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之后,曲终人散,巴巴兔带着卓木强巴上了祭坛,天上星辰依旧,只是月光暗淡。高贵的公主散开一头秀发,双手抱膝蜷坐在祭坛中央,带着孩童般欣喜的眼神,望着浩瀚的夜空道:“小时候,我就常常一个人到祭坛上来看星星。那些星星看上去是那么遥远,又好像隔自己是那么的近。那时候,我就常常想,丛林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但那时我还不敢有这样的奢望,离开丛林,到外面的世界去,真是一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后来,到丛林里来的人越来越多了,有毒品贩子要从我们领地借路通过,游击队希望双方避免发生冲突,而还有些人喜欢你们所谓的珍稀野生动物。我从他们那里听到很多外面的故事,有百层的高楼,有飞行的飞机,甚至人都能够上太空了,据说能直接飞到月亮上去。”

说着,巴巴兔回头看着卓木强巴,后者正专注的听着,她又说道:“我十五岁那年,我的丈夫死于丛林之中,按照族人的说法,是触怒了丛林之神,天知道他怎么死的。可是我父亲当时说了一句话,生于丛林,长于丛林,死于丛林,这是最好的归宿。当那个男人被抬回来时,半边身体都发黑了,我从未有过那样的恐惧,我突然想离开这里,从未有过的强烈渴望,但是族里的规矩是没有族长同意不允许这样。族长,我的父亲,他有那个权力,却坚决的不答应我。”巴巴兔眼里闪过一丝狂野,“后来,我找到一个来收购野生动物的男人,陪他睡了两晚,只有一个条件,让他带我出去,走出这片丛林,这该死的看不到边的丛林!他答应得很好,可是到头却又反悔了,他想把我杀死在丛林里,然后抢走我身上的配饰,却被我哥哥一箭射死了。后来,或许是由于我父亲觉得亏欠了我,才同意我走出丛林,他们先送我去圣菲波哥大读书,后来又去美国。其实,我父亲也算一个开明的族长,他说,外面的世界在变化,我们部族要生存下去,就必须知道得更多。他希望我学成回来,能给部族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可是——”

随着一声叹息,祭坛上陷入了长久的寂静,卓木强巴能感受到眼前这名女郎的忧伤,担负起一个部落的历史,对谁来说都是太过残酷的责任,何况是名年轻的女性。巴巴兔道:“我很害怕,在外面呆得越久我就越害怕。因为我知道,我无力改变些什么,要改变一个部落,改变他们千百年来的生活习俗和文化,那真是太难了。部族要想获得新的发展,就必须离开丛林,可是一旦离开丛林,这个部族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我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出去了十年,回到部族后发现大家依然过着那种落后的生活,以后每当不顺心时,我就会一个人溜出去,这就是你上次看到我和我哥哥起争执的原因。他们想我回去,我却不愿意,按照族里的规矩,呵,我是不能再嫁人了。”

巴巴兔又望着星星,长长的睫毛下,星辰在她眼中闪烁:“我在读书时,也有过几个男友,可他们一听说我是部落族长的女儿,竟然一个个吓得魂不附体。我记得最清楚,有一个男友,他吃惊的问我,他说,听说有的部落里,男女交媾之后,女方会把男方吃掉,他问我有没有这事。哈哈,真是好笑啊,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的部落。”

巴巴兔笑着,她的眼中,忧伤却更加明显起来,她突然站起来,转了一个圈,缎子般光滑的肌肤,在月光下如脂凝玉,秀发就像银河飘落,美丽的眼睛和那俊俏的五官,勾勒出如皎月般迷人的脸庞。饱满而浑圆的双乳,骄傲的挺立在月光下,椒乳微微的颤抖着,紧绷的肌肤没有一分多余的脂肪,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显示着这是一个年轻而旺盛的生命,一朵正在怒放的鲜花。巴巴兔迷离的看着卓木强巴,问道:“我美吗?”

卓木强巴点点头,虽然没有称赞,但是他的目光是赞许的,只见巴巴兔狠狠的,有如一个赌气的小女孩,道:“如果我能碰到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我会和我的丈夫远离这里,再也不回丛林来。我一直都是这样想的,一直都是。”

随着呼吸,她的胸膛上下起伏着,卓木强巴示意她坐下,巴巴兔在卓木强巴咫尺之间抱膝而坐,一双慧眼在月光下入一泓秋水,她长久的看着神坛之下,那里,百余间草屋安息阵列,那是她的全体族人,她肩负着改变他们命运的使命。卓木强巴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安慰人本不是他所擅长,只能陪着巴巴兔陷入无声的沉默。夜更深了,微凉的和风拂动了谁的长发,星光辉映,雪白的月色普照在谁的肩头,巴巴兔全身都被皎洁的月光笼罩,黑发如夜,肌肤如月,她仿佛化作一位凝思的女神,只能远远的用怀着崇敬的目光去打量,卓木强巴的酒意又涌上头来,朦胧中为谁迷醉了。

