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三点钟的时候,店里来了一个人,此人恼羞成怒,原来不知是谁在他汽车的通风小窗上粘贴了一个标签,我只好去厨房替他把标签洗刷掉。

“肉卷烤饼?喔,你们这些人真会做这东西。”

“你说你们这些人是什么意思?”

“嘿,就是你和帕普达基斯先生啊,你和尼克。我午饭吃的那个肉卷烤饼棒极了。”

“喔。”

“你有抹布吗?把这东西包起来,拿着就不烫了。”

“你不是这个意思。”

“的确是的。”

“你认为我是墨西哥人。”

“没那回事。”

“是的,你就这么认为,你不是第一个这样认为的人。不过,你听着,我和你一样是白种人,明白吗?我的头发可能是黑色的,长得也可能有点像,但我和你一样是白种人。你要想在这里干下去,就不要忘了这一点。”

“可你看上去并不像墨西哥人呀!”

“我真的和你一样是白种人。”

“是的,你看上去一点也不像墨西哥人。那些墨西哥女人,她们全都是大屁股,瘸腿,高耸的乳房能碰着下巴,皮肤黄黄的,头发看上去好像抹了腊肉油脂似的。你看上去可不是那个样,你小巧玲珑,皮肤白嫩,头发尽管是黑色的,但柔软、卷曲。你惟一一处和墨西哥人一样的地方是你的牙齿,他们的牙齿都是白白的,你不得不承认他们这个优点。”

“我结婚前的姓叫史密斯,听上去并不太像墨西哥人,是吗?”

“是不太像。”

“再者,我老家也不在这一带。我来自衣阿华。”

“嗨,史密斯。那你的名字呢?”

“科拉。你愿意的话,可以这样称呼我。”

此时,有一点我已经确信无疑,而刚来时我不过是瞎猜罢了。她心情一直不好,倒不是因为那些她不得不做的肉卷烤饼,也不是因为自己的头发是黑色的,而是因为嫁给了那个希腊人,这使她觉着自己好像不是白种人了,甚至害怕我会开始称呼她为帕普达基斯太太。

“科拉,没问题。叫我弗兰克怎么样?”

她走过来,开始帮我清洁通风小窗。她离我很近,我甚至能闻到她身上的气味。我贴着她的耳朵小声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怎么嫁给了这个希腊人?”

她跳了起来,就好像我用鞭子抽了她似的。

“这关你什么事吗?”

“是的,非常相关。”

“给你通风小窗。”

“谢谢。”

目的达到了,我走了出去。我在她有所防备的情况下狠狠击了她一下,击得很深,把她刺痛了。从现在起,就是我俩之间的事了。她也许不会顺着我,但也不会搪塞我。她知道我的用意,知道我已经摸透了她的底。

吃晚饭的时候,希腊人冲她发了火,嫌她给我上的炸土豆不够多。他希望我喜欢这个地方,而不像前几个人那样弃他而去。

“吃就让人吃饱。”

“就在炉子上,他自己不会取?”

“没什么,我还不饿呢。”

他唠叨个没完。如果他有点脑子的话,就会看出事出有因,因为她这个人是不会让客人自己动手的,这一点没说的。可他笨得要命,不停地在那儿发牢骚。我们三个人就坐在厨房里的餐桌旁,他坐在桌子的一头,她坐在桌子的另一头,而我则坐在中间。我没有正面看她,但我用眼的余光能看见她穿的衣服,那是一件白色护士制服,无论是在牙医诊所还是在面包店工作的人,都要穿这种制服。制服早上的时候还很干净,但此时已经有点皱,也有点脏。我能闻到她身上的气味。

“嗳,就看在上帝的份上吧。”

她起身去取土豆,制服随之敞开了一下,我看见了她的大腿。她把土豆盛给我之后,我却吃不下。

“好吗,你看,折腾了半天,他却不想吃。”

“可他要是想吃就有的吃。”

“我不饿,午饭吃得很饱。”

他就像打了一场大胜仗似的,这会儿又显出宽宏大度的样子,准备原谅她了。

“她这人不错。她是我的小白鸟,我的小白鸽。”

