,春雨已走过了十几个岔路,看来这迷宫真的非常大。还好她的手电筒耐力很强,可以连续使用几十分钟不换电池。

腿肚子有些酸了,撑着雨伞的手也有些晃悠,眼前出现了一些晕眩,不会是肚子又饿了吧?早知如此晚饭应该多吃些。

忽然,手电光束里照到了什么,靠近看在地上堆着个圆圆的东西,她小心翼翼地蹲下来,把那个东西捡了起来。手感是那样冰凉,有些粗糙不平,表面还有几个洞眼,像一个用旧了的保龄球。

春雨把它放到眼前,在手电筒近距离的照射下,才看清楚自己的手指,正抓着两个深深的眼窝,那凹凸不平的球体正是一具头盖骨!

一声惨叫划破了旋转门的上空。

被吓得魂飞魄散的她,立即将手里的骷髅头甩了出去,只听到一阵树叶摇晃声,那个东西再也看不到了。

老天啊,刚才自己竟然抓起了一个死人骷髅头!

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她看到自己的手指上,分明还残留着头骨里的一些污泥。

胃里一阵难受,她几乎倒在地上要吐出来了——这时又开始庆幸晚饭没有吃饱了。

经过这样的惊吓,她的脑子已经迷迷糊糊了,本来应该向后退去的,她却慌不择路地向前跑去。更加要命的是,她居然把“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的原则给忘记了,接下来的几个岔路口,她自己也搞不清走了左边还是右边。

这回春雨彻底迷路了,雨伞不知被扔哪儿了,手臂也被树枝划破。她才想起自己连手机都没带,已失去了任何求助的机会。四周的风雨声中,仿佛不停地有人在哭泣,甚至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她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头发上、脸上弄得都是树叶。

在手电神秘的光束中,她似乎看到了一张少女的脸庞,在夜幕中有一种诡异妖艳的美丽。

春雨马上叫出了这个女孩的名字:“清幽!”

清幽——竟然在这里看到了她?半年多前就已死去了的大学室友。春雨还清晰地记得,当初这位室友的死状极惨,是咬断了自己的舌头而亡的。

活见鬼了!

不,彻骨的恐惧笼罩了春雨,似乎要把她的三魂六魄都给逼出躯壳。

她把手电转到另一个方向,照出了一个中年男人,他用一双阴冷的眼睛盯着她,狞笑着向她走近——这是她的继父,一个丑恶到极点的男人,春雨十几岁时曾幻想杀死他。

现在这魔鬼又复活了过来,在这小径分岔的花园现身,想要得到他没有得到过的东西。

春雨惊叫着掉头就跑,在跑过一个岔路之后,手电光束下露出了另一个男人的脸。他大约三十多岁的样子,面对微笑地看着她,然后向她伸出了手。

她一下子愣住了,怎么会——怎么会在这里见到他,这个对春雨来说非常重要的男人,那个许多年前就已经永远失去了的男人。

但她并没有害怕,而是含着眼泪一样伸出了手,同时轻轻地喊了出来:“爸爸!”

是的,这个男人是她的爸爸,在春雨很小的时候,就因为车祸而离开了人世。

就当他们的手要触到一起的时候,春雨却跌倒了在了地上,手电筒也滚到了一边,眼前恢复了一团漆黑。

她流着眼泪大喊着:“爸爸你在哪里?”

终于,春雨在地上摸到了手电筒,当眼前的光束重新亮起时,她又看到了一张新的脸庞。

那是妈妈的脸。

妈妈在轻声呼唤着春雨的乳名。

可怜的妈妈一辈子都没有享过福,死去了丈夫之后又嫁给了一个可恶的男人,如今永远地长眠于地下了。

难道妈妈是从欧亚大陆底下挖了一条地道才来到伦敦的吗?

春雨艰难地爬起来想要靠近妈妈,但刚走近一步妈妈就消失不见了,她伸手抓去只摸到几十片树叶。

这时她彻底丧失了力量,跪倒在地上仰望天空,虽然漆黑中什么都看不到,但她能感受到雨水正无情地坠落下来,像箭一般射在她脸上,让她遍体鳞伤,无药可医。

泪水混着雨水一同从脸颊落下,此刻恐惧已不再重要了,就算再有十个八个骷髅头在旁边也没什么,她现在只感到深深的绝望,在这迷宫的深处无人知晓。只有被她恨过的和爱过的,那些死去的幽灵们聚集在身旁,恐吓她安慰她伤害她庇护她。而她只是头任人宰割的羔羊,在黑夜里发出最后的凄惨的长啸。

当她最后一次抬起手电筒时,奇妙的光圈里出现了一个年轻的男子。

是他?