在那天地消融,唯有月光女神的空间,隐隐传来了天籁之音,那歌声幽怨哀婉,如杜鹃啼血,黄莺送子,让听者的心为之颤动。仿佛一种来自天堂的哀伤,深深的思念着什么,足以勾起人们心灵最深处的伤痛,卓木强巴在迷茫之间,只觉得自己的心也被那歌声揪去,时而失落,时而感伤,虽然还没有恸哭的悸动,但自己灵魂深处那道被封印得最深的记忆之门,就在那一声声悲壮凄婉的诉说之中,不经意间,被敲碎了。

卓木强巴从梦幻般的感觉中惊醒过来,原来是巴巴兔在低声的吟唱,虽然听不懂歌词,但音乐无界,声音原本就不是一定要听歌词的。那歌声,时而像是风过密林的轻声,时而又像山涧细泉的低吟,时而如万军征战的激昂高歌,时而如漫天繁星的窃窃私语。卓木强巴静静的听着,仿佛听懂了其中的意义,如史诗般悠长,如史诗般悲壮,人间的喜怒哀乐,人世的漫漫长途,皆在那曼妙的歌声中鼓荡。

歌声渐低,最后曲调一变,宛若安儿之曲,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历经艰险的人,带着满身的疲惫,终于回到母亲的怀中。舒适,安心,没有任何的作伪,也找不到半点虚假,可以让你完全地放松,闭眼长眠。不知何时,巴巴兔已停止了歌唱,可卓木强巴的耳中,那声音,仿佛还飘荡在九天之上,大地与之共鸣,那近乎西天的梵音,让人的心灵得到彻底的洗涤。

卓木强巴的心,前所未有的激荡跳动着,久久无法平息,直到巴巴兔开口说道:“只有唱这首歌,我的心情才会好过一些,将心中的烦郁都一扫而空,随歌声宣泄。”

卓木强巴平复心情道:“这是什么歌?”

“是我们的圣歌。”巴巴兔自豪道:“我们的祖先,将库库尔族的由来,库库尔族曾经辉煌的历史,用歌声传唱下来。”

卓木强巴已过了对任何事物都抱着好奇之心的年纪,但这次,他还是忍不住道:“这首歌,是你们库库尔族的历史之歌?能告诉我你唱的内容吗?”

巴巴兔嫣然笑道:“当然可以,可是很长哦。”她忽又黯然低头道:“也好,反正明天你就要走了,如果不能听全这首歌,恐怕是个遗憾吧。”

库库尔族的历史,便在歌声中如梦再现,他们的历史从黑暗开始:“从黑暗中走来,在岩穴里生活,黑森林挡不住阳光,母亲的乳汁化作了大河……”这是一个热爱丛林和和平的民族,他们的祖先生活在林阴深处和岩穴之中,与丛林里的动物和睦而居,在诸神的恩赐下获取食物和火种。时间在和平与宁静中渡过,没有人缺少食物,谷物长势良好,丰收在望,然而:“北方的恶魔,他们带来了罪恶,战争,瘟疫和饥饿,他们的人数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他们屠戮着,不知疲倦的屠戮着……”在那场战争中,库库尔族的祖先们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在这民族存亡的危急时刻,娜提母克的神明给他们指明了方向,告诉他们一直往南,在长满树林的小山远处,有一块陆地,那里林密水足,田地肥沃,没有多少沼泽使人害怕,也不会因疾病发烧,或因疼痛而颤抖。于是,饱经战火创伤的库库尔族人,开始了那悲壮的迁徙之旅,以成千上万人鲜血铺就的道路,寻找他们未来的家园“翻过九百九十九座白色的山峰,趟过九十九万条河……血红的太阳挂在天空,深绿色的森林顶部堆砌着黑色的云朵……渺无人迹的密林之中,无数人死于饥饿,干渴……年轻的人都已老死,孩子们也变成两鬓斑白的老人,我们不曾停息,一刻也不曾……”

首领换了一届又一届,经过四个卡顿年,经历了无数磨难,库库尔族的祖先在族长和大祭师的带领下,坚定的继续前进,终于,他们找到了平原,那没有战争,没有饥荒的净土。在那里,他们用石头砌起一座白色的大城,让圣庙高高在上,这座有寺庙,宫殿和宝塔的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在所有地方它是最大的,最安宁的一座城市,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所有的人和爱的相处着。岁月在安宁和富裕的生活里过去,然后人们对充满智慧和预知的娜提母克的警告已置若罔闻:“一旦让血亵渎了圣庙的阶梯,无数的灾难将像可怕的冰雹一样接踵而来降临在所有的地方,城市将成为一座死亡之城,荒无人迹。”

