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抓着索绳,小皮筏快而稳当靠到对岸,依旧停在长满水草的位置。那条被芦雅射杀的鳄鱼,像标本似的,被我托进小筏中间。我射瞎的那些鳄鱼,自翻滚下横木,就扎入一米深的水域,不见了踪影。四周的水面,像有无形的雨滴落下,泛着异常激烈的波纹。从暗红色的表面,一眼就判断出,附近大量的食人鱼群,都围拢过来,在溶解进血腥的气味水中,全部躁狂的甩着尾巴。

正常情况下,食人鱼也是宽吻鳄的盘中餐,可一旦鱼群的基数增大,鳄鱼自身溢出鲜血,那它们在食物链条上的位置,就要颠倒了。鱼群饿的越厉害,攻击就越凶猛。

可想而知,除了身子保持在横木上的野猪,以及芦雅射杀的鳄鱼,那些瞎眼鳄,八成变成皑皑白骨,犹如一架飞机残骸,坠入水的最深处,与世隔绝。借助浮力,挂在骨架上垂直晃动的细小肉丝丝,也不会被这些长着方口锯齿的鱼群浪费掉。

拎着板斧,小心翼翼的朝大野猪靠去。来到跟前,野猪头枕着的横木上,那些原本土白的蘑菇和墨色的木耳,都已浸成了血色。不过,整只大猪倒算完整,脸上那对儿瞎眼浮肿的厉害,里面黑浆红黏的液体,还在不断溢流。好似哭泣的熊猫。

野猪脖子上的斧头痕,伤的很深,若用脚踩踏野猪肚子,破口里面的颈骨,便依稀外露。这千斤重的新鲜猪肉,倘若在甲板上的晒肉没被鸟群啄损之前,我是没时间放心上的,管它给什么东西吃掉,无谓的很。

现在,就是有只蚂蚁,想爬上来咬一口野猪肉,我都不情愿。甲板上的芦雅,对我做出手势,示意我的四周安全。只要我注意好水下,暂时不会有太大危险。我举起望远镜,看一眼大船上空,刚才稀薄的鹦鹉群,此时被轰赶的像雨后出现的蜻蜓,随着数量的减少,胆子也小了很多。

提着令人心里踏实的板斧,我又跳跃了几根横木,看看能否捡回那两只野豹。在附近观察半天,除了各种小虫和水生物的怪鸣异叫,找不到野豹任何的影子,仿佛击杀从没发生过似的。

花斑豹和黑豹被击落的树下,有血的痕迹。芦雅和伊凉的射击,多是瞄准目标要害,不会给猎物负伤逃跑的机会。踩上一根被水泡斜着的歪脖子树,仔细端详勘察附近水面,仍然看不到豹子被其它兽齿撕碎后吃掉的遗迹。

这种情况,反而使我有些害怕。野豹若是给牙齿撕碎,那么吃掉它的食肉动物可大可小,牙齿锋利都能办到。如若没有这种可能,那就是被整个吞下。能把两百斤的大豹,囫囵吞进胃里,一定不是普通猛禽凶兽。

想到这里,我急忙下树,只要把野猪弄回到船上,再也不要到这种环境里来,什么森林边缘,简直就是座人肉盛餐的兽笼。

用板斧抡砍了几根饱含水分的粗木棍,好利用杠杆原理将巨型野猪橇到岸边的小筏上。结果每次使劲儿到关键时刻,便出现“咔嚓”一声,棍九_九_藏_书_网扛断裂。而且木棍的柔韧度过高,快折成直角时,野猪身子还是起不来。

这时再回船上,拿抡砸鳄鱼头部的钢棍,肯定来不及。这块硕大的鲜猪肉,对我和大船上所有的女人来讲,重要性又进一步加重,令我半步也不敢离开。

千斤重的野猪,若是滚进水中,利用浮力拉扯到小皮筏跟前,倒也是个办法,但此刻却毫无操作性。别说数量庞大的食人鱼群,瞬间啃光我们用来逃命的食物,只要有一只成年鳄鱼,趴在水底窜咬住野猪皮肉,足可以把我也拉下水。

漂落到这荒岛以后,我渐渐察觉出一种怪现象。这里的一切,可轻松获取到,一旦想拿走占为己有,便立刻处于一种风险与回报高度正比的位置,极容易把人逼疯。没别的办法,只有把大野猪分尸,剁成几块往皮筏上搬。

在这个森林边缘的“兽笼”中肢解大野猪,光那肥厚肚子里的内脏气味,还有随意流动的猪血,就可成为召唤整座森林杀机向该处聚集的无声号角。

森林本身,就像一头善恶两面体的怪兽,而我抡起板斧,砍下大野猪前后肘,剖开那肥鼓溜圆的肚皮,仿佛触动的是森林求偶交配期的器官,整个林表与河面都随之抽搐。我必须抓紧时间,尽快撤离这欲望的漩涡,它的高潮正是我生命的破碎。

斧刃划开野猪棕灰色的肚皮里,一大砣肠子黏滑着外流,像一捆捆窝囊着的大葱,由青红绿的浆液包裹。热乎乎的湿气,透着异常腥臭的气息,令我胃里翻动,有些作呕。

这种气味,对肉食动物而言,就像美丽女人的香水味,钻进了光棍汉的鼻孔,刺激得大脑神经,幻想出一幅幅柔糜画面。

松开大斧,拔出军靴里的匕首,我把右手硕大粗糙的五指,塞进这一团黏糊糊略带微热的内脏,如抓出陷进泥坑里的萝卜,将野猪的肝和心脏扯了出来。锋利的匕首,能轻松的割断那些粘连的黏膜和韧带。

这几块,算是野猪身上的好东西,回去给月经失血的女人滋补,以食代药。最近几天,好几个蹲在舱厅一角的女人,大腿根部有乌血滑出的现象。等我忙完当务之急,就想法给她们换到干燥暖和的地方睡觉。

扛着一块百斤重的野猪前肘,如从火中救出的孩子,急速往救护车上跑。来回折腾了几次,总算把该拿的食物全部装载进小皮筏。

筏底是那条鳄鱼,上面堆着八九块板斧劈开的野猪躯体。那些花花绿绿的猪肠子,全部舍弃在野猪死去的位置。其实,野猪大肠翻开后,在河中清洗,刷净里面半消化的杂物,也是可以带回,找些麻辣的野生山椒,合盘过油炒到微红,既营养又美味。

无名小镇的酒馆里,每当有人出得起钱,点到这份最昂贵的菜肴,满屋喝酒的男人们,也会跟着耸鼻闻香,得意不少。这些怀旧的乡思,不经意间又涌上心头。只可惜时间紧迫,容不得人去奢侈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