春雨揉了揉被泪水模糊的双眼,终于看清了那张熟悉的脸,他露出了带着酒窝的笑容,走过来要扶起她的样子。

“高玄!”

在濒临绝望的时刻,她喊出了这个带给她唯一希望的名字。是的,她看到了高玄,那双诱人的眼睛,她心爱着的这个男人,已经缓缓走到了她的跟前。

自从三天前大本钟下匆匆一别,他是否也知道她的日思夜念呢?无论他是来自人间还是地狱,这一回都不能让他再溜走了。

就当春雨要抓住他的时候,手电却突然暗了下来。

糟糕,电池用光了!

眼前依然是伸手不见五指,许多雨水直接打进了她的眼睛里,但她依然用最后的力气喊着高玄的名字。

然而,她并没有摸到高玄的脸。

力气差不多已经用光了,她感到自己浑身虚脱了下来,瘫软在充满雨水的地上,如此绝望而无助。

当最后失去知觉之前,春雨的脑子里只掠过了一个字——死。

也许今晚就会死在这里吧,死在这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死在博尔赫斯老头给她设下的陷阱里,死在所有她恨过与爱过的幽灵怀中……

北京时间2005年5月31日上午10点10分

同一时刻,在地球的另一端,上海。

镜子里的人是我,对镜子外面的我说:“不知道春雨在伦敦怎么样了?”

十五分钟前,我接到孙子楚的电话,他说已联系到了他的同学老马,也就是介绍给弗格森教授的清史专家。老马说弗格森教授确实来找过他,孙子楚决定带我去造访一番。

窗外响起一阵刺耳的喇叭声,楼下停着辆红色的越野车,孙子楚站在车门前挥了挥手,像要出门远足的架势。可惜越野车在市区全无用武之地,走了足足一个钟头,才赶到浦东高桥一个住宅区里。

老马是孙子楚的研究生同学,年龄比孙子楚大几岁。他虽在社科院供职,但最近一直在家写论文,书房里堆满了各种书,许多都是线装的古籍善本,散发着一股清朝的味道。

他开门见山地说:“大约一个月前,弗格森教授确实来找过我,他说要找一个名叫Ts'ui Pen的清朝人,曾经做过云南总督。”

“但清朝没有云南总督这样的官职。”

“我也感到很奇怪,这英国老头不懂中文,搞不懂他为什么来查这个?我问他原因,他也含含糊糊不肯说。可谁让我热情好客呢,再说人家也是著名科学家。我查了清朝云南巡抚与云贵总督名单,并未发现Ts'ui Pen或Pen Ts'ui的姓名。我想会不会是巡抚以下的官呢?比方说提学使、布政使,按察使,再往下就是道员、知府。”

老马语速极快,我听得有些头晕了:“到底是谁呢?”

“我已收集了清朝五品以上官吏的全部资料,两百多年总共有好几万人。我把清代云南提学使、布征使和按察使的材料全找出来了,结果还是没找到。当时我也有些傻了,难道那英国老头在耍我?我又仔细想了想,忽然想到Ts'ui Pen这两个字未必就是姓名!”

“不是姓名?”刹那间我的脑子好像也开窍了,“难道是字吗?”

老马拍了一下手:“对了!加十分!中国人古时候除了姓名以外,还有字某某的习惯,比方诸葛亮字孔明,刘备字玄德。”

当他说到“加十分”时,特别像某位著名电视主持人,不禁让我暗暗好笑。

“也许Ts'ui Pen也是字?”

“我查了清代云南的督、抚、提学使、布征使和按察使的姓名和字——终于查出来了!余问天,字崔鹏,苏州吴县人,嘉庆十四年生,道光十八年进士及第,咸丰二年任云南大理知府,咸丰九年任云南布政使,同治十年辞官还乡,卒于光绪十年。”

老马后面那几句话,就像计算机口令一样跳了出来,着实让我目瞪口呆。

显然“崔鹏”的英文译名就是“Ts'ui Pen”。余问天做过云南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民政与财政,在外国人看来和总督也差不多。

Ts'ui Pen=余问天

他还做过大理的知府。大理啊,我想到了苍山洱海,想到了《天龙八部》里的段誉,想到了《射雕英雄传》里的“南帝”,这神奇的地方会给余问天造成什么影响呢?

老马得意地笑了笑:“我确定余问天就是英国老头要找的人,而且这个人确实不同一般,在当时的文坛还是小有名气的呢。”

我想起了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主人公余准的曾祖父“Ts'ui Pen”既是高官,同时也是小说家。不过,我也读过很多版本的《中国文学史》,在清代文学这一章里,似乎并没有余问天的名字。

“有什么作品留世吗?”