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复仇,向北方的入侵者报复,他启动了娜提母克留下的毁灭祭祀,当鲜血将整个圣庙的阶梯完全浸红,于是,灾难降临了……当一切血和杀戮都被历史所淹没,那邪恶的统治者也开始后怕和沉思,伟大的白色城市开始荒芜,四周弥漫着死尸气息,曾经辉煌的文明,已在他的手中走向没落。作为对自己的惩罚,他下令将自己掩埋在圣庙之下,与那些因祭祀而献出生命的亡魂埋在一起,圣殿点燃了万世不灭的长明灯,为那些困在地狱无法超生的指引方向。永远不关闭的大门,为了让后世的人可以随时屠戮自己的尸体,让自己的身心和灵魂,都在地狱深层受到诅咒和折磨。灾难的缔造者,给了自己最严厉的惩处,但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城市最终变成了死城,库库尔族人不得不放弃他们的血泪堆砌的城堡,继续朝密林深处走去,寻找一个新的家园,他们将一直寻找……

卓木强巴静静的听着,甚至没有插话的机会,整个库库尔族的迁徙血泪史,在那跌宕起伏的歌声中描绘得淋漓尽致,而圣庙的诅咒血腥杀伐,让人听得不寒而栗,整首歌就是一段带神化色彩的传奇历史。卓木强巴为库库尔族祖先的勇敢和坚韧深深折服,他也明白并感受到,压在巴巴兔那柔软肩头的无形之力,一股污浊之气在体内涌动,已堵在心口,他突然想要找人倾诉,不管什么人也好于是,他吐着酒意道:“人,不一定要去改变什么,但是一定要找到自己。要找到自己,其实也很容易,有时,只需要多一点点决心和勇敢,就可以做到。想知道为什么我们要穿越这片丛林吗?”

巴巴兔睁大了眼睛,抿笑着点点头。

卓木强巴道:“我先说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我的朋友。我是藏族人,西藏,知道吗?中国的西藏,中国最大的一个省。那里有雪山,大雪山,珠穆朗玛峰,世界第一高。但是我的家不在那边,我们那里要低许多,是个很偏僻的小地方,到九十年代初期都还不通车,到处都是原始森林,在我家附近就是几座大山,里面林深草密,一点都不逊色于这大丛林。”

卓木强巴低头沉思道:“我小时,那时的环境很复杂,周围的人对我们家,是既敬又怕,小朋友都不愿与我沾上关系,我都找不到可以说话的朋友。而且,人家家家都养着狗,我们家却没有,所以,我只能是一个人玩。有时候想,就算没有小朋友,阿爸阿妈能让我养一只小狗也好啊,但是——”卓木强巴苦笑摇摇头,又说道:“我胆子很大,别人不敢去的地方我也敢去,我经常一个人潜入附近的大深山中,那里,居住着一群狼。”

“啊。”巴巴兔轻声低呼起来,卓木强巴笑笑,道:“但是我一点都不怕,它们只捉小野兔,小貂一类的小动物吃,不是饿极了的时候,不会对人下嘴的,虽然当时我不知道,但是它们确实没有人们所说的那么凶恶,相反,我觉得它们还有些怕我呢。老狼王的左前腿有些跛,我见到它时,它的脸上都有很深的皱纹了,那时我就知道,它年纪很大了。村里有句话,老狼是成了精的,它知道小孩子没什么攻击性,所以看见小孩是不会跑的,只有看见成年男子才会跑。但是,它也并没有像村里人传说的那样,一口将我吃掉,那时我看它,它看我,我当时觉得,狼有什么好可怕的呢,它们和我们家里养的犬几乎是一模一样,除了不会摇尾巴。我就蹲下来,同老狼王说话,我记得我当时说了很多,我认为,那些狼,是能够明白我说的大部分意思的,只是它们想表达的意思,我们不能明白罢了。总之,那是一件非常奇怪的经历,我可以近距离接触别人不敢接触的狼,后来,当我想说话的时候,我就会常常到那个地方去,找它们说话。那一年,我七岁。”

巴巴兔感叹道:“啊,你的胆子还真是大得超人。”

卓木强巴道:“后来我就和它们很熟悉了,我当它们是朋友,它们似乎也和我相处得很融洽,当时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要是有可以倾诉的朋友,我就很满足了。有时我也会带点吃的,有时我隔好几个月都不能去,但是每次去,它们还是能认出我来,别的人都不行的。我十四岁那年,老狼王走了,它离开了狼群,独自去了大山深处,虽然没有哪只狼能告诉我它去了哪里,何时走的。但是那时的我已经很明白,它是被新狼王打败了,那只拥有深褐色皮毛的新狼王身体十分强壮,觊觎狼王的位置已经很久了。老狼王走了,它会独自到远离狼群的山顶,头朝着月亮升起的方向,静静的等待死亡。狼族换了头领,但我和它们的关系并没有受到影响,我还是可以去找它们说话,它们也熟悉着我的存在,就好像是它们中的一分子,直到,我二十岁。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原来,那些深山里,还一直住着一群与狼同居的戈巴人,那些狼,有可能是戈巴狼的后裔,它们保持着与人近邻的传统,所以才那么容易被我接近吧。因此,我的朋友,是一群狼,这是我个人的秘密,连阿爸阿妈我也不打算告诉他们,因为我心中有了想法或秘密的时候,我只对我这些朋友说,它们会替我保守秘密,直到有一天,我的生命中,出现了另一个可以分享秘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