他使了个眼色上楼去了,我和她则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他下来时,一手拿个大酒瓶子,一手拿了把吉他。他从瓶里倒了些酒出来,是一些希腊甜葡萄酒,我喝了后觉得恶心、难受。他弹着吉他唱了起来,嗓音听上去像男高音歌唱家,不是你在收音机里听到的那些无名小辈的男高音歌手,而是大腕男高音歌唱家。在处理高音符时,他就像卡鲁索录音带上那样,会掺入啜泣声。可我此时已经听不下去了,感觉越来越糟。

他看我脸色不对,便把我拉到了外面。

“出来吸点新鲜空气,你就会感觉好些。”

“不要紧,我会好的。”

“坐下,别吭声。”

“你进去吧,我只是午饭吃得太多了,会好的。”

他进去了,而我即刻把肚子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午饭也好,土豆也好,还有葡萄酒也好,都让我受不了,我只想得到那女人,想得如此厉害,连胃里都存不下一点东西。

次日清晨,店牌被风刮了下来。风是午夜时分刮起来的,到了清晨已成了风暴。

“天气糟糕透了,看那儿。”

“风大极了,吵得我无法入睡,一夜都没合眼。”

“风的确很大,你看那店牌。”

“灯泡爆裂了。”

我开始修补起那个店牌,希腊人则不时地出来看看。

“你这牌子从哪儿弄来的呀?”

“我买这店时就有了。怎么了?”

“够差的了,挂这么个破牌子能招揽来生意才怪呢。”

我去给一辆汽车加油,丢下他一个人仔细品味我的话,等我返回时,他还在惊愕地望着倒靠在餐厅正面的店牌。有三盏灯已经爆裂,我插上插头接通电源后发现,剩下的灯有一半也不亮了。

“装上新灯后再挂起来,也就行了。”

“你是老板。”

“这个牌子有什么不妥吗?”

“怎么说呢?过时了呀,灯泡店牌早不用了,人们都在用霓虹灯店牌,显示效果好,用电又少。再说了,牌子上都写了些什么呀?‘双橡’,仅此而已,‘酒馆’那部分,灯光不显示。咳,‘双橡’这两个字可引不起我的食欲,不会使我产生停下来找点饭吃的念头。总之,那个牌子让你赔钱,只是你还不知道罢了。”

“把它修好也就行了。”

“你为何不做个新牌子?”

“我没空儿。”

可没过一会儿,他又拿着一张纸回来了。原来他已经替自己画好了一个新店牌,并用颜色笔涂成了红、白、蓝三色,牌子上写着“双橡酒馆,吃饭,烧烤,卫生洁净的洗手间,老板N.帕普达基斯”。

“棒极了,它会给人们留下极好的印象。”

我把所有的字修正了一下,确保其拼写无误,他则对字母进行了更多的花体装饰。

“尼克,咱们干吗还挂那个旧牌子?你何不今天就进城把这个新牌子做好?它妙极了,相信我的话没错,再说这也很重要,一个店好与不好,得首先看店牌怎么样,你说是不是?”

“天哪,就这么办,我去。”

离洛杉矶不过二十英里远,可他却像去巴黎似的把自己打扮得油头粉面,午饭一过便上路了。他一走,我就把前门锁上了,拾起一个顾客用过的盘子,径直朝后面的厨房走去,她在里面。

“那边有个盘子我给你拿过来了。”

“哦,谢谢。”

我把盘子放下了,只见她手里的叉子像铃鼓似的叮当响。

“我本来也想去的,可是锅里做上饭了,我想我还是别去的好。”

“我自己也有好多事情要做。”

“你感觉好些了吗?”

“我没事了。”

“有时因为一点点小事,就会让人不舒服,比方说,喝的水与原来的不一样了。”

“很可能是午饭吃得太多了。”

“那是怎么回事?”

有人在前门外“咚咚”地敲门。

“听上去好像有人想进来。”

“弗兰克,门上锁了吗?”

“我一定是把它锁上了。”

她看了我一眼,脸色变得苍白,又走到双开弹簧门向外窥探了一下,然后走进了餐厅,可没一会儿又回来了。

“他们走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把门给锁上了。”

“我也忘了把它打开。”

她又转身去餐厅,我把她拦住了。

“咱们就让它——锁着吧。”

“锁着就没人能进来了,我还要烧饭,这个盘子我一会儿就洗。”

我一把将她揽在怀里,拼命亲吻起她的嘴唇……

“咬我!咬我!”

我咬了她。我用牙齿深深咬住了她的双唇,一定是咬破了,只觉着我的嘴里喷进了血。我把她抱上楼时,血正顺着她的脖颈往下流。