“弗格森教授运气不错,正好撞到我的枪口上了——我在写篇关于晚清小说的论文,发现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小说。有些作者还是政治舞台上的风云人物,现在人们很推崇曾国藩的文章,其实文章在曾国藩之上的还大有人在。许多大人物或使用笔名,或没打算让作品发表,人们并不知道他们的小说才华。”

孙子楚实在是憋不住了:“兄弟,你还是直奔主题说说余问天吧。”

“布政使官阶从二品,也算封疆大吏了。余问天在云南做官多年,至今在大理和昆明,还可以看到他不少真迹。余问天真正有名的还是小说,我手头就收集过他的作品。”

说着老马从书柜里拿出一本线装书,还没看清封面就闻到了股浓浓的霉味,揉了揉眼睛终于看到了书名——《幽冥夜谈》。

“《幽冥夜谈》?听名字像聊斋那样的鬼故事。”

“YES,再加十分!”老马的表演欲越来越强烈了,“就是本鬼故事集!还是光绪年间的畅销书。虽然这种文章被主流社会看不起,可偏偏有许多人喜欢。像《聊斋》出于破落文人蒲松龄之手,大才子纪晓岚的《微阅草堂笔记》从头到尾都是鬼魂和狐仙,连随园先生袁枚都写过《子不语》。可惜,文学史里留下了蒲松龄和纪晓岚,却漏掉了余问天。这本《幽冥夜谈》与聊斋不同的是,余问天下了狠劲去写,有几篇非常恐怖。看了都让我做恶梦了,似乎小说里写到的幽灵,爬到我身上来了。”

孙子楚忽然捅了捅我:“遇到同行了啊。”

“据说余问天的这些鬼故事,全都是他本人亲身经历,是不是不可思议啊?但我觉得有可能,《幽冥夜谈》的故事大部分发生在云南,余问天在那里做官多年,有第一手的原始记录。像施蛊杀人和降头术等等,都是今天依然有的巫术。余问天把这些内容写得栩栩如生,带有大量当地的民风民俗。”

他的介绍让我有了浓厚的兴趣:“这本书能借我看一看吗?”

“对不起,恕不外借,这可是我的珍藏呢。”老马抚摸着书皮,微微一笑道,“其实,在余问天一生的文学创作中,《幽冥夜谈》不过是一小部分,他最重要的作品,还是在辞官回乡以后写的。许多历史学家都很奇怪,余问天为什么在仕途一帆风顺,很有可能升为云贵总督的时候,却突然辞去官职,两袖清风地回到了家乡?”

“确实很奇怪啊。”

“根本原因就是为了写小说,或许他已看透了功名利禄的虚无,陷入到小说的世界而不可自拔了。余问天返回苏州吴县老家闭门不出,用十三年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他声称这篇小说要比《红楼梦》更伟大,至少有几百万字。他还说曹雪芹如果再世看到这本书,一定会甘拜下风俯首称臣,而未来的人看到这本书,更会洞彻人间与天地的奥妙。”

虽然老马吹得天花乱坠,孙子楚仍然笑了起来:“这位老兄怎么一点都不懂得谦虚呢。”

但我还是被他震住了:“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啊?”

“千万记住了啊,余问天唯一的长篇小说,也是最后一本书的名字叫——”

在拖了很长很长的尾音之后,他终于说出了三个汉字:

《迷宫梦》

听到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我霎时就愣了一下,然后便联想到了博尔赫斯,这个阿根廷老头的所有作品,几乎都可以用“迷宫梦”三个字来总结。

“《迷宫梦》?”孙子楚也深深吸了口气,“嗯,这书名听起来还真不错,既有些明清小说的味道,又像是后现代的西方小说。”

心底默念了几遍这书名之后,我忽然问道:“哪里能看到这本书呢?”

“虽然《迷宫梦》的名字,始终都在学术界流传着,但谁都无缘一睹其庐山真面目。现在能肯定的是,余问天在辞官回乡十三年之后,被一名云南的仇家刺杀身亡。在余问天最后的十三年里,他在老宅后面造了个秘密花园,布局就像迷宫一样,没人能自己走进去。余问天就在花园中心的书斋内,整天与世隔绝,潜心写他的小说。”

我终于忍不住叫了出来:“竟和《小径分岔的花园》一模一样!”

也许老马并没有看过博尔赫斯的小说,他继续说下去:“只有极少数余问天的挚交密友,被带到书斋里看过这本书。有人认为《迷宫梦》乃是‘天书’,亦是‘旷世奇葩’,可以‘通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总之要胜过《红楼梦》千百倍。也有人说这是本‘妖书’,将会诱惑人坠入地狱,更有人称‘此书一出,国之将亡不久矣!’”

“也许这句评价并没有错,在余问天死后二十多年,清朝就宣告灭亡了。”

“是啊,其实在余问天死后不久,就再也没有《迷宫梦》的消息了。”

孙子楚不能再让老马这样喋喋不休下去了,他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好了,谢谢你告诉了我们这么多,这些话你也全都告诉弗格森教授了吗?”

“没错啊。但这位英国老头还意犹未尽,他似乎对《迷宫梦》极其感兴趣,希望我提供更多的线索,我只能推荐他去余家老宅看看了。”

“余家老宅?还在吗?”

“当然还在啊,去年我还去实地考察过,是个值得一去的地方,就在苏州西山。”

“苏州西山?”

我知道那是太湖中的一个小岛,全称西洞庭山,因为距离上海很近,所以去过很多次了。

“对,我还把那个地址抄给了弗格森教授,让他自己去考察一下。”

这时我拍了拍孙子楚的肩膀:“对不起,明天能不能再借用你半天。”

“不会吧,难道你要——”

“没错,明早九点在我家楼下集合,我们一起去苏州西山,探访余家老宅!”

格林威治时间2005年5月31日上午10点45分

伦敦的上午。

春雨从黑暗的海底浮起,张开双眼,天花板像书页般覆盖了视线。后脑勺还有些疼,耳边是淋漓的雨声,还有时明时暗的手电筒光圈,不停地在脑子里闪烁。

但肺叶里呼吸到的空气,却分明告诉她——自己还活着。

眼睛睁得更大了,春雨记得这个房间,旋转门饭店319房,她正躺在自己客房的床上。窗帘没有放下,昨晚的雨早就停了,天光直射到脸上,这就是活着的感觉,多么单纯而美好。

还记得子夜时发生的一切,她走进了旋转门饭店后面,神秘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在那里她拾起了一个骷髅头——这个可怜的家伙,也许是当年在花园里迷路的人吧。同时,她还看到了许多早已死去的人,想到这里便又毛骨悚然起来,难道天底下的幽灵,无论古今中外,都聚集在这个迷宫里了吗?

最后,她还看到了高玄。

接下来黑暗便笼罩了她,一切的知觉都失去了,她只记得自己倒在了地上,死神似乎已贴上了她的嘴唇……

但她还活着。

女人的生命力才是最顽强的。

春雨看了看时间,已经接近上午十一点钟了。她已经完全不记得了,自己是如何回到这个房间里的?没理由啊,为什么醒来时会躺在这张床上?

难道只是一个恶梦吗?

然而,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臂,果然有一道细细的伤口,这是被树枝划破的痕迹。从床上爬起来,发现自己的膝盖和脚腕处,都有些淤青块和擦伤,现在还感到隐隐作痛。床下放着她的运动鞋,在鞋底沾满了湿润的泥土,那是花园里才会有的。

所有这一切都证明了,她确实去过小径分岔的花园,至少手臂上的血痕不会说谎。

那么她是怎么回到房间里来的呢?

这时,她才发现身上穿着件宽大的睡袍,但她并没有这样一件衣服。她记得昨晚出去的时候,穿了件黑色的外套,早已在雨里淋得湿透了,是谁帮她换下来的呢?想到这她捂了捂心口,天哪,有人在她没有知觉时,帮她把衣服都换好了,那个人大概看到她的身体了,或者对她做了些什么?

不,那个人一定是高玄!

春雨的心头忽然一阵狂喜:“也许他一直都在暗暗保护着我,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躲在暗处不愿出来。但是,当我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一定会奋不顾身地来救我的!”

究竟是高玄的真人还是幽灵,这个对她来说已不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他就在她身边。

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绿荫,后面就是小径分岔的花园,布满了无数岔路口的迷宫,还有她深爱的人。

春雨打开笔记本连上了网线,给远在上海的本人发了封邮件。她把这两天来经历的一切,包括昨天在档案馆发现的余准的自述,还有凌晨时在迷宫里的奇遇,全都原原本本写在邮件里了。她希望能得到我的帮助,觉得已离那个秘密不远了。

发完邮件,她打开客房里的衣橱,才发现昨晚的黑色外套,还有其他一些被淋湿了的衣服,都被整整齐齐地挂在里面。

走进卫生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头发依然潮湿蓬松,脸上还残留着一些污泥。昨晚的经历让她憔悴不堪,这样的容颜还能让高玄爱她吗?

不,他才不会在乎这些呢。但春雨自己在乎,莲蓬头里迅速放出了热水,她脱去睡袍站到水流底下,就像古希腊瀑布底下的浴女。昨晚留在她身上的雨水,以及所有脏东西都被冲刷掉了,皮肤又恢复了温暖红润,她依然是那个迷人的春雨。

换身干净的碎花布衣服,头发重新挽在了脑后,她袅袅下楼去餐厅了。

正好是午餐的时间,几十个老头静静地坐着用餐。没人注意到春雨到来,她找了个靠窗的角落坐下,低着头吃起了午餐。

快要吃完的时,忽然发现餐桌对面坐了一个人,她看到了那两撇盖博式的小胡子。

旋转门饭店的老板,艾伯特家族的第32代继承人——乔治·艾伯特,他那双灰色的大眼睛眯了起来,嘴角微微呡起,露出一种难以言说的表情,好像要把春雨的衣服看透了似的。

她终于忍不住了:“对不起,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你受伤了?”

艾伯特扬了扬下巴,目光对准了春雨的手臂,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手上的血痕,那是昨晚在迷宫花园里被树枝划破的。

她赶紧把手捂了起来,低头道:“今天早上在房间里一不小心弄伤的。”

“可我怎么感觉像是被花园里的树枝划的啊。”

“啊,这个——”

春雨不是个会说谎的人,她不敢看着艾伯特的眼睛说话,早就露出了破绽来。

艾伯特把笑容收敛起来,靠近她轻声地说:“你是不是去了后面的花园?”

“我,我……”

“你不仅仅去了后面的花园,还擅自闯进了那扇中国式的月亮门,跑到了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是不是?”

她注意到艾伯特用了“The garden of forking paths”这样的短语,直译成中文就是“小径分岔的花园”,与博尔赫斯的小说名称一模一样。

想到这里她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没错,你确实进入迷宫了!”艾伯特依然压低着声音,不让其他老人们听到他们的对话,“不过你真的非常幸运,能够活着跑出来,上帝真的很眷顾你啊。”

不知哪来的勇气,春雨也挺直了身子,盯着他的眼睛问:“艾伯特先生,请你告诉我——迷宫里面藏着什么?”

艾伯特没想到她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脸色立时变得难看了:“无可奉告!”

“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吧。”

他起来高声说:“Ms.Spring rain,我警告你不要再去后面的花园,那里对外人来说极度危险!如果你下次再擅自闯入的话,就不会有今天这样好的运气了,你永远都不会走出来的。”

艾伯特说完就离开了这里,后背微微有些颤抖,不像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挺拔了。

过不了几天,就是他45岁的生日了。

这时春雨想起了吉斯夫人,还有那个三百多年来的魔咒。

格林威治时间2005年5月31日下午1点55分

蓝色的POLO又开始“甩尾”了,龙舟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的道路,全然不顾被他超过车辆的鸣笛咒骂。

现在他要赶去旋转门饭店,想要立刻见到春雨,至于原因只有一个——他想她。

是的,就这么简单的原因,一切借口都是多余的。昨晚龙舟送她到饭店,只在她的房里呆了不到半分钟,就被春雨请出了门外。当他看到319房门重重关上时,心里涌起深深的失落感,举起手想要敲门却落不下去,僵硬了许久还是摇摇头,离开了深夜的旋转门。

当龙舟在夜雨下回到车里,无奈地转动钥匙踏下油门时,心却已跌入了冰窟。多么奇怪,他和她仅仅是萍水相逢,从5月27日到现在不过三四天,只因为他的教授猝死在她的身边,便把他们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他承认她确实很迷人,在英国几乎找不到这样的女子,但只有这些还不足以打动他。真正让人难以抗拒的,是她眼睛里的忧郁和坚强,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却汇合在同一个人身上。她悲伤时就像受伤的小鸟,而龙舟就会把自己想象成仁慈的猎人,不但没有伤害她还要保护她安慰她,让她脱离种种危险,回到温暖的世界来。而当她决定做某件事时,眼神里的勇敢与坚强,足以让任何男人相形见绌。

在英国的三年,龙舟苦行僧似地生活着,詹姆士大学女生很少,中国女生的数量为零。英国本地女孩就免谈了——中国女孩在国外向来很吃香,而她们的男同胞就非常寂寞了。在刻板沉默的弗格森教授身边,一天都说不到十句话。为摆脱生活的孤独,也为避免成为教授那样的人,龙舟看了所有周星驰的电影,坚持每天和自己说话。如果碰到国内来的留学生,他就故意油嘴滑舌,显示自己的玩世不恭。虽然拿到了全额奖学金,不用辛辛苦苦在外打工,但还是打了份开车送快递的活,在伦敦街头横冲直撞。在快递司机们的帮助下,他学会了超车和“甩尾”的技术,现在他只要握上方向盘,就会有飙车的欲望。

POLO拐进旋转门饭店的小路,龙舟下车看着午后的饭店,心里忽然一阵忐忑不安。

走进饭店大堂,不安的情绪越来越强烈了——他知道春雨还念着另外一个男人。在他们相遇的第一天晚上,她就在大本钟下拼命寻找那个人。尽管连个鬼影子都没见着,但龙舟明白她的痴情。他不知道她和那个男人的过去,也不知道她的思念有多深。不过,他陪她去过维多利亚精神病院,又去了公共档案馆,说明那个人对她来说极其重要。

想到这里,龙舟的脚步又慢了下来,他抬头看着狭窄的楼梯,还是继续走了上去。

忽然,楼梯上下来一个高大的身影,这西洋老头留着满头白发,长长的披到了脑后,身上还是一件打着许多补丁的衣服,看起来像六十年代的老嬉皮士。

这老头对龙舟视而不见,在楼梯上还撞了他肩膀一下。龙舟只能躲到旁边,目送着老头下楼。看着老头飘飘的长发,他总觉得有些眼熟,摇摇头却又记不起来了。

来到319房间门口,龙舟呆站了片刻。他并没有和春雨通过电话,不知此刻她在不在?

他还是按响了门铃。

等待了几秒钟,房门缓缓打开,他看到了春雨惊讶的脸。

“你怎么来了?”

龙舟本来严肃的表情,一下子又变得嬉皮笑脸了:“不欢迎我吗?”

春雨摇摇头把他让进了房间:“你发现什么新线索了吗?”

“啊——”他实在想不出什么新线索,昨晚回到宿舍后,他就躺在床上不动了,“对了,我来告诉你一个消息。”

她狐疑地打量着他:“那就说吧。”

“明天就是弗格森教授的葬礼了。”这句话倒是真的,龙舟是上午才听说的,然后他把葬礼的时间和地点都抄给了春雨,“教授一个亲人都没留下,我是他生前唯一的学生,可能没多少人来参加他的葬礼了,是不是也挺可怜的?如果你有空的话,也可以去一下。”

春雨皱了皱眉头:“你那么远跑过来,就是为了请我去参加一个葬礼?”

“哦,当然不是,还有其他的……其他的很多事情。”

“奇怪,你好像有些紧张啊,先喝些水吧。”说着她给龙舟倒了一杯水,“对了,弗格森教授的死因查出来了吗?”

他拿过杯子就咕咚咕咚喝光了:“教授的尸检已经完成了,但报告要过两天才能收到。”

这时春雨转过身,拿出了绿封面的书说:“这就是教授在飞机上送给我的书。”

“《Borges Novels Collection》?”龙舟念出了封面上的书名,摇摇头说,“我从没看到过教授有这本书。”

“这就是《博尔赫斯小说集》,你要拿回去吗?”

“不必了吧,这是教授生前送给你的,还是留在你这里吧,也许对你有用。”

龙舟这么一说她又只能拿回去了。她想了想飞机上那几幕场景后说:“对了,你看过教授的笔记本电脑吗?”

“已经过去三天了,到现在我都没有打开它。不知道什么原因,教授给笔记本电脑加了密码,而且还加在了DOC系统里,我用尽了各种办法都没解开密码。”

“教授在飞机上一直盯着电脑看,那里面一定有着什么非常重要的内容。”

龙舟并没有回答,其实他早已心不在焉了,低下头沉默了半天。

春雨越来越觉得奇怪,又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他还是仰起脖子就喝光了,抹了抹嘴角的水渍,盯着她的眼睛说:

“你——你真漂亮。”

这句话来得实在太突然了,春雨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她后退了一大步,低垂下眼帘:“你到底想说什么?”

龙舟深呼吸了几下:“我已经说出来了。”

“你说完了吗?”

“说完了。”

春雨转过了头去:“那你可以回去了。”

“嗯,好的。”

“再见。”

龙舟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呆呆地退出房间,迅速离开了旋转门饭店。

格林威治时间2005年5月31日晚上10点20分

春雨依旧在自己房里,手里攥着那枚刻着“19”和“XUAN”的钥匙,高玄在哪里?小径分岔的花园?还是森林中的白色小屋?或者他无处不在,就像弥漫在四周的空气。

窗帘开着,树枝的阴影投在她额头,就像此刻的心情那样纷乱。下午龙舟跑到这个房间里,表情和语气都一反常态,除了告诉她教授明天葬礼外,还说了句无比暧昧的话:

“你真漂亮。”

要是平时有人对一个女生这么说,她一定会感到很温馨。但在这个节骨眼上,这样一句话从龙舟嘴里出来,又落到春雨耳朵里,就像大石头扔进了激流的漩涡,无论是石头还是漩涡都受不了。

龙舟这个男生啊,春雨不知该如何评价他,难道又是个小冤家?也许不该这样伤他的心,但又不知如何回答他?

她烦躁地在房间里来回走着,忽然听到门外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她停住不动侧耳倾听,外面的脚步一直在响,听得出只是一个人。五、六分钟过去了,那脚步声并没有停下来的迹象,依然在走廊里回响着。

春雨大着胆子打开一道门缝,只见外面亮着微弱的廊灯,像鬼火一样在墙上闪烁。廊灯下有个白色的背影,脚步声就是从那里发出的。只见背影越来越近,在隔壁的房间门口停了下来,伸手打开房门,走进去亮起了灯光。

春雨记得那个房间——318房,就是前天上午她被困在里面的房间。

进去的人是谁?会不会是318房的主人呢?

强烈的好奇心驱使她打开了门,小心翼翼地走到318房门外。

忽然,318房里的灯光一下子熄灭了,同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但经历了昨天半夜的事情之后,春雨的胆子似乎更大了,情不自禁地推门走了进去。

房里还是一片漆黑,但她明显感到有个人存在,她在墙壁上摸到了开关,电灯瞬间照亮了房间。

她看到了吉斯夫人。

老妇人穿着条长及脚踝的白色长裙,满头枯发梳得还算整齐,只是在大床边浑身颤抖。

春雨迅速走到她跟前问:“你怎么了?”

吉斯夫人眼睛瞪大得骇人,嘴里发出恐怖的气声:“我看到她了!”

“她?你看到谁了?”

难道这个房间里还有第三个人吗?老妇人缓缓转过头去,指了指窗户的方向。

这时春雨才发现窗户正敞开着,一阵凉凉的晚风正从窗口袭来,让她打了一个冷战。

吉斯夫人颤栗着说:“她就坐在窗台上,她在对我微笑。”

“什么?什么都没有啊。”

春雨有些糊涂了,不会是老妇人的幻觉吧。

“就在刚才,她还坐在那窗台上面。”吉斯夫人向前走了几步,轻轻抚摸着窗台,任凭晚风吹乱她的枯发,“是的,她穿着件粉色的连衣裙,那是她最喜欢穿的一件衣服,上面还缀着蝴蝶的花纹。她那黑色的长发放到胸前,还有双乌黑的大眼睛,美丽的睫毛俏皮地卷起,就和她小时候一模一样。”

她的表情非常陶醉,一直盯着窗台的位置,好像那里真的坐着一个美丽的女孩。

吉斯夫人继续说下去,似乎忘记了春雨的存在:“她的后背就紧靠着窗框,一条腿放平在窗上,另一条腿自然地垂下来,光着的脚丫上涂着彩色的趾甲。她那样子就好像是画框里的女子,坐在窗台上吹着夏夜的风,是那样慵懒而惬意。她仰着光滑的脖子,回头向我微笑着。上帝啊,她笑起来美极了,就像传说中的天使,终于来到人间拯救我们了。”

真不可思议,她说得那样栩栩如生,一定投入了心底最深的感情,让春雨完全忘却了对她的恐惧,此刻她更像一个慈母,在称赞自己美丽的女儿。

春雨被她的语言迷住了,也走过去摸了摸窗台,似乎还摸到了阵阵热气,好像刚才真有人坐过啊。她又把头探出窗外,后面是茂密的树林,小径分岔的花园就隐藏在其中。

“吉斯夫人,你说的人到底是谁啊?”

“Katrina。”

老妇人缓缓吐出这个名字,翻译成中文就是“卡特琳娜”,这是欧美女子的常用名。

“卡特琳娜又是谁呢?”

吉斯夫人依然保持着原来的表情,离开窗口回到梳妆台边上,指了指玻璃台板下的照片说:“就是她。”

春雨赶紧回到她身边,看到了那张彩色照片——美丽的拉丁风情的女孩,有着地中海式的头发和眼睛,身后是一扇旋转门。

是啊,刚才老妇人形容她的样子时,就应该想起这张照片了。

“这里是卡特琳娜的房间,对吗?”

老妇人点了点头:“是的,我一直在等待她回来。”

“她是什么人?”

“卡特琳娜是我的女儿。”

她说这句话的语气很悲伤,手指颤栗着触摸台板,好像抚摸她的女儿。

春雨已明白几分了,她大胆地碰了碰老妇人,看着照片里的人说:“她到哪里去了呢?”

“小径分岔的花园。”

吉斯夫人喃喃着吐出了这句话,春雨差一点儿还以为是小说名字呢。

春雨转过头指了指窗外:“是不是后面那个花园?”

“对,那里就是小径分岔的花园。”

“那里是不是一个迷宫?”

“你千万不要去!当年卡特琳娜就是走进了那个花园,便再也没有走出来。”

这句话让春雨又害怕了起来,她忽然想到了昨天半夜里,在迷宫小径里捡到的骷髅头,那双深深陷下去的眼窝,它会不会就是卡特琳娜的呢?

想到这里胃又有些难受了,她捂着自己的嘴巴却呕不出来,这时吉斯夫人倒像个慈母般,牢牢抓住了春雨的手说:“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了吗?”

“我没事。”春雨大口喘息着,抬头看着老妇人苍白的脸,“你刚才真的看到卡特琳娜了吗?确定那不是什么幻觉吗?”

“我当然看到了!我怎么会看错自己的女儿呢?她明明就在那里对我微笑,但突然灯光一下子熄灭了,当灯光再亮起的时候她就不见了。”

难道是她的幽灵吗?春雨没敢把这句话说出来,或者卡特琳娜又从迷宫里走出来了?

似乎一切都已经乱套了,她又低头看了看台板下的照片,卡特琳娜确实是个拉丁美人,毫无疑问具有南欧的血统,是美得那样摄人心魄,不免让春雨生出了暗暗的嫉妒。

不过,最吸引她注意力的,却还是照片背景的旋转门。

她低下头想了片刻,脑子里依然是一团乱麻。然后春雨关上了窗户,将吉斯夫人送回到301房间里。至于这老妇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她已经不敢再多问了。

已经半夜11点40分了,春雨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来到了饭店的后门。

尽管耳边犹在响着艾伯特和吉斯夫人的警告,但已没有什么能再阻止她了。刚才得知的卡特琳娜的事,让她对小径分岔的花园兴趣更浓了,至于危险对她来说并不重要,她相信吉人自有天相,高玄随身都会出现在她身边拯救她。

春雨的手电筒,昨晚已丢在花园里了,刚才从前台偷偷拿了个手电。举着手电走进黑暗中的树林,循着那条鹅卵石小路,穿过茂密的枝叶向花园前进。

穿过那扇大铁门,手电光圈里露出了凉亭,还有后面苏州园林式的月洞门。

她深呼吸了一下,准备要推开月洞门的门板。

忽然,那两块门板竟自己打开了,把春雨吓得心惊肉跳,往后退了一大步。

在手电的光圈照射下,月洞门里跑出了一个高大的人影,一下子就扑到了春雨的身上。她只感到眼前一黑,天旋地转,便重重地摔倒在泥地上。

幸好春雨的神智还很清醒,她感到自己身上压着个重重的人,嘴里还发出沉闷的哼哼声。

接着更可怕的事降临了,她感到一些液体流到了脸上,黏黏糊糊地恶心至极。她根本来不及去擦,便拼命地把那个人推开了。

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若换作其他女孩,恐怕就当场吓晕过去了。但春雨还是大口喘着气,从地上摸起手电筒,照亮了那个压在她身上的人。

原来竟是个白人老头,身高起码有一米九,脑后满是白色长发,身上却是打满了补丁的衣服。春雨想了起来,那天在饭店走廊上见到过他,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老头浑身都在发抖抽搐,已经有些翻白眼了,嘴巴里吐出许多白沫——春雨立刻摸了摸自己的脸,差点大声尖叫起来,原来那些液体就是老头嘴里的白沫!

胃里又是一阵彻骨的恶心,但看到眼前老头的样子,似乎是需要急救,她便用手背和衣袖擦了擦脸,急忙蹲在老头的身边。

春雨用手电照了照老头的眼睛,发现他已经瞳孔放大了,正当她手足无措之际,老头竟然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将死之人的力量却出奇的大,春雨没有办法挣扎,只能俯下身子靠近了老头。

这时老头竟然开口说话了,从喉咙里挤出几个浑浊的英文单词:

“地狱……地狱……门……要开了!”

这断断续续的话,让春雨有些耳熟,尤其是“Hell”(地狱)这个词,更刺痛了她的心。

当春雨再一次低下头时,老头抓着她的手已经松开了,整个人一动不动躺在地上,眼睛瞪得大大的仰望星空,再也不会发出任何声音了。

现在是子夜零点。

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